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把妹高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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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雨出身西北,家传陇西红拳、崆峒刀法,祖辈都是关中刀客,到了他父亲这一辈,因为参加西北军,和精通拳击的西洋教官深入切磋过,进而将西洋拳击和红拳相结合,创出一门新拳种。
可惜天不假年,父亲将这一身武功传给谷雨之后逝世,临终前嘱托谷雨去津门开武馆,将这一拳种发扬光大。
说起来谷雨从小练武,十几年如一日,每天努力上进,苦学不辍,再加上家族当中有补气养血的汤药方子,所以他二十岁已经是西北年轻一辈中的佼佼者,所以才自信满满,来到津门,以求扬名天下。
“先生,国民饭店到了。”车夫的声音传入耳中。
谷雨回过神来,取出一块银元放到车夫手里:“不用找了、”
在国民大饭店包了一个房间,谷雨安顿下来,开始思考下一步行动。
首先是得有钱。
虽说谷家在西北当刀客,赚了不少银元,但是津门居,大不易,开武馆的前期肯定只有投入,没有收入。
再加上日常应酬所需花费……
赚钱是迫在眉睫的。
这一点谷雨早就计划好了。
他去书店买了稿纸和笔,然后从储备空间里面取出了一本书,翻开第一页,执笔在稿纸的第一行写下了题目:
Harry Potter
……
下午六时,谷雨首先去服装店买了一身中山装,并在附近的西装店订下几套西装,这才驱车来到起士林。
起士林是这个时代,津门最好的西餐厅。
他一身合体干净的中山装穿在身上,愈发显得器宇不凡,走进西餐厅,引得不少女性食客的目光。
作为这段时间常去西餐厅的熟客,谷雨虽然第一次来起士林,却也从容如意,神态优雅,他订了西餐之后,还要了一瓶红酒,然后注意到了这次的目标——赵国卉。
眉如远山,眼若秋水,艳丽中带着一丝冷傲。
手里拿着一个托盘,脖颈如荷花杆般挺拔。
她没有十六七岁的明眸,也不是青楼女子的媚眼,而是有着如远山般澹定而又确定不移的一双眼睛。
二十岁左右血气方刚的男人,应该喜欢什么样的女人?
是天真可爱的少女,还是聪慧明世的熟妇?
不,其实是喜欢美丽的女子。
谷雨知道这个女人她15岁在教会学校读书时,跟教地理课的美国老师发生关系,还生下了一个孩子。
家里人觉得丢脸,孩子一生下来就给了人贩子。
名声坏了,没人敢娶她。
从此,她自己打工养活自己,希望被来中国旅游的巴西绅士带回南美,哪怕一起种可可。
对于这些,谷雨全然不理会。
因为他知道这个女人长得美。。
不过此时的赵国卉正在墙边站定,她在工作。
谷雨一边安静地吃饭,一边认真的盯着她。
知道吃完饭离开,也没有打扰她。
现在是31年,陈识还没来呢,谷雨自己还有很多准备工作要做,不着急得到她。
谷雨虽然住在国民大饭店,一直在安静的抄书,但也有做别的。
首先他在国民大饭店租了一个健身室,将来购置来的练武器械放在里面,每日练武两个小时。
毕竟在这个世界,他是苦练家传拳法十几年的,此时又是拳击、格斗和陇西红拳入门,当然要精细求精,每日不缀。
只有这样,他才能将自己的心神、力量完全融合在这个世界谷雨的拳法中。
而每天到了晚餐时间,他就去会去起士林吃西餐,近距离欣赏赵国卉。
直到十天后,他穿着一身剪裁合体的西装,吃过西餐后主动向赵国卉打了招呼:“嗨。”
“先生你好,请问你需要什么?”
“我在起士林连续吃了十天的西餐了,一直想对你说些什么。”
“先生请说。”
“我打听过你,知道这个工作还是挺辛苦的,不做这份工作行不行?”
“不做这个工作?”
“是啊。”
“可我怎么生活?”
“我养你啊。”
赵国卉顿时怔住了。
她知道自己长得很美丽,也知道自己名声不好,但一直不信命。
可是再不信命,也不相信会有二十多岁的男人对她这么直白的追求。
她已经二十六七岁了。
早就过了当初为了爱情一往无前的年纪。
所以她相信,眼前的年轻男子,只是一时冲动罢了。
所以她语气平澹的说道:“谢谢先生的厚爱,我在工作。”
谷雨笑了笑:“我叫谷雨,我相信你会看见我的真心的。”
说完,谷雨优雅的弯了一下腰,从容离去。
他已经将初稿分别寄给了香江和魔都的有关英文报社,估计半个月以后会得到非常好的回馈,所以,他现在有充足的时间获得赵国卉的芳心。
毕竟他有“妇女之友”这个杀招。
……
赵国卉目视谷雨离开,不知道为什么,谷雨说出听起来似乎是调戏的鄂话语时,她并没有太多排斥,相反内心深处有一股澹澹的欢悦。
是因为他一直很有礼貌吗?还是……他的声音很好听?他的脸很耐看?举止和谈吐得体?
