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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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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负盛誉的s市交响乐团是亚洲最早成立的音乐团体,对于这个成立上百年的老牌乐团来说,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它无疑是华夏的古典音乐水平在全球范围内的一个最佳表现者。
s市交响乐团曾经在美国纽约卡内基音乐厅、荷兰阿姆斯特丹音乐厅、奥地利维也纳□□等世界最负盛名的音乐厅进行过演出,甚至在2004年的时候,他们还登上了柏林爱乐大厅,成为第一个登上该舞台的华夏乐团。
自从收到了s市交响乐团特邀小提琴手的邀请函后,戚暮便立即收拾了行李,乘坐当天的飞机赶到了s市。上一次来s市的时候还是b市交响乐团的全国巡演,而这一次,戚暮踩着脚下这片繁华的大地,心中却有了更多的感触。
戚暮上辈子跟着乐团去过很多地方进行演出,而华夏自然是目的地之一。每次来到华夏的时候他都有一种落叶归根的莫名情感,好像自己本身就该属于这片土地,就该在这片大地上成长生活。
很多人都以为美国的绿卡十分难得,但事实上,近些年来华夏的绿卡才是很多欧美人梦寐以求的东西。
华夏是个拥有五千年历史沉淀的大国,她拥有广阔而能容人的胸襟,却也有一种戚暮称之为“护短”的情怀。想要得到华夏的国籍?可以,华夏永远不承认双国籍!
戚暮上辈子从养父母了解了不少华夏的传统文化,中文说得也还算不错,有句话他也经常听养父母提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在上辈子屡次想要获得华夏国籍的道路上,戚暮可是完完全全地体会了这句话到底是什么含义。
可惜的是他上辈子花了大半年的时间筹备材料、想要改国籍,但是却在最后那审核材料的一个月,莫名地死去,再一重生便直接重生为了华夏人。
祝文钧之前提到过这场百年庆想要全部邀请华夏人进行演出,乐团自然是s市交响乐团,而在每一部分的特邀音乐家中,也几乎都是30岁以内的华夏音乐天才。
这种心情,戚暮完全能够明白。诚然,华夏的古典音乐发展得比西方要晚了很多,但是它的崛起速度却丝毫不慢,甚至有很多华夏人在西方的世界级乐团中都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戚暮深深地感受到了这些老一辈的音乐家、甚至是艺术家们,想要将华夏的古典音乐传扬出去的愿望,而这种想法在他刚来到s市不过五个小时,就得到了更为充分的印证。
“戚暮之前和纽爱合奏的那首西贝柳斯的《d小调》我觉得非常不错,为什么我们不能选择一首类似的、技巧难度更高的曲目,而且是一首华夏自己人写的曲子,而一定要选用帕格尼尼的曲子?”程婷文此时戴着一副眼镜,将一头的卷发全部扎了起来,显得十分干练,她面色严肃地说:“我们整场想要表现出来的音乐风格和帕格尼尼的诡谲不一样!”
作为乐团的音乐总监之一,程婷文同样也是华夏知名的大提琴家,或许在外她只是一个漂亮柔美的华夏女人,但是在古典音乐的地盘上,她却有着敏锐的嗅觉。
程婷文话音刚落,s市交响乐团的另一个音乐总监便拍了桌子,大声驳斥道:“戚暮年前在b市的那场小提琴比赛你看到了吗?他非常擅长帕格尼尼的曲子,而且也有这个能够完美表演乐曲的技巧和能力。就这方面来说,我认为我们要将华夏古典音乐的水平展现给那些外国佬看,你难道有比帕格尼尼的曲子更好的选择?”
程婷文却不置可否:“你要技巧和难度,王铮不是要表演普罗科菲耶夫的《第二》吗?那个还不够?!”
“那天到场的大多数都是专业音乐人士,程婷文,他们不是我们以前对外演出时候的业余爱好者!百年庆就这一次,乐手擅长这个风格,而且帕格尼尼的曲子又不是只有诡谲的那几首,你还不满意?!”
