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演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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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灰溜溜地出去了。因为她立刻就关了门,格伦身上意思性地穿了一件围裙只能脱下来挂在门把手上。然后两人前后走下阶梯,朝着孩子们聚集的中庭草地走去。
“其实您找个人来叫我就行了,子爵阁下。”格伦一边说一边控制住自己摸鼻子的冲动——这是他感觉到尴尬时的常见小动作,“这样一来,我可太不好意思了,让您久等。”其实照他的想法,最好莫过于孩子们把埃德加拖住,然后他在厨房里磨蹭到饭点开始,这样就能将一切可能的接触降到最低——他担心他露出破绽。
因为他无法否认,埃德加就是他喜欢的那一型,很喜欢。大概是因为对方和他完全是相反的两种类型——认真严谨和玩世不恭,众j□j赞和明褒实贬,强烈的责任感和毫无所谓的处世态度,浑身上下都挑不出一个毛病和浑身上下要努力挑才有一个优点。这种巨大的差距大概正是导致强烈吸引的原因。
可是,格伦并不想改变自己。浪子回头的戏码太可笑了,戏剧都已经不这么演很久了,他当然更不捧场。就算他知道他的确喜欢埃德加,也不觉得自己内心里是想变成对方那样的人——他只想要一点刺激,想要尝试一点别的生活,想要知道对方这种格格不入的性格到底是怎么养出来的。
换做是别人,格伦早已经下手了,否则他自己都瞧不起自己游戏花丛的名号。只可惜这个人不能,埃德加不能——他没信心打动一个优秀军人的意志,更没信心能在惹到埃德加以后能够全身而退。他的游戏法则无法应用在埃德加身上——如果他真做了这种事,最好的结果是他从此离开伯明翰,最糟的结果是整个威尔斯家都因他受到牵连。
不可以,绝对不可以。
埃德加注意到格伦并不和自己接触的目光,就猜出了大概。对方也不是傻子,很清楚地知道界限在哪里。所以这个花花公子至少有一点可取,就是他很识相。不过,如果没有这个仅剩的优点的话,大概也就不能主持起威尔斯家那一大堆的事务了吧?
对此,埃德加产生了一种难以名状的感觉。从一方面来说,口碑很差的格伦竟然能为家族做到这点,实在不能说不让人惊讶;另一方面来说,那些指责格伦的人,自己又在做些什么呢?想到他来之前的那种宛如逃难的感觉,他突然觉得,他之前心想的一个人比一群人好对付,在某种意义上成了真。“没什么,”他缓缓地回答,“反正也离得很近。”
格伦没法从他这句话里听出喜怒,同时也不能确定对方刚才在厨房发出的那个气声是不是嘲笑。他一直故意走在埃德加后一步的位置,此时小心地打量着对方的侧脸。“那能拜托子爵阁下一件事吗?别告诉他们您刚才看见的事情,好吗?”
埃德加略微侧过头,看了他一眼,然后视线又落下去,注意到两人之间的距离。他脸上的神情并没有什么变化,只问:“为什么?”
