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高标准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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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黑前,前去行猎的各路人马先后回到主营地,纷纷向赵王汇报行猎所得,其中三波人最为扎眼,平阳君赵豹猎得小兽无数以及一头八百斤的野猪;平原君赵胜也收获了一头棕熊和一头麋鹿;太子赵丹猎得两头棕熊一头花豹,为此次行猎所得之首。
赵括睁大双眼看着被抬上来的猎物,暗忖如果赵胜和赵豹没有耍花招,猎物真是山中所得,这马服山中还真是有材料啊!回头也捉头野猪尝尝什么味道,听说野猪肉很香的。
赵王万万没有想到赵丹会猎取到三头大型野兽,这让他心怀大慰,转念一想就明白了其中的原因,太子赵丹的弓马功夫赵王知道的很清楚,看来这次行猎的功劳都是赵括的,也只有武艺出众的赵括才能猎取到如此多的大型野兽。赵王虽然没猜对,但也相差无几了。
赵王在众人面前把赵丹好好夸赞了一番,太子的面子他这个做父亲的还是要帮衬的,再说赵括身为臣子理应为太子效力,如果君臣相得,功劳算谁的并不重要,不过赵王还是给了赵括一个特别的眼神,表示自己已经知道了事情的大概。
赵括被赵王的眼神吓了一跳,还以为弄虚作假的事情穿帮了,等了一会见赵王没有特别的吩咐,仍旧按照传统给赵丹戴上了象征荣誉的插着野鸡尾羽的帽子,这才放心,如果让赵王觉得他是一个工于心计,善耍小聪明的人,那就大大不妙了。
奖赏过后是盛大的篝火晚宴,赵武灵王在发起胡服骑射的同时,也融合了胡人粗犷彪悍的文化内涵,男人围着燃起的篝火喝酒吃肉,女人围着篝火载歌载舞,气氛热烈的不得了,身在其中想不热闹都不行。
赵丹已经喝了一瓮酒,今天是属于他的日子,最近一段时间就属今天最让他高兴,赵王的夸奖更是让他飘飘然,从赵王眼中他看到了一个父亲对儿子的欣赏,这些理由都促使他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同时也没忘出了力气的赵括,拉着赵括同他一块饮酒作乐。
赵括陪着赵丹吃喝了一会便借故离开了,他还有极其重要的事情要做,事关几个月来的辛苦准备,半点马虎不得。
“二公子,什么时候放出来?”毛遂见赵括走进营帐,起身问道:“萤虫和飞蛾一样喜欢火光,而且又死了不少,能完成那副图案吗?”
赵括道:“那些萤虫饿了那么久,一放出来还不得填饱肚子啊!你现在就去把萤虫都放出来,记住,手脚干净些,千万别让人瞧出破绽。”赵括嘴上这么说,心里其实很紧张,要是没有一个好的开端,接下来的计划将会更加艰涩难行。
赵括悬着心盯着马服山上,直到山上出现了预期的景象,他的心才放下。
“天呐!那是什么?你们快看。”
随着一个女人的尖叫,越来越多人的目光被马服山上的异像吸引了,除了篝火发出的劈啪劈啪的声响外,没有人说一句话。
马服山上出现了一大片的萤光,幽蓝色的光亮汇聚在一起有三丈方圆,就像是在山上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月亮,慢慢的,萤光开始有了变化,随着萤光的涌动,组成了一个大大的赵字,情景蔚为壮观。
事情很快就惊动了赵王,赵王活了这么大年岁都没有见过如此奇景,不禁看的津津有味,不用赵括提醒,那些喜欢拍马屁的人纷纷替赵王歌功颂德起来,三言五语就把赵王吹捧的神清气爽,眉开眼笑,真的认为自己功盖三皇五帝,乃千古第一明君。
赵胜看着马服山上的奇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马上命心腹之人上山查看究竟。赵豹倒是没那么多想法,反倒有些配合赵括,来到赵王近前道:“大王,如此祥瑞出现,乃大赵之福也,古人有云,天降祥瑞,地必应焉,大王不妨留意各地消息,不日必有所应之事传来。”
赵括真想好好谢谢赵豹,他还琢磨着该怎么说呢!想说的话就都被赵豹说了,马上附和道:“武王伐纣,鲤鱼自上其船,天降如此祥瑞,证明大赵国运昌隆,大王乃天选之明君。”
赵王此时感觉浑身的骨头节都冒着凉风,惬意的不得了,尤其是赵括的话更是让他受用,把他比做伐纣的武王,那他岂是要开创文王武王的不世基业,这样有水平的马屁比那些直来直去的吹捧强多了。
赵括往左右看了看,人们的反应说明他的造势是成功的,只要这两天抓紧时间把纸张造出来,一切就圆满了,看着山坡上萤火虫组成的赵字越来越清晰,赵括的嘴角也跟着翘了起来。
毛遂完成任务后来到赵括身边,低声道:“二公子,有人上山刺探,幸好我们转移的快,否则就露馅了。”
赵括哦了一声,道:“没出问题就好,事后就算他们发现地上有人为的痕迹也不要紧,主要的东西都被萤虫吃掉了,就是怀疑也拿不出证据来,再说这个时候谁敢跟赵王唱反调啊!”毛遂呵呵笑道:“二公子真是好算计,就算有心人知道那是我们弄的,也不敢言明,如果敢提出来,赵王第一个不答应,实在是高明啊!”毛遂对赵括玩的这一手佩服的五体投地。
赵括深吸了口气,道:“我们去后山看看粉子成形没有,这么好的形势,千万别浪费了。”赵括说着和毛遂骑马前往后山,山后的隐蔽处搭建了十几间房屋,房子里排满了大号的陶缸,陶缸内泡着莲藕和菱角。
赵括叫毛遂把灯拨亮,拿了根棍子在陶缸内搅了搅,发现缸里面已经沉积了半缸的泥状淀粉,心中非常高兴,有了这些淀粉才能造出白晶晶的纸张,这是真正画龙点睛的所在,容不得出半点差错呀!
