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1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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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首批松香皂和蜡烛做成成品, 已经是五六天之后的事情, 由于原材料品质不够稳定的原因, 其间多次试验,有成功有失败,好在最后逐步调整改善,最终还是整理出了一份相对完整的数据, 可用于以后的大量生产。
时间很快便到三月二十五。
明天就是楚使君和楚柔司总的二九生辰,算是整个辽东集团的大日子。不过楚宁却提前一天, 将自己麾下的将官和令吏集中起来, 一起热热闹闹的吃了顿饭,忆完当年又展望未来, 刷了不少好感。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眼见吃得差不多了,楚宁便离开了宴厅, 毕竟身为长官, 有她在场, 这些人谁都不敢放开吃,放开喝。
回到郡守府的后院, 舒服的洗洗刷刷, 去掉一身酒气,换上一袭白夙送的衣物, 带着千万分的期待, 来到天上人间。
楚宁到进, 白夙正坐在胡椅上看着什么信函,楚宁快步走近,挤到旁边坐下,顺势搂住白夙,笑问道:“阿夙还在忙?”
“是师兄和白家托霍先生带来的信。”
白夙说着,顺手把信函递给了楚宁。
“霍叔也真是的,就为了这么个生辰,竟然专门从黄县跑来……咦?”打开第一封信楚宁就惊了:“袁相国,竟然托蒋使君为他的儿子说亲?而这说亲对象,竟然还是阿夙你?我没看错吧?”
见白夙颔首确认,楚宁又打开了第二封信函,却是黄县白家的当家主母写给白夙,言谈之间,都是在说那相国府五公子的好,劝白夙仔细考虑。
“哼!”放下信函,楚宁冷哼一声:“这袁相国是想上天吗?帝君在拉拢我,他却来拿捏你。”
白夙闻言,罢手道:“拿捏倒也还算不上。”
“可袁相国这一手,却玩得很恶心啊!”
明明大家都在斗智斗勇,都在各使手段争权夺利,可袁相国却想用亲事来要挟人,简直比朝廷嫁公主和亲还要恶心百倍。
“文和且放心罢,单凭他一个袁氏,还拿捏不住我白夙。”白夙取过几张薄纸,递给楚宁。
“这是霍叔的笔迹。”楚宁边看边念道:“袁氏有嫡子五人,名曰仁义礼智信。嫡长子袁仁,乃废太子府上长史;次子袁义,官居给事中;三子袁礼,乃太学博士;四子袁智,尚未入朝为官,平时负责打理家中田产;五子袁信,因酷爱商贾之事,故执掌袁氏门下所有商事。”
白夙边听边说道:“这是霍叔带来的消息。”
“霍叔也是个有心人。”楚宁忍不住叹了一声,她也知道一些霍家的旧事,只是不多,但据她猜测,当年霍氏一族的血案,应该少不了袁氏的手尾。显然霍蕴书也是这么认为,故将袁氏的内部情况,打探得如此清楚。
“阿夙打算如何处理这袁氏?”
白夙想了想,看着楚宁,缓声道:“倾家荡产,如何?”
楚宁问:“需要帮忙吗?”
“应该不用。”白夙道:“松香皂与蜡烛这两样物甚,已经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我正在与外地的几家大商贾协商,估摸着这几天便可有钱入手。”
对于白夙而言,钱便是最强大的武器。
而听到有钱入账,楚宁也忍不住眉开眼笑,推开书函,躺到白夙腿上,边说道:“以前推出的澡豆,虽然药用极好,但售价超高,只有富贵人家才能用得起。而这松香皂却不同,虽少了药用之效,可用来洁身和洗衣,却已足够。等梁博哪天把香水提炼出来,还可以掺到这皂液里,做成香皂。”
“正是因此,那些大商贾才各自议价,争论不休。”白夙说着便蹙起眉头:“目前市面上,最次的是石蜡,烧起来烟多火小,故市价不高;好一点的虫蜡,烟气略小,市价适中;最好的是油蜡,以牛油或羊油所制,烟少火亮,上等牛油蜡烛,大抵要二三十文一支。”
楚宁做出来的猪油蜡用来极好,几乎与牛油蜡相当。但在这个普遍连油灯都舍不得点的时我,又有几家几户,能够烧得起几十文一支的油蜡呢?即使是白夙所说的石蜡,楚宁相信,也不是普通人家能够用得起的东西。
“阿夙是担心,定价过低会亏本,定价偏高无人买?”楚宁给自己寻了个舒服的姿势,边说道:“这几天,经过我们仔细的测算,十斤猪油,大概可以出二十多到三十块松香皂,外加十余根蜡烛。”
“目前猪油市价,大抵四五十文一斤。”白夙盘算道:“也就是说,松香皂和蜡烛,只要每样卖到十文钱以上,便可保本。”
“以牧羊城现在的人均收入来说,除开吃穿住,完全可以用得起。”楚宁说道:“况且,炼制香皂和蜡烛,也不一定要用猪油,等海水再暖些后,我让人去捕头鲸鱼来,便足够炼出百万块来。”
许多种类的鲸鱼被誉为海上金矿,即使楚宁不捕杀,随着时代和科技的发展,人们也会展开对它们的捕猎。在楚宁的前世,日本、英国、挪威、苏联和荷兰等等国家,都组织过庞大的捕鲸船队。
因此,楚宁千思万想,还是决定要执行这个方案——并不是楚宁残忍,而是比起人类千年百以来的自我残杀而言,区区捕鲸……又能算得上什么呢?
