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醉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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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刻字的前辈还真是个情种,当年他能走上山顶,一定是下的大决心,不然怎么会有这样的感慨。”一名少年公子声若蝉鸣,骄傲之色显露在他身上的绫罗绸缎之上。
公子哥身旁的一位布衣青年显得极为配合,问道:“公子怎么理解这句话?”
华服公子瞥了一眼身边的布衣青年,嘴角微翘,昂首作揖:“兄台难道看不出?这字里行间,不是显而易见。这位前辈高人本是痴情之人,在斩断相思之后,才得以进入大境界,达到了忘情境界。这位前辈其实是在为我们登上忘情路指了一条明路,兄台还需细看。”
布衣青年恍然大悟,相见恨晚道:“在下李杯,明日登山还请公子多多关照。”
“关照……你够资格?”华服少年英俊的脸上透着毫不掩饰的纨绔姿态。
李怀的热脸贴了冷屁股,心里不是滋味,但却依然笑脸相迎道:“公子可是洛河城城主宫胜海之子?”
“正是本少爷。”
秦国素有三郡五城之名,各代表了秦国八座主要城市,而洛河城便是这五城之一。
李怀此话一出,两人无形中成为了人流中心,渐渐所有人都朝宫云洛靠拢了过来,这让他无比的享受。
从小到大,在他眼里,这些人全都是星辰里的尘埃,自己便是夜空中的那轮明月,光芒万丈,受人敬仰。
当然,他也明白,那颗让自己拥有光芒的太阳,自然便是父亲那个洛河城城主了。
“我看未必。”正当许多人向宫云洛大献殷勤之时,一句略带嘲弄的言语如针尖般挑衅了这位少主的自尊心,“我看你是完全曲解了刻字人的意思。这刻字人,或许根本就没有办法走上山顶。”
将宫云洛围城一团的人群都看向了这个说话的人,皆是带着同仇敌忾般的一丝寒意。
说话的人不高,衣衫微脏却被打理得十分清楚,怪异的是,这个人的脸上竟然带着一个纯白色面具,唯有一双眼睛清亮无比。
此人正是林凌。苍痕山此行必须要来,但怎样才能不让那个仇人认出自己?实在太难,太难,时间紧迫之下,林凌只好出此下策,带上一个面具,以挡一时风雨。
此举在林凌事后想来实在是太过冒险,若是自己运气不好,当日便被那青袍仙人给处理了吧。
“你这人,真是大言不惭。是中堂还是旭学认过字?竟然有脸说宫少爷的不是?”李怀面露讥讽。
中堂和旭学皆是洛河城内一流的学府,非达官贵人,根本求学无门。
“哦,是我没看清楚。”李怀不屑的瞥了一眼林凌的面具,“你根本就没脸啊!”
这一句嘲讽惹得周围看热闹的人一阵笑闹起哄,带着面具,或许是没脸,但又何尝不是保护自己最好的“脸”呢。
“这位刻字的前辈高人明明功法超绝,你却说他资质平平,连忘情路都上不去,真是好大的口气。”宫云洛昂首冷哼。
这一争执,终于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林凌也不惧面前的数道寒冷的目光,高声道:“你们不妨把前面的这首小诗倒过来念念。”
“痴情多比无情苦,相思不断忘情古。古情忘断不思相,苦情无比多情痴。”
“很显然,这位前辈还陷在相思之中,此中苦情,不足为外人道,这前后倒叙小诗,不过是耍耍他的小聪明罢了,怕是这位前辈性格也是洒脱,愿意把自己的大实话这样明目张胆的公开。”林凌声音清亮,虽然比眼前这个纨绔少爷矮了一个头,但也挺直了身子说得十分认真。
什么情情爱爱他虽然不懂,但字里行间总有自己的一番体会。
众人沉思片刻,林凌说的也不无道理。要是倒过来念,确实有另一番体会。
“这刻字人今日又不在这里,你说什么自然都有几分道理。”一篇文章,一百个人看,有一百种不同的见解,这是读书人再熟悉不过的事情。宫云洛冷哼一声,“毛都还没有长齐就学人来上苍痕山,也对,这忘情路怕是对你这种毛头小子最有优势了,不过我劝你,这忘情路对修为的考核更是重要,你还是趁早滚回家里种田吧!”
宫云洛瞥了一眼林凌便不再理会他,转身大摇大摆的走向了别处。
“今天云洛公子大人不计小人过,放了你,下次别不长眼!见你一次打你一次。”李怀向林凌放了几句狠话,匆忙跟了上去,全然忘记了刚才宫云洛的对自己的羞辱。
见没什么热闹可看,围观的人群也渐渐散了开来。
林凌只觉得右肩被人拍了一下,回头看去,竟是那最为年长的四十来岁的男人。
男子络腮胡子,牙口洁白整齐,只是眼神有些涣散,脸上带着一丝笑意,凑近林凌的耳边悄声道:“我认得你……你怎么在这?”
