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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裂痕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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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泰德克斯特客店

    当时伦敦只有一座桥——伦敦桥,桥上还有几所房子。这座桥把伦敦同萨斯瓦克连在一起,这是一个用泰晤士河里的坚实的石子铺街道的郊区,像伦敦市一样,到处都是一条条挤在一起的小胡同,许多大房子、住宅和木屋杂乱的换在一起,这是一个火灾很容易蔓延的地方。一六六六年<font color="red">1</font>就证明了这一点。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指一六六六年伦敦的火灾。</font></font>

    萨斯瓦克那时读作“萨得立克”跟现在的读音“萨沙屋克”很相近。最好的英文发音是不要读母音。所以扫桑波顿(southampton)读作了“斯达波恩特恩”(stpntn)。

    当时的茶坦姆读作je t&quot;aime<font color="red">1</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法文:我爱你。</font></font>

    那时的萨斯瓦克跟现在的萨斯瓦克比起来,就跟伏西腊<font color="red">1</font>跟马赛相比一样。它从前是一个村庄,现在是一座城市。尽管如此,当时那儿倒是一个船只集中的热闹地方。泰晤士河岸上有一道长长的、高大的古墙,上面挂了铁环,许多内河的船只都在那儿系缆。这座墙叫作文弗罗克墙,或者艾弗罗克石壁。在撒克逊时代,约克王朝叫作文弗罗克王朝。相传有一个艾弗罗克公爵淹死在这道石墙脚下。这里的河水深得确是可以淹死公爵。即使是在落潮的时候,还有六(口寻)多深。这个适宜抛锚的地方,吸引了海洋船只,一只荷兰商船“伏格拉特号”经常在艾弗罗克石壁抛锚。“伏格拉特号”在伦敦和鹿特丹之间每星期往返一次。其他的商船一天往外开两次,不是到载特福,格林威治,就是到格累甫森德;它们随着落潮下去,潮涨回来。虽然伦敦离格累甫森德不过二十海里,却要六个钟头才可以到达。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巴黎附近的一个地方,现已并入巴黎市。</font></font>

    “伏格拉特号”那种式样的船只现在已经没有了,只有在海军博物馆里还可以看到。这条商船好像中国帆船。那时候法国总是模仿希腊,而荷兰却总是模仿中国。“伏格拉特号”有两根桅杆,船壳沉重,挡水板是垂直隔开的,中间有一个很深的船舱,前后两个平甲板。跟现代旋回炮舰一样,光秃秃的,它的好处在于碰到恶劣的气候,可以减少波浪的力量,坏处是船员容易被波浪冲到海里去,因为没有舷墙,一点没有办法阻止船员掉到海里去。结果因为常常发生堕海丧命的事情,所以这种式样的船后来就被淘汰了。“伏格拉特号”直放荷兰,中途不在格累甫森德停船。

    沿着艾弗罗克石壁底下是一条砖石建筑的斜堤脊,不论是涨潮或者落潮,系在墙上的船只都可以从这儿上岸。离不了多远,石墙上就有一个缺口,缺口的地方凿成石级。这就是萨斯瓦克的南端。石壁上的另外一边有一道高堤,过路的人可以跟站在一道栏杆跟前似的,把胳膊肘靠在艾弗罗克石壁上,俯瞰泰晤士河。河对岸是伦敦的边缘,当时不过是一片田野。

    在艾弗罗克石壁的上游,泰晤士河转弯的地方,差不多就在圣詹姆士宫对面,朗培士大厦后面,离开当时叫作“福克司豪尔”的散步场不远的地方,在一座烧瓷器的窑和一座造花玻璃瓶的玻璃厂之间,有一片绿茵满地的空地,这种空地从前在法国叫作散步场,在英国叫作波wling-green(木球草地)。法国却又把波wling-green转化为波ulingrin(草坪)。现在呢,我们却把翠草如茵的草坪搬到屋里来了,不过是在桌上铺一块绿毡代替草坪,就叫作台球桌。

    法国既已有了波ulevard(林荫大道)这个名词,它本身就是英国的波wling-green,不知道为什么还要造出波ulingrin这个字。像字典这样一位道貌岸然的先生却还要一些毫无用处的奢侈品,真是够惊人的。

    萨斯瓦克的木球草地叫作泰林曹草地,它过去是哈斯丁男爵家族的,他们现在是泰林曹和茂怯林男爵。这块泰林曹草地从哈斯丁爵士手里转到泰德克斯特爵士手里,泰德克斯特爵士在这块草地上办了一个公共娱乐场,正像法国的一位奥尔良公爵扩建洛雅尔宫一样。后来泰林曹草地又转到教区的神父手里,变成了一块光秃秃的牧场。

    在泰林曹草地上,天天有集市,变戏法的,踩软索的,走江湖的,在台上表演音乐的,他们面前经常挤满了一些沙伯大主教说的来“看魔鬼”的傻瓜。所谓“看魔鬼”就是说“看杂耍”

    在这个一年到头都是集市的广场上开了几家客店,它们招待客人,送他们去看市场上的杂耍,生意很兴隆。这些木头搭的客店只在白天有人居住。到了晚上,老板锁上店门,就把钥匙放在衣袋里走了。在这些客店当中,只有一家有一幢真正的房屋。除了这所房屋以外,整个木球草地上没有其他房屋,集市上的那些小木屋说不定哪一会儿就突然消失了,因为那些走江湖的都是无牵无挂、到处流浪的人。走江湖的人在哪儿也扎不了根。

    这个有房屋的客店叫作泰德克斯特客店,是采用原来的主人的姓。与其说这是一家酒店,不如说是一家客店,与其说是一家客店,不如说是一家旅馆。大门可以客车马进出,院子也很宽敞。

    对着广场的大门,是泰德克斯特客店的正门,另外还有一个便门可以进出。所谓便门就是大家都欢喜走的门。所有的人都从这扇小门进出。一进门就是名副其实的酒店,这是一间宽大的房子,设备简陋,烟雾腾腾,天花板很低,里面摆几张桌子。二楼上有一扇窗子,铁窗格上挂着客店的招牌。大门总是拉闩上锁,关得严丝合缝的。

    因此必须穿过酒店,才能走到院子里。

    泰德克斯特客店有一个老板和一个伙计,老板叫尼克莱斯老板,伙计叫古维根。尼克莱斯老板(尼克莱斯这个名字,我们叫做尼古拉,显然英国人念走了音,就变成了尼克莱斯了)是个吝啬的鳏夫,总是兢兢业业的,生怕触犯法律。此外,他长着两条浓眉和两只毛茸茸的手。伙计的年纪是十四岁,他管倒酒,名字叫古维根,这孩子穿一件围裙,长着一个大脑袋,脸上总是挂着笑容。头发剪得光光的,这是做奴才的记号。

    他睡在楼下的一间小屋里,从前那儿是关狗的地方。

    这间小屋有一个牛眼窗,正对着木球草地。

    第二章 露天演讲

    一个寒冷的夜晚,风很大,当然,街上的行人都急急忙忙地走着;这时有一个人挨着泰林曹草地的泰德克斯特客店的围墙走着,他突然站住了。这是在一七四年底和一七五年初的冬天最后几个月里。这人穿得像个水手,漂亮的脸膛儿,翩翩的风度,这两样都是在宫廷里混饭吃的人必不可少的东西,同时也受到普通老百姓的欢迎。他干吗站住?他在听。听什么?显然是在听一个人在围墙里面的院子里讲话的声音,虽然这是一个老年人的声音,可是声音宏亮,连街上的行路人也能听见。同时还可以听到那个老年人讲话的围墙里面的院子里的嘈杂声。那个声音说:“伦敦的各位大哥,大嫂子,我来了!我诚心诚意地恭贺你们,因为你们是英国人。你们是伟大的民族。我再说一遍:你们是伟大的百姓。你们使拳头比使剑还要内行。你们的胃口好。你们是一个吃人的民族。你们吸吮世界的骨髓的结果,使英国凌驾在万国之上。在政治和哲学方面,在管理殖民地、殖民地的人口和工业方面,以及损人利己的坚忍不拔方面,你们是了不起的,惊人的。世界上很快就要竖起两个牌子,一个牌子上写着‘人类’,另外一个牌子上写着‘英国人’。我指出这个事实是为了赞扬你们,我呢,我既不是英国人,也不是人,谢天谢地,我是一头熊。除此以外,我还是一位博士。这两种身分一点儿也不矛盾。各位先生,我在教导别人。教什么东西呢?教两种东西,一种是我所知道的东西,一种是我不知道的东西。我出卖成药,奉送思想。请你们走近一点,仔细听着,科学在欢迎你们。张开你们的耳朵吧。如果耳朵太小,那就藏不住真理,如果耳朵太大,愚蠢就都跑进去了。所以,干万要注意。我教的是流行性的自我称赞学。我的同伴会引人笑,我却会引人深思。我们伙计俩住在一只‘箱子’里,笑也跟知识一样,是有来历的。曾经有人问德漠克利特<font color="red">1</font>:‘你的知识是怎么得来的?’他回答说:‘从笑里得来的。’我呢,要是有人问我:‘你为什么笑?’我就回答:‘因为我有知识。’说真的,我可不笑。我是纠正世间错误的导师。我有责任使你们的智慧清醒过来。你们的智慧已经有毛病了。上天容许百姓做错事,容许他们受人的欺骗。用不着自暴自弃。我坦白承认,我信仰老天爷,连他做错了事我也信他。不过,只要一见到垃圾—一错误就是垃圾—一我就拿扫帚扫干净。我怎么能肯定我的知识是对的呢?这是我个人的私事。每一个人都能在可能范围内学到知识。拉克唐斯<font color="red">2</font>对着维吉尔<font color="red">3</font>的铜像的头提出了问题,那个铜头就开口回答他。西微士德二世<font color="red">4</font>跟鸟儿谈话。是鸟儿说人话呢,还是教皇说鸟语呢?这都是问题。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古希腊哲学家。</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2第三世纪天主教的护教者。</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3古罗马著名诗人。</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4第十世纪末期的教皇。</font></font>

    伊丽佐拉彼<font color="red">1</font>家的已经死掉的孩子跟圣奥古斯丁说话。咱们私底下说说,除了最后这件事以外,我都怀疑。死孩子说话了,就算是这样吧。但是在他舌头底下有一片金箔,上面刻着各种星座。因而就把人蒙混住了。事实本身已经说明这个问题。你们可以看出我是个平心静气的人。我把真的和假的区别开来。瞧!你们这些可怜的人呀,你们另外还有许多错误,我要跟你们弄清楚。蒂乌斯谷利德相信“韭沃斯”<font color="red">2</font>里有神,克利西卜斯<font color="red">3</font>相信在黑醋栗里有神,约瑟夫相信在萝卜里有神,荷马相信在大蒜里有神。这些说法都是不对的。这些植物里没有神仙,只有魔鬼。我已经证实过了。卡德姆斯说引诱夏娃的蛇长着一颗人头,这话不确实。加西雅德乌托、客达摩斯托和屈雷符的大主教约翰雨果,否认锯倒一棵大树就能捉到一只象的说法。我赞成他们的意见。各位公民,这些错误的说法都是因为有鲁西弗尔<font color="red">4</font>在作怪。在这位亲王的统治下,怪不得有许多人犯罪和堕入地狱的现象了。朋友们,克劳狄燕尔丘的死并不是因为鸡不肯从鸡树中出来。事实是魔工看到克劳狄蒲尔丘快要死了,于是就阻止鸡跑出来吃东西。倍尔柴布<font color="red">5</font>使韦斯巴萝皇帝<font color="red">6</font>只要用手抚摩一下,就能使跛子走路,瞎子复明,奇迹固然值得钦佩,可是动机是有罪的。各位先生,不要相信那些江湖郎中,他们卖‘勃拉奥尼’<font color="red">7</font>根和白蛇,他们用蜂蜜和公鸡血配洗眼药水,要看穿他们的谎言。说猎户星是木星直接产生的,是不可靠的。事实上是水星产生的猎户星。说亚当有肚脐眼也是不确实的。圣乔治杀毒龙的时候,圣人的女儿并没有在他身旁。圣哲罗姆的书房里的壁炉架上没有座钟,首先,因为他住在岩洞里,根本没有书房,其次,因为他没有什么壁炉,第三,因为当时钟还没有发明。我们应该纠正这些错误。应该纠正。各位听讲的先生,如果有人跟你们说:谁嗅了缬草,脑子里就会生出一条四脚蛇,腐烂的牛尸会变成蜜蜂,马尸会变成大黄蜂,死人比活人重,雄羊血能溶解翡翠,在一棵树上看见一条毛毛虫、一只苍蝇和一个蛛蜘,就是荒年、战争和瘟疫的预兆,羚羊头上的蛆能治羊痈风,这些话你们千万不要相信。这都是邪说。但是下面说的都是真理:海豹皮可以防雷击;癞蛤蟆吃泥,所以它头上长一块石头;杰力古的玫瑰在圣诞节前一天开花;蛇受不了(木岑)树的影子;象没有骨节,所以只好靠在树上睡觉;癞蛤蟆孵雄鸡蛋能孵出蝎子,蝎子长大了就是火蛇;瞎子把一只手放在祭坛的左边,一只手放在眼睛上,会恢复视觉;童贞女能够养孩子。乡亲们,千万要记住这些明显的真理。总而言之,你们相信上帝有两个办法,如果不是象口渴的人相信桔子一样,就得像驴子相信鞭子一样。现在我来把我的演员给你们介绍一下。”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拉彼是犹太法学家的通称。</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2一种茄科有毒植物。</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3古希腊哲学家。</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4魔鬼之王,所以于苏斯在下文里讽刺地称呼他亲王。</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5狡猾的魔鬼的头子。</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6古罗马皇帝。</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7葫芦科植物,根可作催吐剂或泻药。</font></font>