“先生,明天把缸里白色的粉子都捞出来,天气好的话全都晒干,这些粉子估计能够我们一年之用,明年造纸厂肯定要扩大规模,到时候还得让先生辛苦一趟。”赵括道:“粉子的事情一定要做好保密工作,今年实在太仓促了,明年收购的时候,运输的时候,都要加倍小心。”
毛遂点头称是,道:“二公子放心,就是这次我也是七拐八拐才回来的,莲藕和菱角都是分开收购,而且警告当地人,如果泄露出去,以后就不再收购了,明年我会更小心,同时加大收购量,囤积个三五年的用量,就不担心粉子的秘密泄露出去了。”
毛遂的干练让赵括很欣赏,如果再多几个毛遂这样的帮手,他就不必事事亲历亲为,省出的那些时间足够他逍遥快活,总之还是那句话,不管是什么世纪,人才总是最贵,上哪去找几个像样的人才呢?赵括觉得这是个很尖锐的问题。
天黑前,前去行猎的各路人马先后回到主营地,纷纷向赵王汇报行猎所得,其中三波人最为扎眼,平阳君赵豹猎得小兽无数以及一头八百斤的野猪;平原君赵胜也收获了一头棕熊和一头麋鹿;太子赵丹猎得两头棕熊一头花豹,为此次行猎所得之首。
赵括睁大双眼看着被抬上来的猎物,暗忖如果赵胜和赵豹没有耍花招,猎物真是山中所得,这马服山中还真是有材料啊!回头也捉头野猪尝尝什么味道,听说野猪肉很香的。
赵王万万没有想到赵丹会猎取到三头大型野兽,这让他心怀大慰,转念一想就明白了其中的原因,太子赵丹的弓马功夫赵王知道的很清楚,看来这次行猎的功劳都是赵括的,也只有武艺出众的赵括才能猎取到如此多的大型野兽。赵王虽然没猜对,但也相差无几了。
赵王在众人面前把赵丹好好夸赞了一番,太子的面子他这个做父亲的还是要帮衬的,再说赵括身为臣子理应为太子效力,如果君臣相得,功劳算谁的并不重要,不过赵王还是给了赵括一个特别的眼神,表示自己已经知道了事情的大概。
赵括被赵王的眼神吓了一跳,还以为弄虚作假的事情穿帮了,等了一会见赵王没有特别的吩咐,仍旧按照传统给赵丹戴上了象征荣誉的插着野鸡尾羽的帽子,这才放心,如果让赵王觉得他是一个工于心计,善耍小聪明的人,那就大大不妙了。
奖赏过后是盛大的篝火晚宴,赵武灵王在发起胡服骑射的同时,也融合了胡人粗犷彪悍的文化内涵,男人围着燃起的篝火喝酒吃肉,女人围着篝火载歌载舞,气氛热烈的不得了,身在其中想不热闹都不行。
赵丹已经喝了一瓮酒,今天是属于他的日子,最近一段时间就属今天最让他高兴,赵王的夸奖更是让他飘飘然,从赵王眼中他看到了一个父亲对儿子的欣赏,这些理由都促使他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同时也没忘出了力气的赵括,拉着赵括同他一块饮酒作乐。
赵括陪着赵丹吃喝了一会便借故离开了,他还有极其重要的事情要做,事关几个月来的辛苦准备,半点马虎不得。
“二公子,什么时候放出来?”毛遂见赵括走进营帐,起身问道:“萤虫和飞蛾一样喜欢火光,而且又死了不少,能完成那副图案吗?”
