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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谷惊魂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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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候我刚和上一位恋人分手,大概有三个月的日子一直痛苦不堪。那是个冬季还迟迟不愿离去的早春,天色总是忽明忽暗,总是阴天、多雨。

    我常常就莫名地哀伤起来,觉得没人疼,觉得孤独。由于思念分手的男友再加上对未知命运莫名的恐惧,我经常哭。我常常哭着入睡,然后又哭醒,眼泪就像河水一样在我脸上流淌。后来我甚至都懒得擦了,让它自然风干。

    在那些因想念他而睡不着的夜里,我一遍遍地对自己说:总有一天,你会忘记他的。你知道,这是规律,你每次都能将想忘掉的人忘掉,这次也肯定能。

    在这样的心态中,只有恐怖片能打动我了。

    看完恐怖片后如果吓得睡不着觉,我就打开电脑给自己连播三遍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后来,我去了趟新华书店,买了张斯大林身着戎装的海报贴到了墙上,面对着他那炯炯有神的眼睛,从此之后我再也不好意思失眠了。

    有部片子讲的是一位极其孤独的女孩,总是得不到她想要的温情和爱情,只有布娃娃作伴。最后她杀了她所有的朋友和喜欢的人,把他们的身体慢慢拼成一个人的形状,当她拼成的人躺在床上时,她令人心碎地、满怀期待地看着他,发现他的眼睛并没有望着她。她哭了,然后慢慢挖下了自己的眼睛。当她把眼睛放在那个人的脸上时,奇迹发生了。那个人活了过来,伸出手臂搂住了她。是出于共同的孤独还是感动?最终他们心意相通。

    至少它给了我一个启发:如果没有朋友,就自己创造一个。

    我开始迷恋上网络聊天。我发现了一个全英文的以音乐交流为主的网站。身边喜欢音乐的朋友都在里面注册听歌交友,我也不甘落后地注册了。

    在那里我叫vanunu,1986年对西方媒体首次指出以色列藏有核弹头的前工程师的名字。

    没有人看出这名字有何喻意,我的友邻里都是些摇滚乐和诗歌爱好者。

    这一天,我刚登陆这个音乐网站,就看到有人加了我。在留言条里,他说他和我有共同喜欢的乐队,共同喜欢的作家,还有——共同喜欢的政治和历史。这最后一句话令我窃喜,随之而来就是一抹担忧。那种心情很复杂,像被人看穿了心思的小孩。这句话告诉我,他知道vanunu这个人。其实我知道他,仅仅是从报纸的某个小辞条里,觉得这个名字的读音很好听,如此而已。哪知后来我真的用了他的名字呢?我点开他的资料,brad,美国人,住在阿拉斯加,二十九岁,水瓶星座,已婚。没有照片。看着他这条留言,我犹豫了一下,就同意他加我为好友了。可能比起被一个人了解的可怕,孤独是件更可怕的事吧。

    我和brad聊上了,刚开始是互相留言,后来不过瘾,就互相加了msn。我们在msn上聊得不亦乐乎,他说他喜欢佛教,曾在日本学过禅。我们从文学聊到音乐,从电影聊到衣服,从毒品聊到香水,从家庭聊到军事,还有旅行和西藏。他说他爸曾经是海军陆战队队员,我说我前几天还刚买了一套关于介绍美国海军陆战队训练情况的dvd。我们的话题很广,几乎谈到任何话题都一拍即合,很有共鸣。

    我的英语并不好,要深谈下去很困难。改天一上线,他居然跟我用中文说了句“你好”原来他居然下载了个中文翻译软件。这简直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俗话。我们就这样你说句英语我说句中文,金山词霸对中文之星,你来我往,一聊就到天亮。

    我所在的文学院管理比较松,有时候只有上午有课,brad没有工作,时间也很自由,我们常常从我的午夜聊到他那边的午夜。

    我常常聊着聊着就“嘿嘿”笑起来,欣慰地球另外一边居然还有个人如此懂我。笑完就又感觉惆怅,这种看得到摸不着的友情令我感觉有些迷失。我像一只蛰伏在洞中受伤的野兽,沉默寡言,深居简出,连睡衣都不换。我慢慢消瘦下来,头发长得老长,捂了一个冬天的皮肤重又变得苍白,在上网的时候兴奋莫名,还经常自言自语,现在想想那段时间简直就是神经病的前期表现。