    一股相当强的风把客店的窗架和百叶窗都刮得摇动起来,因为四周根本没有房子。听起来好像老天爷在诉苦似的。演讲家停了一会儿又说:“打断了我的话头。真是的。让你讲吧,多嘴的北风。先生们,我倒不生气。风像所有孤独的人一样,爱说爱道。它因为住在上面,没有人作伴儿。于是就嚼舌根子了。现在言归正传。请看,这儿是几位跟我合作的艺术家。我们一起四个人。a lupo principium<font color='red'>1</font>。我先从我的朋友开始,它是一条狼。它并不隐瞒这一点。瞧瞧它。它有学问,严肃、聪明伶俐。上天可能一度打算把它造成一位大学里的博士;可是要当博士必需愚蠢才成,可惜它不蠢。我还要说一句,它没有偏见,也没有贵族习气,它碰上机会,也同母狗谈谈心,虽然它本来应当结交母狼的。要是它生几位太子的话,它们的吠声一定会把母亲的吠声和父亲的嗥声美妙地结合起来。因为它是嗥的。它应该对人类嗥叫,它也能作犬吠,那是为了对文明表示和蔼。这是一种伟大的谦柔。奥莫是一条十全十美的狗。我们应该崇拜狗。狗是一种多么奇怪的畜生啊!用舌头淌汗,用尾巴微笑。各位先生,奥莫同墨西哥没有毛的奇妙的‘哈罗以柴尼斯基’狼比起来,聪明相同,而亲切则过之。我还可以说它心地谦虚。它有一条对人类有用的狼的谦虚。对人热心热肠,肯帮助别人,可是从来不夸自己的功劳。它的右爪子做了善事,连左爪子也不知道。这些都是它的长处。现在来介绍我的第二个朋友,我只有一句话:他是一个怪物。你们停一会儿就能欣赏他了。他过去被海盗抛弃在荒野的海岸上。第三位是一个瞎子。她是不是特殊的人呢?不是的。我们都是瞎子。吝啬的人是瞎子,他只看见金子,看不见财富。挥霍的人是瞎子,他只看见开端,看不见结局。卖弄风情的女人是瞎子,她看不见她的皱纹。有学问的人是瞎子,他看不见自己的无知。诚实的人是瞎子,他看不见坏蛋。坏蛋是瞎子,他看不见上帝。上帝也是瞎子,他在创造世界的时候,没有看见魔鬼也跟着温进来了。我也是瞎子,我只知道说啊说的,看不见你们是聋子。跟我们在一起的这个瞎了眼的姑娘是一个神秘的布教者。灶神可能把火炬传给她了。她那使人无法了解的性格,像羊毛一样温柔。我认为她是国王的女儿,虽然还不能肯定。怀疑是贤者的一项令人钦佩的特点。我自己呢,我推究哲理,并且行医。我思索问题,也替人包扎伤口。chirurgus sum<font color='red'>2</font>。我能医治发热病、瘴气和瘟疫,差不多所有的内脏发炎和痛苦,我都能够除掉,如果仔细处理,会消除更厉害的疾病。当然,我并不是希望你们长痈,痈也叫做疗疮。这是对人没有好处的讨厌的疮。这种疮能致人死命,不过也只有这点坏处。我既不是不学无术的人,也不是野人。我重视口才和诗,我天真无邪地跟这两位女神<font color='red'>3</font>亲密地住在一起。末了,我奉送各位一个劝告。女士们,先生们,你们是属于光明一面的,千万要修德行善,做个谦逊、正直、公正和爱人的人。这样我们每一个人在尘世间,都能在自己的窗口上放一小盆花。各位老爷,各位先生,我的话完了,正戏马上要上场了。”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拉丁文:从狼开始。</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2拉丁文:我是外科医生。</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3指口才和诗,因这两个词在法文里都是阴性。</font></font>

    墙外的那个水手模样的人听到这里,就走进客店的客厅,付给门口收钱的人几个钱,接着穿过客厅,走到站满了人的院子里,看见院子尽里头有一辆打开板壁的篷车,台上站着一个穿熊皮的老人,一个好像戴着面罩的青年,一个瞎眼的姑娘和一条狼。于是他大声叫道:“嘿!天啊,这些人才有趣呢!”

    第三章 那个过路的人又来了

    我们刚才已经认出来:“绿箱子”已经来到伦敦。它在萨斯瓦克开张起来了。于苏斯被这块木球草地吸引住了,他觉得这个地方的好处是天天有集市,连冬天也是一样。

    看见圣保罗大教堂的圆顶,对于苏斯来说,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总的说起来,伦敦也有优点。替圣保罗盖一座大教堂是一件勇敢的事情。真正的大教堂是圣伯多禄大教堂<font color='red'>1</font>。有人疑心圣保罗是想像出来的圣人,从宗教上说,想像就是异端。圣保罗被列入圣品,本来是很勉强的。他是从艺术家的门走进天堂的。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圣伯多禄大教堂在罗马,是教皇的教堂。</font></font>

    大教堂是一面旗帜。圣伯多禄大教堂是正教之城罗马的旗帜。圣保罗大教堂是裂教之城伦敦的旗帜。

    于苏斯的哲学范围很广,包罗万象,他对这种意见上的分歧自然很清楚。说不定他到伦敦去正是因为他对圣保罗有好感的缘故。

    于苏斯选定了泰德克斯特客店的大院子。它仿佛是给“绿箱子”预先布置好的,这是一座现成的戏院。方方的院子,三面都有房屋,第四面是一座墙,正对着一层层的楼房。大门很高,他们把一绿箱子”拖进院子,放在靠墙的地方。三面房子的二楼上有一道长长的木头大阳台,直通二楼上的各个房间,上面有披檐,下面用木柱撑着。底层的窗子就变成了包厢,院子变成正厅,阳台变成楼厅。靠着墙的“绿箱子”正好对着剧场。这儿跟上演奥赛罗、李尔王和暴风雨的格罗勃剧院很相像。

    马房就在“绿箱子”后面的一个角落里。

    于苏斯跟客店主人尼克莱斯老板谈好了租借场地的条件,客店老板因为尊重法律的关系,对这条狼要收一笔额外的费用。他们把那个写着“笑面人——格温普兰”的牌子从“绿箱子”上拆下来,放在客店的招牌旁边。上面已经说过,客厅里有一扇通到院子里的门。门边用空木桶临时搭了一个收钱的柜子,由费毕或者维纳斯在那儿收钱。这种布置差不多跟现在一样。进门付钱。“笑面人”的广告牌下面,有一个挂在两只钉子上的白漆木板。木板上用木炭写着几个大字,那是于苏斯的杰作的戏名被征服的混沌。

    在阳台中央,正对着“绿箱子”的地方,有一间有一扇玻璃门的屋子,玻璃门两边有两道隔墙,这是专门招待贵人的“雅座”

    雅座相当宽敞,前后两排可以容纳十个人。

    “我们是在伦敦,”于苏斯曾经说过。“所以要替大人先生们预备座位。”

    他把客店里顶好的椅子都搬到雅座里,在中央放一把乌得勒支樱桃木的黄丝绒扶手椅,那是给市参议员的夫人准备的。

    演出开始了。

    观众顿时就聚拢来。

    可是雅座还是空空的。

    除此以外,他们的演出很成功,对走江湖这一行来说,简直是盛况空前。全萨斯瓦克的居民都来欣赏“笑面人”来了。

    在泰林曹草地上做生意的小丑和走江湖的都怕格温普兰。这种情形好像一只鹞子突然闯进了金翅雀的笼子里,啄它们食盆里的食物一样。格温普兰把他们的观众都抢过来了。

    除了几个吞剑的和唱滑稽的以外,木球草地上还有真正的演出。有一个女子马戏团,铃声从早晨一直响到晚上,有各式各样的乐器,什么古琴啦,鼓啦,三弦琴啦“米加蒙”啦,扁鼓啦,芦笛啦,钢丝琴啦,锣啦,古风琴啦,风笛啦,德国号啦,英国的“爱查盖”啦,笛子啦,管形乐器啦“夫拉霍”笛啦,萧啦,等等,都应有尽有。在一个圆圆的大篷帐里,有人在表演翻斤斗,我们现代的比利牛斯山脉的多尔玛、波德那符和梅龙加的爬山家虽然从比尔费特翻到利茂松平原,差不多是直线的从很高的地方翻下来,可是也比不上他们。在一个巡回大马戏团里有一只挺滑稽的老虎,驯养野兽的人不停地用鞭子抽它,它想尽办法要咬住鞭子,想把鞭梢吞下肚去。现在连这个老虎的血盆大口和爪子也黯然失色了。

    惊奇,喝彩,收益,观众,现在都被“笑面人”抓在手里了。这是刹那间发生的事情,除了“绿箱子”以外,什么都没有了。

    “被征服的混沌变成胜利的混沌了,”于苏斯说,他把格温普兰一半的成功归功于自己,正像跑江湖的蹩脚戏子说的,这是“占别人的上风”

    格温普兰的演出虽然很成功,可是只局限在这个地区。一个人的声望要越过海面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莎士比亚的声望经过了一百三十年才从英国传到法国。海是一道高墙,如果伏尔泰(他为这件事很惋惜)没有给莎士比亚搭一个梯子的话<font color='red'>1</font>,恐怕直到现在莎士比亚的光荣还在英格兰岛国当俘虏呢。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英国伟大的戏剧家莎士比亚死后一百三十年,他的作品才被伏尔泰第一次翻成法文,介绍给法国读者。</font></font>

    格温普兰的光荣没有越过伦敦桥。它还没有在全城传开。至少在最初是如此。不过萨斯瓦克也足以满足一个小丑的欲望了。于苏斯说:“钱口袋简直跟一个失身的姑娘一样,肚子一天天大起来了。”

    他们先演落后的熊,然后演被征服的混沌。在两出戏中间,于苏斯表演他的口技,这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腹语。他模仿场子里的各种声音,不管是唱歌也好,叫声也好,他都模仿得惟妙惟肖,连那个唱歌的人或者喊叫的人也惊奇得张口结舌。他有时候模仿观众嘻嘻哈哈的嘈杂声音,有时候模仿打呼啸的声音,仿佛他肚子里有一群人似的。真是了不起的本事。

    除此以外,他还会像西塞罗<font color='red'>1</font>一样(我们刚才已经听见了)大声疾呼地演说,他卖野药,给人看病,甚至当场治好几个病人。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古罗马雄辩家。</font></font>

    整个萨斯瓦克简直跟着了迷似的。萨斯瓦克居民的喝彩使于苏斯很得意,可是这是他意料中的事情。

    “他们都是古特里诺旁德人,”他说。

    随后又说:“从口味上来说,我不会把他们跟移居蒲克郡的阿克洛巴人、住在森漠赛郡的比利时人和建立约克城的巴黎人混为一谈。”

