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盟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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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唰!”
原本挡在李易前面的人,哄然让开。
于芷晴一把抓住李易的胳膊,有些病急乱投医的迫切。
“李先生,你不是安慰我们吧?”
李易正色地道:“病人烧得都昏迷了,李某会开玩笑么?鼎叔,别哭了,有硝石么?”
于文鼎抹了把眼泪愣了愣,赶紧点头。
“有有有,咱家就有几块,打猎时捡到的。”
“有就好!”
李易继续吩咐道:“硝石取来,再打一盆清水,拿几条干净的面巾来。”
“哎哎,叫你们散了,还围着干什么?病人需要保持阴凉通风。你们帮不上忙,却围在这里,只会加重病情。赶紧的,散了散了!”
看来鼎叔一家深得山人们的尊重,大伙儿散是散了,依然没敢走远,一个个着急牵挂得不行。
“来了来了,李先生,水!”
刚才准备押解李易出山的两个壮实汉子一个端着水盆,一个捧着一把干净的毛巾,期盼地望着李易。
鼎叔则从床底下拖出个工具箱,核桃大小的几块结晶体,的确是硝石。
李易没有废话,把硝石一股脑儿地扔进水盆。
“滋滋滋!”
盆里寒气升腾,转眼就凝成了冰。
“这这这……”
包括于芷晴,鼎叔在内的几个人都看傻了。
这是什么离奇的手段?变戏法?
不像,用手一摸,冰是真的,很冻手。
李易一掌拍下,木盆中的冰块顿时四分五裂。
“不要愣着,我的办法就是冰敷降温,十分有效。这事儿鼎叔和芷晴来做,我们三个大男人不合适。”
鼎叔有些明白了,高温需要降下来,用冰当然快捷,他眼中浮现出希翼之色。
“李先生,需要敷那些部位?”
李易指点道:“额头,颈动脉、腹股沟、腋下,就是这里,这里!用面巾包着碎冰,融化了就换。”
“好好好,就这么办!”
鼎数和于芷晴开始忙碌,分秒必争。
李易却和于奎、于酉哥儿俩走出屋外。
“你俩知道村里还有谁家有硝石么,去问问?没有就去外面找找,我担心冰不够用!”
那报信的半大小子挤出人群举手道:“李先生,我知道鼎叔的硝石从在哪儿捡的!”
“距离和你们争山楂的落雁谷不远哩。山岩边有个洞,洞里全是这玩意,我这就去弄!”
这小子很廋,却十分机灵,跑出两步却回身给李易鞠了个躬。
“李先生,上次是我不对,不该拿蛇吓唬……吓唬那位漂亮的姐姐!”
李易上前摸摸他的脑袋,催促道:“快去吧,早原谅你了!”
心细的于奎靠过来道:“他叫于小春,刚进山的时候才五岁。他娘没坚持住,死半道上了。前年,他爹打猎又碰上了熊瞎子,没跑掉!”
“如今家里就剩他一个,不过学啥都快,村里人都喜欢这孩子!”
李易也挺喜欢,他还看出于小春的身手更灵活,稍加训练,未必就比于奎、于酉差了!
“人这一辈子啊磨难重重,未来谁又说得准呢?苦难使人成长嘛,我看好他!”
“降了降了!”
不等于小春回来化第二盆冰,屋里的于芷晴惊喜地喊道。
李易没回头:“继续冰敷,直到大婶子醒来为止!”
这时代的人缺吃少穿,贫弱的身子却如野草般坚韧。
于家大婶子很快醒来,喝了一碗米粥,恢复了些气力,就被人扶着下了床,开始四下走动。
李易也建议她多活动活动。
风寒嘛,只要高烧退了,病就好了大半,没啥可担心的。
可山人们不这样认为,他们对李易的神奇治病之法,佩服得五体投地。
疑似神仙手段了好不好?高烧不醒,在他们看来几乎是无救的。
这下子,没人把李易当外人了。
赶他走?淳朴的山人们做不出来。
于芷晴吩咐摆宴,李易被她和鼎叔又请到那间大屋子里。
深秋季节,山里至少不缺猎物。
烧的、煮的、烤的……各种野味,摆了一大桌子。
自家种的白菜、罗卜,山里采的木耳、蘑菇、山药,相当丰盛。
唯一让他们遗憾地是,酒水还得喝李易带来的,这玩意他们压根儿就没有。
陪坐的除了雨葵、于酉,还有一位年岁比鼎叔小一些的老辈子叫于文福。
他天黑才赶回来,擅长采药,也会按照方子配置伤药,却对治病救人一知半解。
没想到,于小春年纪小,也是有资格上桌子的。
看来,于家人很是开明、善良,并不因为其父母双亡就歧视或者苛待他。
酒桌上的气氛很热烈,鼎叔等人异常感激,连番劝酒夹菜。
李易本就豪爽,碗来必干。
几轮下来,于芷晴语气幽幽地问道:“李先生,下了山,真能比呆在太蒙山深处更好么?”
