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葡萄酒与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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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着疑问回到下榻的客栈等待沈天启,他见多识广,或许知道那位神秘的云先生是谁。
边陲小城的设施果然落后,莫菲菲嫌恶地盯着看起来怎么也擦不干净的桌子,透过弯曲的裂缝甚至可以瞧见桌底大雪的臭脚!不禁怀念远在京城的如家客栈里用上好花梨木打造的桌椅和身穿统一工作服彬彬有礼的伙计。难怪那么多人削尖了脑袋往大城市里跑,城里的花花世界即使享受不到,远远看着也心旷神怡。
花重金买来的那桶葡萄酒被放置在旁边的另一张桌子上。小林子问:“少爷,难道我们要扛着这桶酒回去?”
难怪他有一问,他们骑马来,如果也骑马回的话,这桶上百斤重的酒根本无法带走。
“当然不,酒买回来自然要喝完才是。”莫菲菲吩咐伙计拿几个玻璃杯来,伙计倒也识得什么是玻璃,却还是抱歉跟她说小店没有,不过门口几个外国人或许有卖。旁边几个人还在雾沙沙什么是玻璃,莫菲菲一时跟他们解释不清,吩咐大雪去外面客商中问问有没有玻璃杯卖,有的话不管多贵都买回来。
“为什么要玻璃杯,用普通的酒杯不行么?”小林子不理解了。
“葡萄酒重在色、香、味,它的颜色非常耀人,喝的时候最好盛在玻璃杯里,一边喝一边欣赏才是最大的享受。”
“不明白……”
从来没有见过葡萄酒的人,怎么会明白“葡萄美酒夜光杯”是一副怎样的情形!
过了半个时辰大雪才回来,幸不辱命捧着几个玻璃杯。他猛灌了几杯茶水才说话:“问了好多家才找到,最后只剩下六个,我全买了。”
几个人的眼光都聚焦在玻璃杯上。小雪好奇敲了敲,玻璃杯发出清脆的声音,“原来玻璃杯就是透明的杯子,世界上居然有这样的杯子。”小林子喃喃自语。
莫菲菲叫伙计去把杯子洗净,拿来一个酒勺,盛了五杯出来。鲜红的液体在晶莹剔透的杯子中流转,举起来对着亮光,折射出诱人的光芒。轻轻摇荡,闻一闻,满鼻馨香,含一小口在嘴里翻滚,柔滑、丰满、醇厚、浓郁……美好的感觉袭击着她的味蕾。莫菲菲仿佛又坐在自己现代家里的真皮沙发上,一本书,一杯酒,一盏灯,一个人。久违的熟悉感扑面而来。
正要沉醉得不能自拔的时候,旁边传来刹风景的声音。
小林子:“这酒好像血哦,少爷你怎么喝得下去。恶心。”莫菲菲差点一口酒喷出来。
大雪抱着视死如归的神情小心翼翼抿了一口,下结论:“这酒怎么这么酸,不会是变质了吧?”
小雪则用喝白酒的豪爽一口气干完了,抹抹嘴:“有点酸,有点涩,又有点甜,恩,像没成熟的杏子!”说完为自己终于找到一个贴近的形容词兴高采烈。
莫菲菲的头上挂满黑线,夏虫不可语冰,跟这群人真没什么好说的。她一个人慢慢品着酒,享受起一种“独孤求败”似的孤寂。
小雪突然厉声叱喝:“你是谁,想干什么!”
莫菲菲抬头一看,乖乖,帅哥!还是个超级无敌的外国大帅哥!
只见他身高1米85左右,金发碧眼,高耸的鼻子,阳刚的下巴,好长、好长、好长的腿,穿着一件看起来已经很久没洗过的长袍,斜挎的布包涨鼓鼓的,不知道放着什么宝贝。莫菲菲盯向他胸前,没有挂着十字架,那说明不是传教士。此刻这个外国人正耸着鼻子凑近放着葡萄酒的木桶使劲嗅呀嗅,眼光还不时垂涎地扫过小林子没动过的那杯酒。一个酒徒。莫菲菲笑起来,下意识脱口而出:“Hi,wouldyouliketohaveadrink(要不要来一杯?)?”
