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乌鸦比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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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过了十八岁生日以后,有那么几个晚上,我一直重复去做同一个梦。梦中有一个人影一直飘忽不定,我看不清他的样子,但是清楚地知道他的皮肤很黑,不是一般的黑,黑的发亮。他应该不会是我的白马王子,而我却沉沦在那个梦境中无法自拔。
那一年的圣诞节(1999年),我还是个学生,那个时候的我,剪着短发,穿着一身校服,一个人无依无靠地走在大街上。我的眼神落寞,神情疲惫,感觉麻木,心情郁闷。我想到了所有能形容此刻自己情形的词语。我在大街上逛了一圈又一圈,最后我走进了一家书店。书店人烟稀少,在这个时间,年青人应该会相聚在教堂,不管信不信教,只需要那种气氛,似乎在祈祷,又在盼望与诉说。我不是那个集体的,我怕在那里站太久会迷失了自己,我常常这么无助,莫名其妙的害怕被同学们所遗忘,站在那个满是人的地方,耳边是欢声笑语,心里却苦闷极了。
我手上拿着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这两本书我在学校的图书馆借来看过,觉得很不错。我想买下它们,因为好书是可以看多次的。可是,我只是个穷学生,我没有太多的零花钱将两本书都买下,就算买一本也是从我的伙食费中挤出来的,想想自己也不要太勉强了,于是,拿着活着放下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的心里是有些不舍的。
在书店转悠了大半个钟头。然后拿着活着去付钱。我站在一个男孩子的后面,我看不见他的样子,我只能看见他的后脑杓,他个子不高,跟我差不多。很使我惊讶的是他买下的书正是我刚才放下的那本许三观卖血记。就这一下子,感觉好像近了些,我顾意把头转过去,凑近他,想看看他的脸。刚好,他付好钱转了个身,于是,我几乎用很不礼貌的眼神注视着他。
他架着一幅很厚的近视眼镜,额头上有一个不大雅观的伤疤。眉毛浓浓的,藏在镜片里的那双眼睛很疲惫,流露出稀里古怪的情神。他最大的特征应该是他的皮肤吧,从来没见过有人的脸会那么黑,像乌鸦一般。
我想起了那个梦,想到了梦中的那个黑皮肤的他。
“你叫什么名字?”好半天,我觉得我应该问他些什么?
他不搭理我,转过身就走。
我紧跟几步,想说些什么?但我的嘴唇只是抖动了几下,居然一个字也说不出口。我停了下来,看着他走的很坚定的背影,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我转过头不看他,看了一眼身后的书店,我刚才是在那里遇见他的。
“为什么不跟上来呢?”
我很意外地转头看他,刚才是他的声音吗?
他向我走近了些,再近了些。
又是那张脸,黑黑的。是他在对我说话吗?
“你很奇怪,我们认识吗?”他问我。
“你很像我的一个好朋友。”我向他撒了个谎。
“真的吗?很少有人的皮肤像我这般黑的。”
“我电视上常看到比你更黑的人。”
“我说的是中国人。”
“我那朋友的皮肤也黑的很特别,所以遇见你真的很难得。”
“所以,你那朋友长的肯定难看。”
“跟你一样!”
他笑了笑。
我打断他的笑声:“我叫单一,你呢?”
“乌鸦。”
“是树枝上呱呱叫的乌鸦吗?”
“是的,那种鸟会给人带来不幸。”
“哦!”
“除非我死了!”
“哦!”
