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到底得罪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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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小天拉着芳芳的手走上了大街。两个人一个是俊男,一个是美女,大街上一走,回头率是百分之百。
大家一致赞叹:“我靠,好靓的妞啊,哪来的野小子,这么有福气,简直是一朵鲜花啊……插在了牛粪上。”
跟唐小天预料的一样,一个出租车司,因为净顾着看芳芳的腿了,一时没刹住车,咣既,跟前面的宝马来了个亲密的接吻。搞得那个宝马司机破口大骂。
还有一个小子,骑着一辆电动车,净顾着看芳芳的胸了,当的一声,电动车撞电线杆子上了。
这小子连人带车甩出去老远,搞得芳芳捂着嘴巴笑弯了腰。
唐小天说:“看看,我说吧,早说你出门会引起交通事故的,你还不信,这回应验了吧。”
芳芳说:“活该!谁让他们色。”
女孩并没有领着唐小天进饭店,而是首先来到了一家洗头成,让他理了理发。
然后两个人走进了商场,挑选了几件衣服,有内衣,西装,领带,板裤还有一双新皮鞋。整整一身的行头,都是芳芳为唐小天买的名牌。
唐小天走进换衣间,再出来的时候,完全变了样子,西装领带,板裤崭新,皮鞋也油亮亮的。
站在镜子的前面,他都差点没有认出自己:我靠,这是谁家的帅男?咋就这么帅呢?比蟋蟀还帅。
他都有点不好意思了:“芳芳,又让你破费,这多不好意思。花了多少钱啊?”
芳芳莞尔一笑:“没事,还不到两千。”
唐小天吓一跳:“卧槽,两千?我……拿什么还你?”
他不单单是感动,简直有点鸡冻了。要知道,山区里出来的小中医,看一百个病人也不一定挣得到两千。
唐小天啥都不缺,就是缺钱。有了钱,上买天,下买地,中间可以买空气。
芳芳说:“不用还,我送给你的,就当我报答你的救命之恩了。”
“那不行,我不值那么多钱,这身衣服穿我身上就糟蹋了。”唐小天说着就要脱下来,还给柜台的服务员。
芳芳一瞪眼怒道:“不行!就这么穿着,瞧瞧你从前的衣服,跟破烂一样,扔大街上都没人要,像个叫花子。其实你穿上这身衣服……还是蛮帅的。”
唐小天心说:我不穿衣服更帅。干嘛对我这么好?不是想勾搭我吧?难道想跟我搞对象?来吧妹妹,我都等不及了。
“这身衣服,真的送给我的?”唐小天莫名其妙看着芳芳,几乎不相信。
芳芳信誓旦旦说:“当然是送给你的,跟我的性命比起来,这身衣服算什么?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应该相互帮助。我欠你一个人情,在丽城有什么困难,尽管来找我,只要我办到的,一定义不容辞。”
唐小天感动地泪如雨下,恨不得立刻扑进芳芳的怀里大哭一场……顺便抱一下她细细的*,摸摸她……的底细。
但是他没敢,因为担心女孩子用脚踹他。只好说:“那恭敬不如从命了。”
“知道我什么给你买新衣服吗?”
“不知道啊,为什么?”
芳芳说:“因为我想你今天晚上到我家吃饭,见一下我的妈妈。当然要体面一点。”
唐小天一愣,靠,我见你妈妈干嘛?跟她又不熟?不会是丈母娘相看女婿吧?
喔……明白了,一定我救活了芳芳,她妈妈的心里过意不去,打算让女儿以身相许,送给我做媳妇。
老人家太客气了,替我问候她。
上次给芳芳治病,李阿姨不在,上班去了,她在丽城某学校做老师。
唐小天渴盼着在城里找个媳妇,因为毕竟成年了,到了怀春的年龄。
最近老是憋得慌,一个劲的做春梦,醒过来下面的衣服湿漉漉的。这是生理得不到宣泄引起的。
其实乡下的姑娘也不错,疙瘩山的姑娘一个个也水灵灵的,好像新砍的小白菜。
可娶个乡下媳妇没前途,只能一辈子窝在山窝窝里。
唐小天的爸爸妈妈不想儿子娶个乡下媳妇,这才让他到都市闯一闯。
唐小天问:“李阿姨要见我?为什么啊,难道是……提亲?”
