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一节报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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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天气日渐暑,前些时日的战争,似乎给北疆大地都染成了血红色。东胜国五十万残兵败将,在几百军匪的带领下,趁夜杀入二十万胡军阵营,整整一夜喊杀声不断,在军匪和残兵败将的残忍的屠杀下。二十万胡军,最后终于崩溃,向北面草原逃窜,沿途留下一地人头,能够回到天赐部落的,仅剩不到一万人。
外加哈赤和天赐两大草原部落,彻底撕破脸,在草原上展开新一轮的角逐。喊杀声震天炸响,似乎没有一日断绝,两军士兵的残肢和血液,在燥热的夏日,不到两日就散发出冲天恶臭。
曾经有可能统一木兰草原的天赐部落,现在陷入到前所未有的困境当中,张志远为了制衡草原,暗地里派遣冥营百余人,乘快马,游荡在整个木兰草原之上,对天赐部落的游骑进行屠杀。
外界人称冥营为鬼营,所有被瞄上的猎物,未有可以逃脱追杀的,都被斩尽杀绝,其残忍程度令人作呕。
翌日,清晨的红阳,透过树梢的缝隙,洒在懒洋洋躺在木椅上的张志远身上。只见他手里拿着卷书,安静的看着。偶尔还会心不在焉的望向天际,幽幽的叹息一声,也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一直安静站在他身后的鬼医,也不敢过问。
放下书卷,张志远把目光投向草原之上,眼神略显迷离,但语气却说不出的生硬:“你说我是屠夫吗?我亲手创造出一个怪物聚集的冥营。你知道吗?在远古洪荒时期,他们的使命是用来守护部落的守护战士,他们勇敢、果断、不怕牺牲,和一切胆敢闯入部落的野兽撕杀。可是,我现在却用他们来残杀人类,我可真是个大混蛋,不知道风吟还会不会喜欢这样的我。”
“女人都是会喜欢强者的,将军你多虑了。”鬼医躬身说道。
“是吗?”叹息一声,张志远继续道:“可是我总有种不大好的预感,不知道来自那里,也许是我多虑了吧!这种事情,只要我爱她,她爱我就好了,谁要是敢挡在我面前,就算是天王老子,我也不给面子。”
‘哈欠’张志远揉揉鼻子,露出一个鬼脸,笑道:“准是风吟想我了,哎,真是幸福啊,在过两年,等北疆这里的局势稳定之后,我想我就该回去向张相提亲了吧?”
遥远的天际出现一丝火红色的光芒,那光芒如同一把利剑般,直冲冥营营地而来。刺耳的破风声,老远的就传进张志远的耳朵里。只要和大巫接触过的人,大巫都可以清楚的认出来,这是大巫的一个能力。这是也是为什么,厉害的大巫,只需要凭借以前和自己接触过人身上的气味或者其他很抽象的东西去诅咒对方。这个时候,大巫便已经不在需要媒介了,这是厉害大巫和小巫之间的区别。
火红色的光芒,逐渐放慢速度,一道神念扫过张志远的身体,然后以更快的速度来袭,只是转眼间,一名身穿素衣的妙丽女子,驾着火红色的飞剑,飞到张志远的面前。
张志远一见来人,顿时乐了,随手把书卷扔给身后的鬼医,站起来调侃道:“呦,这不是那个知恩不图报的妞吗?怎么有时间来小爷我了?是不是后悔了,想来报答我啊。不过先说好,你报答可以,可千万别以身相许,我家里那头母老虎会杀了我的。”张志远抱着调戏心态想要调侃一下这当初很没礼貌的女子。伸出食指对那妙丽女子勾了勾,把头昂起四十五度:“过来,给小爷看看,最近有没有变靓了。”
火凤儿本来心里就有气,此时双眼愈加喷火的看着张志远,这厮还是一脸无耻的样子,手指勾的令人讨厌不说,更加令人厌烦,想到以后要跟着这种男人,心里就为自己感到委屈。伸手一招,脚下火红色飞剑,化成一道流光,朝张志远直射而去:“我杀你这个登徒子,要不是你我怎么会被师傅赶出来。”
