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一只老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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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治斜坐在堂上,呷着孙绍送来的美酒,沧桑的面颊上泛起了两片酒红,平时犀利的双眼也有些朦胧起来。
“再给阿翁添点。”朱治懒洋洋的伸了个懒腰,将手中的杯子伸向小儿子朱万岁。
朱万岁今天才十三岁,长得唇红齿白,十分可爱。朱治的长子朱才、次子朱纪都在外等领兵,三子朱伟去年刚刚早夭,现在只剩下他陪着年过花甲的朱治,十分受朱治的宠爱。也只有他,敢在严厉的朱治面前说笑。
“阿翁,别喝了。”朱万岁顺手夺下朱治手中的酒杯,上前扶起朱治,想把他掺进内室去。朱治嘿嘿一笑,亲昵的扶着儿子的肩膀:“竖子,老子难得喝两杯酒,你也拦着?”
朱万岁背着朱治有些吃力,脸胀得通红,一边走一边说道:“不是不给阿翁喝,只是这酒孙家兄长只送了两坛来,这才第三天,你就快喝快大半坛了,要是喝完了,可就没了。”
“没了?没了让他再送。”朱治瞪起眼睛,佯作恼怒的骂道:“老子也是他的长辈,喝他两坛酒也不算过份。”
“父亲为官一生,从来不乱收礼,又一直说酒是乱德之物,奈何这次却为了一坛酒……”朱万岁抬起头看着朱治,有些紧张,朱治虽然宠他,可是也不是他敢随便说的。
朱治愣了一下,松开了朱万岁,挺直了身子,刚才的醉态一刹那间就不见了,他梗着脖子看着朱万岁红扑扑的小脸,忽然笑了:“竖子,居然知道教训起老子来了。不过你说得对,阿翁这次是有些……”朱治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背着双手走到堂前,看着阴沉的天空,沉默了半晌:“不知道怎么的,喝着这酒,我觉得有些累了,想回丹扬老家看看。这乡愁一起,竟是控制不住自己了。”
朱万岁听了,也有些黯然,这两年朱治明显的老了,不仅眉发白了很多,而且精神也大不如前,别看他人前还是一副很精明干练的样子,可是闲暇独坐之时,经常看到他发呆。
“阿翁,要不……向至尊请辞,卸甲归田吧?”朱万岁小心的提了一个建议,话一出口,随即又后悔了,一声不吭的低下了头。他虽然才十三岁,可是他知道朱治这个人不好财,不好色,但是他有些贪权,对现在这个吴郡太守的位置,他十分看重,要让他弃官归隐,可比让他不喝酒难受多了。
然而让他奇怪的是,朱治并没有有什么不悦的神色,只是默默的想了一会,长叹了一声,什么也没有说,转身慢慢的向内室走去。朱万岁有些好奇,还没来得及打量朱治的脸色,外面传来了几声急促的脚步声。朱治停住了脚步,扭过头看着外面。
狱曹吏暨艳带着一个医匠急匆匆的走了进来。
朱治眼前一亮,精神为之一振,转身坐在了案前:“子休(暨艳的字),如何?”
暨艳抬起袖子擦了擦额头的汗,一把将那个面带喜色的医匠推到朱治面前,喜不自禁的笑道:“府君,你给的那酒太好了,试用了三天,七个伤员有五个明显好转,只有一个伤最重的没有起色,从结果来看,比盐水确实好多了,百倍有些过,但十倍却肯定有的。”他又指着那个医匠说道:“具体的,我也说不清楚,由他说给明府听吧。”
朱治浓眉一挑,向前倾了倾了身子,催促道:“快说。”
医匠被他盯着有些心虚,张了张嘴巴,却没有声音,暨艳有些急了,眉头一拧,正要发火,一向严厉的朱治却拦住了他,语气平静的说道:“你不要急,慢慢说。”
暨艳和朱万岁都有些吃惊的看着朱治,就连那个医匠都一时有些想不通,不过朱治这个样子,倒让他平静了许多,组织了一下语言,把试验的情况说了一遍。
朱治从孙绍手中取到酒,他有些将信将疑,觉得孙绍有些嘴上没毛,办事不牢,只不过是想多捞一笔钱罢了。但是他也希望孙绍所说是真的,如果能降低受伤士卒的死亡率,对兵力不占优势的江东来说太重要了,因此他还是安排狱曹吏暨艳安排人去试验。狱中受刑的犯人多的是,找几个试验对象并不难,暨艳为了有说服力,还特地挑了十几个伤势差不多的,分成两组,一组用盐水清洗伤口,一组用孙绍送来的酒清洗,三天过去了,效果很明显,酒明显的比盐水好得多,更重要的是,酒的刺激性比盐水小。不得不说,人的聪明才智是不可估量的,那个医匠在给一个伤员清洗时,被那伤员的鬼哭狼嚎叫得不爽,一时火起,就给他灌了点酒,结果仅仅是两口,那小子就醉死过去了,再也不喊一声。
听医匠说完经过,朱治虽然面不改色,并没有太激动的样子,可是他的眼睛却有些发亮,他挥手让医匠下去,留下了暨艳:“那酒还有多少?”
