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七十三 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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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乐难得在周末的时候中午十二点之前起床, 余小飞见他订了八点的闹钟并且准时坐起来爬下床的时候, 还以为程乐是在梦游。
见他打着呵欠穿好衣服,跑到阳台上伸懒腰,完全不像梦游状态, 余小飞这才咳了两声,道:“程乐, 今天怎么这么反常?八点起来太不像你了。”
程乐用冷水洗了把脸,说:“今天是他生日, 我打算去买礼物的, 就早点起来了。”
余小飞张了张嘴,镜子里那想说什么又忍住的表情看着挺好笑,程乐便回头笑道:“有话就说吧, 看你像吞了苍蝇一样, 一脸委屈的样子啊。”
“我靠,你这什么形容!”余小飞白了他一眼, 考虑了一下, 才忐忑地开口说,“你跟归剑明……真在一起?”
“对啊。”程乐淡淡道,“怎么,你昨天不是亲眼目睹了吗?”
余小飞嘴角抽了抽,沉默片刻又说, “你不是t大毕业的,可能不太清楚学校里那些传言。归剑明他……虽然挺有本事,可是, 出了名的花心……你要是玩玩无所谓,可别陷得太深了……”
“好了。”程乐微笑着打断了他,平静地道,“我不信什么传言,我只相信自己的眼睛。”
余小飞还想说什么,程乐直接绕过他往门口走去,打开门,又回头道
“以后,别在我面前说他坏话。我很清楚,他不是那些人口中的人渣。”
程乐脸上带着笑,声音却明显冷了下来。
见他转身扬长而去,余小飞只好立在原地,尴尬地抓头发。
程乐来到校门口的蛋糕店,从店主给的册子里选了一款小巧精致的蛋糕,忌廉蛋糕上有一层漂亮的巧克力花纹,中间还摆了一圈鲜嫩的草莓,看了就让人食欲大增。
“蛋糕上面可以写字吗?”程乐突然问道。
店主点头道:“当然可以,中间这留空的地方可以写上字的。”
程乐想了想说:“那就写上‘loving you’吧。”
店主看了他一眼,说:“送给女朋友的啊?什么时候要呢?”
程乐也没解释,微笑道:“我中午一点左右过来拿,谢谢了。”
从蛋糕店出来,程乐又去百货商场买礼物,男生过生日该送什么好呢?程乐苦思冥想还是想不出,从小到大没给人买过礼物,以前过生日的时候,哥哥总会做一桌丰盛的菜,然后买来蛋糕切开吃掉,再给自己一份红包让自己想买什么就买什么。现在归剑明过生日,总不好送他红包吧?
程乐在百货大楼逛了一上午,最终在一个精品店停下脚步。在琳琅满目的摆设和挂件中,一眼就相中了一条很特别的项链。银质的链子简单大方,下面挂了个可爱的乌龟吊坠,那乌龟壳的每一条纹路都刻得很清楚,连眼睛都有,看着活灵活现的,特别精致。
小归,读起来不正好是“小龟”吗?
而且,他那个人总喜欢把心事都深深藏起来,就跟背了个厚重的壳的乌龟一样。虽然性格雷厉风行,跟慢吞吞的乌龟差很远,可总体来说,还有一些相似的地方的。
尤其是他的名字,叫他“小归”,总觉得特别亲切。
程乐微笑着看着那只盖着厚厚的壳的小乌龟,越看越是喜欢,马上找店长问了价。店长说这是纯银的,价格近两百块,虽然对没有工作的学生来说这样的生日礼物有些贵,可那是送给心爱的人,难得自己还那么喜欢,价格也就是其次了。程乐毫不犹豫就掏钱买了下来。
这些年来跟着哥哥养成了省吃俭用的节俭习惯,虽然学计算机以后跟几个熟悉的学长混,帮忙设计些网页弄弄编程也有一笔不错的收入,可这两百块的项链,却是程乐从小到大买过的最贵的礼物了。
想像他皱着眉头把那小乌龟戴在脖子上的表情,程乐就不由得心情大好。
程乐选了个漂亮的蓝色盒子,让店主精心包装好这条项链,这才满意地从百货大楼走了出来。
正午阳光正烈,周末的缘故,街上行人也很多,大部分是从各个院校走出来散步的学生情侣,平时关在学校上课,也难得周末出来放松。程乐拿着项链穿行在人群中,因为买到喜欢的礼物心情愉快的缘故,脸上一直带着微笑,引来路人频频侧目,程乐也不介意,自顾自哼着歌往学校走。
快到校门口的时候,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显示一条短信,来自陌生号码。程乐随手打开来看
“你是程乐吧?是你在我电脑里留下号码让我找你的。by消逝的爱情。”
不知是不是手机反光的缘故,那一行小字,在太阳底下看着竟有些刺眼。
程乐沉默了片刻,走到附近的凉亭坐下,快速按键回复短信
“既然你真的找我,一定有话要说对吧?所以,不必客气,直接一点说。”
那边也很爽快地进了正题,很快就回复说:“小夕这个人,你知道吗?”
