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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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翘紧紧靠在高子谦身上,急速的喘息还未平复,便听到对面那凶神恶煞的男人说道:“小子,让开,不关你的事,今天我们要教训这个臭婆娘!”一边说着,两人竟从身上掏出了明晃晃的匕首。
兰翘一怔,她身后的高子谦也是一怔,然后她感到高子谦将她猛力一推,低斥一声:“跑!”
兰翘来不及细想,转身就跑,跑出一段距离后,忽然大惊,这寂静的巷子里除开自己的脚步,竟然没有他的声音——高子谦并没有跟上来。
她马上明白,高子谦是担心被那两人拦住,所以此刻正留在原地单人匹马地阻止他们,她迅速停下脚步放声尖叫:“救命啊!打劫!”同时拿出电话打110,也不知是不是过于紧张,按电话的手指一直发颤,好不容易按下去,竟然是忙音,兰翘等不到电话接通,几乎没有任何犹豫便折了回去。
就在她跑开的这么几分钟里,那条昏暗的小巷里显然已经经过了一番搏斗,高子谦半靠在一边墙壁上,皱着眉,捂住自己的胳膊,那两个人中有一个伏倒在一边,另一个拿着手中的小刀喘着气。
虽然兰翘小腿哆嗦得厉害,依然努力用最镇定的声音道:“我报警了,还有两分钟警察就到!那边有吃宵夜的人也已经过来了!”
持刀男子狠狠地瞪着她,显然把她刚才的尖叫听得清清楚楚,考虑了一下,终于扶起地上的同伴,转身一瘸一拐地走了。
兰翘松了一口气,跑到高子谦身边,伸手去扶他,高子谦轻轻地哎哟了一声,兰翘觉得触手粘稠湿热,低头一看,竟然是一片猩红。
她不由得一呆,慢慢地蹲下去,小心翼翼地从后面揽住他的脖子,把头贴到他颈后的发根上,眼泪,猝不及防地滚落了下来。
高子谦动了一下,低声说:“别怕,没什么事,就是胳膊上被划了一刀。”
“可是……我有事。”兰翘哭了起来。
他们两个人就那么相拥靠在一起,昏暗的路灯将他们的影子缩小,最终两个融合成了一个。
夜间的急诊部,嘈杂喧闹,兰翘低着头坐在走廊的椅子上发呆。
高子谦手臂被划伤,在急症室里面缝针,她的手上搭着他的外套,血液已经凝结,在褐色的外衣上显出一股几近黑色的暗红,触目惊心。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但是在危险来临的时刻,他毫不犹豫地挡在她的前面,保护了她,兰翘说不清心中复杂的情绪到底是感动还是内疚,只觉得一片紊乱,理不清、语还乱,她后怕地想,如果……如果今天真的发生了什么不可挽回的意外,竟然有那么那么多的话还没来得及对他说。
他什么都还不知道,甚至不知道自己有多么喜欢他,喜欢到明明知道警察不会来,也要转身回去和他一起面对危险;而他,也没有告诉过她,他是那样的爱她,爱到愿意为她挡住劈头而至的刀刃。她一直在心底里肖想着惊天动地的爱情,结果这份爱情就这么从天而降砸在她头上,简直让她手足无措。
她呆呆地坐着,隔壁有个陪妻子过来看急诊的男人望了她半晌,似乎是忍不住,终于道:“嗨,你电话响呢。”
兰翘魂不守舍地抬起头, 终于恍然大悟,哦了一声,又手忙脚乱地掏了一阵才把电话拿出来:“喂?”
电话那头的人明显怔住了,静默一会,有个男人的声音说道:“你是谁?子谦在哪?”
