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远行商队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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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巫正在擦剑。短短的宝剑,被她用一快上等麻布擦的一尘不染,明晃晃的剑面,都能当镜子照了。
大石头是提前就见过这把剑的,此时虽然眼热,倒也没有失态。老九就不行了,瓷瞪着俩眼珠子目不转睛的看着胖巫手里的神器。青果这个憨货却不停的摸自己的脑袋,提醒别人注意自己的新发型。这个夯货压根不明白这种新式武器的重要性。
胖巫瞄了一眼大石头腰里的剃刀,瞪了唐歌一眼。这把剃刀大石头是越用越喜欢,如今正插在腰上,看样子是不打算拿下来了。
唐歌毫不示弱的回瞪过去。套用青山的话来就是:连这好处都没有,老子还忙活个求!
胖巫低下头专心擦剑,对几人视若无睹,唐歌顿时就不爽了,开口问道:“这把剑你打算怎么处理?”
胖巫理所当然的道:“当然是藏起来。”
唐歌不屑的道:“藏起来可不行。”
胖巫奇道:“为什么?”
唐歌道:“这种宝剑最容易生锈,你擦的越干净,它就锈的越快。这种钢材好归好,但有个大毛病就是一段时间不用,就会锈迹斑斑,时间长了,会沤的跟糟木头一样。”
胖巫大惊失色,问道:“还有这一?好好的宝剑怎么还会变成木头?”
唐歌无奈的道:“不是变成木头。只是打个比方。这种剑生了锈,表面就会变得坑坑洼洼,锋刃也不再锋利了。钢材的质量还会下降。时间太久不用的话,就变的很脆,甚至一掰就断。”
胖巫急道:“那怎么办?”
唐歌道:“很简单,给他上油。隔三差五的给它上一层油就能减缓他生锈的时间,保养好了放个百十年还是没问题的。不过我觉得最好还是拿来用,这种宝剑只要拿来不停地用,就需要不停的擦拭磨制,自然也就不会生锈了。”
胖巫一副了然的样子,缓缓道:“我明白了,你是冲着这把宝剑来的吧!。”
唐歌嚣张的道:“这把破剑也就青山和你当成宝贝。我还没看在眼里。我就是来提醒你一声,这些武器做出来就是给人用的,如果是要藏起来的话,还不如藏矿石来的安全呢。最起码矿石不会变质。”
胖巫恍然大悟般头,问唐歌道:“那你觉得这把剑给谁用好?”
老九闻言狠狠的捣了唐歌一下,唐歌怒视过去,发现老九正用祈求的表情看着自己,再看大石头,同样也是射出炙热的眼神。那眼神的含义很简单,就是让唐歌开口把饮血剑讨过来给自己用。
唐歌没理会两个人的动作,而是转头对胖巫道:“这把短剑本来就是给你防身的。剑身短,适合女人用。至于其他的钢材,我要全部打制成武器,来装备部落的族人。大石头和老九的武器就已经开始打制了。”
胖巫想了一下,然后把手里的短剑递过来,毫不在意的道:“我整天待在部落里,哪里需要防身。你还是看看谁需要,把这把剑先给别人用吧。”
唐歌也不客气,接过短剑,随手递给身后的大石头,压根不管急的直搓手的老九。大石头拿到宝剑,激动的捧在手里,在手里翻来翻去,心急火燎的就是不知道该用什么姿势来搭配这把神器。
胖巫指指几个人的头,道:“你们的脑袋是怎么弄的?”
唐歌眼珠子一转,一个坏子涌上心头。于是假装不在意的指指大石头腰里的刀,道:“刚剃的,怎么样,你要不要也试试换个新发型?”
胖巫嗤笑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子绝对憋着坏呢。怎么,想给我割头发的时候给我一刀还是怎么着?”
唐歌委屈的道:“天地良心,除了大石头是我剃的,他俩的头发可都是大石头经的手。”
胖巫诧异的看向大石头,大石头头。胖巫满意的道:“给我也剃一个吧,要跟大石头的一模一样。”
“果然上钩了。”唐歌心里乐开了花,一个胖女人剃个莫西干,那得有多丑?虽然心里乐不可支,面上却拼命忍着。
大石头倍感荣幸,颠颠的忙活着给胖巫理发。唐歌则在一边尽心尽力的指,的确是指大石头怎么把莫西干头剃出来,一都没胡。因为唐歌压根用不着捣乱,就胖巫那体型,再好看的莫西干放她头上也够呛。
果然,等大石头忙完,再来看胖巫。原本就肥肥的脸,大大的嘴,被光洁溜溜的头皮衬托的脸更肥,嘴更大,反正唐歌怎么看怎么丑。
强忍着笑意告别胖巫,一路上唐歌蹦蹦跳跳,心情别样美好。终于摆了胖巫一道,也算是的报仇了。跳得正欢呢,唐歌突然反应过来,怎么自己身体变成了孩子,难道性格也跟这变了?好好的不走路咋还蹦起来了呢?想到这里,唐歌冲着天空狠狠的甩出一根中指,心中骂道:“贼老天,你休想暗算我!”