小夕……这个名字倒是很耳熟。
程乐低头思虑片刻,突然想起,小夕?这不就是自己在《双恋》里面配的那个角色吗?那个无父无母的孤儿,被主角救下之后痴恋上主角,最后甚至为他死掉的炮灰受?曾经和归剑明还因为小夕的性格问题在q群里吵架来着。
“或者,你对归剑明的过去完全不关心?”接着又一条短信传了过来。
这种咄咄逼人的问话和强硬的语气让程乐很不舒服,干脆直接拨了电话过去想听听对方到底是谁。没料电话被挂断,接着收到条短信:“我不方便听电话,短信聊吧。”
程乐皱眉道:“那就请你直接一点,别拐弯抹角挑战我忍耐的极限。”
“好吧,我告诉你,小夕全名叫凌夕,是归剑明的初恋男友,也就是论坛里常提起的中文系才子,被他抛弃后,远走海外的那个人。”
程乐紧握住手机,沉着脸回复道:“你到底想说些什么?讲重点好吗?他的前任男友跟我又有什么关系?”
那人不答反问:“你对归剑明了解多少?知道他的背景吗?知道他父母是什么人吗?你不觉得他有一点混血儿的特质?难道你对这些,一点都不好奇?”
程乐沉默了一下,才冷静地回道:“他的父母是谁,跟我无关,我喜欢他就足够了。你还想说什么,尽管说来听听。”
那边接二连三发来了好几条信息
“看来你对他根本不了解,就被他的表面给迷惑了。”
“凌夕跟他青梅竹马,身边的人都知道凌夕有多爱他,结果却被他甩了。这件事你可以去问夏羽,为这个,夏羽当初还揍过他一顿。”
“你不知道,归剑明其实是孤儿,他小时候被父母抛弃,长大之后就变得很叛逆。因为,在他的眼里,这个世界上,最廉价的东西就是感情了,他不相信任何人对他的感情能够长久。”
“所以,他才反复抛弃别人,来填补他心里对于感情的缺失。他年少时经常做坏事,还被抓去劳教所教育过,出来以后性格变得更加阴沉。他很会伪装的,你不知道他有多复杂,他的心机太深,是个很危险的人,所以在学校很少有人敢接近他。作为曾经的受害者,我只想提醒你一句,别被他的外表迷惑了。”
“你的感情,在他眼里,同样是廉价的。”
程乐沉默了良久,微微一笑,只发过去一行字:“你说的话,我一个字都不信。所以不必再浪费时间了。”
接着就把对方拉进了手机黑名单。
短信到此为止。
对于这个明显跟归剑明有过恩怨的陌生人所说的话,程乐并不想相信。
可心里还是有些不安。
因为,那人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像利剑一样直刺心底。
即使程乐不想相信,可她说的……却没有错。
归剑明的背景,自己的确不知道。他有一点混血儿特质,却不知是哪里的血统,这一点自己也曾怀疑过却始终没有得到答案。他小时候的生活如何,自己根本毫不知情。甚至他在t大的那些广为流传的风流事迹,自己也无从查证……
这个时候,该以什么理由继续毫无保留的相信他呢?自己真的能够那么自信,确信所看到的归剑明就是真实的他吗?确信他也喜欢自己,确信他没在伪装?
坐在凉亭的石凳上,夏日午间艳阳高照,程乐却觉得脊背一阵阵发凉。
过了良久,程乐才平静下来,打开手机给归剑明拨了通电话。电话接通很久,他才接了起来。
“什么事?”
