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生死由命,富贵在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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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信和少年公子正要离开,那一直不出声的道袍少女突然清气丹唇,对着罗信开口说:“敢问公子,这鹅毛制成的笔可是出自公子之手?”
面对佳人的询问,罗信咧嘴一笑:“你猜?”
说完,罗信很贱地转过身,大摇大摆地转身出了门。
少年公子很快就跟上罗信的脚步,笑着对罗信说:“在下李治,敢问公子高姓大名?”
正在前边走路的罗信突然打了一个跄踉,身体前倾了三两步,这才顿住身体,转头呆呆愣愣地看着少年公子,那眼神就跟青天白日里见了鬼一样。
少年公子被罗信那奇怪的眼神盯得全身不自在,正要开口,就听罗信问:“那、那啥,你刚才说你叫什么来着?”
“在下李治。”
咕。
罗信吞了吞口水。
话说,罗信这才仔细打量李治,发现这小子不仅人长得帅,还是一枚嫩嫩的小鲜肉。再结合他自身的穿着,还有谈吐举止,他的身份也就呼之欲出了。
尽管罗信不知道现在这个时候的李治是不是太子,但无论如何他是皇帝的儿子,是皇子,正儿八经的高富帅啊!
“原来是李公子啊,说起来你和我家妘娘一个姓呢,难怪一看到你就倍感亲切啊,没准百八年前,你们的先人还是亲戚呢。”
李治不禁笑着说:“也不知道刚才是谁要赶我们兄妹走来着。”
“哪有的事啊,走走走,我带你去我的作坊溜溜,顺便认识一下新朋友。”
作坊就在不远处,两人抵达的时候,作坊外的空地上停放着一匹马,有一个身穿武服的魁梧男子正百无聊赖地坐着。
这人就是昨天拎着罗信进卢国公府的程咬金次子,程处亮。
程处亮一开始也还没注意,眼见罗信走了过来,不由得抱怨了一句:“信儿哥,你怎么去了那么久?”
“家里来了客人,耽搁了一会儿。”说着,罗信就对程处亮介绍身边的李治。
来的时候,罗信就已经考虑到了这一点。
程处亮是卢国公程咬金的儿子,同时又是清河公主的驸马,说起来程处亮是李治的妹夫,这两人应该认识。
所以,罗信在介绍李治的时候,特意观察程处亮的表情。
果然,程处亮在看到李治的时候,眼皮明显跳了一下,同时罗信也发现李治还对着程处亮眨了眨眼睛,使了一个颜色。
随后,两人就装作仿佛第一次见面一样,用一种很坚硬的礼貌性话恭维对方。
罗信心里作数,并没有拆穿李治这拙劣的演技。
“信、信儿哥,最近长安盛行的八仙桌和太平椅是你制作出来的?”
作坊大门外有一个空地,那里摆放着刚刚上漆的家具,李治见了之后不由得面露讶异之色,而且对罗信的称呼也随上了程处亮。
李治的年纪并不大,看上去有十七、八岁的样子,但其实他才十四岁。说话文绉绉的,显得有些少年老成。
不过在社会跌摸滚打多年的罗信反倒是觉得,李治的真实性情应该不是如此。
他在接触到新奇事物的时候,那一份孩子天性,很自然地暴露了出来。
罗信笑着点点头,程处亮则是在边上笑着说:“不仅如此,那逍遥椅也是出自罗大公子的手笔啊。”
这一次,李治则是瞠大着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罗信,他那眼神就仿佛当兵十几年,第一次见到美女一样,就差留哈喇子了。
罗信可不会因为对方是皇子,真就怵他,对于罗信而言,无论李治这高富帅有多“高”、多“富”,对于他而言,那皇子和富二代也没什么两样,反正那些富二代要弄死他一个工厂“勤杂修理工”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生死有命,富贵在拼。
对于眼下的罗信而言,只要能够赚到小钱钱,他才不管对方是皇子,还是皇帝。
李治在作坊里绕了一圈之后,连忙跑到罗信面前,对着罗信说:“信儿哥,你也帮我整一套怎么样?”
