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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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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广场上鸦雀无声,只能听到风吹过旌旗发出洌洌的声响。对于这种场面,一种自豪、骄傲的感情油然而生。四年前仅仅是伯爵继承人的我,今天将正式成为布雷西亚公爵。

    得到我的暗示后,多明戈走上前台发言:“尊贵的来宾,亲爱的臣民们,请记住今天这一历史上这一光荣伟大的时刻。我的主公,兰特。萧,将成为布雷西亚第十七任公爵。”多明戈来到我面前,恭恭敬敬将代表布雷西亚国主权力的权杖双手托上交给我。然后,他回到前台对着广场大声宣布:“我,布雷西亚第十六任公爵,多明戈。马耐斯,宣布──第十七任布雷西亚公爵就任仪式──正式开始。”

    随着多明戈的话音刚落,震耳的欢呼声和嘹亮的号角声直冲云霄。来到布雷西亚后,我对灾民们进行了毫不吝啬的援助,又进行了若干有利于平民的改革。我相信,那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多半是从既得利益者的口中发出的。

    战鼓声密集地连续敲响,两侧的乐队举起一人高的长号,发出了低沉却极具威严的号角声。随著号角所组成的军乐和战鼓敲响的节奏,从中央大道远端的一头,一支支军队方阵缓缓向这边走来。

    走在最前面的,是猞猁兵团的重骑兵联队。

    一个重骑兵的标准装备是:一匹马(60枚金币);一柄单手重剑(10枚金币);一支长矛(20枚金币);一副头盔(10枚金币);一副连体铠甲(80枚金币)或鳞甲(120枚金币);一面盾牌(20枚金币)。

    幸好布雷西亚有着丰富的精铁矿脉,那些精铁矿的品位非常高,可以直接用于冶钢。普通铁矿则只能先出铁,再成钢,经过铁匠对其千锤百炼,方能去除杂质。然而耗费了无数的煤炭和铁匠大量的精力之后,炼成的钢材品质也往往不如精铁矿直接冶出来的钢。

    如果布雷西亚没有这些精铁矿脉,想要装备一支重骑兵联队,最少需要20万枚金币。加上这支重骑兵联队的装备,已经超过财政大臣阿拉卡对整个猞猁兵团全年预算的30%。在我的干涉下,阿拉卡最终屈服了。可是在随后的两个小时里,万分郁闷的阿拉卡把自己关进办公室里,不肯接见任何下属或是同僚。

    将矿场收归国有的时间非常短,铸造场的铁匠们只好日以继夜地赶工。在公爵就任仪式的前一天,总算将撑门面用的铠甲兵器全都赶制出来了。

    重骑兵全身上下都包裹着精钢片所制成鳞甲,这种鳞甲的防御作用仅次于连体铠甲,但它的重量较轻,而灵活性方面远远超过连体铠甲。重骑兵身披这种用铁片层叠缀编而成的鳞甲之后,普通的弓箭很难对他们造成伤害。散发金属光泽的精钢鳞甲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骑兵们操纵着跨下的战马以整齐一致的步调缓缓前进。这些重骑兵头顶着只有两只眼睛露在外面的银色头盔,在他们的左胸,绘制着象征兵团主力部队的金色猞猁徽章。战马的身上,同样穿戴着黑色铠片缀编而成的战甲。每个重骑兵的左腰处,悬着一柄单手重剑。在战马的右侧前方,悬挂著直径约半米的圆形盾牌,盾的正面用红漆绘制着狰狞的猞猁图案。每一位骑士手中全都提著一根三米多长的长矛,长矛的矛尖斜指天空。

