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玉杏自有我怜处先露枝头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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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水山庄 有了大婚那天的前车之鉴,杏儿这次是先填饱了肚子再雇了马车,缓缓然地回到了凌水山庄。
凌震天和水含烟已经在家等候多时,就连一有机会就往外跑的凌斐也在等待着姐姐的回家。呵呵,自从杏儿变得正常以后,凌家上下更加疼爱这个大小姐了。
“小姐回来了,小姐回来了!”管家高兴地报道。
“爹,娘!女儿回来了!”杏儿一看到他们,眼眶发热。才三天而已,却感觉离开好久好久了,这就是她温暖的家。
“呵呵,杏儿,娘可真想你。”水含烟赶紧拉起女儿的手。
凌震天也是面带微笑看着越发美丽的女儿。
凌斐乐呵呵地说道:“杏儿,做新娘子后更漂亮了呢!对了,怎么没看到我姐夫啊?”
杏儿的表情呆了一呆,说到此事,她心里的火苗还没有熄灭呢。
水含烟看了丈夫一眼,了然地道:“天炀那孩子是不是很忙?不过也不能怪他,男人嘛,事业心总是强点。”说完,心里也不禁在抱怨,封家怎么这么不懂礼节,即使是名义上的夫妻,可是毕竟封凌两家的婚事整个杭州城谁人不晓?今天让杏儿独自回家,不知道这事要惹来多少风言风语呢。封烈当初说好不会让杏儿受委屈的
杏儿心里压根不在意别人怎么看她怎么说她,她在意的是,今天封天炀不是为了公事,而是为了另外一个女人,这口气叫她怎么咽得下?不过,怎么样都不能让爹娘担心。
“是啊,娘,天炀他有要事,不能来,他说改天一定会登门请罪的。”杏儿掩饰好怒气,心里却在咒骂,哼,封天炀,你就等着接招吧,迟早有一天,我要让你为此事认错。
飘香阁。杏儿在园子里荡着秋千。这架秋千是杏儿出嫁前几日叫人做的,能荡得好高好高,像是穿过千层水幛直达天上,望都望不到边际,能把她的愁绪带得很远很远,她从小就喜欢荡秋千,如今终于有自己的秋千了,呵呵,改明儿,让人在紫烟阁也弄一架秋千。
在这个秋日的午后,杭州郊外的树林边,并排走出一黑一白两匹骏马,马上坐着冷凝着脸若有所思的封天炀和一身红衣笑意正浓的商盈盈。
“封大哥,谢谢你陪我出来,你待我真好!”商盈盈一脸的甜蜜,从今天早上的情况看来,封大哥嘴上不说,心却是向着自己的。
封天炀没出声,一夹马腹,身下的黑马便扬起四蹄加快速度跑起来。商盈盈一挥鞭子,白马也快速追上。
一会,两人便来到了一个山坡上,这里林木稀疏,溪水潺潺,不远处则是崇山峻岭,郁郁苍苍。不过,封天炀无心观赏美丽的风景,他脑子里一直盘旋着早上的情景,一直在思考该如何开始展开他的报复行动
至少今天的回门的事情,虽说不足以引起宣然大波,但也足够成为杭州城人们茶前饭后聊天的好话题了。果然是一个好的开始,呵。封天炀露出轻嘲的笑意,摸了摸怀中的碧玺手链,娘,你等着吧,孩儿很快就会将你所受的委屈全部帮你讨回来。
果然。
“听说凌小姐这次回门,封少爷都跟她一起回呢!”
“哎呀,听说这凌小姐很不知道廉耻的啊,大婚当日不坐轿子竟然就跟新郎骑在一匹马上呢!”
“我看封少爷准是嫌她没过门就伤风败俗了,自然不愿意陪她回凌水山庄听说回门这天有人看到封少爷另外一个姑娘在一起呢”
“哟,想不到凌水山庄教养出来的大小姐果然与众不同啊!”
“也不对啊,照理说,他们都算是江湖人家,应该不对在意这些世俗礼节才对啊”“噢,他们有钱有势,作风自然不一样,我们也管不着。不过啊,这封少爷没有陪凌小姐回门肯定的。”
外面风言纷纷,凌杏儿毫不知情。
杏儿回到封家堡第一件事就是去找封展炀。所谓知己知彼才百战百胜啊,展炀应该是个很好的军师。
“什么,你要绑住大哥的心?”展炀一脸的不可思议,这个小嫂子看起来柔弱,还真不是普通的勇敢呢! “对!我是你嫂子,你大哥是我相公,难道我不应该绑住你大哥的心吗?”杏儿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你说的是真的?嫂子,大哥的可是心又冷有硬,连爹都要忌他三分啊!”如果嫂子是说真的,他这个小叔子一定鼎立相助,呵呵。
“谁跟你开玩笑。我知道这个做起来不容易,所以才想让你帮忙啊,首先就是全面了解你大哥这个人!”杏儿一脸地认真。
封展炀倒觉得有意思“嫂子你一定要得到大哥的心,难道”他故意卖个关子“难道你爱上了大哥?”