赵括道:“那些萤虫饿了那么久,一放出来还不得填饱肚子啊!你现在就去把萤虫都放出来,记住,手脚干净些,千万别让人瞧出破绽。”赵括嘴上这么说,心里其实很紧张,要是没有一个好的开端,接下来的计划将会更加艰涩难行。
赵括悬着心盯着马服山上,直到山上出现了预期的景象,他的心才放下。
“天呐!那是什么?你们快看。”
随着一个女人的尖叫,越来越多人的目光被马服山上的异像吸引了,除了篝火发出的劈啪劈啪的声响外,没有人说一句话。
马服山上出现了一大片的萤光,幽蓝色的光亮汇聚在一起有三丈方圆,就像是在山上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月亮,慢慢的,萤光开始有了变化,随着萤光的涌动,组成了一个大大的赵字,情景蔚为壮观。
事情很快就惊动了赵王,赵王活了这么大年岁都没有见过如此奇景,不禁看的津津有味,不用赵括提醒,那些喜欢拍马屁的人纷纷替赵王歌功颂德起来,三言五语就把赵王吹捧的神清气爽,眉开眼笑,真的认为自己功盖三皇五帝,乃千古第一明君。
赵胜看着马服山上的奇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马上命心腹之人上山查看究竟。赵豹倒是没那么多想法,反倒有些配合赵括,来到赵王近前道:“大王,如此祥瑞出现,乃大赵之福也,古人有云,天降祥瑞,地必应焉,大王不妨留意各地消息,不日必有所应之事传来。”
赵括真想好好谢谢赵豹,他还琢磨着该怎么说呢!想说的话就都被赵豹说了,马上附和道:“武王伐纣,鲤鱼自上其船,天降如此祥瑞,证明大赵国运昌隆,大王乃天选之明君。”
赵王此时感觉浑身的骨头节都冒着凉风,惬意的不得了,尤其是赵括的话更是让他受用,把他比做伐纣的武王,那他岂是要开创文王武王的不世基业,这样有水平的马屁比那些直来直去的吹捧强多了。
赵括往左右看了看,人们的反应说明他的造势是成功的,只要这两天抓紧时间把纸张造出来,一切就圆满了,看着山坡上萤火虫组成的赵字越来越清晰,赵括的嘴角也跟着翘了起来。
毛遂完成任务后来到赵括身边,低声道:“二公子,有人上山刺探,幸好我们转移的快,否则就露馅了。”
赵括哦了一声,道:“没出问题就好,事后就算他们发现地上有人为的痕迹也不要紧,主要的东西都被萤虫吃掉了,就是怀疑也拿不出证据来,再说这个时候谁敢跟赵王唱反调啊!”毛遂呵呵笑道:“二公子真是好算计,就算有心人知道那是我们弄的,也不敢言明,如果敢提出来,赵王第一个不答应,实在是高明啊!”毛遂对赵括玩的这一手佩服的五体投地。
赵括深吸了口气,道:“我们去后山看看粉子成形没有,这么好的形势,千万别浪费了。”赵括说着和毛遂骑马前往后山,山后的隐蔽处搭建了十几间房屋,房子里排满了大号的陶缸,陶缸内泡着莲藕和菱角。
赵括叫毛遂把灯拨亮,拿了根棍子在陶缸内搅了搅,发现缸里面已经沉积了半缸的泥状淀粉,心中非常高兴,有了这些淀粉才能造出白晶晶的纸张,这是真正画龙点睛的所在,容不得出半点差错呀!
“先生,明天把缸里白色的粉子都捞出来,天气好的话全都晒干,这些粉子估计能够我们一年之用,明年造纸厂肯定要扩大规模,到时候还得让先生辛苦一趟。”赵括道:“粉子的事情一定要做好保密工作,今年实在太仓促了,明年收购的时候,运输的时候,都要加倍小心。”
毛遂点头称是,道:“二公子放心,就是这次我也是七拐八拐才回来的,莲藕和菱角都是分开收购,而且警告当地人,如果泄露出去,以后就不再收购了,明年我会更小心,同时加大收购量,囤积个三五年的用量,就不担心粉子的秘密泄露出去了。”
毛遂的干练让赵括很欣赏,如果再多几个毛遂这样的帮手,他就不必事事亲历亲为,省出的那些时间足够他逍遥快活,总之还是那句话,不管是什么世纪,人才总是最贵,上哪去找几个像样的人才呢?赵括觉得这是个很尖锐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