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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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它要价两千万美金。
听说,它是能带来财富的神秘吉祥物。
听说,叶远池曾用尽心思,为的就是想得到它。
听说,它是叶逢春外婆家的传家宝,陪嫁给女儿的嫁妆。
听说,叶逢春的母视死前将它交给妹妹保管,要她在叶逢春满十八时交给他,让他将来戴在自己妻子手上。
而今,这只,不!严格说来是三只并扣住,可分可聚的蓝宝古董手环就扣在她寇玫瑰纤细的左腕上。
知道它的身价、来历和意义后,终于了解方才订婚宴上那些贵妇又羡又妒的眼神了。
上了叶逢春的车后,她一直在研究手腕上名为“天骄”的手环,她肯定它薪传的意义,可实在不明白它天价的原因。
两千多万美金,老天!要价六亿多的台币,恐怖!她十辈子只怕也赚不到这数字,而今,这样一个天文数字的东西就扣在她左手上,好像连左手看起来都不一样了。
偷觑了一眼叶逢春,他脸上有着淡淡、浅浅的笑
他咳咳,不会是因为方才的“那件事”心情才这么好的吧?千万不要啊!方才真的是她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做?!是因为受太多刺激?还是
话说在半个小时前,当叶逢春把天骄往她手上扣时,虽然大伙儿极为压抑,可她隐约听到逼得极紧的抽气声。
终于完成了今晚的压轴戏,当然要功成身退的快快离场。哪知,当他牵着她的手往外走,后头不但有叶太上皇的咆哮声,不知名欧巴桑的咒骂声、看好戏宾客议论纷纷的喧噪声高雅的五星级饭店订婚会场,霎时沦为传统的菜市场。
“回来!你们给我回来!好好的天骄戴在一个卖花女人的手上,成何体统!”叶太上皇的声音即使在“菜市场”中,还是具有他的独特性。
卖花女人?!奇怪了,这臭老头是八哥鸟是不是?就只会重复批评她是卖花的!一再重复被批评,心中的小火苗点燃了。
“那女的看长相就知道是狐狸精,诱拐男人想必是她最拿手的事了”
狐狸精?她是史上最无辜的狐狸好吗?她是代打的是代打的!还有
什么叫诱拐男人?叶逢春这种男人不去诱拐人就很不错了,谁有本事诱拐他?呵,笑话!这些人会不会太不了解他了?
还有,为什么感觉上她这代打的一直被当镖靶射,而真正的罪魁祸首却什么事也没有?这实在很不公平啊!心中的怒火在不知不觉中又飙高了些。
“她根本配不起他!感觉上,像王子配上女仆,嗤!卖花的啊”“现在有些女孩为了嫁入名门,手段可丑陋了!就不知道这叫寇玫瑰的,学会的是哪招?”
在议论纷纷之际,今晚一直用怨恨眼神看着她的“女主角”杨艳龄追了过来。
“叶大哥”
大哥?寇玫瑰的眼神瞇了瞇。她跟叶逢春很熟吗?还大哥哩!她和他相识了八年,现在还在连名带姓的叫,之前还叫叶先生呢。
大哥听起来很刺耳!
他停住了脚步,回头。“有事?”
“你今天这么一走,大好前程就因为她而毁了。”杨艳龄努力做最后的游说。“以你的才情屈就一个卖花的,太可惜了,她根本配不上你!”
深呼吸,她只是个“代打”的,可她已经被“打”得快变脸了。奇怪了,他就这么了不起吗?她和他就这么云泥之差吗?
为什么大家一致认定她配不起叶逢春,就是没有人说叶逢春配不起她?就算是一个“郎才女貌”打个平手都好。
反正一个卖花为生的,就是配不起叶大医生啦!
配不起、配不起、配不起
为什么她得被打得鼻青脸肿还不能还手?
配不起?不配配看怎么知道?寇玫瑰咬了咬牙,轻唤道:“叶逢春。”
他直觉的回过头,她瞪着他再瞪手一搭上他的颈子,就加强力道的将他拉了下来,主动吻上他。而她的唇一凑上,叶逢春也毫不迟疑的吻上。
谁说不配的?看到没看到没,这叫“合作无间”!
咳咳,原本只是真的“只是”抒发不平的吻,不知道后来怎么会吻得难分难舍去了。
对于那个抒发之吻,叶逢春没说什么。上了车,她红着脸忙着想解释“脱轨”原因,没想到大医生他可大方了,只是似笑非笑的说:“方才的吻令你感到不舒服吗?”
她很享受的!原以为舌吻是很很怪的事,可他一点也没有让她不适。
“那倒没有。”
“那就好了。”
他都这么大方了,她这主动献吻的人再解释太多,好像就太啰唆了。
车子慢慢的前进着,最后在一家大饭店前停了下来。
她猛然回过神。“这里是?”
“我们可能要在这里住一阵子。”
“咦?!”
“订婚的事,我不认为我爷爷会就此善罢甘休。”他无所谓,因为那老头子拿他没辙,可玫瑰不同,老家伙一定会常常找人去騒扰她。
除非他结了婚,一切尘埃落定,否则他不会死心的!
当然,他可以回到美国去,天高皇帝远的,他又能奈他何?
可他要的女人要不到,偏偏这女人的态度又如风似絮,一等一的狡猾。
要不到,无法将她留在身边,那又何止是遗憾?
