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红鞋子
推荐阅读:
墨坛文学 www.22mt.co,最快更新捡金尸最新章节!
其实不只是余一半,有时候连我自己都会怀疑,在我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搞得最近老是有女鬼来找我。而且这可不是什么艳鬼,在行里都知道,鬼魂如果穿着大红,就代表那个鬼有非常强烈的怨气,是非常厉害的凶鬼。
但是让我想不到的是,我几次遇到的都是穿着红衣服的女鬼,但她们却不像传闻中的那么恐怖,反而都是柔柔弱弱的,完全没有一点恶鬼该有的模样。
“算了,这种事还是不要想了,谁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余一半见我陷入沉思,道:“说不定这还真的是一场艳遇呢?到时候你们要是能发展一段人鬼情未了,岂不美哉?”
我白了余一半一眼,心说爷爷平时那么严肃的一个人,怎么交的朋友都是这种不着四六的货。前面一个老黄头已经让我觉得很无语了,现在的余一半竟然也是这个德行,而且跟老黄头不同的是,老黄头是有真本事的,余一半除了一张嘴什么都不会。
“得了,你还是别瞎编了,你是阴阳先生,去跟屠三那边商量一下,把破日确定下来再说吧。”我看余一半还想继续跟我八卦,连忙中断了那个话题,让他去找屠三。
前面说过,捡金是件很繁琐的事情,里面的程序非常多,差了任何一环都不行。如果按照步骤来分的话,可以分为择日、破穴、开棺、验骨、装殓、封坛、移金几个步骤,而所谓破日就是破穴之日,这可不是随便哪个日子都行的,必须由阴阳先生查阅五行,问遍八卦之后,才能选出。
余一半虽然没什么真本事,但善于察言观色,而且嘴皮子灵活,死的都能把被他说成活的,这事儿到了他手里,就随便他怎么说了。
“这没问题,那你打算什么时候破土呢?我再那边给你说一声,让他们提前准备一下,也省的麻烦。”余一半道。
“择日不如撞日,就明天吧,正午的时候,你让他们准备好金坛,另外帮他们重新选一个地儿,给他选个好位置。”我想了想,道。
我望着腕上的红线,那条深红的线逐渐变得深邃,仿佛刻进了我的血脉一般,照此下去,对我肯定没什么好处。在这个关键时刻,这种事已经不能继续拖延了,与其一天天的等下去,倒不如赶紧把这事办完了再说。
余一半点点头,知道我的意思,剩下的也没多说,转身就去了屠三家,去跟屠三他们商量破日了。捡金前捡金师傅是不能跟事主家见面的,这也是种忌讳,虽然我很想去看看屠三家里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女鬼又躲在什么地方,但碍于规矩,我还是忍住了自己的好奇心。
这一天,我在家里把需要的东西都准备了一下,也懒得出门,自己在屋里又闷了一天。不过即使在院子里,我也能听到门外人来人往的脚步声,零零散散的,也听不出有多少人。
估计屠三现在精神有点问题,很多事自己都没办法做,就只能拜托村里人帮忙准备了。
就这样,一天匆匆过去,到了夜里我也没有多等,早早的就休息了,准备着明早起床去捡金。
说起来,上次去邻村捡金我几乎什么东西都没准备,也没有选择好时间,被老黄头那么一激,带着东西就去了。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当时我的行为到底有多愚蠢,幸亏现在捡金这行逐渐没落,大多数人也都不知道捡金是怎么回事,不然我就要挨骂了。
到了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我就早早的起了床,给自己洗簌完毕,换了一身麻布衣裳,用口袋把我需要的东西都装好。但这时我是不能主动上门的,必须要由事主家派人来请才行,这叫做请金,一来是对捡金师的尊重,二来也是个好兆头。
等到了七点多的时候,余一半终于带着屠三来到了家门口,后面还零零散散的跟了几个村民,都是看热闹的。
“夏师傅,村头屠三来请金,这是金帖,你且收好。”余一半虽然不懂道术,但这种事还是懂一点的,从口袋里取出一个金闪闪的帖子递到我手里,装模作样说道。
所谓金帖,其实跟我们平时说的红包是差不多的,在红包里面包上钱,红包外面则用金黄色颜料涂一遍,至于红包里面的钱多钱少倒无所谓,这就是个象征罢了,没什么可计较的。
我接过金帖,看了下站在余一半身后的屠三,他现在的情绪明显好了不少,不像那晚我见到的那么慌张和怯懦。但即便如此,屠三还是不愿意说话,始终都站在余一半的身后,安静的听着我跟余一半说话。