“为了试验准确,用去了不少,现在只剩下一点了。”暨艳轻声回道。
“一点可不行。”朱治皱皱眉头,思索片刻,又抬起头对暨艳说:“子休,你收拾一下,准备去建邺一趟,把这件事报告给至尊。”
暨艳一听,惊讶的张大了嘴巴,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愣了半晌,退后一步,大礼参拜,声音都有些发颤了:“府君大恩,暨艳没齿难忘。”
暨艳是吴郡吴人,人很聪明,也有才干,但是他的家庭背景不太好。他的父亲曾经与山越有勾结,后来虽然出山定居了,但是孙权对这件事一直念念不忘,朱治几次将暨艳列在推荐名单中,孙权都没有接受,因此他总觉得自己怀才不遇。这次朱治让他到建邺去向孙权汇报这件事,显然是给他一个在孙权面前表现的大好机会,孙权再对他有意见,也得顾着一点朱治的面子,理论上说,如果不出问题,那么暨艳在建邺留下做官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所以朱治要他准备一下,并不是随口一说,而是有所指的,因此事情如果顺利,他可能就会留在建邺,一时半会回不来了。
朱治看着匍匐在地的暨艳,眼中闪过一丝满意的笑容,他最享受的就是这种感觉,看着一帮青年才俊感激涕零的跪在自己面前。
暨艳有些兴奋的出去了,朱治看着他的背影,含笑不语。朱万岁却皱起了眉头,沉吟了半晌,还是没忍住:“阿翁,你这么做,不怕惹怒至尊吗?”
朱治回过头,眼中带着狡黠的笑看着朱万岁:“不试试,怎么知道?”他顿了片刻,又说道:“再说了,我只是安排他一个差事,又不是推荐他,至尊用与不用,与我何关?”
朱万岁一愣,随即恍然大悟。
朱治斜坐在堂上,呷着孙绍送来的美酒,沧桑的面颊上泛起了两片酒红,平时犀利的双眼也有些朦胧起来。
“再给阿翁添点。”朱治懒洋洋的伸了个懒腰,将手中的杯子伸向小儿子朱万岁。
朱万岁今天才十三岁,长得唇红齿白,十分可爱。朱治的长子朱才、次子朱纪都在外等领兵,三子朱伟去年刚刚早夭,现在只剩下他陪着年过花甲的朱治,十分受朱治的宠爱。也只有他,敢在严厉的朱治面前说笑。
“阿翁,别喝了。”朱万岁顺手夺下朱治手中的酒杯,上前扶起朱治,想把他掺进内室去。朱治嘿嘿一笑,亲昵的扶着儿子的肩膀:“竖子,老子难得喝两杯酒,你也拦着?”
朱万岁背着朱治有些吃力,脸胀得通红,一边走一边说道:“不是不给阿翁喝,只是这酒孙家兄长只送了两坛来,这才第三天,你就快喝快大半坛了,要是喝完了,可就没了。”
“没了?没了让他再送。”朱治瞪起眼睛,佯作恼怒的骂道:“老子也是他的长辈,喝他两坛酒也不算过份。”
“父亲为官一生,从来不乱收礼,又一直说酒是乱德之物,奈何这次却为了一坛酒……”朱万岁抬起头看着朱治,有些紧张,朱治虽然宠他,可是也不是他敢随便说的。
朱治愣了一下,松开了朱万岁,挺直了身子,刚才的醉态一刹那间就不见了,他梗着脖子看着朱万岁红扑扑的小脸,忽然笑了:“竖子,居然知道教训起老子来了。不过你说得对,阿翁这次是有些……”朱治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背着双手走到堂前,看着阴沉的天空,沉默了半晌:“不知道怎么的,喝着这酒,我觉得有些累了,想回丹扬老家看看。这乡愁一起,竟是控制不住自己了。”
朱万岁听了,也有些黯然,这两年朱治明显的老了,不仅眉发白了很多,而且精神也大不如前,别看他人前还是一副很精明干练的样子,可是闲暇独坐之时,经常看到他发呆。
“阿翁,要不……向至尊请辞,卸甲归田吧?”朱万岁小心的提了一个建议,话一出口,随即又后悔了,一声不吭的低下了头。他虽然才十三岁,可是他知道朱治这个人不好财,不好色,但是他有些贪权,对现在这个吴郡太守的位置,他十分看重,要让他弃官归隐,可比让他不喝酒难受多了。
然而让他奇怪的是,朱治并没有有什么不悦的神色,只是默默的想了一会,长叹了一声,什么也没有说,转身慢慢的向内室走去。朱万岁有些好奇,还没来得及打量朱治的脸色,外面传来了几声急促的脚步声。朱治停住了脚步,扭过头看着外面。
狱曹吏暨艳带着一个医匠急匆匆的走了进来。
朱治眼前一亮,精神为之一振,转身坐在了案前:“子休(暨艳的字),如何?”