他明知道今晚即使成功的取消他和杨艳龄的婚事,老头子还是不可能就此不干预他的婚事。当然,这也绝不是个能一劳永逸的方法,可
有个女人被他拐来,在众目睽睽下和他订了婚,这一步算是成功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vip房吶?
现在是旅游旺季,下榻的饭店又是五星级饭店中最受外国客户青睐的,因此早在几个月前就已预定一空,而且到淡季之前,几乎没有空房。可奇怪的是,没有提前预约,她和叶逢春还是住进来了。
后来她才知道,这间饭店居然是他的!
严格说来,这间饭店是叶逢春母亲名下的产业,她死后就留给他。只可惜儿子的兴趣不在经营连锁饭店,也不在金融,因此目前这些产业都请专业经理人管理。
这些产业听说是叶逢春的外公以极强势的作风,为外孙和外孙女保下的,这才没有落人叶远池父子手中,可手上的一家大型医院还是在女儿刚嫁进叶家时,被叶远池给骗进口袋了。
这位叶太上皇还真是老贼!什么利益都要,什么都贪!
饭店既然是叶逢春的,也怪不得在这种旅行旺季还有房间,不只有,还是超级vip房!
房间本有一个管家带着三个服务人员提供服务,可叶逢春一向喜欢有完全的个人隐私,因此只要求打扫人员每天来打扫外,就没有其他要求了。
他带她进房间后就说有事要先离开。
等他一离开,寇玫瑰忙着找浴室。这个时候若能有一个超大的浴白,放了一大缸水,然后点几滴精油泡澡,一定是件全世界最幸福的事了。
说真的,虽然参加订婚宴只是两个小时不到的时间,可老实说,她的压力还真不是普通的大,因为她今天演的角色摆明就是“箭靶”式人物,那种压力的累是比劳动了一天还要疲惫的。
超幸运的,因为vip房的浴白不但是水疗式的按摩浴白,而且还好大一座,只要水蓄得够,两个人一块儿泡澡都没问题。
两个人一块儿泡啊寇玫瑰一怔。咳!是方才那个吻还残留后坐力是不是?要不,她怎会想这有的没的?
下一刻她发现一个更加令人傻眼的事,镜子前的巴洛克式风格小瘪上,排了一排约莫有六、七种种类的香精油。
丙真是够vip!
既然人家那么有诚意,她实在也不用客气,于是大大方方的打开了其中一瓶,加入蓄着水的浴白中
约莫半个小时后,她才慢慢的跨出浴白,拿了条毛巾包上湿漉漉的头发,穿上浴袍,这才旋转门把走了出去。
原本以为是她一个人独有的空间却多了个人,寇玫瑰在一声极为压抑的抽气声后,踩出的步伐又缩回了浴室。
她抚着胸口。叶、叶逢春,他怎么会在那里?还大剌剌、如入无人之境的躺在她床上!抿了抿唇,她有些气恼的摸了摸身上的衣服。
除了贴身内衣裤外,身上的这身浴袍是该遮的都有遮到,只要不太计较效果。
唉!总不能一直杵在浴室不出去吧?而隔着一扇门对话,既没礼貌也很奇怪,还有啊,方才虽然只是一瞥,可她清楚的看到叶逢春正万分理所当然的躺在她的床上。
真的有些超过喔!
再确定一次男人看到她现在的样子,不会有任何遐想后,她这才慢慢的拉开浴室门。
躺在床上的叶逢春已经坐到床缘,正用一种有趣的眼神打量她。
这男人他一定得要这样时时刻刻卖弄他的風騒吗?再度被他逮着呃,不!重逢!是重逢!
两人相处的时日实在不是双手双脚够数的,可她不知是因为晚熟,还是天生“闭俗”面对他亲昵的眼神,还是会心跳加速。
“你不是出去了吗?”这饭店是他的,她可能有一段时间得寄人篱下,凡事不能太嚣张。
即使她很想直截了当的问:你到我房间来干什么?
人呢,要清楚自己的身份,人微言轻时,就不能做出“乞丐赶庙公”的事。
方才在泡澡的时候她想了很久,今天出席订婚宴她算是树敌不少,她的花艺公司和住所只怕真会成为叶家人的“观光胜地”
叶家没什么黑道背景,想必还不至于找人去威胁搞破坏,可三不五时可能常常会有人造访她,组个什么“劝导团”之类的,主旨在开示她,她和叶逢春有多么不搭,是天地之别!要她这只癞虾蟆不要妄想叶逢春那只逃陟。
说真的,要不是她“家累”太多,又天生爱好和平,她还真想试试看,到底是“劝导团”厉害,还是她这只“癞虾蟆”神勇!
唉原来当个爱好和平的人这么难啊!她小时候立定的志向是不是太难达到了?
言归正传,她有家归不得后,又不能去找大姐寇长命,她身体已经够差了,不想她再为自己担心。
二姐现在常常不在国内,三姐寇水仙最近听说在人情压力下,接了个“改造野猪”任务,原本已经很瘦了的她,看起来有够像纸片人,暂且别去烦她会比较好。
至于后头的几位在国外的在国外、还在念书的还在念书,而唯一在工作,且有自己住所的寇荷苞甭提了,那位小姐超级抠门,租的房子一定是那种既便宜且仅容一人,要住她那里大概她也只能提供浴白。
想来想去,她唯一能麻烦,且麻烦得一点也不会愧疚的,大概只有叶逢春了。
他让她成为箭靶她很困扰的,小小补偿供吃住实在没什么不好意思,可凡事要低调些才好。
好,认定她这段时日只能看他脸色过活,在他面前她就得有客人的样子。
寇玫瑰的话让他笑了。“这饭店是只准走出去,不能再回来吗?”