张志远吓的脖子缩了缩,心里正纳闷这女子,怎会如此大的火气,不就是调侃两句吗?也没啥啊。说时迟那时快,飞剑化成三尺剑光,眼看就要刺中张志远的心脏。一把手术刀横空出现,带着一抹惊鸿,先是劈飞了飞剑。然后在火凤儿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鬼医那神出鬼没的枯瘦身体,已经出现在她的面前,而那把血红色的手术刀,则抵在火凤儿的喉咙上。冷冰冰的说道:“想伤导师,先问问我的手术刀同不同意,如果不是念在你是无心之举,你已经死了。”
感受着冰冷的刀锋上传来的刺骨杀意,火凤儿全身上下不自在。不知道为什么,来自本能的直觉告诉她,那把看似普通的手术刀,足以要了她的命,哪怕只是割破一点皮肤,也是如此。
张志远摆摆手,轻声道:“算了鬼医,别吓着人家,毕竟还是小女生嘛,干嘛那么计较,再说那把飞剑,连我的皮肤都刺不穿,能有什么建树,更何况生命对于我来说本来就是闹着玩的存在。”
鬼医的身影,如鬼魅般消失,出现在张志远的身后,握在手里的手术刀也奇迹般的消失,宛若他从来没有移动过一样。身上更无杀气,火凤儿用神念一扫,鬼医站立的地方只是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心里不竟有些骇然,这到底是什么样的怪物,连自己被强行提升到散仙的实力,也无法发现其踪迹。
掉落在地上的飞剑,化成两寸大小,飞进火凤儿的体内,消失不见:“师傅叫我来报答你,以后你的安危由我来保护。”
张志远被逗乐了,抱着肚子狂笑道:“你没吃错药吧?我需要你保护,你不让我保护,我就谢天谢地了,那来回哪去,少给我添乱。”
“你混蛋,你以为人家想要保护你不成,如果不是师命难为,我恨不得你马上去死。”
夏至,天气日渐暑,前些时日的战争,似乎给北疆大地都染成了血红色。东胜国五十万残兵败将,在几百军匪的带领下,趁夜杀入二十万胡军阵营,整整一夜喊杀声不断,在军匪和残兵败将的残忍的屠杀下。二十万胡军,最后终于崩溃,向北面草原逃窜,沿途留下一地人头,能够回到天赐部落的,仅剩不到一万人。
外加哈赤和天赐两大草原部落,彻底撕破脸,在草原上展开新一轮的角逐。喊杀声震天炸响,似乎没有一日断绝,两军士兵的残肢和血液,在燥热的夏日,不到两日就散发出冲天恶臭。
曾经有可能统一木兰草原的天赐部落,现在陷入到前所未有的困境当中,张志远为了制衡草原,暗地里派遣冥营百余人,乘快马,游荡在整个木兰草原之上,对天赐部落的游骑进行屠杀。
外界人称冥营为鬼营,所有被瞄上的猎物,未有可以逃脱追杀的,都被斩尽杀绝,其残忍程度令人作呕。
翌日,清晨的红阳,透过树梢的缝隙,洒在懒洋洋躺在木椅上的张志远身上。只见他手里拿着卷书,安静的看着。偶尔还会心不在焉的望向天际,幽幽的叹息一声,也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一直安静站在他身后的鬼医,也不敢过问。
放下书卷,张志远把目光投向草原之上,眼神略显迷离,但语气却说不出的生硬:“你说我是屠夫吗?我亲手创造出一个怪物聚集的冥营。你知道吗?在远古洪荒时期,他们的使命是用来守护部落的守护战士,他们勇敢、果断、不怕牺牲,和一切胆敢闯入部落的野兽撕杀。可是,我现在却用他们来残杀人类,我可真是个大混蛋,不知道风吟还会不会喜欢这样的我。”
“女人都是会喜欢强者的,将军你多虑了。”鬼医躬身说道。
“是吗?”叹息一声,张志远继续道:“可是我总有种不大好的预感,不知道来自那里,也许是我多虑了吧!这种事情,只要我爱她,她爱我就好了,谁要是敢挡在我面前,就算是天王老子,我也不给面子。”
‘哈欠’张志远揉揉鼻子,露出一个鬼脸,笑道:“准是风吟想我了,哎,真是幸福啊,在过两年,等北疆这里的局势稳定之后,我想我就该回去向张相提亲了吧?”
