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痴情魔王与布衣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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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佑皱了皱眉头:“那样的大人物,没道理会在乎我的啊。你们为什么弄出这么大阵势来抓我?”
“铺天盖地的尸海,一个四阶冰巫妖、两个三阶鬼物。现在又加上你,你比冰巫妖还要强。”李佑道:“我只不过是偷了半瓶万恶之血而已。”
布衣鬼哈哈大笑:“你原来还偷了半瓶万恶之血啊,我倒是才知道。不过,抓你的原因,可不是这个。”
“那是为什么?”李佑不解问道。
布衣鬼笑问道:“你可曾杀过一只小女孩状的二阶女鬼?”
李佑想了想问:“血番茄?”
“正是。”布衣鬼又将折扇拿了出来,一下将折扇甩开轻摇道:“血番茄她是魔王大人最中意的一个女子。”
“魔王大人不愿用身份强迫她。太早见她,魔王大人也觉得身份差距太大,会这段感情变得不那么纯洁。所以魔王大人便将血番茄安排到了我们猛鬼界最有前途的暴君麾下,让暴君处处照顾她。”布衣鬼叹息道:“血番茄受伤后,魔王大人直接下令让冷魔麾下第六十二处化生血池的产出,全部供给血番茄使用。可惜啊,血番茄还是被你们杀了。”
李佑大感意外!
无论李佑怎么想,也没有想到,出地道就遭遇铺天盖地尸海,还遇到如此强追兵的原因,居然是血番茄!李佑本来还以为是这半瓶万恶之血价值太高,才会造成这样结果的。
想到了血番茄被灭杀之前,对那个隐藏在背后的魔王大人毫不知情,却对暴君无比崇拜、依恋的样子,李佑竟莫名为那个魔王大人感到了一丝悲哀。
那个魔王大人,恐怕怎么也不会想到,他对血番茄的关爱、照顾,完全不知情的血番茄直接把那些当成了暴君对她的偏爱。更因为如此,第一次见血番茄时,血番茄才会那样表现出对暴君狂热的样子。
这算不算是魔王弄巧成拙,反倒让血番茄爱上了暴君呢?
毕竟,只要是女性,总是会对一直无条件偏袒自己、关爱自己、照顾自己的人产生好感。
布衣鬼不着急杀李佑,因为太久没和活人说话的原因,想聊聊天。而李佑本着尽量拖延时间、让空姐她们逃得远点儿的原则,也仿佛多年老友一般与布衣鬼闲聊了起来,并与布衣鬼说了刚才的那些想法。
布衣鬼一拍折扇,应和道:“对啊!我也觉得魔王大人在情场方面是真蠢!”
“身份如此高贵的魔王大人,好不容易动一次真情,居然怕因为身份悬殊导至感情不纯洁,而在背后默默奉献帮助。这简直是滑稽嘛!”布衣鬼一副过来人样子道:“这明显就是让血番茄对照顾她的暴君产生好感嘛!”
“我们这些鬼呀,其实都不太正常。正常的,都成不了鬼。但凡是鬼,必然是要心中有极大怨气或者人极度扭曲的。”布衣鬼道:“是人也好,是鬼也罢。只要性格稍有些不太正常的,就肯定会有些偏执。”
“血番茄是一个天赋不错的女鬼,而且还是年少就死化厉鬼的,肯定十分偏执。一旦偏执的人、鬼,对什么人产生了好感、认可了什么人,就几乎没有改变态度的可能性了。”
“血番茄对暴君产生了好感与爱慕,以后根本就不可能再对其他人产生好感了,魔王大人就没有机会了。而这恰恰是魔王大人自己一手策划的啊!”
李佑颇为赞同地点了点头。
血番茄光凭那喜食人脑的怪癖,就足以证明她是一个特别病态的存在了。只要是个性极端的存在,对人的喜恶就都是固定与极端的。一旦确定了喜欢,那就是极端喜欢,如果后来发现不喜欢了,那就是特别讨厌了。
血番茄在空姐家时,对暴君那么狂热,显然是极端喜欢暴君了。魔王如果放到都市小说里,就是个情窦初开的高富帅因太过羞涩,硬生生把中意女孩儿推向别人的傻瓜啊!