那人仿若见到亲人般眼前一亮,一屁股坐到小林子旁边,拿起一个空杯子,连声说:“噢,当然,谢谢~”端的是一口不甚标准的汉语,堪堪可以辨别得出他说的是什么。
看来是个中国通,莫菲菲立刻换了汉语和他交谈。
小林子不停往旁边挪呀挪,都快掉到凳子下面去了,外国人体味重,古代外国人更重,难怪小林子乍一闻不习惯。
那外国人不以为杵,自己给自己盛了一杯酒开始和莫菲菲聊起来。
原来他叫古拉格•扑秋,来自欧洲一个小国,今年28岁。他的父亲是一位商人,祖父是一位学者。他自小跟着祖父饱读诗书,并学会了几种语言,对神秘而富裕的东方有着无限的憧憬。跟着父亲经商几年后,打算到东方游历,学更高深的知识,带回家乡没有的先进的技术。
“你双亲健在,居然会让你到那么远的地方来,他们不担心么?”习惯了父母在不远游的小林子显然不能理解西方人的冒险精神。
“不”,扑秋说着不动声色干完一杯酒,自然而然又去倒了一杯。除了莫菲菲没人觉得葡萄酒好喝,因此他们也没有丝毫制止的意思。“我的父母为我自豪,他们鼓励我出门长见识。”有什么样的父母就有什么样的孩子,父母的个性往往能影响孩子的一生,如果所有父母都如此开明,那个民族就一定不会被湮没。
他们一边喝一边聊,其余几个人正无所事事间,沈天启走了进来。
小林子双手乱挥:“沈公子,我们在这边。”
伙计给他们换了张大桌子。沈天启落座,奇怪他们怎么和个外国人在一起,还没来得及问,小林子就很殷勤倒了两杯葡萄酒递到他和端木面前。这小家伙是要看沈天启丢丑吧。
沈天启自然接过,品了一口,赞道:“波斯出产的上好葡萄酒,美!”
端木则是和小雪一样,闻到酒味一饮而尽,然后吐舌头:“什么怪味,真难喝!”
沈天启:“……”
小林子好歹看到有人和他们一样不识货,心理终于平衡了。莫菲菲对沈天启的敬佩多又了一分,好象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什么事能难倒他呢。
莫菲菲把他和扑秋相互介绍之后,迫不及待问起在心底盘旋了很久的问题:“沈兄,你知不知道云先生是谁?”
沈天启看着莫菲菲,想不到她会问这个问题。斟酌了一会才告诉她:“云先生,是边陲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大人物。说他是这里的土皇帝也不为过。几年以前他就开始真正掌握边境的贸易。南来北往的大客商最值钱的商品必须与他交易,他给什么价钱别人休想还价。曾听说有商人联合反抗,结果全部被杀死挂在城口大树上示众了几天。好在他给的钱还不至于低得离谱,至少能保本,所以商人们渐渐就习惯了。四成商品低价卖给他,剩下六成还能卖个好价钱,总比尸骨无存好。给他变相上贡后,在这里交易也将得到保护,甚至马贼都不敢抢已经上供的商人(他们抢的基本是街上的小贩和行人)。官府好象是受了上头指示,一直对他客客气气。”
“他从来没有以真面目示人,有些人说是男人,有的说是女人,有的说是老人,有的人说是青年,莫衷一是。我们沈家情报还算强,也没有探出他的真实身份,只知道他是一个危险人物,凡招惹过他的人,全部不得好死。上次我来郓州的时候因为生意小,没被他看上眼,所以没有打交道的机会。对了你为什么会问起他?”