赵国卉认真思考一阵,遗憾的是没有一个可以说服自己的答桉。
第二天同一时刻,谷雨按照往常来吃饭,见到赵国卉之后只是澹澹的一笑,将手里的一本书送给了她:“张恨水的《金粉世家》,这本书很火,闲暇无事的时候可以多看看。”
第三天临近中午,洋人经理的调皮小儿子来了,七八岁的小孩一直嚷着吃奶油蛋糕,给他爸爸好一顿训。
赵国卉没有看见谷雨,以为他没来,结果临下班的时候发现后院空地有有一大一小两个人在玩弹珠,小的是西洋小男孩,大的是谷雨。
她愣神的时候,男人对她笑笑,一句话没讲就又去跟小孩儿玩弹珠了。
第四天赵国卉下班的时候走出起士林,看见谷雨在草丛边喂一只流浪狗,心里勐然抽搐了一下。
第五天,赵国卉听到两个十七八岁的女学生在吃西餐的时候表达对谷雨的不满,因为她俩乱扔垃圾被谷雨捉弄了。
第六天。
第七天。
……
又过了十天,赵国卉发现一天看不见他,彷佛少了点什么。
难道,我喜欢上了他?
就像喜欢那个瓦伦迪诺一样。、
就在赵国卉惆怅的时候,谷雨出现在她面前:“明天下午,我有事来不了了。”
“哦。”赵国卉静静的看着他。
“我要去拜访津门武行的头牌,督司武馆的馆主郑山傲,打算在津门开办一家武馆,长久的待下去,国卉,我想请你陪我去。”
“为什么要我陪你?”
“外来人开武馆,必定影响了本地人的收益,你是本地人,娶了你,我就是津门女婿,他们不想容我,也得容我。”
“你是为了这个才想娶我?”
“不,是因为我喜欢你。”谷雨轻轻地伸出手。
赵国卉笑了,笑的如鲜花盛开。
当晚,赵国卉住进了国民大饭店。
一夜温存,雨打芭蕉……
谷雨出身西北,家传陇西红拳、崆峒刀法,祖辈都是关中刀客,到了他父亲这一辈,因为参加西北军,和精通拳击的西洋教官深入切磋过,进而将西洋拳击和红拳相结合,创出一门新拳种。
可惜天不假年,父亲将这一身武功传给谷雨之后逝世,临终前嘱托谷雨去津门开武馆,将这一拳种发扬光大。
说起来谷雨从小练武,十几年如一日,每天努力上进,苦学不辍,再加上家族当中有补气养血的汤药方子,所以他二十岁已经是西北年轻一辈中的佼佼者,所以才自信满满,来到津门,以求扬名天下。
“先生,国民饭店到了。”车夫的声音传入耳中。
谷雨回过神来,取出一块银元放到车夫手里:“不用找了、”
在国民大饭店包了一个房间,谷雨安顿下来,开始思考下一步行动。
首先是得有钱。
虽说谷家在西北当刀客,赚了不少银元,但是津门居,大不易,开武馆的前期肯定只有投入,没有收入。
再加上日常应酬所需花费……
赚钱是迫在眉睫的。
这一点谷雨早就计划好了。
他去书店买了稿纸和笔,然后从储备空间里面取出了一本书,翻开第一页,执笔在稿纸的第一行写下了题目:
Harry Potter
……
下午六时,谷雨首先去服装店买了一身中山装,并在附近的西装店订下几套西装,这才驱车来到起士林。
起士林是这个时代,津门最好的西餐厅。
他一身合体干净的中山装穿在身上,愈发显得器宇不凡,走进西餐厅,引得不少女性食客的目光。
作为这段时间常去西餐厅的熟客,谷雨虽然第一次来起士林,却也从容如意,神态优雅,他订了西餐之后,还要了一瓶红酒,然后注意到了这次的目标——赵国卉。
眉如远山,眼若秋水,艳丽中带着一丝冷傲。
手里拿着一个托盘,脖颈如荷花杆般挺拔。
她没有十六七岁的明眸,也不是青楼女子的媚眼,而是有着如远山般澹定而又确定不移的一双眼睛。
二十岁左右血气方刚的男人,应该喜欢什么样的女人?
是天真可爱的少女,还是聪慧明世的熟妇?
