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你的去路并不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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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刚蒙蒙亮,鸡鸣声音不绝于耳。
黑风寨虽是贼窝,但这些贼却不懒,反而异常勤快。他们早早的起了身,思考新一天的洗劫目标。
他们每一天都有自己的目标,日子过得充实,比许多人还要上进。
这时,忽然有人大喊大叫,声音穿透山寨围墙,传到众人耳中。
“我靠!”
“快来啊!我们家门口有一口棺材!”
“棺材上还有一封信!”
“快!快去禀报大当家!”
“棺材!竟然是棺材!是谁胆子那么大?竟敢将棺材摆在我们黑风寨门口!”
…………
…………
脸色阴沉的大当家缓缓走到棺材旁。
棺材盖上,一颗石头压着一封信。
也不知是石头太重,还是信的内容太沉,清风四起,却没能将信刮走。
拆开信封,信里只写着两行字,其余地方都是空白如雪。
“今夜三更,取你狗命!”
短短八个字,蕴含着无穷杀意。
大当家眉头一挑,再看向落款。
落款赫然是“一剑送终,宋终”!
大当家眉毛连连抽搐,这宋终的名号,他可是略有耳闻!
三个月前屠尽三塘县秦家一百多口人,其中秦百万可是一流高手,却也死在他的剑下。
五个月前追杀江湖中赫赫有名的采花贼陈寻,陈寻轻功极快,虽是二流武者境界,却有着一流高手都望尘莫及的轻功,这也成为陈寻采花的一大关键。
可是陈寻还是死了,他的轻功终究没有宋终的剑那么快!
一年前,怒杀江湖中的雷成双,绰号恶贯满盈。雷成双武功也不凡,二流境界鲜有敌手,却还是死了!
宋终…送终…
大当家扯着手上的信,嘴里喃喃念着宋终的名字,他的手开始不由自主的颤抖,他的心也在颤抖。
宋终这个名字太过于可怕,整个江湖都流传着他的事迹。
哪怕宋终只有二流境界,但是凶名在外,无人不知,江湖武者都对着这个名字有一种敬畏之意。
如若不出意外,宋终一定可以成就宗师高手。
而且,不管秦百万是如何死亡,江湖中的武者都认定是宋终杀的。
在江湖中,所有人都认定宋终便是入殓堂的金牌剑客。
秦百万虽然是一流高手,可却死的一点都不冤,毕竟他的对手是宋终。
宋终,是在太可怕太可怕!
大当家无法想象,若是他面对宋终,能够有几分把握胜利。
或许他连一分把握都没有!
宋终人没来,他却已经怯战了。
怪不得三当家会死,原来是死在宋终的手下!
碰上宋终,别说三当家,就算是他自己也难有必胜的把握啊!
大当家浑身发抖,内心恐惧到了极致。
他不断思考,如今只能先去求助掌镜司的相助。
只要掌镜司的大人一到,宋终便不敢动手。
宋终再狂,再厉害,也不过是江湖人士罢了。
宋终还能强过宁国掌镜司吗?
不可能!
大当家咬牙切齿,立即返回山寨,去到马厩里取了良驹。
众匪徒纷纷看向大当家,大当家神色严肃,说道:“掌镜司那边出了点事,我去处理,门口的棺材你们抬去烧掉,我不喜欢那个东西。”
言罢,大当家不顾众人的心情,骑着马绝尘而去。
很快,大当家便消失在了匪徒的视线之中。
“那封信上写着什么?你们看了吗?”
“为什么大当家看到那封信就走了…”
“难道心里有玄机吗?”
“大当家该不会是害怕了吧?”
“害怕?害怕什么,就因为一口棺材,一封信就害怕了?”
“棺材…信…棺材…信…不好!该不会是无极魔教入殓堂吧?”
“昨天的确有无极魔教的人过来…”
“我靠!肯定是大当家收到入殓堂的信,自己一个人跑了!”
众匪徒面面相觑,脸上掩盖不住惊骇之意。
这时,他们忽然想起来二当家还在黑风寨里。
一行几十人,立即去敲二当家的房间门。
反复敲门无果,推开门才知道二当家不在房里。
再仔细查看,二当家房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已经不翼而飞,尤其是二当家最喜欢的那把大砍刀也不见了。
众人惊呼不好,这二当家居然跑了。
悄无声息的跑了!
