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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幼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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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猎?这是个很不错的主意,正好出去散散心,再加上华金这个刚到的校友,三个好汉一个帮,促进友谊这种事嘛,威克汉姆答应了弗斯脱上校。
可等彬格莱和达西到来,威克汉姆就郁闷了。看到一脸泰然的弗斯脱上校,他还是怀疑,这不会是上校故意的吧?
他可不会心虚!威克汉姆索性跟着上去,主动打了个招呼。
达西没什么表情。很快打猎开始了。
十一月份的乡下,草木枯萎,却仍旧是个打猎的好时候。
“只要还没下雪,就有不少动物会出来搜寻食物,甚至比平常还要多。”弗斯脱上校说得没错,他们一行人仅在树林边缘,就已经猎到两只野兔。
“我们分头行动吧。”即将踏入森林的时候,弗斯脱上校又建议道,“这片树林不算大,基本不会有大型猛兽出没,注意安全就好了。过阵子,我们就在树林对面集合。”
众人都同意了。
达西扫了眼正在装填子弹的威克汉姆,双腿夹紧马肚子,沿着中间一条小路进入了树林。
林地里积了厚厚一层落叶,加上前几天的雨水,底下都已经腐烂了,这样的路并不好走。但达西座下是一匹血统优良的阿拉伯战马,缓慢而平稳地前行在这样的林地上,倒也显得游刃有余。
“簌簌!”突然从左前方传来声响。
达西警觉地举起□□,指向那个方向。一溜黑影急速窜过去,居然是一只黑褐掺杂的狼灌,个子不大,估计还没成年。
达西开了一枪,子弹打在它前侧约一英尺处,把它惊得疯狂向前逃窜。
达西果断下马向前追去,跑出四五十米,不出意料失去了猎物的踪迹。他只得回头上马,继续向前搜寻。
接下来一阵子,达西没发现什么动静,偶尔远处会传来声枪响,大概是某个人发现了猎物。直到战马嘶啸了两声,并且不再向前,达西一惊,才发现前方的灌木缝中趴着一只土狼。
土狼显得非常狡猾,在达西把□□指向它之前,居然一直趴在那儿,没有丝毫的动静。
出乎意料的是,它没有掉头逃跑,反而往一侧窜去。“砰”,躲开一枪后,它直接朝达西冲过来。
“砰!”
土狼趔趄了几步,倒了下去。
达西没有放松警惕,把□□放回去后,又赶紧往□□里填装子弹。
“呜呜。”一小团白色的东西跑到死去的土狼跟前,拱了几下,又发出咽呜的声音。
达西把刚举起的□□放了下去。
只是一个幼狼,难怪土狼刚才没有逃开,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吗?
达西没有把死去的土狼充作战利品的打算,正要催着战马向前,突然又一声枪响。
“为什么要开枪?”达西转身,冷冷地盯着十米开外的威克汉姆。
这是达西第一次主动开口,却让威克汉姆很不爽,自己为什么要管这种闲事?难道他傻了,居然主动上门给对方找骂?而且,难怪以前的自己会不喜欢跟这种人相处,果真是不好说话。
既然感到不舒服,他就索性揄揶起对方来:“狼可是种记仇的动物,有些狼会一直记着仇人,过个几年再慢慢找机会报复。达西先生既然这样有善心,是我多管闲事了。”
达西低头看了看倒在土狼旁边的幼狼,哼了声:“那也是我的事情。何况,人比狼更会记仇。”言罢,调转方向,骑着马走开去了。
什么意思?威克汉姆回味了下最后一句话。不会是在说我吧?好像,只有这个解释最合理......威克汉姆摸了下鼻子,感觉很冤,他可不会傻到去得罪一个有钱有权有势又冷静深沉的家伙......
大概过了一个多小时,众人陆陆续续到达树林另一面。
“真是收获颇丰啊!”威克汉姆看到彬格莱马背后的袋子胀鼓鼓的,不由地感叹了句。心里却腹诽,这货带什么猎犬,根本就是作弊嘛!