    每一次演出,变成了正厅的客店的院子里挤满了一群衣衫褴褛的兴奋的观众。这些人大都是些船工,轿夫,码头上的木匠,拉纤的船夫以及刚刚上岸、急着把他们的工钱化在大吃大喝和玩女人上的水手。其中还有当马弁的,浪荡鬼和黑衣兵,兵士违犯了纪律,就受到一种处罚,把红面黑里子的军装反穿,所以叫做blackguards,法文里的 blagueurs(牛皮大王)就是从这个字变来的。这些人川流不息地从街上涌进戏院,然后再从戏院涌进客厅去喝酒。喝掉的麦酒并不妨碍演出的成功。

    在这些应该叫做“人类残渣”的人中间,有一个又高又大的汉子,身体比较结实,穷得不十分可怜,肩膀也宽一些,衣服虽然穿得跟普通人一样,不过没有破洞,捧场起来毫无顾忌,拿拳头搡人,让人给他让座儿,头上戴了一顶活见鬼的假发,他不停地咒骂,大叫大喊,嘲笑人,随时准备照别人眼上打一拳或者请人喝一瓶酒。

    这位常客就是那个过路的人,我们刚才已经听到他的热情的叫声了。

    这个鉴赏家一进来就跟着了魔似的,立时便看中了“笑面人”他并不是每场都来,可是只要他一来,他就是群众的“领袖”于是鼓掌就变成了高声喝彩,喝彩的声音不是响彻“屋顶”因为戏院里没有屋顶,而是响彻云霄,因为上面是天空。(有时候好像天上的“云”也降到于苏斯的杰作上。)

    所以他引起了于苏斯的注意,同时格温普兰也在注意他。

    有这么一位陌生的朋友真是一件快事。

    于苏斯和格温普兰很想认识他,至少想知道他是谁。

    有一天晚上,于苏斯在后台上,也就是说在“绿箱子”的厨房门口,看见尼克莱斯老板站在身旁,就指指站在观众中间的那个人,问他;

    “你认识那个人吗?”

    “当然认识。”

    “他是干什么的?!

    “水手。”

    “他叫什么名字?”格温普兰也插进来了。

    “汤姆—芹—杰克”客店主人答道。

    尼克莱斯老板走下“绿箱子”后面的踏板,回客店的时候,就不再想这个看不透的问题了:“真可惜,他不是个爵士!不然的话,他真是一个了不起的无赖。”

    “绿箱子”里的人虽然在客店里安顿下来了,可是却没有改变他们的习惯,仍旧保持着他们的孤独,除了偶尔同客店主人交谈几句以外,跟其他临时或者常住在客店里的人都不往来;他们仍旧离群索居。

    自从来到萨斯瓦克以后,格温普兰养成了一个新习惯,在演完戏,吃完晚饭,喂过马,等到于苏斯和蒂都回自己的房间去睡觉的时候,他总要在十一二点之间到木球草地上去换换空气。每当精神上起了波动,我们总欢喜在晚上去散散步,在星光之下徘徊。青年时代是一个神秘的期待时期。所以我们喜欢在夜里毫无目的地溜达溜达。这时候,市集上一个人也没有了,只偶尔有个把酸醺醺的酒鬼的影子在黑暗的角落里摇摇摆摆地走过。酒馆里的客人都走光,已经关了店门,泰德克斯特客店楼下的客厅也熄灯了,只有在一个角落里,还有一枝蜡烛照着最后一个客人。只有这个块要关门的客店的窗框里露出一点隐隐约约的亮光。格温普兰在这扇半开半掩的门前走来走去,他在沉思,梦想,心里挺得意,模模糊糊地觉得很幸福。他在想什么?想蒂,什么都不想,什么都想,想那许多奥妙的东西。他不到离“绿箱子”太远的地方去,好像有一条线拉住他,使他总是在离蒂不远的地方。他只要到外面走几步就觉得心满意足了。

    过了一会儿,他就走回来,发觉“绿箱子”里的人都睡着了,他接着也就睡了。

    第四章 敌人在仇恨中结成了盟友

    成功是不会受人欢迎的,特别不会受到那些受到它的害处的人欢迎。被吃的人佩服吃人的人的事情是很少见的。笑面人确实轰动一时。周围的那些走江湖的都生气了。舞台的成功好比是吸管,它把观众都吸到它这儿来,于是四周就都空了。对面的铺子已经完蛋了。“绿箱子”的收入增加了,周围的同行的收入,我们已经说过,就跟着减少了。有的戏本来倒很热闹,现在突然垮下来了。这种情形好像低潮的界线一样,这儿越涨越高,那儿却相反的越落越低。吃唱戏这行饭的人都了解这种潮水似的现象,这儿兴隆了,别的地方就一定要冷落。市集上许多在附近戏台上随着音乐的声音献技的人,眼见被笑面人搞垮,在失望之中又感到迷惘。所有的三花脸,小丑,走江湖的,都妒忌格温普兰。瞧!一个有这么一副野兽似的笑脸的人多么有福气啊!唱滑稽的和走钢丝的母亲们,指着格温普兰,气呼呼的望着她们长得漂漂亮亮的孩子们说:“你们没有他这样的脸膛儿真是可惜!”甚至有人因为她们的孩子长得漂亮打他们。要是她们懂得其中的秘密,肯把自己的儿子弄成第二个格温普兰的决不止一个女人。长了一张天神般的脸,赚不了钱,倒不如长一张能赚钱的鬼脸。有一个孩子生得美丽无比,平常总是扮演爱神的角色,有一天,他的母亲嚷嚷着说:“我们生的孩子都没有出息,只有像格温普兰那样的孩子才能成功。”接着,她把拳头伸到孩子的脸上说:“要是我知道你的父亲是谁,我一定要跟他大闹一场!”

    格温普兰是一棵摇钱树。“多么有趣的怪人啊!”这是那许多小木房子里一致的声音。那些热狂的、激动的走江湖的,甚至望着格温普兰咬牙切齿。愤怒的敬佩就是妒忌。妒忌爆发了!他们召集了一伙人,发出嘘嘘的声音,咒呀,骂呀,喝倒彩,跟被征服的混沌捣乱。于是于苏斯就向观众发表一通奥尔谭修斯<font color='red'>1</font>式的演说,他们的朋友汤姆—芹—杰克就借这个机会要拳头,维持秩序。这位朋友的拳头引起了格温普兰的注意和于苏斯的尊敬。不过只是远远的注意罢了;因为“绿箱子”里的人离群索居,跟所有的人都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至于这位群众的领袖汤姆—芹—杰克,却是一个盛气凌人的人,跟谁也没有联系,跟谁也没有交情,随时可以捣碎玻璃窗,煽动观众,来无影,去无踪,跟什么人都要好,可是又跟什么人都不交朋友。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古罗马著名演说家,初与西塞罗为敌,后来两人却成了朋友。</font></font>

    嫉妒格温普兰的愤怒的狂澜并没有被汤姆—芹—杰克的拳头打消。喝倒彩失败以后,泰林曹草地的走江湖的于是就采用上书请愿的办法,到官府里去告状。这是一个寻常的途径。对付一个对我们不利的成功,我们先鼓动群众反对它,如果失败,我们就去恳求地方长官去干涉他。

    连可敬的牧师也跟这些丑角携起手来了。笑面人妨碍了教务。不只是走江湖的木房子里没有人了,连教堂里也空起来了。萨斯瓦克五个教区的教堂里也没有听道的教徒了。大家不听牧师的讲道,却跑到格温普兰那儿去。被征服的混沌“绿箱子”“笑面人”所有这些可恶的异端邪教的偶像战胜了雄辩的教坛。旷野里的呼声,vox clamans in deserto,也不满意了,于是也到官府那儿去求救。五个教区的教士到伦敦主教那儿去诉苦,主教到女王那儿去诉苦。

    那些丑角提出的状子替教会打抱不平。他们说教会受到了侮辱。说格温普兰是个男巫,于苏斯是无神论者。

    可敬的牧师要求维持社会秩序。他们把异端邪教的问题撇开,口口声声要捍卫受到了破坏的议会法令。这是巧妙的办法。因为当时正是洛克<font color='red'>1</font>(他是在六个月以前,一七四年十月二十八日去世的)的学说盛行的时代,也是波林勃洛克<font color='red'>2</font>(后来伏尔泰受了他很大的影响)的怀疑论刚刚抬头的时候。跟洛尤拉整顿教皇派一样,威士莱重新整顿了圣经派。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洛克(1632—1704),英国哲学家。</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2波林勃洛克(1678—1751),英国哲学家。</font></font>

    因此“绿箱子”受到了两面的夹攻。丑角用捍卫摩西五书<font color='red'>1</font>的名义攻击它,牧师用治安的名义攻击它。这边是上帝,那边是公共秩序。牧师们说“绿箱子”妨害公共秩序,变戏法的说它亵渎神圣。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摩西五书包括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font></font>

    有借口吗?它让人家抓住把柄了吗?是的。犯了什么罪行呢?就是因为那条狼。英国取缔狼。许养狗,不许养狼。只许狗叫,不许狼嗥。因为狗是家畜,狼是森林里的野兽。萨斯瓦克五个教区里的牧师和代理牧师在诉状里援引许多国王和国会的法令,证明狼是不受法律保障的动物。他们主张把格温普兰拘禁起来,把狼杀掉,从轻发落,也要驱逐出境。这是一个公共安全问题,过路的人受到威胁的问题,等等。关于这一点,他们曾经向医师评议会发出呼吁,所以在诉状里附了一份评议会的评议书。由八十个医师组成的伦敦医师评议会,是在亨利八世时代建立的一个学术团体,它跟一个国家一样,也有一颗玺,可以命令病人服从他们的裁判,有权拘禁违犯了它的规章和处方的人,除了许多有关公民的健康鉴定以外,曾经根据科学精神,阐明下面这个事实:“人见狼之后即终身声音嘶哑,且有被咬之可能。”

    所以奥莫就变成了他们的借口。

    于苏斯从客店主人那儿听到了这些策划,心里便七上八下。他怕的是两个害人的爪子——警察局和法院。对官家只要害怕就够了,不一定非犯法不可。于苏斯根本不愿意同州长、市长、地保和验尸官打交道。他不愿意看这些衙门面孔。他要见官儿的好奇心跟兔子要见猎犬的好奇心一样。

    他开始后悔不该到伦敦来。“‘更好’是‘好’的敌人,”他独自个儿嘟哝道“我还以为这句格言已经过时了。我错了。愚蠢的真理往往是真正的真理。”

    可怜的“绿箱子”面临着联合的势力,丑角们要维护宗教事业,牧师们为了医疗事业大发雷霆,格温普兰有使用巫术的嫌疑,奥莫有狂犬病的嫌疑,只有一件事对它是有利的,那就是市政当局的无能,不过这在英国是一种很大的势力。正因为地方官对什么东西都随随便便,英国人才得到了自由。英国人的自由像英国周围的海水一样。习惯好像潮水,一步一步地掩盖了法律。可怕的立法制度于是沉没在习惯的浪潮底下。即使到了现在,在无边的自由底下还能够很明显地看出残酷的法律章则。英国就是这样一个国家。

    尽管那些走江湖的,牧师们,主教们,下议院,上议院,女王,伦敦,以及整个英国在反对他们,只要萨斯瓦克不反对,笑面人、被征服的混沌和奥莫就可以安然无恙。“绿箱子”已经成为郊区的居民特别欢喜的娱乐,当地的官员好像对它漠不关心。在英国,漠不关心就等于保护。只要撒来州的长官(萨斯瓦克归撤来州管辖)没有什么动静,于苏斯便可以自由行动,奥莫也就可以搭拉着狼耳朵安安稳稳地睡大觉。