“其实,香皂和蜡烛,这两样东西都还是次要的。”楚宁又说道:“主要还是为了甘油,有了甘油,就可以去掉果酒里面的苦涩之味。在粮食不够,无法大量产出白酒的情况下,色清味甜的果酒,几乎可以横扫整个酒类市场,垄断所有利润。”
这个时代的果酒在楚宁看来,其实还算不上是酒,色浊而味涩,酒精度数也低,喝在嘴里难已下咽。
但好在果酒是按季节来的,地里山上长了什么果子,就可以酿出什么酒,不像粮食这般,大量酿成酒,就会影响到人们的生活。
“确是如此。”白夙将手搁到楚宁肩膀,以防楚宁翻来覆去的滚到地上,边思虑道:“可我担心,朝廷会横插一手。”
“阿夙是说,盐铁官营?”
“倘若果酒面市,他们知道了其中利润,也许会把酒也算入其中。”
世人好酒者甚多,且难戒掉,不似松香皂与蜡烛那边,有也可,无也可。
“那就这样。”楚宁想了想,说道:“把新建的盐田归由郡府打理,商团再从郡守府买粗盐提纯。酒也如此,郡府负责找人酿造,商团负责售卖。”
“香皂和蜡烛呢?”
“香皂和蜡烛我会建造一个独立工坊。”楚宁快速说道:“至少两三年以内,这门手艺要处于保密状态。”
“明白。”白夙想了想,又道:“牙刷和牙膏,目前市面上已经出现了许多仿制品,我最近在考虑,要不要把这项产业从四海商团剔除。”
“转型吧。”楚宁道:“听说鲜卑那边今年打得热闹,我把慕容曜放了回去。”
“段部原本实力强横,去年劫掠辽西却损伤惨重,人口又被慕容部捞去了不少,心里肯定有怨气,说不定就倒戈归顺我大庆了。”白夙柔柔笑道:“你在这个时候把慕容曜放回去,他们肯定打得更热闹了。”
“就是要让他们打得热闹才好。”楚宁也笑道:“慕容曜在长安呆了那么多年,深受我中原文化的影响,比那些草原首领通晓更多权术,又有被俘之辱,回去若是能站稳脚跟,必定强势揽权,与我死磕到底。”
“他这般回去,若是不想庸碌一生,也只能揽权争锋了。”白夙问道:“文和这是准备开始养羊计划了?”
“是啊,我已经让匠作司的人在研究,怎样才能把羊毛织成衣服了。”
两人说着说着,相视之下又笑了起来,白夙想起当初还在狐苏时,楚宁那近乎异想天开的养羊计划。
“阿夙,你知道……我第一次见到你时,是什么感觉吗?”
“嗯?是什么样的感觉?”
“当时就觉得你是个有野心,有眼光,有手腕,能做大事的人。”楚宁赖在白夙腿上,闭着眼睛,慢慢回忆道:“很奇怪啊,后来我才发现,其实阿夙还很美貌……不,美貌这个词并不适合用来形容阿夙——风华绝代,对的,只有这个才适合放在阿夙身上。”
“是么?”白夙低头看着楚宁,本想看着她的眉目,却见楚宁之前翻来覆去间,已经散乱的衣衫襟口微微敞开,露出几道不太明显的印痕。
白夙记得,那是自己早间留下的痕迹。
蓦然间,白夙想到自己第一次与楚宁近距离接触的时候——那时寒风凛冽,楚宁一袭单衣,冷得发抖,可她却站在自己面前,强撑着为麾下将士借衣服。
想到此,指间便不自觉得的落到那印痕上,轻轻的抚过,白夙问道:“文和,可还记得我第一回送披风给你的时候?”
“当然记得。”楚宁睁开眼,眸底盛着满满的笑意:“阿夙当时帮我把披风系上后,似乎连路都不会走了……”
“是,那时……我不太喜欢与人接触。”白夙想了想,又补充道:“近距离接触。”
楚宁按住那已经摸到她锁骨上的指尖,笑问道:“那现在呢?”
