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部:殊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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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宝华出生在八十年代中期,其人若是进行高度且具有标志性的概括就是温柔娴静、美丽大方。她从小就是乖乖女,一路顺顺利利地读完大学,交了几个知心好友,有固定的往来圈子,等年纪到了婚嫁的时候,就很自然地遵循着人为的轨迹,准备结婚了。
她选的日子很有中国人选日子的典型特色,是在国庆的时候。大人们翻了黄历,几天假里有好日子也有不宜的日子,等选定在了十月三号后,到各大酒店一打听,都排得满满当当的了。
好在这对于她家并不是难事,只打了个电话,就定到了家十分不错的酒店,又把相关的琐事都做好了,她就只等着欢欢喜喜结婚了。
文宝华在写喜帖的时候打电话打到差点以为自己耳朵要失聪,因为她算是朋友同学中结婚较早的,手上没有需回礼的单子可以看,也没有其他借鉴,只能一个个打电话,想到时候尽量热闹些。
而转眼就到了她结婚的前一天了。
她明天即将要嫁的丈夫叫夏邦,与她是大学同学。夏邦个子不算高,她穿上高跟鞋就与他差不多了。两人在外貌与家庭上也是相差很远,刚谈恋爱的时候大家都很为她可惜,彼此也承受了很大的压力。夏邦本身性格十分开朗,与内向温柔的文宝华正成了互补,所以两人感情一向坚定。就连她们的名字也被夏邦解释为“华夏乃是礼仪之邦”,颇有些佳偶天成的意思。
早在一年以前,夏邦就在这个城市里买了一套房子。这套房子所在的小区属于花园精品,楼房坐落于绿意掩映中,再加上复式的格局,住户不算多。如此清幽的环境很得文宝华喜欢,那段时间她基本上把精力都花在了房子上,务必要为爱人打造一个最温暖的爱巢。
这结婚的前一天家里是人来人往。夏邦不是本地人氏,他的父母亲友来了不少,都赶着这一天来看新房子。文宝华脾气极好,虽然看着大大小小的孩子把她辛苦拖的地都给弄脏了,也是乐呵呵地看着,边往他们口袋里塞糖果,这很是让夏家人满意。除了夏家人以外,文宝华的一个堂妹也在家里帮忙,她可是明天的伴娘,从今天起就一直跟在她身边打转。
这个伴娘妹妹是她三叔叔的女儿,叫文珈罗,她正在清点着明天要准备的东西,好一会儿后,突然愣了愣,抓住文宝华:“明天你敬酒时的那条旗袍拿去熨了,好像还没拿回来呢。”
文宝华也一愣,叹气果然结婚这种事一定会有忙中出错,她正暗恼着的时候手机正好响了,接了起来正是两个高中时的同学要过来。她索性把任务交给了她们,让她们去取旗袍,若不给领,当初留下的手机号码就有用了。
经过一番折腾,她的两个同学果然取到了旗袍,赶到了她家。
门一打开,一见到是文宝华,前头那个女人就一把抱住了她:“哈哈,我先沾些喜气。”
“况小安!”文宝华也十分兴奋,她抱着况小安朝后面的人招手,“十七,快进来!”
十七,其实是叫徐时萋,不过因为谐音,早在她读中学的时候就被人一直十七、十七的叫着。
况小安和徐时萋都是她高中时期的同学。不过最初她只和况小安关系特别好,况小安却又和徐时萋特别好,所以她们也走得比较近。高中毕业后,大家上了不同的大学去了不同的地方,但是每年都会聚一聚,倒比读书时的感情更厚实了。
况小安在外地工作,正好放假回来,徐时萋则是刚辞了一份工作,回家休息,所以在接到文宝华的电话后,两人都确定了会来参加婚礼,并答应了她结婚头一天来帮帮忙。
熨好的旗袍是徐时萋拿着,她微微笑着和文宝华握手:“恭喜!”
文宝华把她们迎了进来,嘴里忙道了谢。她看着屋里一大堆人,就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人太多了。”
况小安则是啧啧地打量着这房子,然后指了指楼上:“能上去看看吗?”
