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玉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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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哐当——”
铜盆打翻在地,在石板上晃了两晃才停稳,声响中,那一声轻呀几不可闻,水花四溅,衣摆下角湿了一片,黎戍怔怔地看着,看着那个冷面的小将军脸上带着少有的温柔神情,看着他扶着那少年下马,看着他对着少年笑,看着那两人相携而入,从头到尾,都没有分半分心神看自己一眼。
“黎戍,你怎么了?”一个亲兵第一眼看到痴痴傻傻站着的黎戍,再看看地上覆水,突然有了些明了,“那少年叫做子瑜,是小将军最好的朋友。”将“最好的朋友”这几字咬得很重,在军中的人轻易就能够理解其中含义不同。
“我知道,我没事,就是想着将军回来必要梳洗一下的,这才弄水来,没想到我笨手笨脚地打翻了,我再去弄,很快就好,很快!”黎戍低着头,蹲下身,是要捡起铜盆,却无意识地紧抓着盆沿儿,半天起不来身。
他以为自己是不同的,至少小将军待自己很好,虽然小将军冷面不笑,却极力维护他。他还记得刚来时候的种种,若不是小将军相助,他不过一个奴隶,一个男宠,怎么也逃不了被人欺压的命运,偏偏,他帮了他,让他以为看到了光明。
洗衣,叠被,梳洗,他都尽量地一手包办,没有发现小将军有讨厌的意思啊,他应该是喜欢的吧,毕竟他没有拒绝,可是,等到了刚才,看到他对那少年笑的时候,黎戍才猛然发现,自己所做的那些不过是随便一个仆从都能够做的,卑微到微不足道。
便是没有自己来做,小将军自己也能够做,甚至军中还有很多人都能够做,自己的存在,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他却不同,他对自己来说,却是不同的。
“别忙那些了,小将军说了,不让人去打扰,他们很久没见了,想必有很多话要说,你也知道的,小别胜新婚嘛!”继续揭露着事实,不给黎戍逃避的机会,“你知道我一直喜欢你,小将军也明确说了对你没有意思,你能不能看一下我?我也会给你保护的。”
弱势的一方出卖身体获得保护,这是军中的通例,尤其是那些依附着军士生活的人更加如此,黎戍便属于依附着强势生存的。
默默地捡起铜盆起身离开,黎戍好像没有听到那些话一样,不理会身后人的喊叫,匆匆跑回了属于自己的房间,干巴巴地坐着,什么也不做。
想要什么,要自己去取,去夺,去争,自怨自艾是不会有人主动怜惜。天性就没有软弱的可能,黎戍的失神不过是一会儿,眼神重新明亮起来,若没有子瑜,那么,便只有我,只有我能够陪着他。
屋外阳光明媚,秋日的风吹不过高墙,院子里的花团依旧锦簇,原本城主府就是集合了城主全部精力建造的,里面的一草一木都是穷尽奢华之能事,便是天冷下来,依旧有地龙供暖,让四季草木欣欣向荣,一派春意。
行为受到限制的城主就如同守财奴一样积攒着自己的钱财,然而除了修缮城墙,改善城中生活之外,他们的钱财没有旁的用处,甚至自身也不能够远游,只能够被禁锢在城中固守,城破则殉死,城存则守城,做的不好有人罚,做得好了无人赏,想要反叛也成了自然之事。
太康律法森严,动辄得咎便是杀头灭族之祸,无可幸免,有的时候为了防止一城之主积威日久,还会采取杀一儆百的措施来消除隐患,百年间,从无一城主可以安然度过,少说也换过两回人。
而以本朝最乱,炀帝上位之时,为了获得众将效忠,夺城当下便分封城主之位,一时间,鱼龙混杂,摄于炀帝积威不敢擅动的忠心城主到了太平帝便难免有些不服管教,一来欺皇帝年少,二来自觉功大,不甘心终生禁锢于一城之中,贪心一起,难免便有了乱城投敌之事。
卫城的城主府自从夺下来之后就成了军中大帐,将士也随之驻扎在此,虽是守卫城池之功,却难免有些暴殄天物,把珍惜的锦鲤当做普通鱼类吃掉,把千金的花草当做杂草铲除,更有把奇珍怪石当做普通玩意儿试炼刀剑的,城主府内一派杂乱,不复当初风采。
这些,子瑜都看不到,倒是莫语,一一讲述起来,明明知道有些东西如何昂贵,却依旧看着无知兵士随意糟践,他的心中竟有一种莫名的快意,说起来,也能够谈笑风生。
不同于一般的孤儿,莫语毕竟被当做皇帝一样训练了一年,虽然当时年龄小,眼力却是有的,哪里能够跟那些村中征召来的军士一样错把珍珠当鱼目。
“莫语,你可学坏了,明明知道还不阻止他们,是不是看到玉碎很有意思啊?”好似打破茶盏听声响,撕碎扇子作娇嗔,世上总是有些人喜欢把美好的东西打破,如同喜爱悲剧一样喜爱破坏的过程。
子瑜虽然没有这样的爱好,却一点儿也不讨厌旁人爱好如此,更何况,这些东西也不是他的,他也带不走,如何怎样都随它去好了,化为尘埃未必不是一种归途,故意做出怜香惜玉的样子来又能够保住多少,世间奇珍瑰宝无数,多了,也不过是杀身的祸胚,难道还要留个子孙万代,流芳千古不成?
