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章 相识非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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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闻和冯小钢一正一丑两位,抽时间都读过书市上最火的小说《兵王》,不过评价并不高。
这两位,骨子里都是狂人,孟星魂拿他们也没辙。
他在剧组也没有什么书友同盟,看这本小说最兴奋的,是个十七岁的夏宇,看着看着,都会把哈喇子流到书上。孟星魂总算知道姜闻为什么,找夏宇演马小军了。这孩子,现在还真尼玛是个小傻缺啊。
孟星魂不记得周先生的原文了。
反正鲁迅先生对中国人,鞭挞的怎么深,怎么刻,他都没意见,但也未必苟同。
孟星魂只会赞叹大师们的文章里,他能产生同感的部分,其他我没有同感的地方,你就算把鲁郭茅巴老曹,吹到天上去,我就是不鸟,——孟帅就是这么帅。
孟帅就服鲁大师说的,他记不得原文的那一段,大意是:中国人看戏看到入迷时,会傻傻的张着下巴。
孟帅打从十四岁看到这句话起,就以此作为自己交友的冰鉴手段。看个电影、看个马戏、看个比基尼,就能张着大嘴、下巴都快掉下来的人,你丫就是个傻缺!
孟星魂虽然是个小祸祸,他刚十四岁的时候,四大名著,就已经通读两遍了。
他姐姐孟星雨,大他三岁,却是和他同一年,才完成老妈布置的任务。
为此,普老师一向认为,女儿不如儿子。
不过,姜闻和冯小钢都承认,这本《兵王》的故事性挺强的,很适合改编成影视剧。
他们俩自然无从晓得,《兵王》这本小说,描述的“捣蛋三人组”的传奇故事,在潜历史的影响力,会有多么深远,它是后来各类军事小说滥觞之起源。
这本小说,在日渐萎靡的图书市场,销售量更是一鸣惊人。自然而然,会引起各方人士的关注与热评,一时间,在文艺界卷起一阵狂潮。
让孟星魂印象深刻的评论,来自一个叫刘萌的。
他的文章登在《解放军文艺》上:
这本小说的作者一定是当过兵的,所以能够准确反映士兵的军事训练和日常生活,读来令人如身临其境。
小说讲述了一个18岁的战士鸿飞,从一个调皮捣蛋、桀骜不逊的大男孩,经过军营的熏陶洗礼,成长为一个兵王的过程。
《兵王》成功塑造了一个部队文艺题材中前所未见的“捣蛋三人组”,精灵古怪又坚韧不屈的鸿飞,胆大心粗的司马,爱哭鼻子的小武,都给人深刻印象。
尤其精彩的是主人公鸿飞在“炼狱营”的描写,还有大演习中,鸿飞、司马用苦肉计端掉红军团指挥所的一段,我从未在同类军事题材小说中看到过,真过瘾!
孟星魂腹诽着,后来在你的小说和电视剧里,多的是。你丫也是个大抄,不过我抄别人,你它么抄自己。
不少高大上的批评则指出:这部作品在思想性方面,亮点阙如,并没有多少能够震撼人心的东西。行文流于浮躁,文笔不够精美。
无论褒贬双方,一个相同的共识是,这本《兵王》,确实有着很强的可读性。在时下的小说创作中,是少之又少的,绝不亚于时下流行的武侠小说与言情小说,但是全书内容的真实性和严肃性,又远远过之。这是它能热销数十万册的主要原因,也因此受到了一般读者的追捧推崇。
反过来说,一般的读者喜欢读的,不一般的读者,往往认为是难登大雅之堂。
比如在告别《阳光》剧组时,孟星魂有点小虚荣的告诉姜闻,这本小说《兵王》,是他这个军中孟帅写的。
姜闻听说了,确实很惊诧。他意外的是,这小老弟居然还能写小说,还卖得这么火。
不过对于这本书本身嘛,哼哼,姜闻拍拍小老弟的肩膀说:“孩子,你还需要继续深造啊,离经典,差太远了。”
好吧,孟星魂很鄙视地把这个疯子,留在他自己的象牙塔里,转身潇洒离开。
经典?你丫有病吧?能写出经典的人,没有一位,能活到二十一世纪的。转念一想,我擦!还真有一位,在香港,金老。
孟星魂的戏份彻底杀青的时候,已经离一九九四年的春节,也就不远了。
孟帅依依不舍的告别了,他人生第一个剧组的伙伴们,踏上了回老家的列车。
一九九四年刚过完大年,孟星魂就和姐姐,坐火车一起来到了魔都。
姐姐孟星雨大学毕业以后,就一个人跑到魔都,找了一家大公司,一直从事翻译工作。
孟星雨之所以到魔都来工作,有一半的原因,是为了就近照顾上学的弟弟;另一半的原因,那是因为魔都正日益开放,很吸引年轻人来此发展。
孟星魂而今身家丰厚,就在姐姐公司附近的地段,找了个中介,立马租到了一栋七层大楼里,上下各一套两居室。
姐住二楼,他住三楼。
住址就在魔都静安寺附近,姐姐上班,弟弟上学,都很方便。
“小弟,你有钱烧的啊?咱俩就租一套房子,住在一块儿,姐姐给你做饭,洗衣服,照顾你,不好吗?”
