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漫长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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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拳赛青狼是最大的赢家。
他和秃鹰的赌注是一赔三,单从他那里,青狼就赚回了150万。外局的赔率更高,几乎达到了1:6,战狼帮作为这赌局的庄家之一,因为这场胜利疯狂进帐近600万,在和猛虎帮的竞争中,无论是财还是名,都大大超越了对手一截。隐然已是jc市第一帮派。
而使他们赢得这次重要战役的主角,就是戈锋。
回到天使之城,戈锋受到了英雄般的欢迎。
“你帮我赢了这场拳赛,虽然当初说好你要为我打一个月拳,但是从此刻起,你自由了。”青狼面带笑容,认真地说。
戈锋愣在当场。
这是真的吗?他又可以不用过这种暗无天日的生活,能够重新去念书打球了吗?这个消息让戈锋欣喜若狂,但是因为有上一次的乐极生悲,他仍然保持着面部表情的平静。他总觉得命运喜欢捉弄他。
“这是真的吗?”关若蝉替他把这个如鲠在喉的问题问了出来。她紧紧抱住戈锋的一只胳膊,小脸焕发出眩目的神采。
太好了!戈锋可以去读书了,可以和她的哥哥一起打球了!他的苦难,就要结束了!
这一切,是他用命换来的。
“这个是你的小女朋友吧?”青狼微笑着看着关若蝉,这小姑娘真不错,长得漂亮,又有情有义,而且看气质出身定然不俗,戈锋这小子有福气啊!
“这个,那个不是。她是我妹妹的同学。”戈锋抓了抓头,不好意思地说。
关若蝉的小脸通红,悄悄地放开了戈锋的胳膊。
“哈哈哈哈,行了行了,这有什么好害羞的?想当年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都有几个马子了,英雄难过美人关,正常正常”青狼爽朗地大笑。
“大哥,您是老流氓,人家戈锋可是少年英雄,那不能比。是吧锋嫂?”黄鼠狼那小子又涎着狼脸凑上来了,他挨了关若蝉一顿闷棍,反而对她崇拜地要死。关若蝉要是冲他笑一下,他浑身的骨头就能轻上几两。
“去你娘的,你才老流氓咧!”青狼笑骂着,给了黄鼠狼一脚,这小子说话总是口没遮拦。
“本来就是嘛!您那些马子,不是野鸡就是小太妹,哪能跟锋嫂比。”黄鼠狼委屈地揉了揉被踢的屁股,嘴里不服地嘟囔着。
“你***还说!”青狼扬起了手掌,黄鼠狼抱着头窜到角落里不敢动了。
关若蝉被被逗得格格娇笑,黑社会也不是那么讨厌嘛!至少这个头上长根香蕉的小子就挺有趣。
“小子,我青狼觉得你是个人才,你可以考虑过来帮我。我可以捧你坐上二当家的位置,除我之外,你最大。”
“对不起。我没想过要入黑社会。”戈锋客气地回绝,假如要入,三年前他就入了,不会等到现在。
“为什么?我知道你是个孤儿,还要养活弟妹,你是不是觉得,黑社会见不得光?但不是道上的人我们从来不为难,赚得也是血汗钱,你以为所谓的白道就干净多少吗?我告诉你”“不是的。”关若蝉笑意盈盈地打断了青狼“他拒绝你。只因为他是个球员。他最爱的事业,就是篮球。”
“可是,我调查过,他并不是球员啊。”
“从明天起,他就是了。”关若蝉仰着脸崇拜地说“他会是个伟大的球员。”
戈锋看着她的眼睛里,闪烁着晶莹的泪光。他紧紧地握住了她柔弱无骨的小手。
青狼沉默了半晌。
他静静地拿出一叠钱,说道:“人各有志,我不能勉强。这里是20万,是你应得的,别和我客气。以后有什么事说一声,我青狼能帮的肯定帮忙。”
“这钱我不能要。你能给我自由,我已经非常感激。命运已经对我够好,我已经承受不起更多的好了,”他挽着关若蝉的手,向外面走去,走到门口,他回头微笑着说“谢谢你。”
“是个孤儿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老天既然对你不好,你就更要对自己好些,”青狼的声音充满了感情“其实我也是个孤儿。”
戈锋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他冲着青狼点点头,和关若蝉一起走了出去。
夜已深了,街风秋寒,吹得关若蝉瑟缩了一些。
戈锋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她的身上。
“谢谢。”关若蝉轻轻地说。
“不客气。”戈锋挽住了她。
长街寂静,月光皎洁,气氛是这么地好。
关若蝉只觉得心中温柔地似要融化开来,她从不知道,原来有一种感情,可以如此刻骨铭心,让她觉得以前的15年,算是白活了。
此刻的气氛,让她感动地想哭。
除了爱情,还有哪一种感情,是在甜蜜的时候,也可以让人想流泪的?