林凌浑身大颤,自己从小便生活在牛坑村里,认识自己的也就村里的人。可村里的人如今都已经命归阎罗,林凌更是根本就没有见过这个人。
难道是那苍痕派的仇人派来寻找自己的?!可是自己也还戴着面具啊,他到底是如何认出自己的。
这名男子胡须短寸,头发整齐,手指干瘦而修长,唯有双眼涣散无光,腰间别着一个漆黑的酒葫芦,说话时口中若有若无的喷出些许酒气。
看似酒徒,却让人心生畏惧,仿佛自己面对着一只半睡半醒的猛虎。
林凌的心境慢慢平复了下来。
林凌今年虽然十四岁,心智却比同龄人成熟许多倍,甚至连大多常人也比不上他。
“大叔,你是从哪里来?怕是酒喝多,认错人了吧。”林凌甩开了他搭在自己肩上的右手,作势欲走,却不料他的手再次搭了上来,这次却牢牢黏住了他的肩膀,任林凌怎么用力,都没有办法挣脱离开。
“我没有认错,刚才在那破桥上,我就看到你了。”醉汉神秘兮兮地压低了声音,靠近了林凌,小声的说着,那熏人的酒气惹得林凌连忙捏住了鼻子,“你是老书生派来的弟子,对不对!”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林凌猛一抖力,不自觉带上了一丝清风诀的灵力,醉汉有了刹那恍惚,竟然被林凌挣脱了出来,自己却浑然未觉,同时反笑道,“前辈实力非凡,又何必和我们这些小辈争这苍痕弟子的名额。刚才这过桥四十八人里,不管是第一个人还是最后一个人,每个人的过桥经历我都一清二楚,唯有前辈像是凭空出现在这忘情路前。前辈莫不是御空而来?”
醉汉的双眸微微一颤,浑浊的目光中闪过一丝精光,而后咧嘴笑了起来:“你这娃娃真是好笑,我是在你前一批来的人员里面,我到岸的时候,你说不定都还没上桥呢。你又怎么看得到我过桥经历!”
林凌不想再说,回应道:“孰是孰非,前辈心知肚明,我还要去准备登山的事宜,就不打扰了。”
“哦?”醉汉望着林凌头也不回的背影,看了看刚才搭在林凌肩上的右手,嘴角扬起了似笑非笑的表情,“这孩子,身上确实有那么一丝书圣的气息,却又微乎其微,有趣,真有趣……”
“这位刻字的前辈还真是个情种,当年他能走上山顶,一定是下的大决心,不然怎么会有这样的感慨。”一名少年公子声若蝉鸣,骄傲之色显露在他身上的绫罗绸缎之上。
公子哥身旁的一位布衣青年显得极为配合,问道:“公子怎么理解这句话?”
华服公子瞥了一眼身边的布衣青年,嘴角微翘,昂首作揖:“兄台难道看不出?这字里行间,不是显而易见。这位前辈高人本是痴情之人,在斩断相思之后,才得以进入大境界,达到了忘情境界。这位前辈其实是在为我们登上忘情路指了一条明路,兄台还需细看。”
布衣青年恍然大悟,相见恨晚道:“在下李杯,明日登山还请公子多多关照。”
“关照……你够资格?”华服少年英俊的脸上透着毫不掩饰的纨绔姿态。
李怀的热脸贴了冷屁股,心里不是滋味,但却依然笑脸相迎道:“公子可是洛河城城主宫胜海之子?”
“正是本少爷。”
秦国素有三郡五城之名,各代表了秦国八座主要城市,而洛河城便是这五城之一。
李怀此话一出,两人无形中成为了人流中心,渐渐所有人都朝宫云洛靠拢了过来,这让他无比的享受。
从小到大,在他眼里,这些人全都是星辰里的尘埃,自己便是夜空中的那轮明月,光芒万丈,受人敬仰。
当然,他也明白,那颗让自己拥有光芒的太阳,自然便是父亲那个洛河城城主了。
“我看未必。”正当许多人向宫云洛大献殷勤之时,一句略带嘲弄的言语如针尖般挑衅了这位少主的自尊心,“我看你是完全曲解了刻字人的意思。这刻字人,或许根本就没有办法走上山顶。”
将宫云洛围城一团的人群都看向了这个说话的人,皆是带着同仇敌忾般的一丝寒意。
说话的人不高,衣衫微脏却被打理得十分清楚,怪异的是,这个人的脸上竟然带着一个纯白色面具,唯有一双眼睛清亮无比。
此人正是林凌。苍痕山此行必须要来,但怎样才能不让那个仇人认出自己?实在太难,太难,时间紧迫之下,林凌只好出此下策,带上一个面具,以挡一时风雨。
此举在林凌事后想来实在是太过冒险,若是自己运气不好,当日便被那青袍仙人给处理了吧。
“你这人,真是大言不惭。是中堂还是旭学认过字?竟然有脸说宫少爷的不是?”李怀面露讥讽。
中堂和旭学皆是洛河城内一流的学府,非达官贵人,根本求学无门。
“哦,是我没看清楚。”李怀不屑的瞥了一眼林凌的面具,“你根本就没脸啊!”