莫菲菲说起今天在榷场的事,表明只是好奇而已,他才放下心来。(未完待续)
怀着疑问回到下榻的客栈等待沈天启,他见多识广,或许知道那位神秘的云先生是谁。
边陲小城的设施果然落后,莫菲菲嫌恶地盯着看起来怎么也擦不干净的桌子,透过弯曲的裂缝甚至可以瞧见桌底大雪的臭脚!不禁怀念远在京城的如家客栈里用上好花梨木打造的桌椅和身穿统一工作服彬彬有礼的伙计。难怪那么多人削尖了脑袋往大城市里跑,城里的花花世界即使享受不到,远远看着也心旷神怡。
花重金买来的那桶葡萄酒被放置在旁边的另一张桌子上。小林子问:“少爷,难道我们要扛着这桶酒回去?”
难怪他有一问,他们骑马来,如果也骑马回的话,这桶上百斤重的酒根本无法带走。
“当然不,酒买回来自然要喝完才是。”莫菲菲吩咐伙计拿几个玻璃杯来,伙计倒也识得什么是玻璃,却还是抱歉跟她说小店没有,不过门口几个外国人或许有卖。旁边几个人还在雾沙沙什么是玻璃,莫菲菲一时跟他们解释不清,吩咐大雪去外面客商中问问有没有玻璃杯卖,有的话不管多贵都买回来。
“为什么要玻璃杯,用普通的酒杯不行么?”小林子不理解了。
“葡萄酒重在色、香、味,它的颜色非常耀人,喝的时候最好盛在玻璃杯里,一边喝一边欣赏才是最大的享受。”
“不明白……”
从来没有见过葡萄酒的人,怎么会明白“葡萄美酒夜光杯”是一副怎样的情形!
过了半个时辰大雪才回来,幸不辱命捧着几个玻璃杯。他猛灌了几杯茶水才说话:“问了好多家才找到,最后只剩下六个,我全买了。”
几个人的眼光都聚焦在玻璃杯上。小雪好奇敲了敲,玻璃杯发出清脆的声音,“原来玻璃杯就是透明的杯子,世界上居然有这样的杯子。”小林子喃喃自语。
莫菲菲叫伙计去把杯子洗净,拿来一个酒勺,盛了五杯出来。鲜红的液体在晶莹剔透的杯子中流转,举起来对着亮光,折射出诱人的光芒。轻轻摇荡,闻一闻,满鼻馨香,含一小口在嘴里翻滚,柔滑、丰满、醇厚、浓郁……美好的感觉袭击着她的味蕾。莫菲菲仿佛又坐在自己现代家里的真皮沙发上,一本书,一杯酒,一盏灯,一个人。久违的熟悉感扑面而来。
正要沉醉得不能自拔的时候,旁边传来刹风景的声音。
小林子:“这酒好像血哦,少爷你怎么喝得下去。恶心。”莫菲菲差点一口酒喷出来。
大雪抱着视死如归的神情小心翼翼抿了一口,下结论:“这酒怎么这么酸,不会是变质了吧?”
小雪则用喝白酒的豪爽一口气干完了,抹抹嘴:“有点酸,有点涩,又有点甜,恩,像没成熟的杏子!”说完为自己终于找到一个贴近的形容词兴高采烈。
莫菲菲的头上挂满黑线,夏虫不可语冰,跟这群人真没什么好说的。她一个人慢慢品着酒,享受起一种“独孤求败”似的孤寂。
小雪突然厉声叱喝:“你是谁,想干什么!”
莫菲菲抬头一看,乖乖,帅哥!还是个超级无敌的外国大帅哥!
只见他身高1米85左右,金发碧眼,高耸的鼻子,阳刚的下巴,好长、好长、好长的腿,穿着一件看起来已经很久没洗过的长袍,斜挎的布包涨鼓鼓的,不知道放着什么宝贝。莫菲菲盯向他胸前,没有挂着十字架,那说明不是传教士。此刻这个外国人正耸着鼻子凑近放着葡萄酒的木桶使劲嗅呀嗅,眼光还不时垂涎地扫过小林子没动过的那杯酒。一个酒徒。莫菲菲笑起来,下意识脱口而出:“Hi,wouldyouliketohaveadrink(要不要来一杯?)?”