大石头心翼翼的捧着手里的饮血剑,生怕一不心给磕碰了。那架势,估计抱自己亲生儿子时都没这么在意过。唐歌越看越别扭,一把夺过宝剑,随手一挥,一根鸡蛋粗的树枝被干净利落的斩断。见宝剑如此神奇,老九眼红的像发怒的公牛,大石头却心疼的直皱眉头。
唐歌随手又是一剑斩下,旁边的大树被砍进去三指深,整个剑身都被卡在了树身里。大石头再也受不了唐歌的粗暴行径,一把夺过短剑,爱惜的抱在怀中。
唐歌淡淡的道:“不用紧张,这把剑也就一般化,跟我给你们量身定制的武器差远了。等你们的武器做出来,你们就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凶器了。”
********************
有了饮血剑,胖巫和青山总算不再找唐歌聒噪了。唐歌也终于可以在剑庐里为所欲为了。
获得剑庐彻底管理权的唐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人打制了一套木工工具。斧子,锯子,刨子,凿子,直尺。简简单单的几件套,用料也不多,却是唐歌渴望已久的。
原先大家一心的搞生产,唐歌还真不好意思公饱私囊。不过现在好了,钢材正在反复捶打,争取做到百炼钢的程度,铜矿也在反复提纯,提好了就熔成铜锭收起来。除了这两样再不用操心其他的唐歌,总算可以腾出手来做一件他早就想做的事了。
唐歌要做家具。很简单的家具。早就受够了地铺的唐歌,不是没试过其他的办法。比如他想做个竹床,可试了好几次都不行,没有工具的情况下,想用竹子做床简直是异想天开。简单的把竹子截成合适的长短,就让他伤透了脑筋。
现在有了工具,唐歌终于可以大展身手了。作为剑庐里的一把手,唐歌完全有条件也有理由抽出几个人手来帮他进行“木工试验”。
先打一个工作台,然后教导工匠试验卯榫结构,把木材截取标准长短,然后拼装,不合适的地方继续回工。经过两三天的努力,一张造型难看却四平八稳的木床终于诞生了。唐歌激动的热泪盈眶。有了床,他终于可以告别关于风湿老寒腿的噩梦了。
五个族人,被唐歌定性为木工。接下来他们将继续为唐歌做桌子,做凳子,而这些东西也将成为部落的特色商品。
必须是特色商品,因为其他部落可没有木工工具。
****************
转眼又是一周,部落远行交易队将在今日出发。唐歌随着族人一起,为交易队送行。原本唐歌也想跟着远行商队见见世面,可这话刚一出口就被胖巫严厉拒绝,还差派人一天二十四时盯着他,唐歌也只好死了这条心。
带队的人选早已确定了,是雪姨的老公长山。长山能言善辩,为人机灵,是做生意的好手。娅的老公东也在里面,总共二十人的远行队,对比其他交易队来还是比较危险的。唐歌在集市上见过远行交易队的排场。那些人驱赶着大象,驾驭着虎豹,各种牲畜驮着物资,单是护卫商队的战士就有百十人。更别提那些驯养的猛兽还有发一把武器就可以驱赶上前战斗的奴隶了。这样的队伍才能在荒原里横行无忌,
二十个人扔到荒原里,也就是一个中型狩猎队的规模。虽然看起来这样的队伍力量太薄弱了,可他们也有其他商队比不了的优势,那就是货物。大型商队的货物林林总总,什么东西都有,所有货物堆一起跟座山差不多,所以他们才要驾驭很多的牲畜来驼货,也需要派遣很多的战士跟随保护。
长山他们的货物就简单了。一些挂釉的摆件挂件,分配下来每个人身上藏一,简直跟空手差不多。而且部落尽最大的努力把他们武装起来,铁器是不能带出部落的,所以给他们武装了最好的石器。每人最少两把石刀,四根投枪,一根长矛。
胖巫正在擦剑。短短的宝剑,被她用一快上等麻布擦的一尘不染,明晃晃的剑面,都能当镜子照了。
大石头是提前就见过这把剑的,此时虽然眼热,倒也没有失态。老九就不行了,瓷瞪着俩眼珠子目不转睛的看着胖巫手里的神器。青果这个憨货却不停的摸自己的脑袋,提醒别人注意自己的新发型。这个夯货压根不明白这种新式武器的重要性。
胖巫瞄了一眼大石头腰里的剃刀,瞪了唐歌一眼。这把剃刀大石头是越用越喜欢,如今正插在腰上,看样子是不打算拿下来了。
唐歌毫不示弱的回瞪过去。套用青山的话来就是:连这好处都没有,老子还忙活个求!
