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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我是萌娃小锦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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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个世界, 周锦珩相信他和少年的情谊,一直苦苦等着少年的回首, 觉得自己等到海枯石烂时, 便能等到奇迹发生, 最后自然没有等到,他等到了一张写了小玫瑰和别人的请柬。
上面鲜红的大字深情地写着“喜今日赤绳系定,珠联璧合, 卜他年白头永偕,桂馥兰馨”, 居然还特么是民国式的复古婚礼。小玫瑰的名字在最显眼的地方, 就挨着“喜”字, 字大得刺痛了他的眼, 让他泪流满面。
楼家的少爷和知名设计师的爱情,业内都有所耳闻, 首都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企业家都来了,纷纷穿着笔挺的衣服,来献上最好的祝福, 蹭几杯喜酒喝。
在场宾客中,唯有一个男人精神萎靡, 一双忧郁的桃花眼浸漫了悔恨, 颓废的脸庞上胡子拉渣, 西装也是皱巴巴的,与现场格格不入。认识的人都忍不住惊呼了一声,多打量了几眼, 沉思半刻,才将周家少爷跟面前这个不修边幅的醉汉挂上等号。
知道内情的,一时间唏嘘良久,心里不厚道地想:让你风流大少爷作死呢,不然现在我们参加的就是你们三周年结婚纪念日了,你也不会这样凄凉地看着前任跟别人结婚,在人家喜庆的大好日子里,一副寻死觅活的嘴脸。可怜曾经的情场浪子、花花公子哟,这辈子就栽人家身上了吧!
周家当家人看儿子那颓废样,自是恨铁不成钢,他先前和妻子,没把殷设计师放在眼里,甚至还想着等小两口结婚后,要好好敲打少年,让少年伺候好自家儿子,别仗着漂亮在外边沾花惹草,得做好贤内助的本分。
结果一转眼就被打脸了,自家儿子反而在外边沾花惹草,还把人惹毛了,说分手就分手,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这种彪悍飒爽如果不发生在自家儿子身上,周家父母是欣赏的。可惜就是发生在他们家宝贝儿子身上,他们才黑了脸。
尤其是少年也不像他们所想的那样,需要对自家儿子委曲求全。人家有自己的事业,有自己的房车,虽然都是很便宜的基础款,但一个男人起步的物件都有了,完全可以自己闯荡,还需要巴着别人过活吗?
而且人家行情好得很,光是挑谈恋爱的对象,都不是非他们儿子不可。倒是他们儿子才是真没用,爱惨了别人还管不住下半身,自己做错事还天天丧着脸,不爱工作,天天喝得烂醉。殊不知人家大设计师,现在有英俊逼人的楼少在旁,看你如今这幅鬼样子,还能回头才有鬼了。还不如早日收拾收拾,寻找下一春。
周家父母没好气的想,又拧了儿子胳膊肘一口,结果对方却从头到尾一直痴痴地望着殷设计师,对于身上的疼痛毫无所觉,更加把周家父母气得够呛。
在婚礼现场,楼家大少的求婚词一出,众人的感触更深了。
“我曾以为自己会孤老终生,现在我只想感激命运让你我相遇,我曾怨恨我们重逢的时间太晚,现在却觉得正正好。太早了也许我不够成熟,无法包容你的所有,太晚了也许你已经牵起了别人的手。但既然相遇,就要感激。我不会离开你,我们之间会有无数的日日暮暮,无数的欢声笑语,直到我们头发都花白,面容都老朽,我都会永远陪伴着你。”
“我的小男孩,我爱你。”楼妄低头,在一脸感动的殷明麓脸颊上落下一吻,姿态虔诚而神圣。
“我、我答应!”没等证婚人询问,殷明麓迫不及待地握拳抢答了,神色颇为激动。
楼妄轻笑,在宾客情绪高昂的起哄声中,又亲了他一口。至于人群中不和谐的声音,某个男人愤怒高喊的“我不答应”,则被他忽略过去。他之所以邀请这个人,不是想炫耀,只是因为对方也是“助攻”、“红娘”之一罢了。
——
世界初觉醒,刚接受了委托的殷明麓觉得自己无法控制身体,但仿佛有人在他脑门上拍了一掌,有什么东西打入了他的体内,他闷哼一声,清醒了起来,涣散的黑瞳也渐渐有了聚焦。
然后发现自己整个身子原来正浸泡在水中,快要溺毙的窒息感让他不断挣扎着,想开口求救,嘴巴里就灌入了无数的水。
殷明麓无力了,还好很快他就听到岸边的脚步声和震天动地的哭喊声:“来人啊!我家小宝落水里了!别拦着我,我要下水去救他!”