    威风凛凛的重骑兵每四人排成一排,前后两排之间隔开两个马身,一千人的骑兵大队绵延着有好几百米长。整齐排列著的长矛组成了一片由锐利的矛尖组成的缓缓流淌著的河流。

    在猞猁兵团重骑兵之后的,是迅狼兵团的狼牙部队。狼牙部队现在已经扩充到两个大队的编制,但马迪尔仍然总是对会骑马的弓箭手实在太少而遗憾。弓骑兵身着轻质的皮甲,仅仅在前胸和后心要害处镶嵌着两片铁甲。弓骑兵身披猩红披风,在秋风的吹拂下,显得英姿飒爽。他们的武器是悬挂在左腰的单手长剑和背上的战斗弓。由于弓骑兵装备较少的缘故,他们的阵型排列要比重骑兵紧密一些。两个大队的弓骑兵排列出来的长度还不及重骑兵联队的一半。

    跟在狼牙部队之后的,是迅狼兵团的一支剑士联队。剑士是步兵中最高等级的兵种。正规的剑士部队成员,起码是得到剑士协会承认的见习剑士。可惜布雷西亚国小力寡,在这支剑士联队中,拥有见习剑士以上资格的战士不到三分之一。虽然这支剑士联队大多数战士目前都不能熟练运用双剑,不过好在现在只是阅兵典礼罢了,因而剑士联队的每个士兵都配备装点门面的一长一短两只利剑。

    剑士联队之后,是另一支足以促使阿拉卡血压上升的部队猞猁兵团的重步兵联队。这支重步兵联队的士兵全是身材高大的小伙子。如果没有足够强壮的体格,是无法承受住包裹全身的厚厚铁甲的。连体铠甲是防御作用最好的防具,它总是骑兵头疼。正面冲锋时,如果长矛攻击的方向把握得不正确,那么划出刺耳的响声后,长矛只能在连体铠甲上划出连串的火星,无法真正重创敌人。即使正面刺穿连体铠甲,臂力不大的骑兵也往往会被强大的反震力震伤臂骨或是手腕。

    重步兵使用的头盔比重骑兵的头盔简单一些,这种头盔遮住脸颊和鼻梁,露出眼睛和嘴。这种头盔能够抵挡飞矢,也可以在普通的肉搏战中起作用。在抵御骑兵的冲锋时,重步兵总是将大部分身体藏在近一人高的直立盾牌之后,然后将一把近六米长的龙枪从盾牌的间隙中伸出去。如果说连体铠甲只是令骑兵头疼,那么近六米长的龙枪则是医治骑兵头疼的良药失去生命后,任何部位都不会再有任何疼痛的感觉。

    普通的步兵长矛只有四到五米,而龙枪的长度却有将近六米。骑兵矛,通常只有三米。想要拉近这三米的距离,往往只能用生命作为代价。重步兵们以他们习惯的阵型排列着,缓缓通过我的面前。那一支支斜指着开空的枪尖,似乎是择人而啮的猛兽利齿。

    等到重步兵从我面前走过后,飞熊兵团的轻骑兵联队出现了。卓索图人对高速飞奔的迷恋之深,远远超过了我的想象。原本准备将重骑兵装备送给凯森的,可是他毫不犹豫谢绝了我的好意,因而让多明戈拣了个大便宜。如果不是轻骑兵身着统一的皮甲、护臂、护腿,左腕处还戴着手掌大小的腕盾,普通人很难相信他们都是来自同一支部队的士兵。他们的兵器千奇百怪,有巨斧、双斧、重剑、双手阔剑、长矛、长戟,还有钉满铁钉的大木棒,系着绳子的大铁球。不过内行人却很容易看出他们是同一支部队的成员,在他们的脸上,全都流露出一模一样的神情彪悍无畏。

    飞熊兵团轻骑兵联队后面的三支部队,分别是长矛手、剑兵和弓箭手。这些兵种是阿拉卡的最爱,按他的意思,最好是四大兵团全都由这三个兵种组成。事实上,他们的确是每一个国家的主力兵种。