杏儿闻言,道:“呵呵,小子你猜错了,我对你大哥是有好感,毕竟他是个不错的人也刚好符合我白马王子的要求,但是申明,那绝对不是爱啊。”这种事情总能让人误会,她才没有爱上他呢“最重要原因的是,我既然跟他成亲了,就绝对不允许他身边还有另外的女人转来转去。我坚持的一夫一妻制。”
开玩笑,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女性,她绝对没有那个雅量让自己的老公劈腿。就拿那个商盈盈来说,才第一次见面就知道她打的什么主意了。所以要防患于未然,不要等到封天炀说要娶妾时一切就晚了!如果要封天炀能心甘情愿自动守着一个妻子,那么只有一个办法,就是绑住他的心,让他爱上自己。
“白马王子?一夫一妻制?”封展炀眼睛里打了两个大大的问号。
“嘿嘿,白马王子就是骑着白马的王子啊,很帅很酷的那种。一夫一妻你总懂吧!”现代术语,聪明人听了自然一点就通吧。
“嫂子的形容还真特别,不过大哥的坐骑是黑马呢!至于一夫一妻制,这个就靠嫂子你自己争取了。”跟小嫂子聊得越多,他就越对她刮目相看。
“所以我们才要好好商量,从长计划啊!”有挑战性的事情做起来才有兴趣啊,两个人就在日暮轩的客厅里嘀嘀咕咕地探讨起来。
“什么?他喜欢温婉的女人?”
“噢,嫂子其实我不太确定,不过据我所知,大哥的那个红颜知己李晓婉是名副其实的温碗啊!”“什么?你不确定!”杏儿几乎要吼出来。
“噢,嫂子别激动!你现在这样子让大哥看到了唉,我现在就确定好了!你看那个商盈盈性子本来很烈,不过在大哥身边就变得温柔贤淑啦”
“她那也叫温柔贤淑?”话还没说完就被打断。
“这个嫂子,什么叫温柔贤淑我也不确定,我想大哥是这样认为的吧。我看他们相处地挺好的”
“他们相处地很好?”话再次被恶狠狠地截断。
看出来了! 封展炀是除了医术,对其他事情很难确定的家伙。
凌杏儿只要听到不中听的话,就会变得特没耐性。
杏儿整个晚上都在思索着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把她的相公封天炀的心给绑住?可是目前了解的他身边的那两个女人都太厉害啦! 那个李晓婉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这古代的女子怎么这么能干啊? 琴?杏儿摇摇头,大学时还学过点钢琴,技术不怎么样,就算是钢琴弹得再棒,这朝代也没那高级玩意啊?br>
澹靠幢鹑送婀还约捍蛐筒桓行巳ぃ行岳锩嫫迕云宄盏牡共簧佟?br>
书?看书倒还喜欢,可惜古代的书八成是指写字呢,还毛笔字呢自己小学练过毛笔字,不过写出来的东西惨不忍睹,硬笔字一般般,二十一世纪用的电脑还比较多。
画?不用提了,没那个艺术细胞
再说那个商盈盈,骑马刀剑都不错,还陪过封天炀喝酒。
骑马?她发现实在太辛苦,一不小心还会“晕马”!敬而远之好了! 刀剑?二十一世纪文明社会,有谁会拿着刀剑出门的?又不是去公园练太极的老太太
喝酒更别提了,一喝就三天不能见人
呜呜
杏儿要摇昏头了,好象怎么没有哪点能胜过她们啊! “小绿,你倒帮我说说,小姐我还有哪点比得上人家的?”人家说自信是成功的一半啊。
小绿了解到小姐的对比理论后,捂着嘴忍不住笑了“小姐,你也有你的优点啊,有她们比不上的地方啊!”“什么,快说!”
