72、第72章(倒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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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开泰实在是很好打听的人, 毕竟是江湖上的六君子之一, 这般有名的青年人物,走到哪里都会被人高看一眼,何况还有“富可敌国”这样的光环在。
丹凤一向认为, 男人可以无权, 但绝对不能无钱,因为, 没有钱的时候,女人能够青睐你的地方就少了, 容貌身材,这些都会随着时间而老去变化,便是曾经动人的甜言蜜语, 当听得多了之后,也会觉得厌烦, 而感情, 这种东西,可曾有过一刻不变的时候。
反倒是钱, 钱能够换来的生活品质, 不会因为你的老去而打折扣,反而会如同某些品牌一样, 时间越久越是出名,时间越久越是有钱,然后,无论是多么老多么丑的男人, 仿佛都带上了一个特殊的光环,瞬间变得魅力四射起来。
纵然是美丽到霸屏的女人,也要在他的面前笑逐颜开,为了能够跟他握手而荣幸,得他一句夸赞而感谢。
次于此的便是权了,而之后,才是才华。
毕竟,能够透过外在看到内在的眼睛实在是不多,而才华一旦得到展现,不是有钱,就是有权,无出这二者之外,也就不需要多加重视了,它就好像是一个附加值,如果有自然更好,锦上添花,如果没有,也不影响现在的生活质量,堪称无害,有的时候,反而更容易让女人的心思得逞,没了比有了更有利起来。
至于女人,可以没有才华,可以没有财富,可以没有权利,也可以没有聪明的头脑,甚至没有能干的父兄,出色的亲友,她一定要有的,纵然是绝望之地也能够翻盘的,就是美貌。
那外在的一层皮,很多人都能够说一句红颜枯骨,但是真正看淡的又能够有几人。
无论是多么正直的人,见到美丽的女子,也会多一分容忍,如果女子的脾气更好一些,那么本就不低的好感会很容易变成爱慕,继而升华成爱情。
这种认知或者浅薄,但浅薄的往往也就是真相。
世人总爱在上面蒙上一层又一层的纱,把一切装点得深奥玄妙,所有的爱似乎都是集中于精神,而非物质。
但事实上,有多少人能够爱上加西莫多,又有多少人愿意憎恨原随云,哪怕他一个人没害,哪怕他害了那么多人。
便是感慨的时候,也要叹息一声,卿本佳人,奈何为贼吧。
然后,在许多时候,总是会愿意给对方一个改正的机会,哪怕对方根本不想要改正。
丹凤想着,步入了“源记”,她换上了自己最喜欢的另外一条月华色的裙子,她喜欢这种仿佛笼罩着月光的布料,喜欢那布料被巧手的绣娘绣上了能够在阳光下反射出来花朵的暗绣,喜欢坠着珍珠的绣鞋轻轻露出一点润泽在群脚下,喜欢银色的步摇上精致的花,还有那随着花蕊微微摇动的坠子,连同耳边的坠儿都摇曳出了柔和的流光。
乌发挽起一半,素手露出指尖,精心修饰过的指甲圆润可爱,微微露出些许粉红来,像是那素色之中的艳,格外动人,如同樱唇未开之极,就已经袭人的芳香。
“啪”,有东西坠地的声音响起,却未曾换得丹凤的回顾,她面上带着一层浅笑,走到掌柜的面前,道:“我想要见杨开泰。”
无论什么时候,美人找男人,总是容易给人一些联想,尤其对方又是这么理所当然的态度。
老掌柜犹豫了一下,告知了丹凤杨开泰的所在,悦宾楼,这座城里最贵的饭馆。
“姑娘来的不巧,再早一些,就能碰到少东家了,他刚才回来取过银钱。”老掌柜说得彻底,无意中漏了杨开泰的老底,私底下,总有一些人称呼他为铁公鸡,因为他每次出门,身上带的钱财都不会超过一两银子,哪怕他是富可敌国的源记少东。
而一两银子,可能只能在悦宾楼买两份儿水泡肚,根本不够请客吃饭的。
“无妨,你且找个伙计,带我去悦宾楼就是了。”丹凤的态度并没有多少盛气凌人,她说话的时候脸上还是带着笑的,但这又分明不是一句客气,不是一句商量,不容许拒绝,透着几分霸道。
老掌柜连连应声,忙指派了一人带路,那小伙计聪明,殷勤地弯着腰,奉陪在侧,走起路来却也有些察言观色,发现快了丹凤也能跟上,便顺从她的心思,没有慢下来,几乎是小跑着到了悦宾楼。
到了这里,就很好找人了。
一上楼,丹凤就看到了萧十一郎,当然,还有那个总是跟他形影相伴的风四娘,同桌的还有一个男人,一个用殷勤目光看着风四娘的男人,他什么都不用说,只那微微发红的耳廓就能够流露出他的心中所想。
柔和的光吸引了一些视线,然后更多的人看过来,然后便是长久的凝望,特意打扮过后的丹凤就好像是招展的凤凰,在向所有人炫耀着自己华丽的羽翼,群中称王。
她有那样的贵气,自会显得高人一等,有了与众不同的气质。
萧十一郎第一时间察觉到人群的骚动,顺着他们的目光看过去,就看到了丹凤的身影,的确是他认识的那个容貌,纵是怎样的盛装,也不会把一个女人打扮成另外一种样子,何况她是那样自负自己的美,无所顾忌地张扬。
“丹凤!”