    只要这些仇恨没有达到目的,他们的成功就不会受到什么损害。“绿箱子”暂时并未受到挫折。恰恰相反。这些纠纷在群众当中已经透露了风声。笑面人越来越受欢迎。观众一嗅到被人告发的东西,马上就发生了兴趣。凡是受到官家怀疑的,都受到群众的尊敬。老百姓出于本能地接受受到威胁的东西。被人告发的东西有点儿“禁果”的意味,大家于是就争先恐后地去咬它一口。除此以外,要是喝彩能激怒什么人,特别是激怒官府,那真是一件快事。你对被压迫者表示同情,对压迫人的人表示抗议,还能度过一个夜晚,自然是很有趣的。既能保护人,又能自己娱乐。我们在这儿说明一下,草地上的那些耍把戏的仍旧联合在一起,喝笑面人的倒彩。对笑面人的成功来说,真是再好也没有了。敌人的叫嚷刺激他的成就,给他的胜利增加了活力。一个颂扬我们的朋友很快就会觉得腻味,一个咒骂我们的敌人也是这样。咒骂对我们没有损害。这一点敌人是不懂的。他们忍不住要凌辱我们,这正是对我们有利的地方。他们不可能闭上嘴巴,这反而会维持群众的注意。来看被征服的混沌的人越来越多了。

    于苏斯一直把尼克莱斯老板跟他说的那些阴谋和官家的不满藏在心里,从来没有跟格温普兰说过,因为他怕格温普兰会因为担忧而影响了演出的心情。要是有什么灾害来临,我们总会预先知道的。

    第五章 铁棒官

    不过有一次,为了谨慎的缘故,他认为他应该放弃这种前怕狼后怕虎的态度,应该让格温普兰担点心事。说真的,那是因为发生了一件使于苏斯认为比走江湖的和教会的阴谋还要严重的事情。有一回,在计算当天收入的时候,格温普兰拾起一枚落在地上的铜元,当着客店主人的面,把代表百姓的贫困的铜元和铜元上代表皇室豪华的寄生生活的安妮的铸像,作了一番对比,这种话很刺耳。这番话经尼克莱斯一传,越传越远,到了末了,经过费毕和维纳斯又传到于苏斯的耳朵里。于苏斯着急了。这是煽动。这是欺君犯上。所以他把格温普兰狠狠训斥了一顿。

    “要注意你这张可恶的嘴巴。老爷们有一条规矩:什么也不要干;平头小百姓也有一条规矩:什么也不要说。沉默是穷人唯一的朋友。他们只可以说一个字:‘是’。承认和同意是他们的全部权利。对法官说‘是’。对国王说‘是’。老爷们如果高兴,就赏我们几棍,我就被他们打过,这是他们的特权,他们即使把我们的骨头打断,对他们的尊严也不会有什么损害。秃鹰跟鹰是本家。我们应该尊敬国王的权杖,这是第一根棍子。敬重别人才算明智,平庸无能可以保身。侮辱国王跟一个女孩子拿刀子冒冒失失地砍狮子的爪子一样危险。我听你说过关于铜元的废话,说它只是一枚小钱,还诽谤过那个庄严的铸像,说在市场上,凭这个铸像只能买到八分之一条的成眷鱼。千万要留神。不能马虎。要知道,还有惩罚呢。你应该把立法的真理记在心里。你是生活在这样一个国家里:锯掉一棵三年的小树,就得安安静静地被人送上绞刑架。骂人的人应该戴脚镣。喝醉了酒,就被装在一只木桶里,桶没有底,让醉鬼可以走路,顶上有一个窟窿,伸出他的头,桶边有两个窟窿伸出两只手,使他不能躺下。要是谁在西敏寺里打人,就得终身监禁,财产充公。谁在王宫里打人,就得把他的右手砍掉。谁要是把别人的鼻子打破,自己就得损失一条胳膊。主教法庭要是判决你犯了异端邪教的罪,就该活活烧死。格培脱辛泼逊为了一点小事受了车裂之刑。三年以前,一七二年,也就是说在不久以前,他们把一个叫作丹尼尔笛福<font color='red'>1</font>的罪人上枷示众,因为他居然敢把隔夜在国会里讲过话的议员的名字印出来。谁犯了欺君的罪,就该活活地剖腹,把他的心取出来,用来打他的脸。你千万不要忘记这些公理与正义的概念。千万不要乱讲话,处处要提心吊胆。这就是我的实践,我也劝你这样做。要跟飞鸟一样胆小,跟鱼儿一样沉默。英国有一个值得羡慕的地方,那就是它的法律是很宽大的。”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英国小说家,鲁滨孙飘流记的作者。</font></font>

    作了这番劝告以后,于苏斯还一直担着心事。格温普兰却没有放在心上。年轻人的勇敢大概是缺乏经验造成的。不过格温普兰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并不是没有缘故的,因为一个星期又一个星期安安稳稳地过去了,看样子,关于女王的那番蠢话并没有引起后果。

    我们都知道于苏斯不是个生性鲁钝的人,他跟一只牙獐一样,日夜警惕着,注意周围的事情。

    在他劝告过格温普兰以后没有好久,有一天,他望着墙壁上那扇对着木球草地的牛眼窗,突然面色惨白。

    “格温普兰?”

    “什么?”

    “瞧。”

    “哪儿?”

    “广场上。”

    “怎么啦?”

    “你看见那个过路的人了吗?”

    “那个穿黑衣服的人吗?”

    “是的。”

    “是那个手里拿着一根粗棍的人吗?”

    “是的。”

    “怎么啦?”

    “格温普兰,这个人是铁棒官。”

    “什么叫铁棒官?”

    “就是百家村的拘役。”

    “什么叫做百家村的拘役?”

    “就是praepositus hundredi<font color='red'>1</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拉丁文:百家长。</font></font>

    “什么叫做praepositus hundredi?”

    “一个可怕的官”

    “他手上拿的什么东西?”

    “铁棒。”

    “什么叫做铁棒?”

    “就是铁铸的棒。”

    “他拿来干什么?”

    “第一,他指着铁棒发誓。所以大家就叫他铁棒官。”

    “第二呢?”

    “第二,他来碰你一下。”

    “用什么?”

    “用铁棒。”

    “你是说铁棒官用铁棒来碰你一下吗?”

    “是的。”

    “那是什么意思?”

    “那就是说:跟我走。”

    “一定要跟他走吗?”

    “是的。”

    “上哪儿?”

    “我怎么知道?”

    “可是他不跟你说他把你带到哪儿去吗?”

    “不。”

    “可是,我们不能问他吗?”

    “不能。”

    “那是怎么回事?”

    “他什么都不说,你也什么都不许说。”

    “可是”

    “他用铁棒碰你一下。就是这样。你就得动身。”

    “到哪儿去?”

    “跟着他。”

    “跟他到哪儿去?”

    “到他乐意去的地方,格温普兰。”

    “假使我们反抗呢?”

    “那就得绞死。”

    于苏斯又向窗外望了一眼,狠狠地松了一口气说:“谢天谢地!他已经走过去了!他不是上我们这儿来的。”

    于苏斯对他听来的秘密和格温普兰失言引起的后果,可能是过分害怕了。

    尼克莱斯老板虽然听见了这些话,可是他不愿意出卖“绿箱子”里的这些可怜人。老实说,他靠笑面人也发了一笔小财。被征服的混沌在两方面都是成功的。一面是戏台上的表演艺术的胜利,一面是客店的酒馆生意兴隆。第六章 猫审老鼠

    于苏斯后来又被另外一件相当可怕的事情吓了一跳。这次是牵涉到他自己的。他被传到主教门的三个板着面孔的人组成的委员会那儿。这是三个监督,三个人都是博士。一个是神学博士,是西敏寺的院长派出来的;一个是医学博士,是伦敦八十人评议会派出来的;第三个是历史和民法学博士,是葛莱门协会派出来的。这三个in omni re scibili<font color='red'>1</font>专家在伦敦的一百三十个教区,密特尔萨克斯的七十三个教区,甚至在萨斯瓦克的五个教区境内,对公开讲话有检查的权利。这种神学裁判权在英国现在还存在,而且起一些很好的作用。在一八六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因拱门法庭的判决,经过枢密院的爵士们的批准,判处可敬的麦根洛奇牧师受到训斥处分,除此以外,还被判负担诉讼费用,因为他把点着的蜡烛放在一张桌子上。教会的礼节是不容许开玩笑的。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拉丁文:万事通。</font></font>

    有一天,于苏斯接到这三位博士的召唤令。幸亏召唤令是送到他自己手里的,所以还能保守秘密。他一言不发地服从了召唤令。他一想到他可能因为一时的卤莽被人抓住了把柄,变成了嫌疑犯,就浑身发抖。他一向劝别人少说话,可是自己却受到一次可怕的教训。garrule,sana te ipsum<font color='red'>1</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拉丁文:多嘴的先生,先看好你自己的毛病吧。</font></font>

    三个团体委派的这三个监督博士,坐在主教门楼下的一间大厅里的三把黑色的皮椅子上,他们身后的墙壁上有迈诺斯、伊客斯和拉达门萨斯<font color='red'>1</font>的半身像。他们面前是一张桌子,他们脚底下是一条留给被告坐的长凳。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迈诺斯、伊客斯和拉达门萨斯三人是神话中阴间的判官。</font></font>

    于苏斯被一个镇静而严肃的警官带进去,一看见这三个博士,他心里就暗暗地用他们头上的半身像的阴间判官的名字称呼他们。三人的领袖是神学监督迈诺斯,他招呼于苏斯坐在长凳上。

    于苏斯恰如其分地行了一个礼,也就是说一躬到地;他知道熊高兴吃蜜,博士高兴听拉丁文,于是必恭必敬地弯着身子说:“tres faciunt capitulum<font color='red'>1</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拉丁文:三人相聚谓之会议。</font></font>

    接着,他低着头(因为谦虚能消除对方的怒火)坐在长凳上。

    每个博士面前的桌子上都有一卷档案,他们一张张地翻着。

    迈诺斯开口说:“你公开讲过话吗?”

    “讲过,”于苏斯答道。

    “凭什么权利讲话?”

    “我是哲学家。”

    “哲学家没有这个权利。”

    “我还是一个走江湖的,”于苏斯说。

    “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于苏斯必恭必敬地喘了一口气。迈诺斯接着说:“作为一个走江湖的,你可以说话,作为一个哲学家,你应该闭上嘴巴。”

    “我以后要这么做,”于苏斯说。

    他自己在嘀咕:“我可以说话,可是又应该闭上嘴巴。真不简单。”

    他心里很着急。

    上帝的仆人又说:“你说话很不得体。你污蔑宗教。你不承认最明显的真理。你敬播令人讨厌的错误。例如,你说过童贞女不能养孩子。”

    于苏斯和顺地抬起头来。

    “我没有说过这话。我说养了孩子的女人不是童贞女。”

    迈诺斯若有所思地嘟哝道:“真的,恰恰相反。”

    其实是同样的东西。可是于苏斯却躲开了这第一次的打击。

    迈诺斯想着于苏斯的答复,沉入自己的愚蠢,一言不发。

    被于苏斯称作拉达门萨斯的历史监督连忙掩饰迈诺斯的失败,插嘴说:“被告,你的荒唐和错误可多哩。你否认法萨罗战役是因为布鲁图和卡西阿遇到一个黑人才失败的。”

    “我曾经说过,”于苏斯嘟哝道,因为“恺撒<font color='red'>1</font>是个比他们更有本事的将军。”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古罗马的名将。在法萨罗战役中得胜。</font></font>

    历史学家突然把话头转到神话上去了。

    “你曾经替阿克狄翁<font color='red'>1</font>的无耻行为开脱。”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罗马神话中,猎人阿克狄翁撞见狄安娜正在洗澡,狄安娜一气之下把他变成一头鹿,让他被自己的猎狗吃掉。</font></font>

    “我以为,”于苏斯巧妙地说“一个男子看见一个裸体的女人不见得怎么可耻。”

    “那你就错了,”法官声色俱厉地说。

    拉达门萨斯又回到历史方面去。

    “关于米特拉达梯<font color='red'>1</font>的骑兵队发生的事故,你曾经否认草本植物和木本植物的效力。你否认像‘赛古里杜加’一类的草有使马蹄铁脱落的效力。”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古本都王国国王。</font></font>

    “请原谅,”于苏斯答道。“我说只有‘斯凡拉卡凡罗’草有这种力量。我从来没有否认其他的草的效力。”

    他接着低声地说:“也没有否认过女人的效力。”

    从于苏斯这句无聊的话看起来,他虽然着急,可是并没有沮丧。于苏斯尽管害怕,心里还镇定。

    “关于这一点,我要坚持一下,”拉达门萨斯又说。“你说西庇阿拿‘爱斯约比斯’草当钥匙开迦太基的城门,是一件蠢事,因为‘爱斯约比斯’草根本没有腐蚀门锁的性能。”

    “我不过说他最好用‘鲁纳里亚’草。”

    “这倒是一个主意,”拉达门萨斯嘟哝道,他也被感动了。

    历史学家于是就不言语了。

    神学家迈诺斯清醒过来,重新质问于苏斯。他刚才已经抽空把他的笔记翻了一下。

    “你把雄黄当作砷的产物,并且说雄黄能毒死人。圣经不承认这一点。”

    “圣经确是不承认,可是砷是承认的,”于苏斯叹了一口气说。

    被于苏斯称作伊客斯的那个人,医学监督,到现在还没有说过话,他傲慢地用半开半闭的眼睛,朝下注视着于苏斯说:“这个答复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于苏斯用一个最谦卑的笑容向他道谢。

    迈诺斯狠狠地翘起嘴唇。

    “我再问你,”迈诺斯说“你说过叫做‘科加特里斯’<font color='red'>1</font>的毒蛇是蛇中之王的说法是不对的。你现在回答我吧。”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传说中的怪蛇,一呼气或者一瞪眼,就能使人昏厥。</font></font>

    “最可敬的先生,”于苏斯说“我非常爱惜毒蛇,所以说它一定长着一颗人脑袋。”

    “就算是这样吧,”迈诺斯严肃地驳斥他“可是你却接着说波立斯曾经看见过一条有鹰头的‘科加特里斯’。你能不能证明?”