李易很是清醒,这时代的低度酒对他来说,根本就喝不醉。
“于小姐,看你想干什么?种地嘛,交了苛捐杂税照样吃不饱,绝对比不了呆在山里!”
“如果跟着在下去搞工坊,一起做生意,则大大的不同!”
“跟着我李易,赚钱很难么?有了钱,什么东西买不到?”
鼎叔长叹道:“可这个世上的有些人呐,比豺狼虎豹还要贪婪。你的生意做大了,他们就会扑过来,喝你的血,吃你的肉,难呐!”
李易轻蔑地道:“我李某人行得正坐得端,不主动惹事。可谁要是敢招惹我,天王老子,李某也照杀不误!”
“好!”
于芷晴一拍桌子,面具后的眼睛煜煜生辉。
“李先生,就凭你这句话,我于家近二百口子,跟你走了!”
“一辈子窝在深山里,我于芷晴也受不了。”
“不就是杀出一条血路么?杀就是了!”
“乱世人命如草芥。瞻前顾后,搞不好,咱于家这点人都得被豺狼虎豹给嚼吧嚼吧了,不拼一回怎么行?”
鼎叔和福叔相互望了望,没有出言反对。
丫头啊,你爹和你爷爷,要是有你今天的霸气,咱们于家,也不至于走到今天。
罢了罢了,我俩都老了,就陪你疯一把!
于家男儿,还是习惯四处闯荡,老死在山旮旯里,实在太窝囊了!
啪啪啪,摆开两个酒碗,满上清冽的美酒。
“刷!”
李易掏出一把锋利的匕首,往食指上一划,两滴殷红的鲜血分别滴在酒碗里。
“来,芷晴!”
匕首递了过去,歃血为盟。
于芷晴也果断地划破手指,二人端起酒碗。
李易道:“李某愿同于家人共渡时艰,苟富贵,勿相忘。若违此誓,天诛地灭!”
于芷晴突兀地摘下狼头面具,看得李易都呆了。
“唰!”
原本挡在李易前面的人,哄然让开。
于芷晴一把抓住李易的胳膊,有些病急乱投医的迫切。
“李先生,你不是安慰我们吧?”
李易正色地道:“病人烧得都昏迷了,李某会开玩笑么?鼎叔,别哭了,有硝石么?”
于文鼎抹了把眼泪愣了愣,赶紧点头。
“有有有,咱家就有几块,打猎时捡到的。”
“有就好!”
李易继续吩咐道:“硝石取来,再打一盆清水,拿几条干净的面巾来。”
“哎哎,叫你们散了,还围着干什么?病人需要保持阴凉通风。你们帮不上忙,却围在这里,只会加重病情。赶紧的,散了散了!”
看来鼎叔一家深得山人们的尊重,大伙儿散是散了,依然没敢走远,一个个着急牵挂得不行。
“来了来了,李先生,水!”
刚才准备押解李易出山的两个壮实汉子一个端着水盆,一个捧着一把干净的毛巾,期盼地望着李易。
鼎叔则从床底下拖出个工具箱,核桃大小的几块结晶体,的确是硝石。
李易没有废话,把硝石一股脑儿地扔进水盆。
“滋滋滋!”
盆里寒气升腾,转眼就凝成了冰。
“这这这……”
包括于芷晴,鼎叔在内的几个人都看傻了。
这是什么离奇的手段?变戏法?
不像,用手一摸,冰是真的,很冻手。
李易一掌拍下,木盆中的冰块顿时四分五裂。
“不要愣着,我的办法就是冰敷降温,十分有效。这事儿鼎叔和芷晴来做,我们三个大男人不合适。”
鼎叔有些明白了,高温需要降下来,用冰当然快捷,他眼中浮现出希翼之色。
“李先生,需要敷那些部位?”
李易指点道:“额头,颈动脉、腹股沟、腋下,就是这里,这里!用面巾包着碎冰,融化了就换。”
“好好好,就这么办!”
鼎数和于芷晴开始忙碌,分秒必争。
李易却和于奎、于酉哥儿俩走出屋外。
“你俩知道村里还有谁家有硝石么,去问问?没有就去外面找找,我担心冰不够用!”
那报信的半大小子挤出人群举手道:“李先生,我知道鼎叔的硝石从在哪儿捡的!”