萧十一郎叫出声来,他以为丹凤是来找自己的,有些意外,有些惊喜,竟是看不到对面风四娘的眼神并不如他那般高兴,连脸上的笑容都收敛了,再不见刚才的轻松。
一个女人,身边围着一个爱慕自己的人,一个与自己暧昧的人,两个男人便可以给她一种众星捧月的感觉,何况,她知道自己的美,如同她喜欢每每称最一样。
这样的人,自然是不会愿意有一个更美的女人夺了她的风采,无论她怎样大方,大约都不可能对这一点无动于衷。
“没想到、你也在这里,却不知,哪一位才是杨开泰。”
轻移莲步,丹凤的举动好像是换了一个人,不似在萧十一郎面前那样随意,只言语之中,隐约还能够流露出一些之前的任性脾气来。
听到自己的名字被提及,坐于外侧的男人才回头,把目光从风四娘那里移开,看向了丹凤,他几乎是整个楼中最后一个看向丹凤的男人。
之前,他的眼中好似只有风四娘一个人,其余的人,一个都不再存在。
“我是,”杨开泰回头,眼中还有惊艳,口气却疑惑,略显几分木讷地说,“姑娘是… …”
他一向老实又正派,待人又和气,君子之称于他并不是虚妄,唯一的不妥当或者就是他没办法做到洒脱自在,自见了风四娘,一颗心就不归自己管了。
每每遇到,还算有条有理的口齿就变得结结巴巴了起来,模样好似一个呆子。
“我听说你是源记的少东,富可敌国,那么,你可能养我?”
送上门求“包、养”的丹凤好像完全没意识到自己说了多么出格的话语,没有意识到这里究竟还有多少出名的人物,更加没有理会旁人的目瞪口呆,她的一双美眸只盯着杨开泰,看着他眸中自己的身影,嘴角勾起清浅而又诡艳的一笑,魅惑术,成了。
“自、自然是、能的,我、我愿意、愿意、养你,愿意养你一辈子!”
掷地有声的话语好像是在发誓,不用任何的手势,不用任何的誓言,足够的真心都从这一句话中凸显而出。
杨开泰看着丹凤,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单纯的笑容显得他有些呆头呆脑,却又另有一种可爱感,让丹凤忍不住再次笑了,笑着伸出一只手指头,用那指尖在他的额头上一点:“呆子,喊这么大声做什么?”
“嘿嘿。”杨开泰看着她笑,笑得有些朴实憨厚,一副初初还俗的小子模样。
萧十一郎看得目瞪口呆,手肘怼了一下风四娘,悄声问:“他刚见到你的时候,也是这般?这移情别恋的速度也是太快了吧。”
“哼。”风四娘懒得回应,适才还讨厌人家对自己那样直勾勾看着,这会儿看他直勾勾看别人,心里头倒是冒出了一股子酸气来,让人恨恨地,更想要挖掉那双眼睛了。
丹凤才不理萧十一郎跟风四娘说什么,也不管那一对儿多么像一对儿闹别扭的小情侣,她满意地看着杨开泰,这人比想象中好多了,伸出手去,看到那人坚定地握住了他的手,她转身就要走。
杨开泰自然地随着她离开,完全忘了适才他还在向风四娘,和风四娘的“堂弟”说一些江湖故事,给他们介绍着酒楼之中的某些人,以及他想说还没说出口的某件关于割鹿刀的消息。
萧十一郎回头去看,就只能看到那一对儿相携的背影,风四娘气鼓鼓地瞥了一眼,用筷子打在萧十一郎的头顶,“小混蛋,魂儿都飞了,看什么看,人都走了!”