    “那倒不容易,”于苏斯说。

    到了这里,他有点落在下风了。

    迈诺斯抓住这个机会追下去。

    “你说过一个改信基督教的犹太人奥得很。”

    “不过我还说过一个改信犹太教的基督徒也不香。”

    迈诺斯往告密文件上看了一眼。

    “你肯定并且散播一些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你说伊连看见过一头象写文章。”

    “没有,最可敬的先生。我只是说欧片曾经听见一只犀牛讨论哲学问题。”

    “你说一只榉木碟子能够自己生出大家欢喜吃的菜肴的说法不是真实的。”

    “我说如果碟子有这个特点,除非你是从魔鬼那儿把它弄来的。”

    “是我弄来的!”

    “不,是我,可敬的先生!不!没有人!所有的人!”

    于苏斯自己在想:“我真不知道我在说什么了。”不过他那副狼狈相虽然很厉害,还不容易看出来。于苏斯尽力在抑制自己。

    迈诺斯又开口说:“所有这一切都说明你在某种程度上是相信魔鬼的。”

    于苏斯没有让步。

    “最可敬的先生,对于魔鬼,我并不是不相信。相信魔鬼,相反的也就是相信上帝。这一个可以证明那一个。谁不大相信魔鬼,就也不会很好地相信上帝。相信太阳的人一定相信阴影。魔鬼是上帝的黑夜。什么是黑夜?黑夜就是白昼的反证。”

    于苏斯在这儿信口开河,把哲学与宗教的奥妙混为一谈。迈诺斯又沉思起来,不发一言。

    于苏斯重新喘了一口气。

    现在一场尖锐的舌战开始了,医学监督伊客斯,就是刚才轻蔑地保护于苏斯,反对神学家的人,现在突然变成了一个攻击于苏斯的助手。他握紧了拳头,压在一卷写满了字的厚厚的档案上,冲着于苏斯的脸嚷道:“现在已经证明冰升华之后变成水晶,水晶升华之后变成金刚钻。从而断定冰要经过一千年才能变成水晶,水晶要经过一千世纪才能变成金刚钻。你否认过这个真理。”

    “不,”于苏斯忧郁地回答。“我只说用不了一千年冰就化了,一千世纪计算起来很麻烦。”

    审问继续下去,一问一答针锋相对。

    “你说植物不会说话。”

    “完全没有。不过我说必须把它们送到绞刑架下才能说话。”

    “你承认‘曼陀罗华’会叫喊吗?”

    “不,可是它会唱歌。”

    “你否认左手无名指有治好心病的能力。”

    “我只说过向左打喷嚏是一个不好的征象。”

    “你谈不死鸟<font color='red'>1</font>的时候,口气傲慢不恭。”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埃及传说:不死鸟每五百年自行烧死,然后从灰中再生。</font></font>

    “博学的法官,波卢塔克说不死鸟的脑子很好吃,可是吃了会使人头痛。我不过说他扯得太远了,因为不死鸟根本就不存在。”

    “你这话多可恶!‘西纳马尔克’鸟用植树枝筑巢,‘兰大斯’鸟是巴里撒底用来制毒药的,‘玛奴高底亚大’鸟也叫做天堂鸟,‘赛曼大’鸟长着三重喙,这几种鸟曾经被人误作不死鸟;可见不死鸟是确实存在的。”

    “我不反对。”

    “你是一头驴子。”

    “再好也没有了。”

    “你说接骨木可以治疗喉头炎,可是你又说并不是因为树根上有一颗神瘤。”

    “我说这句话是因为犹大就是在一棵接骨木树上吊死的。”

    “这个意见可嘉,”神学家迈诺斯自言自语地说,因为能对伊客斯还敬一下觉得很高兴。

    傲慢的人碰了钉子马上就会恼羞成怒。伊客斯发起脾气来了。

    “流浪汉!你的思想也跟你的两条腿一样到处流浪。你有一种令人可疑,令人吃惊的倾向。你已经接近魔术的境地。你跟叫不出名字来的畜生有来往。你同观众讲的那些东西,只有你一人认为是存在的,其实这些东西谁也不了解,例如‘荷美老乌斯’。”

    “‘荷美老乌斯’是一种蝮蛇,屈莱梅利士曾经看见过。”

    于苏斯的回答把怒气冲冲的伊客斯博士的学问也搅乱了。

    于苏斯又说:“‘荷美老乌斯’的存在跟香鬣狗和客斯推拉斯描写的麝猫一样真实。”

    伊客斯用彻底的进攻来掩饰自己的失败。

    “这些都是你亲口说的话,真是一篇鬼话。听好。”

    伊客斯注视着档案读道:“‘撒格拉西格尔’和‘阿克拉弗的斯’这两种植物在晚上发亮。白天是花,夜里是星星。”

    他凝视着于苏斯问:“你还有什么话说?”

    于苏斯答道:“每一种植物都是灯。香味就是光亮。”

    伊客斯又翻了几页。

    “你否认水獭的胞囊跟海狸香有同样的功用。”

    “关于这一点,我只说我们恐怕不该相信艾歇斯<font color='red'>1</font>的话。”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古罗马将军。</font></font>

    伊客斯火了。

    “你行医吗?”

    “行医,”于苏斯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替活人看病?”

    “不如说替死人看病,”于苏斯说。

    于苏斯的回答很坚决,但是并不是神气活现。语气刚柔相济,而又显得特别温柔。正因为他讲话的声音非常柔和,伊客斯博士却觉得非侮辱他一顿不可。

    “你叽哩咕噜地说什么?”他粗暴地说。

    于苏斯吃了一惊,不过只简单地回答说:“年轻人叽哩咕噜,老年人唉声叹气。啊呀!我不过是唉声叹气罢哩。”

    伊客斯说:“你要记住,如果一个病人找你治病,结果病人死了,你就得判处死刑。”

    于苏斯大着胆子提出一个问题。

    “如果他的病治好了呢?”

    “像这样的情况,”博士回答说,声音放得比较柔和了“你也得判处死刑。”

    “没有很大的区别,”于苏斯说。

    博士又说:“如果发生了死亡,我们要惩罚你的无知。如果医好了病,我们便惩罚你的骄傲自大。两种情况都照绞刑处理。”

    “我以前不懂得这个细节,”于苏斯嘟哝道:“谢谢您的指教。我们不知道法律还有这许多妙处。”

    “留一点神。”

    “跟信宗教一样,”于苏斯说。

    “我们知道你在做什么。”

    “就我来说,”于苏斯心里思量“我自己还不知道呢。”

    “我们可以把你送到监狱里去。”

    “我也看出来了,先生们。”

    “你触犯了法律,侵害了别人的权利,这是你不能否认的。”

    “我的哲学请求饶恕。”

    “他们说你胆大妄为。”

    “他们完全弄错了。”

    “听说你治好病人。”

    “这是别人冤枉我。”

    六道对准于苏斯的可怕的眉毛突然皱起来了,三张博学的面孔凑到一块儿,叽叽咕咕地说了一阵子。于苏斯仿佛看见这三个行使权力的人头上画着一顶驴头帽。三位一体的法官低声商量了几分钟,于苏斯很着急,身上一阵冷,一阵热。最后主席迈诺斯掉过头来,气冲冲地对他说:“滚吧!”

    于苏斯当时的感觉有点像从鲸鱼肚子里出来的约拿<font color='red'>1</font>一样。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事见旧约约拿书第一、二章:约拿曾被鲸鱼吞入腹中,三日后鲸鱼始把他吐在海岸上。</font></font>

    迈诺斯接着说:“你被释放了!”

    于苏斯暗自忖度:“要是他们再发觉我,可就糟了!什么行医不行医,去它的吧!”

    他在内心深处想道:“从此以后我要细心的让病人死掉。”

    他把身子弯成两截,到处鞠躬,他对那三个博士、塑像、桌子、墙壁鞠了躬以后,一步步地退出门,差不多像影子似地消失了。

    他慢慢走出大厅,好像一个无罪的人,可是到了街上,他就像个罪犯似地奔跑起来。法官的举动是那么奇突,那么暧昧,连被宣告无罪的人也得赶紧逃走。

    他一面逃,一面咕哝:“总算脱险了。我是山野里的学者,他们是家里养的学者。博士总是要跟有学问的人找碴儿。假学问是真学问的排泄物,他们用它来害哲学家。哲学家教出了诡辩家,就给自己种下了祸根。画眉粪里长寄生树,用寄生树可以做胶,用胶可以捉圆眉。turdus sibi malum cacat<font color='red'>1</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拉丁文:画眉屙出来的粪给画眉带来了灾难。</font></font>

    我们不能说于苏斯是个高尚优雅的人。他粗卤得心里怎么想,嘴里就怎么说。他比伏尔泰风雅不了多少。

    于苏斯回到“绿箱子”那儿,跟尼克莱斯老板说他因为盯一个美丽的女人,所以回来很晚;关于他的遭遇,他只字未提。

    不过到了晚上,他才悄悄地对奥莫说:“你要记住,我今天把冥府里的三头恶犬打败了。”

    第七章 为什么一枚金币要纡尊降贵地结交铜元?

