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三章 很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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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三章很男人
“他们都是贱民,包庇天地会的反贼,当然要杀!”骑士颤声道,冰凉的剑刃压得他动弹不了,心中想道,下次要提议军部设计铠甲时做一个颈脖护套了。
“天地会?!”李瑟张大了嘴,失声叫道。
“嗯,是天地会,他们都是反贼,想要复辟爱琴帝国,经常暗杀我们的官员,造成社会动荡,百姓不安。这位大哥,你既然跟天地会没关系,还是不要趟这浑水了,你们等在这里好了,我们做完事情之后就要离开的,到时你们再通过吧。”
李瑟此刻还在惊骇着,根本就没去听他说什么,天地会嘢!不就是清朝的时候,打着反清复明旗号的一个地下组织么?现今人们都把那些人当作英雄的,还有个叫什么陈近南的大佬的,金庸老大还在一本叫鹿鼎记的小说里面详细提到了一个叫陈近南的天地会老大,说什么为人不识陈近南,便称英雄也枉然,真的是把这些人吹捧到了天上去了。那么,也不知道这个异世界的天地会是不是也有个陈近南呢!
那骑士见他不理会自己,兀自喋喋不休,就在这时,村口发生骚乱,李瑟等人急忙瞧去,只见一个光头大汉手持两把大锤,大踏步从村里冲了出来,一锤便将守在村口的一匹战马砸得**迸裂,悲嘶着倒下。
剩下的骑士急忙上马,挥枪便刺那光头大汉,而村中更是呼喝连连,一队骑兵追了出来,便要将那光头汉子拦截下来。
这时的李瑟已是瞧得瞠目结舌,那光脑袋大汉赤着上身,精壮的肌肉好似阿诺德·施瓦辛格一般,浑身大汗,好像被水洗过,虽然有好几个骑士拦住自己,但却丝毫不惧,每一锤下去,力量十足,那些骑士在有一个同伴被震破了虎口之后,再不跟他硬拼,只是将他团团围住,不时一枪刺去,相互间配合娴熟,训练有素。
“那个光头佬就是天地会的反贼么?”李瑟拿剑身拍了拍身前骑士的脸,问道。
“我也不知,大概是吧,不然他为什么要反抗!”
李瑟大喝道:“放你爷爷的臭狗屁!反抗的就一定是反贼么!难道你们随便杀人,人家就不能反抗?刚才你不是也要杀我么?难道本大爷就让你杀不成!有句话叫做逼上梁山,你懂不懂?哦,对了,你这没文化的乡巴佬是不会懂的了!走,过去看看!”
那骑士郁闷得要死,好歹自己也是巨野城的贵族世家,却被他说成没文化的乡巴佬!想要反驳,却是对着那柄冰冰凉的剑锋开不得口,无奈地轻提缰绳,向村口而去。
蝶衣和陌曦儿面面相觑,正要跟上去,李瑟却是回头笑道:“两位**在这里等等我啊。本帅哥去去就来!”
陌曦儿急叫道:“你别去!别跟天地会的人搅在一起,没有好处的!”
李瑟正想回头说什么,屁股下的战马却是撒开蹄子冲了出去,一颠一颠地,李瑟险些把手中的剑给颠了出去,急忙一只手搂紧了那骑士的腰,心中抱怨不已,这都什么时代啊,干嘛没有手枪呢!有手枪多方便,顶住他腰便是,正想着,那骑士忽然尖声大叫了一声,“你别搂那么紧啊!”
李瑟喝道:“不搂紧点岂不是要被这该死的马颠下去了!你叫什么叫!你爷爷的又不是女人!”
李瑟手中忽然摸到他腰间一个金属扣,这下刚好,这扣子正好容得下一只手掌,便紧紧抓住这扣环,道:“好了,本大爷也不想搂你,爷爷的,搞得本大爷跟玻璃似的!”
骑士浑身一颤,声音变了调,惊恐地叫道:“不要!”
李瑟正莫名其妙,忽然身子如腾云驾雾般飞了起来,重重地摔在地上,爬起一看,见那骑士只穿着一身白色的单衣短裤,依旧向前飞驰呢!李瑟一呆,自己手中仍是捏着一个金属扣子,那骑士的铠甲掉在地上,李瑟恍然大悟,原来这个金属扣是用来扣住铠甲的啊!忽然,李瑟的眼珠子瞪圆了,嘴也合不拢了。
只见那“裸奔”骑士的背影曲线玲珑,细皮嫩肉,竟是个女子!
“噢,我的天呐!”李瑟夸张地伸展开双臂,叫道:“这个世界太疯狂了!”说着,昂首向村口走去,村里传出来的哀嚎声和临死前的惨叫,让李瑟双眼变得通红,这里就是异世界!军人居然屠杀村民!就为了那该死的天地会!不可能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是反贼吧!
