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最后一次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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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家被查,丁易和丁远洋父子又失踪了,这自然是件大麻烦。幸好这时丁诗晨已经从省城赶回明珠市来主持大局,总算稳住了一些局面。
丁诗晨本来是丁易当成政途人物来培养的,只是现在由她来接手丁家的生意反而是最合适的,因为丁诗晨以前从未掺合那些事情,所以底子一干二净。对丁家曾参与的一些灰色事件,丁诗晨一概以不知道为由,把以往的事推了个一干二净。
她毕竟只是个17岁的高中生,还未成年,无论是纪委也好、公安也罢,都不能拿她怎么样,只得盘问一番,走个过场了事。
但即使如此,随着案件的涉及范围越来越宽,丁家的生意还是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不少生意都几乎陷于停顿之中。这一回,丁诗晨就是赶回县里来处理矿里的事情的。
按照丁诗晨的意思,她本想把这两个惹了不少麻烦的煤矿和稀土矿给转让出去,然后赶紧把钱给转走,争取能从办案机关眼皮下多抢救出一份资产来。
只是她越着急,一时间就却越找不到合适的买主。毕竟县、市里能有这样财力的人并不多。即使是有能力盘下这两个矿的主,由于知道丁易也牵扯到这场打黑反腐风暴中,他们也怕这些矿会受牵连,自然也持观望态度,因此只谈价,不定盘子,搞得丁诗晨愁眉不展,却束手无策。
虽然丁家现在也很被动,但丁家上上下下还是很感激范飞的。因为要不是范飞,就算丁易真能搞垮罗家,也必然付出极大的代价,说不定要牺牲几条人命,而且这件事还会后患无穷。而现在,这一切都和丁易无关了,甚至丁易也成了一个名义上的受害者,而不是出卖者和背叛者。
也正因为如此,丁诗晨本来是想躲着范飞的。而这一晚,当她看到陈宏宇落马的消息后,心中忽然十分感慨,于是想出来转转。当她转到郊区的河边,她便鬼使神差地让司机把车开到了令她终生难忘的那个码头,于是便遇到了同样在码头上凭吊过往的范飞。丁诗晨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范飞,但最后他还是鼓起勇气出来,和范飞见了这一面,并郑重地向他表示了谢意
因为这些事比较机密,因此丁诗晨和范飞只是低声地聊着这些话,以免被保镖们听到。
“诗晨,我们去河边走走吧。”范飞忽然指了指台阶下,试探性地提了个建议。
聊了这么久,丁诗晨似乎又和范飞恢复到了一种友好状态。范飞于是忍不住想看看丁诗晨的真实心思,如果丁诗晨肯跟他下到河边去,避开保镖们的视线,就说明她基本原谅他了
“不了。”丁诗晨却摇了摇头,矜持地微微一笑,淡淡地说道“涨水了,会把鞋子打湿的。”
感激归感激,丁诗晨的心里却还是始终跨不过那道坎,她始终无法忘记范飞给过她的伤害。
这番话聊下来,丁诗晨心中虽然百感交集,却显然不想避开保镖们的视线,和范飞一起走到黑暗的河边去单独相处。
因为现在的范飞,再也不是以往的那个范飞了,他是有女朋友的人了,丁诗晨不能允许自己再和他暧昧地交往。
所以,丁诗晨委婉却坚决地拒绝了范飞的这个提议。
丁诗晨虽然以往总是很善解人意,很迁就范飞,但一旦遇到原则性问题,她的自尊心并不比范飞少上半点。
这是同样闷骚的两个人,针尖对麦芒。
范飞听了这句话,又看了丁诗晨脸上礼貌、客套得有些陌生的笑容,禁不住在心里叹了口气。
丁诗晨以往是个阳光女孩,冰非墨则是冰山女王。而现在,冰非墨已被范飞调教成了阳光女孩,丁诗晨,却从阳光女孩蜕变成了冰山女王。
这种角色上的错位,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和悲哀。
“诗晨,你别这样我们虽然分了,但总归还是可以做好朋友的。”范飞沉默了好一会,才轻声说道。
听到“好朋友”三字,丁诗晨的眼睛忽然红了,她垂下了头,捏紧了拳头。
她那修剪得短而干净的指甲,竟硬生生地掐进了自己的手心里。
她很想豪气地说一句“咱们非友即敌”以维护自己的自尊,一时间却怎么也说不出口来。
看到丁诗晨的这副表情,范飞的心中一悸,然后又是一酸,就像看到了一只把头钻进沙堆、试图欺骗自己的驼鸟
这只驼鸟,是他曾下定决心要娶进家门的老婆
范飞忽然觉得很不甘心。
他和丁诗晨几乎还没有怎么正式地谈过恋爱,一直是在闷骚的暗恋中折腾着。而感情一旦公开,一旦确定关系,两人就被迫分开,之后又经历了这么大的风波,感情已处于濒死状态。
几年的感情,就眼看着它这么匆匆地死去吗?