“话不是这么说,而是”就算回来也不该是这儿吧?
“有说直说。”
“这是我的房间,你是不是回错房了?”
叶逢春扬眉。“饭店已经没有其他的房间了。这间房不是平常会出租出去的房间,而是我回台湾时落脚的地方。”他平常很少回来,因此并没有特意置产。
“原来如此。”她还以为这是vip房呢!敝不得这房间以饭店供住宿的客房来说还真是大得有点离谱。
原来这是叶逢春的“家”!
是不是家不重要,问题是他的家虽然不算小,至少有二十坪以上,除了厨房外好像什么都有,可是那么大的空间却只有一张床,那代表什么?若是她要住下来,她就得和他同床共枕?
“之前之前我送花去的地方不是有一栋好大好大的和式屋?”她想叶逢春能出现在那里,想必是他亲朋好友的房子吧?“我可以住那里。”
“那里现在应该也成为我爷爷派人注意的地方了吧。”
那也不行喽?又想了一下
“那个那个知秋那里不知道行不行?我想,女生和女生住在一块会比较方便。”见他没有反对,寇玫瑰继续说:“而且叶先生也有喜欢的女人了,这种会让人有暧昧联想的事还是避嫌比较好。”她假装很好心的提醒“你知道的,有些事跳长江、跳黄河都洗不清。”
叶逢春似笑非笑。“我完全同意。”
她松了口气。
开什么玩笑!和这种很懂得卖弄風騒、不着痕迹放电、摧毁人家意志力于无形的男人同处一室,她怕呀怕她不知道哪天会受不了诱惑,重复十七岁那年的错事。
嗯,不二过,她要当颜回的信徒。
“那时候也不早了,我打电话给知秋,告诉她我今晚去找她。”
“你确定?”
“什么意思?”
“目前她是住在家里。”见她脸色微变,他说:“我想我祖父会非常欢迎你,这样他也省得践踏你、侮辱你还得舟车劳顿的找上你。”
寇玫瑰瞪他再瞪。这样玩她很好玩吗?
他饶富兴味的看着她。“玫瑰。”
声音突然变得温柔,有诈!“干么?”
叶逢春走向她,一把抽掉她包在头上的毛巾,将未干的长发散了下来,取来吹风机帮她吹干。
他的动作轻柔而小心,修长的手指在她发间拨弄,连带也轻挑了她的芳心。
明知道这个男人危险,也知道沾上了他,她平静的日子只怕告罄,可她贪着一些些刺激、一点点爱恋,和他不经意的温柔而无法果决的放手。
一向只有要或不要两种答案的她,摇摆了。
她肯定自己无法放手,可也无法去要这个男人。前者理由容易理解,后者呢?原因太复杂了。
叶逢春另有所爱,因为了解他,她清楚自己没有介入的余地。
因为无法下定决心,所以她对他的态度也变得若即若离。一方面怕自己和他走得太近,她会情不自禁的深陷,因此她想逃得远远的;一方面又渴望他的在乎,她想感觉到她对他而言是与众不同的。
叶逢春啊叶逢春!丙真是她人生截至目前为止,最大的难题!
吹风机尖锐的声音停了下来,他拿起梳子替她顺发。
彼此之间没有人多说一句话,这样的氛围久而久之太奇怪。寇玫瑰透过镜子偷瞄了一眼叶逢春,却见他掬起一束发,眼眸低垂,慢慢慢慢的将发凑近口鼻间。
她的心狂跳,脸也红了,因为他他
他正无限宠溺的吻上她的发!
这种亲昵这种在背地里的怜惜,比什么行径大胆的亲吻还叫人无法抗拒。就像是有人当着你的面大夸你是美人,和他在你看不到的地方说你是美人的意义是不同的,前者也许只是客气,后者却是绝对真心。
寇玫瑰有点恼。他宠她,那他那个女友算什么?她接过了他手上的梳子,声音有些哑。“我、我自己来。”
用左手接过梳子,这才看到手腕间一直解不下来的天骄。
“这手环我解不下来,戏演完了,这么贵重的东西不好放在我这里。”几亿的东西,要是遇到识货的歹徒她就倒楣了。
“这手环虽是古董,可却是很精密的玩意儿。要戴上去容易,解手环却需要钥匙,而且三个环各有把不同的钥匙。”
她闻言傻眼,手上的梳发动作暂停。咳!嗯好吧!既然是数亿的东西,也的确需要几把钥匙当保全。“钥匙呢?”
叶逢春不急着拿出钥匙,说道:“玫瑰,咱们之间的帐也该清一清了吧?”
帐?清一清?这人说话一定要像媒体炒作一样,语不惊人死不休吗?“有吗?我们有互欠过什么,或帐目不清的情况吗?”
“八年前你救过我,我一直没好好的报答你。再来,今晚你又帮了我一回,前前后后的亏欠,叫我很难心安吶!”
他现在是怎样?不给他报恩的机会,他钥匙就不掏出来是不是?
“玫瑰,我想过,既然你那么喜欢看童话,那么”
送她一整套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还是前些日子很“ㄏㄤ”的令人毛骨悚然的格林童话?