等首批松香皂和蜡烛做成成品, 已经是五六天之后的事情, 由于原材料品质不够稳定的原因, 其间多次试验,有成功有失败,好在最后逐步调整改善,最终还是整理出了一份相对完整的数据, 可用于以后的大量生产。
时间很快便到三月二十五。
明天就是楚使君和楚柔司总的二九生辰,算是整个辽东集团的大日子。不过楚宁却提前一天, 将自己麾下的将官和令吏集中起来, 一起热热闹闹的吃了顿饭,忆完当年又展望未来, 刷了不少好感。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眼见吃得差不多了,楚宁便离开了宴厅, 毕竟身为长官, 有她在场, 这些人谁都不敢放开吃,放开喝。
回到郡守府的后院, 舒服的洗洗刷刷, 去掉一身酒气,换上一袭白夙送的衣物, 带着千万分的期待, 来到天上人间。
楚宁到进, 白夙正坐在胡椅上看着什么信函,楚宁快步走近,挤到旁边坐下,顺势搂住白夙,笑问道:“阿夙还在忙?”
“是师兄和白家托霍先生带来的信。”
白夙说着,顺手把信函递给了楚宁。
“霍叔也真是的,就为了这么个生辰,竟然专门从黄县跑来……咦?”打开第一封信楚宁就惊了:“袁相国,竟然托蒋使君为他的儿子说亲?而这说亲对象,竟然还是阿夙你?我没看错吧?”
见白夙颔首确认,楚宁又打开了第二封信函,却是黄县白家的当家主母写给白夙,言谈之间,都是在说那相国府五公子的好,劝白夙仔细考虑。
“哼!”放下信函,楚宁冷哼一声:“这袁相国是想上天吗?帝君在拉拢我,他却来拿捏你。”
白夙闻言,罢手道:“拿捏倒也还算不上。”
“可袁相国这一手,却玩得很恶心啊!”
明明大家都在斗智斗勇,都在各使手段争权夺利,可袁相国却想用亲事来要挟人,简直比朝廷嫁公主和亲还要恶心百倍。
“文和且放心罢,单凭他一个袁氏,还拿捏不住我白夙。”白夙取过几张薄纸,递给楚宁。
“这是霍叔的笔迹。”楚宁边看边念道:“袁氏有嫡子五人,名曰仁义礼智信。嫡长子袁仁,乃废太子府上长史;次子袁义,官居给事中;三子袁礼,乃太学博士;四子袁智,尚未入朝为官,平时负责打理家中田产;五子袁信,因酷爱商贾之事,故执掌袁氏门下所有商事。”
白夙边听边说道:“这是霍叔带来的消息。”
“霍叔也是个有心人。”楚宁忍不住叹了一声,她也知道一些霍家的旧事,只是不多,但据她猜测,当年霍氏一族的血案,应该少不了袁氏的手尾。显然霍蕴书也是这么认为,故将袁氏的内部情况,打探得如此清楚。
“阿夙打算如何处理这袁氏?”
白夙想了想,看着楚宁,缓声道:“倾家荡产,如何?”
楚宁问:“需要帮忙吗?”
“应该不用。”白夙道:“松香皂与蜡烛这两样物甚,已经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我正在与外地的几家大商贾协商,估摸着这几天便可有钱入手。”
对于白夙而言,钱便是最强大的武器。
而听到有钱入账,楚宁也忍不住眉开眼笑,推开书函,躺到白夙腿上,边说道:“以前推出的澡豆,虽然药用极好,但售价超高,只有富贵人家才能用得起。而这松香皂却不同,虽少了药用之效,可用来洁身和洗衣,却已足够。等梁博哪天把香水提炼出来,还可以掺到这皂液里,做成香皂。”
“正是因此,那些大商贾才各自议价,争论不休。”白夙说着便蹙起眉头:“目前市面上,最次的是石蜡,烧起来烟多火小,故市价不高;好一点的虫蜡,烟气略小,市价适中;最好的是油蜡,以牛油或羊油所制,烟少火亮,上等牛油蜡烛,大抵要二三十文一支。”
楚宁做出来的猪油蜡用来极好,几乎与牛油蜡相当。但在这个普遍连油灯都舍不得点的时我,又有几家几户,能够烧得起几十文一支的油蜡呢?即使是白夙所说的石蜡,楚宁相信,也不是普通人家能够用得起的东西。
“阿夙是担心,定价过低会亏本,定价偏高无人买?”楚宁给自己寻了个舒服的姿势,边说道:“这几天,经过我们仔细的测算,十斤猪油,大概可以出二十多到三十块松香皂,外加十余根蜡烛。”
“目前猪油市价,大抵四五十文一斤。”白夙盘算道:“也就是说,松香皂和蜡烛,只要每样卖到十文钱以上,便可保本。”
“以牧羊城现在的人均收入来说,除开吃穿住,完全可以用得起。”楚宁说道:“况且,炼制香皂和蜡烛,也不一定要用猪油,等海水再暖些后,我让人去捕头鲸鱼来,便足够炼出百万块来。”
许多种类的鲸鱼被誉为海上金矿,即使楚宁不捕杀,随着时代和科技的发展,人们也会展开对它们的捕猎。在楚宁的前世,日本、英国、挪威、苏联和荷兰等等国家,都组织过庞大的捕鲸船队。
因此,楚宁千思万想,还是决定要执行这个方案——并不是楚宁残忍,而是比起人类千年百以来的自我残杀而言,区区捕鲸……又能算得上什么呢?