“哎哟,你这是又闹什么脾气了,人在的时候你烦,人走了,你倒生气了,可用我帮你追回来?”按住了风四娘的手,萧十一郎笑嘻嘻说着,“我觉得你们还是挺配的。”
“配,配你个头!”风四娘怒目,更生气了,难道自己就只能配杨开泰那样的呆头鹅铁公鸡吗?
最后,这顿饭钱,是萧十一郎付的。
作者有话要说:注:丹凤真的不算是一个好人!
大家若是看小说原著,就会发现,萧十一郎其实并不是一个很好的爱恋对象,他对风四娘总是有着种种暧昧,让那个女人无法彻底把他放手,偷盗割鹿刀不成又以蓝玉赠之,说是为了给一个最重要的女人,简直是撩到了一定境界,让人想多了觉得自己多想,想少了又觉得总有些余味值得回味。
他对小公子更是,明知道这人坏,明知道这人毒,但是看着她那张脸,还是总忍不住放她,不忍心对她下辣手,给了她逃走的机会。
这样的一个人,他可能爱沈壁君,但这份爱,于他而言,大概不过是几分之一或者十几分之一,不会真挚到生死相随,自然也不会隽永到此后无人入眼,这样的人,可能不算太渣,他只是对谁都留有那么一些情而已。
并没有真正地选择谁,自然也就谈不上辜负谁,他不曾背负责任,只是带走了爱。
丹凤看明白了这一点,在动心之前就离开了,她厌恶这一点,所以宁愿让魅惑术找一个真实,不会游离的真实。
有句话似乎也可以这么说,一个男人把所有的钱给你,未必是爱你,但是他不给你,那肯定是不爱。
哈哈,晚安!
这章写得太顺,我决定奖励自己,辣鸡翅来一发!加餐万岁!
杨开泰实在是很好打听的人, 毕竟是江湖上的六君子之一, 这般有名的青年人物,走到哪里都会被人高看一眼,何况还有“富可敌国”这样的光环在。
丹凤一向认为, 男人可以无权, 但绝对不能无钱,因为, 没有钱的时候,女人能够青睐你的地方就少了, 容貌身材,这些都会随着时间而老去变化,便是曾经动人的甜言蜜语, 当听得多了之后,也会觉得厌烦, 而感情, 这种东西,可曾有过一刻不变的时候。
反倒是钱, 钱能够换来的生活品质, 不会因为你的老去而打折扣,反而会如同某些品牌一样, 时间越久越是出名,时间越久越是有钱,然后,无论是多么老多么丑的男人, 仿佛都带上了一个特殊的光环,瞬间变得魅力四射起来。
纵然是美丽到霸屏的女人,也要在他的面前笑逐颜开,为了能够跟他握手而荣幸,得他一句夸赞而感谢。
次于此的便是权了,而之后,才是才华。
毕竟,能够透过外在看到内在的眼睛实在是不多,而才华一旦得到展现,不是有钱,就是有权,无出这二者之外,也就不需要多加重视了,它就好像是一个附加值,如果有自然更好,锦上添花,如果没有,也不影响现在的生活质量,堪称无害,有的时候,反而更容易让女人的心思得逞,没了比有了更有利起来。
至于女人,可以没有才华,可以没有财富,可以没有权利,也可以没有聪明的头脑,甚至没有能干的父兄,出色的亲友,她一定要有的,纵然是绝望之地也能够翻盘的,就是美貌。
那外在的一层皮,很多人都能够说一句红颜枯骨,但是真正看淡的又能够有几人。
无论是多么正直的人,见到美丽的女子,也会多一分容忍,如果女子的脾气更好一些,那么本就不低的好感会很容易变成爱慕,继而升华成爱情。
这种认知或者浅薄,但浅薄的往往也就是真相。
世人总爱在上面蒙上一层又一层的纱,把一切装点得深奥玄妙,所有的爱似乎都是集中于精神,而非物质。
但事实上,有多少人能够爱上加西莫多,又有多少人愿意憎恨原随云,哪怕他一个人没害,哪怕他害了那么多人。
便是感慨的时候,也要叹息一声,卿本佳人,奈何为贼吧。
然后,在许多时候,总是会愿意给对方一个改正的机会,哪怕对方根本不想要改正。
丹凤想着,步入了“源记”,她换上了自己最喜欢的另外一条月华色的裙子,她喜欢这种仿佛笼罩着月光的布料,喜欢那布料被巧手的绣娘绣上了能够在阳光下反射出来花朵的暗绣,喜欢坠着珍珠的绣鞋轻轻露出一点润泽在群脚下,喜欢银色的步摇上精致的花,还有那随着花蕊微微摇动的坠子,连同耳边的坠儿都摇曳出了柔和的流光。