阻止了他的报恩法“如果你要送书,所有的童话全集我都有了。”当然,像白雪公主、人鱼公主那种女主角太蠢的,都让她送人去了。
“一千零一夜故事中有一则阿拉丁与神灯的故事。”喜欢看着她有些疑惑的眼神。“翻看那则故事时我就在想,为了感谢你帮助过我,我也可以许你三个愿望,在这三个愿望实现之前,你就是我的主人。这种组合也挺像现代版的阿拉丁与神灯。”
“主人?”当叶逢春的主人,也就是他是她的“奴隶”?呵呵,听起来好像还满过瘾的。
“你手上的三个环代表三个愿望,每实现一个愿望就解下一个。”
“听起来好像挺有趣的。”她最近正好有件事想麻烦他。
“你要说出第一个愿望了吗?”
“什么样的要求都可以吗?”
“我自认能力不差,可以帮忙做到的事也该不少。可是,像吞剑、跳火圈、睡钉床这种事,你可能要给我时间去练。”
这冷面笑匠!“放心啦!我看起来像这么不人道的人吗?”
“是不像,可不代表不是。”他笑了。“说吧,你的第一个愿望是什么?”
“我需要一个相亲宴,不要一对一,而是像男女联谊的那种。”一想到今天与会的达官贵人,她随即又补充“不要什么世家子弟,那种含着金匙汤出生的比较不会照顾人。”
叶逢春的表情没变,可深邃的眸子却闪过一抹深沉。“你要什么样的对象条件开出来,我替你介绍就是。”
“不是我啦!是我大姐。”要是知道大姐要什么条件的男生,那就好办了!她大姐的性子看似温柔,其实很有自己想法的。
咳怎么好像在说她自己?!
相亲宴?不要太特意的?“好。”
别人的事情解决了,接下来换她自己喽!眼前,她就有一个伤透脑筋的问题,就是
两个人只有一张床欸,她到底要睡哪里?难不成难不成真要要
她还在犹豫挣扎之际,就见他把身上的衣服一件件脱下,他很大方,连找个地方换衣服,或找个屏风遮遮掩掩全免了。
“你你你你你要干么?”
“换衣服睡觉。”他换上绵质的睡衣、睡裤。
要拖延时间!对!“你不用洗澡?”
“去赴宴前洗了。”他大大方方的掀开被子,很快的占住最好的位置。
寇玫瑰咬着牙。真够大方!说真的,她曾考虑要睡沙发,可她实在无法忘记几年前有一次在沙发上看书看到睡着,隔天一起来惨遭落枕的惨状。
一个礼拜!她整整一个礼拜无法“正视”任何人!
她叹了口气。“喂,睡过去一点,我是客人欸,好歹让我一点。”见他慢慢的往边边移动了一些些,她又说:“你不会有偷袭人家的怪癖吧?”
叶逢春睁开了眼失笑“玫瑰,我们真是心有灵犀呢!”
什么意思?“你真的会偷袭人?”
“不是。是我也想问你同一个问题!”
问她会不会有偷袭人家的怪癖?很直接的,她又想到多年前的“盗垒”不名誉事件。“才不会!”她也上了床,分了一半的棉被过来。
“那我可以安心的睡了。”小腿被某个花拳绣腿的女人踹了一记,他脸上的笑意更深了。
有些面子挂不住的寇玫瑰又开口“跟你说噢!我可是很有气质的,既不会打呼、不会磨牙,更没有半夜作恶梦会把人当沙包打的事。”这些事她一样也没少做过!
有哪个累到一沾床就睡着了的人不打呼?更何况她气管不好,打个呼不会这么天地不容吧?
她实在不知道叶逢春今晚有幸可以遇到几种?因为这些不良举动又不是在她有意识下的举动,她很久没有“枕边人”了,哪知这些恶习改了没。
又是失笑“你在为我打预防针吗?”
“在为你心理建设。”
他声音带笑。“我心脏很强的。你知道有些手术是必须病人放了屁之后才能喝水进食吧?就算是大美人、玉女红星有时也得用放屁来宣告自己是ok的。”
“比起放屁,打呼好像是有格调了一点。”
“玫瑰?”
“嗄?”
他的手摸上她的,轻轻扣上。“玫瑰真的有刺。”
一想到她和祖父杠上的样子,他就忍不住发噱。他是知道玫瑰绝对不是省油的灯,可也没想到她这么悍!而且最厉害的是,她不但骂人不带个脏字,脸上的柔美笑容也始终没褪去,在这种情况下,她还能叫嘴底不饶人、说话尖酸刻薄的祖父被损得毫无招架之力,气得快全身冒火
强吶!在谈笑间能使敌人灰飞烟灭的,在三国有孔明,在现代还有个寇玫瑰!
“被发现啦?”她摸摸鼻子。“我一直很努力当一株不刺人的小蔷薇说。”他的手看起来修长美观,原以为这样的手牵起来一定都是骨头而且偏冷,没想到却是温暖而别有一股温润感。
叶逢春轻笑,慢慢的将身子侧向她,他有一双眼型漂亮的电眼,不笑的时候很冷傲,真心在笑时会弯成一道月桥。“我一直都不认为你是小蔷薇啊!”“咦?”她极力的压抑着心里的讶异。
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十七岁就长了刺的艳蕊怎会是小蔷薇?”