一番交流下来,请金所需要的程序都已经走完,然后我又跟着屠三的脚步,回到了屠三的家里。
在捡骨的过程中,我需要把逝者的骨殖捡拾起来,然后在草纸上重新按照生前的样子拼凑,如果骨殖缺少的部分则空出来。事后我需要把捡起来的骨殖封进事主家提前准备好的金坛,最后才能够进行移金安葬。
我们现在去屠三家里就是取金坛,不然捡骨的时候没地方安放骨殖。
到了屠三家,远远的就能闻到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味道非常的刺鼻,也不知道屠三到底屠宰了多少的动物在这里,而且还能在这样的味道下生存下去,也不容易了。我强忍着这股难闻的味道进了屠三家里,只见正堂上果然少了屠三父亲的照片,那个照片此刻正盖在一旁。
金坛就放在堂屋的正中,坛子其实也是农村里的土坛,个头儿倒是不小,不过不值几个钱,这种东西几乎谁家都会有几个。土坛的外面是用一层金箔糊过的,看起来金光闪闪的,煞是好看,上方用黄符纸封口。
我抱起金坛,对着正堂上鞠了几个躬,以示对事主的尊敬,然后也不多说什么,直接转身往屠三他爹埋葬的地方去。
“寒子,你也发现了吧,屠三家里不对劲,按理说一个屠户家里应该是煞气冲天才对,但你刚才进屋的时候应该也感觉到了,他们家屋子里寒气逼人。”走在路上,余一半摸到了我身边,低声说道。
我点点头,道:“屠三确实是撞了鬼,他家里寒气逼人也是正常,那是因为女鬼占据了他们家的香位,吃了他们家的香火,导致他们家的火气断续,而且女鬼本来就是虚寒,你觉得冷也是正常。”
这点我刚才倒是也察觉了,不过我跟着师傅已经见过许多场捡骨了,这种事也不是第一次见到,所以不以为怪。
原来爷爷给人捡骨,虽然也都是找余一半算日子,但是余一半为了保持自己的神秘感,什么事都只做一半,从来不跟着去看爷爷捡骨。所以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什么都不知道,顶多也就会算个日子。
即使这个日子也是瞎算的。
“要真是有女鬼缠身,那么那个鬼应该在屠三家里才对,你说我们去给他们捡骨,到底能不能有用呢?”到了跟前,余一半又开始啰嗦起来,一会担心这个一会担心那个的,不厌其烦。
“虽然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既然她传话让我这么做,那就说明这么做肯定是有用的,只是我们不知道会有什么作用罢了。”我道:“既然这样的话,我们还是少点猜测,直接把事情办完,到时候自然就能知道了。”
余一半点点头, 再也没有废话。
屠三爹的坟墓葬在村外,因为他们家是外来户,就没有跟村里的大部分人葬在一起,孤零零的葬在存在的一处荒地上,我们到了附近,只见很大的一片荒地,就只有屠三他爹的坟墓缩在无人的角落。
看起来甚至萧索。
“好了,现在请家属进香吧。”到了坟前,我把金坛放好,然后取出我准备来的东西,在地上摊开几张草纸,将那些东西一一放在草纸上,留着等下捡骨的时候用。
屠三闻言听话的给他爹上了柱香,期间还不停的念叨,说什么都是儿子不孝,整天就知道喝酒吃肉,都忘了爹你还在下面受苦,只要这会爹你能保佑儿子逃过一劫,儿子一定好吃好喝的给你供着。
等屠三念叨完,我们则正式开始了捡金,这只是个小坟,只要两个大汉一会儿就能挖开,我们在旁边等了下,等到挖开的时候再开始。
开棺的时候,我让周围看热闹的村民都离得远一点,屠三爹已经死了有十年了,棺木都已经差不多朽坏了,估计里面的骨殖也都损坏的差不多了,尸气肯定特别重,不是一般人能够受得了的。
余一半见我开棺,连忙也跟着村民一溜烟跑了。
我们起掉棺材上的铆钉,我抓紧棺木的一头,缓缓往上掀,打开了棺材。
然而当我一打开棺材,却见一只小小的红鞋子摆在棺材尾部,颜色鲜艳。
其实不只是余一半,有时候连我自己都会怀疑,在我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搞得最近老是有女鬼来找我。而且这可不是什么艳鬼,在行里都知道,鬼魂如果穿着大红,就代表那个鬼有非常强烈的怨气,是非常厉害的凶鬼。
但是让我想不到的是,我几次遇到的都是穿着红衣服的女鬼,但她们却不像传闻中的那么恐怖,反而都是柔柔弱弱的,完全没有一点恶鬼该有的模样。
“算了,这种事还是不要想了,谁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余一半见我陷入沉思,道:“说不定这还真的是一场艳遇呢?到时候你们要是能发展一段人鬼情未了,岂不美哉?”