她只希望这条回家的路,永远也走不到头才好。
戈锋的心中也是久久不能平静。
他深深地喜欢上了这个美丽的女孩,他觉得,关若蝉可以轻易地探触到他的灵魂深处,她了解他的孤傲,他的寂寞,他内心对篮球火热的激情,她为了他,付出了很多。甚至不惜棒打黑社会,出现在地下拳馆那种龙蛇混杂的地方。要知道,她只是个15岁的天真少女而已!
此刻的她,柔情似水,完全不是舞刀弄棒时英姿飒爽的模样。
月光在她本就美丽的脸上镀上一层圣洁的光辉,好美!
她还这么小,就美成这样,等她长大了,还真不知道是怎样的倾国倾城。
也许他们相遇的不是时候,彼此都还太小,没有办法给对方一生的承诺。然而,爱情本身,就是一种偶遇。遇上了,就爱了!
年龄小又有什么关系?有许多人活了一辈子,也不知道什么是真爱。
假如双方都是为人妻为人夫的时候再遇上,岂不更痛苦?世间的痴男怨女,大都因此而起。
所以早遇上,总比晚遇上的好。
他的心中,也充满了温柔的感动。
他们只觉得这样的气氛,最好一生都不要停止。
只可惜世间所有的美好,往往都不能持久。
有些人能似乎总喜欢摧残美好的事物,这部分人,我们一般喜欢称之为“魔鬼。”
文雅一点的称呼,叫做“傻蛋”(撒旦)!
这场拳赛青狼是最大的赢家。
他和秃鹰的赌注是一赔三,单从他那里,青狼就赚回了150万。外局的赔率更高,几乎达到了1:6,战狼帮作为这赌局的庄家之一,因为这场胜利疯狂进帐近600万,在和猛虎帮的竞争中,无论是财还是名,都大大超越了对手一截。隐然已是jc市第一帮派。
而使他们赢得这次重要战役的主角,就是戈锋。
回到天使之城,戈锋受到了英雄般的欢迎。
“你帮我赢了这场拳赛,虽然当初说好你要为我打一个月拳,但是从此刻起,你自由了。”青狼面带笑容,认真地说。
戈锋愣在当场。
这是真的吗?他又可以不用过这种暗无天日的生活,能够重新去念书打球了吗?这个消息让戈锋欣喜若狂,但是因为有上一次的乐极生悲,他仍然保持着面部表情的平静。他总觉得命运喜欢捉弄他。
“这是真的吗?”关若蝉替他把这个如鲠在喉的问题问了出来。她紧紧抱住戈锋的一只胳膊,小脸焕发出眩目的神采。
太好了!戈锋可以去读书了,可以和她的哥哥一起打球了!他的苦难,就要结束了!
这一切,是他用命换来的。
“这个是你的小女朋友吧?”青狼微笑着看着关若蝉,这小姑娘真不错,长得漂亮,又有情有义,而且看气质出身定然不俗,戈锋这小子有福气啊!