    突然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

    泰德克斯特客店越来越像一个快乐和欢笑的洪炉。没有比这儿更欢乐,更热闹的了。老板和他的伙计已经来不及倒麦酒、啤酒和黑啤酒了。一到晚上,那间低矮的客厅的窗子就灯火通明,没有一张空桌子。大家唱的唱,喊的喊;那个底部像灶膛的旧壁炉,铁蓖子上装满了煤,正在熊熊燃烧。泰德克斯特客店的光照亮了市集的场地。简直像一所被火和闹声填满了的房子。

    在院子里,也就是说在戏院子里,人还要多。

    萨斯瓦克郊区所有的人都来看被征服的混沌,看戏的人多得不得了,所以一开幕,就是说“绿箱子”的板壁一放下来,就找不到一个位子了。窗子里挤满了人,阳台上也满了。院子里的石板一块也看不见了,它们仿佛都变成了人头。

    只有招待贵人的雅座还空无一人。

    所以阳台中央还是一个漆黑的窟窿,用土话来说,简直像个“灶膛”雅座里一个人也没有。到处都是人山人海,只有那儿例外。

    有一天晚上,那里突然有人了。

    那天是星期六,正是英国人忙着寻欢作乐的日子,因为第二天是无聊的星期天。正厅挤满了人。

    我们居然说起“正厅”来了。莎士比亚很久只能在客店的院子里演戏,他把它也叫作正厅。英文叫做hall。

    被征服的混沌上场了,幕一拉开,于苏斯、奥莫和格温普兰都在戏台上。于苏斯跟平常一样,向场子里的看客看了一眼,突然吃了一惊。

    招待贵人的雅座里有人了。

    一个女人孤零零地坐在雅座中央的那把乌得勒支丝绒扶手椅里。

    她虽然是独自个儿,却好像把整个的雅座填满了。

    有的人身上仿佛在发光。这个女人像蒂~样,身上也有一种光,不过跟蒂的光不同。蒂是苍白的光,这个女人是红光。蒂是黎明,这个女人是日出。蒂是美,这个女人是豪华。蒂是天真,坦率,白皙,白玉;这个女人却是朱红,使人觉得她好像一个不怕脸红的女人。她的光彩充满了雅座,她一动不动地坐在中央,像一尊难以形容的神象。

    在这一群朴素的平民中间,她身上闪耀着红宝石的高贵的光芒。她是那么光彩照人,以致所有的人都相形失色,好像一个个阴暗的月亮都被她遮在阴影里了。她那灿烂的光辉掩盖了一切。

    所有的眼睛都注视着她。

    汤姆—芹—杰克也杂在观众里。他像其他的人一样,在这个光彩照人的人的光轮里消失了。

    这个女人吸引了观众的注意力,跟戏台竞争,因而损害了被征服的混沌的效果。

    不管她那副神气多么像幻觉,对她周围的人来说,她还是存在的。她确是一个女人,甚至是一个太女人味的女人。高高的个儿,长得挺丰满,她身上能够露出来的部分都露出来了。她戴着一副沉重的珍珠耳环,耳环上镶着叫做“英国钥匙”的奇妙的宝石。上身穿的是绣金的暹罗纱,这是一件奢侈品,因为在当时这种纱衫要值六百厄古一件。一只大钻石胸针齐着胸口别在她的紧身纱衫上,这种式样在当时算是很大胆的;紧身衫是用福里斯兰纱做的,这种纱薄到这样的程度:奥地利的安妮<font color='red'>1</font>用来做的单被可以从一只戒子里穿过去。这个女人的裙子上缀满了宝石和玉石,简直像一件红宝石铠甲。除此之外,她的眉毛用中国墨描过,胳臂,肘子,肩膀,下巴,鼻孔底下,上眼皮,耳朵,手掌,手指尖都涂过油脂,发出一种惹人注意的难以形容的红光。尤其重要的是,她还有一个要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坚强的意志。这是一种近乎冷酷的美。这是一只豹,但是可以随意变成一只抚爱人的小猫。她的一只眼睛是蓝的,另外一只是黑的。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路易十四之母。</font></font>

    格温普兰和于苏斯都在注视这个女人。

    “绿箱子”的表演有点儿像幻灯。被征服的混沌与其说是一出戏,不如说是一场梦,他们惯于在观众身上产生幻想的效力。现在这种效力却反过来在他们身上产生了影响。戏座引起了戏台上的人的惊奇,现在轮到戏子惊慌失措了。他们受到了魅力的反射。

    这个女人凝视着他们,他们也凝视着她。

    因为隔着这段距离,而且又是在戏院里朦朦胧胧的半暗半明的光线里,所以他们看不清楚,好像是一个错觉似的。大概是一个女人,可是会不会是一个幻象呢?她的光亮射进他们的黑暗里,照得他们头昏目眩。仿佛来了另外一个星球。这是打幸运者的世界里来的。她的光辉把她的轮廓放大了。在黑夜里,她身上有许多一闪一闪的亮光,仿佛一道银河。一颗一颗的宝石好像星星。金刚钻的胸针大概就是昂星因吧。她美妙的胸膛简直是不可思议的。望着这个从星球上来的女人,他们感觉到幸福的国度好像绷着脸儿,暂时降临到他们这儿来了。这张冷若冰霜的宁静的脸蛋从天国深处俯视着渺小的“绿箱子”和可怜的观众。她满足了自己浓厚的好奇心,同时也让平头小百姓满足他们的好奇心。她虽然高高在上,但是她准许底下的人看她。

    于苏斯、格温普兰、费毕、维纳斯、观众,每一个人看见了这个光彩夺目的女人都心里一惊,只有在黑暗里的蒂什么也不知道。

    这个女人的出现好像仙女显灵。不过她的形象跟普通所说的显灵完全不同。她一点也不透明,一点也不模糊,一点也不飘动,也没有缭绕的雾气。这是一个玫瑰色的、娇滴滴的健康的女人。可是在于苏斯和格温普兰眼里看起来,她却是一个幻象。世间本来有一种叫做吸血鬼的肥肥胖胖的妖怪。像这个被大家认作幻象的女王,每年要从穷人身上吸去三千万法郎,才能把身体保养得这么好。

    在这个女人背后的阴影里,可以看见她的侍从,el 摸zo<font color='red'>1</font>,那是一个白皙、漂亮、表情严肃的孩子。用一个年轻严肃的书僮是当时的风尚。这个侍从的衣服、鞋子和帽子都是用火红色的丝绒做的,小帽上镶着金线,插着织巢鸟的羽毛。这是高级侍从的标志,说明他是一个地位很高的贵妇的听差。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西班牙文:仆人。</font></font>

    贵族离不了侍从。所以这个女人背后的阴影里的那个替主人拉长裙的仆人,不能不引人注意。我们的记忆力往往会在不知不觉之中记住一些东西。这位贵夫人的侍从圆圆的面庞,严肃的态度,镶着金线的小帽和那一束羽毛,都不知不觉地在格温普兰的脑海里留下了痕迹。不过侍从一点也没有引人注意的意图;因为引人注意是对主人不敬的行为。他不声不响地立在雅座尽里头,一直退到那扇关着的门那儿。

    尽管拉长裙子的muchacho<font color='red'>1</font>也在那儿,这个女人还是孤单单地呆在雅座里,因为侍从不算人。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西班牙文:书僮。</font></font>

    虽然这个声势赫赫的女人引起了一阵强烈的骚动,可是被征服的混沌的结局还要强烈。跟平常一样,留下了一个不可磨灭的印象。也许是这个光彩照人的看客在座的关系(因为看客有时候能增强舞台的效果)而电力更加强了。格温普兰的笑容的感染力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有力。整个场子里笑得那副发疯的样儿,简直无法形容。可以听到汤姆—芹—杰克响亮的、高傲的笑声。

    这个陌生的女人睁着两只幽灵似的眼睛,像一座雕像似的,一动也不动。只有她没有笑。

    这是个妖怪,不过是太阳似的妖怪。

    戏演完了,板壁掀起来以后,一家人又在“绿箱子”里团聚了,于苏斯打开钱袋,倒在吃晚饭的桌子上。在一大堆的铜元里突然滚出一枚西班牙金币。

    “是她!”于苏斯叫了一声。

    一枚金币杂在铜绿斑斑的铜元中间,正跟这个女人杂在这儿的观众中间一样。

    “她看戏付了一枚金币!”于苏斯兴奋地说。

    这当儿,客店主人跑进“绿箱子”从后面的窗子里伸出一条胳膊,打开我们上面说过的那个对着广场的牛眼窗,两个窗子正好一样高;他打了一个手势,叫于苏斯看看外面。一群头上插着羽毛、手里拿着火把的跟班,簇拥着驾着骏马的华丽的马车,很快地走了。

    于苏斯恭恭敬敬地用大拇指和食指夹住这枚金币给尼克莱斯老板看,他说:“她是个仙女。”

    后来,他的眼睛落在那辆正要在广场角上转弯的马车上,看见跟班的火把照亮了车上的八张莓叶的金冠。

    他喊道:“不仅如此。她还是一位公爵小姐哪。”

    马车不见了。车轮的辘辘声也消失了。

    于苏斯出了一会儿神,像神父举起圣体一样,他的两只手指夹住那枚金币,把它举在空中。

    接着,他把金币放在桌子上,一面看一面谈这位“夫人”客店主人回答他说,这是一位公爵小姐。是的。可以看出来她的爵位。她的名字呢?不知道。尼克莱斯老板曾经走近马车,看见车上有纹章,跟班的都穿着绣了金边的衣服。车夫还戴着假发,简直像大法官。马车的式样希奇古怪,西班牙人叫作cochetum波n<font color='red'>1</font>,这在当时是一种华丽的式样,车顶好像棺材盖,能够擎得住金冠的重量。书握好像是个假人,个儿很小,所以能够坐在车门外边的踏板上。像这样好看的小家伙专管普夫人们拉拖在后面的长裙子。他们也替她们送信。你注意过这个书僮帽子上插的那束织巢鸟的羽毛吗?那束羽毛多么大啊。凡是没有权利戴这种羽毛的人,戴了以后就要付一笔罚金。尼克莱斯老板还把这位夫人看得一清二楚。简直像个女王。有钱的人自然美丽动人。雪白的皮肤,高傲的眼睛,高贵的举止,傲慢的风度。没有比那双不干活儿的手更高贵优雅的了。带青筋的雪白美丽的皮肤啦,脖子啦,肩膀啦,胳膊啦,浑身搽的脂粉啦,珍珠耳环啦,扑了金粉的头发啦,缀在身上的那许多玉石啦,红宝石啦,钻石啦,等等,尼克莱斯老板滔滔不绝地谈着。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西班牙文:灵车。</font></font>

    “最亮的还是她那一对眼睛,”于苏斯嘟哝道。

    格温普兰没有言语。

    蒂在听。

    “你知道最希奇的是什么?”客店主人说。

    “什么?”于苏斯问。

    “刚才我亲眼看见她走进马车。”

    “还有什么?”

    “她不是一个人进去的。”

    “得了!”

    “有一个人跟她一起上车。”

    “谁?”

    “你猜。”

    “国王?”于苏斯说。

    “首先,”尼克莱斯老板说“咱们现在没有国王。我们不是在国王统治下。猜猜看,谁跟这位公爵小姐一起上马车。”

    “朱庇特,”于苏斯说。

    客店主人答道:“汤姆—芹—杰克。”

    直到现在还没开口的格温普兰,也打破了沉默。

    “汤姆—芹—杰克!”他叫了一声。

    大家因为觉得非常希奇,所以停止了谈话,这当儿,只听见蒂低声地说:“难道不能阻止这个女人到这里来吗?”

    第八章 中毒现象

    那个“仙女”以后再也没有来过。

    她虽然没有在戏院里出现,可是却在格温普兰的脑海里时常出现。

    格温普兰或多或少地感到苦闷。

    仿佛他一生中第一次看到女人。

    他首先犯了一种叫做耽于梦想的错误。我们对纠缠不清的梦想必须加以警惕。梦想跟气味一样,又神秘,又微妙。它跟思想的关系正像香味跟月下香的关系一样。它有时候好像一个有毒的念头,膨胀开来,跟烟雾一样无孔不入,你可能因梦想而中毒,像中了花毒一样。麻醉性的自杀固然挺风雅,可是未免凄凉。

    灵魂的自杀谓之恶念。这是服毒自杀。梦想在吸引你,诱惑你,勾引你,缠绕你,到头来你就变成它的同谋。它欺骗了你的良心,可是它要你负一半的责任。它能使你受到魅力,然后把你引坏。我们可以说梦想像赌博一样。开头的时候,你受别人的欺骗,到了后来你却去骗别人了。

    格温普兰在梦想。

    他从来没有看见过一个真正的女人。

    他在普通的女人身上看见过女人的影子,他在蒂身上看见过女人的灵魂。

    他刚才看见的才是一个地道的女人。

    有活力的温柔的皮肤,使人感觉到下面有热血在奔流。身上的轮廓像大理石像一样精致,波涛一样起伏。脸蛋高傲,泰然自若,又动人,又冷漠,光彩照人。头发的颜色好像大火的反光。艳丽的装饰引起感官快乐的颤栗。似隐似现的裸体,泄露了想让群众远远垂涎的色情欲。无法征服的娇艳。无懈可击的魅力。可能使人送命的诱惑。使肉体快乐而灵魂受到威胁的诺言。从而产生了双重的苦恼:一个是渴望,一个是恐惧。他刚才看到的就是这些东西。他刚才看到的是一个地道的女人。

    他刚才看到的是一个跟女人多少有些不同的“雌物儿”

    同时又是奥林匹斯山上的仙女。

    一个女神。

    性的神秘在他面前出现了。

    在哪儿?在一个高不可攀的人身上。

    距离遥远。

    命运真是嘲弄人。天上的东西——灵魂,他已经有了,已经抓在手里了,那就是蒂;地上的东西——性,他看见它在天国的深处,那就是这个女人。

    一位公爵小姐。

    于苏斯曾经说“比女神还要高”

    高不可攀的绝壁!

