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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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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轩辕璃说出那么一番话,可不只是随便说说的而已。“原来,你们是怕天谴啊。”
面对众骷髅们的呐喊和咆哮,只见轩辕璃突然妖孽一笑。如今的他小爷已经取下了自己头上戴着的黑色帽子。一张俊逸如斯的脸上一抹不怀好意的笑容的展现在众人面前。
只听,轩辕璃声音略冷,略有深思。“如果,小爷一脚将这祭坛跺得粉碎的话,你们是否还能够血祭成功?”
轩辕璃一句话说完,他那双紫色的瞳眸中闪耀着璀璨的光芒。望着他的视线,骷髅们只觉得耀眼非凡。
“这祭坛一旦粉碎了,究竟是天谴呢?还是新生呢?就让小爷来见证一下吧!”
轩辕璃的声音猛然提高了起来,话语中带着激动人心的情绪。口中金刚萨埵心咒念出,双手快速的将不动明王印集结成功。同样是一脚跺出,不过这一脚比起之前任意一脚都重。重的轩辕璃小爷的脚都麻了一片。
“雷老头,魂月,小蜴。你们抓紧我。”就在轩辕璃跺脚之前,轩辕璃的声音充斥在一人,一兽,一草的耳中。
“破——”
轩辕璃的口中一道声音划破苍穹。猛然间,他脚下的祭坛因为金刚萨埵心咒和不动明王印的力量而粉碎的时候,突兀的一道金光直冲云霄。
金光刚开始的直径只有三米,正好是祭坛的直径。只不过,瞬间金光蔓延出去,以轩辕璃为中心霎那间方圆十米之内全部都是一片金光闪耀。
金色的光芒直冲云霄,不见消散。
那些距离轩辕璃近的,十米之内的骷髅居民们,一个惨叫嘶鸣。距离稍远的听到他们的嘶鸣,一个个急忙后退。
口中喃喃着,天谴,天谴真的降临了。
这些被金光包围的人,根本没有任何的反抗之力。他们看到金光的时候,下意识的就想要转身离去。可是,他们来不及,根本就来不及转身。
金光落在他们的身上,一种灼痛,蚀骨、刮骨。接着,是一种痒,痒的让人恨不得挖破自己的脸。可是,他们动不了,不管怎样,都无法动……
宛若施展了定身咒。
距离轩辕璃最近的骷髅,除了那些与他小爷叫板,呼喊的贱民与平民之外。那贵族,那位小姐和他的仆人,其实也距离轩辕璃很近的。
不过,他们没有露脸,只是静静的观看着罢了。
只是,他们怎么能够想到,竟然会遭遇这样的事情。就算是修为是他们这种地步了,依旧逃不开,连转身的举动就无法做出。
那道金光仿佛是他们的克星。明明温度不高,可是他们的人却如同置身火海。但,若是置身火海的话,应该连他们身上的衣服一并毁灭才对。
可事实是,他们身上的衣服完好。而他们的人,却是一种生不如死的状态。
骷髅们是悲鸣惨叫不断,可是反看轩辕璃。只见他一张俊逸的脸上一道浅浅的笑容,神色舒适。特别是,他一双紫眸轻闭了起来,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就是一副享受。
而事实,确实也是一种享受。
沐浴在金色的光芒之中,轩辕璃整个人都是一种畅快酥骨的感觉。如同母亲的手,轻轻的抚摸着他的头。脑中,一幅幅画面,一处处美景。
在轩辕璃脑中放映的,俨然就是亿万年前天鬼之域的情形。
只是,当这所有的美景,都被两道身影高大的虚影所取代之时。仙境,破灭。留下的,只有万劫不复的黑暗,还有‘丑陋’的代名词。
“哈哈,哈哈……”
“天鬼,你自创这一域,为的不就是祭奠那个女人吗?好啊,既然是为了祭奠那个女人,那么我便将这里变成地狱!永远的地狱!!!”
“我冥天诅咒此地,以生命起誓,九转轮回,永不破封!”