    玩摇滚乐的女朋友gia王给我打电话来,说有个挪威的电视台采访她,希望我能作陪。我说好吧。如果不是这样,我可能就真的一礼拜不出门了。

    摄影师是个年轻而和善的北欧男人,他跟拍了几天我们的日常生活,比如游泳的时候、逛街的时候、看演出的时候、坐在酒店的玻璃窗前侃侃而谈的时候。我的朋友在摄像机面前从容自得,而我则像一个蹩脚的演员,不是情绪不到位就是表情过于夸张。总体来说,我还是说了那段时间说得最多的话。

    我渴望像游泳的时候,把头埋进水里,只听得到水花溅起的声音,周围一片安静,像空白,如果能这样一直游下去多好,不用跟谁说废话,不用想琐碎的生活,不用想土崩瓦解的爱情,就这样一直潜在温暖而凉爽的水里,让它包围我的身体,一直游下去。

    走出游泳馆,头发还湿漉漉的,北京初春晚上的寒风吹着光秃秃的树枝噼啪作响,同时也灌进了我的脖子。我赶紧把头塞进羽绒服的帽子里。天是微微发亮的蓝色,时间还早,我们几个人站在游泳馆门口商量去旁边吃麦当劳,突然我感到万分孤独,吃完饭还要孤独地回家这样的事情变得无法忍受。我强烈地期盼这个采访能多拍几天,这样我就有人陪了——我被这种朴素又傻逼的想法吓了一跳,有那么几秒钟我甚至有了一种想哭的感觉。我知道我的朋友还有摄影师他们还在身边,是绝不能哭出来的。我强忍着这突如其来的泪水,把眼眶憋得通红。

    “您是我的心灵伙伴。”在网络上brad打来这行字。

    心灵伙伴。我一动不动地盯着电脑屏幕上的这个英语单词。他吓了我一跳,这是我一直在寻找却又不知如何称呼的词,然而却被他说了出来。

    最后一天拍摄是在迪厅,那天是情人节。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安排去迪厅,可能要顺便体现一下发展的中国里主流年轻人的夜生活。去之前我就已经喝了几杯,快到迪厅时,一阵抵挡不住的头晕令我不得不坐在路边稍作喘息,四周都是手持玫瑰花的情侣和三五成行的年轻人们,我醉眼朦胧地看着他们。

    不知何时我突然意识到旁边多出个平头方脸的男人,他正在若有所思地打量着我。见我看他,便走过来,在我身边坐下,问道:“你怎么了?”我没搭理他,他继续问:“怎么了你?”说着,他就把手放到了我肩上,用像在哄小孩的口气说:“找个地方轻松会儿吧”

    刚开始我还有些理智,说不了,不用管我。当他再次重复并且试图紧紧抱我时我终于忍不住了,我挣脱他的手,边向迪厅跑边喊:“你是什么人啊,凭什么跟我说话?把我当什么人了?啊?你也配!”

    一进门差点撞到那个摄影师,他怎么会站在门口?他笑嘻嘻地扶着已经明显喝多了的我,我问:“今天咱们拍什么?”

    gia王已经在舞厅中间跳上了。她跳得很投入,手扬得很高。摄影记者跟住她不停地拍,噼噼啪啪闪光灯不停地闪,周围的人都在看她。这音乐太弱智了,如果是平时我早就不自在了,幸好今天我喝多了,我冲进舞池,冲镜头竖了个中指。

    以前看电视的时候,我总是怀疑那些在镜头前面侃侃而谈的人是不是他们本人。他们要说的话是不是他们真正要说的?那些被摄像机忽略的东西才是真相。就像刚关掉机器时脸上疲倦的表情,某个讽刺的眼神和忧心忡忡的精神状态,这些都不会出现在摄像机前,他们把它管理得很好,只让它在没人时才尽情流露。

    拍摄结束后,摄影师说他明天回挪威。我们顺路,决定打一辆车回去。我们随意聊了两句,便沉默下来。过了几秒钟,他转过头来,轻轻地吻了我的唇。我微微地闭上眼,开始回吻他——不,他没有吻我,我也没有俯身过去吻他。这些仅仅是我的想象,被我戛然而止禁止再想下去的想象。我警觉地睁开眼,看到的是车座上铺着的白色椅罩。汽车缓缓开近宾馆的大门,终于停了下来。他侧过身子,给了我一个拥抱。我们紧紧地搂在一起,他说:“takecare。”

    “保重。”我说。

    “再见。”

    “再见。”

    他下车后我松了口气:我终于学会自控了。

    若是从前,我肯定是要吻他一下的吧?或者还会要求去他的宾馆。没什么目的,就是打发无聊的时间。

    是呀,比起无聊来,被拒绝的滋味儿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吧?