众匪徒心里仿佛有一万个草泥马奔腾而过,旋即迅速跑回房间收拾行李去了!
一时间,整个黑风寨热闹了起来。
“别抢!这是我的银子!”
“诶诶诶?给你脸了?这是你的手镯吗?这是我娘留给我的嫁妆。”
“你他娘一个男人,你有个鸡儿嫁妆,分明就是前段时间去抢的!”
“放开那个女娃!”
“我靠,你们真不是人,连我裤子都抢!”
“别动,别动,这掌镜司百户的夜壶,我让给你了,你先放下手里的刀,不要冲动!”
“哥…有事好商量嘛,这锭金子是我从你床底捡到的,我本来就打算物归原主,没打算要你的…”
黑风寨中乱做一团,匪徒们都是视金钱如父母之人,即使要逃命,也要先拿上自己的金钱才行。
大当家、二当家、三当家的房间,也有不少匪徒去光顾。
尤其是伺候大当家的两名少女,两名少女还待在房里,平日里他们迫于大当家的威压,不敢有贪念,现在大当家自己都跑路了,自然也就开始对两名少女下手。
暗处,一名身穿黑衣长袍,长袍之上绣着白边的剑客,望着这一幕幕,不禁露出了笑容。
剑客眼睛如星辰般好看,可此刻却时不时散发着浓郁杀意。
放心,你们一个也跑不掉!
…………
…………
官道之上,一人纵马飞驰,马儿奔走飞快,有一种转瞬即逝的感觉。
前方,一片玉米地。
七月酷暑的玉米地,正是丰收时节。
微风吹拂,玉米絮儿随风摇曳着。
这时,马儿飞奔而过,扬起一阵阵浓浓的灰尘。
“咚!”
玉米地里,忽然冲出来一人。
那人身躯高大肥壮,恶狠狠撞在马儿身上。
马儿如被蛮牛撞击,身子居然被撞飞!
骑马的男人暗道不好,身体迅速跳起,跳到官道另一边去了。
这时,再看马儿,马儿已经摔倒在地上,四肢胡乱踢蹬起来。
男人脸色阴沉,抽出背后砍刀,怒问道:“你是谁?为何挡住我的去路?”
高大肥壮的男子露出一抹微笑,脸上的肥肉都挤在一起,说道:“我是人,你的去路并不在这里,而是在黄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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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刚蒙蒙亮,鸡鸣声音不绝于耳。
黑风寨虽是贼窝,但这些贼却不懒,反而异常勤快。他们早早的起了身,思考新一天的洗劫目标。
他们每一天都有自己的目标,日子过得充实,比许多人还要上进。
这时,忽然有人大喊大叫,声音穿透山寨围墙,传到众人耳中。
“我靠!”
“快来啊!我们家门口有一口棺材!”
“棺材上还有一封信!”
“快!快去禀报大当家!”
“棺材!竟然是棺材!是谁胆子那么大?竟敢将棺材摆在我们黑风寨门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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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色阴沉的大当家缓缓走到棺材旁。
棺材盖上,一颗石头压着一封信。
也不知是石头太重,还是信的内容太沉,清风四起,却没能将信刮走。
拆开信封,信里只写着两行字,其余地方都是空白如雪。
“今夜三更,取你狗命!”
短短八个字,蕴含着无穷杀意。
大当家眉头一挑,再看向落款。
落款赫然是“一剑送终,宋终”!
大当家眉毛连连抽搐,这宋终的名号,他可是略有耳闻!
三个月前屠尽三塘县秦家一百多口人,其中秦百万可是一流高手,却也死在他的剑下。
五个月前追杀江湖中赫赫有名的采花贼陈寻,陈寻轻功极快,虽是二流武者境界,却有着一流高手都望尘莫及的轻功,这也成为陈寻采花的一大关键。
可是陈寻还是死了,他的轻功终究没有宋终的剑那么快!
一年前,怒杀江湖中的雷成双,绰号恶贯满盈。雷成双武功也不凡,二流境界鲜有敌手,却还是死了!
宋终…送终…
大当家扯着手上的信,嘴里喃喃念着宋终的名字,他的手开始不由自主的颤抖,他的心也在颤抖。
宋终这个名字太过于可怕,整个江湖都流传着他的事迹。
哪怕宋终只有二流境界,但是凶名在外,无人不知,江湖武者都对着这个名字有一种敬畏之意。
如若不出意外,宋终一定可以成就宗师高手。
而且,不管秦百万是如何死亡,江湖中的武者都认定是宋终杀的。
在江湖中,所有人都认定宋终便是入殓堂的金牌剑客。
秦百万虽然是一流高手,可却死的一点都不冤,毕竟他的对手是宋终。
宋终,是在太可怕太可怕!