“怎么,子瑜心疼了?”莫语调笑着,拉住了子瑜的手,领着他向后堂走去,“我专门挑了一些好的给你留着,你看看,可是喜欢?”说得高兴,却忘记了子瑜眼睛已盲,更没有注意门槛,子瑜脚下一绊,他虽扶住了,却还是眼有歉意。
子瑜浑然不在意地笑笑,道:“怎么不走了,难道是怕我把你的小金库搬空了不成?”
“怕什么,你要什么,尽管拿去,只怕你拿得不够多!”莫语展颜一笑,也不做出什么怨怜神色,索性抱了子瑜,轻身而往,直接走入了后堂内库。
说是内库也的确是内库了,原来应该是书房的地方被堆满了一个个红木箱子,连落脚的地方都少了,随意打开一个箱子,满目的琳琅宝光,夺目逼人。
“这都是他们搬来的,我也不曾细细清点过。”攻入卫城之后,先搜检的就是城主府,翻出了不少好东西。
小将军不动,底下的人也不敢妄动,即便是莫语只意思意思收了少许,堆起来也有十个箱子那么多,其他人的则是人人有份儿,也都富得流油了。
卫城这个城主也是个运气不好的,八王乱政的时候他站稳了立场没有惹了祸端,偏偏此时出事,积攒了一辈子的财富加上前几任城主的钱财便这样为他人做了嫁衣,恐怕死也不会瞑目。
“这个给你,我一看到这玉就想给你,你带上绝对好看,这是紫玉,据说有养神的功效。”莫语从珠宝中取出一个小檀木盒子,这被格外收藏的东西他一见就觉得不凡,特意挑了出来,就想着要送给子瑜,本以为他见了一定会喜欢,谁想到,他竟然是看不见了。
“紫玉啊?我听说紫玉很少哪,一定很珍贵!”子瑜摩挲着手中的紫玉,鹅卵石大小,水滴形状,是深紫还是浅紫呢?想象着,却没有问,暗自体会着莫语的这份心意。
这世上玉虽多,却多是白玉,肉白,月白,奶白,… …各种白色不一而足,唯一少的便是有颜色的玉,血玉也有,但凡红色的玉就被称为血玉,也是难得的珍宝,却也没有一块儿比得上自己戴的暖玉,无论是色泽还是自带的温度,都是时间难见其二的珍品。
碧玉,紫玉也是同理,物以稀为贵,其昂贵也就可见一斑了,曾经有“紫玉价连城”的典故,说的便是曾有人用紫玉跟皇帝换了五座城池,紫玉之贵,可见一斑。
莫语嘴角含笑:“不贵,这块儿没有多大,应该不值多少钱。”
再贵的玉又能够怎样,那一份情多么昂贵的玉也无法匹配。手又紧了紧,想要却不能够,也唯有用把那一份情寄托于玉上,追随在他的身边。
“呵呵,莫语真好!”踮起脚尖,勾着莫语的脖子,递上香喷喷的一个轻吻,落在脸颊,看不到莫语脸颊上的红晕迅速蔓延到耳朵,子瑜笑得开心,“莫语的礼物我收下了,明天我会给莫语一个回礼哦!”
“… …子瑜要给我什么?”莫语僵了片刻,只听到了子瑜的后半句,摸着子瑜吻过的地方傻乎乎地笑起来,眼睛里都发出光来了。
看着那个神采飞扬的少年,他好像小时候一样,上前来亲一下,再躲开,故意要看自己变脸的样子,可惜… …注意到那没有光彩的双眸,眼眸黯淡了一下,他再也看不到了,不,一定有办法能够治好的,一定可以!