兰翘有些没醒过神,低头看一眼手机,才发现是高子谦的,她想了想,轻声回答:“我是他的朋友,我们现在在医院。”
兰翘从没想过这辈子还有可能见到高子陌,而且竟然还是在医院这种奇怪的地方,这更让她感到无比尴尬。
四年多以前的一个夏天,一个同事生日,他们去了钱柜唱歌,她明明是个摇骰子的高手,但那天不知为什么,总是莫名其妙地输,然后便莫名其妙地喝,一杯接一杯,喝到后来,竟然还跑去洗手间吐了。从洗手间出来以后,又莫名其妙地碰到一头维尼熊拉着她合影,她更加莫名其妙地走错了包厢,然后碰到一个莫名其妙的男人。
那时候她还年轻,孤身一人在外闯荡,工作又不顺意,心灰之下觉得如果能钓到一只金龟也是不错的选择,是以对那个高调张扬的男人一点也不讨厌。高子陌彼时开一台黑色的敞篷莲花,容貌清俊明朗,坐在他旁边的时候,她故作矜持地顾盼生姿,路边女人们艳慕的目光,让她有一种强烈的虚荣感。现在后知后觉地回想起来,高子谦与高子陌的外貌是有几分相像的,他们的五官轮廓都很深,鼻梁高挺,只是高子谦的眼睛是痕迹很深的双眼皮,笑起来便像路边开得灿烂的桃花;而高子陌却是单眼皮,又因为极少笑,所以眼神总是冷冽而深邃。
十个普通的女人里面只怕有八个都会或多或少地存在过钓金龟婿的念头,兰翘并不为自己觉得羞耻,她羞耻的是,曾经约会过的男人竟然是现任男友的哥哥,简直像看TVB剧集一样神奇,唯一万幸的是自己没有*的爱好,不然真要羞愧致死。
前几天在公司酒会上,兰翘从欧阳博口中已经知道高子陌与高子谦的关系,所以在急诊室门外与他重逢,只是微有脸红,但是高子陌明显比她震惊,脚步也停滞下来,过了一会才犹疑着说:“你……你是……”
兰翘硬着头皮道:“我是高子谦的朋友,我叫兰翘。”
她敢打一块钱的赌,这位走马章台,酷爱流连花丛的高家二公子就算还记得她,也必定已经不记得名字,他们通共见过两次面,此后便黄鹤杳然,在她之后,他只怕又去过一百次娱乐场所,认得过一百个像她一样的女子,并且统统带上自己的跑车,能记住才怪。
果然,高子陌皱了皱眉头:“对,你叫兰翘,我记得你。”
他和高子谦差不多高大,但是年纪明显要大一些,也瘦削一些,穿一身做工精良的深色西装,身上有一种掩盖不住的锋芒,尤其将那两条浓密的眉毛拧在一起时,更让人觉得莫名便有一种压迫感。
他打量兰翘一阵,继续皱着眉头问:“怎么好好地弄到医院来了?”
兰翘讪讪地说:“我被人打劫,他见义勇为。”
高子陌的眉头皱得更深,转身道:“瞎胡闹!我去打个电话。”
兰翘不知道他打给谁,只听到他语气虽然平缓却有一股隐然的威严:“让公安局马上去查!”
过了一会,他又走回来:“子谦前几天说要介绍个朋友个我认识。”
兰翘老老实实地回答:“是我。”
他眯了眯眼睛“不是说你出差去了么?”
兰翘大言不惭地撒谎:“我回来了。”
他冷冷地看着她,口气已经变得有些咄咄逼人:“我对女人的年纪没兴趣,但是如果我没记错,你应该比子谦大了不是一岁两岁吧?”
兰翘抬起头,咬紧牙关回答:“四岁!但是,从我跟他开始的那一天,他就知道我的年龄,我从没有骗过他!”(未完待续)
兰翘紧紧靠在高子谦身上,急速的喘息还未平复,便听到对面那凶神恶煞的男人说道:“小子,让开,不关你的事,今天我们要教训这个臭婆娘!”一边说着,两人竟从身上掏出了明晃晃的匕首。
兰翘一怔,她身后的高子谦也是一怔,然后她感到高子谦将她猛力一推,低斥一声:“跑!”
兰翘来不及细想,转身就跑,跑出一段距离后,忽然大惊,这寂静的巷子里除开自己的脚步,竟然没有他的声音——高子谦并没有跟上来。
她马上明白,高子谦是担心被那两人拦住,所以此刻正留在原地单人匹马地阻止他们,她迅速停下脚步放声尖叫:“救命啊!打劫!”同时拿出电话打110,也不知是不是过于紧张,按电话的手指一直发颤,好不容易按下去,竟然是忙音,兰翘等不到电话接通,几乎没有任何犹豫便折了回去。
就在她跑开的这么几分钟里,那条昏暗的小巷里显然已经经过了一番搏斗,高子谦半靠在一边墙壁上,皱着眉,捂住自己的胳膊,那两个人中有一个伏倒在一边,另一个拿着手中的小刀喘着气。
虽然兰翘小腿哆嗦得厉害,依然努力用最镇定的声音道:“我报警了,还有两分钟警察就到!那边有吃宵夜的人也已经过来了!”
持刀男子狠狠地瞪着她,显然把她刚才的尖叫听得清清楚楚,考虑了一下,终于扶起地上的同伴,转身一瘸一拐地走了。
兰翘松了一口气,跑到高子谦身边,伸手去扶他,高子谦轻轻地哎哟了一声,兰翘觉得触手粘稠湿热,低头一看,竟然是一片猩红。
她不由得一呆,慢慢地蹲下去,小心翼翼地从后面揽住他的脖子,把头贴到他颈后的发根上,眼泪,猝不及防地滚落了下来。
高子谦动了一下,低声说:“别怕,没什么事,就是胳膊上被划了一刀。”
“可是……我有事。”兰翘哭了起来。
他们两个人就那么相拥靠在一起,昏暗的路灯将他们的影子缩小,最终两个融合成了一个。
夜间的急诊部,嘈杂喧闹,兰翘低着头坐在走廊的椅子上发呆。
高子谦手臂被划伤,在急症室里面缝针,她的手上搭着他的外套,血液已经凝结,在褐色的外衣上显出一股几近黑色的暗红,触目惊心。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但是在危险来临的时刻,他毫不犹豫地挡在她的前面,保护了她,兰翘说不清心中复杂的情绪到底是感动还是内疚,只觉得一片紊乱,理不清、语还乱,她后怕地想,如果……如果今天真的发生了什么不可挽回的意外,竟然有那么那么多的话还没来得及对他说。
他什么都还不知道,甚至不知道自己有多么喜欢他,喜欢到明明知道警察不会来,也要转身回去和他一起面对危险;而他,也没有告诉过她,他是那样的爱她,爱到愿意为她挡住劈头而至的刀刃。她一直在心底里肖想着惊天动地的爱情,结果这份爱情就这么从天而降砸在她头上,简直让她手足无措。
她呆呆地坐着,隔壁有个陪妻子过来看急诊的男人望了她半晌,似乎是忍不住,终于道:“嗨,你电话响呢。”
兰翘魂不守舍地抬起头, 终于恍然大悟,哦了一声,又手忙脚乱地掏了一阵才把电话拿出来:“喂?”
