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魂魄相融,同心同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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茗香知道这是梦,所以也无所谓什么矜持不矜持,她喜欢他如何做,便会要求他如何做。梦里没有不适,只有愉悦,她拥紧了他,不断的索取,不断的渴求,一次又一次的为他颤栗,为他疯狂。
她在梦里的折腾的动静太大,以至于现实之中,也满床乱滚,睡姿相当不佳。
白烈云在一旁撑着头看着她,灵魂上的碰撞让他能感觉到她高昂的兴致,愉悦的心情,虽然有些好奇她在梦里到底有多么疯狂,但见仅仅只是一星魂魄碎片便能让他此刻也有了些反应,他便没胆子入她梦里去看了。
他怕一旦入梦,便会把持不住,伤了她的魂魄。还是就把那一星半点的魂魄给她拿去玩吧,吸收的快了,那是好事,证明她拥有旺盛的生命力和惊人的求生欲,如此便不用担心她回不去自己的身体了。
白烈云仰面躺了下去,深吸了一口气,压下了心里被她撞起的浮念。他轻抬双手,十指翻飞,结出了一个简单的法印,映在了床顶。微微的灵光将整张床罩住,他看了看身边还在喘着的茗香,翻了个身背对着她,闭上了双眼。
这一觉,有点难熬,即便是给床加了个催眠符,他也还是到天色微明的时候,才打了个盹。茗香翻滚了一夜,令他心绪难平,只能一大早起来又洗了个澡。
睡觉太痛苦了,从明天起还是打坐吧。
白烈云起的太早无所事事,只能打扫卫生然后做饭。茗香虽然是在梦里折腾了一夜,身体竟也像是跟着折腾了一夜,腰酸背痛,疲乏不堪,直至天色大亮,才恍恍惚惚的睁开了眼。
她躺在床上挪了挪身子,只觉浑身酸软的动一下都艰难。她只是做了一夜不可描述的梦,尽管梦里的一切真实的让她到现在都能把所有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可那只是梦,没道理会让身体跟着一起发虚。
难道,是昨天夜里她睡着了之后,白烈云真的对她做了什么?
茗香紧张得一咕噜坐了起来,翻了个身便往床上瞧去。一张床被她汗津津的弄湿了一半,她睡的那一半被她折腾的乱七八糟,靠外的那一半却依旧整整齐齐干干净净。
茗香凑近了那干净的半边,抽着鼻子闻了闻,以她做猫的经验确定昨夜白烈云确实是睡在她身边的,但是,他睡的很规矩,连她特意铺上的床单都规整的一丝不苟,所以她的疲倦只是因为梦里太激动而导致了睡姿不佳。
啊!太丢人了!
茗香一头倒在床上,拿被子蒙住了自己的脸。她这难得的洞房之夜,被她彻底搞砸了,不光没有睡到他,还丑态百出的翻腾了一夜。她做梦的时候有没有做什么奇怪的事,说什么奇怪的话?她可清清楚楚的记得,她在梦里是如何的奔放狂野,如何的激动不可自拔,她还评价了他的身材,评价了他的动作,评价了他的力道,评价了他的技术。
那一场梦,她只是回忆了一点片段,便又有些心痒难止,恨不得立即睡着再重新体验一番。可又一想到,原本能够真真切切享受到的好福利,却被她换成了一场梦,巨亏特亏,亏到了家,她便又有些恼火。
茗香心烦意乱的踢开了被子,两眼大睁着盯着床顶发了一阵呆,便揉着腰坐了起来。
算了,来日方长,昨晚上没能洞房,今晚上补上便是。希望她昨夜翻腾的动静没把他吓着,她保证今晚上,自己一定要保持温柔矜持,给他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
茗香下了床,闻闻自己一身汗味,便也去隔壁浴室洗了个澡。这个浴室,是白烈云自己建造的,只要厨房升了火,打开二楼的水阀,就会有热水顺着管道流进澡盆,冷热还能自己调节,洗完了把澡盆的塞子拔掉,水又能顺着管道流进湖里,很是方便。茗香做猫的时候,曾经顺着管道研究了一阵子,没能研究出什么原理来,如今看来,这机关精巧是一方面,他会法术,在机关里弄了什么符咒,应该才是核心所在。
看来,修道其实也并非一无是处,不打架的时候,用来改善生活还是很不错的。
茗香美美的躺在浴盆里,构思着今晚上美好的洞房之夜,想着想着,思绪便歪到了若是有了孩子,该教他一些什么技能。是教他认字读书,还是教他练武修行?若真生了四个孩子,这酒馆会不会太小,不够住?等会要不要跟她的云哥哥商量一下,把对面那个空置了许久的大仓库修整一下,做成四个小隔间,一个孩子住一间?但待他们成了家,娶了媳妇,那么一间小屋也还是不够住啊。
所以,这整个酒馆都应该扩大再建一下?