他的表情和话语都很简略,格伦没法捉摸他的心情,只得硬着头皮道:“我答应了他们的。只是我不想让他们失望,也不想让他们尝试我糟糕的手艺。这时候浪费粮食不大好,对不对?”他一面说一面在心里庆幸,幸亏埃德加不可能知道他前不久才把一大杯威士忌当水给泼了,目的还是为了平息他肖想对方而产生的情-欲。想到这点的时候,他不着痕迹地把头低得更低了。
埃德加看得出他没在说真心话。不能浪费粮食这种事,从纨绔子弟的嘴里说出来就是笑谈——这理由未免过于冠冕堂皇了。不过看到对方似乎想把整个人钻到地里、似乎那里随时都可能裂出一条缝的时候,他决心不揭穿:“我想,要把玉米汤做得令人难以下口,估计也是一种本事。”
他这句话本就是轻松气氛用的,不过格伦更想把自己埋起来了。他大概就有埃德加说的那个本事,他一贯很有自知之明。不过嘴上他当然不会承认,所以只附和道:“说得没错。”
好在这段路的确不长。两人保持着一前一后的状态,回到了中庭的草地上。孩子们看见他们两人一起出现,都显得很高兴,又围了上来。这件事平时不会发生。因为修道院在山腰,平时人迹罕至,所以偶尔那么一次像是聚会的时光让他们非常高兴;修女们平日里也要求他们安静,所以这个难得的机会,大家都比平时笑得多说得多。
埃德加不怎么会哄孩子,这也是他刚才宁愿去找格伦的原因之一。但是他惊奇地发现,格伦竟然是个中好手。对于试图扑到他怀里的孩子,格伦来者不拒,而且都能叫出名字,并且询问最近的功课做得怎么样之类的问题。从身体到娱乐,他几乎什么方面都能说几句,然后让孩子们搂着他脖子亲两口或者是把孩子们逗得哈哈大笑。
埃德加现在也知道,为什么孩子们直接称呼格伦名字了——格伦之前给他们自我介绍的时候就说了这么一个名字,并且拒绝被称呼为“先生”。所以,这些孩子只知道他给修道院提供一些支持,并不知道他姓什么、又曾经做过什么。他带动气氛十分卖力,不过一小会儿,场上立刻活络起来。
这种喜爱和笑容发自内心,坐在边上的埃德加也感觉到了那种愉快的气息。他坐在自己的那张小木椅上,看到的是一张张灿烂的笑脸和晴空绿树,听到的是成片的欢声笑语和风吹过林子、溪水在远方潺潺流过的声音,这才意识到,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放松过了。
午饭很快就被端上来了。虽然比较简单,不过分量足够,口味有点乡土气息——得了吧,没有人在这种时候真的在意这个。玉米汤先上,一众孩子纷纷肯定了格伦的手艺。格伦对此十分得意,可其实他就是放了一点玉米和奶酪而已。
埃德加知道这点,在心中把这个格伦和之前闯进议长办公室的格伦做了一个比较,觉得这真是判若两人。为了家族能毫不犹豫豁出去的人,以及现在能为自己用了一点小手段得到的赞誉沾沾自喜的人……
埃德加偏过头去看河岸那边。格伦大概的确有哪里不好,但就从他现在知道的情况来说,格伦无疑是他回伯明翰以后遇到的活得最真实的人。真的对,比如对孤儿伸出援手;真的错,比如在舞会和洽谈中的虚以委蛇;以及现在,很容易就能满足的微小幸福。
如果格伦知道他这么想,肯定会惊愕得笑出声来。他最开始只是有些不忍而已,后来发现,和孩子们呆一起的时候,没有人会用太复杂的目光看他;他也可以放下心防,不用担心自己一句话就被别人揣摩出什么多余的意思。在这里呆一天可以让他感觉轻松,所以他喜欢来这里;而时间多了,也就和孩子们相处得更融洽了。真要说起来,这事情的最终原因还是战争;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他现在肯定还在哪处温柔乡里做他声名狼藉的威尔斯小少爷呢。
不管事实怎么样,至少这顿饭表面上宾主尽欢。埃德加吃过饭,稍稍坐了一会儿才离开,格伦则带着依依不舍的孩子们和他说再见。这花了一些功夫,不过还是成功了。
就在埃德加准备上车的时候,就听见有个孩子的声音问:“今天大家都好高兴!格伦,下次你和子爵阁下还会一起来吗?”
埃德加的动作慢了一拍,他有点想知道对方的回答。然后他听见那个熟悉的声音说:“这可就太贪心了噢!子爵阁下事情那么多。”
“噢……”那孩子不甘愿地应了一声,然后又说:“那你的意思是,你还会经常来?这也算是贪心吗?”
