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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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基因的角度看人性,或许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能给人以更多的启迪。有些人不能把阐述对事物的认识同提倡事物应该如何这两件事区别开来,此类人为数实在太多。如果不能对事物认识,又何能提倡事物应该如何呢?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正是一种对事物的认识。
对一个进化论者来说,认为某一物种比另一物种高尚是毫无客观依据的。基因的非随机性的区分繁殖就是自然选择。自然选择造就了我们,因此,要想了解我们的自身特性,就必须懂得自然选择。达尔文的“适者生存”其实是稳定者生存(survivalofthestable)这个普遍法则的一个特殊情况。宇宙为稳定的物质所占据。自然选择的最初形式不过是选择稳定的形式并抛弃不稳定的形式罢了。进化是偶然发生的,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尽管复制基因(以及当今的基因)不遗余力地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莫诺(jacquesmonod)曾以幽默的口吻说过“进化论的另一个难以理解的方面是,每一个人都认为他理解进化论!”如果你在两个不同的时间分别从汤中取样,后一次的样品一定含有更大比例的寿命长或生育力强或复制精确性高的品种。生物学家谈到生物的进化时,他所谓的进化实质上就是这个意思,而进化的机制是一样的——自然选择。
自私的基因的论点是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我们自己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将要论证的是成功的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是其无情的自私性。然而我们也会看到,基因为了更有效地达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对整个物种来说,普遍的爱和普遍的利益在进化论上简直是毫无意义的概念。一个明显的是利他性的行为,表面看去似乎(不管可能性如何小)使利他主义者有较大的可能死亡,而受益者有较大的可能生存下来。更仔细地观察一下,常常会发现明显的利他行为实际上是伪装起来的自私行为。
瓦恩-爱德华兹(wynne-edwards)的“群体选择”理论。认为一个群体,如一个物种或一个物种中的一个种群,如果它的个体成员为了本群体的利益准备牺牲自己,这样的一个群体要比与之竞争的另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把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灭绝的可能性要小。因此,世界多半要为那些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个体所组成的群体所占据。对此“个体选择论者”却这样回答:即使在利他主义者的群体中,几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数持不同意见者,拒绝作出任何牺牲。假如有一个自私的叛逆者准备利用其他成员的利他主义,按照定义,它比其他成员更可能生存下来并繁殖后代。这些后代都有继承其自私特性的倾向。这样的自然选择,经过几代之后“利他性的群体”将会被自私的个体所淹没,同自私性的群体就不能分辨了。这一个理论也叫做“个体选择”理论,道金斯却喜欢称“基因选择”道金斯引用了威廉斯的基因定义:“染色体物质的任何一部分,它能够作为一个自然选择的单位连续若干代起作用。”并把基因看作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因而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这个论点的基础是这样一种假设:“基因能够永存不朽,而个体以及其他更高级的单位的寿命都是短暂的。”这一假设以下面两个事实为依据:“有性生殖和交换;个体的消亡。”这是两个不容否认的事实。因此,在基因的水平上讲,利他行为必然是坏的,而自私行为必定是好的。因此基因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
道金斯还认为就在我们这个星球上,最近出现了一种新型的复制基因。不过它还在幼年时代,还在它的原始汤里笨拙地漂流。但它正在推动进化的进程。速度之快已为原来的基因所望尘莫及。这种新汤就是人类文化的汤。道金斯称其为meme(觅母),调子、概念、妙句、时装、制锅或建造拱廊的方式等都是觅母。正如基因通过精子或卵子从一个个体转到另一个个体,从而在基因库中进行繁殖一样,觅母通过从广义上说可以称为模仿的过程从一个脑子转到另一个脑子,从而在觅母库中进行繁殖。
不管基因也好,觅母也好,都没有任何神秘之处。我们说它们具有目的性不过是一种比喻的说法。我们已经看到,在论述基因的时候,这种比喻说法是有成效的。我们对基因甚至用了“自私”、“无情”这样的词汇。我们清楚地知道,这些说法仅仅是一种比喻的说法。我们是否可以本着同样的精神去寻找自私的、无情的觅母呢?道金斯猜想,相互适应的觅母复合体和相互适应的基因复合体具有同样的进化方式。自然选择有利于那些能够为其自身利益而利用其文化环境的觅母。这个文化环境包括其他的觅母,它们也是被选择的对象。因此,觅母库逐渐取得一组进化上稳定的属性,这使得新的觅母难以入侵。我们死后可以遗留给后代的东西有两种:基因和觅母。
自私的基因(还有推测的觅母)没有预见能力。它们都是无意识的、盲目的复制基因。它们进行自身复制,这个事实,再加上其他一些条件,意味着不管愿意不愿意,它们将趋向于某些特性的进化过程。这些特性,可以称为是自私的。我们不能指望,一个简单的复制实休,不管是基因或是觅母,会放弃其短期的自私利益,即使从长远观点来看,它这样做也是合算的。
自私的基因中,道金斯并不提倡以进化论为基础的道德观,只是讲事物是如何进化的,而不是讲人类应该怎样行动才符合道德准则。也没有论证本性对教养的影响问题。但他认为,即使我们着眼于阴暗面而假定人基本上是自私的,我们的自觉的预见能力——我们在想象中模拟未来的能力——能够防止我们纵容盲目的复制基因而干出那些最坏的、过分的自私行为。我们至少已经具备了精神上的力量去照顾我们的长期自私利益而不仅仅是短期自私利益。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我们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觅母。我们甚至可以讨论如何审慎地培植纯粹的、无私的利他主义一这种利他主义在自然界里是没有立足之地的,在世界整个历史上也是前所未有的。我们是作为基因机器而被建造的,是作为觅母机器而被培养的,但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我们人类,能够反抗自私的复制基因的暴政。