……
眼见着这两位音乐总监讨论着讨论着都快捋起袖子干起来了,戚暮真是又好笑又无奈。他本以为华夏的音乐家们都比较含蓄内敛,不大会表达自己的情绪,却没想到每当计较起音乐方面的事情时,全世界的音乐家们都这么……脾气暴躁,全然没有往日的风度。
在s市交响乐团的会议室里,戚暮和乐团里的人劝了半天,最后还是祝文钧直接拍板、不给他们考虑的机会,才将事情定了下来。
“最后戚暮的两首曲子,第一首是闵琛的《d大调小提琴奏鸣曲》,第二首是《梁祝》。好了好了,就这么定下来了。”俊雅的中年男人看向自己的妻子,好声好气地说道:“婷文,你看,和音乐主题还算是搭调吧?而且全是华夏人写的曲子。”
程婷文轻轻地哼了一声,算是答应了。
祝文钧再看向另一边的男人,无奈道:“老齐啊,闵琛的《d大调》难度不低吧,《康斯进行曲》你总够满意了吧?”
被称为老齐的中年男人勉强地点了点头,这才算是答应了。
祝文钧终于松了一口气,他看向坐在对面、哭笑不得的戚暮,又露出一抹温雅的笑容:“小七啊,让你看笑话了。你程阿姨、齐叔叔还有我从小一起长大,就是这样,你别见怪。”
能够看到两位在外风姿正派的音乐家吵得这般脸红脖子粗的模样,戚暮早已是忍住了笑声,他正了神色,认真点头:“好的,祝叔叔。”
祝文钧自然也知道戚暮不过是憋着笑,但他也十分无奈,只得说道:“你刚才也听到了,百年庆上你是在王铮之后一个上场的,也是全场最后一个。你小时候对《梁祝》就很熟悉了,这个我不担心,倒是闵琛的《d大调》你练得怎么样?”
闵琛的《d大调》就是之前郑未乔曾经说过的那首……噩梦,其第一乐章也叫做《康斯进行曲》,拥有繁多复杂的颤音、跳弓,音乐跨度反复地从g弦转到e弦,非常考验演奏者的技巧和耐力。
戚暮已经有很久没有触碰过这首曲子,此刻他也老老实实地回答:“我很久没有练过这首曲子了,祝叔叔。但是距离百年庆还有一个多月,给我三天的时间,我可以将这首曲子再次熟练掌握。”
祝文钧问道:“三天?能保证吗?”
戚暮微笑着抬首看向他,郑重地颔首:“能。”
得到戚暮肯定的回答后,祝文钧温和地笑了笑,又鼓励了戚暮几句后,便继续和程婷文几人再次商讨百年庆上其他曲目的选择情况,而戚暮则先在助理的带领下来到了s市交响乐团专门给自己预订的酒店。
几年前原主离开s市的时候走得很绝,将戚家的老房子也给卖了出去,所以等到戚暮现在回s市的时候,也只能先暂时住在酒店里。
酒店是临近黄浦江的江景房,今天的天气难得的好,可以一眼看见远处江上行驶着的油轮。戚暮将自己的行李放好以后便拿着琴盒,走到了不远处的s市交响乐团总部。
s市交响乐团的总部是一片矮小的三层小楼,这栋楼已经拥有近百年的历史,是s市的老建筑之一。戚暮进去后很快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找到了标注着自己名字的琴房,他向那领路的小姑娘道了声谢后,门一关,安静的琴房内倏地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将琴盒轻轻放在了桌子上,戚暮拿出琴弓擦了擦松香,还没等他调音校准,忽然便听到一阵熟悉的手机铃声响起。那铃声是b市交响乐团之前演奏的《e小调》,戚暮看到手机屏幕的时候微微一愣,接着很快接起电话:“喂,闵琛?”
电话那边传来一道低沉磁性的男声:“嗯,是我,你不在家吗?”
闻言,戚暮倏地一怔,接着才下意识地问道:“你在我家门口吗?”
