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 十三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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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这坐棺材出入的方式,还真是让人觉得别扭啊。”
肖秉嘉掀开棺材盖子,丢掉手中的香头,忍不住抱怨起来。
昨天晚上千机老祖终于答应给他弄两件保命的小玩意儿出来,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总要找些适合的材料才行。
他思前想后,出了鬼市之中似乎也没有那里能淘换到另千机老祖满意的东西。
于是天一亮肖秉嘉就找陈百户批了一张假条,陈百户念在肖秉嘉报名参加血狱岛失恋的呃份儿上,准了他三天的休假。
他一拿到假条就去借了一匹军马,向着扬州飞奔而来。
军中的战马果然远胜一般的坐骑,一百多里的路程在天黑之前便赶到了。
“真是大手笔啊,居然在地下溶洞中修建起一座城市。”
故地重游,肖秉嘉对眼前鬼斧神工的地下城市仍旧忍不住发出惊叹。
千机老祖的声音突然在肖秉嘉的脑海中响了起来:“咦,怎么这鬼侗族的地下集市还在运转?这地方藏污纳垢,寄居于此的作奸犯科之辈不知道有多少,天龙寺那帮秃驴居然没有找他们的麻烦?老夫我不过是收藏了点儿做傀儡的素材,居然就被一百多个秃驴围殴,真是没天理啊!”
肖秉嘉听到千机老祖的抱怨,不由得一愣。
“怎么?师父你还知道鬼市?”
“废话,红罗一百零八坊本就是老夫的手笔。当年鬼侗族的鬼母用一百零八颗幽冥珠作为酬金,请老夫为鬼侗族设计了一百零八座坊市。后来那些幽冥珠被老夫拿去嵌在一尊用千眼巨魔炼制的傀儡上,威力当真不凡,在老夫的诸多珍藏中也算得上是上乘,可惜后来在那一战中被天龙寺的几个秃驴给砸了。”
千机老祖触景生情,然不住唠唠叨叨说了许多。
肖秉嘉一听,顿时按耐不住好奇心:“那鬼市的主人就是劳什子鬼母喽?她是什么来头?”
千机老祖似乎不太愿意提及与鬼母之间的往事,有意岔开话题:“问那么多做什么,凭你现在的本事知道的多了也没用,进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合适的材料,他们鬼侗族别的不行,做生意却是一流,鬼侗族的坊市里一定有不少好东西。”
肖秉嘉摸了摸脸上的面具,向鬼市深处走去。
路过了好几个摊位,要么东西不错价格太贵,要么价钱还行东西太次。
眼下肖秉嘉手中倒也有几件防身的家伙:山海监后勤处领取的一套制式装备,百炼横刀,玄铁匕首,玄铁飞钉,捆尸索都是万金油一般的器具,虽然无论是对付有实体的妖兽和武者,还是不可触及的鬼魂阴神,都能派上用场,但用威力却是一般。
武道方面肖秉嘉完全不惧怕同境界的武者,一来他自己改造铁胎滑轮复合弓能够与暗劲武者射出的箭矢媲美,与一般明劲武者远距离交战,肖秉嘉自认不会落下风。二来天龙寺真传的天王伏魔鞭肖秉嘉虽然只练会了两三成,却也足以自保一二。最后还有蟒鳞甲护体,一般的明劲武者甚至难以破开他身躯的防御,肖秉嘉与之战斗只需护住面门即可。
法术方面肖秉嘉虽然突破了阴神出窍的门槛儿,达到了夜游境的修为,但是阴神为了凝结神念受损严重,也就比出窍境术士略微强上一两分,与夜游境术士相比远远不及。若是驱使无影幻剑御敌,恐怕力有不遂,倒是那件从黑山老妖座下鬼将手中得来的魂器残片可以依仗一二,只是自己还没有熟练掌握用其御敌得技巧。最后从燕赤霞手中的来《金刚经》还剩下几张残页,这是留着最后关头使用的保命手段,用一张少一张。
总的来说,凭借肖秉嘉目前的手段,遇上明劲和出窍这一层面的对手,绰绰有余。但若是遇上暗劲和出窍这一层面的对手,又稍微有些力所难及。
要命的是,肖秉嘉目前极其缺少逃命用的手段,上次来鬼市的时候,却是淘换到一本《狸纵术》,按照书中记载修炼者在地上挖一个三尺深的坑,按照秘籍中记载的方式运行气血之力,从坑中往坑外跳,每日三百次,每十日加深土坑一寸,百日加深一尺,三百日之后可轻松跃出六尺深坑方为小成。