“快快快,把竹竿给我,快把人捞上来!”有人去拿竹竿打算捞人,也有人快速地脱了衣服鞋子,打了赤膊地一头扎进水中,做两手准备。
在好一通手忙脚乱后,湍急河流里的那八岁孩子可算被捞起来了,躺在地上的模样看上去不大好,巴掌大的小脸煞白,皮肤都泡得起皱了,那肚子也不知道灌了多少水进去,都圆得把衣服顶起来了,嘴里也汩汩汩地往外冒水。
看上去神志不清,万幸的是还有呼吸。村长松了口气。
人群中会急救的人赶紧冲了过来,按压着肚子,掐着穴位等等,一套功夫下来,总算把孩子腹腔里的水给挤出来了,人咳嗽几声,悠悠转醒了。
见状,罗红梅等人抱着孩子喜极而泣,嚎啕大哭起来,怪令人疼了,大家都是一个村子的,纷纷出言安慰:“红梅啊,别难过,小宝命大的很呢!在水里淹那么久都挺过来了,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你别嚎了。”
“是啊,你快把人抱去卫生所看看吧。”
等殷明麓醒来后,就发现自己躺在床上,肉乎乎的胳膊上一阵疼痛,他双眼跟坠了铅似的沉重,几乎掀不开,但还是侧眸瞅了一眼,原来是在打吊瓶。就是那瓶子看上去脏兮兮的,混浊得看不出里面是什么水,这卫生所的环境也颇为简陋。
一个戴着老花镜、头发斑白的老头,坐在椅子上,一边翻书一边盯着床上的他。还有几个人围在旁边,脸上写满了关心。
太累了,殷明麓小手拉着被子,将自己小身体裹紧,选择眯一下,顺便接收一下剧情。毕竟初来乍到就差点被淹死,这体验实在太不良好了。
原来他穿到一本叫《重回八零之女配不认命》的书里来了,殷明麓稍微看了下剧情,概述大致是这样的:这个村叫做文水村,在这个改革开放的年代,算是挺富裕的。原主的名字与他同名,今年八岁,还跟同龄人一样经常撒丫子满山跑,爬树掏鸟蛋,日子挺快活又没心没肺的。
唯一特殊的是,他是殷家唯一的男孩,在他还没记事时,父亲上山摔死了,让母亲沈秋宜年纪轻轻就守了活寡,自然对唯一的儿子殷明麓爱若至宝。
当家主人罗老太罗红梅也是年轻就守寡的典型,她当家做主那么多年,膝下就两个儿子,平时最宠二房殷明麓的父亲,结果二房就这么去了,老太太悲痛之下,自然也宠着二房唯一留下的男丁,平日把这个小孙子疼到眼睛里去了。
而大房两口子是老实本分人,忙碌大半生,一直没生下个儿子,膝下竟有一对姐妹花,想到女儿迟早外嫁,他们老了没有儿子养老摔盆,便也指望着殷明麓这个侄子,于是从小也把原主殷明麓当亲儿子疼着。
总而言之,原主殷明麓就是一个全家都宠着的宝贝凤凰蛋,平日里要星星不给月亮。哪怕这枚宝贝凤凰蛋后来长废了,涉世未深被人骗去当古惑仔,然后给砍了七八刀死了,全家人也伤心难过得不行,一个个哭死在葬礼上。这种事情在这个重男轻女还是主流的年代,也没什么意外。
但偏偏一个人不顺眼了。
那个人就是书中的女主殷玉娥,从书名就知道了,这是一个女配重生回到八零年不认命的故事。
殷玉娥也就是大房生的那对姐妹花之一,其中的妹妹。在原书中,她就是个女配,脑子不够聪明,家里出钱给她念书,她也读不进去,最后没考上大学。反而是姐姐聪明能干,脑子举一反三,天生适合读书,考上了大学。
但她好命的是,姐姐在去大学报道前,发了一场高烧,等第二天发现时才知道已经烧坏了脑子,这一烧就是半个月,眼看着大学名额就要丢了,全家就让妹妹去了。
妹妹便成了大学生,可毕竟是混进去的,学业是真的不行,毕业后想去事业单位吃铁饭碗,可是要交一笔钱,足足两百多块钱。殷玉娥满心希冀全家人能给她出了这笔钱,当时她看上的一个帅小伙也在这个单位,她不但想得到这份工作,也想近水楼台先得月,追求自己的幸福。