“不好,你要带男对象回来,我要带女对象回来,不方便。”
“滚!”
孟星魂来到魔都戏剧学校,找到了教务处,出示证明,验明正身。
然后就被殷勤的教务主任,带到了院长办公室。
院长亲切地关心问候了一下孟星魂在《阳光》剧组的生活学习情况,有力地申明了对于孟星魂停课拍戏法外开恩的大人情,热情勉励孟星魂同学戒骄戒躁搞好师生关系努力学习,摸清了孟星魂同志在摩都警备区的军方关系网,迅速结束了友好的谈话,通知班主任何老师,赶快把孩子领走。
何老师早就知道自己班上有一个奇葩,在部队文工团是个不错的歌手,退役后走后门安插到表演系93班,没等入学报到,先跑到大明星姜闻的戏里,演主角去了。这都已是第一学年下半学期了,才姗姗来迟。何老师觉得这个学生的资历,很让他头痛,如果他知道这个学生现在,又多了个畅销作家的头衔,估计都想让这小子直接毕业得了。
刚一见面一打量,孟星魂整个就是小马哥在西门町看报纸的翻版,黑风衣,黑西装,只不过没打领带没戴墨镜而已。虽然岁数确实不大,但看起来远比同班的学生们成熟大气。
何老师对孟星魂也没太热情,等着孟星魂鞠个躬,问声好,他也没发一言,就招手示意,跟他走吧。
表演系九三班,全班拢共二十四位同学,一直都很好奇,缺席了整整半个学期的孟星魂,到底是何许人也。
孟星魂虽然不在江湖,江湖到处是他的传说。
什么,没参加艺考,走后门进来的,大家的反应是“次奥”!
什么,没等开学,就被姜闻相中,去拍电影啦?大家的反应是“哇”!
他当过兵,真的假的?
他会唱歌,谁不会啊!
今天终于可以得见庐山真面目,九三班未来的角儿们,都翘首以待着。
孟星魂被班主任一路带到了班级教室,在讲台前面刚刚站好,他第一眼就落到坐在前排的李兵冰脸上。
诡异的一幕啊!
李兵冰狠狠的闭紧双眼,猛晃了一下脑袋,再睁开眼:刚才这个家伙,好像冲自己,冲自己眨了两下左眼。真不敢相信,是我眼花了吗?
当然不是。
孟帅期待这一刻,已经好久了,他是情不自禁的冲动啊!向来是个祸祸的孟星魂,见到了梦里曾见过的小美女,未来的大影后,不耍耍流氓玩玩酷,实在说不过去啊!
别的同学可不觉得眼花,李郁徐璐也都看到了,心里说:“完啦,来的是一个小流氓,大色狼。不过长的倒是挺帅的。”
廖繁童鞋嘿嘿直乐:“这哥们可真牛掰啊!刚来就敢调戏俺们班的班花。”
任权刘小枫等人都在纳着闷:他刚才飞眼了吗?冲谁飞眼儿哪?
“同学们,静一静。咱们表演系九三班,最大牌的同学,终于来报到了。我们请他自我介绍一下吧,大家欢迎。”
诡异的一幕啊!接连发生啊!
孟星魂就看着全班同学都非常激动的、玩了命的在鼓掌,有几个男同学,额角的青筋都迸出来了。可是,你竟然听不到任何声音,此处没有掌声。
真它么不敢相信,是我耳朵聋了吗?