茗香想着想着,把自己吓着了,赶紧胡乱把自己擦了擦回去找衣服穿。衣柜里属于她的衣服不多,两套内衣两套外袍,还都是大红色。她把衣服翻出来抖了抖,觉得这红有些太艳,除了新婚的这几天,其他时日都让她觉得穿不出去。
她想着与白烈云商量着买些新衣服,下楼吃饭的时候,她还没开口,他便准备好了背篓,喊她赶紧吃完去丐帮的集镇上逛街。
君山附近没什么大的村镇,君山便成了这一片水域中人口最为聚集的地方。君山里错落了三个小村子,各自的营生不同,便都会聚集在丐帮交换货品。白烈云所在的村落,多为白帝山的渔民,自然以打渔为生,另外两个村子有种地的,也有做些手工活的,转了一圈吃喝是不愁的,但布匹衣物是真的稀有。
一个集镇只有半条街,从头到尾的走过,还不到半柱香,除了菜和肉,就是一些桌椅板凳锅碗瓢盆之类的家常用品,唯一一个卖布的,颜色难看不说,布料还粗劣的能磨破皮。茗香对此非常嫌弃,她想要过的凡人生活,是吃穿不愁,日常富足,白烈云的酒馆生意那么好,为什么还要跟这些要饭的挤在一起,连件像样的衣服都穿不了?
她捏着他的袖子摸了摸,布料粗糙的跟这地摊货一模一样。他修仙时的穿着,她便不提了,可即便是在长安开饭馆,他也是一身棉布的衣服,柔软舒适,何曾穿过这样粗劣的麻布衣衫。
茗香有些心疼,再低头瞧瞧自己这身细棉布裙,顿时觉得这红也没那么刺眼了。他呆在这君山,总归有他的理由,她不想问,横竖肯定是跟她有关。他为了她,付出了太多,虽知穿粗麻衣服明显比被雷劈要安全,她却还是觉得委屈了他。若是有朝一日,他厌倦了这鸡毛蒜皮的生活,会不会原地飞升,独留她一人在人间?
她拽拽他的衣袖,问道:“凡人的日子这么辛苦,你过的惯吗?”
“因为活的辛苦,所以才会珍惜活着的每一天,这样活着,才是真实的活着。我喜欢这样的日子。”他牵着她的手,一道往家的方向走去,缓缓说道:“就算是我躲不掉天罚,必须要飞升了,也一定会带上你。咱们魂魄相融,同心同命,天上地下,不离不弃。”
茗香紧紧握住他的手,看着他平静而温暖的神色,心中激切而滚烫,泛起一池春水。
“天上地下,不离不弃。”
茗香知道这是梦,所以也无所谓什么矜持不矜持,她喜欢他如何做,便会要求他如何做。梦里没有不适,只有愉悦,她拥紧了他,不断的索取,不断的渴求,一次又一次的为他颤栗,为他疯狂。
她在梦里的折腾的动静太大,以至于现实之中,也满床乱滚,睡姿相当不佳。
白烈云在一旁撑着头看着她,灵魂上的碰撞让他能感觉到她高昂的兴致,愉悦的心情,虽然有些好奇她在梦里到底有多么疯狂,但见仅仅只是一星魂魄碎片便能让他此刻也有了些反应,他便没胆子入她梦里去看了。
他怕一旦入梦,便会把持不住,伤了她的魂魄。还是就把那一星半点的魂魄给她拿去玩吧,吸收的快了,那是好事,证明她拥有旺盛的生命力和惊人的求生欲,如此便不用担心她回不去自己的身体了。
白烈云仰面躺了下去,深吸了一口气,压下了心里被她撞起的浮念。他轻抬双手,十指翻飞,结出了一个简单的法印,映在了床顶。微微的灵光将整张床罩住,他看了看身边还在喘着的茗香,翻了个身背对着她,闭上了双眼。
这一觉,有点难熬,即便是给床加了个催眠符,他也还是到天色微明的时候,才打了个盹。茗香翻滚了一夜,令他心绪难平,只能一大早起来又洗了个澡。
睡觉太痛苦了,从明天起还是打坐吧。
白烈云起的太早无所事事,只能打扫卫生然后做饭。茗香虽然是在梦里折腾了一夜,身体竟也像是跟着折腾了一夜,腰酸背痛,疲乏不堪,直至天色大亮,才恍恍惚惚的睁开了眼。
她躺在床上挪了挪身子,只觉浑身酸软的动一下都艰难。她只是做了一夜不可描述的梦,尽管梦里的一切真实的让她到现在都能把所有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可那只是梦,没道理会让身体跟着一起发虚。
难道,是昨天夜里她睡着了之后,白烈云真的对她做了什么?
茗香紧张得一咕噜坐了起来,翻了个身便往床上瞧去。一张床被她汗津津的弄湿了一半,她睡的那一半被她折腾的乱七八糟,靠外的那一半却依旧整整齐齐干干净净。
茗香凑近了那干净的半边,抽着鼻子闻了闻,以她做猫的经验确定昨夜白烈云确实是睡在她身边的,但是,他睡的很规矩,连她特意铺上的床单都规整的一丝不苟,所以她的疲倦只是因为梦里太激动而导致了睡姿不佳。
啊!太丢人了!