分开的时候,我们约定要保持联络。他说他太寂寞了,需要找一个心灵寄托,我就是那个能给他带来慰籍的人。
我不知道我们追求的是什么?但是后来他告诉我,他追求的是一个梦。
正像他说的一样,我们一直保持着联系。他来信告诉我,说他是喜欢我的,每次叫朋友帮忙寄信给我,朋友都会这样问他:单一,是你女朋友吗?他都会说:笨蛋,不是女友,是朋友啦。即便是这样他都会觉得幸福。我知道他是喜欢我的,但他用到“幸福”两字让我感到害怕,这个时候又觉得他的天真与孩子气了。我又怎能给你幸福呢,我需要的是快乐,是刺激,是热情,还有实实在在的生活。其实我也是喜欢他的,喜欢他是因为喜欢他奇里古怪的思想,他的思想让他变得深沉、神秘,但他的灵魂却显得疲惫与脆弱,这不是我所能负担得起的压迫。他的精神世界对我来说无疑是一种负担。
一年半后他考上了大学,他考上大学的时候,我刚出来工作。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直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他说我的样子纯纯的,很可爱,他说我以后最好不要用这样的眼神盯着陌生人瞧,这样会很危险,我笑了,笑的时候我露出了我的牙,一颗颗细碎的牙齿,不够洁白。
如今整整三年过去了,我已经找到了我的白马王子。可我依然惦记着他,想着他应该会长高一点,不过样子应该没有变,带着一幅很厚的眼镜,脸上有一个疤,是踢足球时候擦伤的,还长了好多的“豆豆”洗脸的时候他用除豆洗面奶。
他自杀的那天,我刚好在公司加晚班,很意外接到他的一个电话,他对我说,他出卖了他的灵魂,他的灵魂已经飞去了,现在找不回,一个人只托着一个躯体,空空荡荡,随时可能离去。
没有什么奇怪的。他一直给我灌输着他的麻木、颓废、不安与困顿。我很平静,我以为他在发泄他的情绪,我刚好是他的听众,一切都很凑巧而矣。
在第三天的中午,我又接到了他的电话,这次他的声音很轻,我以为只是声音很轻,然后他告诉我,三天前他吃了很多安眠药,后来被老师、同学送进了医院。我的心跳得好快,这似乎应该是真实的,不应该是梦呓。
“人没有精神是万万不能的,人一旦有了精神却也活不了。”我听出来了,他的声音不但很轻,而且很虚弱。
“听着,我会乘今天下午的车,我会去看你的。”
“嗯!”
我的眼睛有潮湿的感觉,有想哭的念头,但没有眼泪。
请了假,到他那边已经是半夜了,一个人在街上乱逛,我有些怀疑了,我这样做为的是什么?是想探望一下病中的朋友?还是,我会认为我会有跟他一样的“下场”我是不应该用“下场”两字的,我做错什么了吗?只是觉得活着的人都是有些累的。
很奇怪,见到他的时候,他的精神很好,眼睛亮亮的,头发有些乱。
我应该显得很疲惫,见了面,我双手撑着腰,酸酸的感觉。
他对着我微笑,那家伙说:“单一,总算让我见到你了!”
我心里想:人做的好好的,为什么要想着去死呢?而此刻你却在笑,这样的人真的是太笨了。
“能帮我把眼镜拿过来吗?它放在我床头的柜子里,然后帮我戴上,让我看看你的脸,你好吗?”
我依他所说的做了,顺势在他床边坐下。
“你爸爸妈妈一定是着急了,你不应该那样的。”
“你比以前瘦了,黑眼圈也有了,日子过得不开心吗?”他喃喃自语。
“你怎么真自杀了,做人不好吗?肯定吓坏家里人了。”我把声音提高了许多,有些气愤,我不喜欢他现在看我的眼神,好像受伤的那个人是我,生病的那个人是我,需要安慰的那个人还是我。
“哦,我只是说我有些困了,迷迷糊糊把安眠药当成了巧克力糖,那时我床头刚好放着一瓶巧克力糖。是的,当时,我就是这样跟爸妈说的。”
“他们相信了?”我嘴角抽动着,眼睛涩涩的,却也笑了,觉得自已笑得很怪。
“相信了。”他皱着眉头说,样子挺滑稽。
“老实说没有什么可以令我真正开心的了,我所能看到的只是哀怨,这是命,有些人是注定一生不会快乐的。有一天我梦到自己割肉给乌鸦吃,一路过来救活了很多小生灵,有只猫头鹰愿意跟随我一生,我很高兴的带着它到山上去隐居,醒来后我就没有去上课,一直迷惑在那个梦境之中,好久,好久,那一天我没吃,没喝,睡了。”
“你是书看多了的缘固,你不要胡思乱想了,不要谈论这些好吗?那只是一个梦境,梦有时会很莫名其妙,除此,醒来后,一切都不会是真的,人还是照样要生活。”
好一阵沉默。
“最近还喜欢看书吗?”他问。
“看的。”
“看什么书?”
