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修罗血卫意压战友,新月禁卫心向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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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近卫的一时退缩竟然引起了修罗血卫的压迫,历经生死的意志似乎是高昂的战歌。
赵信凝视着那些无畏的战士,在这一世,德莱厄斯终于有了可以自傲的军队。
但是如今自己麾下的士卒还是缺少一种无敌的信念,但是被修罗血卫刺激后他们也有了坚定的神色。
本来就是出自同一个地方的青壮,正值血气方刚年龄的他们还有着永不服输的气魄。
虽然修罗血卫气息迫人,但是这群近卫却都扬起了头颅,大家经历不差多少,凭什么自己就不如别人?坚韧的意志正在升腾,或许现在的他们还没有那可以战败天下军队的信心,但是在未来,必将有他们的传说。
“现在告诉我,你们愿意成为无敌的精锐吗!”虽然是句问话,但赵信的语气不容反驳。
“有!”热血汹涌,他们都被激起了自己的志气,谁还没个轻狂的时候?
“你们可有与天下强军较量的胆量!”同样的问话,同样的不容置疑。
“有!”近卫的呼声愈加的高亢。
“你们可有保护主公舍生取义的决心!”身为护卫,这是最基本的准则。
“有!”三百近卫的情绪被彻底的调动了起来,他们渴望成就一段传奇。
“好!”赵信转身,下拜:“请主公赐名!”
铿锵的话语带着金铁的质感,此时的赵信代表的是这三百人的荣耀,是这未来名字的灵魂,军队的意志加持,赵信有着死而后已的气量。
龙羽欣慰的看着这一幕的发生,赵信果然不负自己所望,从今天开始,这个世界将再次增加一支军队,而它的名字,就叫:
“新月禁卫。”
你有新月守卫的能力,这支由你带领的近卫就叫新月禁卫吧,龙羽如是告诉赵信,也为这支军队冠名。
“谢主公赐名!”赵信再拜。
“谢主公赐名!”三百人齐声高呼,这是一种至高的荣耀,对于一支军队来说,没有什么比独立的名号更加重要的认可了,只是现在他们还只是内部的称呼,外界的同行肯定会对他们嘲笑,竟然也妄想留名。
但是这是乱世,是英雄辈出的时代,也是军魂诞生的时代,真正的勇士必将留下自己的名号,真正的军队也必将留下自己的名号,那是一种不败的自信,是至强者的内心。
至于嘲讽者?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嘲讽的,永远只能是庸人,他们没有这种自信,也不敢有这种自信。
但是新月禁卫有,他们要让世人看到自己的风采。
“恭喜龙太守了。”孙权面色复杂的看着这一幕,龙羽不但得到了一员猛将,还得到了一支强军,在未来,这必将是可以与鬼煞魔骑争锋的存在,这是不得不令人羡慕甚至是嫉妒的事情。
“仲谋啊,我与文台兄平辈论交,你应该称呼我为叔叔的。”龙羽心情大好,也就忍不住逗一逗孙权,这可是神皇啊,等以后他威严起来了之后大家就很难这么随意的说话了。