我白了余一半一眼,心说爷爷平时那么严肃的一个人,怎么交的朋友都是这种不着四六的货。前面一个老黄头已经让我觉得很无语了,现在的余一半竟然也是这个德行,而且跟老黄头不同的是,老黄头是有真本事的,余一半除了一张嘴什么都不会。
“得了,你还是别瞎编了,你是阴阳先生,去跟屠三那边商量一下,把破日确定下来再说吧。”我看余一半还想继续跟我八卦,连忙中断了那个话题,让他去找屠三。
前面说过,捡金是件很繁琐的事情,里面的程序非常多,差了任何一环都不行。如果按照步骤来分的话,可以分为择日、破穴、开棺、验骨、装殓、封坛、移金几个步骤,而所谓破日就是破穴之日,这可不是随便哪个日子都行的,必须由阴阳先生查阅五行,问遍八卦之后,才能选出。
余一半虽然没什么真本事,但善于察言观色,而且嘴皮子灵活,死的都能把被他说成活的,这事儿到了他手里,就随便他怎么说了。
“这没问题,那你打算什么时候破土呢?我再那边给你说一声,让他们提前准备一下,也省的麻烦。”余一半道。
“择日不如撞日,就明天吧,正午的时候,你让他们准备好金坛,另外帮他们重新选一个地儿,给他选个好位置。”我想了想,道。
我望着腕上的红线,那条深红的线逐渐变得深邃,仿佛刻进了我的血脉一般,照此下去,对我肯定没什么好处。在这个关键时刻,这种事已经不能继续拖延了,与其一天天的等下去,倒不如赶紧把这事办完了再说。
余一半点点头,知道我的意思,剩下的也没多说,转身就去了屠三家,去跟屠三他们商量破日了。捡金前捡金师傅是不能跟事主家见面的,这也是种忌讳,虽然我很想去看看屠三家里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女鬼又躲在什么地方,但碍于规矩,我还是忍住了自己的好奇心。
这一天,我在家里把需要的东西都准备了一下,也懒得出门,自己在屋里又闷了一天。不过即使在院子里,我也能听到门外人来人往的脚步声,零零散散的,也听不出有多少人。
估计屠三现在精神有点问题,很多事自己都没办法做,就只能拜托村里人帮忙准备了。
就这样,一天匆匆过去,到了夜里我也没有多等,早早的就休息了,准备着明早起床去捡金。
说起来,上次去邻村捡金我几乎什么东西都没准备,也没有选择好时间,被老黄头那么一激,带着东西就去了。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当时我的行为到底有多愚蠢,幸亏现在捡金这行逐渐没落,大多数人也都不知道捡金是怎么回事,不然我就要挨骂了。
到了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我就早早的起了床,给自己洗簌完毕,换了一身麻布衣裳,用口袋把我需要的东西都装好。但这时我是不能主动上门的,必须要由事主家派人来请才行,这叫做请金,一来是对捡金师的尊重,二来也是个好兆头。
等到了七点多的时候,余一半终于带着屠三来到了家门口,后面还零零散散的跟了几个村民,都是看热闹的。
“夏师傅,村头屠三来请金,这是金帖,你且收好。”余一半虽然不懂道术,但这种事还是懂一点的,从口袋里取出一个金闪闪的帖子递到我手里,装模作样说道。
所谓金帖,其实跟我们平时说的红包是差不多的,在红包里面包上钱,红包外面则用金黄色颜料涂一遍,至于红包里面的钱多钱少倒无所谓,这就是个象征罢了,没什么可计较的。
我接过金帖,看了下站在余一半身后的屠三,他现在的情绪明显好了不少,不像那晚我见到的那么慌张和怯懦。但即便如此,屠三还是不愿意说话,始终都站在余一半的身后,安静的听着我跟余一半说话。
一番交流下来,请金所需要的程序都已经走完,然后我又跟着屠三的脚步,回到了屠三的家里。