“看安妮宝贝的彼岸花八月未央告别薇安,还有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我随口说着。
“很黑暗的作品,也很抑郁!”
“我喜欢。”
“是吗?”
“喜欢去体会、去欣赏、去感觉。我觉得他们都是很了不起的人,他们在痛苦中得到幸福,不像有些人被生活逼急了,就想着自杀。”
“哦!”
又一阵沉默。
“不看九丹的作品吗?”
“也看的,看了她的女人床、乌鸦、漂泊的女人。”
“她是个妓女。”
“我想是吧,不过她很有个性,她说了别人不敢说的话,因此她遭到了攻击。”
他苦笑,摇了摇头,若有所思:“我也很有个性,我比安妮宝贝和村上春树勇敢,比如我敢自杀!”
“你他妈的还真有个性。”我被他逗乐了,虽然他说的话根本不符合常理,但是有些时候我觉得他挺有幽默感的。
“我想出家,但是,我爸妈不允许。我不想伤他们的心,我觉得自己很不孝。”他看我的眼睛有些慌。
“出家?是不是就是当和尚的意思啊?”
见他点了点头。
我愣住了,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永远只活在自己的心中。
“为什么不等大学念完了,出了社会,你就不会那样想了,我前天乘公车的时候看见一个和尚在车上吸烟,把脚跷得老高老高的,一边还在用手机与别人通话。”
“是这样吗?”他有此乐了。
“络文,她没有来看你吗?”络文是他的女友。
“她不知道我现在这样了,我没有告诉她,她现在人在外头,离得远了,路上来去不方便,我也不想让她担心。”他说这话的时候,一直看着我的眼睛,那么清彻。
“可是她是你女友,你出了事,她都不知道,事后她知道了会有失落感的。”
“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只是想这样挺好。”他依然看着我的眼睛,事实上,是我一直在看着他的眼睛,所以我才知道他也一直看着我的眼睛。书上说看着一个人的眼睛会看到对方的心里去的。我信这话,我知道他也信。
“你一直都这样随心,怎么一点也没变。有些时候也是需要为对方想想的嘛。”
“其实,我从小开始就不打算娶妻生子,一直羡慕人家的爱情,却不准备自己去拥有。女朋友?真的有那么重要吗?为什么我交了女朋友却没有感觉到幸福,只是一味的担心她会伤心,不快乐!”
我没有说话,我看着他的上下嘴唇合上了又分开了,声音就是从那里出来的,我并不想多说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络文是可悲的,因为他交了一个很不一样的男朋友,我觉得他不但没有依靠感,更何况他连自已的生命也不去珍惜。但是隐约中,他就是有一股吸引力随时牵引着你的情绪。
“不说话了吗?”
我继续着我的沉默,我已把视线转移,但是我依然感觉得到他复杂的目光。
“你知道我一直喜欢你?”
“什么?”
“那你喜欢过我吗?”
被他这样一问,我居然不知道如何回答,思考了几秒钟,五秒或者是十秒,总之不会超过十秒,我很肯定地告诉他:“我也喜欢你!”
“是吗?”他露出欣喜的神情。
“但不是爱!”我补充了一句。
“有区别吗?”他的神情依然是愉快的,或许对于他来说,这已足够。就像他说过的那样,他从未想过娶妻生子。
“因为你对我来说是一个很特别的朋友,我以后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你!”