“这个,那个不是。她是我妹妹的同学。”戈锋抓了抓头,不好意思地说。
关若蝉的小脸通红,悄悄地放开了戈锋的胳膊。
“哈哈哈哈,行了行了,这有什么好害羞的?想当年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都有几个马子了,英雄难过美人关,正常正常”青狼爽朗地大笑。
“大哥,您是老流氓,人家戈锋可是少年英雄,那不能比。是吧锋嫂?”黄鼠狼那小子又涎着狼脸凑上来了,他挨了关若蝉一顿闷棍,反而对她崇拜地要死。关若蝉要是冲他笑一下,他浑身的骨头就能轻上几两。
“去你娘的,你才老流氓咧!”青狼笑骂着,给了黄鼠狼一脚,这小子说话总是口没遮拦。
“本来就是嘛!您那些马子,不是野鸡就是小太妹,哪能跟锋嫂比。”黄鼠狼委屈地揉了揉被踢的屁股,嘴里不服地嘟囔着。
“你***还说!”青狼扬起了手掌,黄鼠狼抱着头窜到角落里不敢动了。
关若蝉被被逗得格格娇笑,黑社会也不是那么讨厌嘛!至少这个头上长根香蕉的小子就挺有趣。
“小子,我青狼觉得你是个人才,你可以考虑过来帮我。我可以捧你坐上二当家的位置,除我之外,你最大。”
“对不起。我没想过要入黑社会。”戈锋客气地回绝,假如要入,三年前他就入了,不会等到现在。
“为什么?我知道你是个孤儿,还要养活弟妹,你是不是觉得,黑社会见不得光?但不是道上的人我们从来不为难,赚得也是血汗钱,你以为所谓的白道就干净多少吗?我告诉你”“不是的。”关若蝉笑意盈盈地打断了青狼“他拒绝你。只因为他是个球员。他最爱的事业,就是篮球。”
“可是,我调查过,他并不是球员啊。”
“从明天起,他就是了。”关若蝉仰着脸崇拜地说“他会是个伟大的球员。”
戈锋看着她的眼睛里,闪烁着晶莹的泪光。他紧紧地握住了她柔弱无骨的小手。
青狼沉默了半晌。
他静静地拿出一叠钱,说道:“人各有志,我不能勉强。这里是20万,是你应得的,别和我客气。以后有什么事说一声,我青狼能帮的肯定帮忙。”
“这钱我不能要。你能给我自由,我已经非常感激。命运已经对我够好,我已经承受不起更多的好了,”他挽着关若蝉的手,向外面走去,走到门口,他回头微笑着说“谢谢你。”
“是个孤儿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老天既然对你不好,你就更要对自己好些,”青狼的声音充满了感情“其实我也是个孤儿。”
戈锋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他冲着青狼点点头,和关若蝉一起走了出去。
夜已深了,街风秋寒,吹得关若蝉瑟缩了一些。
戈锋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她的身上。
“谢谢。”关若蝉轻轻地说。
“不客气。”戈锋挽住了她。
长街寂静,月光皎洁,气氛是这么地好。
关若蝉只觉得心中温柔地似要融化开来,她从不知道,原来有一种感情,可以如此刻骨铭心,让她觉得以前的15年,算是白活了。
此刻的气氛,让她感动地想哭。
除了爱情,还有哪一种感情,是在甜蜜的时候,也可以让人想流泪的?
她只希望这条回家的路,永远也走不到头才好。
戈锋的心中也是久久不能平静。
他深深地喜欢上了这个美丽的女孩,他觉得,关若蝉可以轻易地探触到他的灵魂深处,她了解他的孤傲,他的寂寞,他内心对篮球火热的激情,她为了他,付出了很多。甚至不惜棒打黑社会,出现在地下拳馆那种龙蛇混杂的地方。要知道,她只是个15岁的天真少女而已!
此刻的她,柔情似水,完全不是舞刀弄棒时英姿飒爽的模样。
月光在她本就美丽的脸上镀上一层圣洁的光辉,好美!
她还这么小,就美成这样,等她长大了,还真不知道是怎样的倾国倾城。
也许他们相遇的不是时候,彼此都还太小,没有办法给对方一生的承诺。然而,爱情本身,就是一种偶遇。遇上了,就爱了!
年龄小又有什么关系?有许多人活了一辈子,也不知道什么是真爱。
假如双方都是为人妻为人夫的时候再遇上,岂不更痛苦?世间的痴男怨女,大都因此而起。
所以早遇上,总比晚遇上的好。
他的心中,也充满了温柔的感动。
他们只觉得这样的气氛,最好一生都不要停止。
只可惜世间所有的美好,往往都不能持久。
有些人能似乎总喜欢摧残美好的事物,这部分人,我们一般喜欢称之为“魔鬼。”
文雅一点的称呼,叫做“傻蛋”(撒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