    连梦想也要在这样的云梯面前畏缩不前。

    他能傻头傻脑地梦想这个陌生的女人吗?他的思想在斗争。

    他记起于苏斯说过,那些地位高的人跟国王差不多。哲学家的那些野谈,他本来认为没有什么用处,现在却变成了他沉思的题目。我们的记忆力往往蒙上一层叫做遗忘的薄幕,一碰上机会,薄幕就突然让你看见下面遮住的东西。他想到她是属于贵族社会的,属于一个凌驾在下等社会(他就是属于这个社会的)—一平民之上的庄严的世界的。他能算是平民吗?像他这种走江湖的不是下等人中间的下等人吗?自从能思索的年龄起,他还是第一次为了自己的卑贱(这个字眼,我们现在叫做屈辱)而微微觉得难过。于苏斯所描绘的画面和目录,他那抒情诗式的清单,他对城堡、花园、水池和柱廊的歌颂以及他开列的有钱有势者的名单等等,都跟祥云绦绕中的浮雕似的,在格温普兰的脑海里浮现了。他一直望着天上的这个顶点。人居然能当爵士,对他来说,这完全是空想。可是事实上真有这样的人。居然有爵士!真叫人难以相信!不过,他们也跟我们一样是有血有肉的人吗?这倒有点可疑。他觉得自己待在黑暗的深渊,周围都是墙壁,好像一口井,他觉得他好像从头顶上的井口里看见在很高的地方有一团由青天、人影和光明组成的,令人眼花缭乱的东西,那儿就是奥林匹斯山。公爵小姐就在这光荣之中发出灿烂的光芒。

    在这个不可能接近的女人身上,他却觉得有一种难以描写的奇怪的渴望。

    尽管他竭力挣扎,可是下面这个强烈的矛盾念头还是在他心里索回着:他看见在他身旁,在他伸手可及的地方,在他能触摸到的狭隘的现实里的是灵魂,而在他够不到的地方,在理想深处的却是肉体。

    这些思想并没有固定的形式。他心里好像有一团烟雾,飘荡不定,不时改变外面的轮廓。不过是一团漆黑的烟罢了。

    再说,这个念头虽然萦绕在他脑际,可是从来没有触到他的心灵。连梦寐之间,也从来没有做过高攀这个公爵小姐的梦。还算万幸。

    这样的梯子,只要你的脚一踏上去,就会一辈子在你头脑里忘不掉。你以为已经到了奥林匹斯山,其实却进了疯人院。如果他心里存在着这种明显的渴望,他自己也要害怕了。他还没有这种感觉。

    除此以外,他能再看见这个女人吗?大概不会了、哪怕是个疯子也不会迷恋从天边划过的光亮。热爱一颗星星,还是不难理解的,因为我们天天能够看见它,它天天都要出来,而且总是在老地方。可是怎么能爱上闪电呢?

    梦想时隐时现。雅座里的那个庄严美丽的神像时常在他朦胧的思想里放光,不过过了一会儿就消失了。他想了一阵子,就不再去想它,接着去想别的事情,可是过了一会儿又想到她了。他仿佛被她轻轻摇晃着,如此而已。

    他有好几天晚上睡不着。失眠跟睡眠一样充满了梦幻。

    要给大脑的那些难懂的变化订出正确的界线,几乎是不可能的。言语不方便的地方,在于它的轮廓比思想的轮廓更固定。各种的思想能够杂乱地搭在一起;言语就不能够。心灵的某些散乱的形态不是言语所能形容的。表达有界限,思想却没有。

    我们的心灵深处是广漠无垠的,所以格温普兰的梦想很难碰到蒂。蒂住在他心灵的中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无论什么东西都不能接近她。

    然而,正像每一个人的灵魂都有矛盾一样,格温普兰也有内心的斗争。他有没有意识到呢?顶多也只是意识到罢了。

    他觉得在他内心深处,在那个可能有裂纹的地方(我们心里都有这么个地方),有一种意志衰弱的激荡。换了于苏斯就会明了这是什么道理,可是格温普兰却不明了。

    理想和性这两个本能在他心里斗争。这是光明之神和黑暗之神在架在深渊的桥上展开的搏斗。

    黑暗之神终于被推下去了。

    有一天,格温普兰突然再也不去想那个陌生的女人了。

    两个原则的斗争,尘世和天国的搏斗,是在他的心灵深处发生的,那儿又深又黑,所以他只微微地觉察一点儿端倪。

    不过有一件事是肯定的,那就是他对蒂的钟爱从来没有停止过一分钟。

    刚开头的时候,他心里曾经有一阵骚动,身上的血液好像害了热病似的,不过现在已经过去了。如今只有蒂一个人住在他心里。

    要是有人跟格温普兰说蒂曾经一度遭到危险,他一定要大吃一惊。

    隔了一两个星期,那个威胁着这两个心灵的妖怪就消失了。

    格温普兰心里只剩下火炉似的心和火焰似的爱情。

    此外,我们已经说过“公爵小姐”没有再来过。

    于苏斯认为这件事很简单。“金币女人”是罕见的人物。她进来,付了钱又走掉了。如果她再来,真是太好了。

    蒂呢,她从来没有提起过这个转瞬即逝的女人。可能是她听人家的谈话,听于苏斯的唉声叹气,听这儿那儿发出的感叹,如:“我们不会天天见到金币的!”等等,也就了解个大概了。她再也不谈那个“女人”这是一种深奥的本能。人的心灵往往暗中采取这种防备手段,不过并不是每一次都是自觉的。对一个人保持缄默,就是表示要躲开他。因为如果打听他的事情,倒怕又把他召来了。自己这方面保持缄默,那就是等于把门关起来。

    这件意外的事已经忘掉了。

    这能算作一件事吗?曾经发生过什么事了吗?能够说在格温普兰和蒂中间曾经飘过一片阴影吗?蒂不知道,格温普兰也不知道。是的,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连公爵小姐也跟幻梦一样消失在遥远的地方。格温普兰不过是做了一分钟的梦,他现在已经醒了。梦跟雾一样,消失以后,什么痕迹也不留下,云雾消散以后,爱情一点也没有减少,犹如雨过天青。

    第九章 abyssus abyssum vocat<font color='red'>1</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拉丁文:深渊呼唤深渊。</font></font>

    另外一个面孔——汤姆—芹—杰克——也看不见了。他突然不再到泰德克斯特客店来了。

    凡是能够看到伦敦上流社会的两种优雅生活的人,都可能注意到这个时候的每周公报在两段教区记事中间,登载着这样一条消息:“大卫第利—摩埃爵士奉女王的命令,指挥白旗舰队的巡洋舰,赴荷兰海岸游弋。”

    于苏斯因为汤姆—芹—杰克不来,心里很纳闷。汤姆—芹—杰克自从那天跟“金币女人”一起坐马车离开以后,一直没有再来。当然,汤姆—芹—杰克居然能够伸开胳膊,把公爵小姐拐走,这的确是一个谜。研究一下多么有趣!这里面有多少文章啊!有多少话可说啊!这就是于苏斯所以一声不响的缘故。

    于苏斯对轻率的好奇心所造成的痛苦是有经验的。好奇心应该适合好奇的人的身分。要听,我们的耳朵就要受到危险;要看,我们的眼睛就要受到危险。谨慎小心的人什么也不看,什么也不听。汤姆—芹—杰克走进那辆皇家马车,是客店主人亲眼看到的。这个水手居然坐在这个小姐身旁,显然很奇怪,于苏斯于是谨慎起来了。上流人的轻浮对下等人来说,应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一切叫做穷人的爬行动物在看到什么蹊跷的事情时,最好是蹲在自己的窝里不要动弹。沉默也是一种力量。如果你不幸不是瞎子,那就把眼睛闭上;如果你不幸不是聋子,那就把耳朵塞起来;如果你有会说话的缺点,还是把你的舌头编起来。大人物做他们愿意做的,平头小百姓做他们应该做的。我们让未知之神去说话吧。我们用不着去跟神话找麻烦;不应该只看外表;应该诚心诚意地崇拜神像。千万不要为了一些我们也闹不清楚的理由,信口开河,把上层社会的事情夸大或者缩小。对我们这种卑贱的人来说,这些事情往往是我们的眼睛的错觉。变形是神仙的事。在大人物中间发生的变化和一时的混乱,好像是在我们头上飘浮的云彩,很不容易捉摸,如果去研究,也很危险。奥林匹斯山上的神有时一时兴起,寻欢作乐,你过分的好奇就会惹恼他们,等到一个沉雷打下来,你才知道你过分好奇的望着的那条公牛原来是朱庇特。千万不要拨开可怕的有势者墙壁颜色的大衣的衣褶。不管闲事就是聪明。一动不动才能保住身体安全。尽管装死好了,这样人家就不会杀你。昆虫的智慧就在这里。于苏斯用的也是这个办法。

    客店主人也觉得奇怪,有一天他问于苏斯:“你注意到汤姆—芹—杰克很久不来了吗?”

    “啊!”于苏斯说“我倒没有注意。”

    尼克莱斯低声说出自己的意见,当然提到汤姆—芹—杰克坐在公爵小姐的马车里,简直是男女混杂,这种论调恐怕有点大不敬的味儿,而且说出口来也很危险,所以于苏斯假装没有听见。

    可是于苏斯究竟是一个艺术家,对汤姆—芹—杰克不会不觉得惋惜。他感到有些沮丧。他只跟他唯一靠得住的心腹奥莫谈过自己的感想。他悄悄地对着狼的耳朵说:“汤姆—芹—杰克再也不来了,我觉得做人空虚,跟诗人一样寒心。”

    把心里的话对一个朋友倾诉过以后,于苏斯的心情舒畅一点了。

    他在格温普兰面前闭口不谈,格温普兰也从来没有提起过汤姆—芹—杰克。

    这是因为他一心一意迷恋着蒂,汤姆—芹—杰克来与不来,他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格温普兰慢慢把这件事忘干净了。至于蒂,她根本没有疑心到曾经发生过可以引人担心的事情。同时也听不见反对笑面人的阴谋和控诉了。仇恨仿佛已经放松了。“绿箱子”里面和周围都很安静。走江湖的啦,小丑啦,牧师啦,都没有人谈起他们了。外面的责骂也没有了。现在只有成功,没有威胁。命运有时候也会突然安静下来。格温普兰和蒂的美满的幸福现在可以说是一点阴影也没有了。他们的幸福逐渐达到不可超过的顶点。只有一个字眼可以形容这种幸福的境地:“登峰造极”幸福像大海一样达到了最高潮。对于这种幸福的人来说,最担心的是退潮。

    有两种办法可以使人无法接近你,要么是万人之上,要么是万人之下。至少可以说第二种人跟第一种人差不多一样值得羡慕。微生虫被人踩死比老鹰被箭射死的可能性更小。我们上面已经说过,微践者最安全,如果说世上有这种人的话,那就是格温普兰和蒂这两个人;没有比他们更安全的了。他们共同生活,你为我,我为你,你在我心里,我在你心里生活着,简直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心里充满了爱情,就跟充满了使爱情不变的圣盐一样;所以这两个从刚开始生活就相爱的人能够永远心心相印,即使到了老年还能保持爱情的新鲜。世上也有爱情保养法。费勒蒙和包西施<font color='red'>1</font>的爱情是从达夫尼和史萝厄的爱情产生的。这样的老年,这种虽然到了黄昏,仍旧跟黎明一样鲜艳的老年,显然是留给格温普兰和蒂的。不过他们现在还年轻呢。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神话中的一对夫妻,两人恩爱,后遇朱庇特,求赏给他们同死之福。夫妻俩活了很久,变成了两棵树。</font></font>

    于苏斯像一个临床的医生一样,注视着这个爱情。再说,他有当时叫做“依波克拉特的眼睛”的眼光。那双锐利的眼睛盯着纤弱苍白的蒂,嘟囔着说:“幸亏她很幸福。”另外有几次他说道:“对她的健康来说,她还是幸运的。”

