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小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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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六点半,正处于深秋的穗城天还没亮,天地尽头只有一丝微弱的光带。
在这黎明未到之际,市场里却已热火朝天,众多摊贩都开始忙碌起来了。一些老妇人也早早出来,希望买到最新鲜的食材回家,市场的上空回荡着这些妇人跟摊主砍价的声音。
一片市井之中,却有一抹亮丽的身影显得十分瞩目。
沈丽君正挽着一个手提袋,袋子里已经放了不少青菜,此时她正在猪肉档前仔细的挑选瘦肉和猪肝。
“美女,不用挑了,我这里的肉在整个市场都是出了名的新鲜!”那个绑着围裙的中年妇女手持猪肉刀说道。
沈丽君从钩子上取下一块约莫有半斤重的瘦肉递给这老板娘,说道:“这块吧,煲粥的话还是前腿肉比较好。还有那猪肝,给我四两吧。”
老板娘一边帮她拿猪肝一边笑道:“帮老公煲的粥吧?你老公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能娶到你这样的老婆,长得又漂亮,又肯做家务。你看看,这个时间,整个市场里就数你最年轻了。”
沈丽君满脸红霞,低着头小声道:“不是老公……”
“哈哈哈哈,以后总会是的。姑娘,你是熟客,这瘦肉跟猪肝我算你便宜一点。”
“谢谢!”沈丽君道:“老板娘,我等下再过来拿吧,我先过去那边买只鸡,今晚要煲点汤给家里人。”
“去吧去吧,记得去老刘那家,他家的鸡肉嫩!”
“知道了,谢谢老板娘!”
看着沈丽君摇曳生姿的背影,这老板娘低头自言自语:“真羡慕她家的男人啊,也就我那儿子还小,要能找到这样的儿媳妇,我这一辈子就舒服了!”
从市场回到公寓的时候,还不到七点钟,沈丽君看了看方天鹫的房间那边,见他还没有睡醒,就赶紧去厨房做早餐了。
她了解方天鹫的喜好,早上最爱吃瘦肉猪肝粥和炒面。
晚上的话,沈丽君打算做个椰子鸡汤,因为这段时间的气候比较干燥,方天鹫需要润一润。
作为江南姑娘的她,在这段时间里已经学会了烹饪粤菜,手艺还非常好,经常能让方天鹫赞叹。
刚过去的这几天里,方天鹫已经拍完了南国航空的那支广告。
正如方天鹫之前说的那样,演感情戏的时候,由于对手是之前不熟悉的女孩,所以方天鹫有些不习惯,用了整整两天才进入状态。
相反,那个叫邓嘉佳的女孩子在第一天就很入戏了,在镜头里,她看向方天鹫的眼睛总是充满了小星星,跟方天鹫拥抱时,那脸上的陶醉之情更是不用演就出来了。
沈丽君也在拍摄现场,当她看到方天鹫和那邓嘉佳拍摄感情戏时,心里总是有种不自在的感觉,那种胸闷到呼吸不畅的感觉。
她不知道这种感受从何而来,只有当她站到方天鹫身边时,这种感觉才会慢慢散去。
同时,她也在庆幸,还好方天鹫跟邓嘉佳没有接吻的镜头。
广告拍摄完了之后,还需要后期制作,按广告公司那位高导演所说,大概要一两个星期才能正式播出。
另一边,方天鹫那张名叫《我的未来不是梦》的专辑,录歌阶段也已经完成了,如今正在做后期。
所以今天方天鹫才没有别的工作安排,得以休息一下。
沈丽君听方天鹫说,等母带出来了,方乙成就会拿去跟别人谈发行的事。
在天成文化里面,沈丽君也听同事们说过,方天鹫这张专辑肯定会卖得很火爆,天成文化也能籍此打响头炮一鸣惊人。
所有的员工,都对方天鹫充满了信心。
这让沈丽君很高兴,虽然她觉得,无论别人对方天鹫怎么称赞,也总比不上他实际的万一。
方天鹫是她所见过的最优秀,最好的人!
