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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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缜黛眉稍蹙,“你经常请人喝酒,花钱?还有划个圈圈?”
“嗯嗯嗯,他们说要和之心做朋友,之心喜欢朋友,请朋友喝酒……可是可是,之行一来,他们就跑光光……”
罗缜板了脸:“你要我应你和你做朋友,也须应我一个条件。”
“条件?”
“你若不应我,这朋友便不需做了!”
良之心如一只大狗般,又跳又叫:“应应应应啊!之心应啦!珍儿,做朋友,一定要做朋友啦,之心喜欢你……”
这个傻瓜,到底明不明白,这“喜欢”两字,是不能随便说的?“你今后,莫再随便请人到酒楼吃饭喝酒。”
“那……”
“不应?”美眸倏眯。
“应应应应啦,可是……”
“可是怎样?”
“之心想和珍儿吃饭喝酒,之心想和珍儿做朋友!”
盯着他鼓起的嘴,绞扭的指,罗缜卟哧一笑,“傻瓜,好朋友不一定要吃饭喝酒啊,听说万苑城有很多好地方,你带我去看看如何?”
“好啊好啊。之心带珍儿去百花园好不好?之行在那里制药哦,也种了好多药哦,很多叔叔、伯伯,还有哥哥姐姐都在那里哦。”
罗缜好笑地白他一眼:“好啦,头前带路,恁是啰嗦得像个小老头。”
“嘿嘿……”之心步子迈着,却歪头着迷地盯着这个好看的新朋友,黑水晶似的瞳仁,泛着流彩薄光。
罗缜脸生暗红,狠狠瞪他:“不许看!”这个呆子,长成那样一张脸,还敢如此看人?知道的道他是心纯如赤子,不晓的还以为是天下第一号花花公子哩。
之心吓得别开脸,但行着行着,犹是拿眼角偷偷瞥来,待罗缜转眸过去,又忙不迭撇开,而后,如此往复,乐之不疲。
这个……呆子!罗缜以扇掩口,忍笑到肚肠百结。
纨素随两人身后,望着小姐脸上笑颜,好奇又不解。自从四年前那事发生后,就没再见小姐这样笑过了罢?嗯,这个傻公子,也蛮可爱的嘛。
忽然,良之心掉头就跑,却一步三回头,且叮且嘱:“珍儿等等,不许走喔,等之心哦。”
罗缜淡颦蛾眉,看他跑到街边,一处像是荒废了的宅门口,在一只正趴卧其前的狗儿前蹲下。
“……你说你的主人都搬走了啊?……他们为什么不带你走?……你腿坏了喔?……那你跟之心回去好不好?之心家里有好多好多狗狗和猫猫……为什么不跟之心走?……你不是说他们不回来了哦?……”
罗缜单手抱胸,扇顶颌下,虽听不清话音,但望他又是点头,又是皱眉,又是摆手,又是苦恼不胜的模样,不自觉地,唇畔又泛出笑来,这个呆子。
却见他缓缓起身,慢慢走回,一脸怏怏不乐貌。
“怎么了?”
“它不跟之心走啦,它说它在等他的主人回来带它走,它说它的小主人最喜欢它,一定会带它走,可是它也知道,它的主人搬到好远好远,根本就不会回来了……呜呜呜……它不跟之心走,它会饿死啦……呜呜呜,它好可爱,好可怜……”
等等等等。罗缜拿扇柄挑起他完美到令自己嫉妒的下颌,秀眸对上他泪汪汪大眼,“你说的‘它’,是指那只狗?”
“嗯嗯,它叫阿黑啦,它说它的小主人一定会回来找它,可是,它又知道,小主人回不来……珍儿,怎么办啦?它不跟之心走……”
等等等等等等。罗缜挤出一个甜美笑靥,“之心,你确定你说的是那只黑色的大狗?”
“嗯嗯嗯,它叫阿黑啦,它说它的小主人……”
“打住!”罗缜扇子张开,盖住这两片又欲遁环往复的唇儿,“有两个方法,听不听?”
之心咧嘴大乐,“真的?珍儿好厉害,快说,快说,快说,快说……”
罗缜阴森森道:“话说一次就够了,你再来一个‘快说’,朋友没得做!”