芳芳的脸一红,怒道:“瞎说八道什么呢?净想美事!那天你为我瞧病,我妈妈没有在家,今天她放假,打算请你吃饭感谢一下。
还有,你不是说我的病是因为中毒吗?我想请你到我家看一下,我中毒的根源在哪儿,是不是因为饭菜有问题。”
唐小天这才想起来芳芳上次得病是中毒引起的,那种毒很厉害,名字叫“蚀骨散”。
“蚀骨散”是一种剧毒,一旦进入人体,会很快跟血液混合,并且深入骨髓,破坏骨髓的造血功能。
中毒的人会产生晕厥,无缘无故消瘦,食欲不振,最后低烧不退,昏迷不醒。
外表跟白血病一样。但是现代化的仪器根本查不出来。
“药王神篇”上记载,这种毒最初出于四川唐门。是明朝的时候,唐小天的一个祖辈爷爷流传出去的。
也就是说,这种毒的制造者,就是唐小天的祖辈。只可惜已经消失几百年了,明朝以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蚀骨散”在丽城出现,让唐小天百撕不得其姐。
为什么会在丽城出现?为什么会用在芳芳的身上,女孩子到底得罪了谁?
他必须要查个水落石出,因为这关系到唐门的声誉。也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
唐小天说:“那好,我跟你去一下,顺便拜会一下李叔叔跟李阿姨。帮你查一下毒源在哪儿。”
芳芳一下子拉起了他的手:“好啊,那快走啊,要不然天就黑了。”
女孩子的手跟他的手拉在一起,顿时,一股巨大的暖流顺着手臂冲上了脑海。
她感到芳芳的小手热热的,暖暖的,跟被高压电棒击中一样,浑身开始发癫。几乎身不由己了,身子也不由得飘了起来。
这恐怕是唐小天第一次跟女孩子牵手,他的心跳的很厉害,血液的流动也加快了,呼吸开始急促。
哪知道刚刚走出几步,大事不好了,忽然,一前一后两条人影出现在他的前面,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唐小天跟芳芳被迫停住了脚步。前面的两条人影一动不动,一个站在了唐小天的左边,一个站在了他的右边,从大街的两头把他的路给堵死了,他跟芳芳被挤在了中间。
唐小天十分的纳闷,不知道这两个鸟人是干什么的,哪儿蹦出来俩二货?
“你们是……?”唐小天惊讶地问。
这两个身影黑黝黝的,一个脸上有刀疤,一个是个小胡子。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根棍子,那棍子是钢管,敲在身上会骨断筋折。
唐小天立刻赶到了不妙,心说不好,大白天的竟然碰到了强盗,不知道是劫财还是劫色?
劫色还好,大不了老子的处男之身不要了,如果是劫财,身上一分钱也没有,难免会挨打。
刀疤脸跟小胡子冲他呵呵直笑,棍子在手掌上敲打,啪啪作响。
“你就是唐小天?”
“是的,哥,你们是谁?咱们有什么恩怨?我可没犯啥事啊,我是好银,不是坏银。”
唐小天一边说,一边将芳芳保护在了身后。作为一个男人,关键时刻当然要保护女孩子。
自己皮糙肉厚,打几下没关系,小姑娘细皮嫩肉,打坏了可没地方缝去,缝小缸来了也补不住。
刀疤脸鼻子哼了一声:“济世堂的素芬姐是你什么人?”
“喔,他是我老板,我是她员工,我是济世堂的首席大夫。”
唐小天明白了,这人原来是跟素芬姐有仇,不是跟自己有过节。
刀疤脸说:“那好啊,打的就是你!”