如果不做点什么,这一定会成为终生的遗憾,会永久地折磨着丁诗晨和自己!
一定要做点什么!
范飞的心中忽然有了一个计划,一个拯救这段濒死的感情的计划。
这个计划多少有些无耻,但范飞觉得,只要为了正确的目的,就算有些不择手段,或许也是可以被原谅的吧
“诗晨,我跟你说个故事吧。”范飞忽然牵住了丁诗晨的左手,带着她一步步地往台阶下走去。
“放开我!”丁诗晨拼尽全力地挣扎,却怎么也挣不开,因为范飞的力气比她大得多。
“最后一次,好吗?”范飞忽然松开了丁诗晨的手,同时转过头来,深深地看了她一眼。
丁诗晨愣了愣,静静地看了范飞半晌,然后忽然叹了口气,点了点头。
只是丁诗晨却没有立即跟着范飞往下走,而是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把车里那箱准备送人的东西拿来。”
不一会,一个黑衣保镖便飞奔而来,手里捧着一个纸箱。
那是一整箱陈年的五粮液,每瓶都价值千金。
丁诗晨从箱里取出两瓶酒,然后挥了挥手。
“小姐,车里还有红酒。”保镖有些担心地说了一句。
“你回车上去吧。”
丁诗晨再次挥了挥手,然后拎着那两瓶酒,轻轻巧巧地跟在范飞身后,拾阶而下。
保镖叹了口气,再次悄悄地消失在黑暗中。
范飞停下步子,从丁诗晨手里接过一瓶酒,然后自然而然地牵住了丁诗晨的左手。
两双手在离别很久之后,终于重新握在了一起。
这一次,丁诗晨没有拒绝,因为范飞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这是最后一次了。
既然是最后一次,那么稍微放纵一下,糊涂一下,也不要紧吧?
只是丁诗晨还需要一点勇气,所以她取来了两瓶酒
她其实也很怀念范飞的大手,怀念这一双曾在放学路上蜻蜓点水般碰触她心灵的大手,这一双曾斩神除魔、在罗家冲杀出一条血路的大手。
这是多么温暖、多么有力、多么神奇的一双手啊,可为什么就忽然属于别人了呢?
黑夜里,那双美丽的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开始悄悄泛滥开来,就像一波一波的河水。
酒还未入愁肠,人已先醉。
“你穿高跟鞋不方便,来,我背你吧。”走到第十级时,范飞忽然蹲了下来。
丁诗晨犹豫了一下,还是顺从地趴在了范飞的背上。
范飞却没有起身,他左手托住丁诗晨的大腿,右手将那瓶酒在地上轻轻一敲,酒瓶顿时碎了,一时间酒香四溢。
然后范飞站直身子,举步下台阶,然后身子忽然颤抖了一下。
丁诗晨的身子也跟着颤抖了一下,因为她发现范飞的鞋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甚至连袜子也没穿,他赤着脚踩在了一块碎玻璃上
“混蛋!你还不掉的!”丁诗晨忽然间泪流满面,拼命地捶着范飞的肩膀。
她知道范飞的用意,却忽然不甘心起来,因为她不想让范飞就这样还掉那一份情债,而且玻璃碎片扎进脚底板的痛苦,丁诗晨是知道的,更何况不取出来,还背着一个人走路?