全家人本来是犹豫的,两百多块钱呢,全家半年的收入,而且他们供小女儿在外面读书,早已经是缩紧了裤腰带,本以为一毕业就能挣钱,结果还要继续赔钱进去才能找到工作。
但这年头大学生到底金贵,最后全家人还是咬牙答应了。本以为事情板上钉钉,偏巧这时候原主殷明麓在深城被人砍伤快一命呜呼的事情传来,治病疗伤是一大笔费用,全家人瞬间舍了小女儿去给原主做手术治伤,铁饭碗这事自然黄了。
原主死了,可妹妹殷玉娥却恨上了原主。农村人重男轻女,男孩子才是全家的宝贝,全家的根,从小她就处处没有原主好,爸妈偏心、奶奶也偏心,她早就满心满眼是嫉妒。
结果长大后,她难得要找工作,追求爱情,大家也为了殷明麓放弃了她,让她得不到工作铁饭碗,还错失了爱情,因为那个帅小伙最后跟单位里的其他女职工在一起了。
于是重生回来后,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正在浅溪里抓小鱼虾的原主,说另一边有好多鱼,把没什么防备心的孩子骗去深水区,然后将人推下去就跑了。
原剧情里原主就这样淹死了,等路过的庄稼汉看到时为时已晚,唯一的根没有了,殷家的人全哭塌了,一个个差点背过气去。
原主的妈性格本就软弱,承受不住失了丈夫,又失去儿子的打击,上吊自杀了。而老太太也是一夜之间老了十岁,在床上躺了一个月才下来。
杀人凶手殷玉娥因为没人看见,便装作若无其事,看着全家人在那里悲痛万分。
按照书中的轨迹,殷玉娥因为重生,有了后世二三十年的经历,这辈子更加精明,不仅继续哄骗着发高烧的姐姐,把大学名额交给她,当着村里唯一的大学生,后期还盯上了自己未来会发达混出头的姐夫,动手抢走了姐姐的姻缘。
让亲姐姐抑郁而终。
而殷玉娥有后世的眼光,外加这抢来的姐夫争气,夫妻俩顺应国家政策和时代潮流,去城中开店铺卖服装,提前买房买股票搞证券等等,日子过得红红火火、风生水起。自己富裕了,因为记恨着从小娘家的偏心眼,也没有照拂娘家,任由娘家过得穷困潦倒、凄风苦雨。
于是书中的全名就叫《重回八零之女配不认命》,因为不认命,女配重生后报复了所有对不起她的人,一边说着对不起,一边拿走了姐姐的大学名额、抢走了姐夫,只管自己的小日子滋润,不管娘家死活。
而原主他上辈子因为被过分溺爱,所以养得天不怕地不怕,做了一些调皮捣蛋的事,甚至被人教唆着走了歪路,混了黑,但最后却也用自己生命做代价了,临终时也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万分。这辈子更是什么都没做,刚满八岁,就被殷玉娥这个堂姐给害死了,享年一位数。
要不是殷明麓来得及时,不然早就让对方的手段得逞了。
而原主的愿望是好好对待家人,带领全家发家致富。既然接受了委托,殷明麓就不允许殷家的日子就这样糟糕下去,他会尽量改变全家每个人的命运。
——
等再次睁开眼,殷明麓身体已经彻底好了很多,发现自己正窝在原主的房间里,身上盖着碎花小被褥。有一个面容清丽的女人,给他掖了掖被子,摸了摸他的脸蛋,发出一声疲惫的叹息。
不用想也知道,这是原主的母亲,沈秋宜。
“妈。”床上的孩子小小声地叫着,声音还带着呛水时的沙哑难听,像破碎的小鼓,微微沙哑却十分稚嫩。
还有些许乖巧。
“小宝,你醒了?”殷明麓突然的叫唤,把沈秋宜吓了一跳,开始在孩子身上摸索着,摸了摸额头的温度,又摸了摸小肚子,关心道:“身体怎么样,还难受吗?”