“哈哈,哈哈……”
轩辕璃的脑中,女子的声音冰冷,无情。带着一抹疯狂,一抹狠绝。金光褪去,在轩辕璃睁开双眸的那一刹那。
惨叫,嘶鸣。在轩辕璃睁开双眸的那一刻,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他的身边,魂月依旧是抱着他腰的姿势,雷动老头依旧是抓着他手臂的姿势。
如同,定身之咒。
“真的,是诅咒?并且,以生命为代价。”轩辕璃口中喃喃自语,想着刚刚在他脑中呈现的画面,只是静态的画面。可是,那画面却让轩辕璃感觉到了颤栗。
强者,两名实力不相上下,让人无法窥伺的强者。其中一名,声音狠绝凄然,以自身悠久的生命为代价,永世诅咒此地,生生不息。
此情,究竟是长情,还是绝情。
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生世多畏惧,命危于晨露。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小姐,你?”金光散去,黑袍男子望着自己侍奉的主人,亦是临城贵族尉氏唯一的小姐,尉笑笑。未明一双眼底是惊喜,是诧异。
“小姐,你,你……”
未明眼中,尉笑笑一张倾城之貌,玉骨冰肌。曾经的她,只是一具剔透的骷髅。虽然玉白之色让她在全部都是黑色骷髅之中,显得极为高贵。
可是,她尉笑笑也是人。为什么其他大陆的人都是有血有肉的。而他们天鬼之域的却是一副骷髅。这让他们向往,让他们疯狂。
一副血肉之躯,是他们天鬼之域的子民毕生所求。
可如今?黑衣男子未明眼中有震惊,尉笑笑的眼中同样是有震惊之色。“未明,你?”
尉笑笑伸出自己的手指,抬手,她自己也傻在了原地。手,不再是光秃秃的骨头,而是肌肤白嫩,有血有肉。
“我?”尉笑笑看到自己的手之后,急忙伸手摸向了自己的脸颊。“这……这……”眼泪,晶莹透亮的液体滑落尉笑笑的脸庞。
“我也有肉体,拥有人的身体了!!”
随着尉笑笑和未明两人的察觉,原本祭台之下,与轩辕璃距离十米之内的原住骷髅居民。四目相对,脸?视线所及,脚,腿,腰……
“身体,我也有什么了!”一骷髅居民看着自己的手脚,自己的身体。一声咆哮发出,整个人都手舞足蹈了起来。
“什么,手?我的手不再是骨头了?!”一骷髅平民右手抓着自己的右手,一副不敢相信的神情,接着是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的表情。
“眼睛,心脏……跳动,我也有心脏,能够感受得到心脏的跳动了。”生命的存在,不再是那么的虚无,那么的缥缈。很多骷髅们摸着自己的心脏,一时间心绪复杂。
……
十米之内,一片欢呼,一片雀跃。甚至于他们将身上披着的斗篷,连带着宽大帽子的斗篷通通丢在了地上。
自然,他们斗篷之内还是穿着衣服的。虽然对方是骷髅,是一副骨架。但是……咳咳,衣服还是有穿的。
这一刻,他们才发现。土地,他们脚踩的土地不再是黑色了,是褐色。地上的花草,不再是黑色了,是红色,是绿色。
有人欢笑,自然就有人忧愁。以轩辕璃为中心,十米之内,欢声笑语。而十米之外,可就不是那么平和了。
他们所踩的土地,依旧是黑,花草,依旧是黑。人,自然依旧是一副骷髅之躯。
“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你们都拥有了人类的身体,而我们?”十米之外,刚刚未被金光卷进的临城居民。“我们,什么都没有变。”
明明,被金光卷入其中的骷髅们,一个个都是嘶鸣惨叫。那声音凄厉,仿佛下一刻就被金光净化消失了。未被卷入金光中,十米之外的临城居民明明还很庆幸。
可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明明,刚刚还在庆幸他们未被卷曲到金光之中呢。这一刻,当他们看到了被卷入金光中的人,如今已经拥有了人应该有的躯体。这一刻,多想在金光中惨叫的也有他们的存在。
但是,世事就是这样。不是你想要如何,便会如何的。如今金光已经消失不见。祭坛所在的位置,只有轩辕璃等几人孤零零的站着。脚下,祭坛不复存在。
‘唰’‘唰’!
随着十米之外骷髅人民的疑问和不解,不仅仅是他们,连带着已经拥有肉身的原骷髅们,都将目光齐齐的放在了轩辕璃的身上。
又看?轩辕璃小爷心中无语。
“看我也没用!”
轩辕璃一句话说出,没想到他们还真的不看了?这一幕,让轩辕璃小爷很是诧异啊。难道是金光之后,他们的脑子都变异了?变得蠢了???
蠢啊,这可是个好东西。他小爷啊,最喜欢蠢人了。虽然之前不喜欢,可是现在超喜欢滴。特别是,蠢骷髅啊。
“小哥,你真的不知道吗?”