在肖秉嘉看来,这就是在锻炼腿部的爆发力,如果持之以恒的练习下去,却可以大幅提高奔跑、跳跃能力、闪转腾挪能力。若是再配合上《狸纵术》中记载的借力,发力技巧,将活人的身形练的如同狸猫一般灵活,倒也不是无稽之谈。
但是这《狸纵术》光是基本功就要练上接近一年,可距离血狱岛试炼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对肖秉嘉来说是远水难解近渴。
“嗯,这块十三鳞挺不错的,小子过去看看。”
就在肖秉嘉漫无目的闲逛之时,千机老祖的声音突然在肖秉嘉的脑海中响了起来。
肖秉嘉循声看去,见隔壁摊上摆着一只巨大的龟壳模样的东西。
走近一看原来是玳瑁,玳瑁其实就是一种大海龟,因为龟壳总是由十三块骨甲组成,因此又被成为十三鳞。
他走上前去发现那乌龟壳底下还压着一张纸条:“明劲初期妖兽岩息玳瑁壳,售价气血丹一百五十枚。”
这乌龟壳足有磨盘大小,看起来十分坚固,摊位的主人是个独眼的汉子,他见肖秉嘉打量起自己手上的岩息玳瑁壳,知道此人有兴趣,便上前推销起来。
“这位朋友好眼力,这块玳瑁壳是我和几个同伴猎杀了一只明劲初期妖兽岩息玳瑁后,从妖兽身上剥下来的。这岩息玳瑁十分难缠,不仅力气大的惊人,而且一张铁嘴能够咬碎岩石。您瞧瞧,我腿上这道疤就是逮它时候被咬得。”
说着他掀起一条裤腿,露出腿上一道触目惊心得伤痕。
“不过这岩息玳瑁最厉害得还是这身硬壳,简直刀枪不入,水火不浸,而且还带有一些弹性,便是用大铁锤去击打,也能卸下七八分力道。
您瞅瞅,最难得的是这大小,寻常岩息玳瑁也就能长到面盆大小,顶多镶嵌在铠甲上做一面护心镜,这块玳瑁壳却比寻常得大了不少,足可以单独做一件胸甲,把整个躯干护住。我敢打赌穿了这样的铠甲,就是暗劲武者来了,也能接下三五掌。”
肖秉嘉将玳瑁壳捧起来仔细翻看了一阵,发现确实十分坚硬,加上大小也合适,而且分量极为轻巧,最难的的是此物并非单纯的坚硬,还兼具几分韧性和弹性,在抵挡钝器方面有独特的功效。
若是做成铠甲,价值恐怕还在自己的蟒鳞甲之上,一百枚气血丹确实不贵,可是自己全身上下也就一百多枚气血丹,而且已经有了一件蟒鳞甲护体,似乎此物有些鸡肋?
正在思索之际,脑海中千机老祖又向肖秉嘉指点了一番。
肖秉嘉不着痕迹的点了点头。
“啊……这坐棺材出入的方式,还真是让人觉得别扭啊。”
肖秉嘉掀开棺材盖子,丢掉手中的香头,忍不住抱怨起来。
昨天晚上千机老祖终于答应给他弄两件保命的小玩意儿出来,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总要找些适合的材料才行。
他思前想后,出了鬼市之中似乎也没有那里能淘换到另千机老祖满意的东西。
于是天一亮肖秉嘉就找陈百户批了一张假条,陈百户念在肖秉嘉报名参加血狱岛失恋的呃份儿上,准了他三天的休假。
他一拿到假条就去借了一匹军马,向着扬州飞奔而来。
军中的战马果然远胜一般的坐骑,一百多里的路程在天黑之前便赶到了。
“真是大手笔啊,居然在地下溶洞中修建起一座城市。”
故地重游,肖秉嘉对眼前鬼斧神工的地下城市仍旧忍不住发出惊叹。
千机老祖的声音突然在肖秉嘉的脑海中响了起来:“咦,怎么这鬼侗族的地下集市还在运转?这地方藏污纳垢,寄居于此的作奸犯科之辈不知道有多少,天龙寺那帮秃驴居然没有找他们的麻烦?老夫我不过是收藏了点儿做傀儡的素材,居然就被一百多个秃驴围殴,真是没天理啊!”
肖秉嘉听到千机老祖的抱怨,不由得一愣。
“怎么?师父你还知道鬼市?”
“废话,红罗一百零八坊本就是老夫的手笔。当年鬼侗族的鬼母用一百零八颗幽冥珠作为酬金,请老夫为鬼侗族设计了一百零八座坊市。后来那些幽冥珠被老夫拿去嵌在一尊用千眼巨魔炼制的傀儡上,威力当真不凡,在老夫的诸多珍藏中也算得上是上乘,可惜后来在那一战中被天龙寺的几个秃驴给砸了。”
千机老祖触景生情,然不住唠唠叨叨说了许多。
肖秉嘉一听,顿时按耐不住好奇心:“那鬼市的主人就是劳什子鬼母喽?她是什么来头?”