“距离和你们争山楂的落雁谷不远哩。山岩边有个洞,洞里全是这玩意,我这就去弄!”
这小子很廋,却十分机灵,跑出两步却回身给李易鞠了个躬。
“李先生,上次是我不对,不该拿蛇吓唬……吓唬那位漂亮的姐姐!”
李易上前摸摸他的脑袋,催促道:“快去吧,早原谅你了!”
心细的于奎靠过来道:“他叫于小春,刚进山的时候才五岁。他娘没坚持住,死半道上了。前年,他爹打猎又碰上了熊瞎子,没跑掉!”
“如今家里就剩他一个,不过学啥都快,村里人都喜欢这孩子!”
李易也挺喜欢,他还看出于小春的身手更灵活,稍加训练,未必就比于奎、于酉差了!
“人这一辈子啊磨难重重,未来谁又说得准呢?苦难使人成长嘛,我看好他!”
“降了降了!”
不等于小春回来化第二盆冰,屋里的于芷晴惊喜地喊道。
李易没回头:“继续冰敷,直到大婶子醒来为止!”
这时代的人缺吃少穿,贫弱的身子却如野草般坚韧。
于家大婶子很快醒来,喝了一碗米粥,恢复了些气力,就被人扶着下了床,开始四下走动。
李易也建议她多活动活动。
风寒嘛,只要高烧退了,病就好了大半,没啥可担心的。
可山人们不这样认为,他们对李易的神奇治病之法,佩服得五体投地。
疑似神仙手段了好不好?高烧不醒,在他们看来几乎是无救的。
这下子,没人把李易当外人了。
赶他走?淳朴的山人们做不出来。
于芷晴吩咐摆宴,李易被她和鼎叔又请到那间大屋子里。
深秋季节,山里至少不缺猎物。
烧的、煮的、烤的……各种野味,摆了一大桌子。
自家种的白菜、罗卜,山里采的木耳、蘑菇、山药,相当丰盛。
唯一让他们遗憾地是,酒水还得喝李易带来的,这玩意他们压根儿就没有。
陪坐的除了雨葵、于酉,还有一位年岁比鼎叔小一些的老辈子叫于文福。
他天黑才赶回来,擅长采药,也会按照方子配置伤药,却对治病救人一知半解。
没想到,于小春年纪小,也是有资格上桌子的。
看来,于家人很是开明、善良,并不因为其父母双亡就歧视或者苛待他。
酒桌上的气氛很热烈,鼎叔等人异常感激,连番劝酒夹菜。
李易本就豪爽,碗来必干。
几轮下来,于芷晴语气幽幽地问道:“李先生,下了山,真能比呆在太蒙山深处更好么?”
李易很是清醒,这时代的低度酒对他来说,根本就喝不醉。
“于小姐,看你想干什么?种地嘛,交了苛捐杂税照样吃不饱,绝对比不了呆在山里!”
“如果跟着在下去搞工坊,一起做生意,则大大的不同!”
“跟着我李易,赚钱很难么?有了钱,什么东西买不到?”
鼎叔长叹道:“可这个世上的有些人呐,比豺狼虎豹还要贪婪。你的生意做大了,他们就会扑过来,喝你的血,吃你的肉,难呐!”
李易轻蔑地道:“我李某人行得正坐得端,不主动惹事。可谁要是敢招惹我,天王老子,李某也照杀不误!”
“好!”
于芷晴一拍桌子,面具后的眼睛煜煜生辉。
“李先生,就凭你这句话,我于家近二百口子,跟你走了!”
“一辈子窝在深山里,我于芷晴也受不了。”
“不就是杀出一条血路么?杀就是了!”
“乱世人命如草芥。瞻前顾后,搞不好,咱于家这点人都得被豺狼虎豹给嚼吧嚼吧了,不拼一回怎么行?”
鼎叔和福叔相互望了望,没有出言反对。
丫头啊,你爹和你爷爷,要是有你今天的霸气,咱们于家,也不至于走到今天。
罢了罢了,我俩都老了,就陪你疯一把!
于家男儿,还是习惯四处闯荡,老死在山旮旯里,实在太窝囊了!
啪啪啪,摆开两个酒碗,满上清冽的美酒。
“刷!”
李易掏出一把锋利的匕首,往食指上一划,两滴殷红的鲜血分别滴在酒碗里。
“来,芷晴!”
匕首递了过去,歃血为盟。
于芷晴也果断地划破手指,二人端起酒碗。
李易道:“李某愿同于家人共渡时艰,苟富贵,勿相忘。若违此誓,天诛地灭!”
于芷晴突兀地摘下狼头面具,看得李易都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