埃德加慢下来的一拍就只能听到这里了。他坐上了汽车后座,没忍住回头看了一眼。格伦蹲在孩子群里,半张侧脸带着温柔的笑容,很明显正在哄他们。然后车拐了一个弯,人影看不见了。
格伦总算能哄着一群孩子回去了。他站起身,看了看已经恢复平静的路口,心里松了一口气。那种明知道一个东西无法得到、它却一直在你眼皮子底下晃的感觉可真糟心。刚才那句话是回答别人,也是劝说自己。不过现在好了,以后保持那种点头之交的距离就好。他这么想的时候,也阻止了自己去思考那种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遗憾。总会有更对他胃口的人出现的,他们也会更合适,他在心里对自己说。
在接下来的大半年里,这件事看起来实现得很好。因为美国那头有了些消息,格伦经常要在伯明翰和伦敦之间奔波,实在没时间也没力气当伯明翰的钻石单身汉的一个随身摄像头。而大概身上有着商人天生的敏锐本能,反正等到天气再一次冷下来的时候,他已经拉到了不少国外资金赞助,几条电话生产线,还有制造船舶的新技术。这些事情都很重要,忙到他根本没空臆想。
所以在接到一封来自萨蒙德的邀请函时,格伦根本没有想到别的方面。他慢悠悠地拆了火漆,然后把里头的信件展开看了。信写得很简短,他一眼扫过,只说了一句话:“今天冬天似乎来得特别早。”
把信递给他的约翰不明其意。“是啊,”他说,“所以老爷和夫人前些天才要回乡下去。”老威尔斯先生的腿好了,但是断口落下了一个不能受寒的毛病,乡间那种小窗户、厚墙、底下有能烧柴的隔层的旧房子才能让他住得舒服。不过这大概也就是个借口而已,能够更好地避免一些其实居心不良的邀请的借口。
“我们的议长先生还有心情举行宴会。”格伦又说。
前后两句话之间看起来根本没有联系,约翰一点也没听懂。“……您是有什么要吩咐的吗?”
“没什么,我只是准备赴约。”格伦吩咐道。“啊,对,请帮我准备衣服,不用太出挑的。”
管家领命出去了,只剩格伦坐在书房里,看着窗户外面飘落的雪花。幸好他一早就送了一座煤矿,不然等到现在被征用,挖出来就是做无用功。手里还有煤炭的大概就要发愁了……他去看看那些人的表情,估计也是个不错的消遣。
抱着这样想法去的威尔斯小少爷根本没想到会碰上埃德加。等到他们俩一前一后到达、然后都在宴会厅门口被热情的女士们包围的时候,就成了一种交相呼应的奇景。格伦寸步难行,唯一的想法就是——真倒霉,又来早了!
两人灰溜溜地出去了。因为她立刻就关了门,格伦身上意思性地穿了一件围裙只能脱下来挂在门把手上。然后两人前后走下阶梯,朝着孩子们聚集的中庭草地走去。
“其实您找个人来叫我就行了,子爵阁下。”格伦一边说一边控制住自己摸鼻子的冲动——这是他感觉到尴尬时的常见小动作,“这样一来,我可太不好意思了,让您久等。”其实照他的想法,最好莫过于孩子们把埃德加拖住,然后他在厨房里磨蹭到饭点开始,这样就能将一切可能的接触降到最低——他担心他露出破绽。
因为他无法否认,埃德加就是他喜欢的那一型,很喜欢。大概是因为对方和他完全是相反的两种类型——认真严谨和玩世不恭,众j□j赞和明褒实贬,强烈的责任感和毫无所谓的处世态度,浑身上下都挑不出一个毛病和浑身上下要努力挑才有一个优点。这种巨大的差距大概正是导致强烈吸引的原因。
可是,格伦并不想改变自己。浪子回头的戏码太可笑了,戏剧都已经不这么演很久了,他当然更不捧场。就算他知道他的确喜欢埃德加,也不觉得自己内心里是想变成对方那样的人——他只想要一点刺激,想要尝试一点别的生活,想要知道对方这种格格不入的性格到底是怎么养出来的。
换做是别人,格伦早已经下手了,否则他自己都瞧不起自己游戏花丛的名号。只可惜这个人不能,埃德加不能——他没信心打动一个优秀军人的意志,更没信心能在惹到埃德加以后能够全身而退。他的游戏法则无法应用在埃德加身上——如果他真做了这种事,最好的结果是他从此离开伯明翰,最糟的结果是整个威尔斯家都因他受到牵连。
不可以,绝对不可以。
埃德加注意到格伦并不和自己接触的目光,就猜出了大概。对方也不是傻子,很清楚地知道界限在哪里。所以这个花花公子至少有一点可取,就是他很识相。不过,如果没有这个仅剩的优点的话,大概也就不能主持起威尔斯家那一大堆的事务了吧?