“等着就知道了,我才不会提前告诉你哪!”子瑜说着,将紫玉妥善地藏在了怀中,挽着莫语的胳膊,“走吧,我都饿坏了,爹爹他们不知道是不是先吃饭了,咱们不快些去,就没的吃了。”
“好。”眼眸中的深情挡也挡不住,毫无顾忌地看去,拉住了他,慢慢走着,生怕那冒失的人儿又绊倒了自己,也只有他吧,自己走路也能够平地跌跟头的,不够稳重,却依旧喜欢,心甘情愿地作为他的依靠。(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www.qidian.com,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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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戍,你怎么了?”一个亲兵第一眼看到痴痴傻傻站着的黎戍,再看看地上覆水,突然有了些明了,“那少年叫做子瑜,是小将军最好的朋友。”将“最好的朋友”这几字咬得很重,在军中的人轻易就能够理解其中含义不同。
“我知道,我没事,就是想着将军回来必要梳洗一下的,这才弄水来,没想到我笨手笨脚地打翻了,我再去弄,很快就好,很快!”黎戍低着头,蹲下身,是要捡起铜盆,却无意识地紧抓着盆沿儿,半天起不来身。
他以为自己是不同的,至少小将军待自己很好,虽然小将军冷面不笑,却极力维护他。他还记得刚来时候的种种,若不是小将军相助,他不过一个奴隶,一个男宠,怎么也逃不了被人欺压的命运,偏偏,他帮了他,让他以为看到了光明。
洗衣,叠被,梳洗,他都尽量地一手包办,没有发现小将军有讨厌的意思啊,他应该是喜欢的吧,毕竟他没有拒绝,可是,等到了刚才,看到他对那少年笑的时候,黎戍才猛然发现,自己所做的那些不过是随便一个仆从都能够做的,卑微到微不足道。
便是没有自己来做,小将军自己也能够做,甚至军中还有很多人都能够做,自己的存在,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他却不同,他对自己来说,却是不同的。
“别忙那些了,小将军说了,不让人去打扰,他们很久没见了,想必有很多话要说,你也知道的,小别胜新婚嘛!”继续揭露着事实,不给黎戍逃避的机会,“你知道我一直喜欢你,小将军也明确说了对你没有意思,你能不能看一下我?我也会给你保护的。”
弱势的一方出卖身体获得保护,这是军中的通例,尤其是那些依附着军士生活的人更加如此,黎戍便属于依附着强势生存的。
默默地捡起铜盆起身离开,黎戍好像没有听到那些话一样,不理会身后人的喊叫,匆匆跑回了属于自己的房间,干巴巴地坐着,什么也不做。
想要什么,要自己去取,去夺,去争,自怨自艾是不会有人主动怜惜。天性就没有软弱的可能,黎戍的失神不过是一会儿,眼神重新明亮起来,若没有子瑜,那么,便只有我,只有我能够陪着他。
屋外阳光明媚,秋日的风吹不过高墙,院子里的花团依旧锦簇,原本城主府就是集合了城主全部精力建造的,里面的一草一木都是穷尽奢华之能事,便是天冷下来,依旧有地龙供暖,让四季草木欣欣向荣,一派春意。
行为受到限制的城主就如同守财奴一样积攒着自己的钱财,然而除了修缮城墙,改善城中生活之外,他们的钱财没有旁的用处,甚至自身也不能够远游,只能够被禁锢在城中固守,城破则殉死,城存则守城,做的不好有人罚,做得好了无人赏,想要反叛也成了自然之事。
太康律法森严,动辄得咎便是杀头灭族之祸,无可幸免,有的时候为了防止一城之主积威日久,还会采取杀一儆百的措施来消除隐患,百年间,从无一城主可以安然度过,少说也换过两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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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城的城主府自从夺下来之后就成了军中大帐,将士也随之驻扎在此,虽是守卫城池之功,却难免有些暴殄天物,把珍惜的锦鲤当做普通鱼类吃掉,把千金的花草当做杂草铲除,更有把奇珍怪石当做普通玩意儿试炼刀剑的,城主府内一派杂乱,不复当初风采。
这些,子瑜都看不到,倒是莫语,一一讲述起来,明明知道有些东西如何昂贵,却依旧看着无知兵士随意糟践,他的心中竟有一种莫名的快意,说起来,也能够谈笑风生。
不同于一般的孤儿,莫语毕竟被当做皇帝一样训练了一年,虽然当时年龄小,眼力却是有的,哪里能够跟那些村中征召来的军士一样错把珍珠当鱼目。
“莫语,你可学坏了,明明知道还不阻止他们,是不是看到玉碎很有意思啊?”好似打破茶盏听声响,撕碎扇子作娇嗔,世上总是有些人喜欢把美好的东西打破,如同喜爱悲剧一样喜爱破坏的过程。
子瑜虽然没有这样的爱好,却一点儿也不讨厌旁人爱好如此,更何况,这些东西也不是他的,他也带不走,如何怎样都随它去好了,化为尘埃未必不是一种归途,故意做出怜香惜玉的样子来又能够保住多少,世间奇珍瑰宝无数,多了,也不过是杀身的祸胚,难道还要留个子孙万代,流芳千古不成?