“可以呀!”文宝华听到妹妹又在叫她,就忙说,“上面没有人,你们去坐坐,我一会就来。”
主人无暇招待,两个客人也就不再讲客气,省得给人家添麻烦。况小安是个不安分的主,拉了徐时萋就上楼去。楼上果然十分安静,看上去也比楼下似乎要伸展些。
朝南有一个大阳台,与小客厅相隔处做的是精致的垂花门,门外的阳台中间摆着一张小巧的梨花木方桌,上面也搁了许多糖果,无一不充满了喜气。垂花门自然并没有门,只是象征性的挂了一道窗帘,多数时间是敞着的。要是有客人喜欢安静,就拉着,然后有微风时,掩住的窗帘间也可以轻易窥见内外的世界。
“这儿环境真好……”况小安倚在阳台旁,看着阳台上放着的各种花盆景物,又望着小区里的绿化赞叹着。
“过来坐。”徐时萋随手把窗帘拉上,笑着坐下,剥了一颗糖,唔,果然甜到骨子里了。
况小安便跳着过来,然后压低声音问徐时萋:“你见过她老公吗?”
徐时萋点头:“见过一面。”
“听说是个很普通的人,站在人群里完全发现不了耶。”况小安一脸的惋惜,“想当年宝华在高中的时候不也爱抱着言情小说,不是指天指地地要找个白马王子吗?”
“你也说是高中时代了!”徐时萋笑,“白马王子只属于那个青葱时代,你长大了,王子也老了。”
况小安看起来依然郁闷:“那以她的条件怎么着也能找个更好的,至少要是个高大稳重的事业型男人,她才好把要做全职太太的梦想实现啊。”
徐时萋指了指这房子:“这还不够?”她摇摇头,“有很多人忙碌一辈子都在为房子奋斗,夏邦现在能有这个能力,已经不错了。”
况小安想了想宝华的家境,耸了耸肩:“还是感觉差太远了。”
“人是会变的。”徐时萋安慰她。
况小安一翻白眼,吊起眼来看她:“那你呢?”
徐时萋一愣,失笑说:“我怎么,我活得很快活呀。”
“切,”况小安一脸的好奇,“我认识的人里就你要求最高,属完美型的。不会是因为这个所以一直单身吧?”
这种问题徐时萋实在听得太多了,她悠悠地说:“人和人是不一样的。你说得对,如果是我,夏邦再有才干、有能力,再温柔、体贴,也是入不了我的眼。没错,我是有些微的完美主义倾向,但我的完美定义只是于我而言,彼之□□,我之蜜糖,你没听说过吗?”
文珈罗把堂姐叫去说了几句话,就被她指挥着送点饮料到楼上,说是她的两个高中同学来了。
楼上完全是中式装修,宜静宜闲,文珈罗踩着楼梯上去的时候,分明感觉耳朵是安静的,脚底下却还是有些吵闹。她上了楼一眼望去,小客厅无人。柔软的鞋面踩在木地板上悄无声息,倒有些像做贼似的。文珈罗也好笑于自己突然有这样的想法,刚想去找人,就听到阳台那边传过零星声音。
这声音像是三月的春风,渐渐飘进她的耳朵,刹那间楼下的那些声音也传达不到这儿了,只剩下耳朵单纯的享受。而这声音从耳朵里竟然轻盈地落在了舌间,似是刚刚出炉的蜜饯之类的小点心,舌间卷舔,又有点粘牙的缱绻。最神奇的是这滋味还能渗进血液,回到心脏,又辐射四肢,竟使得整个人得到空前的舒畅与平静。
文珈罗呆了,她听着从没有听过的好听的声音,忘了自己要干什么,甚至于连那声音里说的到底是什么话都不清楚,只是渐渐在心底惊成一片旋涡,颇有些晕眩。
“珈罗,你在楼上吗?”文宝华在楼下喊了一声。
文珈罗瞬间惊醒了,拿着两瓶饮料转身跑下楼去。
文宝华这一嗓子也引起了阳台上说话的两人的注意。
几乎是同时的徐时萋转身撩起了窗帘,与况小安一同看着一个背影跑下楼去。她们两个人面面相觑,倒不是认为有人在偷听她们说话,而是这个背影未免――太瘦了。
“啊,我知道她是谁了!”况小安一拍桌子,“我听宝华说过,她有个妹妹瘦得风一吹就不用自己花体力走的。”