胖巫低下头专心擦剑,对几人视若无睹,唐歌顿时就不爽了,开口问道:“这把剑你打算怎么处理?”
胖巫理所当然的道:“当然是藏起来。”
唐歌不屑的道:“藏起来可不行。”
胖巫奇道:“为什么?”
唐歌道:“这种宝剑最容易生锈,你擦的越干净,它就锈的越快。这种钢材好归好,但有个大毛病就是一段时间不用,就会锈迹斑斑,时间长了,会沤的跟糟木头一样。”
胖巫大惊失色,问道:“还有这一?好好的宝剑怎么还会变成木头?”
唐歌无奈的道:“不是变成木头。只是打个比方。这种剑生了锈,表面就会变得坑坑洼洼,锋刃也不再锋利了。钢材的质量还会下降。时间太久不用的话,就变的很脆,甚至一掰就断。”
胖巫急道:“那怎么办?”
唐歌道:“很简单,给他上油。隔三差五的给它上一层油就能减缓他生锈的时间,保养好了放个百十年还是没问题的。不过我觉得最好还是拿来用,这种宝剑只要拿来不停地用,就需要不停的擦拭磨制,自然也就不会生锈了。”
胖巫一副了然的样子,缓缓道:“我明白了,你是冲着这把宝剑来的吧!。”
唐歌嚣张的道:“这把破剑也就青山和你当成宝贝。我还没看在眼里。我就是来提醒你一声,这些武器做出来就是给人用的,如果是要藏起来的话,还不如藏矿石来的安全呢。最起码矿石不会变质。”
胖巫恍然大悟般头,问唐歌道:“那你觉得这把剑给谁用好?”
老九闻言狠狠的捣了唐歌一下,唐歌怒视过去,发现老九正用祈求的表情看着自己,再看大石头,同样也是射出炙热的眼神。那眼神的含义很简单,就是让唐歌开口把饮血剑讨过来给自己用。
唐歌没理会两个人的动作,而是转头对胖巫道:“这把短剑本来就是给你防身的。剑身短,适合女人用。至于其他的钢材,我要全部打制成武器,来装备部落的族人。大石头和老九的武器就已经开始打制了。”
胖巫想了一下,然后把手里的短剑递过来,毫不在意的道:“我整天待在部落里,哪里需要防身。你还是看看谁需要,把这把剑先给别人用吧。”
唐歌也不客气,接过短剑,随手递给身后的大石头,压根不管急的直搓手的老九。大石头拿到宝剑,激动的捧在手里,在手里翻来翻去,心急火燎的就是不知道该用什么姿势来搭配这把神器。
胖巫指指几个人的头,道:“你们的脑袋是怎么弄的?”
唐歌眼珠子一转,一个坏子涌上心头。于是假装不在意的指指大石头腰里的刀,道:“刚剃的,怎么样,你要不要也试试换个新发型?”
胖巫嗤笑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子绝对憋着坏呢。怎么,想给我割头发的时候给我一刀还是怎么着?”
唐歌委屈的道:“天地良心,除了大石头是我剃的,他俩的头发可都是大石头经的手。”
胖巫诧异的看向大石头,大石头头。胖巫满意的道:“给我也剃一个吧,要跟大石头的一模一样。”
“果然上钩了。”唐歌心里乐开了花,一个胖女人剃个莫西干,那得有多丑?虽然心里乐不可支,面上却拼命忍着。
大石头倍感荣幸,颠颠的忙活着给胖巫理发。唐歌则在一边尽心尽力的指,的确是指大石头怎么把莫西干头剃出来,一都没胡。因为唐歌压根用不着捣乱,就胖巫那体型,再好看的莫西干放她头上也够呛。
果然,等大石头忙完,再来看胖巫。原本就肥肥的脸,大大的嘴,被光洁溜溜的头皮衬托的脸更肥,嘴更大,反正唐歌怎么看怎么丑。
强忍着笑意告别胖巫,一路上唐歌蹦蹦跳跳,心情别样美好。终于摆了胖巫一道,也算是的报仇了。跳得正欢呢,唐歌突然反应过来,怎么自己身体变成了孩子,难道性格也跟这变了?好好的不走路咋还蹦起来了呢?想到这里,唐歌冲着天空狠狠的甩出一根中指,心中骂道:“贼老天,你休想暗算我!”
