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想方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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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王德孚全身心都投入到新的长篇通俗小说《龙头》中去时,有位已经将王德孚当成自己猎物的搞事少女,却实在忍不住想要做点什么来推动她和王德孚之间的关系。
这位少女正是陈清乐,她觉得自己不能再被动下去了。
只因如今王德孚学校圈子中的名声更大了,甚至还成了不少怀春少女的梦中情人,谁让那一期《红蔷薇》上爆出来的王德孚的照片那么英俊帅气呢?
不过大多数怀春少女对王德孚的态度,大概就好比后世学生时代女生对明星偶像的崇拜,除非是那些狂热到极点的粉丝,要不然她们的崇拜也就停留在表面上。
然而陈清乐却不同,她是和王德孚见过面的,并且那次见面,对方也给她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她觉得这就是她的菜,遇到了这样的男人之后,其他男人对她来说,全部都是将就了。
什么都要争一争、尽可能希望掌握一切主动的搞事少女陈清乐,觉得再不尽快采取行动的话,怕是王德孚这货都要忘记她这个当初直接喊他“老公”的美少女了。
然而让陈清乐无奈的是,王德孚似乎已经将她判定为招惹不得的麻烦女人,所以不管她向王德孚写什么信,想要约他出来玩,对方都没有任何回应。
这无疑让从小到大感觉都一帆风顺,无论到哪儿,都可以成为人群的中心,让别人围绕着她转的陈清乐第一次感到了挫败,但她那要强的性格,却让她愈发想要征服这个对她并不感冒的男人。
她明明从小就讨家人的喜欢,到了苏州第一女子高中,她也是整个高中公认的校花,很讨周围女生的喜欢,要知道,能在女校中被众多女生喜欢,让她们心甘情愿地围着她转,那可比让男人喜欢要难得多,绝对需要极高的情商与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
毕竟女人要让男人喜欢的话,其实只需要颜值高就足够了,漂亮的女人身边肯定不会缺少跪舔她的男人,妄图通过对女人的百依百顺,来让女人倾心。
只可惜如果真有这种男人去围绕着陈清乐转的话,她都不会用正眼去看人家,反倒是王德孚这种让陈清乐心里不服气的,会让她觉得更加有挑战性。
当然了,如果没有王德孚的外表、才华、名声,却做他这样对某个女孩避而远之的事情,那就是凭实力单身了。
换个男人对陈清乐这样的话,她早就在心中给对方判了死刑,难道她不能找到更好的?
偏偏王德孚给陈清乐的感觉,就是如果她真的错过他的话,那就实在没法再找到各方面都让她满意的男人了。
所以说男人最重要的是对女人有吸引力,能够吸引到女人再舔的话,就不是舔了,而是宠溺,是暖男,绝对可以让女人里进一步深陷。
陈清乐在这样一种凭借自己似乎没法让王德孚产生兴趣的情况下,就忍不住将主意打到了她的姐姐佛系脸盲少女陈清焰身上。
因为她想起来了,王德孚能够与她见面,也是由于他先和她姐姐见面了,只不过两人聊的内容非常学术,她偷听了一些就感觉非常无趣,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俩可以聊得那么投入。
反正陈清乐对纯文学是完全没感觉的,就好像那一期的《红蔷薇》,别的读者可能都觉得是王德孚的短篇小说《项链》写得最好,偏偏她却觉得还是凌静苏的《烟雨濛濛》好看,至少能让她一口气看完连载的内容。
而《项链》的话,如果不是因为它是王德孚的作品,她连耐着性子看完的兴趣都没有。
说到底如果王德孚不合陈清乐眼缘的话,那他就算再有才,也没法引起她的兴趣。
陈清焰则与这个妹妹恰恰相反,由于天生脸盲,分不清美丑,她倒是更加可以将注意力完全放在别人的人品、才华之上,王德孚的人品陈清焰没法评判,但对方的才华,却是实实在在的。