大当家无法想象,若是他面对宋终,能够有几分把握胜利。
或许他连一分把握都没有!
宋终人没来,他却已经怯战了。
怪不得三当家会死,原来是死在宋终的手下!
碰上宋终,别说三当家,就算是他自己也难有必胜的把握啊!
大当家浑身发抖,内心恐惧到了极致。
他不断思考,如今只能先去求助掌镜司的相助。
只要掌镜司的大人一到,宋终便不敢动手。
宋终再狂,再厉害,也不过是江湖人士罢了。
宋终还能强过宁国掌镜司吗?
不可能!
大当家咬牙切齿,立即返回山寨,去到马厩里取了良驹。
众匪徒纷纷看向大当家,大当家神色严肃,说道:“掌镜司那边出了点事,我去处理,门口的棺材你们抬去烧掉,我不喜欢那个东西。”
言罢,大当家不顾众人的心情,骑着马绝尘而去。
很快,大当家便消失在了匪徒的视线之中。
“那封信上写着什么?你们看了吗?”
“为什么大当家看到那封信就走了…”
“难道心里有玄机吗?”
“大当家该不会是害怕了吧?”
“害怕?害怕什么,就因为一口棺材,一封信就害怕了?”
“棺材…信…棺材…信…不好!该不会是无极魔教入殓堂吧?”
“昨天的确有无极魔教的人过来…”
“我靠!肯定是大当家收到入殓堂的信,自己一个人跑了!”
众匪徒面面相觑,脸上掩盖不住惊骇之意。
这时,他们忽然想起来二当家还在黑风寨里。
一行几十人,立即去敲二当家的房间门。
反复敲门无果,推开门才知道二当家不在房里。
再仔细查看,二当家房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已经不翼而飞,尤其是二当家最喜欢的那把大砍刀也不见了。
众人惊呼不好,这二当家居然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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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匪徒心里仿佛有一万个草泥马奔腾而过,旋即迅速跑回房间收拾行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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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抢!这是我的银子!”
“诶诶诶?给你脸了?这是你的手镯吗?这是我娘留给我的嫁妆。”
“你他娘一个男人,你有个鸡儿嫁妆,分明就是前段时间去抢的!”
“放开那个女娃!”
“我靠,你们真不是人,连我裤子都抢!”
“别动,别动,这掌镜司百户的夜壶,我让给你了,你先放下手里的刀,不要冲动!”
“哥…有事好商量嘛,这锭金子是我从你床底捡到的,我本来就打算物归原主,没打算要你的…”
黑风寨中乱做一团,匪徒们都是视金钱如父母之人,即使要逃命,也要先拿上自己的金钱才行。
大当家、二当家、三当家的房间,也有不少匪徒去光顾。
尤其是伺候大当家的两名少女,两名少女还待在房里,平日里他们迫于大当家的威压,不敢有贪念,现在大当家自己都跑路了,自然也就开始对两名少女下手。
暗处,一名身穿黑衣长袍,长袍之上绣着白边的剑客,望着这一幕幕,不禁露出了笑容。
剑客眼睛如星辰般好看,可此刻却时不时散发着浓郁杀意。
放心,你们一个也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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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道之上,一人纵马飞驰,马儿奔走飞快,有一种转瞬即逝的感觉。
前方,一片玉米地。
七月酷暑的玉米地,正是丰收时节。
微风吹拂,玉米絮儿随风摇曳着。
这时,马儿飞奔而过,扬起一阵阵浓浓的灰尘。
“咚!”
玉米地里,忽然冲出来一人。
那人身躯高大肥壮,恶狠狠撞在马儿身上。
马儿如被蛮牛撞击,身子居然被撞飞!
骑马的男人暗道不好,身体迅速跳起,跳到官道另一边去了。
这时,再看马儿,马儿已经摔倒在地上,四肢胡乱踢蹬起来。
男人脸色阴沉,抽出背后砍刀,怒问道:“你是谁?为何挡住我的去路?”
高大肥壮的男子露出一抹微笑,脸上的肥肉都挤在一起,说道:“我是人,你的去路并不在这里,而是在黄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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