布衣鬼五百年没与活人进行过对话,虽然不知道都市小说是什么,却也对李佑的观点十分赞同。
一个吸血鬼、一个布衣鬼,居然聊到一块儿去了。布衣鬼并不知道李佑是吸血鬼,还以为李佑是活人,五百年没和活人聊过天的他,心情大好,更是不着急杀李佑了。
李佑身为一个准大学生,网聊经验也不少。论聊天,绝对比布衣鬼在行得多。
虽说两者生活经历完全不同,但李佑对布衣鬼这种活了至少五百年的存在,也是极为好奇的。在两人维持着让聊天继续的默契下,两人居然相谈甚欢地聊了两个多小时。
“哈哈,对啊!”布衣鬼坐在一只异形丧尸背上,皱着眉头,将手中折扇打得啪啪作响道:“想我当初寒窗苦读二十余年,居然连大明朝的一个进士都没靠得。倒是后来凭着一手好词,在花酒楼以词抵债,混了不少酒喝。”
“若说我最喜欢的一首词,却还得数我未到戴冠之年所作的一首不合韵脚之作了。这是我年纪尚幼时,心气甚高作出的一首劣作,连韵脚也不大对,但却道出了我心中满腔热血啊!”
聊着,布衣鬼从异形丧尸背上站起,作吟诵状道:“采桑子·重阳!”
布衣鬼朗诵得慷慨激昂、声情并茂,更因此词是他自己所作,颂得是酣畅淋漓。特别是布衣鬼原为明朝时的读书人,朗诵起来颇有古韵,与今人朗诵的感觉大不相同,让李佑不禁拍手道好。
特别是一句“恨阎王抠”,道出了布衣鬼年少便知人生苦短。而后的下半首词,更是将布衣鬼年少时的雄心满怀、鸿鹄之志表现得淋漓尽致!
听完后,李佑不由道:“我也不懂诗词,韵脚什么也不懂。不过布衣你这首词,倒真是大气。比我学过一些小家子气的词,要有力磅礴得多了。”
说吧,李佑笑道:“你现在活了这么五百多年,阎王也管不了你的寿命了,倒是感觉如何啊?”
布衣鬼还沉浸在自己所作之词的韵味中,听到李佑的话后,表情一黯:“苦哇!苦啊!”
“人生若有一大不幸,当是百年孤独。而我呢?孤苦伶仃五百余年,连个说话的活人都没有!有时候,我还真想死的时候不要变成鬼,一了百了的好啊。”
PS:呃,这首词本来是我自己写的,但是原稿丢了。时间太久,也记不起了。现在先暂时空着,等我明天问了朋友之后补上词的正文……拙作拙作,不太押韵,也还在不断学习中。如果有此中高人,那就真是让您见笑了。下一章更新需到一点左右了。
李佑皱了皱眉头:“那样的大人物,没道理会在乎我的啊。你们为什么弄出这么大阵势来抓我?”
“铺天盖地的尸海,一个四阶冰巫妖、两个三阶鬼物。现在又加上你,你比冰巫妖还要强。”李佑道:“我只不过是偷了半瓶万恶之血而已。”
布衣鬼哈哈大笑:“你原来还偷了半瓶万恶之血啊,我倒是才知道。不过,抓你的原因,可不是这个。”
“那是为什么?”李佑不解问道。
布衣鬼笑问道:“你可曾杀过一只小女孩状的二阶女鬼?”
李佑想了想问:“血番茄?”
“正是。”布衣鬼又将折扇拿了出来,一下将折扇甩开轻摇道:“血番茄她是魔王大人最中意的一个女子。”
“魔王大人不愿用身份强迫她。太早见她,魔王大人也觉得身份差距太大,会这段感情变得不那么纯洁。所以魔王大人便将血番茄安排到了我们猛鬼界最有前途的暴君麾下,让暴君处处照顾她。”布衣鬼叹息道:“血番茄受伤后,魔王大人直接下令让冷魔麾下第六十二处化生血池的产出,全部供给血番茄使用。可惜啊,血番茄还是被你们杀了。”
李佑大感意外!
无论李佑怎么想,也没有想到,出地道就遭遇铺天盖地尸海,还遇到如此强追兵的原因,居然是血番茄!李佑本来还以为是这半瓶万恶之血价值太高,才会造成这样结果的。
想到了血番茄被灭杀之前,对那个隐藏在背后的魔王大人毫不知情,却对暴君无比崇拜、依恋的样子,李佑竟莫名为那个魔王大人感到了一丝悲哀。
那个魔王大人,恐怕怎么也不会想到,他对血番茄的关爱、照顾,完全不知情的血番茄直接把那些当成了暴君对她的偏爱。更因为如此,第一次见血番茄时,血番茄才会那样表现出对暴君狂热的样子。
这算不算是魔王弄巧成拙,反倒让血番茄爱上了暴君呢?