对此,埃德加产生了一种难以名状的感觉。从一方面来说,口碑很差的格伦竟然能为家族做到这点,实在不能说不让人惊讶;另一方面来说,那些指责格伦的人,自己又在做些什么呢?想到他来之前的那种宛如逃难的感觉,他突然觉得,他之前心想的一个人比一群人好对付,在某种意义上成了真。“没什么,”他缓缓地回答,“反正也离得很近。”
格伦没法从他这句话里听出喜怒,同时也不能确定对方刚才在厨房发出的那个气声是不是嘲笑。他一直故意走在埃德加后一步的位置,此时小心地打量着对方的侧脸。“那能拜托子爵阁下一件事吗?别告诉他们您刚才看见的事情,好吗?”
埃德加略微侧过头,看了他一眼,然后视线又落下去,注意到两人之间的距离。他脸上的神情并没有什么变化,只问:“为什么?”
他的表情和话语都很简略,格伦没法捉摸他的心情,只得硬着头皮道:“我答应了他们的。只是我不想让他们失望,也不想让他们尝试我糟糕的手艺。这时候浪费粮食不大好,对不对?”他一面说一面在心里庆幸,幸亏埃德加不可能知道他前不久才把一大杯威士忌当水给泼了,目的还是为了平息他肖想对方而产生的情-欲。想到这点的时候,他不着痕迹地把头低得更低了。
埃德加看得出他没在说真心话。不能浪费粮食这种事,从纨绔子弟的嘴里说出来就是笑谈——这理由未免过于冠冕堂皇了。不过看到对方似乎想把整个人钻到地里、似乎那里随时都可能裂出一条缝的时候,他决心不揭穿:“我想,要把玉米汤做得令人难以下口,估计也是一种本事。”
他这句话本就是轻松气氛用的,不过格伦更想把自己埋起来了。他大概就有埃德加说的那个本事,他一贯很有自知之明。不过嘴上他当然不会承认,所以只附和道:“说得没错。”
好在这段路的确不长。两人保持着一前一后的状态,回到了中庭的草地上。孩子们看见他们两人一起出现,都显得很高兴,又围了上来。这件事平时不会发生。因为修道院在山腰,平时人迹罕至,所以偶尔那么一次像是聚会的时光让他们非常高兴;修女们平日里也要求他们安静,所以这个难得的机会,大家都比平时笑得多说得多。
埃德加不怎么会哄孩子,这也是他刚才宁愿去找格伦的原因之一。但是他惊奇地发现,格伦竟然是个中好手。对于试图扑到他怀里的孩子,格伦来者不拒,而且都能叫出名字,并且询问最近的功课做得怎么样之类的问题。从身体到娱乐,他几乎什么方面都能说几句,然后让孩子们搂着他脖子亲两口或者是把孩子们逗得哈哈大笑。
埃德加现在也知道,为什么孩子们直接称呼格伦名字了——格伦之前给他们自我介绍的时候就说了这么一个名字,并且拒绝被称呼为“先生”。所以,这些孩子只知道他给修道院提供一些支持,并不知道他姓什么、又曾经做过什么。他带动气氛十分卖力,不过一小会儿,场上立刻活络起来。
这种喜爱和笑容发自内心,坐在边上的埃德加也感觉到了那种愉快的气息。他坐在自己的那张小木椅上,看到的是一张张灿烂的笑脸和晴空绿树,听到的是成片的欢声笑语和风吹过林子、溪水在远方潺潺流过的声音,这才意识到,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放松过了。
午饭很快就被端上来了。虽然比较简单,不过分量足够,口味有点乡土气息——得了吧,没有人在这种时候真的在意这个。玉米汤先上,一众孩子纷纷肯定了格伦的手艺。格伦对此十分得意,可其实他就是放了一点玉米和奶酪而已。
埃德加知道这点,在心中把这个格伦和之前闯进议长办公室的格伦做了一个比较,觉得这真是判若两人。为了家族能毫不犹豫豁出去的人,以及现在能为自己用了一点小手段得到的赞誉沾沾自喜的人……
埃德加偏过头去看河岸那边。格伦大概的确有哪里不好,但就从他现在知道的情况来说,格伦无疑是他回伯明翰以后遇到的活得最真实的人。真的对,比如对孤儿伸出援手;真的错,比如在舞会和洽谈中的虚以委蛇;以及现在,很容易就能满足的微小幸福。
如果格伦知道他这么想,肯定会惊愕得笑出声来。他最开始只是有些不忍而已,后来发现,和孩子们呆一起的时候,没有人会用太复杂的目光看他;他也可以放下心防,不用担心自己一句话就被别人揣摩出什么多余的意思。在这里呆一天可以让他感觉轻松,所以他喜欢来这里;而时间多了,也就和孩子们相处得更融洽了。真要说起来,这事情的最终原因还是战争;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他现在肯定还在哪处温柔乡里做他声名狼藉的威尔斯小少爷呢。
不管事实怎么样,至少这顿饭表面上宾主尽欢。埃德加吃过饭,稍稍坐了一会儿才离开,格伦则带着依依不舍的孩子们和他说再见。这花了一些功夫,不过还是成功了。
就在埃德加准备上车的时候,就听见有个孩子的声音问:“今天大家都好高兴!格伦,下次你和子爵阁下还会一起来吗?”