听到电话那边肯定的回答,戚暮无奈地笑了笑,放下了手中的琴弓,说道:“我今天刚乘飞机来到s市,s市交响乐团的百年庆你知道的吧?下个月就要开始了。除了乐团的正式成员外,这次的百年庆s市交响乐团打算让华夏的年轻音乐家展现在世界面前,所以我收到了邀请……”说到这,戚暮才突然想起来:“对了,你应该也收到邀请了吧?我都给忘了。”
一手拿着电话,戚暮一受将琴谱放在了三脚琴家上,他垂眸望着琴谱上那熟悉的名字,一边笑道:“你不能参演真的是很可惜了,难得的百年庆。对了,你知道我现在在看什么曲子吗?”
听着电话里的回答,戚暮勾起唇角,低笑道:“我在看你的《d大调》,这是我下个月要演奏的第一首曲子。这首曲子还是颇有难度的,所以我要……”
宁静的琴房内,青年低悦好听的声音不停地响起,等到戚暮说了几分钟后他才忽然想起什么,问道:“对了,你打电话给我是有什么事情吗?我以为你回柏林了,短时间不会回来的呢。”
电话那边是长时间的沉默,就在戚暮以为对方不会回答的时候,他突然听到闵琛轻轻地叹了一声气,说道:“没什么事情,只是……发现你不在家而已。我明天就会回柏林,是有事情要回来办一下。”
戚暮明白地点点头,正巧他看见一只小小的飞蛾在琴谱前挥着翅膀,他下意识地就摆摆手将其驱赶开,再转身关闭了琴房一角的窗户。这间琴房的背后就是一片花草繁茂的小花园,不关窗户的时候有些蚊虫是很常见的事情。
戚暮将窗户关上后,脑中忽然灵光一闪,反射性地问道:“你找我……该不会是因为又看到虫子了吧?”
闵琛:“……”
戚暮也自觉这个笑话实在不好笑,便道:“我开个玩笑的,你不要介意。”
闵琛:“……………………”
又说了几句话后,戚暮便挂了电话,他先是认认真真地将整首《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的谱子看了一遍,接着无奈地笑了笑,低声说了句“还真是不简单”后,才开始正式练习起这首难度颇高的《d大调》来。
而他所不知道的是,在b市设施良好的某高级公寓内,某个男人沉默地盯着自家玄关里一只只有小拇指甲大小的黑虫子看了很久。
这大眼瞪小眼的场景大概持续了五分钟,最终,男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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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市交响乐团曾经在美国纽约卡内基音乐厅、荷兰阿姆斯特丹音乐厅、奥地利维也纳□□等世界最负盛名的音乐厅进行过演出,甚至在2004年的时候,他们还登上了柏林爱乐大厅,成为第一个登上该舞台的华夏乐团。
自从收到了s市交响乐团特邀小提琴手的邀请函后,戚暮便立即收拾了行李,乘坐当天的飞机赶到了s市。上一次来s市的时候还是b市交响乐团的全国巡演,而这一次,戚暮踩着脚下这片繁华的大地,心中却有了更多的感触。
戚暮上辈子跟着乐团去过很多地方进行演出,而华夏自然是目的地之一。每次来到华夏的时候他都有一种落叶归根的莫名情感,好像自己本身就该属于这片土地,就该在这片大地上成长生活。
很多人都以为美国的绿卡十分难得,但事实上,近些年来华夏的绿卡才是很多欧美人梦寐以求的东西。
华夏是个拥有五千年历史沉淀的大国,她拥有广阔而能容人的胸襟,却也有一种戚暮称之为“护短”的情怀。想要得到华夏的国籍?可以,华夏永远不承认双国籍!