电话那头的人明显怔住了,静默一会,有个男人的声音说道:“你是谁?子谦在哪?”
兰翘有些没醒过神,低头看一眼手机,才发现是高子谦的,她想了想,轻声回答:“我是他的朋友,我们现在在医院。”
兰翘从没想过这辈子还有可能见到高子陌,而且竟然还是在医院这种奇怪的地方,这更让她感到无比尴尬。
四年多以前的一个夏天,一个同事生日,他们去了钱柜唱歌,她明明是个摇骰子的高手,但那天不知为什么,总是莫名其妙地输,然后便莫名其妙地喝,一杯接一杯,喝到后来,竟然还跑去洗手间吐了。从洗手间出来以后,又莫名其妙地碰到一头维尼熊拉着她合影,她更加莫名其妙地走错了包厢,然后碰到一个莫名其妙的男人。
那时候她还年轻,孤身一人在外闯荡,工作又不顺意,心灰之下觉得如果能钓到一只金龟也是不错的选择,是以对那个高调张扬的男人一点也不讨厌。高子陌彼时开一台黑色的敞篷莲花,容貌清俊明朗,坐在他旁边的时候,她故作矜持地顾盼生姿,路边女人们艳慕的目光,让她有一种强烈的虚荣感。现在后知后觉地回想起来,高子谦与高子陌的外貌是有几分相像的,他们的五官轮廓都很深,鼻梁高挺,只是高子谦的眼睛是痕迹很深的双眼皮,笑起来便像路边开得灿烂的桃花;而高子陌却是单眼皮,又因为极少笑,所以眼神总是冷冽而深邃。
十个普通的女人里面只怕有八个都会或多或少地存在过钓金龟婿的念头,兰翘并不为自己觉得羞耻,她羞耻的是,曾经约会过的男人竟然是现任男友的哥哥,简直像看TVB剧集一样神奇,唯一万幸的是自己没有*的爱好,不然真要羞愧致死。
前几天在公司酒会上,兰翘从欧阳博口中已经知道高子陌与高子谦的关系,所以在急诊室门外与他重逢,只是微有脸红,但是高子陌明显比她震惊,脚步也停滞下来,过了一会才犹疑着说:“你……你是……”
兰翘硬着头皮道:“我是高子谦的朋友,我叫兰翘。”
她敢打一块钱的赌,这位走马章台,酷爱流连花丛的高家二公子就算还记得她,也必定已经不记得名字,他们通共见过两次面,此后便黄鹤杳然,在她之后,他只怕又去过一百次娱乐场所,认得过一百个像她一样的女子,并且统统带上自己的跑车,能记住才怪。
果然,高子陌皱了皱眉头:“对,你叫兰翘,我记得你。”
他和高子谦差不多高大,但是年纪明显要大一些,也瘦削一些,穿一身做工精良的深色西装,身上有一种掩盖不住的锋芒,尤其将那两条浓密的眉毛拧在一起时,更让人觉得莫名便有一种压迫感。
他打量兰翘一阵,继续皱着眉头问:“怎么好好地弄到医院来了?”
兰翘讪讪地说:“我被人打劫,他见义勇为。”
高子陌的眉头皱得更深,转身道:“瞎胡闹!我去打个电话。”
兰翘不知道他打给谁,只听到他语气虽然平缓却有一股隐然的威严:“让公安局马上去查!”
过了一会,他又走回来:“子谦前几天说要介绍个朋友个我认识。”
兰翘老老实实地回答:“是我。”
他眯了眯眼睛“不是说你出差去了么?”
兰翘大言不惭地撒谎:“我回来了。”
他冷冷地看着她,口气已经变得有些咄咄逼人:“我对女人的年纪没兴趣,但是如果我没记错,你应该比子谦大了不是一岁两岁吧?”
兰翘抬起头,咬紧牙关回答:“四岁!但是,从我跟他开始的那一天,他就知道我的年龄,我从没有骗过他!”(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