“嗯!”殷明麓打了个小哈欠,随即点了点头,任由女人检查自己的小身子,道:“身体没事了,就是饿。”
闻言,沈秋宜气哭了,抓住他柔嫩的小手,狠狠地拍了一掌,“你醒了就好,让你调皮捣蛋,没事往水库那里跑,平时都跟你说了,那里水深你还跑过去,差点没命了。要不是隔壁李老头看到了,喊村里人去捞你,你早没了!你这个欠揍的小子!平时真的是把你宠坏了。”沈秋宜就是一个水做的女人,平时从不敢对人大小声说话,也不打孩子,这次发脾气也是因为吓坏了。
丈夫去世后,儿子就是她的骨肉,她的根,未来唯一的依靠。她都不敢想象,如果儿子也跟着去了,留下她这个寡母,她还能怎么办?
没等殷明麓说话,听到房间里的动静,罗老太也跟着进来了,一脸惊喜:“小宝醒了!”说完,性子泼辣的老太太又看到沈秋宜在旁边泪流满面,纤瘦的身体抽搐着,只知道哭,瞬间不满了,瞪起一双铜铃大眼,凶道:“老二媳妇你还愣着干嘛?没看到小宝醒了吗还在哭哭哭,哭个不停,真是晦气!孩子说饿了,你这个当妈的跟木头桩子似的不去张罗吃的!我炖了鸡汤,你快端来喂小宝喝了。”
“哦。”被婆婆一凶,泪腺发达的沈秋宜果然不哭了,唯唯诺诺地点了点头,出去端吃的了。
“奶,你不要凶妈,她也是吓坏了。”殷明麓扯了扯罗老太的袖子,乖乖地道。
“你还替你妈说话,都怪你妈没把你看好!不然你能去水库里?”罗老太数落着,显然把小孙子出事的原因在这个媳妇身上狠狠记了一笔。谁让沈秋宜那性子实在不对她的胃口,下巴尖,性子温吞,身子骨还弱,一看就不能生养。果然,孩子一出生后没什么奶水给孩子,于是小孙子刚生下来就瘦巴巴的、体弱多病,三岁后才开始利索。
结果三岁,自己疼爱的二儿子就去了,还是踩着常走的山路摔下崖的。老太太当时眼都一黑,怀疑这媳妇克夫啊!要不是顾忌着小宝不能没娘,她早就将人发落了。
婆媳关系也一直不融洽。这次宝贝孙子出事了,老太太便更生气了,觉得儿媳妇看顾不周。
见小孙子还有话说,老太太摆了摆手道:“你别提你妈说好话,奶我心里有数,你快起床,奶给你炖了鸡汤,你刚落了水,身子骨弱,得好好补补。”
“好~”小孩子乖乖起身了,跑到餐桌上坐好,罗老太看得心软,往厨房里催促了一声,沈秋宜马上就端着一大锅浓香四溢的鸡汤出来了。
“小宝,奶给你夹鸡腿,配着白馍馍吃,填点肚子。鸡汤不急着喝,奶先给你把油挖了,你再喝。”罗老太拿着碗和勺子,为小孙子忙前忙后,让沈秋宜这个妈都插不了手,只能讪讪地坐下了。
“好吃!”殷明麓小口小口咬着肥美的大鸡腿,小肉脚开心地蹬了几下,那活泼的小模样,逗得婆媳俩笑开了花。
这时候,殷玉娥回来了。
十五六岁的少女脸上满是镇定,只是刚进屋眼神就四处乱瞅,那游移的眼神透露出了她潜意识里的那份心虚。
尤其是看到餐桌旁那白白嫩嫩的孩子,正在捧着个小瓷碗,吃得正欢时,她瞳孔下意识一缩,逃避式地移开了眼神,不知道自己这个堂弟有没有出卖她。没想到这小子居然命那么大,那么深的水库都没把人淹死。
随即视线又移到了餐桌上那些好吃的上,她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跑去后院一看,鸡窝里果然少了一只咯咯咯的老母鸡。
她没想到,殷明麓不就是落了此水吗,又没出什么事,罗老太居然为此把家里下蛋的老母鸡给杀了,给小孙子炖汤喝。再看看餐桌上一盘盘肉末炒蒜角、烂肉粉条等等,盘盘都有些许荤腥。