十分冷淡的语气。
程乐沉默片刻,假装若无其事地微笑着说,“今天不是你生日吗,我们一起吃晚饭如何?”接着,又轻声补充道,“我很想念你做的菜,想再尝尝你的手艺呢。”
“不行。”脱口而出的拒绝,态度十分冷硬。
程乐的笑容慢慢僵在脸上,声音也渐渐冷了下来,“哦?为什么?”
归剑明沉默了一会儿,语气这才缓和了些,低声说:“我今天有些要紧的事情需要处理。你知道,歌手大赛的决赛就在下周,电视台要过来直播,我下午过去跟他们谈一些细节方面的……”
“非要今天不可?”程乐冷冷地打断了他。
“对,就约在今天。”
你骗谁呢,真当我是没搞过活动的菜鸟不懂活动流程?人家电视台负责人周末不休息?约定谈判约在星期天下午?正巧约在你生日这天?歌手大赛总决赛下周就要开赛了,电视台方面不是早该谈好的吗?
我只是想跟你一起吃顿饭而已,很想陪你过这个生日,你真的有事,可以直接跟我说,为什么要编造借口骗我呢?
程乐只觉得一阵心寒,握在手里精心挑选的项链,也像突然变得千金重一般。
压抑住心底的怒气,程乐冷静地道:“好吧,你忙。”
接着就迅速挂掉了电话。
近一点了,阳光变得更加强烈,晒得街道都有些发白。程乐起身去蛋糕店把预定的蛋糕拿出来,却早已没有了当初订蛋糕时那种喜悦的心情。
想想自己大清早出来,早饭、午饭都没吃,奇怪的是现在居然还不饿,可能是心里一直想着怎么陪他过生日的事情,甚至连晚上做什么菜都想好了,结果把早饭午饭全给忽略掉。
不过,总归要填点肚子的。今天跟他一起吃饭是不可能了,于是程乐就去路边的小吃店随便要了碗米线对付过去。
还好刚才提前打了电话给他,要不然,兴高采烈提了一篮子蔬菜上门,却发现人不在,那得有多傻?
把蛋糕提回宿舍之后,程乐就爬上床去闷头睡觉。今早为了给他买礼物起太早了,这会儿正好补眠。
梦里却依旧睡不安稳,脑海里反复回响着那个陌生短信里的话。
你的感情,在他眼里同样是廉价的。
是这样吗?
那为什么,他会说自己是这些年来唯一一个相信他的人呢?为什么那天晚上他冒雨狂奔过来,只为了见自己一面,说他害怕失去呢?
难道这些都是在演戏吗?
程乐迷迷糊糊在梦里纠结着,直到晚上七点钟才猛然被惊醒。原来是自己订的备忘录闹钟,上面写着“小归的生日歌会”。
程乐这才想起今晚恶魔要在yy开歌会的。
迅速从床上爬起来,打开电脑,登陆了qq同时上了yy语音频道,果然,魔音社的yy频道在线人数已经突破了两百,大多都在“恶魔的停尸房”那个屋里面。
程乐鼠标点开一看,恶魔果然在线。
进了那个频道,就听归剑明正在说话
“总之,很感谢今天来歌会的所有人,谢谢你们的祝福。废话不多说,给大家唱首歌吧。”
熟悉的伴奏响起,他居然再次唱起了《画心》。虽然他在t大歌手大赛唱了这首歌,可在cv圈里还是第一次唱,很多人都没有听过。
这样悲情的歌曲,用他低沉的声音演绎出来,还是一如既往的动听和深情。
现场的听众都热血沸腾。
只有程乐的心里五味杂陈。
“看不穿是你失落的魂魄,猜不透是你瞳孔的颜色,一阵风,一场梦,爱如生命般莫测,你的心,到底被什么蛊惑……”
现在看来,这歌词,一词一句,说的,可不就是他本人吗?
看不穿,猜不透,他的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从来没有人能懂。
等恶魔终于唱完了这首歌,现场自然极为轰动,文字聊天框再次出现了疯狂的刷屏
“恶魔唱太好了,听着让人心颤!”
“好感人的歌!恶魔是唱给谁听的吗?”
“我记得当初魔音社周年歌会的时候,乐乐不也唱过这首歌吗?”
“乐乐是搞笑风格的,恶魔唱的是深情版。”
“哎?乐乐今天也来了,要不要来一首?”