毫无疑问,一行中唯一带着猎犬的彬格莱收获最多。其他人也猎到不少野物,加起来倒也不少。
彬格莱显得兴致高昂,热情对众人道:“有这么多收获,我想尼日斐的厨师一定能做出一桌地道的野味,你们是否愿意去我那里做客?”
众人纷纷表示同意。威克汉姆耸了下肩,最后一个答应,暗中撇了眼达西,对方依旧是毫无表情。
......自己太敏感了吧,不就是一次做客,何况尼日斐的主人又不是他。
尼日斐花园是麦里屯及周围一片地域上,最豪华,最有气派的建筑。然而包绕着它的大片漂亮花圃和树林,又让它丝毫不显得庸俗。
到尼日斐的时候,差不多快五点了。仆人们利索地接过一大堆猎物,在彬格莱的吩咐下,厨师和厨娘们会以最快的速度,弄上一桌美味的晚餐,好好款待到来的贵客。
达西称有事情处理,直接回到了书房里。彬格莱则急切地去看望卧在病床上的简,结果,居然只有彬格莱小姐一人在客厅里接待三位客人。
威克汉姆很快感觉到了彬格莱小姐的不正常,她打量自己的眼光,貌似很诡异,他有什么值得对方如此看待的?
考虑到她是达西的朋友,达西不可能不解释舞会上那事的原因,所以最大的可能,嗯,是她在猜测自己跟达西间有什么样的恩怨?果然,彬格莱小姐假装作饶有兴趣,打探起威克汉姆的过去来。
“威克汉姆少校,听说你才二十六岁,在你这个年纪,可真是年轻有为!”
“彬格莱小姐过奖了,弗斯脱上校才三十出头,恐怕年轻有为更适合他呢。”
华金上校笑着插了句:“我就明显不适合这个词啦,我可已经是四十出头了。”
彬格莱小姐笑了笑,等众人停下来,接着问道:“不知道威克汉姆少校是哪里人。”
“英国......好吧,英格兰,呵呵,是德比郡。”话虽然这样说,威克汉姆心里很郁闷,他能说他是中国人吗?
彬格莱小姐勉强笑了笑:“您可真会开玩笑。德比郡,居然是跟达西一个地方的。”
威克汉姆露出惊讶的表情:“哦?那可真是巧合!”
在威克汉姆滴水不漏的回答中,彬格莱小姐既要兼顾其他两位客人,自然没有得到什么答案。
“韦翰,我猜她是看上你了。”趁着彬格莱小姐去找赫斯脱夫妇的空档,华金低声打趣道。
威克汉姆郁闷地回答:“为什么不是你呢?都说女人的心如大海般深沉,也许她可是故意在你面前表现呢!”
“哈哈,别开玩笑啦,虽然我妻子去世多年,而且我的条件不比你差,但我很少想过这种事情啦。”
威克汉姆耸肩:“很少,也不是没有过嘛,我看你刚才的样子,明显就是有。我觉得,你们间还真非常有可能。”
弗斯脱上校非常有兴趣地听着两位同事相互打趣,时不时还微笑着说上两句。
华金是威克汉姆在皇家陆军学校的校友,典型属于大器晚成的那种。虽然他已经四十出头,却喜欢跟人开玩笑,算是威克汉姆的好损友。
过了阵子,彬格莱先生从二楼走下来。
“抱歉,刚才我有些事情要处理。”彬格莱先生说得诚恳,却不知道他的姐姐已经把他扔下客人跑开的原因,用抱怨的语气说得七七八八。
“理解,非常理解。”威克汉姆很久没有显露的劣根性有些复苏的迹象,一本正经道,“彬格莱先生毕竟有重要的事情去做。”
华金非常赞同,点头道:“彬格莱先生太客气啦,能被邀请做客尼日斐,我们已经非常荣幸了。”
彬格莱觉得有些怪异,仍旧高兴地回答:“大家既然是朋友,你们叫我查尔斯好了。”
随后,彬格莱热情地带着他们,边聊边走,参观了一遍尼日斐花园。
打猎?这是个很不错的主意,正好出去散散心,再加上华金这个刚到的校友,三个好汉一个帮,促进友谊这种事嘛,威克汉姆答应了弗斯脱上校。
可等彬格莱和达西到来,威克汉姆就郁闷了。看到一脸泰然的弗斯脱上校,他还是怀疑,这不会是上校故意的吧?