    走到最后面的,是我的亲卫队。我的亲卫队有两个大队,第一大队是清一色的卓索图骑兵,第二大队则可以用千奇百怪来形容。参加阅兵典礼的,是凯迪率领的第一大队。虽然第一大队同样是卓索图骑兵,可是他们的装备与飞熊兵团的轻骑兵大队有着明显的不同。他们的轻质铠甲都是由兰仆打造而成,据兰仆说材料里面加了铬、锰、钛什么的,重量不超过十公斤,其防御效果却只略逊于重步兵的连体铠甲。他们的武器全是清一色黝黑的弯刀,其锋利程度,相当于c-级武器。在他们的左臂,戴着一个直径二十厘米的黝黑臂牌。如果不是兰仆打造了六百套装备就耗费了他6%的能量,而且也没有足够的材料了,我会为全军都装备上这种铠甲。唉,兰仆这段时间制造武器、制造虫洞去魔界、加强拉库里的战斗力,实在是耗费了太多的能量。这个大队的亲卫队所散发的气息,除了那种彪悍无畏外,还有一股凶狠的杀气。他们的人数虽然不多,可是所有的人对他们的感觉都似乎是面对着千军万马。

    等我的亲卫队走过之后,观礼的人都松了一口气。这时候,一位贵宾席上的客人惊呼一声。“瞧,你们看天上!”

    多明戈的脸上浮现出洋洋自得的傲慢笑容。这支,便是我交给他的飞翼部队。虽然整个翼身长达十米、宽超过了两米,可是由兰仆制造的轻质材料却使它的净重不超过五百公斤。借助无色钻石为动力,催动画有飞行术的魔法阵后,它可是载起一吨半的重量在蓝天上翱翔。可惜一颗价值达三百枚金币左右的三级无色钻石,只能充当飞翼在战争期间不到三个月的燃料,这种消耗实在太可怕了。如果不是布雷西亚自身出产钻石,别说阿拉卡了,就是我自己也不愿意制作飞翼这种战争工具。不过英格兰尼拥有一个皇家狮鹫大队,而其他部队还拥有或多或少的狮鹫战士。如果与英格兰尼真的爆发生死之战,没有空军太吃力了。况且,飞翼还可以为被围的城提供空中运输与英格兰尼开战后,我的城市只能接受被围城的命如果不愿意投降或被攻克的话。

    无论是天空还是地面,巨龙骑士的战斗力都是首屈一指的。如果不计巨龙骑士,毫无疑问,地行龙骑士是地面上最强的战士。虽然精通气系魔法的魔法师同样可以飞行,但是魔法师一次只能使用一种魔法,这也就意味着魔法师在飞行的时候,无法进行魔法攻击。这样一来,狮鹫骑士则是当之无愧的天空霸主。在许多爱克斯人的心目中,打败一个狮鹫骑士是他们一生之中为之努力奋斗的主要目标之一,许多人还为此耗费了一生的心血和精力,但也未必能实现这个令人可在一夜间获得无尚荣耀名誉的梦想。可惜,狮鹫骑士终将会成为历史的沉淀一对一的情况下,狮鹫骑士绝对无法战胜飞翼。

    即使不为飞翼配备魔法师,它自身携带的武器也足以击败狮鹫骑士。每驾飞翼上都配备了五具诸葛弩传说中东方一位名叫亮。诸葛的智者所设计的武器。这种武器的设计图在东方已经遗失,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兰仆会有设计图。不过这一点我并不关心,我只知道,一具诸葛弩可以瞬间射出三十六支强有力的箭,狮鹫骑士无法抵挡那漫天的箭雨。诸葛弩唯一的缺点是:将弩中的箭射出去,只需要不到十分之一秒的时间。可是将它们装填起来,最熟练的弓箭手也需要半分钟。如果狮鹫骑士不计牺牲,在半分钟内连续发起五次以上的冲击,那么飞翼上的战士就只能用长矛与敌人进行搏斗了。可惜诸葛弩的射程比一般的弓箭要短,而且造价过高,不然全军的弓箭手都装备诸葛弩倒也是件十分有趣的事。

    六十只飞翼分成五队,以它们较慢的速度从远处低空掠过。触发了广场上一浪接一浪的欢呼声。

    “神迹出现,天佑我国!”

