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八章 远走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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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星魂真不知道,姐姐她到底是怎么想的?
你和那小子,莫名其妙就发生了关系,还它么怀了孕。虽然任权小你五岁,那也是二十四岁的成年人,他应该负责。
可是你倒好,只想把这个孩子给生下来,却不想和孩子他爸结婚。
爸爸妈妈知道了,那还不得气死啊!
“姐,你理智一点。我去找任权说,你们马上就登记结婚,婚礼马上就办。”
孟星魂心说,怀孕估计也就三个月,办完婚礼,孩子生下来,也说得过去。
孟星雨摇摇头:“不,我不会和他结婚。”
孟星魂急了:“姐啊,你不结婚,怎么生孩子?这可是中国,不是外国。”大姑娘三十岁没嫁人,已经招人讥笑了,还未婚产子,那舆论还不炸了?
你是孟星雨,不是普通女子,那也是社会名人啊!
再说,咱爹妈的思想境界,可没那么高,再把老人给气出个好歹的!
“我想好了,我准备到米国去。等到孩子生下来,再和爸妈交代清楚。”
孟星魂看着姐姐一脸的坚决,他垂下眼帘,轻轻问道:“你是怕那个戴富泉吧?”
孟星雨一愣:“你都知道了。”
孟星魂骂道:“老妞都告诉我了。你怕他干嘛?姐,你别走,就安生在国内呆着。他要是敢报复,有弟弟在,什么风浪,我都能扛过去。”
孟星雨冷笑一声:“混球,你以为天老大,你老二?什么人你都敢惹?”
自从《神话》杀青之后,弟弟身上接二连三的出事,要是再把戴富泉给惹毛了,梦幻舞台公司,说不定真要万劫不复了。
孟星雨自从确认自己怀孕之后,已经下定了决心,就做一个单亲妈妈,此生心愿足矣。她打算到米国去,帮助弟弟打开海外市场。这样的话,自己也摆脱了戴富泉的纠缠,还可以让身边的人,不会因她的事情被牵连,殃及池鱼。尤其是弟弟,以后可进可退,天地更加广阔,不是大好事吗?
孟星雨心里的这些念头,妖精想了片刻,就都了然。他倒不是怕戴富泉,只不过是考虑到姐姐非要生下孩子,还打定了主意,不结婚。这才头痛。要做未婚妈妈,那的确是到外国去生活,比较好一些。
他呆了半晌,看着姐姐有些憔悴的脸:“姐,我陪你去。”
孟星雨抬头看着弟弟,欣慰的一笑:“嗯。”
“不过,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不愿意和任权结婚吗?”都这样了,孟星魂反倒觉得,任权做姐姐的男人,未尝不可。再说了,你俩都那啥了,怎么就不乐意了呢?
孟星雨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弟弟的问题,为什么?
男女交*合,我不喜欢?
肉体之爱,我不习惯?
我讨厌男人压在我身上,进进出出我的身体?
孟星雨脸上发烫,说道:“你别再问了,我和他那是一次错误,而我,不会再犯第二次的错误。”
孟星魂有点懂了,你们这算是一时冲动?
这么说,您就让那小子,白白给占了一回便宜?
姐,你可真大方啊,那可是三十年的清白之身哪!
它么的,死小任,等我腾出空来,看我怎么收拾你!
“混球,这件事,你千万别和任权说,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他没有错,反而是我亏负了他。”
是的,是我亏负了你。
我不会告诉你,我怀了你的孩子。
你应该过你正常的生活,和普通男人一样。
我,做不了一个好妻子。
医生告诉我,我这是心理性冷淡的症状。
我也不想这样。
但我,也绝不会被迫忍受。
娶了我,你会痛苦,我也会痛苦。
与其这样,不如相忘于江湖。
这时候,任权已经买好了一对上好的钻戒,正打算跑到孟府,向自己的女人求婚。
你是我的。永远都是我的。
我爱你。
星雨一点头,我就带她去登记。
只要结婚证拿到手,星雨再有了身孕,我妈想反悔都来不及。
要是想怀孕,就得经常那啥哈。
那我是住燕京啊,还是星雨来魔都啊?
任权的脸上,挂着憧憬的笑容,想着想着,某个部位就不大听话了。
我想要你!