从基因的角度看人性,或许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能给人以更多的启迪。有些人不能把阐述对事物的认识同提倡事物应该如何这两件事区别开来,此类人为数实在太多。如果不能对事物认识,又何能提倡事物应该如何呢?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正是一种对事物的认识。
对一个进化论者来说,认为某一物种比另一物种高尚是毫无客观依据的。基因的非随机性的区分繁殖就是自然选择。自然选择造就了我们,因此,要想了解我们的自身特性,就必须懂得自然选择。达尔文的“适者生存”其实是稳定者生存(survivalofthestable)这个普遍法则的一个特殊情况。宇宙为稳定的物质所占据。自然选择的最初形式不过是选择稳定的形式并抛弃不稳定的形式罢了。进化是偶然发生的,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尽管复制基因(以及当今的基因)不遗余力地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莫诺(jacquesmonod)曾以幽默的口吻说过“进化论的另一个难以理解的方面是,每一个人都认为他理解进化论!”如果你在两个不同的时间分别从汤中取样,后一次的样品一定含有更大比例的寿命长或生育力强或复制精确性高的品种。生物学家谈到生物的进化时,他所谓的进化实质上就是这个意思,而进化的机制是一样的——自然选择。
自私的基因的论点是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我们自己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将要论证的是成功的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是其无情的自私性。然而我们也会看到,基因为了更有效地达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对整个物种来说,普遍的爱和普遍的利益在进化论上简直是毫无意义的概念。一个明显的是利他性的行为,表面看去似乎(不管可能性如何小)使利他主义者有较大的可能死亡,而受益者有较大的可能生存下来。更仔细地观察一下,常常会发现明显的利他行为实际上是伪装起来的自私行为。
瓦恩-爱德华兹(wynne-edwards)的“群体选择”理论。认为一个群体,如一个物种或一个物种中的一个种群,如果它的个体成员为了本群体的利益准备牺牲自己,这样的一个群体要比与之竞争的另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把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灭绝的可能性要小。因此,世界多半要为那些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个体所组成的群体所占据。对此“个体选择论者”却这样回答:即使在利他主义者的群体中,几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数持不同意见者,拒绝作出任何牺牲。假如有一个自私的叛逆者准备利用其他成员的利他主义,按照定义,它比其他成员更可能生存下来并繁殖后代。这些后代都有继承其自私特性的倾向。这样的自然选择,经过几代之后“利他性的群体”将会被自私的个体所淹没,同自私性的群体就不能分辨了。这一个理论也叫做“个体选择”理论,道金斯却喜欢称“基因选择”道金斯引用了威廉斯的基因定义:“染色体物质的任何一部分,它能够作为一个自然选择的单位连续若干代起作用。”并把基因看作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因而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这个论点的基础是这样一种假设:“基因能够永存不朽,而个体以及其他更高级的单位的寿命都是短暂的。”这一假设以下面两个事实为依据:“有性生殖和交换;个体的消亡。”这是两个不容否认的事实。因此,在基因的水平上讲,利他行为必然是坏的,而自私行为必定是好的。因此基因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
道金斯还认为就在我们这个星球上,最近出现了一种新型的复制基因。不过它还在幼年时代,还在它的原始汤里笨拙地漂流。但它正在推动进化的进程。速度之快已为原来的基因所望尘莫及。这种新汤就是人类文化的汤。道金斯称其为meme(觅母),调子、概念、妙句、时装、制锅或建造拱廊的方式等都是觅母。正如基因通过精子或卵子从一个个体转到另一个个体,从而在基因库中进行繁殖一样,觅母通过从广义上说可以称为模仿的过程从一个脑子转到另一个脑子,从而在觅母库中进行繁殖。
不管基因也好,觅母也好,都没有任何神秘之处。我们说它们具有目的性不过是一种比喻的说法。我们已经看到,在论述基因的时候,这种比喻说法是有成效的。我们对基因甚至用了“自私”、“无情”这样的词汇。我们清楚地知道,这些说法仅仅是一种比喻的说法。我们是否可以本着同样的精神去寻找自私的、无情的觅母呢?道金斯猜想,相互适应的觅母复合体和相互适应的基因复合体具有同样的进化方式。自然选择有利于那些能够为其自身利益而利用其文化环境的觅母。这个文化环境包括其他的觅母,它们也是被选择的对象。因此,觅母库逐渐取得一组进化上稳定的属性,这使得新的觅母难以入侵。我们死后可以遗留给后代的东西有两种:基因和觅母。
自私的基因(还有推测的觅母)没有预见能力。它们都是无意识的、盲目的复制基因。它们进行自身复制,这个事实,再加上其他一些条件,意味着不管愿意不愿意,它们将趋向于某些特性的进化过程。这些特性,可以称为是自私的。我们不能指望,一个简单的复制实休,不管是基因或是觅母,会放弃其短期的自私利益,即使从长远观点来看,它这样做也是合算的。
自私的基因中,道金斯并不提倡以进化论为基础的道德观,只是讲事物是如何进化的,而不是讲人类应该怎样行动才符合道德准则。也没有论证本性对教养的影响问题。但他认为,即使我们着眼于阴暗面而假定人基本上是自私的,我们的自觉的预见能力——我们在想象中模拟未来的能力——能够防止我们纵容盲目的复制基因而干出那些最坏的、过分的自私行为。我们至少已经具备了精神上的力量去照顾我们的长期自私利益而不仅仅是短期自私利益。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我们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觅母。我们甚至可以讨论如何审慎地培植纯粹的、无私的利他主义一这种利他主义在自然界里是没有立足之地的,在世界整个历史上也是前所未有的。我们是作为基因机器而被建造的,是作为觅母机器而被培养的,但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我们人类,能够反抗自私的复制基因的暴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