“切!”孙权不屑的撇嘴,毕竟现在的他还不是真正统领神族的神皇,沉稳的外表下也会露出一些真性情。“你倒是会占便宜,我们也差不了几岁,你好意思长我一辈儿吗。”
“这有什么,年龄不大但是辈分高嘛。”龙羽完全不知羞耻的忽悠:“你看人家荀彧年龄比公达还小,但却是公达的叔叔,人家公达也没发表什么反对意见嘛。”
“是吧,公达。”临了龙羽还不忘调笑一下荀攸。
但是大智若愚的青年只是摊摊手笑而不语,话说对于这种情况他也很绝望啊,但有什么办法呢,家族大了自然会出现这种年龄和辈分不相符的事情。
“所以说,仲谋,有我这种叔叔你应该感到很骄傲,本人怎么说也是一表人才文武兼备啊,做你叔叔说出去也不丢人吧。”龙羽完全将新月禁卫交给了赵信,现在正兴致勃勃的跟孙权勾肩搭背。
“你的脸皮能再厚点?”孙权一直在心底告诫自己要冷静,不要冲动,要不是孙龙两家的盟友关系,孙权早就大耳瓜子扇上去了,至不济也得骂两句过过嘴瘾。
好吧其实孙权是觉得龙羽那剑心的境界实在可怕,如果动手的话吃亏的肯定是自己,所以只好眼观鼻鼻观心的默念孙家秘法了,话说孙家可是兵圣的后人,还是有一些秘密的传承的。
至于不远处的孙策?小霸王总觉得龙羽这人不够直爽,还没有郭嘉那文弱的书生对自己的胃口呢,空有强大的剑心却面对自己的挑战总是回避,所以搞得孙策对龙羽这人也不怎么待见。
对于孙策的挑战,龙羽当然是义正言辞的拒绝,自家事自家知龙羽也没有受虐的嗜好。
反正孙策有怨念就有怨念吧,大家都是文明人总是打打杀杀的多不好。
“现在我们到了分赃的时候。”孙权道。
“什么?”龙羽诧异,这么一个关隘难道还有什么战利品吗。
“魔骑的尸体已经掩埋,混天魔的尸身也已经安葬,但是他们身上的甲胄还是不错的,洗劫了皇城的魔骑极其富有,然后我们还在汜水关的武库中发现了一些不错的东西,现在他们都已经整理好堆在了一起。”孙权也惊讶的发现战争还真是一条发财的捷径,魔骑留下的财宝足够将己方的军队武装程度再次提升一个档次,这对军队战斗力的增加极有帮助。
“怎么公台没有告诉我?”这些事情龙羽都交给了陈宫,但是陈宫临走前竟然没有告知自己这个消息,这就很令人费解了。
“这些东西也是刚刚才整理出来,就是我父亲也不清楚。”其实孙权很想趁机挑拨一下龙羽和陈宫的关系,但是理智告诉他这样做有害无益,睿智的孙仲谋也就如实相告。
“都有什么?”在龙羽印象中,凉州的妖魔靠的就是一股悍不畏死的意志,在那个贫瘠的地方并没有什么资源,但是没想到随着魔君执掌天下之后,那些贫穷的妖魔竟然也富裕了起来。
“混天魔的头盔非比寻常。”孙权首先介绍已经战死的华雄:“他的头盔是被魔渊邪术祭炼出的深渊邪盔,不但拥有不错的防御力,还能为佩戴者提供极高的魔力使得使用者实力小幅度的上升。并且其中的魔力还有蛊惑的效果,配合魔窟邪术能够使意志不强的人堕落。”
“好东西啊。”当时龙羽还真没发现华雄头上的头盔竟然还是一件效果非凡的装备,支配*深渊邪盔那可是魔渊的特产,现在被魔君把控,这东西虽然可以依靠魔渊邪气批量生产但是失败率实在太高,便连魔君手中也没有几件,没想到其中一件竟然赐给了华雄。
“还有什么?”有了这件深渊邪盔引起了龙羽的兴趣,他对于之后的战利品便抱有了极高的期待。“难道华雄的魔甲也是一件宝物?无双战甲?”