千机老祖似乎不太愿意提及与鬼母之间的往事,有意岔开话题:“问那么多做什么,凭你现在的本事知道的多了也没用,进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合适的材料,他们鬼侗族别的不行,做生意却是一流,鬼侗族的坊市里一定有不少好东西。”
肖秉嘉摸了摸脸上的面具,向鬼市深处走去。
路过了好几个摊位,要么东西不错价格太贵,要么价钱还行东西太次。
眼下肖秉嘉手中倒也有几件防身的家伙:山海监后勤处领取的一套制式装备,百炼横刀,玄铁匕首,玄铁飞钉,捆尸索都是万金油一般的器具,虽然无论是对付有实体的妖兽和武者,还是不可触及的鬼魂阴神,都能派上用场,但用威力却是一般。
武道方面肖秉嘉完全不惧怕同境界的武者,一来他自己改造铁胎滑轮复合弓能够与暗劲武者射出的箭矢媲美,与一般明劲武者远距离交战,肖秉嘉自认不会落下风。二来天龙寺真传的天王伏魔鞭肖秉嘉虽然只练会了两三成,却也足以自保一二。最后还有蟒鳞甲护体,一般的明劲武者甚至难以破开他身躯的防御,肖秉嘉与之战斗只需护住面门即可。
法术方面肖秉嘉虽然突破了阴神出窍的门槛儿,达到了夜游境的修为,但是阴神为了凝结神念受损严重,也就比出窍境术士略微强上一两分,与夜游境术士相比远远不及。若是驱使无影幻剑御敌,恐怕力有不遂,倒是那件从黑山老妖座下鬼将手中得来的魂器残片可以依仗一二,只是自己还没有熟练掌握用其御敌得技巧。最后从燕赤霞手中的来《金刚经》还剩下几张残页,这是留着最后关头使用的保命手段,用一张少一张。
总的来说,凭借肖秉嘉目前的手段,遇上明劲和出窍这一层面的对手,绰绰有余。但若是遇上暗劲和出窍这一层面的对手,又稍微有些力所难及。
要命的是,肖秉嘉目前极其缺少逃命用的手段,上次来鬼市的时候,却是淘换到一本《狸纵术》,按照书中记载修炼者在地上挖一个三尺深的坑,按照秘籍中记载的方式运行气血之力,从坑中往坑外跳,每日三百次,每十日加深土坑一寸,百日加深一尺,三百日之后可轻松跃出六尺深坑方为小成。
在肖秉嘉看来,这就是在锻炼腿部的爆发力,如果持之以恒的练习下去,却可以大幅提高奔跑、跳跃能力、闪转腾挪能力。若是再配合上《狸纵术》中记载的借力,发力技巧,将活人的身形练的如同狸猫一般灵活,倒也不是无稽之谈。
但是这《狸纵术》光是基本功就要练上接近一年,可距离血狱岛试炼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对肖秉嘉来说是远水难解近渴。
“嗯,这块十三鳞挺不错的,小子过去看看。”
就在肖秉嘉漫无目的闲逛之时,千机老祖的声音突然在肖秉嘉的脑海中响了起来。
肖秉嘉循声看去,见隔壁摊上摆着一只巨大的龟壳模样的东西。
走近一看原来是玳瑁,玳瑁其实就是一种大海龟,因为龟壳总是由十三块骨甲组成,因此又被成为十三鳞。
他走上前去发现那乌龟壳底下还压着一张纸条:“明劲初期妖兽岩息玳瑁壳,售价气血丹一百五十枚。”
这乌龟壳足有磨盘大小,看起来十分坚固,摊位的主人是个独眼的汉子,他见肖秉嘉打量起自己手上的岩息玳瑁壳,知道此人有兴趣,便上前推销起来。
“这位朋友好眼力,这块玳瑁壳是我和几个同伴猎杀了一只明劲初期妖兽岩息玳瑁后,从妖兽身上剥下来的。这岩息玳瑁十分难缠,不仅力气大的惊人,而且一张铁嘴能够咬碎岩石。您瞧瞧,我腿上这道疤就是逮它时候被咬得。”
说着他掀起一条裤腿,露出腿上一道触目惊心得伤痕。
“不过这岩息玳瑁最厉害得还是这身硬壳,简直刀枪不入,水火不浸,而且还带有一些弹性,便是用大铁锤去击打,也能卸下七八分力道。
您瞅瞅,最难得的是这大小,寻常岩息玳瑁也就能长到面盆大小,顶多镶嵌在铠甲上做一面护心镜,这块玳瑁壳却比寻常得大了不少,足可以单独做一件胸甲,把整个躯干护住。我敢打赌穿了这样的铠甲,就是暗劲武者来了,也能接下三五掌。”
肖秉嘉将玳瑁壳捧起来仔细翻看了一阵,发现确实十分坚硬,加上大小也合适,而且分量极为轻巧,最难的的是此物并非单纯的坚硬,还兼具几分韧性和弹性,在抵挡钝器方面有独特的功效。
若是做成铠甲,价值恐怕还在自己的蟒鳞甲之上,一百枚气血丹确实不贵,可是自己全身上下也就一百多枚气血丹,而且已经有了一件蟒鳞甲护体,似乎此物有些鸡肋?
正在思索之际,脑海中千机老祖又向肖秉嘉指点了一番。
肖秉嘉不着痕迹的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