李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走过去,他对天地会没有好感,对这些骑兵更加厌恶,他只想去看看村里发生了什么!李瑟并不是个有正义感的人,他在原来的那个世界,从没有用武功去欺负过普通人,他只不过把某某贪官和他的情妇扒光了,赤身露体地丢到了警察局门口,也曾经在美国把一个潜逃国外的巨贪“送”回了国内,去年的时候,一个黑社会的龙头老大被他绑在法院门口的雕像上,足足吊了一夜,顺便提一下,那天零下三摄氏度,最近的这一次,就是跟少林寺老秃驴比武的前一个星期,他偷了一个跨国盗窃集团的保险柜,把一件震惊中外的文物用二十块钱的速递寄回了文物局。
当然,李瑟也曾做过一些不是很摆得上台面的事情,例如偷看某知名影星洗澡,在某国总统夫人的胸罩上画了一只猪头,还有很多,率性而为是他的性格,不喜欢受到拘束是他的人生格言。
很显然,骑兵们发现了这个不速之客,来到村口的骑兵也越来越多,李瑟微笑着看着那女骑士像一只惊恐的兔子一般跳下马,穿上一件同伴脱下来给他的铠甲,那愤怒的眼神,足以杀死一头巨龙,当然,李瑟并没有见过巨龙,只是听说巨龙是这个世界上最牛叉的智慧生物,也许,巨龙就跟美国佬拍的魔幻片里是一样的吧,有着一对硕大无比的翅膀,很帅气的尾巴,和庞大的身体,上面的鳞甲闪闪生辉,大概就是这样了。李瑟满不在乎地朝着那些骑兵吹了个口哨。
陌曦儿怔怔地瞧着他的背影,道:“他疯了么?为什么要去招惹军队?”
蝶衣从腰间摸出一根纹满了花纹图案的金属棒,念了一句简短的咒语,只见微光一闪,金属棒不停伸展,形成了一张铁弓,淡淡的绿色光芒环绕着这神奇的弓身,陌曦儿瞧得呆了,失声道:“这是神器么?”
蝶衣淡然一笑,道:“他或许没疯,只是村子里发生了一些事,我猜想,正是那些事情让他变得有点男人了。”
陌曦儿不解地道:“男人?”
蝶衣点头道:“人类的世界非常复杂,充满了勾心斗角和战争,更有着许多的不公正,那些军人嘴里的贱民正在被屠杀,我听到有孩子的惊叫声,他应该也听到了。”
陌曦儿神情复杂,眼见着蝶衣从身后的箭壶中悄无声息地取出一枝箭来,点了点头,道:“可是他面对的是正规军队。”
蝶衣笑道:“我相信他!”
……推荐一本(隔世龙咒):男人的血液在身体中流淌,为了生存,为了信仰。他已接近疯狂…………
第一十三章很男人
“他们都是贱民,包庇天地会的反贼,当然要杀!”骑士颤声道,冰凉的剑刃压得他动弹不了,心中想道,下次要提议军部设计铠甲时做一个颈脖护套了。
“天地会?!”李瑟张大了嘴,失声叫道。
“嗯,是天地会,他们都是反贼,想要复辟爱琴帝国,经常暗杀我们的官员,造成社会动荡,百姓不安。这位大哥,你既然跟天地会没关系,还是不要趟这浑水了,你们等在这里好了,我们做完事情之后就要离开的,到时你们再通过吧。”
李瑟此刻还在惊骇着,根本就没去听他说什么,天地会嘢!不就是清朝的时候,打着反清复明旗号的一个地下组织么?现今人们都把那些人当作英雄的,还有个叫什么陈近南的大佬的,金庸老大还在一本叫鹿鼎记的小说里面详细提到了一个叫陈近南的天地会老大,说什么为人不识陈近南,便称英雄也枉然,真的是把这些人吹捧到了天上去了。那么,也不知道这个异世界的天地会是不是也有个陈近南呢!
那骑士见他不理会自己,兀自喋喋不休,就在这时,村口发生骚乱,李瑟等人急忙瞧去,只见一个光头大汉手持两把大锤,大踏步从村里冲了出来,一锤便将守在村口的一匹战马砸得**迸裂,悲嘶着倒下。
剩下的骑士急忙上马,挥枪便刺那光头大汉,而村中更是呼喝连连,一队骑兵追了出来,便要将那光头汉子拦截下来。
这时的李瑟已是瞧得瞠目结舌,那光脑袋大汉赤着上身,精壮的肌肉好似阿诺德·施瓦辛格一般,浑身大汗,好像被水洗过,虽然有好几个骑士拦住自己,但却丝毫不惧,每一锤下去,力量十足,那些骑士在有一个同伴被震破了虎口之后,再不跟他硬拼,只是将他团团围住,不时一枪刺去,相互间配合娴熟,训练有素。
“那个光头佬就是天地会的反贼么?”李瑟拿剑身拍了拍身前骑士的脸,问道。
“我也不知,大概是吧,不然他为什么要反抗!”