“喔。”红唇当即抿紧,大眼晴眨巴眨巴,长长的睫毛呼扇呼扇,样儿比门口的那只狗儿还要可怜,也更可爱。
“第一个方法,你吩咐家里的仆人杂役每天给这只狗送些吃食过来,这样,它便不会饿死。”
“嗯。”红唇依然紧紧阖住,一双黑亮的瞳,却写上“第二个哩第二个哩第二个哩”……
“第二个,你抱它回去……它不应?”
“嗯嗯。”有一头流水般柔长黑发的头,急速点着,瞳内则写上“珍儿好厉害好厉害好厉害”……
拜托,这是你方才自己说的好不好?罗缜忍笑,“你抱它走,而后告诉它,你会在此立一块牌子,告诉它的小主人它身在何处,一旦小主人回来,随时可领它回去……”
天啊。小丫头纨素仰首望天:这还是自家那个精明聪慧的大小姐么?怎会随这位痴儿公子痴人痴语起来?这要是老爷夫人二小姐她们看了,怕是要整体一个的晕倒去罢?
“好哦,珍儿好聪明珍儿好聪明好……”红唇又紧紧憋住,在罗缜严嗖嗖的目光中,只得用会说话的眸儿将不能尽情吐出口来的话说完,才又跑回那门前俯下身,“阿黑,珍儿好聪明哦……”
结果是,一身锦衣华服的浊世美少年,抱着一只脏兮兮的残腿大狗,眉开眼笑的阔步在前,素袍摇扇的清丽书生携俊俏小僮,并肩在后。
“公子,您当真打算和这位痴公子做朋友?”纨素问。
“有何不可?”
“可是……”
“纨素,你是在罗家呆久了,见惯了罗家每一个人的精明心肠,也见惯与罗家打交道的每张精明面孔,但你可曾见过,这样至真至纯至善的人?他可以敏锐感觉出别人对他是真心还是假意,如果他想,他可以准确选择只对自己真正好的人来往,但这个世上,真心对他好的人太少,他太寂寞,太想与人交往,所以甘心受骗,去要那短暂的热闹。方才,他和我说了半天话,却没有理你,是因为你眉间的皱褶使他知道他在你面前的不受欢迎。”
“小姐?”纨素有些怔愣了:小姐语音好温柔,表情好恬美哦,因为……那个痴儿公子?
罗缜黛眉稍蹙,“你经常请人喝酒,花钱?还有划个圈圈?”
“嗯嗯嗯,他们说要和之心做朋友,之心喜欢朋友,请朋友喝酒……可是可是,之行一来,他们就跑光光……”
罗缜板了脸:“你要我应你和你做朋友,也须应我一个条件。”
“条件?”
“你若不应我,这朋友便不需做了!”
良之心如一只大狗般,又跳又叫:“应应应应啊!之心应啦!珍儿,做朋友,一定要做朋友啦,之心喜欢你……”
这个傻瓜,到底明不明白,这“喜欢”两字,是不能随便说的?“你今后,莫再随便请人到酒楼吃饭喝酒。”
“那……”
“不应?”美眸倏眯。
“应应应应啦,可是……”
“可是怎样?”
“之心想和珍儿吃饭喝酒,之心想和珍儿做朋友!”
盯着他鼓起的嘴,绞扭的指,罗缜卟哧一笑,“傻瓜,好朋友不一定要吃饭喝酒啊,听说万苑城有很多好地方,你带我去看看如何?”
“好啊好啊。之心带珍儿去百花园好不好?之行在那里制药哦,也种了好多药哦,很多叔叔、伯伯,还有哥哥姐姐都在那里哦。”
罗缜好笑地白他一眼:“好啦,头前带路,恁是啰嗦得像个小老头。”
“嘿嘿……”之心步子迈着,却歪头着迷地盯着这个好看的新朋友,黑水晶似的瞳仁,泛着流彩薄光。
罗缜脸生暗红,狠狠瞪他:“不许看!”这个呆子,长成那样一张脸,还敢如此看人?知道的道他是心纯如赤子,不晓的还以为是天下第一号花花公子哩。
之心吓得别开脸,但行着行着,犹是拿眼角偷偷瞥来,待罗缜转眸过去,又忙不迭撇开,而后,如此往复,乐之不疲。
这个……呆子!罗缜以扇掩口,忍笑到肚肠百结。
纨素随两人身后,望着小姐脸上笑颜,好奇又不解。自从四年前那事发生后,就没再见小姐这样笑过了罢?嗯,这个傻公子,也蛮可爱的嘛。
忽然,良之心掉头就跑,却一步三回头,且叮且嘱:“珍儿等等,不许走喔,等之心哦。”
罗缜淡颦蛾眉,看他跑到街边,一处像是荒废了的宅门口,在一只正趴卧其前的狗儿前蹲下。
“……你说你的主人都搬走了啊?……他们为什么不带你走?……你腿坏了喔?……那你跟之心回去好不好?之心家里有好多好多狗狗和猫猫……为什么不跟之心走?……你不是说他们不回来了哦?……”
罗缜单手抱胸,扇顶颌下,虽听不清话音,但望他又是点头,又是皱眉,又是摆手,又是苦恼不胜的模样,不自觉地,唇畔又泛出笑来,这个呆子。
却见他缓缓起身,慢慢走回,一脸怏怏不乐貌。
“怎么了?”