“那你男友呢?你会找到第二个他吗?”看得出,他问这话的时候很认真。
“他没有你那么复杂,他只是个简单、快乐的人。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像他一样平凡的人,但爱是一种感觉,有些时候人不应该是贪心的。”
我们的这段对话很急促,就像他的心情一样,而他的心情又影响了我的情绪。
“是吗?”他沉默了片刻,想了想“络文是一个很简单的女孩子,所以我想好了,我会给她自由的,她应该是快乐的才对,跟了我,她不会幸福的。”
有些时候,觉得他像个孩子,我不可否认,我是喜欢他的。没有什么理由,或许我只是喜欢上了自己。他也一样,他不只一次跟我提起过精神之爱,不需要彼此拥有,只希望对方一直存在。生活就像照镜子一般,镜子的这头生活着的是自己,里头的那个是另一个活着的自己,对或者错,都希望总会有那么一个人能真正明白自己。
“我想我应该走了。”
“能告诉我他叫什么名字吗?”
“真想知道?”
“是的!”
“他姓李。”
“哦。”他有片刻的迟疑,继而脸上露出欣慰的神色“那你会继续与我保持联络吗?”
“你说呢?”
“我想你会的。”
“为什么是你想呢?”
“我害怕失去你!”
“哦!”
我真的很想告诉他,我也一样害怕失去他,如果不是因为害怕失去他,也不至于深夜来看他,只为与他说几句话。
起身的时候,我对他笑了一下“所以,你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再也不要把安眠药当巧克力糖吃了,那糖是苦的。需要我帮你摘下眼镜吗?”
他摇了摇头:“让我看着你离开。”
“那好,再见了!”
走出医院的大门,外面的风很大很急,我夹紧了外套,把勃子缩进领子里,下一步我应该去哪里,找个旅店吧,算了,根本就没有睡意,找个通宵营业厅吧,在那里坐一坐,可以挡挡风,也不会总觉得那么冷。能找到一家书店那更好,说不定我会在那里找到余华的活着与许三观卖血记!
写于2003年5月
修改于2004年2月
在我过了十八岁生日以后,有那么几个晚上,我一直重复去做同一个梦。梦中有一个人影一直飘忽不定,我看不清他的样子,但是清楚地知道他的皮肤很黑,不是一般的黑,黑的发亮。他应该不会是我的白马王子,而我却沉沦在那个梦境中无法自拔。
那一年的圣诞节(1999年),我还是个学生,那个时候的我,剪着短发,穿着一身校服,一个人无依无靠地走在大街上。我的眼神落寞,神情疲惫,感觉麻木,心情郁闷。我想到了所有能形容此刻自己情形的词语。我在大街上逛了一圈又一圈,最后我走进了一家书店。书店人烟稀少,在这个时间,年青人应该会相聚在教堂,不管信不信教,只需要那种气氛,似乎在祈祷,又在盼望与诉说。我不是那个集体的,我怕在那里站太久会迷失了自己,我常常这么无助,莫名其妙的害怕被同学们所遗忘,站在那个满是人的地方,耳边是欢声笑语,心里却苦闷极了。
我手上拿着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这两本书我在学校的图书馆借来看过,觉得很不错。我想买下它们,因为好书是可以看多次的。可是,我只是个穷学生,我没有太多的零花钱将两本书都买下,就算买一本也是从我的伙食费中挤出来的,想想自己也不要太勉强了,于是,拿着活着放下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的心里是有些不舍的。
在书店转悠了大半个钟头。然后拿着活着去付钱。我站在一个男孩子的后面,我看不见他的样子,我只能看见他的后脑杓,他个子不高,跟我差不多。很使我惊讶的是他买下的书正是我刚才放下的那本许三观卖血记。就这一下子,感觉好像近了些,我顾意把头转过去,凑近他,想看看他的脸。刚好,他付好钱转了个身,于是,我几乎用很不礼貌的眼神注视着他。
他架着一幅很厚的近视眼镜,额头上有一个不大雅观的伤疤。眉毛浓浓的,藏在镜片里的那双眼睛很疲惫,流露出稀里古怪的情神。他最大的特征应该是他的皮肤吧,从来没见过有人的脸会那么黑,像乌鸦一般。
我想起了那个梦,想到了梦中的那个黑皮肤的他。
“你叫什么名字?”好半天,我觉得我应该问他些什么?