“”
听说,它要价两千万美金。
听说,它是能带来财富的神秘吉祥物。
听说,叶远池曾用尽心思,为的就是想得到它。
听说,它是叶逢春外婆家的传家宝,陪嫁给女儿的嫁妆。
听说,叶逢春的母视死前将它交给妹妹保管,要她在叶逢春满十八时交给他,让他将来戴在自己妻子手上。
而今,这只,不!严格说来是三只并扣住,可分可聚的蓝宝古董手环就扣在她寇玫瑰纤细的左腕上。
知道它的身价、来历和意义后,终于了解方才订婚宴上那些贵妇又羡又妒的眼神了。
上了叶逢春的车后,她一直在研究手腕上名为“天骄”的手环,她肯定它薪传的意义,可实在不明白它天价的原因。
两千多万美金,老天!要价六亿多的台币,恐怖!她十辈子只怕也赚不到这数字,而今,这样一个天文数字的东西就扣在她左手上,好像连左手看起来都不一样了。
偷觑了一眼叶逢春,他脸上有着淡淡、浅浅的笑
他咳咳,不会是因为方才的“那件事”心情才这么好的吧?千万不要啊!方才真的是她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做?!是因为受太多刺激?还是
话说在半个小时前,当叶逢春把天骄往她手上扣时,虽然大伙儿极为压抑,可她隐约听到逼得极紧的抽气声。
终于完成了今晚的压轴戏,当然要功成身退的快快离场。哪知,当他牵着她的手往外走,后头不但有叶太上皇的咆哮声,不知名欧巴桑的咒骂声、看好戏宾客议论纷纷的喧噪声高雅的五星级饭店订婚会场,霎时沦为传统的菜市场。
“回来!你们给我回来!好好的天骄戴在一个卖花女人的手上,成何体统!”叶太上皇的声音即使在“菜市场”中,还是具有他的独特性。
卖花女人?!奇怪了,这臭老头是八哥鸟是不是?就只会重复批评她是卖花的!一再重复被批评,心中的小火苗点燃了。
“那女的看长相就知道是狐狸精,诱拐男人想必是她最拿手的事了”
狐狸精?她是史上最无辜的狐狸好吗?她是代打的是代打的!还有
什么叫诱拐男人?叶逢春这种男人不去诱拐人就很不错了,谁有本事诱拐他?呵,笑话!这些人会不会太不了解他了?
还有,为什么感觉上她这代打的一直被当镖靶射,而真正的罪魁祸首却什么事也没有?这实在很不公平啊!心中的怒火在不知不觉中又飙高了些。
“她根本配不起他!感觉上,像王子配上女仆,嗤!卖花的啊”“现在有些女孩为了嫁入名门,手段可丑陋了!就不知道这叫寇玫瑰的,学会的是哪招?”
在议论纷纷之际,今晚一直用怨恨眼神看着她的“女主角”杨艳龄追了过来。
“叶大哥”
大哥?寇玫瑰的眼神瞇了瞇。她跟叶逢春很熟吗?还大哥哩!她和他相识了八年,现在还在连名带姓的叫,之前还叫叶先生呢。
大哥听起来很刺耳!
他停住了脚步,回头。“有事?”
“你今天这么一走,大好前程就因为她而毁了。”杨艳龄努力做最后的游说。“以你的才情屈就一个卖花的,太可惜了,她根本配不上你!”
深呼吸,她只是个“代打”的,可她已经被“打”得快变脸了。奇怪了,他就这么了不起吗?她和他就这么云泥之差吗?
为什么大家一致认定她配不起叶逢春,就是没有人说叶逢春配不起她?就算是一个“郎才女貌”打个平手都好。
反正一个卖花为生的,就是配不起叶大医生啦!
配不起、配不起、配不起
为什么她得被打得鼻青脸肿还不能还手?
配不起?不配配看怎么知道?寇玫瑰咬了咬牙,轻唤道:“叶逢春。”
他直觉的回过头,她瞪着他再瞪手一搭上他的颈子,就加强力道的将他拉了下来,主动吻上他。而她的唇一凑上,叶逢春也毫不迟疑的吻上。
谁说不配的?看到没看到没,这叫“合作无间”!
咳咳,原本只是真的“只是”抒发不平的吻,不知道后来怎么会吻得难分难舍去了。
对于那个抒发之吻,叶逢春没说什么。上了车,她红着脸忙着想解释“脱轨”原因,没想到大医生他可大方了,只是似笑非笑的说:“方才的吻令你感到不舒服吗?”
她很享受的!原以为舌吻是很很怪的事,可他一点也没有让她不适。
“那倒没有。”
“那就好了。”
他都这么大方了,她这主动献吻的人再解释太多,好像就太啰唆了。
车子慢慢的前进着,最后在一家大饭店前停了下来。
她猛然回过神。“这里是?”
“我们可能要在这里住一阵子。”
“咦?!”
“订婚的事,我不认为我爷爷会就此善罢甘休。”他无所谓,因为那老头子拿他没辙,可玫瑰不同,老家伙一定会常常找人去騒扰她。
除非他结了婚,一切尘埃落定,否则他不会死心的!
当然,他可以回到美国去,天高皇帝远的,他又能奈他何?
可他要的女人要不到,偏偏这女人的态度又如风似絮,一等一的狡猾。
要不到,无法将她留在身边,那又何止是遗憾?