乌发挽起一半,素手露出指尖,精心修饰过的指甲圆润可爱,微微露出些许粉红来,像是那素色之中的艳,格外动人,如同樱唇未开之极,就已经袭人的芳香。
“啪”,有东西坠地的声音响起,却未曾换得丹凤的回顾,她面上带着一层浅笑,走到掌柜的面前,道:“我想要见杨开泰。”
无论什么时候,美人找男人,总是容易给人一些联想,尤其对方又是这么理所当然的态度。
老掌柜犹豫了一下,告知了丹凤杨开泰的所在,悦宾楼,这座城里最贵的饭馆。
“姑娘来的不巧,再早一些,就能碰到少东家了,他刚才回来取过银钱。”老掌柜说得彻底,无意中漏了杨开泰的老底,私底下,总有一些人称呼他为铁公鸡,因为他每次出门,身上带的钱财都不会超过一两银子,哪怕他是富可敌国的源记少东。
而一两银子,可能只能在悦宾楼买两份儿水泡肚,根本不够请客吃饭的。
“无妨,你且找个伙计,带我去悦宾楼就是了。”丹凤的态度并没有多少盛气凌人,她说话的时候脸上还是带着笑的,但这又分明不是一句客气,不是一句商量,不容许拒绝,透着几分霸道。
老掌柜连连应声,忙指派了一人带路,那小伙计聪明,殷勤地弯着腰,奉陪在侧,走起路来却也有些察言观色,发现快了丹凤也能跟上,便顺从她的心思,没有慢下来,几乎是小跑着到了悦宾楼。
到了这里,就很好找人了。
一上楼,丹凤就看到了萧十一郎,当然,还有那个总是跟他形影相伴的风四娘,同桌的还有一个男人,一个用殷勤目光看着风四娘的男人,他什么都不用说,只那微微发红的耳廓就能够流露出他的心中所想。
柔和的光吸引了一些视线,然后更多的人看过来,然后便是长久的凝望,特意打扮过后的丹凤就好像是招展的凤凰,在向所有人炫耀着自己华丽的羽翼,群中称王。
她有那样的贵气,自会显得高人一等,有了与众不同的气质。
萧十一郎第一时间察觉到人群的骚动,顺着他们的目光看过去,就看到了丹凤的身影,的确是他认识的那个容貌,纵是怎样的盛装,也不会把一个女人打扮成另外一种样子,何况她是那样自负自己的美,无所顾忌地张扬。
“丹凤!”
萧十一郎叫出声来,他以为丹凤是来找自己的,有些意外,有些惊喜,竟是看不到对面风四娘的眼神并不如他那般高兴,连脸上的笑容都收敛了,再不见刚才的轻松。
一个女人,身边围着一个爱慕自己的人,一个与自己暧昧的人,两个男人便可以给她一种众星捧月的感觉,何况,她知道自己的美,如同她喜欢每每称最一样。
这样的人,自然是不会愿意有一个更美的女人夺了她的风采,无论她怎样大方,大约都不可能对这一点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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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移莲步,丹凤的举动好像是换了一个人,不似在萧十一郎面前那样随意,只言语之中,隐约还能够流露出一些之前的任性脾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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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他的眼中好似只有风四娘一个人,其余的人,一个都不再存在。
“我是,”杨开泰回头,眼中还有惊艳,口气却疑惑,略显几分木讷地说,“姑娘是… …”
他一向老实又正派,待人又和气,君子之称于他并不是虚妄,唯一的不妥当或者就是他没办法做到洒脱自在,自见了风四娘,一颗心就不归自己管了。
每每遇到,还算有条有理的口齿就变得结结巴巴了起来,模样好似一个呆子。
“我听说你是源记的少东,富可敌国,那么,你可能养我?”