“首先小姐你已经稼进封家了啊,这是她们怎么都比不上的。”
“恩,有理!还有呢?”杏儿眼睛一亮。
“还有,小姐你难道忘了,你比她们都漂亮啊,再说你的一双巧手绣出来的锦织是天下一绝啊,大家争破头想买你亲手绣的丝织品都买不到啊!这个她们能比么!”说到这个,连身为丫鬟的小绿都不禁为主子感到骄傲。
说完,她并未发现小姐的眼睛里立刻蒙上了一层暗淡的阴影。
美貌?她可没忘记新婚当晚啃鸡腿的样子被封天炀全看到了,那种形象恐怕再美丽也没人喜欢吧?再说来自二十一世纪,对刺绣一窍不通的她怎么可能去实现天下一绝呢! 唉。
凌水山庄 有了大婚那天的前车之鉴,杏儿这次是先填饱了肚子再雇了马车,缓缓然地回到了凌水山庄。
凌震天和水含烟已经在家等候多时,就连一有机会就往外跑的凌斐也在等待着姐姐的回家。呵呵,自从杏儿变得正常以后,凌家上下更加疼爱这个大小姐了。
“小姐回来了,小姐回来了!”管家高兴地报道。
“爹,娘!女儿回来了!”杏儿一看到他们,眼眶发热。才三天而已,却感觉离开好久好久了,这就是她温暖的家。
“呵呵,杏儿,娘可真想你。”水含烟赶紧拉起女儿的手。
凌震天也是面带微笑看着越发美丽的女儿。
凌斐乐呵呵地说道:“杏儿,做新娘子后更漂亮了呢!对了,怎么没看到我姐夫啊?”
杏儿的表情呆了一呆,说到此事,她心里的火苗还没有熄灭呢。
水含烟看了丈夫一眼,了然地道:“天炀那孩子是不是很忙?不过也不能怪他,男人嘛,事业心总是强点。”说完,心里也不禁在抱怨,封家怎么这么不懂礼节,即使是名义上的夫妻,可是毕竟封凌两家的婚事整个杭州城谁人不晓?今天让杏儿独自回家,不知道这事要惹来多少风言风语呢。封烈当初说好不会让杏儿受委屈的
杏儿心里压根不在意别人怎么看她怎么说她,她在意的是,今天封天炀不是为了公事,而是为了另外一个女人,这口气叫她怎么咽得下?不过,怎么样都不能让爹娘担心。
“是啊,娘,天炀他有要事,不能来,他说改天一定会登门请罪的。”杏儿掩饰好怒气,心里却在咒骂,哼,封天炀,你就等着接招吧,迟早有一天,我要让你为此事认错。
飘香阁。杏儿在园子里荡着秋千。这架秋千是杏儿出嫁前几日叫人做的,能荡得好高好高,像是穿过千层水幛直达天上,望都望不到边际,能把她的愁绪带得很远很远,她从小就喜欢荡秋千,如今终于有自己的秋千了,呵呵,改明儿,让人在紫烟阁也弄一架秋千。
在这个秋日的午后,杭州郊外的树林边,并排走出一黑一白两匹骏马,马上坐着冷凝着脸若有所思的封天炀和一身红衣笑意正浓的商盈盈。
“封大哥,谢谢你陪我出来,你待我真好!”商盈盈一脸的甜蜜,从今天早上的情况看来,封大哥嘴上不说,心却是向着自己的。
封天炀没出声,一夹马腹,身下的黑马便扬起四蹄加快速度跑起来。商盈盈一挥鞭子,白马也快速追上。
一会,两人便来到了一个山坡上,这里林木稀疏,溪水潺潺,不远处则是崇山峻岭,郁郁苍苍。不过,封天炀无心观赏美丽的风景,他脑子里一直盘旋着早上的情景,一直在思考该如何开始展开他的报复行动
至少今天的回门的事情,虽说不足以引起宣然大波,但也足够成为杭州城人们茶前饭后聊天的好话题了。果然是一个好的开始,呵。封天炀露出轻嘲的笑意,摸了摸怀中的碧玺手链,娘,你等着吧,孩儿很快就会将你所受的委屈全部帮你讨回来。
果然。
“听说凌小姐这次回门,封少爷都跟她一起回呢!”
“哎呀,听说这凌小姐很不知道廉耻的啊,大婚当日不坐轿子竟然就跟新郎骑在一匹马上呢!”
“我看封少爷准是嫌她没过门就伤风败俗了,自然不愿意陪她回凌水山庄听说回门这天有人看到封少爷另外一个姑娘在一起呢”
“哟,想不到凌水山庄教养出来的大小姐果然与众不同啊!”
“也不对啊,照理说,他们都算是江湖人家,应该不对在意这些世俗礼节才对啊”“噢,他们有钱有势,作风自然不一样,我们也管不着。不过啊,这封少爷没有陪凌小姐回门肯定的。”
外面风言纷纷,凌杏儿毫不知情。
杏儿回到封家堡第一件事就是去找封展炀。所谓知己知彼才百战百胜啊,展炀应该是个很好的军师。
“什么,你要绑住大哥的心?”展炀一脸的不可思议,这个小嫂子看起来柔弱,还真不是普通的勇敢呢! “对!我是你嫂子,你大哥是我相公,难道我不应该绑住你大哥的心吗?”杏儿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你说的是真的?嫂子,大哥的可是心又冷有硬,连爹都要忌他三分啊!”如果嫂子是说真的,他这个小叔子一定鼎立相助,呵呵。
“谁跟你开玩笑。我知道这个做起来不容易,所以才想让你帮忙啊,首先就是全面了解你大哥这个人!”杏儿一脸地认真。
封展炀倒觉得有意思“嫂子你一定要得到大哥的心,难道”他故意卖个关子“难道你爱上了大哥?”