戚暮上辈子从养父母了解了不少华夏的传统文化,中文说得也还算不错,有句话他也经常听养父母提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在上辈子屡次想要获得华夏国籍的道路上,戚暮可是完完全全地体会了这句话到底是什么含义。
可惜的是他上辈子花了大半年的时间筹备材料、想要改国籍,但是却在最后那审核材料的一个月,莫名地死去,再一重生便直接重生为了华夏人。
祝文钧之前提到过这场百年庆想要全部邀请华夏人进行演出,乐团自然是s市交响乐团,而在每一部分的特邀音乐家中,也几乎都是30岁以内的华夏音乐天才。
这种心情,戚暮完全能够明白。诚然,华夏的古典音乐发展得比西方要晚了很多,但是它的崛起速度却丝毫不慢,甚至有很多华夏人在西方的世界级乐团中都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戚暮深深地感受到了这些老一辈的音乐家、甚至是艺术家们,想要将华夏的古典音乐传扬出去的愿望,而这种想法在他刚来到s市不过五个小时,就得到了更为充分的印证。
“戚暮之前和纽爱合奏的那首西贝柳斯的《d小调》我觉得非常不错,为什么我们不能选择一首类似的、技巧难度更高的曲目,而且是一首华夏自己人写的曲子,而一定要选用帕格尼尼的曲子?”程婷文此时戴着一副眼镜,将一头的卷发全部扎了起来,显得十分干练,她面色严肃地说:“我们整场想要表现出来的音乐风格和帕格尼尼的诡谲不一样!”
作为乐团的音乐总监之一,程婷文同样也是华夏知名的大提琴家,或许在外她只是一个漂亮柔美的华夏女人,但是在古典音乐的地盘上,她却有着敏锐的嗅觉。
程婷文话音刚落,s市交响乐团的另一个音乐总监便拍了桌子,大声驳斥道:“戚暮年前在b市的那场小提琴比赛你看到了吗?他非常擅长帕格尼尼的曲子,而且也有这个能够完美表演乐曲的技巧和能力。就这方面来说,我认为我们要将华夏古典音乐的水平展现给那些外国佬看,你难道有比帕格尼尼的曲子更好的选择?”
程婷文却不置可否:“你要技巧和难度,王铮不是要表演普罗科菲耶夫的《第二》吗?那个还不够?!”
“那天到场的大多数都是专业音乐人士,程婷文,他们不是我们以前对外演出时候的业余爱好者!百年庆就这一次,乐手擅长这个风格,而且帕格尼尼的曲子又不是只有诡谲的那几首,你还不满意?!”
……
眼见着这两位音乐总监讨论着讨论着都快捋起袖子干起来了,戚暮真是又好笑又无奈。他本以为华夏的音乐家们都比较含蓄内敛,不大会表达自己的情绪,却没想到每当计较起音乐方面的事情时,全世界的音乐家们都这么……脾气暴躁,全然没有往日的风度。
在s市交响乐团的会议室里,戚暮和乐团里的人劝了半天,最后还是祝文钧直接拍板、不给他们考虑的机会,才将事情定了下来。
“最后戚暮的两首曲子,第一首是闵琛的《d大调小提琴奏鸣曲》,第二首是《梁祝》。好了好了,就这么定下来了。”俊雅的中年男人看向自己的妻子,好声好气地说道:“婷文,你看,和音乐主题还算是搭调吧?而且全是华夏人写的曲子。”
程婷文轻轻地哼了一声,算是答应了。
祝文钧再看向另一边的男人,无奈道:“老齐啊,闵琛的《d大调》难度不低吧,《康斯进行曲》你总够满意了吧?”
被称为老齐的中年男人勉强地点了点头,这才算是答应了。
祝文钧终于松了一口气,他看向坐在对面、哭笑不得的戚暮,又露出一抹温雅的笑容:“小七啊,让你看笑话了。你程阿姨、齐叔叔还有我从小一起长大,就是这样,你别见怪。”
能够看到两位在外风姿正派的音乐家吵得这般脸红脖子粗的模样,戚暮早已是忍住了笑声,他正了神色,认真点头:“好的,祝叔叔。”
祝文钧自然也知道戚暮不过是憋着笑,但他也十分无奈,只得说道:“你刚才也听到了,百年庆上你是在王铮之后一个上场的,也是全场最后一个。你小时候对《梁祝》就很熟悉了,这个我不担心,倒是闵琛的《d大调》你练得怎么样?”