以前总听人说,孤男寡女轻易不能单独相处,否则女孩子很容易会受欺负。
可是,和方天鹫共处一室这么久,他对自己从来没有半分逾越之举,这让她心生敬佩的同时也隐隐有些失望。
而且,方天鹫对她的关心和爱护,让她感受到了在父母那里也得不到的温暖与安全感。
因为方天鹫的存在,这个面积不大的公寓,让她有一种家的归属感。
能够为他做饭洗衣,能够帮他泡茶洗碗,他在外面工作的时候,她还能够以助理的身份陪伴在旁。
她对这样的生活感到无比满意,也衷心希望这样的生活能永远维持下去。
调好煤气炉的火后,沈丽君就来到了阳台这边收衣服。
方天鹫很爱干净,每天都要洗头洗澡,有时候出汗多的话还会一天洗两次澡,所以他换衣服也很勤。
沈丽君也很爱干净,以前她在南益大学的食堂里工作时,就见过一些大叔不爱洗澡,就算白天做得满身大汗,晚上也不洗澡,甚至连衣服都不换,以至于那股味道能把离他近的人熏晕。
她也听那些大妈说过,很多男人不爱干净,一个星期才洗一次澡。她想象不到,什么女人愿意跟这样的男人同床共枕。
在沈丽君眼里,方天鹫唯一有点特别的地方在于,他的内裤。
他喜欢穿的内裤是那种冰丝质地的四角裤,但这不是特别之处。
特别之处在于,每隔两天,他早上起床后换下来的内裤上就会有莫名的粘性液体。
一开始的时候,方天鹫换下来的内裤都是自己清洗晾晒的,后来是沈丽君坚决不让他碰家务活,才把这事抢了过来。
而当她第一次看到那沾了莫名液体的内裤时,还故作老练的对方天鹫说这没什么,男孩子都会有这种情况。
她确实知道那是什么,以前在家里帮忙洗衣服时,她也见过自己弟弟的裤子上有这种东西。后来她听别人说过,男孩子年轻的时候都会有这种情况。
这情况的学名叫梦遗,跟女孩子的月经一样,很普遍也很正常。
只是,内裤的对象是方天鹫,这就让沈丽君心里很是害羞了。
不过到了后来,她也慢慢习惯了,只是方天鹫的频率很稳定的保持两天一次,比她弟弟一个多星期一次频密多了。
有些女同事知道她有帮方天鹫洗衣服后,暗地里恳求她把方天鹫的内裤偷一两条出来给她们。
这事情被沈丽君少有的严厉的拒绝了。
然后她就被这些女同事埋怨太自私了,只顾着自己享受。
这让沈丽君有点百口莫辩,因为事实上,在帮方天鹫洗衣服的时候,她真的会偷偷闻一下。
方天鹫身材壮硕,而且热爱运动,经常在天成文化的健身房里做运动,所以身上出汗比较多。
但他身上并没有什么汗臭味,沈丽君在嗅闻他衣服时,还能隐约闻到一种很淡很淡的不是体臭也不是体香的气味。
这股味道沈丽君也形容不出来,只觉得很好闻。
阳台外面的天空已经慢慢亮起来了,沈丽君能看到一轮旭日正在天际慢慢露出来,伴随着温暖的空气撒遍大地。
伴着这清新的空气,沈丽君抓着刚收下来的方天鹫的衣服凑到嘴鼻前面,深深的吸了一口。
夹杂着洗衣液香味的味道扑进鼻腔里,沈丽君满心的陶醉。
屋里方天鹫的房间传来了开门的声音,沈丽君赶紧放下衣服转身看去,果然见到方天鹫站在门边,满眼迷蒙的望过来。
外面的人所看到的方天鹫,从来都是精神奕奕满身光芒的,像现在这种没睡醒的模样,除了方惜如之外,就只有沈丽君能看到了。
沈丽君有时候也感叹,这个峻拔又英朗的男孩,那睡眼朦胧的样子真是太可爱了,让人好想好想把他拥进怀里好好疼爱一番。
“丽君,早啊。”
方天鹫努力的睁大眼睛,挠着头发说道。
“你也早,怎么不多睡一会?”沈丽君抬着装衣服的篮子回到屋里,笑道:“快去刷牙洗脸吧,早餐快做好了。”
“好。”他拖着缓慢的脚步走去了厕所。
当他坐到餐桌旁边时,沈丽君已经把做好的瘦肉猪肝粥还有炒面端上来了。
把粥盛到碗里放在方天鹫面前,沈丽君道:“把粥凉一凉再吃,先吃炒面吧。”
“嗯。”
把炒面送进嘴里,方天鹫很快就露出了一脸享受的表情,而沈丽君也坐在对面,看到他这满足的表情,自己也是满心幸福之情。
“吃惯了你做的东西,越来越不喜欢在外面吃饭了。”方天鹫道。