无双战甲的级别可就比深渊邪盔要高多了,那可是半只脚可以步入神器行列的装备,不过从外形来看混天魔的魔甲并不像是这种几乎很难摧毁的宝物,在战斗中混天魔的魔甲可是多次被击破。
“不是。”孙权要头:“但也不差,是一件大师级的防御盔甲,朝廷的终端武备库中有不少的储存,防御力不错但是太沉重了,所以不是特别强大的将领也穿不起它,但是华雄的这一件已经在战斗中破损了,不过在汜水关的武库中我还发现了另外两件完好的,或许是华雄带来备用的吧。”
“这样啊。”比预期要差一点,但是也还能够接受:“算了我们边走边说。”
两人一起向堆积着战利品的仓库走去,孙权继续介绍道:“混天魔还留下了一件嗜血魔戒,能够从敌人的伤口中吸取生命的能量来反哺使用者,还没有损坏可以继续使用,华雄的靴子是疾风靴也还完好,这靴子在法力的加持下有轻身的功效可以大幅度的提升移动和攻击的速度,不过对于常年骑乘在魔窟兽上的混天魔来说,这靴子的作用就小了很多。”
“嗞嗞。”龙羽感叹:“混天魔还真是一身是宝啊,不仅为我们提供了军功,磨炼了我们的士卒,便连死后都为他们作出了这么大的贡献,这是最佳对手么。”
说话间两人来到了武库,这里大量的武器装备虽然都是普通的货色,但是对于一般的军队来说也不错了,铁甲三千副,皮甲三万副,制式刀枪四万柄,而除了这些普通的兵甲外,最引人注目的便是集中在另一边那散发着光泽的装备,果然是金子就会发光,这些装备无论在哪里都绝对不会被埋没。
“这是速度之靴?竟然有足足一万。”龙羽一眼便看到了那储量最多最显眼的暗红色战靴,没想到这东西竟然有这么多,如果把这些配备给部下的士卒的话,那么对于行军速度将会有极大的提升,而如果行军速度提升了,那么战争的胜利也将会更加容易了,所谓兵贵神速嘛。
“速度之靴是魔骑人手一件的,这在战场也不容易损毁,毕竟一般人也不会对着敌人的脚发力,所以从魔骑身下扒下来的战利品中这东西最多。”孙权解释,这东西虽然看起来对士卒的加成几乎可以忽略,但是却极其实用,好在经过了和魔骑惨烈的对战后现在两军加起来也不够一万人,这东西倒是也够分了。
“这是力量战斧?”那熟悉的锋芒使得龙羽一眼便认了出来。
“还有将士护腕?这是砍刀?”这里还真是惊喜连连。
(本章完)
没想到近卫的一时退缩竟然引起了修罗血卫的压迫,历经生死的意志似乎是高昂的战歌。
赵信凝视着那些无畏的战士,在这一世,德莱厄斯终于有了可以自傲的军队。
但是如今自己麾下的士卒还是缺少一种无敌的信念,但是被修罗血卫刺激后他们也有了坚定的神色。
本来就是出自同一个地方的青壮,正值血气方刚年龄的他们还有着永不服输的气魄。
虽然修罗血卫气息迫人,但是这群近卫却都扬起了头颅,大家经历不差多少,凭什么自己就不如别人?坚韧的意志正在升腾,或许现在的他们还没有那可以战败天下军队的信心,但是在未来,必将有他们的传说。
“现在告诉我,你们愿意成为无敌的精锐吗!”虽然是句问话,但赵信的语气不容反驳。
“有!”热血汹涌,他们都被激起了自己的志气,谁还没个轻狂的时候?
“你们可有与天下强军较量的胆量!”同样的问话,同样的不容置疑。
“有!”近卫的呼声愈加的高亢。
“你们可有保护主公舍生取义的决心!”身为护卫,这是最基本的准则。
“有!”三百近卫的情绪被彻底的调动了起来,他们渴望成就一段传奇。
“好!”赵信转身,下拜:“请主公赐名!”