在捡骨的过程中,我需要把逝者的骨殖捡拾起来,然后在草纸上重新按照生前的样子拼凑,如果骨殖缺少的部分则空出来。事后我需要把捡起来的骨殖封进事主家提前准备好的金坛,最后才能够进行移金安葬。
我们现在去屠三家里就是取金坛,不然捡骨的时候没地方安放骨殖。
到了屠三家,远远的就能闻到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味道非常的刺鼻,也不知道屠三到底屠宰了多少的动物在这里,而且还能在这样的味道下生存下去,也不容易了。我强忍着这股难闻的味道进了屠三家里,只见正堂上果然少了屠三父亲的照片,那个照片此刻正盖在一旁。
金坛就放在堂屋的正中,坛子其实也是农村里的土坛,个头儿倒是不小,不过不值几个钱,这种东西几乎谁家都会有几个。土坛的外面是用一层金箔糊过的,看起来金光闪闪的,煞是好看,上方用黄符纸封口。
我抱起金坛,对着正堂上鞠了几个躬,以示对事主的尊敬,然后也不多说什么,直接转身往屠三他爹埋葬的地方去。
“寒子,你也发现了吧,屠三家里不对劲,按理说一个屠户家里应该是煞气冲天才对,但你刚才进屋的时候应该也感觉到了,他们家屋子里寒气逼人。”走在路上,余一半摸到了我身边,低声说道。
我点点头,道:“屠三确实是撞了鬼,他家里寒气逼人也是正常,那是因为女鬼占据了他们家的香位,吃了他们家的香火,导致他们家的火气断续,而且女鬼本来就是虚寒,你觉得冷也是正常。”
这点我刚才倒是也察觉了,不过我跟着师傅已经见过许多场捡骨了,这种事也不是第一次见到,所以不以为怪。
原来爷爷给人捡骨,虽然也都是找余一半算日子,但是余一半为了保持自己的神秘感,什么事都只做一半,从来不跟着去看爷爷捡骨。所以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什么都不知道,顶多也就会算个日子。
即使这个日子也是瞎算的。
“要真是有女鬼缠身,那么那个鬼应该在屠三家里才对,你说我们去给他们捡骨,到底能不能有用呢?”到了跟前,余一半又开始啰嗦起来,一会担心这个一会担心那个的,不厌其烦。
“虽然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既然她传话让我这么做,那就说明这么做肯定是有用的,只是我们不知道会有什么作用罢了。”我道:“既然这样的话,我们还是少点猜测,直接把事情办完,到时候自然就能知道了。”
余一半点点头, 再也没有废话。
屠三爹的坟墓葬在村外,因为他们家是外来户,就没有跟村里的大部分人葬在一起,孤零零的葬在存在的一处荒地上,我们到了附近,只见很大的一片荒地,就只有屠三他爹的坟墓缩在无人的角落。
看起来甚至萧索。
“好了,现在请家属进香吧。”到了坟前,我把金坛放好,然后取出我准备来的东西,在地上摊开几张草纸,将那些东西一一放在草纸上,留着等下捡骨的时候用。
屠三闻言听话的给他爹上了柱香,期间还不停的念叨,说什么都是儿子不孝,整天就知道喝酒吃肉,都忘了爹你还在下面受苦,只要这会爹你能保佑儿子逃过一劫,儿子一定好吃好喝的给你供着。
等屠三念叨完,我们则正式开始了捡金,这只是个小坟,只要两个大汉一会儿就能挖开,我们在旁边等了下,等到挖开的时候再开始。
开棺的时候,我让周围看热闹的村民都离得远一点,屠三爹已经死了有十年了,棺木都已经差不多朽坏了,估计里面的骨殖也都损坏的差不多了,尸气肯定特别重,不是一般人能够受得了的。
余一半见我开棺,连忙也跟着村民一溜烟跑了。
我们起掉棺材上的铆钉,我抓紧棺木的一头,缓缓往上掀,打开了棺材。
然而当我一打开棺材,却见一只小小的红鞋子摆在棺材尾部,颜色鲜艳。