“羽毛也来了!还有刘大,清风大人,好多熟人啊!恶魔面子真大!”
下面聊天框一直有人起哄,让一些cv上去献声来祝恶魔生日快乐,羽毛被恶魔揪上麦唱了一首歌,接着是其他社团的一些好友。不知唱了多少首,很多知名的cv都来给恶魔助兴,他在这圈子里的确很受欢迎,又因为承担《永恒之地》这部大型广播剧的制作总监而认识了很多新的朋友,歌会现场的人越来越多,后来还有很多他粉丝群里的人上麦唱歌送祝福。
整个歌会一直热热闹闹的,程乐却觉得特别冷清。
他就挂在那房间里听那些人唱歌,送祝福。
他只是那两百多人中的一个路人,对恶魔来说,没有丝毫的特别。
听到后来,他甚至觉得,这场歌会根本就不关他的事。
可是,明明,过生日的那个人,是他最爱的人吧?为什么觉得自己那么路人呢?
现在看来,专门订闹钟爬起来听歌的自己,怎么看都像个傻瓜一样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程乐突然看见自己被拉上了麦序,是身为频道管理的李唯姐做的。
李唯调笑着着:“怎么,今天我们阳光帅气的乐乐同学一直在沉默呢?今天可是恶魔的生日,不给一点表示吗?你不是说,恶魔是你的偶像啊?”
归剑明没说话。
其他的任何一个cv上麦唱歌他都会说几句,客套的,调笑的,或者感谢的。可乐乐上麦的时候他却突然沉默了。
程乐也沉默了一下,见归剑明依旧不说话,总不好在这么多人面前冷场吧?程乐咳了一声,这才假装没事人一样,微笑着说:“我沉默,是因为偶像的生日,我心情太激动了。既然被小唯姐强拉上麦,我就唱一首吧。唱得不好听大家别打我。祝恶魔生日快乐,天天开心。”
程乐找到首伴奏,王心凌的《爱你》,节奏很快很甜蜜的一首歌,被程乐以搞怪的形式唱了出来,引得听众狂笑不止。
其实,只有程乐自己心里清楚,在那么一大排杂乱的伴奏里,选中这首歌,只是因为“爱你”这两个字。
不知在电脑那头听歌的人,可懂?
程乐难得在周末的时候中午十二点之前起床, 余小飞见他订了八点的闹钟并且准时坐起来爬下床的时候, 还以为程乐是在梦游。
见他打着呵欠穿好衣服,跑到阳台上伸懒腰,完全不像梦游状态, 余小飞这才咳了两声,道:“程乐, 今天怎么这么反常?八点起来太不像你了。”
程乐用冷水洗了把脸,说:“今天是他生日, 我打算去买礼物的, 就早点起来了。”
余小飞张了张嘴,镜子里那想说什么又忍住的表情看着挺好笑,程乐便回头笑道:“有话就说吧, 看你像吞了苍蝇一样, 一脸委屈的样子啊。”
“我靠,你这什么形容!”余小飞白了他一眼, 考虑了一下, 才忐忑地开口说,“你跟归剑明……真在一起?”
“对啊。”程乐淡淡道,“怎么,你昨天不是亲眼目睹了吗?”
余小飞嘴角抽了抽,沉默片刻又说, “你不是t大毕业的,可能不太清楚学校里那些传言。归剑明他……虽然挺有本事,可是, 出了名的花心……你要是玩玩无所谓,可别陷得太深了……”
“好了。”程乐微笑着打断了他,平静地道,“我不信什么传言,我只相信自己的眼睛。”
余小飞还想说什么,程乐直接绕过他往门口走去,打开门,又回头道
“以后,别在我面前说他坏话。我很清楚,他不是那些人口中的人渣。”
程乐脸上带着笑,声音却明显冷了下来。
见他转身扬长而去,余小飞只好立在原地,尴尬地抓头发。
程乐来到校门口的蛋糕店,从店主给的册子里选了一款小巧精致的蛋糕,忌廉蛋糕上有一层漂亮的巧克力花纹,中间还摆了一圈鲜嫩的草莓,看了就让人食欲大增。
“蛋糕上面可以写字吗?”程乐突然问道。
店主点头道:“当然可以,中间这留空的地方可以写上字的。”
程乐想了想说:“那就写上‘loving you’吧。”
店主看了他一眼,说:“送给女朋友的啊?什么时候要呢?”