“它不跟之心走啦,它说它在等他的主人回来带它走,它说它的小主人最喜欢它,一定会带它走,可是它也知道,它的主人搬到好远好远,根本就不会回来了……呜呜呜……它不跟之心走,它会饿死啦……呜呜呜,它好可爱,好可怜……”
等等等等。罗缜拿扇柄挑起他完美到令自己嫉妒的下颌,秀眸对上他泪汪汪大眼,“你说的‘它’,是指那只狗?”
“嗯嗯,它叫阿黑啦,它说它的小主人一定会回来找它,可是,它又知道,小主人回不来……珍儿,怎么办啦?它不跟之心走……”
等等等等等等。罗缜挤出一个甜美笑靥,“之心,你确定你说的是那只黑色的大狗?”
“嗯嗯嗯,它叫阿黑啦,它说它的小主人……”
“打住!”罗缜扇子张开,盖住这两片又欲遁环往复的唇儿,“有两个方法,听不听?”
之心咧嘴大乐,“真的?珍儿好厉害,快说,快说,快说,快说……”
罗缜阴森森道:“话说一次就够了,你再来一个‘快说’,朋友没得做!”
“喔。”红唇当即抿紧,大眼晴眨巴眨巴,长长的睫毛呼扇呼扇,样儿比门口的那只狗儿还要可怜,也更可爱。
“第一个方法,你吩咐家里的仆人杂役每天给这只狗送些吃食过来,这样,它便不会饿死。”
“嗯。”红唇依然紧紧阖住,一双黑亮的瞳,却写上“第二个哩第二个哩第二个哩”……
“第二个,你抱它回去……它不应?”
“嗯嗯。”有一头流水般柔长黑发的头,急速点着,瞳内则写上“珍儿好厉害好厉害好厉害”……
拜托,这是你方才自己说的好不好?罗缜忍笑,“你抱它走,而后告诉它,你会在此立一块牌子,告诉它的小主人它身在何处,一旦小主人回来,随时可领它回去……”
天啊。小丫头纨素仰首望天:这还是自家那个精明聪慧的大小姐么?怎会随这位痴儿公子痴人痴语起来?这要是老爷夫人二小姐她们看了,怕是要整体一个的晕倒去罢?
“好哦,珍儿好聪明珍儿好聪明好……”红唇又紧紧憋住,在罗缜严嗖嗖的目光中,只得用会说话的眸儿将不能尽情吐出口来的话说完,才又跑回那门前俯下身,“阿黑,珍儿好聪明哦……”
结果是,一身锦衣华服的浊世美少年,抱着一只脏兮兮的残腿大狗,眉开眼笑的阔步在前,素袍摇扇的清丽书生携俊俏小僮,并肩在后。
“公子,您当真打算和这位痴公子做朋友?”纨素问。
“有何不可?”
“可是……”
“纨素,你是在罗家呆久了,见惯了罗家每一个人的精明心肠,也见惯与罗家打交道的每张精明面孔,但你可曾见过,这样至真至纯至善的人?他可以敏锐感觉出别人对他是真心还是假意,如果他想,他可以准确选择只对自己真正好的人来往,但这个世上,真心对他好的人太少,他太寂寞,太想与人交往,所以甘心受骗,去要那短暂的热闹。方才,他和我说了半天话,却没有理你,是因为你眉间的皱褶使他知道他在你面前的不受欢迎。”
“小姐?”纨素有些怔愣了:小姐语音好温柔,表情好恬美哦,因为……那个痴儿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