铿锵的话语带着金铁的质感,此时的赵信代表的是这三百人的荣耀,是这未来名字的灵魂,军队的意志加持,赵信有着死而后已的气量。
龙羽欣慰的看着这一幕的发生,赵信果然不负自己所望,从今天开始,这个世界将再次增加一支军队,而它的名字,就叫:
“新月禁卫。”
你有新月守卫的能力,这支由你带领的近卫就叫新月禁卫吧,龙羽如是告诉赵信,也为这支军队冠名。
“谢主公赐名!”赵信再拜。
“谢主公赐名!”三百人齐声高呼,这是一种至高的荣耀,对于一支军队来说,没有什么比独立的名号更加重要的认可了,只是现在他们还只是内部的称呼,外界的同行肯定会对他们嘲笑,竟然也妄想留名。
但是这是乱世,是英雄辈出的时代,也是军魂诞生的时代,真正的勇士必将留下自己的名号,真正的军队也必将留下自己的名号,那是一种不败的自信,是至强者的内心。
至于嘲讽者?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嘲讽的,永远只能是庸人,他们没有这种自信,也不敢有这种自信。
但是新月禁卫有,他们要让世人看到自己的风采。
“恭喜龙太守了。”孙权面色复杂的看着这一幕,龙羽不但得到了一员猛将,还得到了一支强军,在未来,这必将是可以与鬼煞魔骑争锋的存在,这是不得不令人羡慕甚至是嫉妒的事情。
“仲谋啊,我与文台兄平辈论交,你应该称呼我为叔叔的。”龙羽心情大好,也就忍不住逗一逗孙权,这可是神皇啊,等以后他威严起来了之后大家就很难这么随意的说话了。
“切!”孙权不屑的撇嘴,毕竟现在的他还不是真正统领神族的神皇,沉稳的外表下也会露出一些真性情。“你倒是会占便宜,我们也差不了几岁,你好意思长我一辈儿吗。”
“这有什么,年龄不大但是辈分高嘛。”龙羽完全不知羞耻的忽悠:“你看人家荀彧年龄比公达还小,但却是公达的叔叔,人家公达也没发表什么反对意见嘛。”
“是吧,公达。”临了龙羽还不忘调笑一下荀攸。
但是大智若愚的青年只是摊摊手笑而不语,话说对于这种情况他也很绝望啊,但有什么办法呢,家族大了自然会出现这种年龄和辈分不相符的事情。
“所以说,仲谋,有我这种叔叔你应该感到很骄傲,本人怎么说也是一表人才文武兼备啊,做你叔叔说出去也不丢人吧。”龙羽完全将新月禁卫交给了赵信,现在正兴致勃勃的跟孙权勾肩搭背。
“你的脸皮能再厚点?”孙权一直在心底告诫自己要冷静,不要冲动,要不是孙龙两家的盟友关系,孙权早就大耳瓜子扇上去了,至不济也得骂两句过过嘴瘾。
好吧其实孙权是觉得龙羽那剑心的境界实在可怕,如果动手的话吃亏的肯定是自己,所以只好眼观鼻鼻观心的默念孙家秘法了,话说孙家可是兵圣的后人,还是有一些秘密的传承的。
至于不远处的孙策?小霸王总觉得龙羽这人不够直爽,还没有郭嘉那文弱的书生对自己的胃口呢,空有强大的剑心却面对自己的挑战总是回避,所以搞得孙策对龙羽这人也不怎么待见。
对于孙策的挑战,龙羽当然是义正言辞的拒绝,自家事自家知龙羽也没有受虐的嗜好。
反正孙策有怨念就有怨念吧,大家都是文明人总是打打杀杀的多不好。
“现在我们到了分赃的时候。”孙权道。
“什么?”龙羽诧异,这么一个关隘难道还有什么战利品吗。
“魔骑的尸体已经掩埋,混天魔的尸身也已经安葬,但是他们身上的甲胄还是不错的,洗劫了皇城的魔骑极其富有,然后我们还在汜水关的武库中发现了一些不错的东西,现在他们都已经整理好堆在了一起。”孙权也惊讶的发现战争还真是一条发财的捷径,魔骑留下的财宝足够将己方的军队武装程度再次提升一个档次,这对军队战斗力的增加极有帮助。