程乐也没解释,微笑道:“我中午一点左右过来拿,谢谢了。”
从蛋糕店出来,程乐又去百货商场买礼物,男生过生日该送什么好呢?程乐苦思冥想还是想不出,从小到大没给人买过礼物,以前过生日的时候,哥哥总会做一桌丰盛的菜,然后买来蛋糕切开吃掉,再给自己一份红包让自己想买什么就买什么。现在归剑明过生日,总不好送他红包吧?
程乐在百货大楼逛了一上午,最终在一个精品店停下脚步。在琳琅满目的摆设和挂件中,一眼就相中了一条很特别的项链。银质的链子简单大方,下面挂了个可爱的乌龟吊坠,那乌龟壳的每一条纹路都刻得很清楚,连眼睛都有,看着活灵活现的,特别精致。
小归,读起来不正好是“小龟”吗?
而且,他那个人总喜欢把心事都深深藏起来,就跟背了个厚重的壳的乌龟一样。虽然性格雷厉风行,跟慢吞吞的乌龟差很远,可总体来说,还有一些相似的地方的。
尤其是他的名字,叫他“小归”,总觉得特别亲切。
程乐微笑着看着那只盖着厚厚的壳的小乌龟,越看越是喜欢,马上找店长问了价。店长说这是纯银的,价格近两百块,虽然对没有工作的学生来说这样的生日礼物有些贵,可那是送给心爱的人,难得自己还那么喜欢,价格也就是其次了。程乐毫不犹豫就掏钱买了下来。
这些年来跟着哥哥养成了省吃俭用的节俭习惯,虽然学计算机以后跟几个熟悉的学长混,帮忙设计些网页弄弄编程也有一笔不错的收入,可这两百块的项链,却是程乐从小到大买过的最贵的礼物了。
想像他皱着眉头把那小乌龟戴在脖子上的表情,程乐就不由得心情大好。
程乐选了个漂亮的蓝色盒子,让店主精心包装好这条项链,这才满意地从百货大楼走了出来。
正午阳光正烈,周末的缘故,街上行人也很多,大部分是从各个院校走出来散步的学生情侣,平时关在学校上课,也难得周末出来放松。程乐拿着项链穿行在人群中,因为买到喜欢的礼物心情愉快的缘故,脸上一直带着微笑,引来路人频频侧目,程乐也不介意,自顾自哼着歌往学校走。
快到校门口的时候,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显示一条短信,来自陌生号码。程乐随手打开来看
“你是程乐吧?是你在我电脑里留下号码让我找你的。by消逝的爱情。”
不知是不是手机反光的缘故,那一行小字,在太阳底下看着竟有些刺眼。
程乐沉默了片刻,走到附近的凉亭坐下,快速按键回复短信
“既然你真的找我,一定有话要说对吧?所以,不必客气,直接一点说。”
那边也很爽快地进了正题,很快就回复说:“小夕这个人,你知道吗?”
小夕……这个名字倒是很耳熟。
程乐低头思虑片刻,突然想起,小夕?这不就是自己在《双恋》里面配的那个角色吗?那个无父无母的孤儿,被主角救下之后痴恋上主角,最后甚至为他死掉的炮灰受?曾经和归剑明还因为小夕的性格问题在q群里吵架来着。
“或者,你对归剑明的过去完全不关心?”接着又一条短信传了过来。
这种咄咄逼人的问话和强硬的语气让程乐很不舒服,干脆直接拨了电话过去想听听对方到底是谁。没料电话被挂断,接着收到条短信:“我不方便听电话,短信聊吧。”
程乐皱眉道:“那就请你直接一点,别拐弯抹角挑战我忍耐的极限。”
“好吧,我告诉你,小夕全名叫凌夕,是归剑明的初恋男友,也就是论坛里常提起的中文系才子,被他抛弃后,远走海外的那个人。”
程乐紧握住手机,沉着脸回复道:“你到底想说些什么?讲重点好吗?他的前任男友跟我又有什么关系?”
那人不答反问:“你对归剑明了解多少?知道他的背景吗?知道他父母是什么人吗?你不觉得他有一点混血儿的特质?难道你对这些,一点都不好奇?”