再想想自己重生回来这两天,吃肉的次数屈指而数,殷玉娥顿时嫉妒得眼睛都红了。
作者有话要说:我终于开始染指年代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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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一转眼就被打脸了,自家儿子反而在外边沾花惹草,还把人惹毛了,说分手就分手,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这种彪悍飒爽如果不发生在自家儿子身上,周家父母是欣赏的。可惜就是发生在他们家宝贝儿子身上,他们才黑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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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人家行情好得很,光是挑谈恋爱的对象,都不是非他们儿子不可。倒是他们儿子才是真没用,爱惨了别人还管不住下半身,自己做错事还天天丧着脸,不爱工作,天天喝得烂醉。殊不知人家大设计师,现在有英俊逼人的楼少在旁,看你如今这幅鬼样子,还能回头才有鬼了。还不如早日收拾收拾,寻找下一春。
周家父母没好气的想,又拧了儿子胳膊肘一口,结果对方却从头到尾一直痴痴地望着殷设计师,对于身上的疼痛毫无所觉,更加把周家父母气得够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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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以为自己会孤老终生,现在我只想感激命运让你我相遇,我曾怨恨我们重逢的时间太晚,现在却觉得正正好。太早了也许我不够成熟,无法包容你的所有,太晚了也许你已经牵起了别人的手。但既然相遇,就要感激。我不会离开你,我们之间会有无数的日日暮暮,无数的欢声笑语,直到我们头发都花白,面容都老朽,我都会永远陪伴着你。”
“我的小男孩,我爱你。”楼妄低头,在一脸感动的殷明麓脸颊上落下一吻,姿态虔诚而神圣。
“我、我答应!”没等证婚人询问,殷明麓迫不及待地握拳抢答了,神色颇为激动。
楼妄轻笑,在宾客情绪高昂的起哄声中,又亲了他一口。至于人群中不和谐的声音,某个男人愤怒高喊的“我不答应”,则被他忽略过去。他之所以邀请这个人,不是想炫耀,只是因为对方也是“助攻”、“红娘”之一罢了。
——
世界初觉醒,刚接受了委托的殷明麓觉得自己无法控制身体,但仿佛有人在他脑门上拍了一掌,有什么东西打入了他的体内,他闷哼一声,清醒了起来,涣散的黑瞳也渐渐有了聚焦。
然后发现自己整个身子原来正浸泡在水中,快要溺毙的窒息感让他不断挣扎着,想开口求救,嘴巴里就灌入了无数的水。
殷明麓无力了,还好很快他就听到岸边的脚步声和震天动地的哭喊声:“来人啊!我家小宝落水里了!别拦着我,我要下水去救他!”