这一句嘲讽惹得周围看热闹的人一阵笑闹起哄,带着面具,或许是没脸,但又何尝不是保护自己最好的“脸”呢。
“这位刻字的前辈高人明明功法超绝,你却说他资质平平,连忘情路都上不去,真是好大的口气。”宫云洛昂首冷哼。
这一争执,终于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林凌也不惧面前的数道寒冷的目光,高声道:“你们不妨把前面的这首小诗倒过来念念。”
“痴情多比无情苦,相思不断忘情古。古情忘断不思相,苦情无比多情痴。”
“很显然,这位前辈还陷在相思之中,此中苦情,不足为外人道,这前后倒叙小诗,不过是耍耍他的小聪明罢了,怕是这位前辈性格也是洒脱,愿意把自己的大实话这样明目张胆的公开。”林凌声音清亮,虽然比眼前这个纨绔少爷矮了一个头,但也挺直了身子说得十分认真。
什么情情爱爱他虽然不懂,但字里行间总有自己的一番体会。
众人沉思片刻,林凌说的也不无道理。要是倒过来念,确实有另一番体会。
“这刻字人今日又不在这里,你说什么自然都有几分道理。”一篇文章,一百个人看,有一百种不同的见解,这是读书人再熟悉不过的事情。宫云洛冷哼一声,“毛都还没有长齐就学人来上苍痕山,也对,这忘情路怕是对你这种毛头小子最有优势了,不过我劝你,这忘情路对修为的考核更是重要,你还是趁早滚回家里种田吧!”
宫云洛瞥了一眼林凌便不再理会他,转身大摇大摆的走向了别处。
“今天云洛公子大人不计小人过,放了你,下次别不长眼!见你一次打你一次。”李怀向林凌放了几句狠话,匆忙跟了上去,全然忘记了刚才宫云洛的对自己的羞辱。
见没什么热闹可看,围观的人群也渐渐散了开来。
林凌只觉得右肩被人拍了一下,回头看去,竟是那最为年长的四十来岁的男人。
男子络腮胡子,牙口洁白整齐,只是眼神有些涣散,脸上带着一丝笑意,凑近林凌的耳边悄声道:“我认得你……你怎么在这?”
林凌浑身大颤,自己从小便生活在牛坑村里,认识自己的也就村里的人。可村里的人如今都已经命归阎罗,林凌更是根本就没有见过这个人。
难道是那苍痕派的仇人派来寻找自己的?!可是自己也还戴着面具啊,他到底是如何认出自己的。
这名男子胡须短寸,头发整齐,手指干瘦而修长,唯有双眼涣散无光,腰间别着一个漆黑的酒葫芦,说话时口中若有若无的喷出些许酒气。
看似酒徒,却让人心生畏惧,仿佛自己面对着一只半睡半醒的猛虎。
林凌的心境慢慢平复了下来。
林凌今年虽然十四岁,心智却比同龄人成熟许多倍,甚至连大多常人也比不上他。
“大叔,你是从哪里来?怕是酒喝多,认错人了吧。”林凌甩开了他搭在自己肩上的右手,作势欲走,却不料他的手再次搭了上来,这次却牢牢黏住了他的肩膀,任林凌怎么用力,都没有办法挣脱离开。
“我没有认错,刚才在那破桥上,我就看到你了。”醉汉神秘兮兮地压低了声音,靠近了林凌,小声的说着,那熏人的酒气惹得林凌连忙捏住了鼻子,“你是老书生派来的弟子,对不对!”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林凌猛一抖力,不自觉带上了一丝清风诀的灵力,醉汉有了刹那恍惚,竟然被林凌挣脱了出来,自己却浑然未觉,同时反笑道,“前辈实力非凡,又何必和我们这些小辈争这苍痕弟子的名额。刚才这过桥四十八人里,不管是第一个人还是最后一个人,每个人的过桥经历我都一清二楚,唯有前辈像是凭空出现在这忘情路前。前辈莫不是御空而来?”
醉汉的双眸微微一颤,浑浊的目光中闪过一丝精光,而后咧嘴笑了起来:“你这娃娃真是好笑,我是在你前一批来的人员里面,我到岸的时候,你说不定都还没上桥呢。你又怎么看得到我过桥经历!”
林凌不想再说,回应道:“孰是孰非,前辈心知肚明,我还要去准备登山的事宜,就不打扰了。”
“哦?”醉汉望着林凌头也不回的背影,看了看刚才搭在林凌肩上的右手,嘴角扬起了似笑非笑的表情,“这孩子,身上确实有那么一丝书圣的气息,却又微乎其微,有趣,真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