他明知道今晚即使成功的取消他和杨艳龄的婚事,老头子还是不可能就此不干预他的婚事。当然,这也绝不是个能一劳永逸的方法,可
有个女人被他拐来,在众目睽睽下和他订了婚,这一步算是成功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vip房吶?
现在是旅游旺季,下榻的饭店又是五星级饭店中最受外国客户青睐的,因此早在几个月前就已预定一空,而且到淡季之前,几乎没有空房。可奇怪的是,没有提前预约,她和叶逢春还是住进来了。
后来她才知道,这间饭店居然是他的!
严格说来,这间饭店是叶逢春母亲名下的产业,她死后就留给他。只可惜儿子的兴趣不在经营连锁饭店,也不在金融,因此目前这些产业都请专业经理人管理。
这些产业听说是叶逢春的外公以极强势的作风,为外孙和外孙女保下的,这才没有落人叶远池父子手中,可手上的一家大型医院还是在女儿刚嫁进叶家时,被叶远池给骗进口袋了。
这位叶太上皇还真是老贼!什么利益都要,什么都贪!
饭店既然是叶逢春的,也怪不得在这种旅行旺季还有房间,不只有,还是超级vip房!
房间本有一个管家带着三个服务人员提供服务,可叶逢春一向喜欢有完全的个人隐私,因此只要求打扫人员每天来打扫外,就没有其他要求了。
他带她进房间后就说有事要先离开。
等他一离开,寇玫瑰忙着找浴室。这个时候若能有一个超大的浴白,放了一大缸水,然后点几滴精油泡澡,一定是件全世界最幸福的事了。
说真的,虽然参加订婚宴只是两个小时不到的时间,可老实说,她的压力还真不是普通的大,因为她今天演的角色摆明就是“箭靶”式人物,那种压力的累是比劳动了一天还要疲惫的。
超幸运的,因为vip房的浴白不但是水疗式的按摩浴白,而且还好大一座,只要水蓄得够,两个人一块儿泡澡都没问题。
两个人一块儿泡啊寇玫瑰一怔。咳!是方才那个吻还残留后坐力是不是?要不,她怎会想这有的没的?
下一刻她发现一个更加令人傻眼的事,镜子前的巴洛克式风格小瘪上,排了一排约莫有六、七种种类的香精油。
丙真是够vip!
既然人家那么有诚意,她实在也不用客气,于是大大方方的打开了其中一瓶,加入蓄着水的浴白中
约莫半个小时后,她才慢慢的跨出浴白,拿了条毛巾包上湿漉漉的头发,穿上浴袍,这才旋转门把走了出去。
原本以为是她一个人独有的空间却多了个人,寇玫瑰在一声极为压抑的抽气声后,踩出的步伐又缩回了浴室。
她抚着胸口。叶、叶逢春,他怎么会在那里?还大剌剌、如入无人之境的躺在她床上!抿了抿唇,她有些气恼的摸了摸身上的衣服。
除了贴身内衣裤外,身上的这身浴袍是该遮的都有遮到,只要不太计较效果。
唉!总不能一直杵在浴室不出去吧?而隔着一扇门对话,既没礼貌也很奇怪,还有啊,方才虽然只是一瞥,可她清楚的看到叶逢春正万分理所当然的躺在她的床上。
真的有些超过喔!
再确定一次男人看到她现在的样子,不会有任何遐想后,她这才慢慢的拉开浴室门。
躺在床上的叶逢春已经坐到床缘,正用一种有趣的眼神打量她。
这男人他一定得要这样时时刻刻卖弄他的風騒吗?再度被他逮着呃,不!重逢!是重逢!
两人相处的时日实在不是双手双脚够数的,可她不知是因为晚熟,还是天生“闭俗”面对他亲昵的眼神,还是会心跳加速。
“你不是出去了吗?”这饭店是他的,她可能有一段时间得寄人篱下,凡事不能太嚣张。
即使她很想直截了当的问:你到我房间来干什么?
人呢,要清楚自己的身份,人微言轻时,就不能做出“乞丐赶庙公”的事。
方才在泡澡的时候她想了很久,今天出席订婚宴她算是树敌不少,她的花艺公司和住所只怕真会成为叶家人的“观光胜地”
叶家没什么黑道背景,想必还不至于找人去威胁搞破坏,可三不五时可能常常会有人造访她,组个什么“劝导团”之类的,主旨在开示她,她和叶逢春有多么不搭,是天地之别!要她这只癞虾蟆不要妄想叶逢春那只逃陟。
说真的,要不是她“家累”太多,又天生爱好和平,她还真想试试看,到底是“劝导团”厉害,还是她这只“癞虾蟆”神勇!
唉原来当个爱好和平的人这么难啊!她小时候立定的志向是不是太难达到了?
言归正传,她有家归不得后,又不能去找大姐寇长命,她身体已经够差了,不想她再为自己担心。
二姐现在常常不在国内,三姐寇水仙最近听说在人情压力下,接了个“改造野猪”任务,原本已经很瘦了的她,看起来有够像纸片人,暂且别去烦她会比较好。
至于后头的几位在国外的在国外、还在念书的还在念书,而唯一在工作,且有自己住所的寇荷苞甭提了,那位小姐超级抠门,租的房子一定是那种既便宜且仅容一人,要住她那里大概她也只能提供浴白。
想来想去,她唯一能麻烦,且麻烦得一点也不会愧疚的,大概只有叶逢春了。
他让她成为箭靶她很困扰的,小小补偿供吃住实在没什么不好意思,可凡事要低调些才好。
好,认定她这段时日只能看他脸色过活,在他面前她就得有客人的样子。
寇玫瑰的话让他笑了。“这饭店是只准走出去,不能再回来吗?”