他可不会心虚!威克汉姆索性跟着上去,主动打了个招呼。
达西没什么表情。很快打猎开始了。
十一月份的乡下,草木枯萎,却仍旧是个打猎的好时候。
“只要还没下雪,就有不少动物会出来搜寻食物,甚至比平常还要多。”弗斯脱上校说得没错,他们一行人仅在树林边缘,就已经猎到两只野兔。
“我们分头行动吧。”即将踏入森林的时候,弗斯脱上校又建议道,“这片树林不算大,基本不会有大型猛兽出没,注意安全就好了。过阵子,我们就在树林对面集合。”
众人都同意了。
达西扫了眼正在装填子弹的威克汉姆,双腿夹紧马肚子,沿着中间一条小路进入了树林。
林地里积了厚厚一层落叶,加上前几天的雨水,底下都已经腐烂了,这样的路并不好走。但达西座下是一匹血统优良的阿拉伯战马,缓慢而平稳地前行在这样的林地上,倒也显得游刃有余。
“簌簌!”突然从左前方传来声响。
达西警觉地举起□□,指向那个方向。一溜黑影急速窜过去,居然是一只黑褐掺杂的狼灌,个子不大,估计还没成年。
达西开了一枪,子弹打在它前侧约一英尺处,把它惊得疯狂向前逃窜。
达西果断下马向前追去,跑出四五十米,不出意料失去了猎物的踪迹。他只得回头上马,继续向前搜寻。
接下来一阵子,达西没发现什么动静,偶尔远处会传来声枪响,大概是某个人发现了猎物。直到战马嘶啸了两声,并且不再向前,达西一惊,才发现前方的灌木缝中趴着一只土狼。
土狼显得非常狡猾,在达西把□□指向它之前,居然一直趴在那儿,没有丝毫的动静。
出乎意料的是,它没有掉头逃跑,反而往一侧窜去。“砰”,躲开一枪后,它直接朝达西冲过来。
“砰!”
土狼趔趄了几步,倒了下去。
达西没有放松警惕,把□□放回去后,又赶紧往□□里填装子弹。
“呜呜。”一小团白色的东西跑到死去的土狼跟前,拱了几下,又发出咽呜的声音。
达西把刚举起的□□放了下去。
只是一个幼狼,难怪土狼刚才没有逃开,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吗?
达西没有把死去的土狼充作战利品的打算,正要催着战马向前,突然又一声枪响。
“为什么要开枪?”达西转身,冷冷地盯着十米开外的威克汉姆。
这是达西第一次主动开口,却让威克汉姆很不爽,自己为什么要管这种闲事?难道他傻了,居然主动上门给对方找骂?而且,难怪以前的自己会不喜欢跟这种人相处,果真是不好说话。
既然感到不舒服,他就索性揄揶起对方来:“狼可是种记仇的动物,有些狼会一直记着仇人,过个几年再慢慢找机会报复。达西先生既然这样有善心,是我多管闲事了。”
达西低头看了看倒在土狼旁边的幼狼,哼了声:“那也是我的事情。何况,人比狼更会记仇。”言罢,调转方向,骑着马走开去了。
什么意思?威克汉姆回味了下最后一句话。不会是在说我吧?好像,只有这个解释最合理......威克汉姆摸了下鼻子,感觉很冤,他可不会傻到去得罪一个有钱有权有势又冷静深沉的家伙......
大概过了一个多小时,众人陆陆续续到达树林另一面。
“真是收获颇丰啊!”威克汉姆看到彬格莱马背后的袋子胀鼓鼓的,不由地感叹了句。心里却腹诽,这货带什么猎犬,根本就是作弊嘛!