“还不掉全部,至少也还个一半吧。”范飞轻轻地笑了,依然坚定地往下走着。
“猪l放我下来!”丁诗晨拼命地挣扎着,语音哽咽。
范飞却不再吭声,一步步地走着,一直把丁诗晨背下码头,才把她放了下来。
范飞坐在第一级台阶上,悠然地把赤着的双脚放进水里,然后惬意地呻吟了一声,似乎十分享受这秋水的冰凉。
丁诗晨的眼睛却再次红了,因为她依洗到了范飞脚底一片血红,就正如那一晚她的脚一样。
“那瓶酒很贵的。”丁诗晨深吸了一口气,顾左右而言其他。
“喝酒误事。从那次之后,我就再也不喝酒了。”范飞微笑道。
范飞的脸皮现在是越来越厚了,睁着眼就敢说瞎话。其实从省城回来后,不管是在明珠市还是在武昭县,他几乎没有哪天不喝点衅的,或许这得归功于好酒如命的馋公的熏陶。
馋公最喜欢说的一句话便是“何以解忧,唯有红星二锅头啊米豆腐!”
听了“喝酒误事”这四个字,丁诗晨却窒了一下,然后长叹一声,慢慢地坐在范飞身旁。
她把酒瓶打开,抿了一汹,然后递给范飞,只说了四个字:“最后一次!”
范飞犹豫了一下,接过酒瓶,骨碌碌地灌了一大口,然后还给丁诗晨,笑道:“酒后吐真言,我已经醉了,你想问什么,就赶紧问吧。”
这一大口,就是一两多。
范飞的酒量本来就不大,一两多高度白酒一口灌下,脸顿时红了起来。
丁诗晨接过酒瓶,也灌了一大口,脸顿时也像猴屁股一般地绯红一片。
“脚疼吗?”丁诗晨这才有勇气问出那三个字,问出那一句不是废话的废话。
“脚疼,我受得了,也有药治。就是心疼,没有药”范飞长叹一声。
“别把脚泡水里了,这样更疼!”丁诗晨劝道。
“脚疼的时候,可以忘记心疼。”范飞微笑道。
“你爱她吗?”丁诗晨愣了一会,没有理会范飞的装可怜,而是转移了话题。
只是丁诗晨又情不自禁地喝了一口酒,仍然是一大口。
一瞬间,她的脸更红了,娇艳如同二月花。
丁家被查,丁易和丁远洋父子又失踪了,这自然是件大麻烦。幸好这时丁诗晨已经从省城赶回明珠市来主持大局,总算稳住了一些局面。
丁诗晨本来是丁易当成政途人物来培养的,只是现在由她来接手丁家的生意反而是最合适的,因为丁诗晨以前从未掺合那些事情,所以底子一干二净。对丁家曾参与的一些灰色事件,丁诗晨一概以不知道为由,把以往的事推了个一干二净。
她毕竟只是个17岁的高中生,还未成年,无论是纪委也好、公安也罢,都不能拿她怎么样,只得盘问一番,走个过场了事。
但即使如此,随着案件的涉及范围越来越宽,丁家的生意还是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不少生意都几乎陷于停顿之中。这一回,丁诗晨就是赶回县里来处理矿里的事情的。
按照丁诗晨的意思,她本想把这两个惹了不少麻烦的煤矿和稀土矿给转让出去,然后赶紧把钱给转走,争取能从办案机关眼皮下多抢救出一份资产来。
只是她越着急,一时间就却越找不到合适的买主。毕竟县、市里能有这样财力的人并不多。即使是有能力盘下这两个矿的主,由于知道丁易也牵扯到这场打黑反腐风暴中,他们也怕这些矿会受牵连,自然也持观望态度,因此只谈价,不定盘子,搞得丁诗晨愁眉不展,却束手无策。
虽然丁家现在也很被动,但丁家上上下下还是很感激范飞的。因为要不是范飞,就算丁易真能搞垮罗家,也必然付出极大的代价,说不定要牺牲几条人命,而且这件事还会后患无穷。而现在,这一切都和丁易无关了,甚至丁易也成了一个名义上的受害者,而不是出卖者和背叛者。
也正因为如此,丁诗晨本来是想躲着范飞的。而这一晚,当她看到陈宏宇落马的消息后,心中忽然十分感慨,于是想出来转转。当她转到郊区的河边,她便鬼使神差地让司机把车开到了令她终生难忘的那个码头,于是便遇到了同样在码头上凭吊过往的范飞。丁诗晨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范飞,但最后他还是鼓起勇气出来,和范飞见了这一面,并郑重地向他表示了谢意
因为这些事比较机密,因此丁诗晨和范飞只是低声地聊着这些话,以免被保镖们听到。
“诗晨,我们去河边走走吧。”范飞忽然指了指台阶下,试探性地提了个建议。