“外面的东西不健康,味精也多,不能多吃的。”沈丽君笑道:“阿姨也跟我说过,别让你老在外面吃饭。”
方天鹫点点头:“今天好像没有别的事情要做,难得空闲一天,我们出去走走吧。”
听到方天鹫这话,沈丽君很是惊喜,但很快就不无担心的道:“你这么出去,要是被人认出来了,会很麻烦的。”
“那就去人不多的地方。”
方天鹫也有些烦恼,有时候公众人物其实跟通缉犯差不多,都怕在外面被人认出。
他想了想,道:“我记得穗城近郊有个游乐园的,今天也不是周末,应该没那多人的,我们到那边走走好了。”
清晨六点半,正处于深秋的穗城天还没亮,天地尽头只有一丝微弱的光带。
在这黎明未到之际,市场里却已热火朝天,众多摊贩都开始忙碌起来了。一些老妇人也早早出来,希望买到最新鲜的食材回家,市场的上空回荡着这些妇人跟摊主砍价的声音。
一片市井之中,却有一抹亮丽的身影显得十分瞩目。
沈丽君正挽着一个手提袋,袋子里已经放了不少青菜,此时她正在猪肉档前仔细的挑选瘦肉和猪肝。
“美女,不用挑了,我这里的肉在整个市场都是出了名的新鲜!”那个绑着围裙的中年妇女手持猪肉刀说道。
沈丽君从钩子上取下一块约莫有半斤重的瘦肉递给这老板娘,说道:“这块吧,煲粥的话还是前腿肉比较好。还有那猪肝,给我四两吧。”
老板娘一边帮她拿猪肝一边笑道:“帮老公煲的粥吧?你老公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能娶到你这样的老婆,长得又漂亮,又肯做家务。你看看,这个时间,整个市场里就数你最年轻了。”
沈丽君满脸红霞,低着头小声道:“不是老公……”
“哈哈哈哈,以后总会是的。姑娘,你是熟客,这瘦肉跟猪肝我算你便宜一点。”
“谢谢!”沈丽君道:“老板娘,我等下再过来拿吧,我先过去那边买只鸡,今晚要煲点汤给家里人。”
“去吧去吧,记得去老刘那家,他家的鸡肉嫩!”
“知道了,谢谢老板娘!”
看着沈丽君摇曳生姿的背影,这老板娘低头自言自语:“真羡慕她家的男人啊,也就我那儿子还小,要能找到这样的儿媳妇,我这一辈子就舒服了!”
从市场回到公寓的时候,还不到七点钟,沈丽君看了看方天鹫的房间那边,见他还没有睡醒,就赶紧去厨房做早餐了。
她了解方天鹫的喜好,早上最爱吃瘦肉猪肝粥和炒面。
晚上的话,沈丽君打算做个椰子鸡汤,因为这段时间的气候比较干燥,方天鹫需要润一润。
作为江南姑娘的她,在这段时间里已经学会了烹饪粤菜,手艺还非常好,经常能让方天鹫赞叹。
刚过去的这几天里,方天鹫已经拍完了南国航空的那支广告。
正如方天鹫之前说的那样,演感情戏的时候,由于对手是之前不熟悉的女孩,所以方天鹫有些不习惯,用了整整两天才进入状态。
相反,那个叫邓嘉佳的女孩子在第一天就很入戏了,在镜头里,她看向方天鹫的眼睛总是充满了小星星,跟方天鹫拥抱时,那脸上的陶醉之情更是不用演就出来了。
沈丽君也在拍摄现场,当她看到方天鹫和那邓嘉佳拍摄感情戏时,心里总是有种不自在的感觉,那种胸闷到呼吸不畅的感觉。
她不知道这种感受从何而来,只有当她站到方天鹫身边时,这种感觉才会慢慢散去。
同时,她也在庆幸,还好方天鹫跟邓嘉佳没有接吻的镜头。
广告拍摄完了之后,还需要后期制作,按广告公司那位高导演所说,大概要一两个星期才能正式播出。
另一边,方天鹫那张名叫《我的未来不是梦》的专辑,录歌阶段也已经完成了,如今正在做后期。
所以今天方天鹫才没有别的工作安排,得以休息一下。
沈丽君听方天鹫说,等母带出来了,方乙成就会拿去跟别人谈发行的事。
在天成文化里面,沈丽君也听同事们说过,方天鹫这张专辑肯定会卖得很火爆,天成文化也能籍此打响头炮一鸣惊人。
所有的员工,都对方天鹫充满了信心。
这让沈丽君很高兴,虽然她觉得,无论别人对方天鹫怎么称赞,也总比不上他实际的万一。
方天鹫是她所见过的最优秀,最好的人!