大石头心翼翼的捧着手里的饮血剑,生怕一不心给磕碰了。那架势,估计抱自己亲生儿子时都没这么在意过。唐歌越看越别扭,一把夺过宝剑,随手一挥,一根鸡蛋粗的树枝被干净利落的斩断。见宝剑如此神奇,老九眼红的像发怒的公牛,大石头却心疼的直皱眉头。
唐歌随手又是一剑斩下,旁边的大树被砍进去三指深,整个剑身都被卡在了树身里。大石头再也受不了唐歌的粗暴行径,一把夺过短剑,爱惜的抱在怀中。
唐歌淡淡的道:“不用紧张,这把剑也就一般化,跟我给你们量身定制的武器差远了。等你们的武器做出来,你们就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凶器了。”
********************
有了饮血剑,胖巫和青山总算不再找唐歌聒噪了。唐歌也终于可以在剑庐里为所欲为了。
获得剑庐彻底管理权的唐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人打制了一套木工工具。斧子,锯子,刨子,凿子,直尺。简简单单的几件套,用料也不多,却是唐歌渴望已久的。
原先大家一心的搞生产,唐歌还真不好意思公饱私囊。不过现在好了,钢材正在反复捶打,争取做到百炼钢的程度,铜矿也在反复提纯,提好了就熔成铜锭收起来。除了这两样再不用操心其他的唐歌,总算可以腾出手来做一件他早就想做的事了。
唐歌要做家具。很简单的家具。早就受够了地铺的唐歌,不是没试过其他的办法。比如他想做个竹床,可试了好几次都不行,没有工具的情况下,想用竹子做床简直是异想天开。简单的把竹子截成合适的长短,就让他伤透了脑筋。
现在有了工具,唐歌终于可以大展身手了。作为剑庐里的一把手,唐歌完全有条件也有理由抽出几个人手来帮他进行“木工试验”。
先打一个工作台,然后教导工匠试验卯榫结构,把木材截取标准长短,然后拼装,不合适的地方继续回工。经过两三天的努力,一张造型难看却四平八稳的木床终于诞生了。唐歌激动的热泪盈眶。有了床,他终于可以告别关于风湿老寒腿的噩梦了。
五个族人,被唐歌定性为木工。接下来他们将继续为唐歌做桌子,做凳子,而这些东西也将成为部落的特色商品。
必须是特色商品,因为其他部落可没有木工工具。
****************
转眼又是一周,部落远行交易队将在今日出发。唐歌随着族人一起,为交易队送行。原本唐歌也想跟着远行商队见见世面,可这话刚一出口就被胖巫严厉拒绝,还差派人一天二十四时盯着他,唐歌也只好死了这条心。
带队的人选早已确定了,是雪姨的老公长山。长山能言善辩,为人机灵,是做生意的好手。娅的老公东也在里面,总共二十人的远行队,对比其他交易队来还是比较危险的。唐歌在集市上见过远行交易队的排场。那些人驱赶着大象,驾驭着虎豹,各种牲畜驮着物资,单是护卫商队的战士就有百十人。更别提那些驯养的猛兽还有发一把武器就可以驱赶上前战斗的奴隶了。这样的队伍才能在荒原里横行无忌,
二十个人扔到荒原里,也就是一个中型狩猎队的规模。虽然看起来这样的队伍力量太薄弱了,可他们也有其他商队比不了的优势,那就是货物。大型商队的货物林林总总,什么东西都有,所有货物堆一起跟座山差不多,所以他们才要驾驭很多的牲畜来驼货,也需要派遣很多的战士跟随保护。
长山他们的货物就简单了。一些挂釉的摆件挂件,分配下来每个人身上藏一,简直跟空手差不多。而且部落尽最大的努力把他们武装起来,铁器是不能带出部落的,所以给他们武装了最好的石器。每人最少两把石刀,四根投枪,一根长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