程乐沉默了一下,才冷静地回道:“他的父母是谁,跟我无关,我喜欢他就足够了。你还想说什么,尽管说来听听。”
那边接二连三发来了好几条信息
“看来你对他根本不了解,就被他的表面给迷惑了。”
“凌夕跟他青梅竹马,身边的人都知道凌夕有多爱他,结果却被他甩了。这件事你可以去问夏羽,为这个,夏羽当初还揍过他一顿。”
“你不知道,归剑明其实是孤儿,他小时候被父母抛弃,长大之后就变得很叛逆。因为,在他的眼里,这个世界上,最廉价的东西就是感情了,他不相信任何人对他的感情能够长久。”
“所以,他才反复抛弃别人,来填补他心里对于感情的缺失。他年少时经常做坏事,还被抓去劳教所教育过,出来以后性格变得更加阴沉。他很会伪装的,你不知道他有多复杂,他的心机太深,是个很危险的人,所以在学校很少有人敢接近他。作为曾经的受害者,我只想提醒你一句,别被他的外表迷惑了。”
“你的感情,在他眼里,同样是廉价的。”
程乐沉默了良久,微微一笑,只发过去一行字:“你说的话,我一个字都不信。所以不必再浪费时间了。”
接着就把对方拉进了手机黑名单。
短信到此为止。
对于这个明显跟归剑明有过恩怨的陌生人所说的话,程乐并不想相信。
可心里还是有些不安。
因为,那人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像利剑一样直刺心底。
即使程乐不想相信,可她说的……却没有错。
归剑明的背景,自己的确不知道。他有一点混血儿特质,却不知是哪里的血统,这一点自己也曾怀疑过却始终没有得到答案。他小时候的生活如何,自己根本毫不知情。甚至他在t大的那些广为流传的风流事迹,自己也无从查证……
这个时候,该以什么理由继续毫无保留的相信他呢?自己真的能够那么自信,确信所看到的归剑明就是真实的他吗?确信他也喜欢自己,确信他没在伪装?
坐在凉亭的石凳上,夏日午间艳阳高照,程乐却觉得脊背一阵阵发凉。
过了良久,程乐才平静下来,打开手机给归剑明拨了通电话。电话接通很久,他才接了起来。
“什么事?”
十分冷淡的语气。
程乐沉默片刻,假装若无其事地微笑着说,“今天不是你生日吗,我们一起吃晚饭如何?”接着,又轻声补充道,“我很想念你做的菜,想再尝尝你的手艺呢。”
“不行。”脱口而出的拒绝,态度十分冷硬。
程乐的笑容慢慢僵在脸上,声音也渐渐冷了下来,“哦?为什么?”
归剑明沉默了一会儿,语气这才缓和了些,低声说:“我今天有些要紧的事情需要处理。你知道,歌手大赛的决赛就在下周,电视台要过来直播,我下午过去跟他们谈一些细节方面的……”
“非要今天不可?”程乐冷冷地打断了他。
“对,就约在今天。”
你骗谁呢,真当我是没搞过活动的菜鸟不懂活动流程?人家电视台负责人周末不休息?约定谈判约在星期天下午?正巧约在你生日这天?歌手大赛总决赛下周就要开赛了,电视台方面不是早该谈好的吗?
我只是想跟你一起吃顿饭而已,很想陪你过这个生日,你真的有事,可以直接跟我说,为什么要编造借口骗我呢?
程乐只觉得一阵心寒,握在手里精心挑选的项链,也像突然变得千金重一般。
压抑住心底的怒气,程乐冷静地道:“好吧,你忙。”
接着就迅速挂掉了电话。
近一点了,阳光变得更加强烈,晒得街道都有些发白。程乐起身去蛋糕店把预定的蛋糕拿出来,却早已没有了当初订蛋糕时那种喜悦的心情。
想想自己大清早出来,早饭、午饭都没吃,奇怪的是现在居然还不饿,可能是心里一直想着怎么陪他过生日的事情,甚至连晚上做什么菜都想好了,结果把早饭午饭全给忽略掉。
不过,总归要填点肚子的。今天跟他一起吃饭是不可能了,于是程乐就去路边的小吃店随便要了碗米线对付过去。
还好刚才提前打了电话给他,要不然,兴高采烈提了一篮子蔬菜上门,却发现人不在,那得有多傻?