徐时萋忍不住笑了,虽然这样不好,但的确说的很形象。那个匆匆离开的背影实在是太瘦了,加上还算是夏天,露胳膊露腿的,完全在告诉别人什么是皮包骨。虽然有一个词叫骨感美,可是女孩子如果过份的瘦到连腰都看不出,其实比胖到看不出腰更可悲。不知道这么瘦的身材长着一副什么面孔,总之应该也属于坐在对面看着都难受地吃不下饭的那种吧。徐时萋在心里有些为她遗憾,有宝华那样的姐姐,这个女孩怎么就养得这样瘦了。
“我看你的完美主义里一定也包括了这一种的。太瘦太胖都不行,你八成其实就是个以貌取人的女人!”况小安笑着说。
徐时萋不禁哑然,倒也不否认她的话。
一会儿后,文宝华终于得空上楼了,还领了请来的两个专门布置新房的人上来。徐时萋和况小安就在一旁打下手。吹气球是况小安的绝活,她一向是体力充沛打得死老虎的,不过氢气球她就无能为力了,只抢着绑丝带。徐时萋则是开始□□大把大把的玫瑰花,起初是一片一片的撕,不过一会儿就懒散地整朵整朵的扯了。
将玫瑰花瓣抛洒在新房里的时候,满地凌乱的艳红。徐时萋其实看不出有什么美的,且又老套,也不知宝华是不是真的能在其中享受到什么。
其实很多时候,浪漫不过也是一种过场,当然,徐时萋不会这么说出来。
文宝华出生在八十年代中期,其人若是进行高度且具有标志性的概括就是温柔娴静、美丽大方。她从小就是乖乖女,一路顺顺利利地读完大学,交了几个知心好友,有固定的往来圈子,等年纪到了婚嫁的时候,就很自然地遵循着人为的轨迹,准备结婚了。
她选的日子很有中国人选日子的典型特色,是在国庆的时候。大人们翻了黄历,几天假里有好日子也有不宜的日子,等选定在了十月三号后,到各大酒店一打听,都排得满满当当的了。
好在这对于她家并不是难事,只打了个电话,就定到了家十分不错的酒店,又把相关的琐事都做好了,她就只等着欢欢喜喜结婚了。
文宝华在写喜帖的时候打电话打到差点以为自己耳朵要失聪,因为她算是朋友同学中结婚较早的,手上没有需回礼的单子可以看,也没有其他借鉴,只能一个个打电话,想到时候尽量热闹些。
而转眼就到了她结婚的前一天了。
她明天即将要嫁的丈夫叫夏邦,与她是大学同学。夏邦个子不算高,她穿上高跟鞋就与他差不多了。两人在外貌与家庭上也是相差很远,刚谈恋爱的时候大家都很为她可惜,彼此也承受了很大的压力。夏邦本身性格十分开朗,与内向温柔的文宝华正成了互补,所以两人感情一向坚定。就连她们的名字也被夏邦解释为“华夏乃是礼仪之邦”,颇有些佳偶天成的意思。
早在一年以前,夏邦就在这个城市里买了一套房子。这套房子所在的小区属于花园精品,楼房坐落于绿意掩映中,再加上复式的格局,住户不算多。如此清幽的环境很得文宝华喜欢,那段时间她基本上把精力都花在了房子上,务必要为爱人打造一个最温暖的爱巢。
这结婚的前一天家里是人来人往。夏邦不是本地人氏,他的父母亲友来了不少,都赶着这一天来看新房子。文宝华脾气极好,虽然看着大大小小的孩子把她辛苦拖的地都给弄脏了,也是乐呵呵地看着,边往他们口袋里塞糖果,这很是让夏家人满意。除了夏家人以外,文宝华的一个堂妹也在家里帮忙,她可是明天的伴娘,从今天起就一直跟在她身边打转。
这个伴娘妹妹是她三叔叔的女儿,叫文珈罗,她正在清点着明天要准备的东西,好一会儿后,突然愣了愣,抓住文宝华:“明天你敬酒时的那条旗袍拿去熨了,好像还没拿回来呢。”
文宝华也一愣,叹气果然结婚这种事一定会有忙中出错,她正暗恼着的时候手机正好响了,接了起来正是两个高中时的同学要过来。她索性把任务交给了她们,让她们去取旗袍,若不给领,当初留下的手机号码就有用了。
经过一番折腾,她的两个同学果然取到了旗袍,赶到了她家。
门一打开,一见到是文宝华,前头那个女人就一把抱住了她:“哈哈,我先沾些喜气。”
“况小安!”文宝华也十分兴奋,她抱着况小安朝后面的人招手,“十七,快进来!”