“其实,香皂和蜡烛,这两样东西都还是次要的。”楚宁又说道:“主要还是为了甘油,有了甘油,就可以去掉果酒里面的苦涩之味。在粮食不够,无法大量产出白酒的情况下,色清味甜的果酒,几乎可以横扫整个酒类市场,垄断所有利润。”
这个时代的果酒在楚宁看来,其实还算不上是酒,色浊而味涩,酒精度数也低,喝在嘴里难已下咽。
但好在果酒是按季节来的,地里山上长了什么果子,就可以酿出什么酒,不像粮食这般,大量酿成酒,就会影响到人们的生活。
“确是如此。”白夙将手搁到楚宁肩膀,以防楚宁翻来覆去的滚到地上,边思虑道:“可我担心,朝廷会横插一手。”
“阿夙是说,盐铁官营?”
“倘若果酒面市,他们知道了其中利润,也许会把酒也算入其中。”
世人好酒者甚多,且难戒掉,不似松香皂与蜡烛那边,有也可,无也可。
“那就这样。”楚宁想了想,说道:“把新建的盐田归由郡府打理,商团再从郡守府买粗盐提纯。酒也如此,郡府负责找人酿造,商团负责售卖。”
“香皂和蜡烛呢?”
“香皂和蜡烛我会建造一个独立工坊。”楚宁快速说道:“至少两三年以内,这门手艺要处于保密状态。”
“明白。”白夙想了想,又道:“牙刷和牙膏,目前市面上已经出现了许多仿制品,我最近在考虑,要不要把这项产业从四海商团剔除。”
“转型吧。”楚宁道:“听说鲜卑那边今年打得热闹,我把慕容曜放了回去。”
“段部原本实力强横,去年劫掠辽西却损伤惨重,人口又被慕容部捞去了不少,心里肯定有怨气,说不定就倒戈归顺我大庆了。”白夙柔柔笑道:“你在这个时候把慕容曜放回去,他们肯定打得更热闹了。”
“就是要让他们打得热闹才好。”楚宁也笑道:“慕容曜在长安呆了那么多年,深受我中原文化的影响,比那些草原首领通晓更多权术,又有被俘之辱,回去若是能站稳脚跟,必定强势揽权,与我死磕到底。”
“他这般回去,若是不想庸碌一生,也只能揽权争锋了。”白夙问道:“文和这是准备开始养羊计划了?”
“是啊,我已经让匠作司的人在研究,怎样才能把羊毛织成衣服了。”
两人说着说着,相视之下又笑了起来,白夙想起当初还在狐苏时,楚宁那近乎异想天开的养羊计划。
“阿夙,你知道……我第一次见到你时,是什么感觉吗?”
“嗯?是什么样的感觉?”
“当时就觉得你是个有野心,有眼光,有手腕,能做大事的人。”楚宁赖在白夙腿上,闭着眼睛,慢慢回忆道:“很奇怪啊,后来我才发现,其实阿夙还很美貌……不,美貌这个词并不适合用来形容阿夙——风华绝代,对的,只有这个才适合放在阿夙身上。”
“是么?”白夙低头看着楚宁,本想看着她的眉目,却见楚宁之前翻来覆去间,已经散乱的衣衫襟口微微敞开,露出几道不太明显的印痕。
白夙记得,那是自己早间留下的痕迹。
蓦然间,白夙想到自己第一次与楚宁近距离接触的时候——那时寒风凛冽,楚宁一袭单衣,冷得发抖,可她却站在自己面前,强撑着为麾下将士借衣服。
想到此,指间便不自觉得的落到那印痕上,轻轻的抚过,白夙问道:“文和,可还记得我第一回送披风给你的时候?”
“当然记得。”楚宁睁开眼,眸底盛着满满的笑意:“阿夙当时帮我把披风系上后,似乎连路都不会走了……”
“是,那时……我不太喜欢与人接触。”白夙想了想,又补充道:“近距离接触。”
楚宁按住那已经摸到她锁骨上的指尖,笑问道:“那现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