“话不是这么说,而是”就算回来也不该是这儿吧?
“有说直说。”
“这是我的房间,你是不是回错房了?”
叶逢春扬眉。“饭店已经没有其他的房间了。这间房不是平常会出租出去的房间,而是我回台湾时落脚的地方。”他平常很少回来,因此并没有特意置产。
“原来如此。”她还以为这是vip房呢!敝不得这房间以饭店供住宿的客房来说还真是大得有点离谱。
原来这是叶逢春的“家”!
是不是家不重要,问题是他的家虽然不算小,至少有二十坪以上,除了厨房外好像什么都有,可是那么大的空间却只有一张床,那代表什么?若是她要住下来,她就得和他同床共枕?
“之前之前我送花去的地方不是有一栋好大好大的和式屋?”她想叶逢春能出现在那里,想必是他亲朋好友的房子吧?“我可以住那里。”
“那里现在应该也成为我爷爷派人注意的地方了吧。”
那也不行喽?又想了一下
“那个那个知秋那里不知道行不行?我想,女生和女生住在一块会比较方便。”见他没有反对,寇玫瑰继续说:“而且叶先生也有喜欢的女人了,这种会让人有暧昧联想的事还是避嫌比较好。”她假装很好心的提醒“你知道的,有些事跳长江、跳黄河都洗不清。”
叶逢春似笑非笑。“我完全同意。”
她松了口气。
开什么玩笑!和这种很懂得卖弄風騒、不着痕迹放电、摧毁人家意志力于无形的男人同处一室,她怕呀怕她不知道哪天会受不了诱惑,重复十七岁那年的错事。
嗯,不二过,她要当颜回的信徒。
“那时候也不早了,我打电话给知秋,告诉她我今晚去找她。”
“你确定?”
“什么意思?”
“目前她是住在家里。”见她脸色微变,他说:“我想我祖父会非常欢迎你,这样他也省得践踏你、侮辱你还得舟车劳顿的找上你。”
寇玫瑰瞪他再瞪。这样玩她很好玩吗?
他饶富兴味的看着她。“玫瑰。”
声音突然变得温柔,有诈!“干么?”
叶逢春走向她,一把抽掉她包在头上的毛巾,将未干的长发散了下来,取来吹风机帮她吹干。
他的动作轻柔而小心,修长的手指在她发间拨弄,连带也轻挑了她的芳心。
明知道这个男人危险,也知道沾上了他,她平静的日子只怕告罄,可她贪着一些些刺激、一点点爱恋,和他不经意的温柔而无法果决的放手。
一向只有要或不要两种答案的她,摇摆了。
她肯定自己无法放手,可也无法去要这个男人。前者理由容易理解,后者呢?原因太复杂了。
叶逢春另有所爱,因为了解他,她清楚自己没有介入的余地。
因为无法下定决心,所以她对他的态度也变得若即若离。一方面怕自己和他走得太近,她会情不自禁的深陷,因此她想逃得远远的;一方面又渴望他的在乎,她想感觉到她对他而言是与众不同的。
叶逢春啊叶逢春!丙真是她人生截至目前为止,最大的难题!
吹风机尖锐的声音停了下来,他拿起梳子替她顺发。
彼此之间没有人多说一句话,这样的氛围久而久之太奇怪。寇玫瑰透过镜子偷瞄了一眼叶逢春,却见他掬起一束发,眼眸低垂,慢慢慢慢的将发凑近口鼻间。
她的心狂跳,脸也红了,因为他他
他正无限宠溺的吻上她的发!
这种亲昵这种在背地里的怜惜,比什么行径大胆的亲吻还叫人无法抗拒。就像是有人当着你的面大夸你是美人,和他在你看不到的地方说你是美人的意义是不同的,前者也许只是客气,后者却是绝对真心。
寇玫瑰有点恼。他宠她,那他那个女友算什么?她接过了他手上的梳子,声音有些哑。“我、我自己来。”
用左手接过梳子,这才看到手腕间一直解不下来的天骄。
“这手环我解不下来,戏演完了,这么贵重的东西不好放在我这里。”几亿的东西,要是遇到识货的歹徒她就倒楣了。
“这手环虽是古董,可却是很精密的玩意儿。要戴上去容易,解手环却需要钥匙,而且三个环各有把不同的钥匙。”
她闻言傻眼,手上的梳发动作暂停。咳!嗯好吧!既然是数亿的东西,也的确需要几把钥匙当保全。“钥匙呢?”
叶逢春不急着拿出钥匙,说道:“玫瑰,咱们之间的帐也该清一清了吧?”
帐?清一清?这人说话一定要像媒体炒作一样,语不惊人死不休吗?“有吗?我们有互欠过什么,或帐目不清的情况吗?”
“八年前你救过我,我一直没好好的报答你。再来,今晚你又帮了我一回,前前后后的亏欠,叫我很难心安吶!”
他现在是怎样?不给他报恩的机会,他钥匙就不掏出来是不是?
“玫瑰,我想过,既然你那么喜欢看童话,那么”
送她一整套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还是前些日子很“ㄏㄤ”的令人毛骨悚然的格林童话?