茗香一头倒在床上,拿被子蒙住了自己的脸。她这难得的洞房之夜,被她彻底搞砸了,不光没有睡到他,还丑态百出的翻腾了一夜。她做梦的时候有没有做什么奇怪的事,说什么奇怪的话?她可清清楚楚的记得,她在梦里是如何的奔放狂野,如何的激动不可自拔,她还评价了他的身材,评价了他的动作,评价了他的力道,评价了他的技术。
那一场梦,她只是回忆了一点片段,便又有些心痒难止,恨不得立即睡着再重新体验一番。可又一想到,原本能够真真切切享受到的好福利,却被她换成了一场梦,巨亏特亏,亏到了家,她便又有些恼火。
茗香心烦意乱的踢开了被子,两眼大睁着盯着床顶发了一阵呆,便揉着腰坐了起来。
算了,来日方长,昨晚上没能洞房,今晚上补上便是。希望她昨夜翻腾的动静没把他吓着,她保证今晚上,自己一定要保持温柔矜持,给他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
茗香下了床,闻闻自己一身汗味,便也去隔壁浴室洗了个澡。这个浴室,是白烈云自己建造的,只要厨房升了火,打开二楼的水阀,就会有热水顺着管道流进澡盆,冷热还能自己调节,洗完了把澡盆的塞子拔掉,水又能顺着管道流进湖里,很是方便。茗香做猫的时候,曾经顺着管道研究了一阵子,没能研究出什么原理来,如今看来,这机关精巧是一方面,他会法术,在机关里弄了什么符咒,应该才是核心所在。
看来,修道其实也并非一无是处,不打架的时候,用来改善生活还是很不错的。
茗香美美的躺在浴盆里,构思着今晚上美好的洞房之夜,想着想着,思绪便歪到了若是有了孩子,该教他一些什么技能。是教他认字读书,还是教他练武修行?若真生了四个孩子,这酒馆会不会太小,不够住?等会要不要跟她的云哥哥商量一下,把对面那个空置了许久的大仓库修整一下,做成四个小隔间,一个孩子住一间?但待他们成了家,娶了媳妇,那么一间小屋也还是不够住啊。
所以,这整个酒馆都应该扩大再建一下?
茗香想着想着,把自己吓着了,赶紧胡乱把自己擦了擦回去找衣服穿。衣柜里属于她的衣服不多,两套内衣两套外袍,还都是大红色。她把衣服翻出来抖了抖,觉得这红有些太艳,除了新婚的这几天,其他时日都让她觉得穿不出去。
她想着与白烈云商量着买些新衣服,下楼吃饭的时候,她还没开口,他便准备好了背篓,喊她赶紧吃完去丐帮的集镇上逛街。
君山附近没什么大的村镇,君山便成了这一片水域中人口最为聚集的地方。君山里错落了三个小村子,各自的营生不同,便都会聚集在丐帮交换货品。白烈云所在的村落,多为白帝山的渔民,自然以打渔为生,另外两个村子有种地的,也有做些手工活的,转了一圈吃喝是不愁的,但布匹衣物是真的稀有。
一个集镇只有半条街,从头到尾的走过,还不到半柱香,除了菜和肉,就是一些桌椅板凳锅碗瓢盆之类的家常用品,唯一一个卖布的,颜色难看不说,布料还粗劣的能磨破皮。茗香对此非常嫌弃,她想要过的凡人生活,是吃穿不愁,日常富足,白烈云的酒馆生意那么好,为什么还要跟这些要饭的挤在一起,连件像样的衣服都穿不了?
她捏着他的袖子摸了摸,布料粗糙的跟这地摊货一模一样。他修仙时的穿着,她便不提了,可即便是在长安开饭馆,他也是一身棉布的衣服,柔软舒适,何曾穿过这样粗劣的麻布衣衫。
茗香有些心疼,再低头瞧瞧自己这身细棉布裙,顿时觉得这红也没那么刺眼了。他呆在这君山,总归有他的理由,她不想问,横竖肯定是跟她有关。他为了她,付出了太多,虽知穿粗麻衣服明显比被雷劈要安全,她却还是觉得委屈了他。若是有朝一日,他厌倦了这鸡毛蒜皮的生活,会不会原地飞升,独留她一人在人间?
她拽拽他的衣袖,问道:“凡人的日子这么辛苦,你过的惯吗?”
“因为活的辛苦,所以才会珍惜活着的每一天,这样活着,才是真实的活着。我喜欢这样的日子。”他牵着她的手,一道往家的方向走去,缓缓说道:“就算是我躲不掉天罚,必须要飞升了,也一定会带上你。咱们魂魄相融,同心同命,天上地下,不离不弃。”
茗香紧紧握住他的手,看着他平静而温暖的神色,心中激切而滚烫,泛起一池春水。
“天上地下,不离不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