“怎么,子瑜心疼了?”莫语调笑着,拉住了子瑜的手,领着他向后堂走去,“我专门挑了一些好的给你留着,你看看,可是喜欢?”说得高兴,却忘记了子瑜眼睛已盲,更没有注意门槛,子瑜脚下一绊,他虽扶住了,却还是眼有歉意。
子瑜浑然不在意地笑笑,道:“怎么不走了,难道是怕我把你的小金库搬空了不成?”
“怕什么,你要什么,尽管拿去,只怕你拿得不够多!”莫语展颜一笑,也不做出什么怨怜神色,索性抱了子瑜,轻身而往,直接走入了后堂内库。
说是内库也的确是内库了,原来应该是书房的地方被堆满了一个个红木箱子,连落脚的地方都少了,随意打开一个箱子,满目的琳琅宝光,夺目逼人。
“这都是他们搬来的,我也不曾细细清点过。”攻入卫城之后,先搜检的就是城主府,翻出了不少好东西。
小将军不动,底下的人也不敢妄动,即便是莫语只意思意思收了少许,堆起来也有十个箱子那么多,其他人的则是人人有份儿,也都富得流油了。
卫城这个城主也是个运气不好的,八王乱政的时候他站稳了立场没有惹了祸端,偏偏此时出事,积攒了一辈子的财富加上前几任城主的钱财便这样为他人做了嫁衣,恐怕死也不会瞑目。
“这个给你,我一看到这玉就想给你,你带上绝对好看,这是紫玉,据说有养神的功效。”莫语从珠宝中取出一个小檀木盒子,这被格外收藏的东西他一见就觉得不凡,特意挑了出来,就想着要送给子瑜,本以为他见了一定会喜欢,谁想到,他竟然是看不见了。
“紫玉啊?我听说紫玉很少哪,一定很珍贵!”子瑜摩挲着手中的紫玉,鹅卵石大小,水滴形状,是深紫还是浅紫呢?想象着,却没有问,暗自体会着莫语的这份心意。
这世上玉虽多,却多是白玉,肉白,月白,奶白,… …各种白色不一而足,唯一少的便是有颜色的玉,血玉也有,但凡红色的玉就被称为血玉,也是难得的珍宝,却也没有一块儿比得上自己戴的暖玉,无论是色泽还是自带的温度,都是时间难见其二的珍品。
碧玉,紫玉也是同理,物以稀为贵,其昂贵也就可见一斑了,曾经有“紫玉价连城”的典故,说的便是曾有人用紫玉跟皇帝换了五座城池,紫玉之贵,可见一斑。
莫语嘴角含笑:“不贵,这块儿没有多大,应该不值多少钱。”
再贵的玉又能够怎样,那一份情多么昂贵的玉也无法匹配。手又紧了紧,想要却不能够,也唯有用把那一份情寄托于玉上,追随在他的身边。
“呵呵,莫语真好!”踮起脚尖,勾着莫语的脖子,递上香喷喷的一个轻吻,落在脸颊,看不到莫语脸颊上的红晕迅速蔓延到耳朵,子瑜笑得开心,“莫语的礼物我收下了,明天我会给莫语一个回礼哦!”
“… …子瑜要给我什么?”莫语僵了片刻,只听到了子瑜的后半句,摸着子瑜吻过的地方傻乎乎地笑起来,眼睛里都发出光来了。
看着那个神采飞扬的少年,他好像小时候一样,上前来亲一下,再躲开,故意要看自己变脸的样子,可惜… …注意到那没有光彩的双眸,眼眸黯淡了一下,他再也看不到了,不,一定有办法能够治好的,一定可以!
“等着就知道了,我才不会提前告诉你哪!”子瑜说着,将紫玉妥善地藏在了怀中,挽着莫语的胳膊,“走吧,我都饿坏了,爹爹他们不知道是不是先吃饭了,咱们不快些去,就没的吃了。”
“好。”眼眸中的深情挡也挡不住,毫无顾忌地看去,拉住了他,慢慢走着,生怕那冒失的人儿又绊倒了自己,也只有他吧,自己走路也能够平地跌跟头的,不够稳重,却依旧喜欢,心甘情愿地作为他的依靠。(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www.qidian.com,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