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八章 启动私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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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晚聚餐之后,在香港的CEO班第一模块课程全部结束,第二天,学员们就地解散,纷纷坐上飞往京城、沪上等地的航班,返回自己的企业。
他们都是企业的灵魂人物,离开一周的时间,尽管可以遥控指挥,相信公司里还是积累了一大堆事情需要处理。
下一次的课程是一个月之后,在美国沃顿商学院的第二模块(美国费城,2006年5月29至6月2日)。到时候大家再直接飞到费城会和。
林风在香港继续陪了叶薇语几天后,才飞回京城。
这次在香港的学习和交流之后,他忽然有种紧迫感。
生意做到这个阶段,谁也不是等闲之辈,风行还没有达到前世BAT那种无法撼动的领先优势地位,他必须抓紧时间尽快推动风行的上市了。
无论是接下来的收购、投资布局,还是智能手机项目的研发和制造,都需要大量的资金。
风行的资本化进程要提速了。
同时,时间节点到了2006年,无论是从无线增值业务的衰落周期,还是从未来移动互联网的布局来看,梦龙都到了开始启动私有化的阶段。
将梦龙私有化之后,与风行合并,形成集团整体上市,是林风很早就规划好的路线。
凭借着前世对中国移动无线增值业务的熟悉,林风从建立梦龙起,几乎每一步都踩在无线增值业务发展的节点上,从短信互动平台到彩铃业务下载,梦龙更是以中国SP概念第一股的名头在2003年底登陆纳斯达克。
从创立到现在,梦龙一直实现正向的现金流,为林风自身的财富,以及后面在互联网领域布局风行,提供了大量的资金,劳苦功高。
不过,基本上到2006年,国内的SP行业和无线增值业务已经到了一个行业拐点了。
移动梦网为代表的无线增值业务,当初就是移动刚刚独立,为了尽快实现对新业务的宣传和内容,吸引大量合作伙伴来共同推动业务发展的举措。
事易时移,现在移动已经发展成为巍然大物,而SP公司们却因为大量的违规操作,而引起了社会的大量负面影响。
形势开始发生变化了……
拿移动开始进行监管的2004年来说,增值业务虽已增至316亿元,但在移动的营收占比不过6%,再加上15:85的分成比例,在中移动眼里,就变成了是“收不到多少钱的麻烦货”。
所以从2004年到2006年,一轮轮的行业监管和新政策不断推出:先是禁止短信代收费,统一MISC平台,清理短信沉默用户,随后又出台文件,要求SP必须获得信产部颁发的跨省经营牌照,才能在全国开展业务;申请跨省业务的SP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00万元,申请省网的SP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0万元。
2005年,开始调整与SP的分成比例,分了三个档次,除了一些优质的大SP公司如风行、TOM、空中、新浪等之外,绝大多数的SP公司的分成比例从之前的15:85,改成了3:7分成,甚至有些变成了5:5分成。
到2006年,中移动再次出台“二次确认”政策。各省移动亦根据总部要求制订对SP的各种考核处罚方法。
上述一系列的政策,带来了SP领域的一次大规模洗牌,几乎所有SP都受到冲击,小公司出局,大公司亦被频频点名要求整改。
像2006年,雷霆无极(TOM)因违规操作引发客户投诉,被GD移动通报整改。年信产部曝光13家违规SP,其中包括BJ雷霆万钧(TOM)和深圳腾讯,违规行为涉及业务名称与内容不符、虚假宣传等类似“代收费”事项。
梦龙虽然一直在林风的强调和坚持下,违规操作相对较少,但毕竟作为行业排名第一的公司,受到行业大环境的影响依然很大。
其中对梦龙的致命一击,也是林风之所以决定在这个时间点启动梦龙私有化进程的关键一点。
是2006年3月,中国移动在SC建立“无线音乐基地”,并通过建立“中央音乐平台”和“12530音乐门户”,自主掌控中国无线音乐市场。
这对于梦龙就造成了两方面的影响:
一、根据新的规则,所有运营无线音乐(MP3、铃声、彩铃)的SP公司,都需要重新与中央音乐平台签署协议,而不再是之前的每个省份自行接入,尤其是彩铃业务的运营权和推广资源也被收到了无线音乐基地。这样梦龙之前遍布全国的办事处和运营多年的当地省市运营商关系就全部没有了用武之地。
二、移动直接和CP(内容提供商)签约,逐步迫使SP(接入服务提供商)推出无线音乐产业链的痕迹越来越明显,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均已经和世界上最大4大唱片公司和本土唱片公司签约,直接购买彩铃。2006年中国移动还实行彩铃竞价购买机制,直接将SP抛在一边。