李瑟大喝道:“放你爷爷的臭狗屁!反抗的就一定是反贼么!难道你们随便杀人,人家就不能反抗?刚才你不是也要杀我么?难道本大爷就让你杀不成!有句话叫做逼上梁山,你懂不懂?哦,对了,你这没文化的乡巴佬是不会懂的了!走,过去看看!”
那骑士郁闷得要死,好歹自己也是巨野城的贵族世家,却被他说成没文化的乡巴佬!想要反驳,却是对着那柄冰冰凉的剑锋开不得口,无奈地轻提缰绳,向村口而去。
蝶衣和陌曦儿面面相觑,正要跟上去,李瑟却是回头笑道:“两位**在这里等等我啊。本帅哥去去就来!”
陌曦儿急叫道:“你别去!别跟天地会的人搅在一起,没有好处的!”
李瑟正想回头说什么,屁股下的战马却是撒开蹄子冲了出去,一颠一颠地,李瑟险些把手中的剑给颠了出去,急忙一只手搂紧了那骑士的腰,心中抱怨不已,这都什么时代啊,干嘛没有手枪呢!有手枪多方便,顶住他腰便是,正想着,那骑士忽然尖声大叫了一声,“你别搂那么紧啊!”
李瑟喝道:“不搂紧点岂不是要被这该死的马颠下去了!你叫什么叫!你爷爷的又不是女人!”
李瑟手中忽然摸到他腰间一个金属扣,这下刚好,这扣子正好容得下一只手掌,便紧紧抓住这扣环,道:“好了,本大爷也不想搂你,爷爷的,搞得本大爷跟玻璃似的!”
骑士浑身一颤,声音变了调,惊恐地叫道:“不要!”
李瑟正莫名其妙,忽然身子如腾云驾雾般飞了起来,重重地摔在地上,爬起一看,见那骑士只穿着一身白色的单衣短裤,依旧向前飞驰呢!李瑟一呆,自己手中仍是捏着一个金属扣子,那骑士的铠甲掉在地上,李瑟恍然大悟,原来这个金属扣是用来扣住铠甲的啊!忽然,李瑟的眼珠子瞪圆了,嘴也合不拢了。
只见那“裸奔”骑士的背影曲线玲珑,细皮嫩肉,竟是个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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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走过去,他对天地会没有好感,对这些骑兵更加厌恶,他只想去看看村里发生了什么!李瑟并不是个有正义感的人,他在原来的那个世界,从没有用武功去欺负过普通人,他只不过把某某贪官和他的情妇扒光了,赤身露体地丢到了警察局门口,也曾经在美国把一个潜逃国外的巨贪“送”回了国内,去年的时候,一个黑社会的龙头老大被他绑在法院门口的雕像上,足足吊了一夜,顺便提一下,那天零下三摄氏度,最近的这一次,就是跟少林寺老秃驴比武的前一个星期,他偷了一个跨国盗窃集团的保险柜,把一件震惊中外的文物用二十块钱的速递寄回了文物局。
当然,李瑟也曾做过一些不是很摆得上台面的事情,例如偷看某知名影星洗澡,在某国总统夫人的胸罩上画了一只猪头,还有很多,率性而为是他的性格,不喜欢受到拘束是他的人生格言。
很显然,骑兵们发现了这个不速之客,来到村口的骑兵也越来越多,李瑟微笑着看着那女骑士像一只惊恐的兔子一般跳下马,穿上一件同伴脱下来给他的铠甲,那愤怒的眼神,足以杀死一头巨龙,当然,李瑟并没有见过巨龙,只是听说巨龙是这个世界上最牛叉的智慧生物,也许,巨龙就跟美国佬拍的魔幻片里是一样的吧,有着一对硕大无比的翅膀,很帅气的尾巴,和庞大的身体,上面的鳞甲闪闪生辉,大概就是这样了。李瑟满不在乎地朝着那些骑兵吹了个口哨。
陌曦儿怔怔地瞧着他的背影,道:“他疯了么?为什么要去招惹军队?”
蝶衣从腰间摸出一根纹满了花纹图案的金属棒,念了一句简短的咒语,只见微光一闪,金属棒不停伸展,形成了一张铁弓,淡淡的绿色光芒环绕着这神奇的弓身,陌曦儿瞧得呆了,失声道:“这是神器么?”
蝶衣淡然一笑,道:“他或许没疯,只是村子里发生了一些事,我猜想,正是那些事情让他变得有点男人了。”
陌曦儿不解地道:“男人?”
蝶衣点头道:“人类的世界非常复杂,充满了勾心斗角和战争,更有着许多的不公正,那些军人嘴里的贱民正在被屠杀,我听到有孩子的惊叫声,他应该也听到了。”
陌曦儿神情复杂,眼见着蝶衣从身后的箭壶中悄无声息地取出一枝箭来,点了点头,道:“可是他面对的是正规军队。”
蝶衣笑道:“我相信他!”
……推荐一本(隔世龙咒):男人的血液在身体中流淌,为了生存,为了信仰。他已接近疯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