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狩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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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话唠叨了大半天,终于进入正题了。
结果不太吃亏,也没有多大的赚钱,最起码在旁人眼中所看到是这样的。其实我本来就没有准备用这个东西赚钱,只要能让云氏两兄弟落入圈套就可以了。那个药的配方,算是意外的收获了。
用了将近一晚上的时间,我们终于敲定了合作的方向。收取四层的金币,药的配方。每瓶黄金圣水,每瓶定价在一千金币也不算贵。要知道,如果利用的好的话,这简直就可以是使人能一瞬间成为三十分钟高手的武器。在关键的时候,还能救人一命。无论受多重的伤,在药效期间,伤口的疼痛都会无效。
所以,一千金币是我订的价钱,但根据四层的定价,现在每瓶只有四百金币的价格。四百的金币,除去材料及人工加工之类的开销,大概也能赚一百多金币一份的价格。
云千行第一批所要的数量为五万瓶,一个月后交货。时间虽然有点紧,不过幸好这种药可以量产,而且为了应付今天的状况,我早就让远在魔都学院那边的天启着手准备了。一个月的时间,足够五万瓶的供应量。
我坐在窗前,小白坐在一边替我磨墨。我拿起羽毛笔,开始给天启写信,交待了一下所需要的黄金圣水的量,然后再把这里的情况说了一下,让天启早做好准备。重新看了一遍。没有什么问题,便把信折起来。
“小蛋。”
听到我的唤声,小蛋从小白地胳膊处爬出来,直接从皮肤表层跳了出来。小蛋很聪明,似乎知道我跟小白之间的关系,对我的命令一向服从。
“麻烦你了,小蛋,魔都学院的后山下,送给那个叫天启的少年。”
“咕叽。”
小蛋一口把折得小小的信纸吞了下去。软软的身子一蹦一跳的,借着桌面,跳到窗外。至今为止,发现小蛋唯一的作为便是转移。小蛋不仅可以附在小白地身上,还可以附在任何人的身上。差别只在于,小蛋附在小白身上,主人没有任何危害。但如果让小白附身在别人身上,绝对有危险。
这种附身于别人的方法。可以安全无误的传送信件,不会有任何人发现。不停的附身,隐藏在别人的衣服下面。只要小蛋愿意,谁也不会发现到它。而且,其速度绝对不比魔鸽的速度慢。这么一个鸡肋的能力,暂时也只能用在这个地方。
“拜托了。”
谈完双方地合作,送走小蛋,天也已经亮了。在小白依依不舍的情况下。我穿着衣服离开。
x
云道天是一个很会享受的人,也会有专门休息养生的时候。当然,以云道天的身份。他的娱乐活动,当然高雅得多。而骑马,是每年都会进行一次的活动。
每一年,云道天都专门有三天用于狩猎。因为是以武出生,所以云道天很注重子孙下代的武德。所以。就算是云仙仙,也需要在这一天,参加一年一次地狩猎活动。更别提云家的另外三个兄弟了。
而身为云道天的贴身侍从,我自然也需要参加这次地狩猎活动。巧得很,小白这次也在入选之列。只不过,小白是以侍卫的身份参加的。小白专门负责狩猎的安全,而我则是负责云道天相关琐碎的事。
骑在可爱地小红马上,我紧紧的跟在同样骑在高头强壮黑马上的云道天。话说,为什么我要骑着这明显比别人矮一截地小红马。一看这个头,就知道是刚刚出道的小家伙。如果是年龄问题,云家的那两个兄弟貌似比我还要小吧。就连云仙仙,也骑着高大的白马身上。这难道就是明显的歧视吗?就连那些侍卫,都骑着高头大马,真不公平啊。
这里是云家所属地的后山林子,这后山没有经营任何的水果林木,只是一些普通的树木。这后山主要的用处在于,这里有各种各样凶猛的野兽。是野兽,而不是魔兽。野兽是不拥有魔力的,只是普通的动物,纯粹的娱乐。当然,这并不代表野兽就没有任何的危险性。相反的,有些野兽,比可怕的魔兽还要凶猛。
所以,没有一定的实力,如果单人在云家的后林行动的话,哪怕是一个高手,也很容易迷失在这森林里,被可怕的野兽吞食的连骨头都不剩。
就算是每年的狩猎,云道天也不会单独一个进入迷失森林。
“跟往常一样,古儿,行儿,阴儿,你们各带一队十人出发。仙仙,你跟以前一样,带两队人,不准有任何意见。”云道天盯着欲言又止的云仙仙,还未等她说便反驳道“五个人,跟着我身后入林。带上三天的干粮,三天后,带着自己的猎物在这里集合。好了,去吧,一切规则跟往年一样。”
“是。”参加过近十次狩猎的云家人,很恭敬的应了一声。
作为近侍,我自然跟在云道天的身边。我所扮演的,是一个不会武功的商人,哥哥是武者,而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带上我的话,便如带上一个累赘。云道天身边只能带五个人,多带我一个,并不止占了一个名额那么简单,可以算是拖后腿的人。这不是我所在意的,令我颇为在意的是,小白竟然在五个人之列。
云道天这家伙,到底在打什么主意?有意还是无意?有没有什么阴谋?偷看了前面的云道天,我的心微微沉下去。