    在这孤单的夜晚,我孤单地坐在出租车里,看着他孤单的身影走向酒店的旋转门。不,他不会孤单,明天会有摄影师与他同班飞机回国。既然如此,他便安慰不了我的孤独。

    我挪到靠右边车窗的位置,把一双腿舒服地伸直。出租车再次开动,快速而安静地驶过东长安街,驶过西单、军事博物馆和公主坟,转了几个弯,来到我住的大院门前。比起喧嚣、娱乐场所众多的北京东部,我还是喜欢西边。我喜欢西长安街上的建筑,那些老式的、恢弘的苏式建筑总是让人感觉有种厚实的安全感。在这些建筑中,我最喜欢的是军事博物馆。尤其是晚上经过那一片儿,侧头正好看到军事博物馆顶上的红星时,我总会感到心潮澎湃。

    过了十二点,电梯已经停了。爬楼梯时想到网络那头还有我的心灵伙伴在等我,而现在正是他们国家的下午时间,他肯定在网上,不由得兴奋起来,连上楼都有劲儿了。那段时间我常上msn,一天不上就不能心安。一上msn,brad果然在线:我美丽的花回来了。

    我顿时心里暖融融的。这叫什么?这叫“心灵伙伴”!

    我们聊得很投机。与别的聊天对象要求看照片和视频不同,brad从未让我给他传过照片。不过我的照片栏里总是放着最新的照片。我也在网上认识了许多有趣的人,其中一位叫david,美国某大学的历史和哲学讲师、作家。我们聊天时,我戏称他为我的老师。天知道他是作为我的英语老师还是文学老师,我们常常聊的都是文学,他经常在网上给我弹吉它。他挺漂亮,有张照片是坐在蓝色法拉利车里的。我总是传给他我的最新照片,从各种各样的自拍照到浴室自拍图不一而足。后来发展到我们对着摄像头手淫。

    “我喜欢你的腰。”david说。

    难怪他这么说,他们那边吃的脂肪含量比较高,所以电影里的人除了帅哥美女之外,腹部都长了一圈有点像游泳圈的脂肪。

    有时候我洗完澡直接披着浴巾和他聊天,他夸我穿着的裙子漂亮,我说这是浴巾,结果这话又勾起了我们的情欲,两人再次重复一遍脱衣服调情的过程。

    他说你来美国吧,等夏天我们学校放假,我带你到处去玩,还要喂你吃冰淇淋。草莓味的,我说。小孩子气的调情。可美国哪能想去就去呢?至少需要一封邀请信。而david又无法代表他的大学给我发邀请信,此事就搁下来了,像我们说过的玩笑,没有再被提起。我们偶尔通电话,幸好我的手机是全球通,可以通全球,不然我肯定要去买张国际电话卡的。david没有女朋友,他说他爱我,我也说过爱他。

    还有个英格兰伦敦的喜欢摇滚的文身小青年,我们的交流往往简单粗暴,每当他上网我们就说些淫言秽语,彼此调戏一番。那时候我的英语突飞猛进,懂了许多实用的单词和短语,有些是用来自我介绍的,有些是用来交流增进了解的。没有一本教科书里有这么多涵义丰富的词汇,就算有也没有这样灵活机动的学习方式。“在战争中学习战争”在聊天中学习英语,这句话果然没错。

    有个比文身师有修养的英国男孩,当时他正在英国北部的某个城市上学。我甚至没有记住他的名字。他给我在msn上讲了一个非常别致、不落窠臼的黄色小说,让我在自慰之前便不可抑制地有了高潮。光看他的英语叙事方式就high了。不得不说,不是每个说英语的人都能把英语说好的,能说那么活泼又不下流的英语的人,仅此一位,因此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david的英语书卷气太重,brad的英语没问题,只是他太迷恋我,难免纠缠于语法和叙述方式,brad的说话方式太街头太摇滚乐,有股痞气。算起来,唯有他的英语完美无缺。可惜,由于我msn上的人太多,我后来再也没有找到他的名字。

    我像个孩子发现了新玩具似的沉迷于这种网络对面那形形色色的男人们和这种方便顺畅又丝毫没有后顾之忧的性关系。这些关系里面,有些是单纯的性关系,有些是夹杂着爱与友谊的性关系,还有些没有发展性关系,就仅仅是朋友。我们通过网站认识,在msn上继续交流,诉说彼此的生活和爱情,互相出主意,没话说的时候就打个招呼各忙各的。