他不搭理我,转过身就走。
我紧跟几步,想说些什么?但我的嘴唇只是抖动了几下,居然一个字也说不出口。我停了下来,看着他走的很坚定的背影,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我转过头不看他,看了一眼身后的书店,我刚才是在那里遇见他的。
“为什么不跟上来呢?”
我很意外地转头看他,刚才是他的声音吗?
他向我走近了些,再近了些。
又是那张脸,黑黑的。是他在对我说话吗?
“你很奇怪,我们认识吗?”他问我。
“你很像我的一个好朋友。”我向他撒了个谎。
“真的吗?很少有人的皮肤像我这般黑的。”
“我电视上常看到比你更黑的人。”
“我说的是中国人。”
“我那朋友的皮肤也黑的很特别,所以遇见你真的很难得。”
“所以,你那朋友长的肯定难看。”
“跟你一样!”
他笑了笑。
我打断他的笑声:“我叫单一,你呢?”
“乌鸦。”
“是树枝上呱呱叫的乌鸦吗?”
“是的,那种鸟会给人带来不幸。”
“哦!”
“除非我死了!”
“哦!”
分开的时候,我们约定要保持联络。他说他太寂寞了,需要找一个心灵寄托,我就是那个能给他带来慰籍的人。
我不知道我们追求的是什么?但是后来他告诉我,他追求的是一个梦。
正像他说的一样,我们一直保持着联系。他来信告诉我,说他是喜欢我的,每次叫朋友帮忙寄信给我,朋友都会这样问他:单一,是你女朋友吗?他都会说:笨蛋,不是女友,是朋友啦。即便是这样他都会觉得幸福。我知道他是喜欢我的,但他用到“幸福”两字让我感到害怕,这个时候又觉得他的天真与孩子气了。我又怎能给你幸福呢,我需要的是快乐,是刺激,是热情,还有实实在在的生活。其实我也是喜欢他的,喜欢他是因为喜欢他奇里古怪的思想,他的思想让他变得深沉、神秘,但他的灵魂却显得疲惫与脆弱,这不是我所能负担得起的压迫。他的精神世界对我来说无疑是一种负担。
一年半后他考上了大学,他考上大学的时候,我刚出来工作。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直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他说我的样子纯纯的,很可爱,他说我以后最好不要用这样的眼神盯着陌生人瞧,这样会很危险,我笑了,笑的时候我露出了我的牙,一颗颗细碎的牙齿,不够洁白。
如今整整三年过去了,我已经找到了我的白马王子。可我依然惦记着他,想着他应该会长高一点,不过样子应该没有变,带着一幅很厚的眼镜,脸上有一个疤,是踢足球时候擦伤的,还长了好多的“豆豆”洗脸的时候他用除豆洗面奶。
他自杀的那天,我刚好在公司加晚班,很意外接到他的一个电话,他对我说,他出卖了他的灵魂,他的灵魂已经飞去了,现在找不回,一个人只托着一个躯体,空空荡荡,随时可能离去。
没有什么奇怪的。他一直给我灌输着他的麻木、颓废、不安与困顿。我很平静,我以为他在发泄他的情绪,我刚好是他的听众,一切都很凑巧而矣。
在第三天的中午,我又接到了他的电话,这次他的声音很轻,我以为只是声音很轻,然后他告诉我,三天前他吃了很多安眠药,后来被老师、同学送进了医院。我的心跳得好快,这似乎应该是真实的,不应该是梦呓。
“人没有精神是万万不能的,人一旦有了精神却也活不了。”我听出来了,他的声音不但很轻,而且很虚弱。
“听着,我会乘今天下午的车,我会去看你的。”
“嗯!”