这实在是太正常了,任权最近可是日夜煎熬啊。
一个大好青年,刚刚尝到女人的滋味,本来就是夜夜需索无度的时候。偏偏自己的心上人,和他一夜风流之后,便远走高飞了。
任权心里痒痒坏了,就想早点见到自己的女神,猛地搂在怀里,好好温存一番。
他坐在飞往燕京的飞机上,心头火热之极:
星雨,我来了。
任权来孟府找星雨,事先可没通知大姐。他只想着两个人已经发生了那个关系,等到见面之后,应该可以把话说得很清楚。
最好呢,可以和孟父孟母,好好商量一下终身大事,定下婚约。
至于那个仙儿妖儿一般的老同学,虽然心里还是很犯怵,不过事已至此,任大经理也想的开了——姐夫就是姐夫!小舅子就是小舅子!
他可没想到,自己摘得的这朵带刺的玫瑰,那个刺,实在是太刺激了。
孟峰直埋怨着:“你说这姑娘,说去米国就去米国,事先都不打个招呼。”
姑娘是爹妈的小棉袄。但真的披在身上觉得暖和的,大多是爹不是妈。
就见普大老板一撇嘴:“哼,她心多大啊,三十了,也不想成个家,就惦记着挣钱。”
女儿说了,要去大米国办公司,是梦幻舞台的什么米国分店。她走的时候,还和妈妈打趣:“妈,等我站住脚,我就把普通盒饭,卖到全米国去!”
想想当年,这姑娘第一次离家去燕京读书,就不是那么矫情娇气,现在眼界大开,阅历不凡,更不会把什么留洋当成大事。
普老板一想,儿子起码还侍奉膝下,也就淡然了。不过,毕竟是远隔重洋,异国他乡,普素这心里,还是不大得劲。
事发突然,除了孟星魂一个人之外,孟星雨身边所有的人,都觉得很意外。没有人想到,这位大小姐,居然是要到米国,未婚产子去了。
“孟姐姐,别来无恙?”
孟星雨展颜一笑,琼尼.王,王者!
王者来洛杉矶机场接机,倒是燕京总公司的通知。不过,甫一见面,这句中文的问候,真是让孟星雨刮目相看。重赏之下,必有拥扶。短短大半年,这小子的汉语水平,突飞猛进哪!
“小王,真没想到,我们再次见面,就可以用母语交流了。”
“骚瑞,我的母语是美语,中文才是我的第二语言。”
孟星雨微微一笑,忽然唱起了她弟弟最新专辑《红》当中的歌曲:“我老爸是中国人,你是什么人?”
王者已经全面接手梦幻舞台公司在北美的具体事务,对于这张在欧美地区发行了一百万张的国语专辑,那是熟悉得很。
他自从被孟星雨招聘之后,凭自身华裔的先天潜质,和后天努力,很快就掌握了基本的汉语能力。这张幕后大老板的专辑,他也是百听不厌。甫听到董事长借歌来调侃,他立马就唱出了下一句:“我是一个米国人,有一点矛盾。”
两人人哈哈一笑,这时陪同王者前来的一个女孩子,很大方的走上前来,主动向孟星雨伸出右手:“孟星雨,你好!我是罗晴。”
孟星雨就见这女子,不过十八九岁,打扮的非常另类,活脱脱就是一个小太妹。可是细看起来,她的眉眼妩媚,身材高挑婀娜,实打实是个小美人。可惜妆化的太鬼魅,一身邋里邋遢的牛仔装,居然还穿着带马刺的皮靴,整个是按照西部牛仔的造型来的,就差一顶牛仔帽了。
王者看大姐有一些愕然,禁不住的苦笑,说起来这个小妞,还真是一朵奇葩。
“姐姐,她是令弟的超级影迷,现在,现在是咱们公司的特别助理。”
《神话》在大米国公映的第一天,王者就纠合了自己的一大帮同学好友,一定要去买票捧场。奇怪的是,他们七八个人来到影院的时候,售票处的工作人员告知,这一场的门票,早就已经卖空了。
王者倒没当一回事,咱老板的电影,这么受欢迎,那是好事啊!那么,咱们几个,就等下一场吧。
几个人就在外面闲聊,有同学就问:“嘿,王,你见过孟星魂吗?”