一个你字没有说完,忽然刀疤脸就出手了,凌空飞出一脚,一脚踢在了唐小天的肚肚上。
唐小天觉得肚肚一疼,好比乱箭窜身,整个身体不受控制,忽悠一下被踢出去老远,扑通一声摔在了地上。
他差点蒙掉,眼冒金星,还好没有昏过去。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
在落地的时候,唐小天用自己的右手撑住了地面,减缓了很大的冲击力,这样先挨着地面的就不会是脑袋,至少不会被摔傻,这是急中生智的一招。
“哥,咋了,我犯啥事了,为什么打我?救命啊。”唐小天的嘴角流出了鲜血。
这一脚踢得不轻,还好他的功夫不错,换做一般人,恐怕早就*并裂了。
刀疤脸体格庞大,腿脚粗壮,力气也大,一脚可以踢死一头大象,更别说是人了。
一脚飞出,他抬腿弹了弹裤脚上的泥巴,好像刚才踢中的不是唐小天,而是一坨大便。
然后慢慢靠近了唐小天,眼睛冷冷看着他:“小子,知道为什么打你吗?”
唐小天摇摇头:“不知道,可能是你……吃错药了吧。或者是忘了吃药。”
“放屁!告诉你小子,趁早卷铺盖滚回你的乡下去,别在丽城撒野,中医一行不适合你,听到没有?”
唐小天若有所思,听这意思,不像是寻仇,应该是同行找麻烦。
因为他听素芬姐说过,自从璐瑶的爸爸死了以后,医馆的生意很不顺利,一落千丈。有很多地痞流氓过来找麻烦,收保护费。
素芬姐知道,那些地皮跟流氓都是同行派过来的,原因是济世堂夺了他们的生意。
他们的目的就是要素芬姐母女支撑不下去,关张大吉。
其中一家叫“怀春堂”的中药铺,还放出消息,要收购济世堂。
为了守住男人留下来的家业,素芬姐在苦苦支撑,生活十分地艰难。
一定别的医馆老板不好意思拿女人撒气,于是就把怒气撒在了他这个伙计身上。
老子这一脚,挨得那叫一个冤!(未完待续)
唐小天拉着芳芳的手走上了大街。两个人一个是俊男,一个是美女,大街上一走,回头率是百分之百。
大家一致赞叹:“我靠,好靓的妞啊,哪来的野小子,这么有福气,简直是一朵鲜花啊……插在了牛粪上。”
跟唐小天预料的一样,一个出租车司,因为净顾着看芳芳的腿了,一时没刹住车,咣既,跟前面的宝马来了个亲密的接吻。搞得那个宝马司机破口大骂。
还有一个小子,骑着一辆电动车,净顾着看芳芳的胸了,当的一声,电动车撞电线杆子上了。
这小子连人带车甩出去老远,搞得芳芳捂着嘴巴笑弯了腰。
唐小天说:“看看,我说吧,早说你出门会引起交通事故的,你还不信,这回应验了吧。”
芳芳说:“活该!谁让他们色。”
女孩并没有领着唐小天进饭店,而是首先来到了一家洗头成,让他理了理发。
然后两个人走进了商场,挑选了几件衣服,有内衣,西装,领带,板裤还有一双新皮鞋。整整一身的行头,都是芳芳为唐小天买的名牌。
唐小天走进换衣间,再出来的时候,完全变了样子,西装领带,板裤崭新,皮鞋也油亮亮的。
站在镜子的前面,他都差点没有认出自己:我靠,这是谁家的帅男?咋就这么帅呢?比蟋蟀还帅。
他都有点不好意思了:“芳芳,又让你破费,这多不好意思。花了多少钱啊?”
芳芳莞尔一笑:“没事,还不到两千。”
唐小天吓一跳:“卧槽,两千?我……拿什么还你?”