    “兰特公爵万岁!”

    “布雷西亚万岁!”

    与布雷西亚接壤的玛哈亚公国和塞维尔公国派来的代表均露出担忧的神色。虽然玛哈亚有法兰西斯做保护国,但是邻**事实力上的强大,还是会令他们产生畏惧之感。

    此次专门前来参加公爵就任仪式的使者并不多。公布这一消息到现在,只有十天的时间,有些仓促。距离近的一些小公国派了代表前来,有的使者甚至昨天夜晚才到达。至于大陆三大霸者,则一个都没有派代表前来参加。鸠格市虽然有许多国家的常驻大使,但是没有国家元首的确切命令,他们不能以国家的名义向我祝贺,最多只能以个人的名义对我祝贺。

    一些及时赶来的使者小声的议论着,或者是庆幸自己国家明智地对我的公爵就任仪式进行恭贺,或者是谈论着那些对于小公国而言过于强大的军事实力。

    玛哈亚公国的使者首先站起来。“恭喜公爵殿下成为布雷西亚之主。我此次前来,除了恭贺兰特公爵就任国主之外,还带来另一项使命:希望能够与公爵殿下签订两国的和平条约。不知公爵殿下是否同意?”

    一旁的塞维尔公国使者此时也站起来,对我说道:“我代表塞维尔公爵恭喜您成为布雷西亚公爵,我国也愿意与贵国签订和平条约。”

    在这个世界上,实力决定一切。同是公国,实力的差距也是很大的。玛哈亚的人口只有一百七十万。如果自身弱小而又没有强者的保护,的确很容易遭受强者的侵略。塞斯就是悲剧中的一例。

    玛哈亚是法兰西斯的附属公国,它与其他国家签订条约的效力并不充分。如果它的宗主国法兰西斯对布雷西亚开战,那么玛哈亚与我国签订的和平条约就会自动失效。不过如果我与英格兰尼正式翻脸之后,法兰西斯即使不站在我这一边,至少也只是看看热闹,绝对不会攻击布雷西亚。

    违背条约,将会受到大陆上其他国家的唾弃。也好,和这两个公国签订和约后,与英格兰尼爆发战争的时候,就不必担心腹背受敌。

    我哈哈大笑。“你们的建议我原则上同意。明天,你们与我的首相马迪尔进行细节上的商谈吧。”

    塞维尔公国虽然人口只有一百万,却是真正意义上的独立公国。属于亚神族的泰坦巨人,本来应该生活在神界。可是神魔大战之后,极少数泰坦巨人遗留在塞维尔公国。他们成年后自动成为塞维尔公国的护国战士。泰坦巨人的强大战斗力令三大霸主国也不愿轻易挑衅。事实上,我很希望够与塞维尔签订攻守同盟。可惜如果过于心急,往往得不到最好的结果。还是让马迪尔他们慢慢处理此事吧。

    这时候,夏默悄悄走到我的身边,轻声对我说:“有人自称是英格兰尼的特使,他带着三百护卫部队出现在鸠格市城外。他要求主公您亲自去迎接。对不起,主公。由于我的无能,没有及时发现英格兰尼特使和他的护卫部队。”

    “无妨。国家情报安全部门才组建,还没有完善也是正常的。三百人化整为零太容易了,这并不是你的错。你去告诉英格兰尼特使,本公爵目前有要事在身,无法亲自出迎。你的态度委婉一点,给他们送去三百人的食水和休息的帐篷,要他们在城外先住一晚。”

    看着夏默恭敬离去的背影,我露出一丝微笑。

    游戏,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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