埃德加的动作慢了一拍,他有点想知道对方的回答。然后他听见那个熟悉的声音说:“这可就太贪心了噢!子爵阁下事情那么多。”
“噢……”那孩子不甘愿地应了一声,然后又说:“那你的意思是,你还会经常来?这也算是贪心吗?”
埃德加慢下来的一拍就只能听到这里了。他坐上了汽车后座,没忍住回头看了一眼。格伦蹲在孩子群里,半张侧脸带着温柔的笑容,很明显正在哄他们。然后车拐了一个弯,人影看不见了。
格伦总算能哄着一群孩子回去了。他站起身,看了看已经恢复平静的路口,心里松了一口气。那种明知道一个东西无法得到、它却一直在你眼皮子底下晃的感觉可真糟心。刚才那句话是回答别人,也是劝说自己。不过现在好了,以后保持那种点头之交的距离就好。他这么想的时候,也阻止了自己去思考那种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遗憾。总会有更对他胃口的人出现的,他们也会更合适,他在心里对自己说。
在接下来的大半年里,这件事看起来实现得很好。因为美国那头有了些消息,格伦经常要在伯明翰和伦敦之间奔波,实在没时间也没力气当伯明翰的钻石单身汉的一个随身摄像头。而大概身上有着商人天生的敏锐本能,反正等到天气再一次冷下来的时候,他已经拉到了不少国外资金赞助,几条电话生产线,还有制造船舶的新技术。这些事情都很重要,忙到他根本没空臆想。
所以在接到一封来自萨蒙德的邀请函时,格伦根本没有想到别的方面。他慢悠悠地拆了火漆,然后把里头的信件展开看了。信写得很简短,他一眼扫过,只说了一句话:“今天冬天似乎来得特别早。”
把信递给他的约翰不明其意。“是啊,”他说,“所以老爷和夫人前些天才要回乡下去。”老威尔斯先生的腿好了,但是断口落下了一个不能受寒的毛病,乡间那种小窗户、厚墙、底下有能烧柴的隔层的旧房子才能让他住得舒服。不过这大概也就是个借口而已,能够更好地避免一些其实居心不良的邀请的借口。
“我们的议长先生还有心情举行宴会。”格伦又说。
前后两句话之间看起来根本没有联系,约翰一点也没听懂。“……您是有什么要吩咐的吗?”
“没什么,我只是准备赴约。”格伦吩咐道。“啊,对,请帮我准备衣服,不用太出挑的。”
管家领命出去了,只剩格伦坐在书房里,看着窗户外面飘落的雪花。幸好他一早就送了一座煤矿,不然等到现在被征用,挖出来就是做无用功。手里还有煤炭的大概就要发愁了……他去看看那些人的表情,估计也是个不错的消遣。
抱着这样想法去的威尔斯小少爷根本没想到会碰上埃德加。等到他们俩一前一后到达、然后都在宴会厅门口被热情的女士们包围的时候,就成了一种交相呼应的奇景。格伦寸步难行,唯一的想法就是——真倒霉,又来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