聊了这么久,丁诗晨似乎又和范飞恢复到了一种友好状态。范飞于是忍不住想看看丁诗晨的真实心思,如果丁诗晨肯跟他下到河边去,避开保镖们的视线,就说明她基本原谅他了
“不了。”丁诗晨却摇了摇头,矜持地微微一笑,淡淡地说道“涨水了,会把鞋子打湿的。”
感激归感激,丁诗晨的心里却还是始终跨不过那道坎,她始终无法忘记范飞给过她的伤害。
这番话聊下来,丁诗晨心中虽然百感交集,却显然不想避开保镖们的视线,和范飞一起走到黑暗的河边去单独相处。
因为现在的范飞,再也不是以往的那个范飞了,他是有女朋友的人了,丁诗晨不能允许自己再和他暧昧地交往。
所以,丁诗晨委婉却坚决地拒绝了范飞的这个提议。
丁诗晨虽然以往总是很善解人意,很迁就范飞,但一旦遇到原则性问题,她的自尊心并不比范飞少上半点。
这是同样闷骚的两个人,针尖对麦芒。
范飞听了这句话,又看了丁诗晨脸上礼貌、客套得有些陌生的笑容,禁不住在心里叹了口气。
丁诗晨以往是个阳光女孩,冰非墨则是冰山女王。而现在,冰非墨已被范飞调教成了阳光女孩,丁诗晨,却从阳光女孩蜕变成了冰山女王。
这种角色上的错位,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和悲哀。
“诗晨,你别这样我们虽然分了,但总归还是可以做好朋友的。”范飞沉默了好一会,才轻声说道。
听到“好朋友”三字,丁诗晨的眼睛忽然红了,她垂下了头,捏紧了拳头。
她那修剪得短而干净的指甲,竟硬生生地掐进了自己的手心里。
她很想豪气地说一句“咱们非友即敌”以维护自己的自尊,一时间却怎么也说不出口来。
看到丁诗晨的这副表情,范飞的心中一悸,然后又是一酸,就像看到了一只把头钻进沙堆、试图欺骗自己的驼鸟
这只驼鸟,是他曾下定决心要娶进家门的老婆
范飞忽然觉得很不甘心。
他和丁诗晨几乎还没有怎么正式地谈过恋爱,一直是在闷骚的暗恋中折腾着。而感情一旦公开,一旦确定关系,两人就被迫分开,之后又经历了这么大的风波,感情已处于濒死状态。
几年的感情,就眼看着它这么匆匆地死去吗?
如果不做点什么,这一定会成为终生的遗憾,会永久地折磨着丁诗晨和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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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飞的心中忽然有了一个计划,一个拯救这段濒死的感情的计划。
这个计划多少有些无耻,但范飞觉得,只要为了正确的目的,就算有些不择手段,或许也是可以被原谅的吧
“诗晨,我跟你说个故事吧。”范飞忽然牵住了丁诗晨的左手,带着她一步步地往台阶下走去。
“放开我!”丁诗晨拼尽全力地挣扎,却怎么也挣不开,因为范飞的力气比她大得多。
“最后一次,好吗?”范飞忽然松开了丁诗晨的手,同时转过头来,深深地看了她一眼。
丁诗晨愣了愣,静静地看了范飞半晌,然后忽然叹了口气,点了点头。
只是丁诗晨却没有立即跟着范飞往下走,而是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把车里那箱准备送人的东西拿来。”
不一会,一个黑衣保镖便飞奔而来,手里捧着一个纸箱。
那是一整箱陈年的五粮液,每瓶都价值千金。
丁诗晨从箱里取出两瓶酒,然后挥了挥手。
“小姐,车里还有红酒。”保镖有些担心地说了一句。
“你回车上去吧。”
丁诗晨再次挥了挥手,然后拎着那两瓶酒,轻轻巧巧地跟在范飞身后,拾阶而下。
保镖叹了口气,再次悄悄地消失在黑暗中。
范飞停下步子,从丁诗晨手里接过一瓶酒,然后自然而然地牵住了丁诗晨的左手。
两双手在离别很久之后,终于重新握在了一起。
这一次,丁诗晨没有拒绝,因为范飞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这是最后一次了。
既然是最后一次,那么稍微放纵一下,糊涂一下,也不要紧吧?