毫无疑问,一行中唯一带着猎犬的彬格莱收获最多。其他人也猎到不少野物,加起来倒也不少。
彬格莱显得兴致高昂,热情对众人道:“有这么多收获,我想尼日斐的厨师一定能做出一桌地道的野味,你们是否愿意去我那里做客?”
众人纷纷表示同意。威克汉姆耸了下肩,最后一个答应,暗中撇了眼达西,对方依旧是毫无表情。
......自己太敏感了吧,不就是一次做客,何况尼日斐的主人又不是他。
尼日斐花园是麦里屯及周围一片地域上,最豪华,最有气派的建筑。然而包绕着它的大片漂亮花圃和树林,又让它丝毫不显得庸俗。
到尼日斐的时候,差不多快五点了。仆人们利索地接过一大堆猎物,在彬格莱的吩咐下,厨师和厨娘们会以最快的速度,弄上一桌美味的晚餐,好好款待到来的贵客。
达西称有事情处理,直接回到了书房里。彬格莱则急切地去看望卧在病床上的简,结果,居然只有彬格莱小姐一人在客厅里接待三位客人。
威克汉姆很快感觉到了彬格莱小姐的不正常,她打量自己的眼光,貌似很诡异,他有什么值得对方如此看待的?
考虑到她是达西的朋友,达西不可能不解释舞会上那事的原因,所以最大的可能,嗯,是她在猜测自己跟达西间有什么样的恩怨?果然,彬格莱小姐假装作饶有兴趣,打探起威克汉姆的过去来。
“威克汉姆少校,听说你才二十六岁,在你这个年纪,可真是年轻有为!”
“彬格莱小姐过奖了,弗斯脱上校才三十出头,恐怕年轻有为更适合他呢。”
华金上校笑着插了句:“我就明显不适合这个词啦,我可已经是四十出头了。”
彬格莱小姐笑了笑,等众人停下来,接着问道:“不知道威克汉姆少校是哪里人。”
“英国......好吧,英格兰,呵呵,是德比郡。”话虽然这样说,威克汉姆心里很郁闷,他能说他是中国人吗?
彬格莱小姐勉强笑了笑:“您可真会开玩笑。德比郡,居然是跟达西一个地方的。”
威克汉姆露出惊讶的表情:“哦?那可真是巧合!”
在威克汉姆滴水不漏的回答中,彬格莱小姐既要兼顾其他两位客人,自然没有得到什么答案。
“韦翰,我猜她是看上你了。”趁着彬格莱小姐去找赫斯脱夫妇的空档,华金低声打趣道。
威克汉姆郁闷地回答:“为什么不是你呢?都说女人的心如大海般深沉,也许她可是故意在你面前表现呢!”
“哈哈,别开玩笑啦,虽然我妻子去世多年,而且我的条件不比你差,但我很少想过这种事情啦。”
威克汉姆耸肩:“很少,也不是没有过嘛,我看你刚才的样子,明显就是有。我觉得,你们间还真非常有可能。”
弗斯脱上校非常有兴趣地听着两位同事相互打趣,时不时还微笑着说上两句。
华金是威克汉姆在皇家陆军学校的校友,典型属于大器晚成的那种。虽然他已经四十出头,却喜欢跟人开玩笑,算是威克汉姆的好损友。
过了阵子,彬格莱先生从二楼走下来。
“抱歉,刚才我有些事情要处理。”彬格莱先生说得诚恳,却不知道他的姐姐已经把他扔下客人跑开的原因,用抱怨的语气说得七七八八。
“理解,非常理解。”威克汉姆很久没有显露的劣根性有些复苏的迹象,一本正经道,“彬格莱先生毕竟有重要的事情去做。”
华金非常赞同,点头道:“彬格莱先生太客气啦,能被邀请做客尼日斐,我们已经非常荣幸了。”
彬格莱觉得有些怪异,仍旧高兴地回答:“大家既然是朋友,你们叫我查尔斯好了。”
随后,彬格莱热情地带着他们,边聊边走,参观了一遍尼日斐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