说实话,要不是梦龙的兄弟公司风行,旗下的风华唱片和吾爱音乐网,在国内音乐市场上的巨大影响力,让移动还是比较谨慎的话,估计业绩大幅下降就是免不了的了——就像TOM等其他SP公司一样。
尽管短时间内,梦龙从业绩层面还没有收到显著的影响,但这是大势,林风也无力改变。
他有三种选择:
一、让梦龙像前世的灵通、空中、TOM等SP概念股一样,股价一路跌到白菜价,然后被动退市。这样的话,对于林风在美国资本市场的口碑会是很大的影响,林风不会做这个样的选择。
二、为梦龙注入新的业务,比如智能手机业务,让梦龙改变SP公司的属性,变身成为一家新技术公司,但这对于未来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梦龙和风行之间的业务合作和利润输送中间会存在很大的麻烦。硬件和软件必须是在一家公司里,所以林风也不会选。
三、就是在一个合适的价格和时间,将梦龙私有化。
这样的好处是,对资本市场而言,尤其是最初上市时持有梦龙股份的投资者,还是能有投资收益的。
对林风而言,梦龙这些年收购了不少移动互联网方面的公司,在人才、技术上都有着成熟的经验,是未来公司移动互联网方向的基础,私有化后,将梦龙与风行合并,就可以成立一个移动互联网部门,与智能手机部门形成软硬件上的搭配,更快的实现风行推出智能手机的战略。
……
林风回到京城后,召集了李东、王浩、李梦媛,进行了两天的闭门讨论。
随后,做出了最终决定。
启动梦龙私有化!
李梦媛负责梦龙私有化的具体实施,从制定私有化方案,组建收购联合体,获得银行支持(采用杠杆收购的模式),聘请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等等……
林风、王浩、李东作为大股东和收购方一致行动人,这个时候对手中持有的梦龙股票、期权就需要进行一系列的资本运作了。
私有化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尤其是梦龙本次的私有化,目的是为了退市后与风行合并,那么如何设计收购模式,尤其是参与进来的私募基金和其他财团如何配备股份或者给予回报,都需要进行设计和博弈、谈判。
林风希望李东和李梦媛能够在一个月内组建团队,做出一个可行性的私有化方案来,供他参考。
这样,他就可以在美国费城的CEO课程期间,和那些同学,包括美国资本市场的机构们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形成初步的意向。
这一晚聚餐之后,在香港的CEO班第一模块课程全部结束,第二天,学员们就地解散,纷纷坐上飞往京城、沪上等地的航班,返回自己的企业。
他们都是企业的灵魂人物,离开一周的时间,尽管可以遥控指挥,相信公司里还是积累了一大堆事情需要处理。
下一次的课程是一个月之后,在美国沃顿商学院的第二模块(美国费城,2006年5月29至6月2日)。到时候大家再直接飞到费城会和。
林风在香港继续陪了叶薇语几天后,才飞回京城。
这次在香港的学习和交流之后,他忽然有种紧迫感。
生意做到这个阶段,谁也不是等闲之辈,风行还没有达到前世BAT那种无法撼动的领先优势地位,他必须抓紧时间尽快推动风行的上市了。
无论是接下来的收购、投资布局,还是智能手机项目的研发和制造,都需要大量的资金。
风行的资本化进程要提速了。
同时,时间节点到了2006年,无论是从无线增值业务的衰落周期,还是从未来移动互联网的布局来看,梦龙都到了开始启动私有化的阶段。
将梦龙私有化之后,与风行合并,形成集团整体上市,是林风很早就规划好的路线。
凭借着前世对中国移动无线增值业务的熟悉,林风从建立梦龙起,几乎每一步都踩在无线增值业务发展的节点上,从短信互动平台到彩铃业务下载,梦龙更是以中国SP概念第一股的名头在2003年底登陆纳斯达克。
从创立到现在,梦龙一直实现正向的现金流,为林风自身的财富,以及后面在互联网领域布局风行,提供了大量的资金,劳苦功高。
不过,基本上到2006年,国内的SP行业和无线增值业务已经到了一个行业拐点了。
移动梦网为代表的无线增值业务,当初就是移动刚刚独立,为了尽快实现对新业务的宣传和内容,吸引大量合作伙伴来共同推动业务发展的举措。
事易时移,现在移动已经发展成为巍然大物,而SP公司们却因为大量的违规操作,而引起了社会的大量负面影响。
形势开始发生变化了……
拿移动开始进行监管的2004年来说,增值业务虽已增至316亿元,但在移动的营收占比不过6%,再加上15:85的分成比例,在中移动眼里,就变成了是“收不到多少钱的麻烦货”。