闵琛的《d大调》就是之前郑未乔曾经说过的那首……噩梦,其第一乐章也叫做《康斯进行曲》,拥有繁多复杂的颤音、跳弓,音乐跨度反复地从g弦转到e弦,非常考验演奏者的技巧和耐力。
戚暮已经有很久没有触碰过这首曲子,此刻他也老老实实地回答:“我很久没有练过这首曲子了,祝叔叔。但是距离百年庆还有一个多月,给我三天的时间,我可以将这首曲子再次熟练掌握。”
祝文钧问道:“三天?能保证吗?”
戚暮微笑着抬首看向他,郑重地颔首:“能。”
得到戚暮肯定的回答后,祝文钧温和地笑了笑,又鼓励了戚暮几句后,便继续和程婷文几人再次商讨百年庆上其他曲目的选择情况,而戚暮则先在助理的带领下来到了s市交响乐团专门给自己预订的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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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市交响乐团的总部是一片矮小的三层小楼,这栋楼已经拥有近百年的历史,是s市的老建筑之一。戚暮进去后很快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找到了标注着自己名字的琴房,他向那领路的小姑娘道了声谢后,门一关,安静的琴房内倏地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将琴盒轻轻放在了桌子上,戚暮拿出琴弓擦了擦松香,还没等他调音校准,忽然便听到一阵熟悉的手机铃声响起。那铃声是b市交响乐团之前演奏的《e小调》,戚暮看到手机屏幕的时候微微一愣,接着很快接起电话:“喂,闵琛?”
电话那边传来一道低沉磁性的男声:“嗯,是我,你不在家吗?”
闻言,戚暮倏地一怔,接着才下意识地问道:“你在我家门口吗?”
听到电话那边肯定的回答,戚暮无奈地笑了笑,放下了手中的琴弓,说道:“我今天刚乘飞机来到s市,s市交响乐团的百年庆你知道的吧?下个月就要开始了。除了乐团的正式成员外,这次的百年庆s市交响乐团打算让华夏的年轻音乐家展现在世界面前,所以我收到了邀请……”说到这,戚暮才突然想起来:“对了,你应该也收到邀请了吧?我都给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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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电话里的回答,戚暮勾起唇角,低笑道:“我在看你的《d大调》,这是我下个月要演奏的第一首曲子。这首曲子还是颇有难度的,所以我要……”
宁静的琴房内,青年低悦好听的声音不停地响起,等到戚暮说了几分钟后他才忽然想起什么,问道:“对了,你打电话给我是有什么事情吗?我以为你回柏林了,短时间不会回来的呢。”
电话那边是长时间的沉默,就在戚暮以为对方不会回答的时候,他突然听到闵琛轻轻地叹了一声气,说道:“没什么事情,只是……发现你不在家而已。我明天就会回柏林,是有事情要回来办一下。”
戚暮明白地点点头,正巧他看见一只小小的飞蛾在琴谱前挥着翅膀,他下意识地就摆摆手将其驱赶开,再转身关闭了琴房一角的窗户。这间琴房的背后就是一片花草繁茂的小花园,不关窗户的时候有些蚊虫是很常见的事情。
戚暮将窗户关上后,脑中忽然灵光一闪,反射性地问道:“你找我……该不会是因为又看到虫子了吧?”
闵琛:“……”
戚暮也自觉这个笑话实在不好笑,便道:“我开个玩笑的,你不要介意。”
闵琛:“……………………”
又说了几句话后,戚暮便挂了电话,他先是认认真真地将整首《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的谱子看了一遍,接着无奈地笑了笑,低声说了句“还真是不简单”后,才开始正式练习起这首难度颇高的《d大调》来。
而他所不知道的是,在b市设施良好的某高级公寓内,某个男人沉默地盯着自家玄关里一只只有小拇指甲大小的黑虫子看了很久。
这大眼瞪小眼的场景大概持续了五分钟,最终,男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