“怎么公台没有告诉我?”这些事情龙羽都交给了陈宫,但是陈宫临走前竟然没有告知自己这个消息,这就很令人费解了。
“这些东西也是刚刚才整理出来,就是我父亲也不清楚。”其实孙权很想趁机挑拨一下龙羽和陈宫的关系,但是理智告诉他这样做有害无益,睿智的孙仲谋也就如实相告。
“都有什么?”在龙羽印象中,凉州的妖魔靠的就是一股悍不畏死的意志,在那个贫瘠的地方并没有什么资源,但是没想到随着魔君执掌天下之后,那些贫穷的妖魔竟然也富裕了起来。
“混天魔的头盔非比寻常。”孙权首先介绍已经战死的华雄:“他的头盔是被魔渊邪术祭炼出的深渊邪盔,不但拥有不错的防御力,还能为佩戴者提供极高的魔力使得使用者实力小幅度的上升。并且其中的魔力还有蛊惑的效果,配合魔窟邪术能够使意志不强的人堕落。”
“好东西啊。”当时龙羽还真没发现华雄头上的头盔竟然还是一件效果非凡的装备,支配*深渊邪盔那可是魔渊的特产,现在被魔君把控,这东西虽然可以依靠魔渊邪气批量生产但是失败率实在太高,便连魔君手中也没有几件,没想到其中一件竟然赐给了华雄。
“还有什么?”有了这件深渊邪盔引起了龙羽的兴趣,他对于之后的战利品便抱有了极高的期待。“难道华雄的魔甲也是一件宝物?无双战甲?”
无双战甲的级别可就比深渊邪盔要高多了,那可是半只脚可以步入神器行列的装备,不过从外形来看混天魔的魔甲并不像是这种几乎很难摧毁的宝物,在战斗中混天魔的魔甲可是多次被击破。
“不是。”孙权要头:“但也不差,是一件大师级的防御盔甲,朝廷的终端武备库中有不少的储存,防御力不错但是太沉重了,所以不是特别强大的将领也穿不起它,但是华雄的这一件已经在战斗中破损了,不过在汜水关的武库中我还发现了另外两件完好的,或许是华雄带来备用的吧。”
“这样啊。”比预期要差一点,但是也还能够接受:“算了我们边走边说。”
两人一起向堆积着战利品的仓库走去,孙权继续介绍道:“混天魔还留下了一件嗜血魔戒,能够从敌人的伤口中吸取生命的能量来反哺使用者,还没有损坏可以继续使用,华雄的靴子是疾风靴也还完好,这靴子在法力的加持下有轻身的功效可以大幅度的提升移动和攻击的速度,不过对于常年骑乘在魔窟兽上的混天魔来说,这靴子的作用就小了很多。”
“嗞嗞。”龙羽感叹:“混天魔还真是一身是宝啊,不仅为我们提供了军功,磨炼了我们的士卒,便连死后都为他们作出了这么大的贡献,这是最佳对手么。”
说话间两人来到了武库,这里大量的武器装备虽然都是普通的货色,但是对于一般的军队来说也不错了,铁甲三千副,皮甲三万副,制式刀枪四万柄,而除了这些普通的兵甲外,最引人注目的便是集中在另一边那散发着光泽的装备,果然是金子就会发光,这些装备无论在哪里都绝对不会被埋没。
“这是速度之靴?竟然有足足一万。”龙羽一眼便看到了那储量最多最显眼的暗红色战靴,没想到这东西竟然有这么多,如果把这些配备给部下的士卒的话,那么对于行军速度将会有极大的提升,而如果行军速度提升了,那么战争的胜利也将会更加容易了,所谓兵贵神速嘛。
“速度之靴是魔骑人手一件的,这在战场也不容易损毁,毕竟一般人也不会对着敌人的脚发力,所以从魔骑身下扒下来的战利品中这东西最多。”孙权解释,这东西虽然看起来对士卒的加成几乎可以忽略,但是却极其实用,好在经过了和魔骑惨烈的对战后现在两军加起来也不够一万人,这东西倒是也够分了。
“这是力量战斧?”那熟悉的锋芒使得龙羽一眼便认了出来。
“还有将士护腕?这是砍刀?”这里还真是惊喜连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