    总体来说,在这个音乐网站上认识的人都还算有素质,在另外一家专门交友的网站认识的就比较不堪了。有位尼泊尔的仁兄半夜跟我聊了半个小时,就约了当天凌晨的约会。他坐了十六站地铁从他所在的东边的大学到达我西郊的家,鱼水之欢后此人仅仅休息了十分钟便坐地铁回去了,说是学校里举行运动会要踢足球。我坐在床上目送他离开,真佩服他的体力!后来我没有再约见他,因为那天为了约会我整整打扫了两个小时房间,还特意换了崭新的刚洗过的白床单,把我床底下那些小说或诗歌类的书籍都扔到了阳台上,而他却只待了四十分钟。我躺在床单上想,至少两个月内不用换床单了。

    总之,我可以随便和人上床。只要对方不认识我。

    我有许多感情,却完全产生不了男女之爱。

    我唯一的安慰和幻想对象,就是那些已经死了的作家和诗人们。我常常为他们写诗,假装他们还活着。

    自从认识了brad之后,我经常聊的人除了他就只有david了。

    david欣赏纳博科夫的微暗的火,他说这才是这位俄裔作家最棒的作品。那本洛丽塔仅属二流。他说他还欣赏日本的一位流行作家。我发现他的欣赏口味也仅属二流。

    我和brad聊音乐和服饰,他说在高中里面体育迷和朋克们互相恨对方。

    “为什么?”我问他。

    他解释道:“因为他们有不同的生活。体育迷们喜欢运动,讨厌颓废的生活;而朋克们厌恶平常的生活,觉得体育迷们没脑子,从来不思考,只知道锻炼身体。”

    他还给我发来一首唐诗的英文版,说他很喜欢。我盯着屏幕看了半天,发现应该是李商隐的诗。我想了一会,该不会是那个“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吧?后来一想,不对,到网上一查,原来是这首:

    飒飒东风细雨来,芙蓉塘外有轻雷。

    金蟾啮锁烧香入,玉虎牵丝汲井回。

    贾氏窥帘韩掾少,宓妃留枕魏王才。

    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

    第一次通电话时,brad被我糟糕的英语震住了。他肯定想不到翻译软件对我的帮助有多大,而那些该死的英语发音又是多么难以发出。震惊之后,他哈哈笑起来,说我的英语发音很逗。他很通情达理地给我打来电话,没有让我付昂贵的手机费,这让我想起david,每次都是我给他打,他从来没给我打过。这样想起来让我有点不爽。在网络通讯还不够普及的昨天,我们只好用真金白银来打电话。

    有一天,brad在网上说他妻子想和他离婚,还说他和我结婚我就可以去美国了。

    这种荒谬的想法吓了我一跳,随即而来的是种因为国力不够强大而产生的某种强烈的愤懑之情。用不着用这么极端的方式吧?“不用,谢谢了。”我给他回了这一句。我当时肯定涌出来些自豪感——幸好不是八十年代末的中国了。

    brad也说这很荒谬。他说他没有这个想法,是他老婆自己提出来的,可能是对他经常上网有所不满,主动要求离婚吧。他说他妻子和他结婚时还是“处女”所以他想尽量为她负责。后来我见过他传来的她的照片,不好看,面目温和得近于模糊,发福的身材,黄褐色的头发,是一个普通的美国家庭主妇。看到这照片时我还有些同情她,其实同情什么呢?美国女人也不全是好莱坞明星,大部分人可能就是这么普通和平凡。

    “我很喜欢佛教,以前曾经去过日本学禅,五月份时我打算去曼谷待一段时间,教英语,拜寺庙。我很想当和尚。小时候我喜欢写诗,想嫁给morrissey。青春期的时候是同性恋,吸毒、写诗、疯狂做ài就是我的生活。后来我喜欢上了佛教。认识您真好,您可能是观音。”

    我深深错愕,仍然被感动了,不由自主地对他说:“您真好。”

    brad开始称呼我为他的公主。我们的聊天频率越来越频繁。他对我尊重而殷勤,而且很粘人,就连聊天的间隙我上厕所他都要叮嘱我快点回来。一丝不快闪过我的脑际,但很快被我忽略掉了。

    由于日夜颠倒,时差紊乱,我时常有种上天在上或神灵在看着我的幻觉。一切正在发生并通过我发生,这是一种再循环的感觉。真是既奇怪又荒谬。不,仅仅是荒谬。梦幻的气息笼罩着我,即使我言语粗俗,强烈的梦幻感也不容置疑。我没有吸毒,却随时能产生幻觉。这种感觉是好还是不好呢?我越来越瘦。生活的一半是梦境,就连醒着的时候也像在做梦。梦境逐渐超出了正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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