“没见过,我见过他姐姐,那才是我的BOSS。”
孟星魂真不知道,姐姐她到底是怎么想的?
你和那小子,莫名其妙就发生了关系,还它么怀了孕。虽然任权小你五岁,那也是二十四岁的成年人,他应该负责。
可是你倒好,只想把这个孩子给生下来,却不想和孩子他爸结婚。
爸爸妈妈知道了,那还不得气死啊!
“姐,你理智一点。我去找任权说,你们马上就登记结婚,婚礼马上就办。”
孟星魂心说,怀孕估计也就三个月,办完婚礼,孩子生下来,也说得过去。
孟星雨摇摇头:“不,我不会和他结婚。”
孟星魂急了:“姐啊,你不结婚,怎么生孩子?这可是中国,不是外国。”大姑娘三十岁没嫁人,已经招人讥笑了,还未婚产子,那舆论还不炸了?
你是孟星雨,不是普通女子,那也是社会名人啊!
再说,咱爹妈的思想境界,可没那么高,再把老人给气出个好歹的!
“我想好了,我准备到米国去。等到孩子生下来,再和爸妈交代清楚。”
孟星魂看着姐姐一脸的坚决,他垂下眼帘,轻轻问道:“你是怕那个戴富泉吧?”
孟星雨一愣:“你都知道了。”
孟星魂骂道:“老妞都告诉我了。你怕他干嘛?姐,你别走,就安生在国内呆着。他要是敢报复,有弟弟在,什么风浪,我都能扛过去。”
孟星雨冷笑一声:“混球,你以为天老大,你老二?什么人你都敢惹?”
自从《神话》杀青之后,弟弟身上接二连三的出事,要是再把戴富泉给惹毛了,梦幻舞台公司,说不定真要万劫不复了。
孟星雨自从确认自己怀孕之后,已经下定了决心,就做一个单亲妈妈,此生心愿足矣。她打算到米国去,帮助弟弟打开海外市场。这样的话,自己也摆脱了戴富泉的纠缠,还可以让身边的人,不会因她的事情被牵连,殃及池鱼。尤其是弟弟,以后可进可退,天地更加广阔,不是大好事吗?
孟星雨心里的这些念头,妖精想了片刻,就都了然。他倒不是怕戴富泉,只不过是考虑到姐姐非要生下孩子,还打定了主意,不结婚。这才头痛。要做未婚妈妈,那的确是到外国去生活,比较好一些。
他呆了半晌,看着姐姐有些憔悴的脸:“姐,我陪你去。”
孟星雨抬头看着弟弟,欣慰的一笑:“嗯。”
“不过,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不愿意和任权结婚吗?”都这样了,孟星魂反倒觉得,任权做姐姐的男人,未尝不可。再说了,你俩都那啥了,怎么就不乐意了呢?
孟星雨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弟弟的问题,为什么?
男女交*合,我不喜欢?
肉体之爱,我不习惯?
我讨厌男人压在我身上,进进出出我的身体?
孟星雨脸上发烫,说道:“你别再问了,我和他那是一次错误,而我,不会再犯第二次的错误。”
孟星魂有点懂了,你们这算是一时冲动?
这么说,您就让那小子,白白给占了一回便宜?
姐,你可真大方啊,那可是三十年的清白之身哪!
它么的,死小任,等我腾出空来,看我怎么收拾你!
“混球,这件事,你千万别和任权说,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他没有错,反而是我亏负了他。”
是的,是我亏负了你。
我不会告诉你,我怀了你的孩子。
你应该过你正常的生活,和普通男人一样。
我,做不了一个好妻子。
医生告诉我,我这是心理性冷淡的症状。
我也不想这样。
但我,也绝不会被迫忍受。
娶了我,你会痛苦,我也会痛苦。
与其这样,不如相忘于江湖。
这时候,任权已经买好了一对上好的钻戒,正打算跑到孟府,向自己的女人求婚。
你是我的。永远都是我的。
我爱你。
星雨一点头,我就带她去登记。
只要结婚证拿到手,星雨再有了身孕,我妈想反悔都来不及。
要是想怀孕,就得经常那啥哈。
那我是住燕京啊,还是星雨来魔都啊?
任权的脸上,挂着憧憬的笑容,想着想着,某个部位就不大听话了。
我想要你!