果然,李治一兴奋,那些文绉绉的词汇立即就丢到九霄云外去,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了一个十四岁少年应有的天性。
罗信一把揽过李治的肩头,用左手大拇指和食指搓了搓,笑嘻嘻地说:“嘿嘿,只要有小钱钱,什么都好说。”
一听到钱,原本兴致高昂的李治脸色当即垮了下来,一脸挫败地说:“小弟家中虽然殷实富足,奈何爹娘管得很严,平日里给的都是一些细碎的银钱,实在是囊中羞涩啊。”
“我见李兄弟气宇轩昂,将来必成大器,所以……”
听到罗信这话,李治以为罗信是想打算送他一套,以此来增进彼此关系,笑着说:“你是要打算送我一套?”
罗信嘴角微微上翘,笑着说:“送那是不可能的,人家亲兄弟还要明算账呢。”
李治翻了翻白眼。
“哎呀,你现在没钱,可不代表将来没钱啊。令尊就算不将祖业传给你,待你成年总要给你买套房子、搞几块地,娶妻生子、成家立业吧?”罗信仿佛时刻都做好准备敲别人竹杠一般,从怀里取出了一张事先就准备好的小片纸张,那纸张上竟然已经写了好几排字。
李治一眼就看到纸张顶端的两个字——借据!
罗信这借据可是相当得完善,甚至可以当成范本了。
程处亮低头仔细看,还将上边的字都读了出来。
“借款人……于……年……月,向出借人……借款……两,借款期限……月,月利率……分,于……年……月归还本息。如不能按时归还,愿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出借人可手持本借据向官府状告其罪。”
读完之后,程处亮不由得对着罗信竖起大拇指:“信儿哥,你这是要上天呐,都将这借据写出新高度了。”
李治惊讶之余,更多的是对罗信这个人感到万分好奇,他实在想不出罗信这脑子究竟装了什么东西,竟然能想出如此繁杂多样的事物。
出于对那些器物的喜欢,再加上一开始的目的,李治从罗信手中取过借据,多看了借据几眼,问:“那一套要多少银钱?”
“友情价,二十五两。”
李治下意识地问:“黄金?”
罗信眼皮一挑,贱兮兮地说:“如果你给黄金的话,我自然没意见。”
罗信和少年公子正要离开,那一直不出声的道袍少女突然清气丹唇,对着罗信开口说:“敢问公子,这鹅毛制成的笔可是出自公子之手?”
面对佳人的询问,罗信咧嘴一笑:“你猜?”
说完,罗信很贱地转过身,大摇大摆地转身出了门。
少年公子很快就跟上罗信的脚步,笑着对罗信说:“在下李治,敢问公子高姓大名?”
正在前边走路的罗信突然打了一个跄踉,身体前倾了三两步,这才顿住身体,转头呆呆愣愣地看着少年公子,那眼神就跟青天白日里见了鬼一样。
少年公子被罗信那奇怪的眼神盯得全身不自在,正要开口,就听罗信问:“那、那啥,你刚才说你叫什么来着?”
“在下李治。”
咕。
罗信吞了吞口水。
话说,罗信这才仔细打量李治,发现这小子不仅人长得帅,还是一枚嫩嫩的小鲜肉。再结合他自身的穿着,还有谈吐举止,他的身份也就呼之欲出了。
尽管罗信不知道现在这个时候的李治是不是太子,但无论如何他是皇帝的儿子,是皇子,正儿八经的高富帅啊!
“原来是李公子啊,说起来你和我家妘娘一个姓呢,难怪一看到你就倍感亲切啊,没准百八年前,你们的先人还是亲戚呢。”
李治不禁笑着说:“也不知道刚才是谁要赶我们兄妹走来着。”
“哪有的事啊,走走走,我带你去我的作坊溜溜,顺便认识一下新朋友。”
作坊就在不远处,两人抵达的时候,作坊外的空地上停放着一匹马,有一个身穿武服的魁梧男子正百无聊赖地坐着。
这人就是昨天拎着罗信进卢国公府的程咬金次子,程处亮。
程处亮一开始也还没注意,眼见罗信走了过来,不由得抱怨了一句:“信儿哥,你怎么去了那么久?”