瞧瞧,这人啊,一旦有了非凡的举动了。就连称呼都变了。如今的轩辕璃,赫然就升级为‘小哥’了。还是被他年纪大的人这么称呼。
哎,这心情一好啊,这优越感直线上升。(未完待续)
可是,轩辕璃说出那么一番话,可不只是随便说说的而已。“原来,你们是怕天谴啊。”
面对众骷髅们的呐喊和咆哮,只见轩辕璃突然妖孽一笑。如今的他小爷已经取下了自己头上戴着的黑色帽子。一张俊逸如斯的脸上一抹不怀好意的笑容的展现在众人面前。
只听,轩辕璃声音略冷,略有深思。“如果,小爷一脚将这祭坛跺得粉碎的话,你们是否还能够血祭成功?”
轩辕璃一句话说完,他那双紫色的瞳眸中闪耀着璀璨的光芒。望着他的视线,骷髅们只觉得耀眼非凡。
“这祭坛一旦粉碎了,究竟是天谴呢?还是新生呢?就让小爷来见证一下吧!”
轩辕璃的声音猛然提高了起来,话语中带着激动人心的情绪。口中金刚萨埵心咒念出,双手快速的将不动明王印集结成功。同样是一脚跺出,不过这一脚比起之前任意一脚都重。重的轩辕璃小爷的脚都麻了一片。
“雷老头,魂月,小蜴。你们抓紧我。”就在轩辕璃跺脚之前,轩辕璃的声音充斥在一人,一兽,一草的耳中。
“破——”
轩辕璃的口中一道声音划破苍穹。猛然间,他脚下的祭坛因为金刚萨埵心咒和不动明王印的力量而粉碎的时候,突兀的一道金光直冲云霄。
金光刚开始的直径只有三米,正好是祭坛的直径。只不过,瞬间金光蔓延出去,以轩辕璃为中心霎那间方圆十米之内全部都是一片金光闪耀。
金色的光芒直冲云霄,不见消散。
那些距离轩辕璃近的,十米之内的骷髅居民们,一个惨叫嘶鸣。距离稍远的听到他们的嘶鸣,一个个急忙后退。
口中喃喃着,天谴,天谴真的降临了。
这些被金光包围的人,根本没有任何的反抗之力。他们看到金光的时候,下意识的就想要转身离去。可是,他们来不及,根本就来不及转身。
金光落在他们的身上,一种灼痛,蚀骨、刮骨。接着,是一种痒,痒的让人恨不得挖破自己的脸。可是,他们动不了,不管怎样,都无法动……
宛若施展了定身咒。
距离轩辕璃最近的骷髅,除了那些与他小爷叫板,呼喊的贱民与平民之外。那贵族,那位小姐和他的仆人,其实也距离轩辕璃很近的。
不过,他们没有露脸,只是静静的观看着罢了。
只是,他们怎么能够想到,竟然会遭遇这样的事情。就算是修为是他们这种地步了,依旧逃不开,连转身的举动就无法做出。
那道金光仿佛是他们的克星。明明温度不高,可是他们的人却如同置身火海。但,若是置身火海的话,应该连他们身上的衣服一并毁灭才对。
可事实是,他们身上的衣服完好。而他们的人,却是一种生不如死的状态。
骷髅们是悲鸣惨叫不断,可是反看轩辕璃。只见他一张俊逸的脸上一道浅浅的笑容,神色舒适。特别是,他一双紫眸轻闭了起来,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就是一副享受。
而事实,确实也是一种享受。
沐浴在金色的光芒之中,轩辕璃整个人都是一种畅快酥骨的感觉。如同母亲的手,轻轻的抚摸着他的头。脑中,一幅幅画面,一处处美景。
在轩辕璃脑中放映的,俨然就是亿万年前天鬼之域的情形。
只是,当这所有的美景,都被两道身影高大的虚影所取代之时。仙境,破灭。留下的,只有万劫不复的黑暗,还有‘丑陋’的代名词。
“哈哈,哈哈……”
“天鬼,你自创这一域,为的不就是祭奠那个女人吗?好啊,既然是为了祭奠那个女人,那么我便将这里变成地狱!永远的地狱!!!”
“我冥天诅咒此地,以生命起誓,九转轮回,永不破封!”