乖乖,才过了半个学期,同班同学们的演技,精进如斯,此处无声胜有声,佩服啊佩服。
看着孟星魂被恶搞了一下,英俊的面孔上,忽然懵住了的古怪表情,何老师和同学们,都憋不住的暗笑着。
姜闻和冯小钢一正一丑两位,抽时间都读过书市上最火的小说《兵王》,不过评价并不高。
这两位,骨子里都是狂人,孟星魂拿他们也没辙。
他在剧组也没有什么书友同盟,看这本小说最兴奋的,是个十七岁的夏宇,看着看着,都会把哈喇子流到书上。孟星魂总算知道姜闻为什么,找夏宇演马小军了。这孩子,现在还真尼玛是个小傻缺啊。
孟星魂不记得周先生的原文了。
反正鲁迅先生对中国人,鞭挞的怎么深,怎么刻,他都没意见,但也未必苟同。
孟星魂只会赞叹大师们的文章里,他能产生同感的部分,其他我没有同感的地方,你就算把鲁郭茅巴老曹,吹到天上去,我就是不鸟,——孟帅就是这么帅。
孟帅就服鲁大师说的,他记不得原文的那一段,大意是:中国人看戏看到入迷时,会傻傻的张着下巴。
孟帅打从十四岁看到这句话起,就以此作为自己交友的冰鉴手段。看个电影、看个马戏、看个比基尼,就能张着大嘴、下巴都快掉下来的人,你丫就是个傻缺!
孟星魂虽然是个小祸祸,他刚十四岁的时候,四大名著,就已经通读两遍了。
他姐姐孟星雨,大他三岁,却是和他同一年,才完成老妈布置的任务。
为此,普老师一向认为,女儿不如儿子。
不过,姜闻和冯小钢都承认,这本《兵王》的故事性挺强的,很适合改编成影视剧。
他们俩自然无从晓得,《兵王》这本小说,描述的“捣蛋三人组”的传奇故事,在潜历史的影响力,会有多么深远,它是后来各类军事小说滥觞之起源。
这本小说,在日渐萎靡的图书市场,销售量更是一鸣惊人。自然而然,会引起各方人士的关注与热评,一时间,在文艺界卷起一阵狂潮。
让孟星魂印象深刻的评论,来自一个叫刘萌的。
他的文章登在《解放军文艺》上:
这本小说的作者一定是当过兵的,所以能够准确反映士兵的军事训练和日常生活,读来令人如身临其境。
小说讲述了一个18岁的战士鸿飞,从一个调皮捣蛋、桀骜不逊的大男孩,经过军营的熏陶洗礼,成长为一个兵王的过程。
《兵王》成功塑造了一个部队文艺题材中前所未见的“捣蛋三人组”,精灵古怪又坚韧不屈的鸿飞,胆大心粗的司马,爱哭鼻子的小武,都给人深刻印象。
尤其精彩的是主人公鸿飞在“炼狱营”的描写,还有大演习中,鸿飞、司马用苦肉计端掉红军团指挥所的一段,我从未在同类军事题材小说中看到过,真过瘾!
孟星魂腹诽着,后来在你的小说和电视剧里,多的是。你丫也是个大抄,不过我抄别人,你它么抄自己。
不少高大上的批评则指出:这部作品在思想性方面,亮点阙如,并没有多少能够震撼人心的东西。行文流于浮躁,文笔不够精美。
无论褒贬双方,一个相同的共识是,这本《兵王》,确实有着很强的可读性。在时下的小说创作中,是少之又少的,绝不亚于时下流行的武侠小说与言情小说,但是全书内容的真实性和严肃性,又远远过之。这是它能热销数十万册的主要原因,也因此受到了一般读者的追捧推崇。
反过来说,一般的读者喜欢读的,不一般的读者,往往认为是难登大雅之堂。
比如在告别《阳光》剧组时,孟星魂有点小虚荣的告诉姜闻,这本小说《兵王》,是他这个军中孟帅写的。
姜闻听说了,确实很惊诧。他意外的是,这小老弟居然还能写小说,还卖得这么火。
不过对于这本书本身嘛,哼哼,姜闻拍拍小老弟的肩膀说:“孩子,你还需要继续深造啊,离经典,差太远了。”
好吧,孟星魂很鄙视地把这个疯子,留在他自己的象牙塔里,转身潇洒离开。
经典?你丫有病吧?能写出经典的人,没有一位,能活到二十一世纪的。转念一想,我擦!还真有一位,在香港,金老。
孟星魂的戏份彻底杀青的时候,已经离一九九四年的春节,也就不远了。
孟帅依依不舍的告别了,他人生第一个剧组的伙伴们,踏上了回老家的列车。
一九九四年刚过完大年,孟星魂就和姐姐,坐火车一起来到了魔都。
姐姐孟星雨大学毕业以后,就一个人跑到魔都,找了一家大公司,一直从事翻译工作。
孟星雨之所以到魔都来工作,有一半的原因,是为了就近照顾上学的弟弟;另一半的原因,那是因为魔都正日益开放,很吸引年轻人来此发展。
孟星魂而今身家丰厚,就在姐姐公司附近的地段,找了个中介,立马租到了一栋七层大楼里,上下各一套两居室。
姐住二楼,他住三楼。
住址就在魔都静安寺附近,姐姐上班,弟弟上学,都很方便。
“小弟,你有钱烧的啊?咱俩就租一套房子,住在一块儿,姐姐给你做饭,洗衣服,照顾你,不好吗?”