毕竟,只要是女性,总是会对一直无条件偏袒自己、关爱自己、照顾自己的人产生好感。
布衣鬼不着急杀李佑,因为太久没和活人说话的原因,想聊聊天。而李佑本着尽量拖延时间、让空姐她们逃得远点儿的原则,也仿佛多年老友一般与布衣鬼闲聊了起来,并与布衣鬼说了刚才的那些想法。
布衣鬼一拍折扇,应和道:“对啊!我也觉得魔王大人在情场方面是真蠢!”
“身份如此高贵的魔王大人,好不容易动一次真情,居然怕因为身份悬殊导至感情不纯洁,而在背后默默奉献帮助。这简直是滑稽嘛!”布衣鬼一副过来人样子道:“这明显就是让血番茄对照顾她的暴君产生好感嘛!”
“我们这些鬼呀,其实都不太正常。正常的,都成不了鬼。但凡是鬼,必然是要心中有极大怨气或者人极度扭曲的。”布衣鬼道:“是人也好,是鬼也罢。只要性格稍有些不太正常的,就肯定会有些偏执。”
“血番茄是一个天赋不错的女鬼,而且还是年少就死化厉鬼的,肯定十分偏执。一旦偏执的人、鬼,对什么人产生了好感、认可了什么人,就几乎没有改变态度的可能性了。”
“血番茄对暴君产生了好感与爱慕,以后根本就不可能再对其他人产生好感了,魔王大人就没有机会了。而这恰恰是魔王大人自己一手策划的啊!”
李佑颇为赞同地点了点头。
血番茄光凭那喜食人脑的怪癖,就足以证明她是一个特别病态的存在了。只要是个性极端的存在,对人的喜恶就都是固定与极端的。一旦确定了喜欢,那就是极端喜欢,如果后来发现不喜欢了,那就是特别讨厌了。
血番茄在空姐家时,对暴君那么狂热,显然是极端喜欢暴君了。魔王如果放到都市小说里,就是个情窦初开的高富帅因太过羞涩,硬生生把中意女孩儿推向别人的傻瓜啊!
布衣鬼五百年没与活人进行过对话,虽然不知道都市小说是什么,却也对李佑的观点十分赞同。
一个吸血鬼、一个布衣鬼,居然聊到一块儿去了。布衣鬼并不知道李佑是吸血鬼,还以为李佑是活人,五百年没和活人聊过天的他,心情大好,更是不着急杀李佑了。
李佑身为一个准大学生,网聊经验也不少。论聊天,绝对比布衣鬼在行得多。
虽说两者生活经历完全不同,但李佑对布衣鬼这种活了至少五百年的存在,也是极为好奇的。在两人维持着让聊天继续的默契下,两人居然相谈甚欢地聊了两个多小时。
“哈哈,对啊!”布衣鬼坐在一只异形丧尸背上,皱着眉头,将手中折扇打得啪啪作响道:“想我当初寒窗苦读二十余年,居然连大明朝的一个进士都没靠得。倒是后来凭着一手好词,在花酒楼以词抵债,混了不少酒喝。”
“若说我最喜欢的一首词,却还得数我未到戴冠之年所作的一首不合韵脚之作了。这是我年纪尚幼时,心气甚高作出的一首劣作,连韵脚也不大对,但却道出了我心中满腔热血啊!”
聊着,布衣鬼从异形丧尸背上站起,作吟诵状道:“采桑子·重阳!”
布衣鬼朗诵得慷慨激昂、声情并茂,更因此词是他自己所作,颂得是酣畅淋漓。特别是布衣鬼原为明朝时的读书人,朗诵起来颇有古韵,与今人朗诵的感觉大不相同,让李佑不禁拍手道好。
特别是一句“恨阎王抠”,道出了布衣鬼年少便知人生苦短。而后的下半首词,更是将布衣鬼年少时的雄心满怀、鸿鹄之志表现得淋漓尽致!
听完后,李佑不由道:“我也不懂诗词,韵脚什么也不懂。不过布衣你这首词,倒真是大气。比我学过一些小家子气的词,要有力磅礴得多了。”
说吧,李佑笑道:“你现在活了这么五百多年,阎王也管不了你的寿命了,倒是感觉如何啊?”
布衣鬼还沉浸在自己所作之词的韵味中,听到李佑的话后,表情一黯:“苦哇!苦啊!”
“人生若有一大不幸,当是百年孤独。而我呢?孤苦伶仃五百余年,连个说话的活人都没有!有时候,我还真想死的时候不要变成鬼,一了百了的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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