阻止了他的报恩法“如果你要送书,所有的童话全集我都有了。”当然,像白雪公主、人鱼公主那种女主角太蠢的,都让她送人去了。
“一千零一夜故事中有一则阿拉丁与神灯的故事。”喜欢看着她有些疑惑的眼神。“翻看那则故事时我就在想,为了感谢你帮助过我,我也可以许你三个愿望,在这三个愿望实现之前,你就是我的主人。这种组合也挺像现代版的阿拉丁与神灯。”
“主人?”当叶逢春的主人,也就是他是她的“奴隶”?呵呵,听起来好像还满过瘾的。
“你手上的三个环代表三个愿望,每实现一个愿望就解下一个。”
“听起来好像挺有趣的。”她最近正好有件事想麻烦他。
“你要说出第一个愿望了吗?”
“什么样的要求都可以吗?”
“我自认能力不差,可以帮忙做到的事也该不少。可是,像吞剑、跳火圈、睡钉床这种事,你可能要给我时间去练。”
这冷面笑匠!“放心啦!我看起来像这么不人道的人吗?”
“是不像,可不代表不是。”他笑了。“说吧,你的第一个愿望是什么?”
“我需要一个相亲宴,不要一对一,而是像男女联谊的那种。”一想到今天与会的达官贵人,她随即又补充“不要什么世家子弟,那种含着金匙汤出生的比较不会照顾人。”
叶逢春的表情没变,可深邃的眸子却闪过一抹深沉。“你要什么样的对象条件开出来,我替你介绍就是。”
“不是我啦!是我大姐。”要是知道大姐要什么条件的男生,那就好办了!她大姐的性子看似温柔,其实很有自己想法的。
咳怎么好像在说她自己?!
相亲宴?不要太特意的?“好。”
别人的事情解决了,接下来换她自己喽!眼前,她就有一个伤透脑筋的问题,就是
两个人只有一张床欸,她到底要睡哪里?难不成难不成真要要
她还在犹豫挣扎之际,就见他把身上的衣服一件件脱下,他很大方,连找个地方换衣服,或找个屏风遮遮掩掩全免了。
“你你你你你要干么?”
“换衣服睡觉。”他换上绵质的睡衣、睡裤。
要拖延时间!对!“你不用洗澡?”
“去赴宴前洗了。”他大大方方的掀开被子,很快的占住最好的位置。
寇玫瑰咬着牙。真够大方!说真的,她曾考虑要睡沙发,可她实在无法忘记几年前有一次在沙发上看书看到睡着,隔天一起来惨遭落枕的惨状。
一个礼拜!她整整一个礼拜无法“正视”任何人!
她叹了口气。“喂,睡过去一点,我是客人欸,好歹让我一点。”见他慢慢的往边边移动了一些些,她又说:“你不会有偷袭人家的怪癖吧?”
叶逢春睁开了眼失笑“玫瑰,我们真是心有灵犀呢!”
什么意思?“你真的会偷袭人?”
“不是。是我也想问你同一个问题!”
问她会不会有偷袭人家的怪癖?很直接的,她又想到多年前的“盗垒”不名誉事件。“才不会!”她也上了床,分了一半的棉被过来。
“那我可以安心的睡了。”小腿被某个花拳绣腿的女人踹了一记,他脸上的笑意更深了。
有些面子挂不住的寇玫瑰又开口“跟你说噢!我可是很有气质的,既不会打呼、不会磨牙,更没有半夜作恶梦会把人当沙包打的事。”这些事她一样也没少做过!
有哪个累到一沾床就睡着了的人不打呼?更何况她气管不好,打个呼不会这么天地不容吧?
她实在不知道叶逢春今晚有幸可以遇到几种?因为这些不良举动又不是在她有意识下的举动,她很久没有“枕边人”了,哪知这些恶习改了没。
又是失笑“你在为我打预防针吗?”
“在为你心理建设。”
他声音带笑。“我心脏很强的。你知道有些手术是必须病人放了屁之后才能喝水进食吧?就算是大美人、玉女红星有时也得用放屁来宣告自己是ok的。”
“比起放屁,打呼好像是有格调了一点。”
“玫瑰?”
“嗄?”
他的手摸上她的,轻轻扣上。“玫瑰真的有刺。”
一想到她和祖父杠上的样子,他就忍不住发噱。他是知道玫瑰绝对不是省油的灯,可也没想到她这么悍!而且最厉害的是,她不但骂人不带个脏字,脸上的柔美笑容也始终没褪去,在这种情况下,她还能叫嘴底不饶人、说话尖酸刻薄的祖父被损得毫无招架之力,气得快全身冒火
强吶!在谈笑间能使敌人灰飞烟灭的,在三国有孔明,在现代还有个寇玫瑰!
“被发现啦?”她摸摸鼻子。“我一直很努力当一株不刺人的小蔷薇说。”他的手看起来修长美观,原以为这样的手牵起来一定都是骨头而且偏冷,没想到却是温暖而别有一股温润感。
叶逢春轻笑,慢慢的将身子侧向她,他有一双眼型漂亮的电眼,不笑的时候很冷傲,真心在笑时会弯成一道月桥。“我一直都不认为你是小蔷薇啊!”“咦?”她极力的压抑着心里的讶异。
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十七岁就长了刺的艳蕊怎会是小蔷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