陈清焰当然也看了那一期的《红蔷薇》,对她这样嗜书如命的佛系少女来说,就算《红蔷薇》没有风靡校园,她也会购买并阅读,她并不是那种喜欢跟风的少女,只不过阅读王德孚的作品,已经成了她的习惯而已。
她大概也是极少数对封面上王德孚的帅照没有什么太大反应的女孩,只是有些小惊奇,真没想到当初和她见了一面,并给予了她很大帮助的男人,居然连照片都上杂志了,她在心中恭喜了一下对方,可能她觉得这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
反正陈清焰在那次见完王德孚之后,便又恢复了佛系少女的姿态,只是默默地为接下来考取东吴大学做准备,不过她却依旧与王德孚保持着联系,两人主要是交流比较高深的文学。
而在王德孚的指点下,陈清焰也陆续发表了一些文章,赚取了稿费偷偷存了下来,反正就是先让自己的经济独立,以后万一被家里逼婚,那她就向王德孚学习……
而陈清焰现在则开始创作了一部字数颇多的社会学作品,灵感自然是来源于王德孚的那篇《女性的屈从地位》,她要写的作品则叫《女权辩护》,可以预料的是,一旦这部大作完成,她必然会成为女权主义的扛旗手,名气肯定会大增,只不过面临的非议,同样也会激增。
陈清乐从佛系姐姐那里轻松就试探出了,姐姐和王德孚依旧保持紧密联系的事实,再想到她自己给王德孚写信,却完全没有回应,这毫无疑问让陈清乐对姐姐产生了嫉妒之心,她曾经以为,她怎么样都不需要嫉妒姐姐的,因为在家里,除了她不是父亲正妻生的女儿之外,她什么都比姐姐强,也比姐姐更得宠!
可偏偏在王德孚那里,她却遭遇了自己都难以置信的冷遇,这让她心中愈发不甘。
利用姐姐来接近王德孚,已经是她能想到的最佳方式了。
就在王德孚全身心都投入到新的长篇通俗小说《龙头》中去时,有位已经将王德孚当成自己猎物的搞事少女,却实在忍不住想要做点什么来推动她和王德孚之间的关系。
这位少女正是陈清乐,她觉得自己不能再被动下去了。
只因如今王德孚学校圈子中的名声更大了,甚至还成了不少怀春少女的梦中情人,谁让那一期《红蔷薇》上爆出来的王德孚的照片那么英俊帅气呢?
不过大多数怀春少女对王德孚的态度,大概就好比后世学生时代女生对明星偶像的崇拜,除非是那些狂热到极点的粉丝,要不然她们的崇拜也就停留在表面上。
然而陈清乐却不同,她是和王德孚见过面的,并且那次见面,对方也给她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她觉得这就是她的菜,遇到了这样的男人之后,其他男人对她来说,全部都是将就了。
什么都要争一争、尽可能希望掌握一切主动的搞事少女陈清乐,觉得再不尽快采取行动的话,怕是王德孚这货都要忘记她这个当初直接喊他“老公”的美少女了。
然而让陈清乐无奈的是,王德孚似乎已经将她判定为招惹不得的麻烦女人,所以不管她向王德孚写什么信,想要约他出来玩,对方都没有任何回应。
这无疑让从小到大感觉都一帆风顺,无论到哪儿,都可以成为人群的中心,让别人围绕着她转的陈清乐第一次感到了挫败,但她那要强的性格,却让她愈发想要征服这个对她并不感冒的男人。
她明明从小就讨家人的喜欢,到了苏州第一女子高中,她也是整个高中公认的校花,很讨周围女生的喜欢,要知道,能在女校中被众多女生喜欢,让她们心甘情愿地围着她转,那可比让男人喜欢要难得多,绝对需要极高的情商与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
毕竟女人要让男人喜欢的话,其实只需要颜值高就足够了,漂亮的女人身边肯定不会缺少跪舔她的男人,妄图通过对女人的百依百顺,来让女人倾心。
只可惜如果真有这种男人去围绕着陈清乐转的话,她都不会用正眼去看人家,反倒是王德孚这种让陈清乐心里不服气的,会让她觉得更加有挑战性。
当然了,如果没有王德孚的外表、才华、名声,却做他这样对某个女孩避而远之的事情,那就是凭实力单身了。
换个男人对陈清乐这样的话,她早就在心中给对方判了死刑,难道她不能找到更好的?