所以从2004年到2006年,一轮轮的行业监管和新政策不断推出:先是禁止短信代收费,统一MISC平台,清理短信沉默用户,随后又出台文件,要求SP必须获得信产部颁发的跨省经营牌照,才能在全国开展业务;申请跨省业务的SP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00万元,申请省网的SP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0万元。
2005年,开始调整与SP的分成比例,分了三个档次,除了一些优质的大SP公司如风行、TOM、空中、新浪等之外,绝大多数的SP公司的分成比例从之前的15:85,改成了3:7分成,甚至有些变成了5:5分成。
到2006年,中移动再次出台“二次确认”政策。各省移动亦根据总部要求制订对SP的各种考核处罚方法。
上述一系列的政策,带来了SP领域的一次大规模洗牌,几乎所有SP都受到冲击,小公司出局,大公司亦被频频点名要求整改。
像2006年,雷霆无极(TOM)因违规操作引发客户投诉,被GD移动通报整改。年信产部曝光13家违规SP,其中包括BJ雷霆万钧(TOM)和深圳腾讯,违规行为涉及业务名称与内容不符、虚假宣传等类似“代收费”事项。
梦龙虽然一直在林风的强调和坚持下,违规操作相对较少,但毕竟作为行业排名第一的公司,受到行业大环境的影响依然很大。
其中对梦龙的致命一击,也是林风之所以决定在这个时间点启动梦龙私有化进程的关键一点。
是2006年3月,中国移动在SC建立“无线音乐基地”,并通过建立“中央音乐平台”和“12530音乐门户”,自主掌控中国无线音乐市场。
这对于梦龙就造成了两方面的影响:
一、根据新的规则,所有运营无线音乐(MP3、铃声、彩铃)的SP公司,都需要重新与中央音乐平台签署协议,而不再是之前的每个省份自行接入,尤其是彩铃业务的运营权和推广资源也被收到了无线音乐基地。这样梦龙之前遍布全国的办事处和运营多年的当地省市运营商关系就全部没有了用武之地。
二、移动直接和CP(内容提供商)签约,逐步迫使SP(接入服务提供商)推出无线音乐产业链的痕迹越来越明显,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均已经和世界上最大4大唱片公司和本土唱片公司签约,直接购买彩铃。2006年中国移动还实行彩铃竞价购买机制,直接将SP抛在一边。
说实话,要不是梦龙的兄弟公司风行,旗下的风华唱片和吾爱音乐网,在国内音乐市场上的巨大影响力,让移动还是比较谨慎的话,估计业绩大幅下降就是免不了的了——就像TOM等其他SP公司一样。
尽管短时间内,梦龙从业绩层面还没有收到显著的影响,但这是大势,林风也无力改变。
他有三种选择:
一、让梦龙像前世的灵通、空中、TOM等SP概念股一样,股价一路跌到白菜价,然后被动退市。这样的话,对于林风在美国资本市场的口碑会是很大的影响,林风不会做这个样的选择。
二、为梦龙注入新的业务,比如智能手机业务,让梦龙改变SP公司的属性,变身成为一家新技术公司,但这对于未来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梦龙和风行之间的业务合作和利润输送中间会存在很大的麻烦。硬件和软件必须是在一家公司里,所以林风也不会选。
三、就是在一个合适的价格和时间,将梦龙私有化。
这样的好处是,对资本市场而言,尤其是最初上市时持有梦龙股份的投资者,还是能有投资收益的。
对林风而言,梦龙这些年收购了不少移动互联网方面的公司,在人才、技术上都有着成熟的经验,是未来公司移动互联网方向的基础,私有化后,将梦龙与风行合并,就可以成立一个移动互联网部门,与智能手机部门形成软硬件上的搭配,更快的实现风行推出智能手机的战略。
……
林风回到京城后,召集了李东、王浩、李梦媛,进行了两天的闭门讨论。
随后,做出了最终决定。
启动梦龙私有化!
李梦媛负责梦龙私有化的具体实施,从制定私有化方案,组建收购联合体,获得银行支持(采用杠杆收购的模式),聘请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等等……
林风、王浩、李东作为大股东和收购方一致行动人,这个时候对手中持有的梦龙股票、期权就需要进行一系列的资本运作了。
私有化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尤其是梦龙本次的私有化,目的是为了退市后与风行合并,那么如何设计收购模式,尤其是参与进来的私募基金和其他财团如何配备股份或者给予回报,都需要进行设计和博弈、谈判。
林风希望李东和李梦媛能够在一个月内组建团队,做出一个可行性的私有化方案来,供他参考。
这样,他就可以在美国费城的CEO课程期间,和那些同学,包括美国资本市场的机构们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形成初步的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