他不单单是感动,简直有点鸡冻了。要知道,山区里出来的小中医,看一百个病人也不一定挣得到两千。
唐小天啥都不缺,就是缺钱。有了钱,上买天,下买地,中间可以买空气。
芳芳说:“不用还,我送给你的,就当我报答你的救命之恩了。”
“那不行,我不值那么多钱,这身衣服穿我身上就糟蹋了。”唐小天说着就要脱下来,还给柜台的服务员。
芳芳一瞪眼怒道:“不行!就这么穿着,瞧瞧你从前的衣服,跟破烂一样,扔大街上都没人要,像个叫花子。其实你穿上这身衣服……还是蛮帅的。”
唐小天心说:我不穿衣服更帅。干嘛对我这么好?不是想勾搭我吧?难道想跟我搞对象?来吧妹妹,我都等不及了。
“这身衣服,真的送给我的?”唐小天莫名其妙看着芳芳,几乎不相信。
芳芳信誓旦旦说:“当然是送给你的,跟我的性命比起来,这身衣服算什么?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应该相互帮助。我欠你一个人情,在丽城有什么困难,尽管来找我,只要我办到的,一定义不容辞。”
唐小天感动地泪如雨下,恨不得立刻扑进芳芳的怀里大哭一场……顺便抱一下她细细的*,摸摸她……的底细。
但是他没敢,因为担心女孩子用脚踹他。只好说:“那恭敬不如从命了。”
“知道我什么给你买新衣服吗?”
“不知道啊,为什么?”
芳芳说:“因为我想你今天晚上到我家吃饭,见一下我的妈妈。当然要体面一点。”
唐小天一愣,靠,我见你妈妈干嘛?跟她又不熟?不会是丈母娘相看女婿吧?
喔……明白了,一定我救活了芳芳,她妈妈的心里过意不去,打算让女儿以身相许,送给我做媳妇。
老人家太客气了,替我问候她。
上次给芳芳治病,李阿姨不在,上班去了,她在丽城某学校做老师。
唐小天渴盼着在城里找个媳妇,因为毕竟成年了,到了怀春的年龄。
最近老是憋得慌,一个劲的做春梦,醒过来下面的衣服湿漉漉的。这是生理得不到宣泄引起的。
其实乡下的姑娘也不错,疙瘩山的姑娘一个个也水灵灵的,好像新砍的小白菜。
可娶个乡下媳妇没前途,只能一辈子窝在山窝窝里。
唐小天的爸爸妈妈不想儿子娶个乡下媳妇,这才让他到都市闯一闯。
唐小天问:“李阿姨要见我?为什么啊,难道是……提亲?”
芳芳的脸一红,怒道:“瞎说八道什么呢?净想美事!那天你为我瞧病,我妈妈没有在家,今天她放假,打算请你吃饭感谢一下。
还有,你不是说我的病是因为中毒吗?我想请你到我家看一下,我中毒的根源在哪儿,是不是因为饭菜有问题。”
唐小天这才想起来芳芳上次得病是中毒引起的,那种毒很厉害,名字叫“蚀骨散”。
“蚀骨散”是一种剧毒,一旦进入人体,会很快跟血液混合,并且深入骨髓,破坏骨髓的造血功能。
中毒的人会产生晕厥,无缘无故消瘦,食欲不振,最后低烧不退,昏迷不醒。
外表跟白血病一样。但是现代化的仪器根本查不出来。
“药王神篇”上记载,这种毒最初出于四川唐门。是明朝的时候,唐小天的一个祖辈爷爷流传出去的。
也就是说,这种毒的制造者,就是唐小天的祖辈。只可惜已经消失几百年了,明朝以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蚀骨散”在丽城出现,让唐小天百撕不得其姐。
为什么会在丽城出现?为什么会用在芳芳的身上,女孩子到底得罪了谁?