偏偏王德孚给陈清乐的感觉,就是如果她真的错过他的话,那就实在没法再找到各方面都让她满意的男人了。
所以说男人最重要的是对女人有吸引力,能够吸引到女人再舔的话,就不是舔了,而是宠溺,是暖男,绝对可以让女人里进一步深陷。
陈清乐在这样一种凭借自己似乎没法让王德孚产生兴趣的情况下,就忍不住将主意打到了她的姐姐佛系脸盲少女陈清焰身上。
因为她想起来了,王德孚能够与她见面,也是由于他先和她姐姐见面了,只不过两人聊的内容非常学术,她偷听了一些就感觉非常无趣,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俩可以聊得那么投入。
反正陈清乐对纯文学是完全没感觉的,就好像那一期的《红蔷薇》,别的读者可能都觉得是王德孚的短篇小说《项链》写得最好,偏偏她却觉得还是凌静苏的《烟雨濛濛》好看,至少能让她一口气看完连载的内容。
而《项链》的话,如果不是因为它是王德孚的作品,她连耐着性子看完的兴趣都没有。
说到底如果王德孚不合陈清乐眼缘的话,那他就算再有才,也没法引起她的兴趣。
陈清焰则与这个妹妹恰恰相反,由于天生脸盲,分不清美丑,她倒是更加可以将注意力完全放在别人的人品、才华之上,王德孚的人品陈清焰没法评判,但对方的才华,却是实实在在的。
陈清焰当然也看了那一期的《红蔷薇》,对她这样嗜书如命的佛系少女来说,就算《红蔷薇》没有风靡校园,她也会购买并阅读,她并不是那种喜欢跟风的少女,只不过阅读王德孚的作品,已经成了她的习惯而已。
她大概也是极少数对封面上王德孚的帅照没有什么太大反应的女孩,只是有些小惊奇,真没想到当初和她见了一面,并给予了她很大帮助的男人,居然连照片都上杂志了,她在心中恭喜了一下对方,可能她觉得这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
反正陈清焰在那次见完王德孚之后,便又恢复了佛系少女的姿态,只是默默地为接下来考取东吴大学做准备,不过她却依旧与王德孚保持着联系,两人主要是交流比较高深的文学。
而在王德孚的指点下,陈清焰也陆续发表了一些文章,赚取了稿费偷偷存了下来,反正就是先让自己的经济独立,以后万一被家里逼婚,那她就向王德孚学习……
而陈清焰现在则开始创作了一部字数颇多的社会学作品,灵感自然是来源于王德孚的那篇《女性的屈从地位》,她要写的作品则叫《女权辩护》,可以预料的是,一旦这部大作完成,她必然会成为女权主义的扛旗手,名气肯定会大增,只不过面临的非议,同样也会激增。
陈清乐从佛系姐姐那里轻松就试探出了,姐姐和王德孚依旧保持紧密联系的事实,再想到她自己给王德孚写信,却完全没有回应,这毫无疑问让陈清乐对姐姐产生了嫉妒之心,她曾经以为,她怎么样都不需要嫉妒姐姐的,因为在家里,除了她不是父亲正妻生的女儿之外,她什么都比姐姐强,也比姐姐更得宠!
可偏偏在王德孚那里,她却遭遇了自己都难以置信的冷遇,这让她心中愈发不甘。
利用姐姐来接近王德孚,已经是她能想到的最佳方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