“快快快,把竹竿给我,快把人捞上来!”有人去拿竹竿打算捞人,也有人快速地脱了衣服鞋子,打了赤膊地一头扎进水中,做两手准备。
在好一通手忙脚乱后,湍急河流里的那八岁孩子可算被捞起来了,躺在地上的模样看上去不大好,巴掌大的小脸煞白,皮肤都泡得起皱了,那肚子也不知道灌了多少水进去,都圆得把衣服顶起来了,嘴里也汩汩汩地往外冒水。
看上去神志不清,万幸的是还有呼吸。村长松了口气。
人群中会急救的人赶紧冲了过来,按压着肚子,掐着穴位等等,一套功夫下来,总算把孩子腹腔里的水给挤出来了,人咳嗽几声,悠悠转醒了。
见状,罗红梅等人抱着孩子喜极而泣,嚎啕大哭起来,怪令人疼了,大家都是一个村子的,纷纷出言安慰:“红梅啊,别难过,小宝命大的很呢!在水里淹那么久都挺过来了,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你别嚎了。”
“是啊,你快把人抱去卫生所看看吧。”
等殷明麓醒来后,就发现自己躺在床上,肉乎乎的胳膊上一阵疼痛,他双眼跟坠了铅似的沉重,几乎掀不开,但还是侧眸瞅了一眼,原来是在打吊瓶。就是那瓶子看上去脏兮兮的,混浊得看不出里面是什么水,这卫生所的环境也颇为简陋。
一个戴着老花镜、头发斑白的老头,坐在椅子上,一边翻书一边盯着床上的他。还有几个人围在旁边,脸上写满了关心。
太累了,殷明麓小手拉着被子,将自己小身体裹紧,选择眯一下,顺便接收一下剧情。毕竟初来乍到就差点被淹死,这体验实在太不良好了。
原来他穿到一本叫《重回八零之女配不认命》的书里来了,殷明麓稍微看了下剧情,概述大致是这样的:这个村叫做文水村,在这个改革开放的年代,算是挺富裕的。原主的名字与他同名,今年八岁,还跟同龄人一样经常撒丫子满山跑,爬树掏鸟蛋,日子挺快活又没心没肺的。
唯一特殊的是,他是殷家唯一的男孩,在他还没记事时,父亲上山摔死了,让母亲沈秋宜年纪轻轻就守了活寡,自然对唯一的儿子殷明麓爱若至宝。
当家主人罗老太罗红梅也是年轻就守寡的典型,她当家做主那么多年,膝下就两个儿子,平时最宠二房殷明麓的父亲,结果二房就这么去了,老太太悲痛之下,自然也宠着二房唯一留下的男丁,平日把这个小孙子疼到眼睛里去了。
而大房两口子是老实本分人,忙碌大半生,一直没生下个儿子,膝下竟有一对姐妹花,想到女儿迟早外嫁,他们老了没有儿子养老摔盆,便也指望着殷明麓这个侄子,于是从小也把原主殷明麓当亲儿子疼着。
总而言之,原主殷明麓就是一个全家都宠着的宝贝凤凰蛋,平日里要星星不给月亮。哪怕这枚宝贝凤凰蛋后来长废了,涉世未深被人骗去当古惑仔,然后给砍了七八刀死了,全家人也伤心难过得不行,一个个哭死在葬礼上。这种事情在这个重男轻女还是主流的年代,也没什么意外。
但偏偏一个人不顺眼了。
那个人就是书中的女主殷玉娥,从书名就知道了,这是一个女配重生回到八零年不认命的故事。
殷玉娥也就是大房生的那对姐妹花之一,其中的妹妹。在原书中,她就是个女配,脑子不够聪明,家里出钱给她念书,她也读不进去,最后没考上大学。反而是姐姐聪明能干,脑子举一反三,天生适合读书,考上了大学。
但她好命的是,姐姐在去大学报道前,发了一场高烧,等第二天发现时才知道已经烧坏了脑子,这一烧就是半个月,眼看着大学名额就要丢了,全家就让妹妹去了。
妹妹便成了大学生,可毕竟是混进去的,学业是真的不行,毕业后想去事业单位吃铁饭碗,可是要交一笔钱,足足两百多块钱。殷玉娥满心希冀全家人能给她出了这笔钱,当时她看上的一个帅小伙也在这个单位,她不但想得到这份工作,也想近水楼台先得月,追求自己的幸福。
全家人本来是犹豫的,两百多块钱呢,全家半年的收入,而且他们供小女儿在外面读书,早已经是缩紧了裤腰带,本以为一毕业就能挣钱,结果还要继续赔钱进去才能找到工作。