只是丁诗晨还需要一点勇气,所以她取来了两瓶酒
她其实也很怀念范飞的大手,怀念这一双曾在放学路上蜻蜓点水般碰触她心灵的大手,这一双曾斩神除魔、在罗家冲杀出一条血路的大手。
这是多么温暖、多么有力、多么神奇的一双手啊,可为什么就忽然属于别人了呢?
黑夜里,那双美丽的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开始悄悄泛滥开来,就像一波一波的河水。
酒还未入愁肠,人已先醉。
“你穿高跟鞋不方便,来,我背你吧。”走到第十级时,范飞忽然蹲了下来。
丁诗晨犹豫了一下,还是顺从地趴在了范飞的背上。
范飞却没有起身,他左手托住丁诗晨的大腿,右手将那瓶酒在地上轻轻一敲,酒瓶顿时碎了,一时间酒香四溢。
然后范飞站直身子,举步下台阶,然后身子忽然颤抖了一下。
丁诗晨的身子也跟着颤抖了一下,因为她发现范飞的鞋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甚至连袜子也没穿,他赤着脚踩在了一块碎玻璃上
“混蛋!你还不掉的!”丁诗晨忽然间泪流满面,拼命地捶着范飞的肩膀。
她知道范飞的用意,却忽然不甘心起来,因为她不想让范飞就这样还掉那一份情债,而且玻璃碎片扎进脚底板的痛苦,丁诗晨是知道的,更何况不取出来,还背着一个人走路?
“还不掉全部,至少也还个一半吧。”范飞轻轻地笑了,依然坚定地往下走着。
“猪l放我下来!”丁诗晨拼命地挣扎着,语音哽咽。
范飞却不再吭声,一步步地走着,一直把丁诗晨背下码头,才把她放了下来。
范飞坐在第一级台阶上,悠然地把赤着的双脚放进水里,然后惬意地呻吟了一声,似乎十分享受这秋水的冰凉。
丁诗晨的眼睛却再次红了,因为她依洗到了范飞脚底一片血红,就正如那一晚她的脚一样。
“那瓶酒很贵的。”丁诗晨深吸了一口气,顾左右而言其他。
“喝酒误事。从那次之后,我就再也不喝酒了。”范飞微笑道。
范飞的脸皮现在是越来越厚了,睁着眼就敢说瞎话。其实从省城回来后,不管是在明珠市还是在武昭县,他几乎没有哪天不喝点衅的,或许这得归功于好酒如命的馋公的熏陶。
馋公最喜欢说的一句话便是“何以解忧,唯有红星二锅头啊米豆腐!”
听了“喝酒误事”这四个字,丁诗晨却窒了一下,然后长叹一声,慢慢地坐在范飞身旁。
她把酒瓶打开,抿了一汹,然后递给范飞,只说了四个字:“最后一次!”
范飞犹豫了一下,接过酒瓶,骨碌碌地灌了一大口,然后还给丁诗晨,笑道:“酒后吐真言,我已经醉了,你想问什么,就赶紧问吧。”
这一大口,就是一两多。
范飞的酒量本来就不大,一两多高度白酒一口灌下,脸顿时红了起来。
丁诗晨接过酒瓶,也灌了一大口,脸顿时也像猴屁股一般地绯红一片。
“脚疼吗?”丁诗晨这才有勇气问出那三个字,问出那一句不是废话的废话。
“脚疼,我受得了,也有药治。就是心疼,没有药”范飞长叹一声。
“别把脚泡水里了,这样更疼!”丁诗晨劝道。
“脚疼的时候,可以忘记心疼。”范飞微笑道。
“你爱她吗?”丁诗晨愣了一会,没有理会范飞的装可怜,而是转移了话题。
只是丁诗晨又情不自禁地喝了一口酒,仍然是一大口。
一瞬间,她的脸更红了,娇艳如同二月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