“不好,你要带男对象回来,我要带女对象回来,不方便。”
“滚!”
孟星魂来到魔都戏剧学校,找到了教务处,出示证明,验明正身。
然后就被殷勤的教务主任,带到了院长办公室。
院长亲切地关心问候了一下孟星魂在《阳光》剧组的生活学习情况,有力地申明了对于孟星魂停课拍戏法外开恩的大人情,热情勉励孟星魂同学戒骄戒躁搞好师生关系努力学习,摸清了孟星魂同志在摩都警备区的军方关系网,迅速结束了友好的谈话,通知班主任何老师,赶快把孩子领走。
何老师早就知道自己班上有一个奇葩,在部队文工团是个不错的歌手,退役后走后门安插到表演系93班,没等入学报到,先跑到大明星姜闻的戏里,演主角去了。这都已是第一学年下半学期了,才姗姗来迟。何老师觉得这个学生的资历,很让他头痛,如果他知道这个学生现在,又多了个畅销作家的头衔,估计都想让这小子直接毕业得了。
刚一见面一打量,孟星魂整个就是小马哥在西门町看报纸的翻版,黑风衣,黑西装,只不过没打领带没戴墨镜而已。虽然岁数确实不大,但看起来远比同班的学生们成熟大气。
何老师对孟星魂也没太热情,等着孟星魂鞠个躬,问声好,他也没发一言,就招手示意,跟他走吧。
表演系九三班,全班拢共二十四位同学,一直都很好奇,缺席了整整半个学期的孟星魂,到底是何许人也。
孟星魂虽然不在江湖,江湖到处是他的传说。
什么,没参加艺考,走后门进来的,大家的反应是“次奥”!
什么,没等开学,就被姜闻相中,去拍电影啦?大家的反应是“哇”!
他当过兵,真的假的?
他会唱歌,谁不会啊!
今天终于可以得见庐山真面目,九三班未来的角儿们,都翘首以待着。
孟星魂被班主任一路带到了班级教室,在讲台前面刚刚站好,他第一眼就落到坐在前排的李兵冰脸上。
诡异的一幕啊!
李兵冰狠狠的闭紧双眼,猛晃了一下脑袋,再睁开眼:刚才这个家伙,好像冲自己,冲自己眨了两下左眼。真不敢相信,是我眼花了吗?
当然不是。
孟帅期待这一刻,已经好久了,他是情不自禁的冲动啊!向来是个祸祸的孟星魂,见到了梦里曾见过的小美女,未来的大影后,不耍耍流氓玩玩酷,实在说不过去啊!
别的同学可不觉得眼花,李郁徐璐也都看到了,心里说:“完啦,来的是一个小流氓,大色狼。不过长的倒是挺帅的。”
廖繁童鞋嘿嘿直乐:“这哥们可真牛掰啊!刚来就敢调戏俺们班的班花。”
任权刘小枫等人都在纳着闷:他刚才飞眼了吗?冲谁飞眼儿哪?
“同学们,静一静。咱们表演系九三班,最大牌的同学,终于来报到了。我们请他自我介绍一下吧,大家欢迎。”
诡异的一幕啊!接连发生啊!
孟星魂就看着全班同学都非常激动的、玩了命的在鼓掌,有几个男同学,额角的青筋都迸出来了。可是,你竟然听不到任何声音,此处没有掌声。
真它么不敢相信,是我耳朵聋了吗?
乖乖,才过了半个学期,同班同学们的演技,精进如斯,此处无声胜有声,佩服啊佩服。
看着孟星魂被恶搞了一下,英俊的面孔上,忽然懵住了的古怪表情,何老师和同学们,都憋不住的暗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