但这年头大学生到底金贵,最后全家人还是咬牙答应了。本以为事情板上钉钉,偏巧这时候原主殷明麓在深城被人砍伤快一命呜呼的事情传来,治病疗伤是一大笔费用,全家人瞬间舍了小女儿去给原主做手术治伤,铁饭碗这事自然黄了。
原主死了,可妹妹殷玉娥却恨上了原主。农村人重男轻女,男孩子才是全家的宝贝,全家的根,从小她就处处没有原主好,爸妈偏心、奶奶也偏心,她早就满心满眼是嫉妒。
结果长大后,她难得要找工作,追求爱情,大家也为了殷明麓放弃了她,让她得不到工作铁饭碗,还错失了爱情,因为那个帅小伙最后跟单位里的其他女职工在一起了。
于是重生回来后,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正在浅溪里抓小鱼虾的原主,说另一边有好多鱼,把没什么防备心的孩子骗去深水区,然后将人推下去就跑了。
原剧情里原主就这样淹死了,等路过的庄稼汉看到时为时已晚,唯一的根没有了,殷家的人全哭塌了,一个个差点背过气去。
原主的妈性格本就软弱,承受不住失了丈夫,又失去儿子的打击,上吊自杀了。而老太太也是一夜之间老了十岁,在床上躺了一个月才下来。
杀人凶手殷玉娥因为没人看见,便装作若无其事,看着全家人在那里悲痛万分。
按照书中的轨迹,殷玉娥因为重生,有了后世二三十年的经历,这辈子更加精明,不仅继续哄骗着发高烧的姐姐,把大学名额交给她,当着村里唯一的大学生,后期还盯上了自己未来会发达混出头的姐夫,动手抢走了姐姐的姻缘。
让亲姐姐抑郁而终。
而殷玉娥有后世的眼光,外加这抢来的姐夫争气,夫妻俩顺应国家政策和时代潮流,去城中开店铺卖服装,提前买房买股票搞证券等等,日子过得红红火火、风生水起。自己富裕了,因为记恨着从小娘家的偏心眼,也没有照拂娘家,任由娘家过得穷困潦倒、凄风苦雨。
于是书中的全名就叫《重回八零之女配不认命》,因为不认命,女配重生后报复了所有对不起她的人,一边说着对不起,一边拿走了姐姐的大学名额、抢走了姐夫,只管自己的小日子滋润,不管娘家死活。
而原主他上辈子因为被过分溺爱,所以养得天不怕地不怕,做了一些调皮捣蛋的事,甚至被人教唆着走了歪路,混了黑,但最后却也用自己生命做代价了,临终时也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万分。这辈子更是什么都没做,刚满八岁,就被殷玉娥这个堂姐给害死了,享年一位数。
要不是殷明麓来得及时,不然早就让对方的手段得逞了。
而原主的愿望是好好对待家人,带领全家发家致富。既然接受了委托,殷明麓就不允许殷家的日子就这样糟糕下去,他会尽量改变全家每个人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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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再次睁开眼,殷明麓身体已经彻底好了很多,发现自己正窝在原主的房间里,身上盖着碎花小被褥。有一个面容清丽的女人,给他掖了掖被子,摸了摸他的脸蛋,发出一声疲惫的叹息。
不用想也知道,这是原主的母亲,沈秋宜。
“妈。”床上的孩子小小声地叫着,声音还带着呛水时的沙哑难听,像破碎的小鼓,微微沙哑却十分稚嫩。
还有些许乖巧。
“小宝,你醒了?”殷明麓突然的叫唤,把沈秋宜吓了一跳,开始在孩子身上摸索着,摸了摸额头的温度,又摸了摸小肚子,关心道:“身体怎么样,还难受吗?”