暨艳抬起袖子擦了擦额头的汗,一把将那个面带喜色的医匠推到朱治面前,喜不自禁的笑道:“府君,你给的那酒太好了,试用了三天,七个伤员有五个明显好转,只有一个伤最重的没有起色,从结果来看,比盐水确实好多了,百倍有些过,但十倍却肯定有的。”他又指着那个医匠说道:“具体的,我也说不清楚,由他说给明府听吧。”
朱治浓眉一挑,向前倾了倾了身子,催促道:“快说。”
医匠被他盯着有些心虚,张了张嘴巴,却没有声音,暨艳有些急了,眉头一拧,正要发火,一向严厉的朱治却拦住了他,语气平静的说道:“你不要急,慢慢说。”
暨艳和朱万岁都有些吃惊的看着朱治,就连那个医匠都一时有些想不通,不过朱治这个样子,倒让他平静了许多,组织了一下语言,把试验的情况说了一遍。
朱治从孙绍手中取到酒,他有些将信将疑,觉得孙绍有些嘴上没毛,办事不牢,只不过是想多捞一笔钱罢了。但是他也希望孙绍所说是真的,如果能降低受伤士卒的死亡率,对兵力不占优势的江东来说太重要了,因此他还是安排狱曹吏暨艳安排人去试验。狱中受刑的犯人多的是,找几个试验对象并不难,暨艳为了有说服力,还特地挑了十几个伤势差不多的,分成两组,一组用盐水清洗伤口,一组用孙绍送来的酒清洗,三天过去了,效果很明显,酒明显的比盐水好得多,更重要的是,酒的刺激性比盐水小。不得不说,人的聪明才智是不可估量的,那个医匠在给一个伤员清洗时,被那伤员的鬼哭狼嚎叫得不爽,一时火起,就给他灌了点酒,结果仅仅是两口,那小子就醉死过去了,再也不喊一声。
听医匠说完经过,朱治虽然面不改色,并没有太激动的样子,可是他的眼睛却有些发亮,他挥手让医匠下去,留下了暨艳:“那酒还有多少?”
“为了试验准确,用去了不少,现在只剩下一点了。”暨艳轻声回道。
“一点可不行。”朱治皱皱眉头,思索片刻,又抬起头对暨艳说:“子休,你收拾一下,准备去建邺一趟,把这件事报告给至尊。”
暨艳一听,惊讶的张大了嘴巴,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愣了半晌,退后一步,大礼参拜,声音都有些发颤了:“府君大恩,暨艳没齿难忘。”
暨艳是吴郡吴人,人很聪明,也有才干,但是他的家庭背景不太好。他的父亲曾经与山越有勾结,后来虽然出山定居了,但是孙权对这件事一直念念不忘,朱治几次将暨艳列在推荐名单中,孙权都没有接受,因此他总觉得自己怀才不遇。这次朱治让他到建邺去向孙权汇报这件事,显然是给他一个在孙权面前表现的大好机会,孙权再对他有意见,也得顾着一点朱治的面子,理论上说,如果不出问题,那么暨艳在建邺留下做官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所以朱治要他准备一下,并不是随口一说,而是有所指的,因此事情如果顺利,他可能就会留在建邺,一时半会回不来了。
朱治看着匍匐在地的暨艳,眼中闪过一丝满意的笑容,他最享受的就是这种感觉,看着一帮青年才俊感激涕零的跪在自己面前。
暨艳有些兴奋的出去了,朱治看着他的背影,含笑不语。朱万岁却皱起了眉头,沉吟了半晌,还是没忍住:“阿翁,你这么做,不怕惹怒至尊吗?”
朱治回过头,眼中带着狡黠的笑看着朱万岁:“不试试,怎么知道?”他顿了片刻,又说道:“再说了,我只是安排他一个差事,又不是推荐他,至尊用与不用,与我何关?”
朱万岁一愣,随即恍然大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