我的眼睛有潮湿的感觉,有想哭的念头,但没有眼泪。
请了假,到他那边已经是半夜了,一个人在街上乱逛,我有些怀疑了,我这样做为的是什么?是想探望一下病中的朋友?还是,我会认为我会有跟他一样的“下场”我是不应该用“下场”两字的,我做错什么了吗?只是觉得活着的人都是有些累的。
很奇怪,见到他的时候,他的精神很好,眼睛亮亮的,头发有些乱。
我应该显得很疲惫,见了面,我双手撑着腰,酸酸的感觉。
他对着我微笑,那家伙说:“单一,总算让我见到你了!”
我心里想:人做的好好的,为什么要想着去死呢?而此刻你却在笑,这样的人真的是太笨了。
“能帮我把眼镜拿过来吗?它放在我床头的柜子里,然后帮我戴上,让我看看你的脸,你好吗?”
我依他所说的做了,顺势在他床边坐下。
“你爸爸妈妈一定是着急了,你不应该那样的。”
“你比以前瘦了,黑眼圈也有了,日子过得不开心吗?”他喃喃自语。
“你怎么真自杀了,做人不好吗?肯定吓坏家里人了。”我把声音提高了许多,有些气愤,我不喜欢他现在看我的眼神,好像受伤的那个人是我,生病的那个人是我,需要安慰的那个人还是我。
“哦,我只是说我有些困了,迷迷糊糊把安眠药当成了巧克力糖,那时我床头刚好放着一瓶巧克力糖。是的,当时,我就是这样跟爸妈说的。”
“他们相信了?”我嘴角抽动着,眼睛涩涩的,却也笑了,觉得自已笑得很怪。
“相信了。”他皱着眉头说,样子挺滑稽。
“老实说没有什么可以令我真正开心的了,我所能看到的只是哀怨,这是命,有些人是注定一生不会快乐的。有一天我梦到自己割肉给乌鸦吃,一路过来救活了很多小生灵,有只猫头鹰愿意跟随我一生,我很高兴的带着它到山上去隐居,醒来后我就没有去上课,一直迷惑在那个梦境之中,好久,好久,那一天我没吃,没喝,睡了。”
“你是书看多了的缘固,你不要胡思乱想了,不要谈论这些好吗?那只是一个梦境,梦有时会很莫名其妙,除此,醒来后,一切都不会是真的,人还是照样要生活。”
好一阵沉默。
“最近还喜欢看书吗?”他问。
“看的。”
“看什么书?”
“看安妮宝贝的彼岸花八月未央告别薇安,还有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我随口说着。
“很黑暗的作品,也很抑郁!”
“我喜欢。”
“是吗?”
“喜欢去体会、去欣赏、去感觉。我觉得他们都是很了不起的人,他们在痛苦中得到幸福,不像有些人被生活逼急了,就想着自杀。”
“哦!”
又一阵沉默。
“不看九丹的作品吗?”
“也看的,看了她的女人床、乌鸦、漂泊的女人。”
“她是个妓女。”
“我想是吧,不过她很有个性,她说了别人不敢说的话,因此她遭到了攻击。”
他苦笑,摇了摇头,若有所思:“我也很有个性,我比安妮宝贝和村上春树勇敢,比如我敢自杀!”
“你他妈的还真有个性。”我被他逗乐了,虽然他说的话根本不符合常理,但是有些时候我觉得他挺有幽默感的。
“我想出家,但是,我爸妈不允许。我不想伤他们的心,我觉得自己很不孝。”他看我的眼睛有些慌。
“出家?是不是就是当和尚的意思啊?”