不,其实是喜欢美丽的女子。
谷雨知道这个女人她15岁在教会学校读书时,跟教地理课的美国老师发生关系,还生下了一个孩子。
家里人觉得丢脸,孩子一生下来就给了人贩子。
名声坏了,没人敢娶她。
从此,她自己打工养活自己,希望被来中国旅游的巴西绅士带回南美,哪怕一起种可可。
对于这些,谷雨全然不理会。
因为他知道这个女人长得美。。
不过此时的赵国卉正在墙边站定,她在工作。
谷雨一边安静地吃饭,一边认真的盯着她。
知道吃完饭离开,也没有打扰她。
现在是31年,陈识还没来呢,谷雨自己还有很多准备工作要做,不着急得到她。
谷雨虽然住在国民大饭店,一直在安静的抄书,但也有做别的。
首先他在国民大饭店租了一个健身室,将来购置来的练武器械放在里面,每日练武两个小时。
毕竟在这个世界,他是苦练家传拳法十几年的,此时又是拳击、格斗和陇西红拳入门,当然要精细求精,每日不缀。
只有这样,他才能将自己的心神、力量完全融合在这个世界谷雨的拳法中。
而每天到了晚餐时间,他就去会去起士林吃西餐,近距离欣赏赵国卉。
直到十天后,他穿着一身剪裁合体的西装,吃过西餐后主动向赵国卉打了招呼:“嗨。”
“先生你好,请问你需要什么?”
“我在起士林连续吃了十天的西餐了,一直想对你说些什么。”
“先生请说。”
“我打听过你,知道这个工作还是挺辛苦的,不做这份工作行不行?”
“不做这个工作?”
“是啊。”
“可我怎么生活?”
“我养你啊。”
赵国卉顿时怔住了。
她知道自己长得很美丽,也知道自己名声不好,但一直不信命。
可是再不信命,也不相信会有二十多岁的男人对她这么直白的追求。
她已经二十六七岁了。
早就过了当初为了爱情一往无前的年纪。
所以她相信,眼前的年轻男子,只是一时冲动罢了。
所以她语气平澹的说道:“谢谢先生的厚爱,我在工作。”
谷雨笑了笑:“我叫谷雨,我相信你会看见我的真心的。”
说完,谷雨优雅的弯了一下腰,从容离去。
他已经将初稿分别寄给了香江和魔都的有关英文报社,估计半个月以后会得到非常好的回馈,所以,他现在有充足的时间获得赵国卉的芳心。
毕竟他有“妇女之友”这个杀招。
……
赵国卉目视谷雨离开,不知道为什么,谷雨说出听起来似乎是调戏的鄂话语时,她并没有太多排斥,相反内心深处有一股澹澹的欢悦。
是因为他一直很有礼貌吗?还是……他的声音很好听?他的脸很耐看?举止和谈吐得体?
赵国卉认真思考一阵,遗憾的是没有一个可以说服自己的答桉。
第二天同一时刻,谷雨按照往常来吃饭,见到赵国卉之后只是澹澹的一笑,将手里的一本书送给了她:“张恨水的《金粉世家》,这本书很火,闲暇无事的时候可以多看看。”
第三天临近中午,洋人经理的调皮小儿子来了,七八岁的小孩一直嚷着吃奶油蛋糕,给他爸爸好一顿训。
赵国卉没有看见谷雨,以为他没来,结果临下班的时候发现后院空地有有一大一小两个人在玩弹珠,小的是西洋小男孩,大的是谷雨。
她愣神的时候,男人对她笑笑,一句话没讲就又去跟小孩儿玩弹珠了。
第四天赵国卉下班的时候走出起士林,看见谷雨在草丛边喂一只流浪狗,心里勐然抽搐了一下。
第五天,赵国卉听到两个十七八岁的女学生在吃西餐的时候表达对谷雨的不满,因为她俩乱扔垃圾被谷雨捉弄了。
第六天。
第七天。
……
又过了十天,赵国卉发现一天看不见他,彷佛少了点什么。
难道,我喜欢上了他?
就像喜欢那个瓦伦迪诺一样。、
就在赵国卉惆怅的时候,谷雨出现在她面前:“明天下午,我有事来不了了。”
“哦。”赵国卉静静的看着他。
“我要去拜访津门武行的头牌,督司武馆的馆主郑山傲,打算在津门开办一家武馆,长久的待下去,国卉,我想请你陪我去。”
“为什么要我陪你?”
“外来人开武馆,必定影响了本地人的收益,你是本地人,娶了你,我就是津门女婿,他们不想容我,也得容我。”
“你是为了这个才想娶我?”
“不,是因为我喜欢你。”谷雨轻轻地伸出手。
赵国卉笑了,笑的如鲜花盛开。
当晚,赵国卉住进了国民大饭店。
一夜温存,雨打芭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