他必须要查个水落石出,因为这关系到唐门的声誉。也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
唐小天说:“那好,我跟你去一下,顺便拜会一下李叔叔跟李阿姨。帮你查一下毒源在哪儿。”
芳芳一下子拉起了他的手:“好啊,那快走啊,要不然天就黑了。”
女孩子的手跟他的手拉在一起,顿时,一股巨大的暖流顺着手臂冲上了脑海。
她感到芳芳的小手热热的,暖暖的,跟被高压电棒击中一样,浑身开始发癫。几乎身不由己了,身子也不由得飘了起来。
这恐怕是唐小天第一次跟女孩子牵手,他的心跳的很厉害,血液的流动也加快了,呼吸开始急促。
哪知道刚刚走出几步,大事不好了,忽然,一前一后两条人影出现在他的前面,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唐小天跟芳芳被迫停住了脚步。前面的两条人影一动不动,一个站在了唐小天的左边,一个站在了他的右边,从大街的两头把他的路给堵死了,他跟芳芳被挤在了中间。
唐小天十分的纳闷,不知道这两个鸟人是干什么的,哪儿蹦出来俩二货?
“你们是……?”唐小天惊讶地问。
这两个身影黑黝黝的,一个脸上有刀疤,一个是个小胡子。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根棍子,那棍子是钢管,敲在身上会骨断筋折。
唐小天立刻赶到了不妙,心说不好,大白天的竟然碰到了强盗,不知道是劫财还是劫色?
劫色还好,大不了老子的处男之身不要了,如果是劫财,身上一分钱也没有,难免会挨打。
刀疤脸跟小胡子冲他呵呵直笑,棍子在手掌上敲打,啪啪作响。
“你就是唐小天?”
“是的,哥,你们是谁?咱们有什么恩怨?我可没犯啥事啊,我是好银,不是坏银。”
唐小天一边说,一边将芳芳保护在了身后。作为一个男人,关键时刻当然要保护女孩子。
自己皮糙肉厚,打几下没关系,小姑娘细皮嫩肉,打坏了可没地方缝去,缝小缸来了也补不住。
刀疤脸鼻子哼了一声:“济世堂的素芬姐是你什么人?”
“喔,他是我老板,我是她员工,我是济世堂的首席大夫。”
唐小天明白了,这人原来是跟素芬姐有仇,不是跟自己有过节。
刀疤脸说:“那好啊,打的就是你!”
一个你字没有说完,忽然刀疤脸就出手了,凌空飞出一脚,一脚踢在了唐小天的肚肚上。
唐小天觉得肚肚一疼,好比乱箭窜身,整个身体不受控制,忽悠一下被踢出去老远,扑通一声摔在了地上。
他差点蒙掉,眼冒金星,还好没有昏过去。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
在落地的时候,唐小天用自己的右手撑住了地面,减缓了很大的冲击力,这样先挨着地面的就不会是脑袋,至少不会被摔傻,这是急中生智的一招。
“哥,咋了,我犯啥事了,为什么打我?救命啊。”唐小天的嘴角流出了鲜血。
这一脚踢得不轻,还好他的功夫不错,换做一般人,恐怕早就*并裂了。
刀疤脸体格庞大,腿脚粗壮,力气也大,一脚可以踢死一头大象,更别说是人了。
一脚飞出,他抬腿弹了弹裤脚上的泥巴,好像刚才踢中的不是唐小天,而是一坨大便。
然后慢慢靠近了唐小天,眼睛冷冷看着他:“小子,知道为什么打你吗?”
唐小天摇摇头:“不知道,可能是你……吃错药了吧。或者是忘了吃药。”
“放屁!告诉你小子,趁早卷铺盖滚回你的乡下去,别在丽城撒野,中医一行不适合你,听到没有?”
唐小天若有所思,听这意思,不像是寻仇,应该是同行找麻烦。
因为他听素芬姐说过,自从璐瑶的爸爸死了以后,医馆的生意很不顺利,一落千丈。有很多地痞流氓过来找麻烦,收保护费。
素芬姐知道,那些地皮跟流氓都是同行派过来的,原因是济世堂夺了他们的生意。
他们的目的就是要素芬姐母女支撑不下去,关张大吉。
其中一家叫“怀春堂”的中药铺,还放出消息,要收购济世堂。
为了守住男人留下来的家业,素芬姐在苦苦支撑,生活十分地艰难。
一定别的医馆老板不好意思拿女人撒气,于是就把怒气撒在了他这个伙计身上。
老子这一脚,挨得那叫一个冤!(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