这实在是太正常了,任权最近可是日夜煎熬啊。
一个大好青年,刚刚尝到女人的滋味,本来就是夜夜需索无度的时候。偏偏自己的心上人,和他一夜风流之后,便远走高飞了。
任权心里痒痒坏了,就想早点见到自己的女神,猛地搂在怀里,好好温存一番。
他坐在飞往燕京的飞机上,心头火热之极:
星雨,我来了。
任权来孟府找星雨,事先可没通知大姐。他只想着两个人已经发生了那个关系,等到见面之后,应该可以把话说得很清楚。
最好呢,可以和孟父孟母,好好商量一下终身大事,定下婚约。
至于那个仙儿妖儿一般的老同学,虽然心里还是很犯怵,不过事已至此,任大经理也想的开了——姐夫就是姐夫!小舅子就是小舅子!
他可没想到,自己摘得的这朵带刺的玫瑰,那个刺,实在是太刺激了。
孟峰直埋怨着:“你说这姑娘,说去米国就去米国,事先都不打个招呼。”
姑娘是爹妈的小棉袄。但真的披在身上觉得暖和的,大多是爹不是妈。
就见普大老板一撇嘴:“哼,她心多大啊,三十了,也不想成个家,就惦记着挣钱。”
女儿说了,要去大米国办公司,是梦幻舞台的什么米国分店。她走的时候,还和妈妈打趣:“妈,等我站住脚,我就把普通盒饭,卖到全米国去!”
想想当年,这姑娘第一次离家去燕京读书,就不是那么矫情娇气,现在眼界大开,阅历不凡,更不会把什么留洋当成大事。
普老板一想,儿子起码还侍奉膝下,也就淡然了。不过,毕竟是远隔重洋,异国他乡,普素这心里,还是不大得劲。
事发突然,除了孟星魂一个人之外,孟星雨身边所有的人,都觉得很意外。没有人想到,这位大小姐,居然是要到米国,未婚产子去了。
“孟姐姐,别来无恙?”
孟星雨展颜一笑,琼尼.王,王者!
王者来洛杉矶机场接机,倒是燕京总公司的通知。不过,甫一见面,这句中文的问候,真是让孟星雨刮目相看。重赏之下,必有拥扶。短短大半年,这小子的汉语水平,突飞猛进哪!
“小王,真没想到,我们再次见面,就可以用母语交流了。”
“骚瑞,我的母语是美语,中文才是我的第二语言。”
孟星雨微微一笑,忽然唱起了她弟弟最新专辑《红》当中的歌曲:“我老爸是中国人,你是什么人?”
王者已经全面接手梦幻舞台公司在北美的具体事务,对于这张在欧美地区发行了一百万张的国语专辑,那是熟悉得很。
他自从被孟星雨招聘之后,凭自身华裔的先天潜质,和后天努力,很快就掌握了基本的汉语能力。这张幕后大老板的专辑,他也是百听不厌。甫听到董事长借歌来调侃,他立马就唱出了下一句:“我是一个米国人,有一点矛盾。”
两人人哈哈一笑,这时陪同王者前来的一个女孩子,很大方的走上前来,主动向孟星雨伸出右手:“孟星雨,你好!我是罗晴。”
孟星雨就见这女子,不过十八九岁,打扮的非常另类,活脱脱就是一个小太妹。可是细看起来,她的眉眼妩媚,身材高挑婀娜,实打实是个小美人。可惜妆化的太鬼魅,一身邋里邋遢的牛仔装,居然还穿着带马刺的皮靴,整个是按照西部牛仔的造型来的,就差一顶牛仔帽了。
王者看大姐有一些愕然,禁不住的苦笑,说起来这个小妞,还真是一朵奇葩。
“姐姐,她是令弟的超级影迷,现在,现在是咱们公司的特别助理。”
《神话》在大米国公映的第一天,王者就纠合了自己的一大帮同学好友,一定要去买票捧场。奇怪的是,他们七八个人来到影院的时候,售票处的工作人员告知,这一场的门票,早就已经卖空了。
王者倒没当一回事,咱老板的电影,这么受欢迎,那是好事啊!那么,咱们几个,就等下一场吧。
几个人就在外面闲聊,有同学就问:“嘿,王,你见过孟星魂吗?”
“没见过,我见过他姐姐,那才是我的BO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