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要开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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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处山林里突然闪出一道火光,一种我非常熟悉的枪声在寂静的夜里震荡。
美制re迷ngton300口径狙击步枪,威力大、转速快、爆炸力猛,乃狙击手的最佳伴侣。
“妈的,还真有狙击手。”我忍不住暗暗地啐了一声。
在枪支管理极其严密的国度,买把枪是多么不容易,更何况还是这种连美国黑市都很难寻觅的re迷ngton300。
一团血雾顿时蓬洒开来,那位施展音波攻击的汉子整个往里跌飞,脑袋已被轰了个稀巴烂。
林觅仙懵了,紧紧地抓着我的手臂,眼眸中满是震惊。
几乎是音波停止的同一时间,m16a2步枪发出几声悦耳声响,剩下那位大汉还未来得及甩出手中蓄势待发的闪电,便被击中。子弹强劲的冲击力把他从门口震飞,跌在屋外的平地上,洒下一摊血水。
见到此景,暗惊对手果敢犀利的同时,我心内满是欣慰,他们总算没丢军人的脸。
其实彼德师门那两人若是小心一些,以他们魂器的特殊功效,胜利可说毫无悬念。错就错在太大意,而且他俩并不知道面临的对手是军人,更甚至还是精锐部队。
不过这正是我要的结果!
轻轻地拉了把神色不宁的林觅仙,我道:“还不快走,留着当枪靶呀!”
废弃工厂三面环山,厂房位于道路的尽头,若他们从厂房里冲出来,当头便能与我们相遇。一方是手持武器的军人,另一方是只有三柄飞刀和毫无格斗经验的娇女子,结果如何完全可以想像。
把林觅仙拉到左侧林内藏好,我轻轻地吁了口气,“留在这别动,他们我来对付。”
“你?”林觅仙被刚才的景象吓到了,不太敢相信地看着我,“你行吗?”
我咧开嘴,展露出一股自信的微笑,“世上的事,成不成,做了才知道。”
很有气势地说完,我却趴在她身旁一动不动。
“怎么了?”林觅仙附在我耳旁问道。
带有股香味的气息喷在我耳边,轻轻地有些*,可又有点享受。
我挠了挠耳朵,轻笑道:“静候时机。”
其实,我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彼德师门那人的尸体,我要考证一件事。没有等待多久,只见那人头顶的莲花逐渐变得灰暗,尔后开始痿缩,最后竟缩回到身体里去了。
又过了一会儿,一团不易察觉的白芒从他身上涌出,缓缓地,往天空飘飞而去。
我眯了眯眼,眸中精芒一闪:生命精华!
人死后,体重会减轻二十一克,有人说那是灵魂的重量。不过经林觅仙解释,我知道,那是人体内的生命精华,乃是组成生命的本源力量在体内型成的凝聚体。
简化来说,也确是灵魂。
彼德便是通过这个向师门告密的。
此次之所以来古浪山救高胖子,便是打算借别人的手,把彼德师门这两人解决,续而让他们通过灵魂把今天的事向师门汇报。
不然的话,我若是顺顺利利地被押解回去,就算不死,估计也没好下场。
我在投下乱因,至于结果会是怎样,那就不清楚了。
不过我没想到,除此之外,竟有一个意外收获。
就是那莲花!
我几乎可以认定,人们头顶的那朵莲花,就是生命精华的外在表现。也就是说,我大概可以从人们头顶的莲花色泽形状上,判断出这个人灵魂的强弱。
心里很有股高兴的感觉,虽然不知道这有什么用,但总归是解开了心头疑惑。
不知怎么的,‘观灵’这个词,忽然在我脑海涌现。
正当我打算进一步思索时,厂房里那个低沉的声音响了起来:“方成,你打算躲到什么时候!连朋友的性命你都不在乎了么?眼看着朋友因为自己而遭无妄之灾,却能不闻不问,这就是你的品性吗?”
这人开始用起了激将法,想必他知道,在十七八岁的这个懵懂年纪,兄弟义气看得比什么都重。
对我而言当然全无效果,我这次的预定目标可谓已圆满达成,就此离开是最好的选择。再者说,我已经确定了他们乃是军人的身份。
做为一个军人,杀人不眨眼乃是必需具备的优秀品质。但毫无必要地屠杀手无寸铁的平民,却是很难下手的。
那是流氓和神经病干的事,黑社会都不一定会乱出手。
所以,我若就此离开,离开这个城市,对方绑架高胖子等人以威胁我的作用便失去了。对高胖子等人来说,甚至还是好事。
“方成,”林觅仙忽然轻轻地拉了我一下,有些不好意思地道:“敌人太卑鄙了,不如我们……”
林觅仙胆怯了,看到比她还强的遗魂师都打不过对方,她丧失了信心。
见她如此,我心中忽地一顿,有了决定。
“主人,我必需留下!为朋友两肋插刀,乃大丈夫正所应当之事。”大义凛然地说完这句经典台词,我心里却有种好笑的感觉,因为我想到了后面那句:但为了美女,我插朋友两刀。
林觅仙被感动了!
美丽地眸中泛着湿气,我忽然想,高胖子若是看到此景,也会为了她插我两刀的。
见我要走,林觅仙道:“我跟你一块去。”
“别,”我赶紧摇头,“这帮人是杀人机器,你应付不了的。”
在魂仆印记解开之前,我和林觅仙生死相关,到时别本来没事,却被她拉着一块死了。
“你就安心地藏在这,别乱动!我一定能把人救出来,相信我!”