    他摇摇头,仔仔细细地读他的一本书,正读到其中的心脏病篇,这本阿维森纳<font color='red'>1</font>的著作是伏比斯古斯福图纳都斯翻译的(洛文一六五年版)。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阿维森纳(980—1037),出生于中亚细亚塔吉克族的医学家、阿拉伯亚里士多德学派哲学家、自然科学家、文学家。</font></font>

    蒂很容易疲倦,常常出汗,精神恍馏,我们还记得,她每天都要睡中觉。有一天,她在熊皮上睡着了的时候,格温普兰不在家,于苏斯轻轻地弯下身子,用耳朵贴在她靠近心脏的胸脯上。他听了几分钟,站起来嘟哝道:“她不能受刺激。一受刺激,病灶就会很快地扩大。”

    观众还是络绎不绝地来看被征服的混沌。笑面人的成就简直没有限量。所有的人都来了,现在不单是萨斯瓦克的居民,连伦敦一部分的市民也赶来看他的戏了。现在观众的成分很复杂,不但有水手和车夫,根据了解平民情况的尼克莱斯老板的意见,里面还有扮作平民的绅士和准男爵。打扮成平民的模样是优越感的乐趣之一,这在当时是很流行的。贵族和平民百姓混在一起是一种好的现象,说明格温普兰他们的名声已经传到伦敦去了。肯定的,格温普兰的名望已经深入到上层社会里去了。这是实在的情形。伦敦都在谈笑面人。连爵士们经常出入的莫霍克人俱乐部里也在谈论他。

    “绿箱子”里的人对这情况都不了解。他们能够高高兴兴地过日子已经心满意足了。蒂每天傍晚只要摸一摸格温普兰鬈曲的褐色头发就陶醉在快乐里了。在恋爱中,没有比习惯更重要的了。整个的生命都集中在这一点上。太阳每天出现,这是宇宙的习惯。天地万物不过像一个情妇,太阳是情人。光亮好像是支撑着世界的一根刻着光辉夺目的女神的柱子。每天一到那个崇高的时刻,被黑夜笼罩的大地就倚在太阳身上。瞎了眼的蒂在把手放在格温普兰头上的时候,也感觉到温暖和希望又回到她心里来。

    像这样两个互相钟爱、悄悄热爱着的苦命人,是能够永远这样相依为命的生活下去的。

    一天傍晚,格温普兰因为过于幸福,心里很兴奋,好像被花香熏醉了似的,觉得又痛快,又有点儿不舒服,于是他就跟平时演完戏一样,到离“绿箱子”几百步的草地上去散一会步。我们每逢情感勃发的时候,就会觉得非到外边去把心里的东西吐出来一点不可。夜色黑暗,晴朗,星光很亮。整个集市上阒无一人。这儿那儿,泰林曹草地四周的一个个木板屋,都笼罩着睡意和遗忘。

    只有一个地方还有灯亮。那就是泰德克斯特客店的风灯;客店的大门半开半掩,等着格温普兰回去。

    萨斯瓦克五个教区的钟楼,一个接着一个用各种不同的声音先后报过了半夜十二点钟。

    格温普兰在想念蒂。他想什么呢?可是那天晚上,他特别烦闷,心里又快乐,又痛苦,像一个男人想一个女人那样,他在想念蒂。他责备自己。这是贬低她。他隐隐约约感觉到一种做丈夫的冲动。一种温柔而又急切的烦躁。他正在越过那道无形的界限,在这一边是处女,在那一边是妻子。他不安地质问自己;心里觉得一阵惭愧。近几年来,格温普兰慢慢地变了,心里在不知不觉之间滋生了一种越来越神秘的东西。原来的那个害羞的青年已经变成了一个焦躁不安的人。我们有一只光明的耳朵,在那儿讲话的是理智;另外还有一只黑暗的耳朵,在那儿讲话的是本能。在这个宽大的耳朵里,有许多陌生的声音在出主意。不管这个青年的爱情之梦是多么纯洁,某种浓厚的肉欲早晚总要插到他和他的美梦中间来的。意图已经不很光明了。大自然偷偷地把欲念渗进了他的良心。格温普兰觉得自己在渴望一种充满着诱惑的东西,蒂身上却很少这种东西。在他狂热的时候(他也知道这种狂热是不健康的),他就在想像中改变蒂的相貌(也许是朝危险方面想),极力把她那仙女似的风貌改变成女人的形象。女人啊,我们所需要的就是你。

    爱情不需要过于浓厚的天国情调。它需要的是发烧的身体,激动的生活,散开的头发,触电似的一发不可收拾的接吻,有目的的拥抱。光想着星星,就会缩手缩脚。太空就会压在你身上。谈恋爱过分地想天国,就跟燃料太多的火一样,火苗儿就给燃料问住。狂乱的格温普兰好像在做一个又美丽又可怕的梦;他拥抱着蒂,蒂百依百顺,突然一阵眩晕,两个人就开始了一种新的生活。“女人!”他在心里听见了大自然的这个深沉的呼声。他像梦魂绕绕的毕格马里翁<font color='red'>1</font>一样,冒冒失失地在自己心灵深处塑造了一个贞洁的蒂的形象;这个塑像的天国味儿太多,伊甸园的味儿太少。因为伊甸园就是夏娃,而夏娃是一个女人,一个有肉体的母亲,世上的乳母,传宗接代的肚子,乳水不断的乳房,也是一个替新生婴儿摇摇篮的女人。有乳房就没有翅膀。童贞不过是母性的前奏。可是在格温普兰的海市蜃楼里,蒂一直到现在还是一个没有肉身的仙体。现在呢,他神思模糊地在想像里抓紧了那根把每一个姑娘都拴在世上的叫做性的细线,想把她拉下来。小鸟似的姑娘们没有一个能够逃脱。蒂也像别的姑娘一样跳不出这条规律。格温普兰虽然没有完全承认,可是却模模糊糊地希望她顺从这条规律。他虽然不愿意这样想,可是却不断地发现自己又落在这个希望里。他把蒂想像成一个女人。突然来了一个奇怪的念头;蒂不但是一个令人心醉神迷的仙女,而且还是一个刺激肉欲的女人;蒂的头靠在枕头上。他为自己这个对不起蒂的活见鬼的念头害臊,仿佛犯了读神罪似的。他尽力抵制这个缠住他的念头。他不再去想它,谁知过了一会儿又想到这上头来了。他觉得好像犯了强奸罪似的。对他来说,蒂仿佛是里在云彩里的。现在他胆战心惊地拨开了这片云彩,仿佛他揭开了她的衬衣。当时正是四月的天气。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希腊神话中塞浦路斯国王,他雕了一个女像,起名叫卡拉黛娅,他结果爱上了这个雕像。后遇维纳斯女神,赐给雕像生命,两人结为夫妇。</font></font>

    这种天气,连脊椎骨也有自己的梦想。

    他迈着孤独的人惯有的那种漫不经心的螨珊的步于,信步走着。在周围一个人也没有的时候,很容易越想越远。他想到哪儿去了?恐怕连他自己也不敢承认。他想到天上去了吗?没有。想到床上去了。星星啊,你们看看他吧。

    为什么说是情人?应该说是着了迷的人。被魔鬼迷住,只是一种例外,被女人迷住倒合乎正规。每一个男人都得忍受这种精神错乱。一个美丽的女人简直就是个女巫!爱情的真正的名字应该叫作“捉俘虏”

    我们是女人的灵魂的俘虏。也是她们的肉体的俘虏。有的时候肉体比灵魂还要泼辣。灵魂好比情人;肉体简直就是姘妇。

    我们一直在骂魔鬼。其实并不是他引诱夏娃,而是夏娃引诱他。是从女人这方面发动的。

    鲁西弗尔安安静静地打那儿走过。他突然看见那个女人,于是就变成了撒旦。

    肉体是未知的烟幕。说起来也是怪事,它用贞节来引诱人。没有比这个更迷惑人的了。这个不害臊的,还知道害羞呢。

    这当儿折磨格温普兰,使他六神无主的,是对外表的爱。男人渴望女人裸体的最可怕的时刻。这时候很容易失足。在维纳斯洁白的皮肤底下藏着多少黑暗的东西啊!

    他心里有一个东西在高声呼唤蒂,呼唤处女的蒂,呼唤做男子的“伴儿”的蒂,呼唤蒂的肉体和火焰,蒂的裸露的胸膛。这个叫声把天神赶走了。一切的恋爱都必须经过这个使理想受到危险的神秘的危机。这是造物者老早安排好的。

    这是天上的光亮隐退的时分。

    格温普兰对蒂的爱变成婚姻式的了。童贞的爱情只是一个过渡时期。现在时候到了。格温普兰需要这个女人。

    他需要一个女人。

    我们看见的是斜坡的第一个斜面。

    天赋的本能的召唤是难以违抗的。

    所有的女人多么像深渊啊!

    幸亏格温普兰除了蒂以外不认识别的女人。他只要她一个人。要他的也只有她一个人。

    格温普兰模模糊糊地觉得浑身抖得很厉害,这是“无限”的有力的要求。

    再加上春天的挑拨。他吸进了星夜的无名的气息。他欣喜若狂地朝前走。充沛的树液发散出来的香味,在黑影里浮动的醉人的热气,远处开放的夜花,错综的小巢,流水和树叶的轻微的声响,万物隐隐约约的叹息声,四五月间的新鲜、温和以及神秘的苏醒,都弥漫着性欲的低语,这种令人头晕目眩的挑逗,使人类的心灵莫知所云了。理想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凡是看见格温普兰走过的人都会说:“瞧!一个醉汉!”

    实在的,简直可以说春天、黑夜和他这颗心压得他脚步也踩不稳了。

    草地上是那么岑寂,所以他不时地大声讲话。

    人在感觉没有人听的时候,反而会自己讲话。

    他低着头,背着手,左手放在右手里,伸开手指,迈着缓慢的步子,踱来踱去。

    突然间,他觉得有一个东西塞进他的手指缝里。

    他连忙转过身来。

    他手里是一张纸,有一个人在他面前。

    原来这个人像一只猫一样,从他后面偷偷地走过来,把这张纸塞进他的手指缝里。

    这张纸是一封信。

    在昏暗的星光底下能够看见这人矮矮的个儿,面颊丰满,年轻,严肃,从他的灰色斗篷的敞开的地方可以看见他穿一身火红色的制服。这种斗篷当时叫做“卡帕诺其”这是一个缩写的西班牙字,意思是“夜披风”头上戴着一顶深红色的帽子,跟红衣主教戴的小帽一样,不过上面有一道金线,表明他是个跟班的。他的帽子上插着一束织巢鸟的羽毛。

    他在格温普兰面前一声不响地站着,像梦中的影子。

    格温普兰认出他是公爵小姐的书僮。

    格温普兰还没有来得及发出一个惊奇的叫声,就听见这个侍从用又像小孩又像女人的声音对他说:“明天这个时候,请到伦敦桥头上来,我带您去。”

    “上哪儿?”格温普兰问。

    “上人家等您去的地方。”

    格温普兰垂下眼来,看看自己无意识地捏在手里的信。

    等他再抬起头来,书僮已经走了。

    只见一个模糊的人影在远处很快地愈缩愈小。那就是这个小小的侍从。他在街角上转了一个弯,就看不见了。

    格温普兰望着侍从消失以后,眼睛又望着信。在生活当中,有时候我们会觉得已经发生的事情好像还没有发生一样。因为惊愕的关系,我们一时还跟事实保持一定的距离。格温普兰把信凑到眼睛上,好像要看信的样子,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不能看它。原因有两个:第一,蜡印还没有打开;第二,天很黑。过了几分钟,他才想起来客店里还有一盏灯,于是他向前走了几步,不过看他所走的方向,仿佛他不知道该到哪儿去似的。如果有一个幽灵拿一封信交给一个梦游人,这个梦游人一定也是这样走路的。

    最后他才下定了决心,连奔带跑地向客店走去,他站在半开半掩的客店门射出来的光亮中,凑着灯光又把这封没有启封的信端详了一回。封蜡上没有戳子,信封上写着“给格温普兰”他拆开封蜡,撕开信封,把信纸打开,放在灯光底下,信上写的是:你是可怕的,我是美丽的。你是戏子,我是公爵小姐。我在万人之上,你在万人之下、我要你。我爱你。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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