那人仿若见到亲人般眼前一亮,一屁股坐到小林子旁边,拿起一个空杯子,连声说:“噢,当然,谢谢~”端的是一口不甚标准的汉语,堪堪可以辨别得出他说的是什么。
看来是个中国通,莫菲菲立刻换了汉语和他交谈。
小林子不停往旁边挪呀挪,都快掉到凳子下面去了,外国人体味重,古代外国人更重,难怪小林子乍一闻不习惯。
那外国人不以为杵,自己给自己盛了一杯酒开始和莫菲菲聊起来。
原来他叫古拉格•扑秋,来自欧洲一个小国,今年28岁。他的父亲是一位商人,祖父是一位学者。他自小跟着祖父饱读诗书,并学会了几种语言,对神秘而富裕的东方有着无限的憧憬。跟着父亲经商几年后,打算到东方游历,学更高深的知识,带回家乡没有的先进的技术。
“你双亲健在,居然会让你到那么远的地方来,他们不担心么?”习惯了父母在不远游的小林子显然不能理解西方人的冒险精神。
“不”,扑秋说着不动声色干完一杯酒,自然而然又去倒了一杯。除了莫菲菲没人觉得葡萄酒好喝,因此他们也没有丝毫制止的意思。“我的父母为我自豪,他们鼓励我出门长见识。”有什么样的父母就有什么样的孩子,父母的个性往往能影响孩子的一生,如果所有父母都如此开明,那个民族就一定不会被湮没。
他们一边喝一边聊,其余几个人正无所事事间,沈天启走了进来。
小林子双手乱挥:“沈公子,我们在这边。”
伙计给他们换了张大桌子。沈天启落座,奇怪他们怎么和个外国人在一起,还没来得及问,小林子就很殷勤倒了两杯葡萄酒递到他和端木面前。这小家伙是要看沈天启丢丑吧。
沈天启自然接过,品了一口,赞道:“波斯出产的上好葡萄酒,美!”
端木则是和小雪一样,闻到酒味一饮而尽,然后吐舌头:“什么怪味,真难喝!”
沈天启:“……”
小林子好歹看到有人和他们一样不识货,心理终于平衡了。莫菲菲对沈天启的敬佩多又了一分,好象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什么事能难倒他呢。
莫菲菲把他和扑秋相互介绍之后,迫不及待问起在心底盘旋了很久的问题:“沈兄,你知不知道云先生是谁?”
沈天启看着莫菲菲,想不到她会问这个问题。斟酌了一会才告诉她:“云先生,是边陲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大人物。说他是这里的土皇帝也不为过。几年以前他就开始真正掌握边境的贸易。南来北往的大客商最值钱的商品必须与他交易,他给什么价钱别人休想还价。曾听说有商人联合反抗,结果全部被杀死挂在城口大树上示众了几天。好在他给的钱还不至于低得离谱,至少能保本,所以商人们渐渐就习惯了。四成商品低价卖给他,剩下六成还能卖个好价钱,总比尸骨无存好。给他变相上贡后,在这里交易也将得到保护,甚至马贼都不敢抢已经上供的商人(他们抢的基本是街上的小贩和行人)。官府好象是受了上头指示,一直对他客客气气。”
“他从来没有以真面目示人,有些人说是男人,有的说是女人,有的说是老人,有的人说是青年,莫衷一是。我们沈家情报还算强,也没有探出他的真实身份,只知道他是一个危险人物,凡招惹过他的人,全部不得好死。上次我来郓州的时候因为生意小,没被他看上眼,所以没有打交道的机会。对了你为什么会问起他?”
莫菲菲说起今天在榷场的事,表明只是好奇而已,他才放下心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