“家里来了客人,耽搁了一会儿。”说着,罗信就对程处亮介绍身边的李治。
来的时候,罗信就已经考虑到了这一点。
程处亮是卢国公程咬金的儿子,同时又是清河公主的驸马,说起来程处亮是李治的妹夫,这两人应该认识。
所以,罗信在介绍李治的时候,特意观察程处亮的表情。
果然,程处亮在看到李治的时候,眼皮明显跳了一下,同时罗信也发现李治还对着程处亮眨了眨眼睛,使了一个颜色。
随后,两人就装作仿佛第一次见面一样,用一种很坚硬的礼貌性话恭维对方。
罗信心里作数,并没有拆穿李治这拙劣的演技。
“信、信儿哥,最近长安盛行的八仙桌和太平椅是你制作出来的?”
作坊大门外有一个空地,那里摆放着刚刚上漆的家具,李治见了之后不由得面露讶异之色,而且对罗信的称呼也随上了程处亮。
李治的年纪并不大,看上去有十七、八岁的样子,但其实他才十四岁。说话文绉绉的,显得有些少年老成。
不过在社会跌摸滚打多年的罗信反倒是觉得,李治的真实性情应该不是如此。
他在接触到新奇事物的时候,那一份孩子天性,很自然地暴露了出来。
罗信笑着点点头,程处亮则是在边上笑着说:“不仅如此,那逍遥椅也是出自罗大公子的手笔啊。”
这一次,李治则是瞠大着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罗信,他那眼神就仿佛当兵十几年,第一次见到美女一样,就差留哈喇子了。
罗信可不会因为对方是皇子,真就怵他,对于罗信而言,无论李治这高富帅有多“高”、多“富”,对于他而言,那皇子和富二代也没什么两样,反正那些富二代要弄死他一个工厂“勤杂修理工”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生死有命,富贵在拼。
对于眼下的罗信而言,只要能够赚到小钱钱,他才不管对方是皇子,还是皇帝。
李治在作坊里绕了一圈之后,连忙跑到罗信面前,对着罗信说:“信儿哥,你也帮我整一套怎么样?”
果然,李治一兴奋,那些文绉绉的词汇立即就丢到九霄云外去,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了一个十四岁少年应有的天性。
罗信一把揽过李治的肩头,用左手大拇指和食指搓了搓,笑嘻嘻地说:“嘿嘿,只要有小钱钱,什么都好说。”
一听到钱,原本兴致高昂的李治脸色当即垮了下来,一脸挫败地说:“小弟家中虽然殷实富足,奈何爹娘管得很严,平日里给的都是一些细碎的银钱,实在是囊中羞涩啊。”
“我见李兄弟气宇轩昂,将来必成大器,所以……”
听到罗信这话,李治以为罗信是想打算送他一套,以此来增进彼此关系,笑着说:“你是要打算送我一套?”
罗信嘴角微微上翘,笑着说:“送那是不可能的,人家亲兄弟还要明算账呢。”
李治翻了翻白眼。
“哎呀,你现在没钱,可不代表将来没钱啊。令尊就算不将祖业传给你,待你成年总要给你买套房子、搞几块地,娶妻生子、成家立业吧?”罗信仿佛时刻都做好准备敲别人竹杠一般,从怀里取出了一张事先就准备好的小片纸张,那纸张上竟然已经写了好几排字。
李治一眼就看到纸张顶端的两个字——借据!
罗信这借据可是相当得完善,甚至可以当成范本了。
程处亮低头仔细看,还将上边的字都读了出来。
“借款人……于……年……月,向出借人……借款……两,借款期限……月,月利率……分,于……年……月归还本息。如不能按时归还,愿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出借人可手持本借据向官府状告其罪。”
读完之后,程处亮不由得对着罗信竖起大拇指:“信儿哥,你这是要上天呐,都将这借据写出新高度了。”
李治惊讶之余,更多的是对罗信这个人感到万分好奇,他实在想不出罗信这脑子究竟装了什么东西,竟然能想出如此繁杂多样的事物。
出于对那些器物的喜欢,再加上一开始的目的,李治从罗信手中取过借据,多看了借据几眼,问:“那一套要多少银钱?”
“友情价,二十五两。”
李治下意识地问:“黄金?”
罗信眼皮一挑,贱兮兮地说:“如果你给黄金的话,我自然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