“嗯!”殷明麓打了个小哈欠,随即点了点头,任由女人检查自己的小身子,道:“身体没事了,就是饿。”
闻言,沈秋宜气哭了,抓住他柔嫩的小手,狠狠地拍了一掌,“你醒了就好,让你调皮捣蛋,没事往水库那里跑,平时都跟你说了,那里水深你还跑过去,差点没命了。要不是隔壁李老头看到了,喊村里人去捞你,你早没了!你这个欠揍的小子!平时真的是把你宠坏了。”沈秋宜就是一个水做的女人,平时从不敢对人大小声说话,也不打孩子,这次发脾气也是因为吓坏了。
丈夫去世后,儿子就是她的骨肉,她的根,未来唯一的依靠。她都不敢想象,如果儿子也跟着去了,留下她这个寡母,她还能怎么办?
没等殷明麓说话,听到房间里的动静,罗老太也跟着进来了,一脸惊喜:“小宝醒了!”说完,性子泼辣的老太太又看到沈秋宜在旁边泪流满面,纤瘦的身体抽搐着,只知道哭,瞬间不满了,瞪起一双铜铃大眼,凶道:“老二媳妇你还愣着干嘛?没看到小宝醒了吗还在哭哭哭,哭个不停,真是晦气!孩子说饿了,你这个当妈的跟木头桩子似的不去张罗吃的!我炖了鸡汤,你快端来喂小宝喝了。”
“哦。”被婆婆一凶,泪腺发达的沈秋宜果然不哭了,唯唯诺诺地点了点头,出去端吃的了。
“奶,你不要凶妈,她也是吓坏了。”殷明麓扯了扯罗老太的袖子,乖乖地道。
“你还替你妈说话,都怪你妈没把你看好!不然你能去水库里?”罗老太数落着,显然把小孙子出事的原因在这个媳妇身上狠狠记了一笔。谁让沈秋宜那性子实在不对她的胃口,下巴尖,性子温吞,身子骨还弱,一看就不能生养。果然,孩子一出生后没什么奶水给孩子,于是小孙子刚生下来就瘦巴巴的、体弱多病,三岁后才开始利索。
结果三岁,自己疼爱的二儿子就去了,还是踩着常走的山路摔下崖的。老太太当时眼都一黑,怀疑这媳妇克夫啊!要不是顾忌着小宝不能没娘,她早就将人发落了。
婆媳关系也一直不融洽。这次宝贝孙子出事了,老太太便更生气了,觉得儿媳妇看顾不周。
见小孙子还有话说,老太太摆了摆手道:“你别提你妈说好话,奶我心里有数,你快起床,奶给你炖了鸡汤,你刚落了水,身子骨弱,得好好补补。”
“好~”小孩子乖乖起身了,跑到餐桌上坐好,罗老太看得心软,往厨房里催促了一声,沈秋宜马上就端着一大锅浓香四溢的鸡汤出来了。
“小宝,奶给你夹鸡腿,配着白馍馍吃,填点肚子。鸡汤不急着喝,奶先给你把油挖了,你再喝。”罗老太拿着碗和勺子,为小孙子忙前忙后,让沈秋宜这个妈都插不了手,只能讪讪地坐下了。
“好吃!”殷明麓小口小口咬着肥美的大鸡腿,小肉脚开心地蹬了几下,那活泼的小模样,逗得婆媳俩笑开了花。
这时候,殷玉娥回来了。
十五六岁的少女脸上满是镇定,只是刚进屋眼神就四处乱瞅,那游移的眼神透露出了她潜意识里的那份心虚。
尤其是看到餐桌旁那白白嫩嫩的孩子,正在捧着个小瓷碗,吃得正欢时,她瞳孔下意识一缩,逃避式地移开了眼神,不知道自己这个堂弟有没有出卖她。没想到这小子居然命那么大,那么深的水库都没把人淹死。
随即视线又移到了餐桌上那些好吃的上,她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跑去后院一看,鸡窝里果然少了一只咯咯咯的老母鸡。
她没想到,殷明麓不就是落了此水吗,又没出什么事,罗老太居然为此把家里下蛋的老母鸡给杀了,给小孙子炖汤喝。再看看餐桌上一盘盘肉末炒蒜角、烂肉粉条等等,盘盘都有些许荤腥。
再想想自己重生回来这两天,吃肉的次数屈指而数,殷玉娥顿时嫉妒得眼睛都红了。
作者有话要说:我终于开始染指年代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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