废话唠叨了大半天,终于进入正题了。
结果不太吃亏,也没有多大的赚钱,最起码在旁人眼中所看到是这样的。其实我本来就没有准备用这个东西赚钱,只要能让云氏两兄弟落入圈套就可以了。那个药的配方,算是意外的收获了。
用了将近一晚上的时间,我们终于敲定了合作的方向。收取四层的金币,药的配方。每瓶黄金圣水,每瓶定价在一千金币也不算贵。要知道,如果利用的好的话,这简直就可以是使人能一瞬间成为三十分钟高手的武器。在关键的时候,还能救人一命。无论受多重的伤,在药效期间,伤口的疼痛都会无效。
所以,一千金币是我订的价钱,但根据四层的定价,现在每瓶只有四百金币的价格。四百的金币,除去材料及人工加工之类的开销,大概也能赚一百多金币一份的价格。
云千行第一批所要的数量为五万瓶,一个月后交货。时间虽然有点紧,不过幸好这种药可以量产,而且为了应付今天的状况,我早就让远在魔都学院那边的天启着手准备了。一个月的时间,足够五万瓶的供应量。
我坐在窗前,小白坐在一边替我磨墨。我拿起羽毛笔,开始给天启写信,交待了一下所需要的黄金圣水的量,然后再把这里的情况说了一下,让天启早做好准备。重新看了一遍。没有什么问题,便把信折起来。
“小蛋。”
听到我的唤声,小蛋从小白地胳膊处爬出来,直接从皮肤表层跳了出来。小蛋很聪明,似乎知道我跟小白之间的关系,对我的命令一向服从。
“麻烦你了,小蛋,魔都学院的后山下,送给那个叫天启的少年。”
“咕叽。”
小蛋一口把折得小小的信纸吞了下去。软软的身子一蹦一跳的,借着桌面,跳到窗外。至今为止,发现小蛋唯一的作为便是转移。小蛋不仅可以附在小白地身上,还可以附在任何人的身上。差别只在于,小蛋附在小白身上,主人没有任何危害。但如果让小白附身在别人身上,绝对有危险。
这种附身于别人的方法。可以安全无误的传送信件,不会有任何人发现。不停的附身,隐藏在别人的衣服下面。只要小蛋愿意,谁也不会发现到它。而且,其速度绝对不比魔鸽的速度慢。这么一个鸡肋的能力,暂时也只能用在这个地方。
“拜托了。”
谈完双方地合作,送走小蛋,天也已经亮了。在小白依依不舍的情况下。我穿着衣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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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道天是一个很会享受的人,也会有专门休息养生的时候。当然,以云道天的身份。他的娱乐活动,当然高雅得多。而骑马,是每年都会进行一次的活动。
每一年,云道天都专门有三天用于狩猎。因为是以武出生,所以云道天很注重子孙下代的武德。所以。就算是云仙仙,也需要在这一天,参加一年一次地狩猎活动。更别提云家的另外三个兄弟了。
而身为云道天的贴身侍从,我自然也需要参加这次地狩猎活动。巧得很,小白这次也在入选之列。只不过,小白是以侍卫的身份参加的。小白专门负责狩猎的安全,而我则是负责云道天相关琐碎的事。
骑在可爱地小红马上,我紧紧的跟在同样骑在高头强壮黑马上的云道天。话说,为什么我要骑着这明显比别人矮一截地小红马。一看这个头,就知道是刚刚出道的小家伙。如果是年龄问题,云家的那两个兄弟貌似比我还要小吧。就连云仙仙,也骑着高大的白马身上。这难道就是明显的歧视吗?就连那些侍卫,都骑着高头大马,真不公平啊。
这里是云家所属地的后山林子,这后山没有经营任何的水果林木,只是一些普通的树木。这后山主要的用处在于,这里有各种各样凶猛的野兽。是野兽,而不是魔兽。野兽是不拥有魔力的,只是普通的动物,纯粹的娱乐。当然,这并不代表野兽就没有任何的危险性。相反的,有些野兽,比可怕的魔兽还要凶猛。
所以,没有一定的实力,如果单人在云家的后林行动的话,哪怕是一个高手,也很容易迷失在这森林里,被可怕的野兽吞食的连骨头都不剩。
就算是每年的狩猎,云道天也不会单独一个进入迷失森林。
“跟往常一样,古儿,行儿,阴儿,你们各带一队十人出发。仙仙,你跟以前一样,带两队人,不准有任何意见。”云道天盯着欲言又止的云仙仙,还未等她说便反驳道“五个人,跟着我身后入林。带上三天的干粮,三天后,带着自己的猎物在这里集合。好了,去吧,一切规则跟往年一样。”
“是。”参加过近十次狩猎的云家人,很恭敬的应了一声。
作为近侍,我自然跟在云道天的身边。我所扮演的,是一个不会武功的商人,哥哥是武者,而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带上我的话,便如带上一个累赘。云道天身边只能带五个人,多带我一个,并不止占了一个名额那么简单,可以算是拖后腿的人。这不是我所在意的,令我颇为在意的是,小白竟然在五个人之列。
云道天这家伙,到底在打什么主意?有意还是无意?有没有什么阴谋?偷看了前面的云道天,我的心微微沉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