送上门求“包、养”的丹凤好像完全没意识到自己说了多么出格的话语,没有意识到这里究竟还有多少出名的人物,更加没有理会旁人的目瞪口呆,她的一双美眸只盯着杨开泰,看着他眸中自己的身影,嘴角勾起清浅而又诡艳的一笑,魅惑术,成了。
“自、自然是、能的,我、我愿意、愿意、养你,愿意养你一辈子!”
掷地有声的话语好像是在发誓,不用任何的手势,不用任何的誓言,足够的真心都从这一句话中凸显而出。
杨开泰看着丹凤,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单纯的笑容显得他有些呆头呆脑,却又另有一种可爱感,让丹凤忍不住再次笑了,笑着伸出一只手指头,用那指尖在他的额头上一点:“呆子,喊这么大声做什么?”
“嘿嘿。”杨开泰看着她笑,笑得有些朴实憨厚,一副初初还俗的小子模样。
萧十一郎看得目瞪口呆,手肘怼了一下风四娘,悄声问:“他刚见到你的时候,也是这般?这移情别恋的速度也是太快了吧。”
“哼。”风四娘懒得回应,适才还讨厌人家对自己那样直勾勾看着,这会儿看他直勾勾看别人,心里头倒是冒出了一股子酸气来,让人恨恨地,更想要挖掉那双眼睛了。
丹凤才不理萧十一郎跟风四娘说什么,也不管那一对儿多么像一对儿闹别扭的小情侣,她满意地看着杨开泰,这人比想象中好多了,伸出手去,看到那人坚定地握住了他的手,她转身就要走。
杨开泰自然地随着她离开,完全忘了适才他还在向风四娘,和风四娘的“堂弟”说一些江湖故事,给他们介绍着酒楼之中的某些人,以及他想说还没说出口的某件关于割鹿刀的消息。
萧十一郎回头去看,就只能看到那一对儿相携的背影,风四娘气鼓鼓地瞥了一眼,用筷子打在萧十一郎的头顶,“小混蛋,魂儿都飞了,看什么看,人都走了!”
“哎哟,你这是又闹什么脾气了,人在的时候你烦,人走了,你倒生气了,可用我帮你追回来?”按住了风四娘的手,萧十一郎笑嘻嘻说着,“我觉得你们还是挺配的。”
“配,配你个头!”风四娘怒目,更生气了,难道自己就只能配杨开泰那样的呆头鹅铁公鸡吗?
最后,这顿饭钱,是萧十一郎付的。
作者有话要说:注:丹凤真的不算是一个好人!
大家若是看小说原著,就会发现,萧十一郎其实并不是一个很好的爱恋对象,他对风四娘总是有着种种暧昧,让那个女人无法彻底把他放手,偷盗割鹿刀不成又以蓝玉赠之,说是为了给一个最重要的女人,简直是撩到了一定境界,让人想多了觉得自己多想,想少了又觉得总有些余味值得回味。
他对小公子更是,明知道这人坏,明知道这人毒,但是看着她那张脸,还是总忍不住放她,不忍心对她下辣手,给了她逃走的机会。
这样的一个人,他可能爱沈壁君,但这份爱,于他而言,大概不过是几分之一或者十几分之一,不会真挚到生死相随,自然也不会隽永到此后无人入眼,这样的人,可能不算太渣,他只是对谁都留有那么一些情而已。
并没有真正地选择谁,自然也就谈不上辜负谁,他不曾背负责任,只是带走了爱。
丹凤看明白了这一点,在动心之前就离开了,她厌恶这一点,所以宁愿让魅惑术找一个真实,不会游离的真实。
有句话似乎也可以这么说,一个男人把所有的钱给你,未必是爱你,但是他不给你,那肯定是不爱。
哈哈,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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