“哈哈,哈哈……”
轩辕璃的脑中,女子的声音冰冷,无情。带着一抹疯狂,一抹狠绝。金光褪去,在轩辕璃睁开双眸的那一刹那。
惨叫,嘶鸣。在轩辕璃睁开双眸的那一刻,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他的身边,魂月依旧是抱着他腰的姿势,雷动老头依旧是抓着他手臂的姿势。
如同,定身之咒。
“真的,是诅咒?并且,以生命为代价。”轩辕璃口中喃喃自语,想着刚刚在他脑中呈现的画面,只是静态的画面。可是,那画面却让轩辕璃感觉到了颤栗。
强者,两名实力不相上下,让人无法窥伺的强者。其中一名,声音狠绝凄然,以自身悠久的生命为代价,永世诅咒此地,生生不息。
此情,究竟是长情,还是绝情。
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生世多畏惧,命危于晨露。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小姐,你?”金光散去,黑袍男子望着自己侍奉的主人,亦是临城贵族尉氏唯一的小姐,尉笑笑。未明一双眼底是惊喜,是诧异。
“小姐,你,你……”
未明眼中,尉笑笑一张倾城之貌,玉骨冰肌。曾经的她,只是一具剔透的骷髅。虽然玉白之色让她在全部都是黑色骷髅之中,显得极为高贵。
可是,她尉笑笑也是人。为什么其他大陆的人都是有血有肉的。而他们天鬼之域的却是一副骷髅。这让他们向往,让他们疯狂。
一副血肉之躯,是他们天鬼之域的子民毕生所求。
可如今?黑衣男子未明眼中有震惊,尉笑笑的眼中同样是有震惊之色。“未明,你?”
尉笑笑伸出自己的手指,抬手,她自己也傻在了原地。手,不再是光秃秃的骨头,而是肌肤白嫩,有血有肉。
“我?”尉笑笑看到自己的手之后,急忙伸手摸向了自己的脸颊。“这……这……”眼泪,晶莹透亮的液体滑落尉笑笑的脸庞。
“我也有肉体,拥有人的身体了!!”
随着尉笑笑和未明两人的察觉,原本祭台之下,与轩辕璃距离十米之内的原住骷髅居民。四目相对,脸?视线所及,脚,腿,腰……
“身体,我也有什么了!”一骷髅居民看着自己的手脚,自己的身体。一声咆哮发出,整个人都手舞足蹈了起来。
“什么,手?我的手不再是骨头了?!”一骷髅平民右手抓着自己的右手,一副不敢相信的神情,接着是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的表情。
“眼睛,心脏……跳动,我也有心脏,能够感受得到心脏的跳动了。”生命的存在,不再是那么的虚无,那么的缥缈。很多骷髅们摸着自己的心脏,一时间心绪复杂。
……
十米之内,一片欢呼,一片雀跃。甚至于他们将身上披着的斗篷,连带着宽大帽子的斗篷通通丢在了地上。
自然,他们斗篷之内还是穿着衣服的。虽然对方是骷髅,是一副骨架。但是……咳咳,衣服还是有穿的。
这一刻,他们才发现。土地,他们脚踩的土地不再是黑色了,是褐色。地上的花草,不再是黑色了,是红色,是绿色。
有人欢笑,自然就有人忧愁。以轩辕璃为中心,十米之内,欢声笑语。而十米之外,可就不是那么平和了。
他们所踩的土地,依旧是黑,花草,依旧是黑。人,自然依旧是一副骷髅之躯。
“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你们都拥有了人类的身体,而我们?”十米之外,刚刚未被金光卷进的临城居民。“我们,什么都没有变。”
明明,被金光卷入其中的骷髅们,一个个都是嘶鸣惨叫。那声音凄厉,仿佛下一刻就被金光净化消失了。未被卷入金光中,十米之外的临城居民明明还很庆幸。
可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明明,刚刚还在庆幸他们未被卷曲到金光之中呢。这一刻,当他们看到了被卷入金光中的人,如今已经拥有了人应该有的躯体。这一刻,多想在金光中惨叫的也有他们的存在。
但是,世事就是这样。不是你想要如何,便会如何的。如今金光已经消失不见。祭坛所在的位置,只有轩辕璃等几人孤零零的站着。脚下,祭坛不复存在。
‘唰’‘唰’!
随着十米之外骷髅人民的疑问和不解,不仅仅是他们,连带着已经拥有肉身的原骷髅们,都将目光齐齐的放在了轩辕璃的身上。
又看?轩辕璃小爷心中无语。
“看我也没用!”
轩辕璃一句话说出,没想到他们还真的不看了?这一幕,让轩辕璃小爷很是诧异啊。难道是金光之后,他们的脑子都变异了?变得蠢了???
蠢啊,这可是个好东西。他小爷啊,最喜欢蠢人了。虽然之前不喜欢,可是现在超喜欢滴。特别是,蠢骷髅啊。
“小哥,你真的不知道吗?”
瞧瞧,这人啊,一旦有了非凡的举动了。就连称呼都变了。如今的轩辕璃,赫然就升级为‘小哥’了。还是被他年纪大的人这么称呼。
哎,这心情一好啊,这优越感直线上升。(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