“嗯!”像是送别从军的小媳妇,林觅仙重重地点了下头。
就这样,我拎着三把飞刀,潜入了阴暗的山林之中。
远处山林里突然闪出一道火光,一种我非常熟悉的枪声在寂静的夜里震荡。
美制re迷ngton300口径狙击步枪,威力大、转速快、爆炸力猛,乃狙击手的最佳伴侣。
“妈的,还真有狙击手。”我忍不住暗暗地啐了一声。
在枪支管理极其严密的国度,买把枪是多么不容易,更何况还是这种连美国黑市都很难寻觅的re迷ngton300。
一团血雾顿时蓬洒开来,那位施展音波攻击的汉子整个往里跌飞,脑袋已被轰了个稀巴烂。
林觅仙懵了,紧紧地抓着我的手臂,眼眸中满是震惊。
几乎是音波停止的同一时间,m16a2步枪发出几声悦耳声响,剩下那位大汉还未来得及甩出手中蓄势待发的闪电,便被击中。子弹强劲的冲击力把他从门口震飞,跌在屋外的平地上,洒下一摊血水。
见到此景,暗惊对手果敢犀利的同时,我心内满是欣慰,他们总算没丢军人的脸。
其实彼德师门那两人若是小心一些,以他们魂器的特殊功效,胜利可说毫无悬念。错就错在太大意,而且他俩并不知道面临的对手是军人,更甚至还是精锐部队。
不过这正是我要的结果!
轻轻地拉了把神色不宁的林觅仙,我道:“还不快走,留着当枪靶呀!”
废弃工厂三面环山,厂房位于道路的尽头,若他们从厂房里冲出来,当头便能与我们相遇。一方是手持武器的军人,另一方是只有三柄飞刀和毫无格斗经验的娇女子,结果如何完全可以想像。
把林觅仙拉到左侧林内藏好,我轻轻地吁了口气,“留在这别动,他们我来对付。”
“你?”林觅仙被刚才的景象吓到了,不太敢相信地看着我,“你行吗?”
我咧开嘴,展露出一股自信的微笑,“世上的事,成不成,做了才知道。”
很有气势地说完,我却趴在她身旁一动不动。
“怎么了?”林觅仙附在我耳旁问道。
带有股香味的气息喷在我耳边,轻轻地有些*,可又有点享受。
我挠了挠耳朵,轻笑道:“静候时机。”
其实,我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彼德师门那人的尸体,我要考证一件事。没有等待多久,只见那人头顶的莲花逐渐变得灰暗,尔后开始痿缩,最后竟缩回到身体里去了。
又过了一会儿,一团不易察觉的白芒从他身上涌出,缓缓地,往天空飘飞而去。
我眯了眯眼,眸中精芒一闪:生命精华!
人死后,体重会减轻二十一克,有人说那是灵魂的重量。不过经林觅仙解释,我知道,那是人体内的生命精华,乃是组成生命的本源力量在体内型成的凝聚体。
简化来说,也确是灵魂。
彼德便是通过这个向师门告密的。
此次之所以来古浪山救高胖子,便是打算借别人的手,把彼德师门这两人解决,续而让他们通过灵魂把今天的事向师门汇报。
不然的话,我若是顺顺利利地被押解回去,就算不死,估计也没好下场。
我在投下乱因,至于结果会是怎样,那就不清楚了。
不过我没想到,除此之外,竟有一个意外收获。
就是那莲花!
我几乎可以认定,人们头顶的那朵莲花,就是生命精华的外在表现。也就是说,我大概可以从人们头顶的莲花色泽形状上,判断出这个人灵魂的强弱。
心里很有股高兴的感觉,虽然不知道这有什么用,但总归是解开了心头疑惑。
不知怎么的,‘观灵’这个词,忽然在我脑海涌现。
正当我打算进一步思索时,厂房里那个低沉的声音响了起来:“方成,你打算躲到什么时候!连朋友的性命你都不在乎了么?眼看着朋友因为自己而遭无妄之灾,却能不闻不问,这就是你的品性吗?”
这人开始用起了激将法,想必他知道,在十七八岁的这个懵懂年纪,兄弟义气看得比什么都重。
对我而言当然全无效果,我这次的预定目标可谓已圆满达成,就此离开是最好的选择。再者说,我已经确定了他们乃是军人的身份。
做为一个军人,杀人不眨眼乃是必需具备的优秀品质。但毫无必要地屠杀手无寸铁的平民,却是很难下手的。
那是流氓和神经病干的事,黑社会都不一定会乱出手。
所以,我若就此离开,离开这个城市,对方绑架高胖子等人以威胁我的作用便失去了。对高胖子等人来说,甚至还是好事。
“方成,”林觅仙忽然轻轻地拉了我一下,有些不好意思地道:“敌人太卑鄙了,不如我们……”
林觅仙胆怯了,看到比她还强的遗魂师都打不过对方,她丧失了信心。
见她如此,我心中忽地一顿,有了决定。
“主人,我必需留下!为朋友两肋插刀,乃大丈夫正所应当之事。”大义凛然地说完这句经典台词,我心里却有种好笑的感觉,因为我想到了后面那句:但为了美女,我插朋友两刀。
林觅仙被感动了!
美丽地眸中泛着湿气,我忽然想,高胖子若是看到此景,也会为了她插我两刀的。
见我要走,林觅仙道:“我跟你一块去。”
“别,”我赶紧摇头,“这帮人是杀人机器,你应付不了的。”
在魂仆印记解开之前,我和林觅仙生死相关,到时别本来没事,却被她拉着一块死了。
“你就安心地藏在这,别乱动!我一定能把人救出来,相信我!”
“嗯!”像是送别从军的小媳妇,林觅仙重重地点了下头。
就这样,我拎着三把飞刀,潜入了阴暗的山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