把蛋糕提回宿舍之后,程乐就爬上床去闷头睡觉。今早为了给他买礼物起太早了,这会儿正好补眠。
梦里却依旧睡不安稳,脑海里反复回响着那个陌生短信里的话。
你的感情,在他眼里同样是廉价的。
是这样吗?
那为什么,他会说自己是这些年来唯一一个相信他的人呢?为什么那天晚上他冒雨狂奔过来,只为了见自己一面,说他害怕失去呢?
难道这些都是在演戏吗?
程乐迷迷糊糊在梦里纠结着,直到晚上七点钟才猛然被惊醒。原来是自己订的备忘录闹钟,上面写着“小归的生日歌会”。
程乐这才想起今晚恶魔要在yy开歌会的。
迅速从床上爬起来,打开电脑,登陆了qq同时上了yy语音频道,果然,魔音社的yy频道在线人数已经突破了两百,大多都在“恶魔的停尸房”那个屋里面。
程乐鼠标点开一看,恶魔果然在线。
进了那个频道,就听归剑明正在说话
“总之,很感谢今天来歌会的所有人,谢谢你们的祝福。废话不多说,给大家唱首歌吧。”
熟悉的伴奏响起,他居然再次唱起了《画心》。虽然他在t大歌手大赛唱了这首歌,可在cv圈里还是第一次唱,很多人都没有听过。
这样悲情的歌曲,用他低沉的声音演绎出来,还是一如既往的动听和深情。
现场的听众都热血沸腾。
只有程乐的心里五味杂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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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看来,这歌词,一词一句,说的,可不就是他本人吗?
看不穿,猜不透,他的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从来没有人能懂。
等恶魔终于唱完了这首歌,现场自然极为轰动,文字聊天框再次出现了疯狂的刷屏
“恶魔唱太好了,听着让人心颤!”
“好感人的歌!恶魔是唱给谁听的吗?”
“我记得当初魔音社周年歌会的时候,乐乐不也唱过这首歌吗?”
“乐乐是搞笑风格的,恶魔唱的是深情版。”
“哎?乐乐今天也来了,要不要来一首?”
“羽毛也来了!还有刘大,清风大人,好多熟人啊!恶魔面子真大!”
下面聊天框一直有人起哄,让一些cv上去献声来祝恶魔生日快乐,羽毛被恶魔揪上麦唱了一首歌,接着是其他社团的一些好友。不知唱了多少首,很多知名的cv都来给恶魔助兴,他在这圈子里的确很受欢迎,又因为承担《永恒之地》这部大型广播剧的制作总监而认识了很多新的朋友,歌会现场的人越来越多,后来还有很多他粉丝群里的人上麦唱歌送祝福。
整个歌会一直热热闹闹的,程乐却觉得特别冷清。
他就挂在那房间里听那些人唱歌,送祝福。
他只是那两百多人中的一个路人,对恶魔来说,没有丝毫的特别。
听到后来,他甚至觉得,这场歌会根本就不关他的事。
可是,明明,过生日的那个人,是他最爱的人吧?为什么觉得自己那么路人呢?
现在看来,专门订闹钟爬起来听歌的自己,怎么看都像个傻瓜一样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程乐突然看见自己被拉上了麦序,是身为频道管理的李唯姐做的。
李唯调笑着着:“怎么,今天我们阳光帅气的乐乐同学一直在沉默呢?今天可是恶魔的生日,不给一点表示吗?你不是说,恶魔是你的偶像啊?”
归剑明没说话。
其他的任何一个cv上麦唱歌他都会说几句,客套的,调笑的,或者感谢的。可乐乐上麦的时候他却突然沉默了。
程乐也沉默了一下,见归剑明依旧不说话,总不好在这么多人面前冷场吧?程乐咳了一声,这才假装没事人一样,微笑着说:“我沉默,是因为偶像的生日,我心情太激动了。既然被小唯姐强拉上麦,我就唱一首吧。唱得不好听大家别打我。祝恶魔生日快乐,天天开心。”
程乐找到首伴奏,王心凌的《爱你》,节奏很快很甜蜜的一首歌,被程乐以搞怪的形式唱了出来,引得听众狂笑不止。
其实,只有程乐自己心里清楚,在那么一大排杂乱的伴奏里,选中这首歌,只是因为“爱你”这两个字。
不知在电脑那头听歌的人,可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