杏儿闻言,道:“呵呵,小子你猜错了,我对你大哥是有好感,毕竟他是个不错的人也刚好符合我白马王子的要求,但是申明,那绝对不是爱啊。”这种事情总能让人误会,她才没有爱上他呢“最重要原因的是,我既然跟他成亲了,就绝对不允许他身边还有另外的女人转来转去。我坚持的一夫一妻制。”
开玩笑,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女性,她绝对没有那个雅量让自己的老公劈腿。就拿那个商盈盈来说,才第一次见面就知道她打的什么主意了。所以要防患于未然,不要等到封天炀说要娶妾时一切就晚了!如果要封天炀能心甘情愿自动守着一个妻子,那么只有一个办法,就是绑住他的心,让他爱上自己。
“白马王子?一夫一妻制?”封展炀眼睛里打了两个大大的问号。
“嘿嘿,白马王子就是骑着白马的王子啊,很帅很酷的那种。一夫一妻你总懂吧!”现代术语,聪明人听了自然一点就通吧。
“嫂子的形容还真特别,不过大哥的坐骑是黑马呢!至于一夫一妻制,这个就靠嫂子你自己争取了。”跟小嫂子聊得越多,他就越对她刮目相看。
“所以我们才要好好商量,从长计划啊!”有挑战性的事情做起来才有兴趣啊,两个人就在日暮轩的客厅里嘀嘀咕咕地探讨起来。
“什么?他喜欢温婉的女人?”
“噢,嫂子其实我不太确定,不过据我所知,大哥的那个红颜知己李晓婉是名副其实的温碗啊!”“什么?你不确定!”杏儿几乎要吼出来。
“噢,嫂子别激动!你现在这样子让大哥看到了唉,我现在就确定好了!你看那个商盈盈性子本来很烈,不过在大哥身边就变得温柔贤淑啦”
“她那也叫温柔贤淑?”话还没说完就被打断。
“这个嫂子,什么叫温柔贤淑我也不确定,我想大哥是这样认为的吧。我看他们相处地挺好的”
“他们相处地很好?”话再次被恶狠狠地截断。
看出来了! 封展炀是除了医术,对其他事情很难确定的家伙。
凌杏儿只要听到不中听的话,就会变得特没耐性。
杏儿整个晚上都在思索着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把她的相公封天炀的心给绑住?可是目前了解的他身边的那两个女人都太厉害啦! 那个李晓婉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这古代的女子怎么这么能干啊? 琴?杏儿摇摇头,大学时还学过点钢琴,技术不怎么样,就算是钢琴弹得再棒,这朝代也没那高级玩意啊?br>
澹靠幢鹑送婀还约捍蛐筒桓行巳ぃ行岳锩嫫迕云宄盏牡共簧佟?br>
书?看书倒还喜欢,可惜古代的书八成是指写字呢,还毛笔字呢自己小学练过毛笔字,不过写出来的东西惨不忍睹,硬笔字一般般,二十一世纪用的电脑还比较多。
画?不用提了,没那个艺术细胞
再说那个商盈盈,骑马刀剑都不错,还陪过封天炀喝酒。
骑马?她发现实在太辛苦,一不小心还会“晕马”!敬而远之好了! 刀剑?二十一世纪文明社会,有谁会拿着刀剑出门的?又不是去公园练太极的老太太
喝酒更别提了,一喝就三天不能见人
呜呜
杏儿要摇昏头了,好象怎么没有哪点能胜过她们啊! “小绿,你倒帮我说说,小姐我还有哪点比得上人家的?”人家说自信是成功的一半啊。
小绿了解到小姐的对比理论后,捂着嘴忍不住笑了“小姐,你也有你的优点啊,有她们比不上的地方啊!”“什么,快说!”
“首先小姐你已经稼进封家了啊,这是她们怎么都比不上的。”
“恩,有理!还有呢?”杏儿眼睛一亮。
“还有,小姐你难道忘了,你比她们都漂亮啊,再说你的一双巧手绣出来的锦织是天下一绝啊,大家争破头想买你亲手绣的丝织品都买不到啊!这个她们能比么!”说到这个,连身为丫鬟的小绿都不禁为主子感到骄傲。
说完,她并未发现小姐的眼睛里立刻蒙上了一层暗淡的阴影。
美貌?她可没忘记新婚当晚啃鸡腿的样子被封天炀全看到了,那种形象恐怕再美丽也没人喜欢吧?再说来自二十一世纪,对刺绣一窍不通的她怎么可能去实现天下一绝呢!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