遥远的天际出现一丝火红色的光芒,那光芒如同一把利剑般,直冲冥营营地而来。刺耳的破风声,老远的就传进张志远的耳朵里。只要和大巫接触过的人,大巫都可以清楚的认出来,这是大巫的一个能力。这是也是为什么,厉害的大巫,只需要凭借以前和自己接触过人身上的气味或者其他很抽象的东西去诅咒对方。这个时候,大巫便已经不在需要媒介了,这是厉害大巫和小巫之间的区别。
火红色的光芒,逐渐放慢速度,一道神念扫过张志远的身体,然后以更快的速度来袭,只是转眼间,一名身穿素衣的妙丽女子,驾着火红色的飞剑,飞到张志远的面前。
张志远一见来人,顿时乐了,随手把书卷扔给身后的鬼医,站起来调侃道:“呦,这不是那个知恩不图报的妞吗?怎么有时间来小爷我了?是不是后悔了,想来报答我啊。不过先说好,你报答可以,可千万别以身相许,我家里那头母老虎会杀了我的。”张志远抱着调戏心态想要调侃一下这当初很没礼貌的女子。伸出食指对那妙丽女子勾了勾,把头昂起四十五度:“过来,给小爷看看,最近有没有变靓了。”
火凤儿本来心里就有气,此时双眼愈加喷火的看着张志远,这厮还是一脸无耻的样子,手指勾的令人讨厌不说,更加令人厌烦,想到以后要跟着这种男人,心里就为自己感到委屈。伸手一招,脚下火红色飞剑,化成一道流光,朝张志远直射而去:“我杀你这个登徒子,要不是你我怎么会被师傅赶出来。”
张志远吓的脖子缩了缩,心里正纳闷这女子,怎会如此大的火气,不就是调侃两句吗?也没啥啊。说时迟那时快,飞剑化成三尺剑光,眼看就要刺中张志远的心脏。一把手术刀横空出现,带着一抹惊鸿,先是劈飞了飞剑。然后在火凤儿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鬼医那神出鬼没的枯瘦身体,已经出现在她的面前,而那把血红色的手术刀,则抵在火凤儿的喉咙上。冷冰冰的说道:“想伤导师,先问问我的手术刀同不同意,如果不是念在你是无心之举,你已经死了。”
感受着冰冷的刀锋上传来的刺骨杀意,火凤儿全身上下不自在。不知道为什么,来自本能的直觉告诉她,那把看似普通的手术刀,足以要了她的命,哪怕只是割破一点皮肤,也是如此。
张志远摆摆手,轻声道:“算了鬼医,别吓着人家,毕竟还是小女生嘛,干嘛那么计较,再说那把飞剑,连我的皮肤都刺不穿,能有什么建树,更何况生命对于我来说本来就是闹着玩的存在。”
鬼医的身影,如鬼魅般消失,出现在张志远的身后,握在手里的手术刀也奇迹般的消失,宛若他从来没有移动过一样。身上更无杀气,火凤儿用神念一扫,鬼医站立的地方只是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心里不竟有些骇然,这到底是什么样的怪物,连自己被强行提升到散仙的实力,也无法发现其踪迹。
掉落在地上的飞剑,化成两寸大小,飞进火凤儿的体内,消失不见:“师傅叫我来报答你,以后你的安危由我来保护。”
张志远被逗乐了,抱着肚子狂笑道:“你没吃错药吧?我需要你保护,你不让我保护,我就谢天谢地了,那来回哪去,少给我添乱。”
“你混蛋,你以为人家想要保护你不成,如果不是师命难为,我恨不得你马上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