见他点了点头。
我愣住了,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永远只活在自己的心中。
“为什么不等大学念完了,出了社会,你就不会那样想了,我前天乘公车的时候看见一个和尚在车上吸烟,把脚跷得老高老高的,一边还在用手机与别人通话。”
“是这样吗?”他有此乐了。
“络文,她没有来看你吗?”络文是他的女友。
“她不知道我现在这样了,我没有告诉她,她现在人在外头,离得远了,路上来去不方便,我也不想让她担心。”他说这话的时候,一直看着我的眼睛,那么清彻。
“可是她是你女友,你出了事,她都不知道,事后她知道了会有失落感的。”
“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只是想这样挺好。”他依然看着我的眼睛,事实上,是我一直在看着他的眼睛,所以我才知道他也一直看着我的眼睛。书上说看着一个人的眼睛会看到对方的心里去的。我信这话,我知道他也信。
“你一直都这样随心,怎么一点也没变。有些时候也是需要为对方想想的嘛。”
“其实,我从小开始就不打算娶妻生子,一直羡慕人家的爱情,却不准备自己去拥有。女朋友?真的有那么重要吗?为什么我交了女朋友却没有感觉到幸福,只是一味的担心她会伤心,不快乐!”
我没有说话,我看着他的上下嘴唇合上了又分开了,声音就是从那里出来的,我并不想多说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络文是可悲的,因为他交了一个很不一样的男朋友,我觉得他不但没有依靠感,更何况他连自已的生命也不去珍惜。但是隐约中,他就是有一股吸引力随时牵引着你的情绪。
“不说话了吗?”
我继续着我的沉默,我已把视线转移,但是我依然感觉得到他复杂的目光。
“你知道我一直喜欢你?”
“什么?”
“那你喜欢过我吗?”
被他这样一问,我居然不知道如何回答,思考了几秒钟,五秒或者是十秒,总之不会超过十秒,我很肯定地告诉他:“我也喜欢你!”
“是吗?”他露出欣喜的神情。
“但不是爱!”我补充了一句。
“有区别吗?”他的神情依然是愉快的,或许对于他来说,这已足够。就像他说过的那样,他从未想过娶妻生子。
“因为你对我来说是一个很特别的朋友,我以后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你!”
“那你男友呢?你会找到第二个他吗?”看得出,他问这话的时候很认真。
“他没有你那么复杂,他只是个简单、快乐的人。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像他一样平凡的人,但爱是一种感觉,有些时候人不应该是贪心的。”
我们的这段对话很急促,就像他的心情一样,而他的心情又影响了我的情绪。
“是吗?”他沉默了片刻,想了想“络文是一个很简单的女孩子,所以我想好了,我会给她自由的,她应该是快乐的才对,跟了我,她不会幸福的。”
有些时候,觉得他像个孩子,我不可否认,我是喜欢他的。没有什么理由,或许我只是喜欢上了自己。他也一样,他不只一次跟我提起过精神之爱,不需要彼此拥有,只希望对方一直存在。生活就像照镜子一般,镜子的这头生活着的是自己,里头的那个是另一个活着的自己,对或者错,都希望总会有那么一个人能真正明白自己。
“我想我应该走了。”
“能告诉我他叫什么名字吗?”
“真想知道?”
“是的!”
“他姓李。”
“哦。”他有片刻的迟疑,继而脸上露出欣慰的神色“那你会继续与我保持联络吗?”
“你说呢?”
“我想你会的。”
“为什么是你想呢?”
“我害怕失去你!”
“哦!”
我真的很想告诉他,我也一样害怕失去他,如果不是因为害怕失去他,也不至于深夜来看他,只为与他说几句话。
起身的时候,我对他笑了一下“所以,你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再也不要把安眠药当巧克力糖吃了,那糖是苦的。需要我帮你摘下眼镜吗?”
他摇了摇头:“让我看着你离开。”
“那好,再见了!”
走出医院的大门,外面的风很大很急,我夹紧了外套,把勃子缩进领子里,下一步我应该去哪里,找个旅店吧,算了,根本就没有睡意,找个通宵营业厅吧,在那里坐一坐,可以挡挡风,也不会总觉得那么冷。能找到一家书店那更好,说不定我会在那里找到余华的活着与许三观卖血记!
写于2003年5月
修改于200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