十七,其实是叫徐时萋,不过因为谐音,早在她读中学的时候就被人一直十七、十七的叫着。
况小安和徐时萋都是她高中时期的同学。不过最初她只和况小安关系特别好,况小安却又和徐时萋特别好,所以她们也走得比较近。高中毕业后,大家上了不同的大学去了不同的地方,但是每年都会聚一聚,倒比读书时的感情更厚实了。
况小安在外地工作,正好放假回来,徐时萋则是刚辞了一份工作,回家休息,所以在接到文宝华的电话后,两人都确定了会来参加婚礼,并答应了她结婚头一天来帮帮忙。
熨好的旗袍是徐时萋拿着,她微微笑着和文宝华握手:“恭喜!”
文宝华把她们迎了进来,嘴里忙道了谢。她看着屋里一大堆人,就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人太多了。”
况小安则是啧啧地打量着这房子,然后指了指楼上:“能上去看看吗?”
“可以呀!”文宝华听到妹妹又在叫她,就忙说,“上面没有人,你们去坐坐,我一会就来。”
主人无暇招待,两个客人也就不再讲客气,省得给人家添麻烦。况小安是个不安分的主,拉了徐时萋就上楼去。楼上果然十分安静,看上去也比楼下似乎要伸展些。
朝南有一个大阳台,与小客厅相隔处做的是精致的垂花门,门外的阳台中间摆着一张小巧的梨花木方桌,上面也搁了许多糖果,无一不充满了喜气。垂花门自然并没有门,只是象征性的挂了一道窗帘,多数时间是敞着的。要是有客人喜欢安静,就拉着,然后有微风时,掩住的窗帘间也可以轻易窥见内外的世界。
“这儿环境真好……”况小安倚在阳台旁,看着阳台上放着的各种花盆景物,又望着小区里的绿化赞叹着。
“过来坐。”徐时萋随手把窗帘拉上,笑着坐下,剥了一颗糖,唔,果然甜到骨子里了。
况小安便跳着过来,然后压低声音问徐时萋:“你见过她老公吗?”
徐时萋点头:“见过一面。”
“听说是个很普通的人,站在人群里完全发现不了耶。”况小安一脸的惋惜,“想当年宝华在高中的时候不也爱抱着言情小说,不是指天指地地要找个白马王子吗?”
“你也说是高中时代了!”徐时萋笑,“白马王子只属于那个青葱时代,你长大了,王子也老了。”
况小安看起来依然郁闷:“那以她的条件怎么着也能找个更好的,至少要是个高大稳重的事业型男人,她才好把要做全职太太的梦想实现啊。”
徐时萋指了指这房子:“这还不够?”她摇摇头,“有很多人忙碌一辈子都在为房子奋斗,夏邦现在能有这个能力,已经不错了。”
况小安想了想宝华的家境,耸了耸肩:“还是感觉差太远了。”
“人是会变的。”徐时萋安慰她。
况小安一翻白眼,吊起眼来看她:“那你呢?”