以前总听人说,孤男寡女轻易不能单独相处,否则女孩子很容易会受欺负。
可是,和方天鹫共处一室这么久,他对自己从来没有半分逾越之举,这让她心生敬佩的同时也隐隐有些失望。
而且,方天鹫对她的关心和爱护,让她感受到了在父母那里也得不到的温暖与安全感。
因为方天鹫的存在,这个面积不大的公寓,让她有一种家的归属感。
能够为他做饭洗衣,能够帮他泡茶洗碗,他在外面工作的时候,她还能够以助理的身份陪伴在旁。
她对这样的生活感到无比满意,也衷心希望这样的生活能永远维持下去。
调好煤气炉的火后,沈丽君就来到了阳台这边收衣服。
方天鹫很爱干净,每天都要洗头洗澡,有时候出汗多的话还会一天洗两次澡,所以他换衣服也很勤。
沈丽君也很爱干净,以前她在南益大学的食堂里工作时,就见过一些大叔不爱洗澡,就算白天做得满身大汗,晚上也不洗澡,甚至连衣服都不换,以至于那股味道能把离他近的人熏晕。
她也听那些大妈说过,很多男人不爱干净,一个星期才洗一次澡。她想象不到,什么女人愿意跟这样的男人同床共枕。
在沈丽君眼里,方天鹫唯一有点特别的地方在于,他的内裤。
他喜欢穿的内裤是那种冰丝质地的四角裤,但这不是特别之处。
特别之处在于,每隔两天,他早上起床后换下来的内裤上就会有莫名的粘性液体。
一开始的时候,方天鹫换下来的内裤都是自己清洗晾晒的,后来是沈丽君坚决不让他碰家务活,才把这事抢了过来。
而当她第一次看到那沾了莫名液体的内裤时,还故作老练的对方天鹫说这没什么,男孩子都会有这种情况。
她确实知道那是什么,以前在家里帮忙洗衣服时,她也见过自己弟弟的裤子上有这种东西。后来她听别人说过,男孩子年轻的时候都会有这种情况。
这情况的学名叫梦遗,跟女孩子的月经一样,很普遍也很正常。
只是,内裤的对象是方天鹫,这就让沈丽君心里很是害羞了。
不过到了后来,她也慢慢习惯了,只是方天鹫的频率很稳定的保持两天一次,比她弟弟一个多星期一次频密多了。
有些女同事知道她有帮方天鹫洗衣服后,暗地里恳求她把方天鹫的内裤偷一两条出来给她们。
这事情被沈丽君少有的严厉的拒绝了。
然后她就被这些女同事埋怨太自私了,只顾着自己享受。
这让沈丽君有点百口莫辩,因为事实上,在帮方天鹫洗衣服的时候,她真的会偷偷闻一下。
方天鹫身材壮硕,而且热爱运动,经常在天成文化的健身房里做运动,所以身上出汗比较多。
但他身上并没有什么汗臭味,沈丽君在嗅闻他衣服时,还能隐约闻到一种很淡很淡的不是体臭也不是体香的气味。
这股味道沈丽君也形容不出来,只觉得很好闻。
阳台外面的天空已经慢慢亮起来了,沈丽君能看到一轮旭日正在天际慢慢露出来,伴随着温暖的空气撒遍大地。
伴着这清新的空气,沈丽君抓着刚收下来的方天鹫的衣服凑到嘴鼻前面,深深的吸了一口。
夹杂着洗衣液香味的味道扑进鼻腔里,沈丽君满心的陶醉。
屋里方天鹫的房间传来了开门的声音,沈丽君赶紧放下衣服转身看去,果然见到方天鹫站在门边,满眼迷蒙的望过来。
外面的人所看到的方天鹫,从来都是精神奕奕满身光芒的,像现在这种没睡醒的模样,除了方惜如之外,就只有沈丽君能看到了。
沈丽君有时候也感叹,这个峻拔又英朗的男孩,那睡眼朦胧的样子真是太可爱了,让人好想好想把他拥进怀里好好疼爱一番。
“丽君,早啊。”
方天鹫努力的睁大眼睛,挠着头发说道。
“你也早,怎么不多睡一会?”沈丽君抬着装衣服的篮子回到屋里,笑道:“快去刷牙洗脸吧,早餐快做好了。”
“好。”他拖着缓慢的脚步走去了厕所。
当他坐到餐桌旁边时,沈丽君已经把做好的瘦肉猪肝粥还有炒面端上来了。
把粥盛到碗里放在方天鹫面前,沈丽君道:“把粥凉一凉再吃,先吃炒面吧。”
“嗯。”
把炒面送进嘴里,方天鹫很快就露出了一脸享受的表情,而沈丽君也坐在对面,看到他这满足的表情,自己也是满心幸福之情。
“吃惯了你做的东西,越来越不喜欢在外面吃饭了。”方天鹫道。
“外面的东西不健康,味精也多,不能多吃的。”沈丽君笑道:“阿姨也跟我说过,别让你老在外面吃饭。”
方天鹫点点头:“今天好像没有别的事情要做,难得空闲一天,我们出去走走吧。”
听到方天鹫这话,沈丽君很是惊喜,但很快就不无担心的道:“你这么出去,要是被人认出来了,会很麻烦的。”
“那就去人不多的地方。”
方天鹫也有些烦恼,有时候公众人物其实跟通缉犯差不多,都怕在外面被人认出。
他想了想,道:“我记得穗城近郊有个游乐园的,今天也不是周末,应该没那多人的,我们到那边走走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