徐时萋一愣,失笑说:“我怎么,我活得很快活呀。”
“切,”况小安一脸的好奇,“我认识的人里就你要求最高,属完美型的。不会是因为这个所以一直单身吧?”
这种问题徐时萋实在听得太多了,她悠悠地说:“人和人是不一样的。你说得对,如果是我,夏邦再有才干、有能力,再温柔、体贴,也是入不了我的眼。没错,我是有些微的完美主义倾向,但我的完美定义只是于我而言,彼之□□,我之蜜糖,你没听说过吗?”
文珈罗把堂姐叫去说了几句话,就被她指挥着送点饮料到楼上,说是她的两个高中同学来了。
楼上完全是中式装修,宜静宜闲,文珈罗踩着楼梯上去的时候,分明感觉耳朵是安静的,脚底下却还是有些吵闹。她上了楼一眼望去,小客厅无人。柔软的鞋面踩在木地板上悄无声息,倒有些像做贼似的。文珈罗也好笑于自己突然有这样的想法,刚想去找人,就听到阳台那边传过零星声音。
这声音像是三月的春风,渐渐飘进她的耳朵,刹那间楼下的那些声音也传达不到这儿了,只剩下耳朵单纯的享受。而这声音从耳朵里竟然轻盈地落在了舌间,似是刚刚出炉的蜜饯之类的小点心,舌间卷舔,又有点粘牙的缱绻。最神奇的是这滋味还能渗进血液,回到心脏,又辐射四肢,竟使得整个人得到空前的舒畅与平静。
文珈罗呆了,她听着从没有听过的好听的声音,忘了自己要干什么,甚至于连那声音里说的到底是什么话都不清楚,只是渐渐在心底惊成一片旋涡,颇有些晕眩。
“珈罗,你在楼上吗?”文宝华在楼下喊了一声。
文珈罗瞬间惊醒了,拿着两瓶饮料转身跑下楼去。
文宝华这一嗓子也引起了阳台上说话的两人的注意。
几乎是同时的徐时萋转身撩起了窗帘,与况小安一同看着一个背影跑下楼去。她们两个人面面相觑,倒不是认为有人在偷听她们说话,而是这个背影未免――太瘦了。
“啊,我知道她是谁了!”况小安一拍桌子,“我听宝华说过,她有个妹妹瘦得风一吹就不用自己花体力走的。”
徐时萋忍不住笑了,虽然这样不好,但的确说的很形象。那个匆匆离开的背影实在是太瘦了,加上还算是夏天,露胳膊露腿的,完全在告诉别人什么是皮包骨。虽然有一个词叫骨感美,可是女孩子如果过份的瘦到连腰都看不出,其实比胖到看不出腰更可悲。不知道这么瘦的身材长着一副什么面孔,总之应该也属于坐在对面看着都难受地吃不下饭的那种吧。徐时萋在心里有些为她遗憾,有宝华那样的姐姐,这个女孩怎么就养得这样瘦了。
“我看你的完美主义里一定也包括了这一种的。太瘦太胖都不行,你八成其实就是个以貌取人的女人!”况小安笑着说。
徐时萋不禁哑然,倒也不否认她的话。
一会儿后,文宝华终于得空上楼了,还领了请来的两个专门布置新房的人上来。徐时萋和况小安就在一旁打下手。吹气球是况小安的绝活,她一向是体力充沛打得死老虎的,不过氢气球她就无能为力了,只抢着绑丝带。徐时萋则是开始□□大把大把的玫瑰花,起初是一片一片的撕,不过一会儿就懒散地整朵整朵的扯了。
将玫瑰花瓣抛洒在新房里的时候,满地凌乱的艳红。徐时萋其实看不出有什么美的,且又老套,也不知宝华是不是真的能在其中享受到什么。
其实很多时候,浪漫不过也是一种过场,当然,徐时萋不会这么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